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检测内容和程序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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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消防第三方检测内容

建筑工程消防第三方检测内容
主要检测装修工程的平面布置是否满足相关要求,即由疏散楼梯、疏 散走道、防火分区组成的立体疏散体系是否完整与畅通,其中,疏散楼梯 间要检查其设置形式、数量及梯段净宽;疏散走道要检查疏散距离、疏散 宽度;防火分区要检查分区面积的大小、防火墙、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 火分隔的设置等。
建筑内部装修检查
3.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
建筑防火检测
(二)检测方法:
3.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基于消防技术标准及有效消防设计文 件等资料,对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位置、是否利于消防车 操作等实用性进行检测,并检查消防救援入口的设置情况。 测量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长度、宽度、边缘与建筑距离、 坡度等参数,测量消防救援窗口净高、净宽、与室内地面高 度,并客观、完整记录现场数据、信息。
建筑防火检测
(二)检测方法:
4.建筑耐火等级:主要通过对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建筑耐火 等级与建筑分类、根据建筑高度、使用功能、重要性和火灾扑救难度等方 面进行确定,核实建筑的耐火等级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5.建筑防火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 基于消防技术标准及有效消防设 计文件等资料,通过对建筑火灾扑救难度、使用功能、层数等的核查,结 合建筑类别判定建筑耐火等级是否符合要求。并进而检测建筑的墙、柱、 楼板、疏散楼梯、吊顶等的燃烧性能、耐火极限,并客观、完整记录现场 数据、信息;建筑主要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不得低于建筑相应耐火 等级的要求。(附表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4 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
(1)设置、数量、选型、外观标志、安装情况、火灾报警和状态显示功能、故障报 警功能、信息记录查询功能、信息传输功能等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及有效消防设计文件的 规定。
(2)核对消防设计文件、现场观察判断,并使用测量工具进行实地测量;模拟触发 信号,测试火灾报警和状态显示功能、故障报警功能、信息记录查询功能、信息传输功能 等,并客观、完整记录现场数据、信息。

物业消防设备设施检查规程范本

物业消防设备设施检查规程范本

物业消防设备设施检查规程范本一、检查准备工作1. 开展前准备为确保消防设备设施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事先进行准备工作非常重要。

在进行检查之前,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准备工作:1.1 确定检查的范围和目标将要检查的物业区域和相应的消防设备设施目标明确,并做好相应的准备。

1.2 制定检查计划和流程根据需要检查的范围和目标,制定详细的检查计划和流程,确保每个环节都能顺利进行。

1.3 调查研究对于要检查的物业区域和消防设备设施,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了解相关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为检查提供参考依据。

1.4 资料准备在检查过程中,需要准备和携带相关的资料,如消防设备设施的使用说明书、维护记录、维修记录等,以便查阅和核对。

二、检查流程2.1 进入检查区域进入要检查的物业区域,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了解当地消防设备设施的使用情况和维护情况。

2.2 检查消防设备设施按照检查计划和流程,对消防设备设施进行逐一检查。

主要检查项目包括:2.2.1 灭火器检查检查灭火器的位置是否明显,易于取用;判断灭火器是否过期或已损坏;检查灭火器是否定期充装和维护保养。

2.2.2 水源和水泵检查检查消防水源和水泵的正常运行情况;检查水泵的启动和停止是否灵活;检查水源是否畅通可靠。

2.2.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检查检查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控制器和各个喷头的运行情况;检查喷水系统的管道是否完好无损。

2.2.4 防排烟系统检查检查防排烟系统的排烟通道和排烟设备的畅通情况;检查排烟系统的运行是否正常。

2.2.5 消防电气设备检查检查消防电气设备的工作正常性;检查电气设备的使用和维护情况是否符合规定。

2.2.6 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检查检查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无阻,标志是否醒目清晰。

2.3 检查记录根据检查结果,进行详细的记录,并与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核对和比对。

记录内容要准确、清晰,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地点、检查项目、检查结果等。

2.4 汇总整理将检查记录进行汇总整理,根据检查结果提出问题和建议,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和计划。

消防监督检查内容及程序

消防监督检查内容及程序

消防监督查检内容及处罚程序:(一)对单位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人确定情况的检查1.检查消防安全制度制定情况,主要是检查单位是否建立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管理制度,防火检查、巡查制度及火灾隐患整改制度,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电器线路、燃气管路维护保养、检测制度;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两个以上单位共同管理或者使用的建筑物,还应当检查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管理共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协议。

2.检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确定情况,主要检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明确,是否履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责,消防行业特有工种人员是否持有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

(二)对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检查1.检查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有组织机构、火情报告和处臵程序、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等内容,查看单位组织消防演练记录;2.随机设定火情,要求单位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检查预案组织实施情况,承担灭火和组织疏散任务的人员熟悉情况。

(三)对消防设施、器材的检查1.检查单位定期对消防设施、器材的检验和维修记录,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的记录。

对消防设施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记录,核查检测机构及其检测人员的资质、资格。

2.检查自动消防设施运行情况,在消防控制室测试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排烟系统、防火卷帘和联动控制设备的运行情况,测试消防电话通话情况,在消防水泵房测试消防水泵的起、停。

3.现场抽查核实消防设施运行情况,根据被检查单位建筑的层数和面积以及消防设施的设臵情况,确定抽查消防设施、器材的项目数量:(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选择不同楼层或防火分区抽查到的楼层或者防火分区,至少抽查三个探测器进行火灾报警、故障报警、火灾优先功能试验,至少抽查一处手动报警器进行动报试验,核查控制设备对报警、故障信号的反馈情况,联动控制设施动作显示情况;至少抽查一处消防电话插孔测试通话情况。

消防设备器材检查制度正式版

消防设备器材检查制度正式版

消防设备器材检查制度正式版一、制度目的为了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消防设备器材的完好运行,规范消防设备器材的检查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全部或部分消防设备器材的检查工作。

三、责任部门1.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检查计划和制度的落实;2.各相关部门和岗位负责按照本制度进行消防设备器材的检查。

四、检查内容1.消防器材(1)灭火器:检查灭火器的压力、喷射距离、密封情况等是否正常;(2)灭火器箱:检查灭火器箱的密封性能,确保覆盖牌面完好;(3)消防栓:检查消防栓的水压、管道连接是否正常;(4)喷淋系统:检查喷淋系统的喷头是否完好、管道连接是否有泄漏现象;(5)消防水泵:检查消防水泵的电机运转、水压及压力容器是否正常;(6)自动喷水灭火装置:检查自动喷水灭火装置的控制系统是否正常。

2.消防通道(1)疏散通道:检查疏散通道是否畅通;(2)应急广播系统:检查应急广播系统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3)紧急照明系统:检查紧急照明系统是否正常运行;(4)应急疏散指示标志:检查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好;(5)防烟排烟系统:检查防烟排烟系统的工作状态。

3.消防设施(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检查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喷头是否正常;(2)消防控制室:检查消防控制室的工作状态及配电箱是否完好;(3)消防报警系统:检查消防报警系统的工作状态;(4)消防排烟系统:检查排烟口是否清洁,防火门是否完好;(5)灭火器材存放区域:检查灭火器材存放的区域是否整齐,标志是否清晰。

五、检查周期由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检查周期。

一般情况下,灭火器材每月检查一次,其他消防设备每季度检查一次。

六、检查记录1.检查人员需要在每次检查时填写检查记录表,详细记录每个消防设备器材的检查情况。

2.检查记录需经检查人员签字确认后归档保存,便于溯源查看。

七、检查不合格处理1.如发现消防设备器材有不合格现象,检查人员应立即上报给消防安全管理部门。

物业消防设备设施检查规程范文

物业消防设备设施检查规程范文

物业消防设备设施检查规程范文一、背景消防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是保障建筑物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环节。

为了确保物业消防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和有效性,制定本检查规程,规范消防设备设施的检查工作。

二、目的本规程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消防设备设施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加强对消防设备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提高消防设备设施的使用效能。

三、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物业管理部门对物业内的消防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的工作。

四、检查人员1. 物业消防管理人员2. 物业维修人员五、检查内容1. 消防水源和消防水系统1.1 确认消防水箱的水位和压力是否正常,并检查其周围是否有明显的污染。

1.2 检查消防水泵的启动是否正常、工作是否平稳,并确认其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1.3 检查消防水系统的管道、阀门等部件是否有泄漏、堵塞等问题。

2. 消防报警系统2.1 检查火灾报警控制面板的运行状态,确认其正常工作。

2.2 检查独立烟感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等设备的安装位置是否合理,并检查其工作状态是否正常。

2.3 检查声光报警器的工作状态,确认其报警声音是否清晰且可听见。

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3.1 检查喷水喷头的安装位置是否符合要求,并检查其工作状态是否正常。

3.2 检查喷水泵和水泵控制器的运行状态,确认其工作正常。

4.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4.1 检查应急照明灯具的安装位置和光源是否正常,确认其能够满足相应照明要求。

4.2 检查疏散指示标志的安装位置和标识是否清晰可见。

5. 消防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5.1 检查消防设备设施的维护记录是否完整,确认其是否按照要求进行定期维护。

5.2 检查消防设备设施的周围环境是否整洁,是否有雨水倒灌、雪压等现象,及时清理障碍物。

5.3 检查消防设备设施的灭火器是否在有效期内,并定期进行检验和充装。

六、检查程序1. 进行前准备工作,包括准备检查工具、检查记录表、维修工具等。

2. 逐一检查各项消防设备设施,按照检查内容进行记录和评估。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主要依据及内容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主要依据及内容

消防法规关于检测的内容新《消防法》对消防检测工作作了更加明确的规定:一、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必须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二、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应当依法获得相应的资质、资格;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执业准则,接受委托提供消防技术服务,并对服务质量负责。

三、工程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时要提供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和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四、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公安派出所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要检查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定期进行全面检测,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定期组织检验、维修,是否完好有效;检查电器线路、燃气管路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

资料: 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报告以及维护保养的记录;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有关燃气、电气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报告等记录资料。

在有消防工程的竣工验收合格资料中、质检站对工程竣工验收前必须要有消防大队出具的:建筑电气设施消防安全检测报告,否则不予备案及验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第十二条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执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服务。

第二十九条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消防设备器材检查制度范本

消防设备器材检查制度范本

消防设备器材检查制度范本一、目的与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消防设备器材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确保消防设备器材能够在紧急情况下及时起效,并适用于所有使用消防设备器材的单位和个人。

二、检查程序1. 定期检查1.1 检查人员按照预定的计划,定期对消防设备器材进行检查。

1.2 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消防水源、消防栓、灭火器等,检查过程中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1.3 检查结果应及时记录,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2. 不定期检查2.1 不定期检查由相关部门或单位委派专业人员进行。

2.2 不定期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消防报警设备、消防水泵、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检查过程中应监测系统运行状况并进行相应的测试。

2.3 检查结果应记录,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三、检查要求1. 检查人员应熟悉相关的检查标准和操作规程,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 检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确保检查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检查人员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记录在检查报告中。

4. 发现问题后,责任单位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整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告整改结果。

5. 对于严重的问题,检查人员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四、检查记录与报告1. 检查记录应详细记录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结果等相关信息。

2. 检查报告应由专人撰写,并包括检查概况、存在的问题、整改意见等内容。

3. 检查报告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妥善保存。

五、责任与处罚1. 对于责任单位未按要求进行定期检查或未及时整改的,相关部门应给予相应的处罚,并要求其立即整改。

2. 对于发现的问题未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的检查人员,相关部门应追究其责任,并进行相应的纠正与教育。

3. 对于严重的违规行为或者未按照规定整改的责任单位,相关部门应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相关部门所有,并根据需要进行修订和补充。

2.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废止之前的所有消防设备器材检查制度。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

消防设施检测GA503-2004《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检查和测试建筑消防设施的内容和技术要求,并提供了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已完成调试和自验自检的建筑消防设施和已投入正常使用的建筑消防设施的现场检查和功能测试。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4107-93消防基本术语(第二部分)GB/T 4718-1996火灾报警设备专业术语GB 3446-93消防水泵接合器GB 4717-2005火灾报警控制器GB 14003-2005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GB 15322-2003可燃气体探测器GB 17429-1998火灾显示盘通用技术条件GB 16806-2006消防联动控制系统GB 50263-97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15630-1995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A 95-2007灭火器维修与报废规程3术语和定义GB/T 14107-93、GB/T 4718-1996、GB 3446—93、GB 4717-2005、 GB 14003-2005 、 GB 15322—2003 、 GB 17429—1998 、 GB 16806—2006 、GB 50263-97、GB 15630-1995和GA 95-2007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建筑消防设施 fire facilities in building建筑物、构筑物中设置的用于火灾报警、灭火、人员疏散、防火分隔、灭火救援行动等设施的总称。

4检测内容1消防供配电设施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供配电设施的检测内容应包括消防配电、自备发电机组的发电机和储油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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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施检测内容消防设施检测内容有七大项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2、消防供水系统;3、室内消火栓系统;4、自动喷水(雾)灭火系统;5、防排烟及通风空调系统;6、防火门、防火卷帘和挡烟垂壁;7、气体灭火系统消防电气检测内容有六大项:1、变压器室;2、高(低)压配电装置;3、低压配电箱(盘);4、低压配电线路敷设;5、电气照明装置;6、开关、插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已于2009年5月1日起实施。

新《消防法》对消防检测工作作了更加明确的规定:一、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必须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二、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应当依法获得相应的资质、资格;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执业准则,接受委托提供消防技术服务,并对服务质量负责。

三、工程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时要提供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和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四、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公安派出所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要检查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定期进行全面检测,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定期组织检验、维修,是否完好有效;检查电器线路、燃气管路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

消防检测法规条文: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

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

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

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的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结果负责。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未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的。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必须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应当依法获得相应的资质、资格;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执业准则,接受委托提供消防技术服务,并对服务质量负责。

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九条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消防设施检测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文件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依法责令停止执业或者吊销相应资质、资格。

前款规定的机构出具失实文件,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由原许可机关依法责令停止执业或者吊销相应资质、资格。

检测工作程序一、说明:1. 工程共分三大系统检测: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调试单位各派一人配合检测)②自动给水系统、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施工单位各派一人配合检测)③防排烟系统(包括通风、空调,事故应急照明、疏散指示、防火分隔)2. 检测分三大阶段:①第一阶段:单项检测②第二阶段:联动检测③第三阶段:全面复测3. 整个检测工作中需委托单位指定一人为联系、协调等二、内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第一阶段:①系统布线、消防控制室检测②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火灾显示盘逐个检测③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功能检测第二阶段:①火灾事故广播、消防通讯、声光报警器、消防电梯逐个远程通断检测②依据设计的联动逻辑关系进行整体联动检测第三阶段:对上述二阶段检测中的建议整改项目逐条进行复测消防给水系统:第一阶段:①水泵房、室外消防管网、室内消防管网及附属设备检测②每层末端放水装置放水试验、水流指示器报警检测,湿式报警阀功能检测③消火栓按钮逐个报警功能检测,动压及静压测试第二阶段:①消火栓泵、喷淋泵的联动试验第三阶段:对上述二个阶段检测中建议整改的项目,逐条进行复测防排烟系统:第一阶段:①防火阀、送风阀、排烟阀逐个手动试验检测②正压送风机、排烟风机、防火卷帘门就地启、停检测③事故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防火分隔设施检测第二阶段:①空调新风机或非消防电源切断试验检测②远程打开、关闭,防火阀、送风阀、排烟阀、排烟风机、正压送风机③防火卷帘门的联动检测第三阶段:对上述二阶段检测中建议整改的项目逐条进行复测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维护保养1、集中控制器(包括区域报警器)每月试验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基本功能并对备用电源进行充放电试验1~2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试验1~3次。

2、探测器:每月试验(不少于10%)探测器的报警功能是否正常,并排除探测器的故障。

3、两年后每三年全部清洗一遍,并作响应阈值及其它必要的功能试验。

4、用专用检测仪器分期分批试验探测器的报警功能及确认灯显示功能。

5、手动报警按钮:每月试验(不少于10%)手报按钮的功能是否正常。

6、对联动系统的维护保养:每年至少对下列消防控制设备手动、自动试验1~3次,试验消防控制设备的控制显示功能。

(1)防排烟设备(可半年试验一次)、电动防火阀、送风阀、排烟阀、防火卷帘等的控制设备;(2)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控制设备;(3)卤代烷、二氧化碳、泡沫、干粉等固定灭火系统的控制设备;(4)火灾事故广播、火灾事故照明灯及疏散指示标志灯;(5)消防电梯及客梯迫降功能试验;(6)消防通讯设备应在消防控制室进行对讲通话试验;(7)强制切断非消防电源功能试验;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维护保养应急照明灯:试验(不少于10%)应急照明灯是否完好,工作是否正常,及时更换损坏的灯泡、电池,每月抽30%应急照明灯放电30分钟。

疏散指示灯:试验(不少于10%)疏散指示灯是否完好,工作是否正常,及时更换损坏指示灯管、电池,每月抽30%疏散指示灯放电30分钟。

气体灭火系统的维护保养1、对防护分区环境的维护保养:(1)检查保护区必要的出入通道应通畅无阻;各种报警信号和安全标志应清洁、齐全并醒目易见;采光照明和事故照明应完好。

(2)检查烟感、温感探测器外表面应清洁、无灰尘和环境污染(例如轻质粉尘、漆等),以保证其灵敏度;检查喷嘴孔口应无堵塞。

2、对灭火剂贮存容器的维护保养:每年对灭火剂贮存容器进行称重或检查贮存压力,若低于允许值极限位置以下,必须予以重新灌装或替换。

3、对灭火控制盘的维护保养:(1)电源、指示灯的可靠程度检查;(2)灭火控制盘的启动试验的工作情况是否正常。

4、对系统的维护保养:(1)检查电磁阀与控制阀的连接导线是否完好,端子有否松动或脱落。

(2)从启动钢瓶上卸下电磁阀,检查其动作是否灵活。

(3)卸下报警及控制系统与执行机构的连接装置,用模拟试验方法,检查自动控制、报警及延时功能的灵敏度和动作可靠性。

(4)检查贮存容器开启机构灵活可靠性。

(5)检查灭火剂贮存容器阀和启动容器阀的安全装置和管路安全阀放气口。

(6)检查所有钢瓶外表有无腐蚀和镀层脱落现象。

(7)对系统中所有软管进行外观检查,若发现有任何缺陷,更换或对软管进行耐压试验。

(8)将止回阀从系统上卸下,检查其密封情况和开启动作灵活程度。

(9)用气动和手动方式,检查所有选择阀的开启动作是否灵活可靠。

防火分隔设施的维护保养1、防火卷帘门:(1)定期(季检)对防火卷帘门在消防控制室远程启、闭三次(不少于10%);并进行整体联动试验。

(2)对传动机构(链条、导轨)磨擦处加适量润滑油。

(3)不定期对卷帘门的限位开关及电机进行检查。

2、防火门:定期(月检)检查防火门的附件(不少于10%),检查是否齐全完好防排烟系统的维护保养1、对排烟阀、排烟防火阀、送风阀的维护保养:(1)排烟口、送风口有无变形、损伤,周围有无影响使用的障碍物;(2)风管与排烟口连接部位的法兰有无损伤,螺栓是否松动;(3)阀件是否完整,易熔片是否脱落,动作是否正常;(4)旋转机构是否灵活,每年对机械传送机构加适量润滑剂;(5)制动机构、限位器是否符合要求;(6)进行手动、远程启闭操作,检查是否可完全打开.2、对送风、排烟风机的维护保养:(1)风机房周围有无可燃物;安装螺栓是否松动、损伤;(2)传动机构是否变形、损伤;叶轮是否与外壳接触;(3)电动机的接线是否松动;电动机的外壳有无腐蚀现象;(4)电源供电是否正常(检查电压表或电源指示灯)。

(5)检查轴承部分润滑油状态是否异常(脏污、混入泥沙、尘等);(6)检查电动机的轴承部位润滑油液位是否正常;(7)检查传动皮带是否松动,联轴器是否牢固;(8)启动电动机,旋转时有无异常振动、杂音。

(9)操作手动或自动启动装置,进行每个防烟分区(或正压送风)的动作试验,检查下列事项:a、手动或自动能否正常启动;b、运转电流是否正常;c、运转中是否有不规则杂音及异常振动;d、动作设备的区域是否与原设计对应。

3、对风机电柜的维护保养:(1)控制柜是否设置在易于操作、检查、维修方便的位置。

(2)控制柜有无变形、损伤、腐蚀。

(3)线路图及操作说明是否齐全。

(4)电压、电流表的指针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

(5)开关是否有变形、损伤、标志脱落、处于正常状态。

(6)操作开关,检查开关性能,检查指示灯显示状态是否正常。

(7)继电器是否脱落、松动,接点是否烧损,转换开关能否正常切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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