(合同知识)固定总价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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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固定总价

建设工程合同固定总价

建设工程合同固定总价是指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工程总价,无论实际发生的工程量、材料价格、人工费用等如何变化,工程总价都不予调整的一种计价方式。

这种方式在国际工程承包中广泛应用,也逐渐被我国采用。

本文将从固定总价合同的定义、特点、优势、风险和适用条件等方面进行详细探讨。

一、固定总价合同的定义及特点1. 定义固定总价合同是指在合同签订时,双方约定一个完成工程所需的固定总价,作为支付工程款的依据。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除非合同约定的价格调整条款生效,否则工程总价不予调整。

2. 特点(1)明确总价。

固定总价合同明确了工程总价,有利于双方在合同签订前充分了解工程成本,为决策提供依据。

(2)风险分配。

固定总价合同将价格风险分配给了承包商,承包商需要承担价格波动的风险。

(3)易于结算。

固定总价合同工程款结算简单明了,只需按照约定的总价支付,避免了繁琐的计量和计价工作。

(4)激励承包商控制成本。

由于承包商需承担价格风险,因此具有控制成本、提高工程效率的内在动力。

二、固定总价合同的优势1. 有利于业主预算控制。

固定总价合同明确了工程总价,有助于业主在预算范围内完成工程。

2. 简化合同管理。

固定总价合同减少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价格调整,降低了合同管理难度。

3. 激励承包商提高工程质量。

承包商为降低成本,会积极采取措施提高工程质量,从而提高工程效益。

4. 有利于工程进度。

固定总价合同明确了工程总价,有利于双方按时完成工程,提高工程进度。

三、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1. 价格风险。

固定总价合同使承包商承担价格波动的风险,可能导致承包商利润受损。

2. 工程量风险。

固定总价合同无法调整工程量,若实际工程量与预期有较大偏差,可能导致承包商亏损或业主支付过多。

3. 材料风险。

固定总价合同无法调整材料价格,若材料价格波动较大,可能导致承包商利润受损。

4. 汇率风险。

国际工程中,固定总价合同可能面临汇率波动的风险,影响承包商利润。

四、固定总价合同的适用条件1. 工程规模较小,工程量明确。

合同法固定总价合同

合同法固定总价合同

合同法固定总价合同合同法固定总价合同是指买卖双方根据约定的商品数量和价格签订的一种买卖合同。

在这种合同中,商品的数量和价格都是确定的,双方在合同签订时已经达成一致。

本文将从合同的定义、特点、适用范围、以及执行和解决争议等方面来详细介绍合同法固定总价合同。

首先,合同是指双方或多方当事人约定并共同遵守的一种法律关系。

合同法固定总价合同是一种购买或销售商品的合同。

在这种合同中,商品的数量和价格都是事先约定好的,不会因为市场行情的波动或供需关系发生变化。

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已经确定了合同中商品的总价,因此称之为固定总价合同。

固定总价合同的特点是合同中商品的数量和价格都是确定的。

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已经明确了商品的数量和价格,双方不能随意变动数量和价格。

这就要求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要认真核实商品数量和价格的准确性,以免发生纠纷。

同时,合同法对于合同的成立、履行、变更和解除等方面也提供了相应的规定,使得双方的权益得到保护。

固定总价合同适用范围广泛,适用于各种类型的商品交易,如房屋买卖、汽车买卖、设备租赁等。

只要是商品交易,并且双方能够明确约定商品的数量和价格,就可以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在执行固定总价合同时,买卖双方应当按照约定的规定履行合同的义务。

买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量和价格支付货款,卖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量和价格交付商品。

如果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对方有权要求其履行,同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另外,合同法还规定了一些特殊情况下的处理方式,如不可抗力、商品瑕疵等,以保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

当固定总价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

如果无法解决争议,双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将根据合同的约定、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判决案件。

综上所述,合同法固定总价合同是一种双方在约定的商品数量和价格上达成一致的买卖合同。

它的特点是商品的数量和价格都是明确固定的。

该合同适用范围广泛,并在执行和解决争议等方面提供了相关规定。

固定总价合同的定义

固定总价合同的定义

固定总价合同的定义固定总价合同是一种常见的合同形式,是指在合同当事人之间,约定了一个固定的总价款金额,并以此作为履行合同的基础。

这种合同通常用于建筑工程、装修工程、设备采购等需要确定明确价格的场合。

固定总价合同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合同双方在交易过程中能够准确了解和控制费用,并规避因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

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详细列明了项目的具体内容、工作进度、质量标准以及付款方式和时间等关键条款。

通过签署固定总价合同,双方在价格方面达成了共识,并对履约的具体要求有明确的认知。

固定总价合同的主要特点在于合同价格具有明确性和稳定性。

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之前,可以通过充分的协商和沟通,确定项目的具体要求和预期目标。

对于施工或采购方来说,他们需要详细承诺提供的服务或产品,以保证实际提供的成果符合预期。

而固定总价则为此次交易提供了明确的经济责任。

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对于价格的争执和不确定性也得以消除,确保了交易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固定总价合同的签订需要经过详细的协商和谈判,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要确保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合同内容通常包括项目的范围、工期、质量标准、供货方式、付款方式等主要条款。

在签订合同之前,双方可以进行项目预算和成本分析,以确保合同价格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需要相互配合,按照合同的约定和要求进行工作。

对于施工或供应方来说,他们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工作进度和质量要求,按时提供服务或产品。

对于采购方来说,他们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时间付款。

双方要保持沟通和协调,及时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和纠纷,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

如果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了价格波动或者其他变动,双方可以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进行调整。

补充协议作为固定总价合同的补充,可以对合同的约定进行修改和调整。

但是,补充协议的签订需要遵循双方自愿、平等和公正的原则,确保符合法律规定。

总之,固定总价合同是一种常见的合同形式,用于建筑工程、装修工程、设备采购等需要确定明确价格的场合。

固定总价合同解释

固定总价合同解释

固定总价合同解释
固定总价合同是一种常见的商业合同类型,通常用于规定特定
项目或服务的价格和付款方式。

在这种合同中,一方(通常是服务
提供商或承包商)同意以固定的总价为另一方(通常是客户或雇主)提供特定的产品或服务。

在这种合同中,价格是固定的,不会因为
项目的变化而改变。

在固定总价合同中,需要明确规定项目的范围、具体的交付物
或服务内容、付款方式和时间、变更管理、风险分担等内容。

此外,合同中还需要包括法律条款、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重要条款,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在撰写固定总价合同范本时,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明确定义项目范围和交付物,确保合同中详细描述项目的具
体内容和交付物,避免歧义和纠纷。

2.明确规定付款方式和时间,规定付款的金额、方式和时间,
以及与交付物或服务相关的里程碑付款。

3.变更管理和额外费用,规定变更管理的流程和额外费用的支
付方式,确保在项目变更时双方权益得到保护。

4.风险分担,明确规定项目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和责任分担方式,确保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权益得到保护。

5.法律条款和争议解决,包括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法律
条款,确保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权益得到保护。

作为合同范本专家,我会根据客户的具体需求和项目特点,为
他们定制高质量的固定总价合同范本,并提供专业的建议和指导,
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希望以上内容能够满足您的需求,如
果需要进一步的讨论或修改,欢迎随时与我联系。

固定总价合同模板(精选10篇)

固定总价合同模板(精选10篇)

固定总价合同模板篇1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企业经营者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经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期限:_________________二、承包形式为下列第__________种:_________________定额补贴,超亏不补,减亏全留(1)承包期间,财政共给乙方亏损补贴________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_____年__ 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元。

(2)乙方亏损超出上述定额,由乙方自行解决。

解决办法为:_____________(3)乙方亏损数额低于上述定额,低于定额的部分全部留给乙方。

亏损补贴,减亏分成乙方的全部亏损,由财政给予补贴:_________________减亏部分,由甲、乙双方按下述比例分成;_____________年,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三、减亏留成的使用乙方对减亏的留成,按下述比例建立生产发展、奖励、福利三项基金:_____________ ___四、主要经济技术指标:_____________五、技术改造任务:_____________六、固定资产的增值和维护:_____________七、承包期间,甲方有权根据法律和合同的规定监督检查乙方的生产经营情况;有权__ ___________,有权________________承包期间,甲方不得在法律和合同的规定之外随意干涉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并有义务八、承包期间,乙方享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经营管理自*。

工程固定总价合同什么意思

工程固定总价合同什么意思

工程固定总价合同什么意思工程固定总价合同,顾名思义,是指在合同中对工程项目的总价进行一次性确定,并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保持不变的一种合同形式。

这种合同类型适用于工程量可预测、设计图纸齐全、技术要求明确的项目。

它的核心优势在于价格的稳定性和预算的可控性,为甲方提供了成本上的明确预期。

特点方面,工程固定总价合同具有以下几个显著优势:1. 价格明确:合同一经签订,工程总价便固定下来,便于甲方控制成本和预算。

2. 责任清晰:乙方需在合同约定的价格内完成所有工程内容,超出部分通常由乙方自行承担。

3. 风险转移:由于价格固定,施工过程中的风险如材料价格上涨等通常由乙方承担。

4. 便于管理:甲方可以更容易地监督工程进度和质量,因为乙方通常为了控制成本而更加注重管理和效率。

工程固定总价合同也存在一些潜在的风险和挑战,例如:1. 设计变更:如果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设计变更,可能会导致原合同价格不再适用,需要双方重新协商。

2. 不可预见的条件:如地质条件异常等不可预见因素可能导致工程成本增加。

3. 质量风险:为了控制成本,乙方可能会采取降低材料或施工标准的方式,影响工程质量。

为了保证工程固定总价合同的顺利执行,以下是一份简化的合同范本供参考:h2工程固定总价合同/h2甲方(业主):___________乙方(承包商):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就_________工程项目的实施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一、工程内容及范围:详细描述工程项目的内容、范围、技术要求等信息。

二、合同总价:本工程固定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_______)。

三、工期及交付:详细规定工程的开始日期、完成日期以及延期条款等。

四、质量要求:明确工程质量标准和验收标准,以及不合格处理办法。

五、付款方式:约定付款时间点、比例及条件,如预付款、进度款、竣工款等。

六、变更与调整:规定工程变更时的价格调整机制和双方的权利义务。

七、违约责任:明确双方违约时的责任和处理方式。

施工合同中的固定总价合同

施工合同中的固定总价合同

施工合同中的固定总价合同随着建筑市场的日益繁荣,施工合同成为了建筑领域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在众多的施工合同中,固定总价合同作为一种常见的合同方式,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本文将从固定总价合同的定义、特点、优点、缺点以及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固定总价合同的定义固定总价合同是指在合同签订时,根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说明书等文件,双方协商确定一个完成工程所需支付的总价款。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除非合同双方另有约定,否则工程价款不再调整的一种合同方式。

二、固定总价合同的特点1. 合同总价明确:在合同签订时,双方已经明确了完成工程所需支付的总价款,避免了在施工过程中因价格波动而产生的纠纷。

2. 风险分配合理:固定总价合同将工程价款的风险分配给了承包商,承包商需要承担价格波动、工程量变化等风险。

这有利于促使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成本,提高工程质量。

3. 有利于工程进度:由于合同总价固定,甲方在资金筹措方面有明确的预算,有利于工程的顺利推进。

4. 减少变更:固定总价合同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甲方因工程变更而产生的额外费用,有利于控制在预算范围内完成工程。

三、固定总价合同的优点1. 有利于成本控制:甲方在签订合同时已明确了总价款,有利于对工程成本进行控制,避免超支。

2. 减少纠纷:固定总价合同明确了双方的责任和权益,有利于减少施工过程中的纠纷。

3. 提高承包商积极性:承包商在承担价格风险的同时,也意味着有更大的利润空间,这有利于提高承包商的施工积极性。

4. 有利于工程质量: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需要严格控制成本,以确保利润,这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

四、固定总价合同的缺点1. 风险较大:固定总价合同将价格风险分配给了承包商,承包商在遇到价格波动时可能会遭受损失。

2. 变更困难:由于合同总价固定,一旦发生工程变更,可能会导致甲方或承包商利益受损,处理变更事宜较为困难。

3. 审核复杂:甲方在签订合同时需要对工程量、价格等进行严格审核,以确保合同的合理性。

固定总价合同与固定单价合同

固定总价合同与固定单价合同

固定总价合同与固定单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与固定单价合同是两种常见的合同类型,它们在建筑、工程、采购等领域广泛应用。

以下是这两种合同类型的主要特点和区别:固定总价合同:1. 定义:固定总价合同是指承包商与业主就整个项目或工程的完成达成一致,承包商将按照约定的总价完成所有工作。

2. 风险承担:在固定总价合同中,承包商承担了大部分风险,包括材料成本波动、劳动力成本变化等。

3. 变更管理:合同一旦签订,总价通常不会因项目范围的变化而调整,除非双方同意额外的变更。

4. 适用情况:适用于项目范围明确、设计详细、风险较低的项目。

5. 优势:对于业主来说,预算固定,易于控制成本;对于承包商来说,如果能有效控制成本,可能会获得较高的利润。

6. 劣势:对于承包商来说,如果成本超出预算,可能会面临亏损;对于业主来说,如果项目需求发生变化,可能需要重新谈判合同。

固定单价合同:1. 定义:固定单价合同是指承包商与业主就每单位工作或产品的价格达成一致,最终合同总价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或产品数量计算。

2. 风险承担:在固定单价合同中,业主和承包商共同承担风险,因为价格固定,但工作量可能变化。

3. 变更管理:合同允许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调整总价,因此更灵活。

4. 适用情况:适用于工作量难以预测或可能发生变化的项目。

5. 优势:对于业主来说,可以根据实际需求调整采购量,避免不必要的成本;对于承包商来说,风险较低,因为价格固定。

6. 劣势:对于业主来说,最终成本可能超出预算,因为工作量可能增加;对于承包商来说,如果实际工作量少于预期,可能会影响利润。

在实际应用中,选择哪种合同类型取决于项目的特点、双方的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对项目控制的需求。

通常,固定总价合同更适合那些范围明确、风险较低的项目,而固定单价合同则更适合那些工作量可能变化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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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知识)固定总价合同案例:上海某著名建设集团公司通过议标承建了湖南长沙壹家韩资企业厂房工程,双方签订了固定总价合同,工程总价6000余万元。

于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工程量错算、漏算、材料涨价等因素,导致工程实际成本大大超过预算,上海公司因此要求追加工程价款,增加支付1000余万元,而韩资业主则以合同是“固定总价”为由不同意增加价款,上海公司遂停工要求谈判,双方形成价款争议。

双方争议的主要问题有:1、“价差”争议,即因钢材大幅涨价导致的争议。

该工程投标截止日为2003年6月,于此之后,全国大部分城市主要建材大幅度涨价,工程所于地长沙的钢材上涨幅度达30%~50%,本案系争工程用钢量为7000多吨,因钢材大幅度涨价造成的损失高达400多万元。

承包商上海公司认为此种涨价是投标人投标时所无法预见的,发包商应当按实补偿。

而业主湖南公司认为合同为“固定总价”,材料涨价是承包商应当承担的商业风险,不同意以此为由调整价款。

2、“量差”争议,即工程量计算错误导致的量差。

上海公司于施工中发现工程量漏算、错算比较多,涉及工程造价近300万元。

上海公司认为业主湖南公司于招标时只给了投标人7天的编标时间,于这7天时间内投标人除了要研究招标文件和招标图纸,仍要踏勘施工现场、询标、参加答疑会、编制全套投标文件,客观上无法精确计算工程量,因此要求业主湖南公司予以补偿。

而湖南公司坚持认为本工程为“固定总价”,所有工程量计算疏漏均应由承包商自己承担后果,不同意补偿价款。

3、工程承包范围的争议。

招标人湖南公司招标时既提供了由某电子工程设计院设计的施工图(蓝图),又同时提供了其委托韩方设计的白图。

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文件的编制依据是“设计图纸”,但未具体明确是哪壹种“设计图纸”,于投标截止日前,亦未有文件予以澄清。

上海公司于报价时依据的是施工蓝图,而非韩方设计的白图。

于实际施工过程中,业主湖南公司要求上海公司以韩方设计的白图为依据进行施工,导致工程量差异,涉及工程价款100多万元。

上海公司认为凡是超出电子工程设计院设计的施工蓝图范围的工程量,均不属于施工承包范围,不于包干造价范围内,业主应按增加工程量追加合同价款。

湖南公司则认为该白图为投标时提供,不同意作为增加工程量增加工程价款。

因双方对上述争议无法达成壹致意见,上海公司慕名来到本所,委托本所对上述争议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对上述争议的主要法律意见为:1、关于“价差“。

本所认为30%~50%的钢材涨幅已完全超出了承包商于投标时能够预见的商业风险范围,属于民法理论上的“情势变更”。

“情势变更”是指作为合同存于前提的情势,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事由,发生了不可预料的变更,从而导致原来的合同关系显失公平,双方利益严重失衡。

本系争工程用钢量达7000多吨,因钢材大幅度涨价造成承包商增加工程成本400多万元,已远远超出承包商应当承受的商业风险范围。

承包商上海公司提出追加价款有法律依据。

考虑到业主的外资性质,本所建议双方对超过10%的价差部分按适当比例分担解决。

2、关于“量差”。

本所认为,《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合理时间”,而本工程造价近7000万元,招标人湖南公司只给了投标人短短7天的编标时间,使得投标人上海公司不可能做到没有任何疏漏。

由于这部分疏漏工程量涉及工程造价300多万元,根据《民法通则》“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上海公司请求湖南公司对其损失进行适当补偿有法律依据。

本所建议上海公司于谈判无果的情况下,能够根据《民法通则》和《民诉法》的规定,提起变更合同价款的变更之诉。

3、关于工程承包范围的争议。

本所认为,根据我国关联行业规定和行业常识,白图仅是设计框架,更多体现的是设计理念和设计效果,白图未经深化设计是不能直接作为施工依据的。

依据白图通常只能编制工程概算,而只有施工图(蓝图)才是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

根据招标文件对投标报价的要求,系争工程属于“总价固定”合同,投标人壹旦被确定为中标人,其中标价壹般不作调整。

因此于业主未明确韩方设计的白图是报价依据的情况下,投标人只能依据电子工程设计院设计的施工图(蓝图)进行报价。

因此本所认为,于实际施工过程中凡超出施工蓝图范围的工程量,均属于合同增加部分,湖南公司以韩方白图中已含相应工程量为由不同意作为增加工程量调整工程价款的观点没有法律依据。

上海公司根据本所的法律意见,和业主湖南公司再次进行了谈判,最终双方达成了壹致意见,业主湖南公司同意补偿上海公司480万元。

上述案例所涉争议集中了固定总价合同常见的争议类型。

为了使承发包双方对固定总价合同有更深刻的了解,笔者结合本所律师实践,就固定总价合同的性质、特点、风险类型、争议焦点、预防措施谈谈自己的见法。

壹、固定总价合同的的性质、特点及风险固定总价合同,俗称“闭口合同”、“包死合同”。

所谓“固定”,是指这种价款壹经约定,除业主增减工程量和设计变更外,壹律不调整。

所谓“总价”,是指完成合同约定范围内工程量以及为完成该工程量而实施的全部工作的总价款。

固定总价合同于目前的建筑市场上颇受青睐,特别是外资企业业主更是普遍采用这类合同。

这是因为这类合同和固定单价合同、按实结算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相比具有明显的优势,更能保护业主的利益。

固定总价合同有如下特点:1、工程造价易于结算。

由于总价固定,因此只要业主(发包方)不改变合同施工内容,合同约定的价款就是承发包双方最终的结算价款。

对于业主来说,这样的价款确定形式能够节省大量的计量、核价工作,从而能集中精力抓好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

2、量和价的风险主要由承包商承担。

对承包商而言,固定总价合同壹经签订,承包商首先要承担的是价格风险。

这里投标时的询价失误、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价格上涨风险均由自己承担,业主不会给予补偿。

其次,承包商仍要承担工程量风险。

于固定总价合同中,业主往往只提供施工图纸和说明,承包商于报价时要自己计算工程量,再根据申报的综合单价,得出合同总价。

即便业主提供工程量清单,也仅仅是承包商投标报价的参考,业主往往声明不对工程量的计算错误负责。

这样,承包商仍要承担工程量漏算、错算的风险。

招标实践中,外资和港台业主给予的投标时间往往比较短,承包商来不及根据施工图精确计算工程量,只能凭经验结合图纸作估算,漏算、错算几乎难以避免,只不过漏算、错算的数额有大有小罢了。

对于业主而言,通过招标、议标选择的承包商,其中标价的利润空间已经大大压缩,业主高价获取工程的的风险几乎不存于。

可是,材料市场不会永远只涨不跌,因此签订固定总价合同对业主同样具有壹定的风险,只是基于业主于工程合同中的优势地位,往往能够逼迫承包商减少合同价款,因此,固定总价合同中业主的价格风险相比承包商要小得多。

3、承包商索赔机会少。

固定总价合同,业主往往于合同中明确只有业主变更设计和增减工程量能够调整合同价款,这样壹来承包商索赔的机会大大减少,而业主对工程造价的控制就能做到基本不突破预算。

因此固定总价合同也是业主对付承包商“低中标、勤签证、高索赔”的妙招。

这对企业管理制度严格、超预算资金需要上级公司董事会批准支付的外资企业尤为重要。

二、固定总价合同的局限性尽管对业主而言,固定总价合同有那么多的优势,但固定总价合同且不适用所有类型的工程项目。

根据固定总价的上述特点,笔者认为,固定总价合同仅适合以下类型工程:1、合同履行周期短的小型工程。

由于固定总价是价款不变的合同,因此承发包双方均要承担材料价格起伏的风险。

虽然承包商承受的材料涨价的风险更大,但有涨总会有落。

如果双方签订合同时正是材料大幅度涨价的时候,而于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又大幅回落,那么吃亏的将是作为发包人的业主。

因此固定总价合同只适用履行周期壹般不超过半年、材料市场价格相对稳定的小型工程。

2、适合工程结构相对简单的工程。

因固定总价是量、价均不调整的合同,对于结构相对简单的工程,工程量误差率较小,报价的准确性更高。

而结构复杂的工程,承包商漏算、错算工程量的概率较大,虽然业主能够施工图纸已经明确、双方已经通过询标、答疑解决了设计细节问题,工程量疏漏的损失应由承包商自己承担为由拒绝承包商的调价要求,但如果承包商确实因此而遭受重大经济损失、或者如上述案例那样因业主给予的投标时间过短无法准确计算工程量,造成工程量差异太大,损失严重,承包商依然会要求业主分担,甚至通过停工、诉讼或仲裁解决这些问题。

这样壹来,对工期十分敏感的业主将不得不花大量精力、时间处理这些争议。

因此,笔者认为,对于结构简单的住宅、厂房、商场等类型工程能够使用总价固定合同,而结构复杂的综合性工程则更适合单价固定合同形式。

三、固定总价合同常见的争议类型:由于对固定总价合同的局限性认识不足,建筑市场上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形式签订施工承包合同的仍占很大比例,于业主是外资的工程合同中,这壹比例则高达70%。

但随之而来的合同纠纷也大幅度上升。

笔者所于的建纬律师事务所,是壹家以建设工程、房地产领域法律服务为主要业务的专业律师事务所。

近壹俩年,本所承接的涉及工程领域法律服务的诉讼或非诉讼纠纷业务中,因固定总价合同引起的纠纷也占较大比例。

这些纠纷类型主要有:1、价格争议:于价格争议中,又能够分为:(1)材料涨价引起的价格争议。

去年全国大多数城市建材大幅度涨价,有些地方的涨幅达30%~50%,这对低价中标而又签订固定总价合同的承包商而言无疑是雪上加霜。

承包商认为材料涨价幅度已经超过正常的商业风险范围,属于当事人签约时无法预见的客观情势变化,要求业主对此进行补偿,追加合同价款。

而业主则以双方所签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材料涨价属于承包商应当承担的商业风险范围、追加价款没有合同依据为由,拒绝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2)变更引起的价格争议。

设计变更和业主增减工程量是固定总价合同约定的能够调整合同价款的唯壹因素。

因此如果双方对设计变更、调增调减工程量引起的价款变动没有明确、具体的约定,壹方主张变更工程的单价应按市场价或造价部门的市场信息价计价,壹方坚持按照承包商投标时的单价进行计价,双方即会产生争议。

2、工程量争议:这类争议主要发生于施工企业报价漏项、工程量错算较多的情况下。

因我国对工程量计算有统壹规则,施工企业又有专门的预算人员,因此施工企业对工程量失误导致的价款损失普遍认为是自己的失误造成,即便于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工程量漏算、错算,也很少要求业主追加合同价款,除非工程量误差巨大、损失惨重,且发包人于招标过程中有过错。

故此类纠纷相对较少。

3、施工承包范围争议:“固定总价合同”固定的是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内容,合同承包范围外的工程则能够追加合同价款。

正因为此,对合同承包范围的明确界定就显得十分重要。

本所律师正于代理诉讼的壹起装饰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就是固定总价合同因承包范围不明确而引起的70余万元的造价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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