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流程图)个体工商户流程图
涉税业务规范流程图

涉税业务规范流程图办理流程描述:纳税人申请→办税服务厅受理审核(1个工作日)→转管理分局核实(信息核查岗3个工作日)→分局反馈核实信息→转服务厅审批发证(1个工作日)→查无此户的→转服务厅不予办证。
办理流程描述:办税服务厅(含农村办税服务厅)受理申请(日常事务处置岗)→实地核实并填写《税务登记变更表》、分局加盖公章、核实人员签字(信息核查岗)→办税服务厅审批办理。
变更登记流程图:停业、复业税务登记办理流程描述:办税服务厅(含农村办税服务厅)申请(日常事务处置岗)→实地核实并填写《停复业登记表》、核实人员签字(信息核查岗)→分局评定审批岗批准→日常事务处置岗停业复业流程图:注销登记办理流程描述:(1)小规模、个体纳税人注销办税服务厅(含农村办税服务厅)受理申请(日常事务处置岗)→实地核实并填写《注销税务登记表》、核实人员签字(信息核查岗)→分局评定审批岗批准,分局加盖公章→办税服务厅审批办理。
注销登记流程图:(2)一般纳税人注销办税服务厅(含农村办税服务厅)受理申请(日常事务处置岗)→实地核实并填写《注销税务登记表》、核实人员签字(信息核查岗)→分局评定审批岗批准,加盖公章、→税政科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分局注销(日常事务处置岗)一般纳税人注销流程图:外出经营报验登记办理流程描述:办税服务厅(含农村办税服务厅)申请(日常事务处置岗)→实地核实,核实人员签字(信息核查岗)→分局评定审批岗批准→日常事务处置岗。
外出经营报验登记流程图:非正常户处理办理流程描述:办税服务厅(含农村办税服务厅)申请(日常事务处置岗)→实地核实,核实人员签字(信息核查岗)→分局评定审批岗批准→日常事务处置岗。
非正常户处理流程图:普通发票管理办理流程描述:纳税人申请→办税服务厅受理审核→批准核定。
办理流程描述:纳税人申请→办税服务厅受理审核→批准核定。
个体户定额核定办理流程描述:个体工商户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定期定额户自行申报(申请变更)纳税定额表》,办税服务厅受理→由税收管理员下户采集《个体定额信息采集表》中的相关信息,经核实后录入《个体定额管理》模块中→定额公示→上级核准→下达定额→公布定额。
07.个体工商户”一照通”(食品经营)提交材料规范

目录一、个体工商户“一照通”提交材料规范 (1)(一)个体工商户“一照通”(食品经营)设立提交材料规范 . 1 (二)个体工商户“一照通”(食品经营)变更提交材料规范 . 7 (三)个体工商户“一照通”(食品经营)延续提交材料规范13 (四)个体工商户“一照通”(食品经营)备案提交材料规范14 (五)个体工商户“一照通”(食品经营)注销提交材料规范15一、个体工商户“一照通”提交材料规范(一)个体工商户“一照通”(食品经营)设立提交材料规范1.《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申请书(一照通)》。
2.各功能区间布局图和操作流程图(可选,需电子上传)备注:经营场所的总平面图和食品处理场所的平面图,要求清楚标注各功能间名称、尺寸、面积及设备设施清单,除食品销售及≤50平方米小餐饮推荐电脑出图外,其余食品经营单位全部要求电脑出图。
食品销售类经营者(含现场制售项目或连锁企业总部的除外)无须提供此项。
3.中药材原料清单备案(见申请书,可选)备注:制售凉茶的饮品店需提交。
4.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以及有关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者联系方式公示方法的说明材料(复印件,可选,需电子上传)备注:食品自动售货销售商需提交。
5.与挂钩生产单位的合作协议(合同)复印件,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等有效的许可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可选,需电子上传)备注:销售散装熟食、散装酒的经营者需提交;连锁或加盟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在门店内销售散装熟食制品可提交总部含“中央厨房”许可项目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6.下属食品经营门店或承包管理的单位食堂名单、地址、联系方式(见申请书,可选)备注:食品销售连锁企业总部、餐饮管理企业、餐饮服务连锁企业总部需要提供。
7.配备与配送食品品种和数量相适应的食品仓库和设备设施清单(见申请书,可选)备注:食品销售连锁企业总部、餐饮管理企业、餐饮服务连锁企业总部需要提供。
8.配备一定数量的密闭运输工具,且与配送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保温、冷藏(冻)设备设施清单(见申请书,可选)备注:食品销售连锁企业总部、餐饮管理企业、餐饮服务连锁企业总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需要提供。
出版物零售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审批

出版物零售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审批(行政许可)受理模版一、受理对象自然人、法人二、受理条件根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十条、第二十二条规定,设立出版物零售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个人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确定的名称和经营范围;(二)经营者应当具有初级以上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或者新闻出版总署认可的与出版物发行专业相关的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三)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四)设立出版物总发行、批发、零售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个人从事出版物总发行、批发、零售业务,除具备本规定第六条、第八条、第十条规定的条件外,还须符合新闻出版总署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制定的出版物发行网点设置规划。
三、材料清单(共5件)1、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申请书;2、营业场所产权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合同;(验原件、复印件盖章)3、营业执照;(验原件、复印件盖章)4、法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验原件、复印件盖章)5、开展出版物网络发行经营活动承诺书备注:(所有材料按以上顺序装订,提交的复印件每页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或法人签字,受理人员核对材料数量种类是否符合要求,原件复印件是否一致。
书写是否工整,无涂改缺页现象。
各类证件应在有效期内)。
四、材料样本1、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申请书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申请书2、营业场所产权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合同3、营业执照4、法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5、开展出版物网络发行经营活动承诺书开展出版物网络发行经营活动承诺书:我单位获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后,拟在第三方平台开展出版物网络发行经营活动。
按照《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相关规定,郑重承诺如下。
一、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单位法人和出版物发行业务主要负责人认真学习《出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3号)、《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商务部令第10号)等出版物发行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熟悉开展出版物网络发行经营活动必备的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开展出版物网络发行经营活动。
营业执照办理流程图

营业执照办理流程图营业执照是企业合法经营的凭证,办理营业执照是开办企业的第一步,也是非常重要的一步。
下面将详细介绍营业执照办理的流程图,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和掌握相关的办理流程。
第一步,确定注册类型。
首先,需要确定你要注册的企业类型,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等。
不同类型的企业,办理营业执照的流程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在办理之前一定要明确自己的企业类型。
第二步,选择注册地点。
确定好企业类型后,接下来需要选择注册的地点。
一般来说,可以选择在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是在线办理。
选择注册地点后,就可以进行具体的办理程序了。
第三步,准备材料。
在办理营业执照之前,需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包括《营业执照申请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股东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合伙协议书》(合伙企业)等。
不同类型的企业所需的材料可能会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准备。
第四步,递交申请。
准备好材料后,就可以前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递交申请了。
在递交申请时,需要填写相关的申请表格,并提交完整的材料。
工作人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如果审核通过,就可以进行下一步的手续了。
第五步,领取营业执照。
经过审核后,如果一切顺利,就可以领取营业执照了。
领取营业执照时,需要携带相关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以及领取单等。
领取营业执照后,一定要仔细核对上面的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第六步,办理相关手续。
拿到营业执照后,还需要进行一些相关的手续,包括刻章、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等。
这些手续都是开办企业不可或缺的步骤,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依次办理。
第七步,开展经营活动。
最后,就可以正式开展企业的经营活动了。
拿到营业执照后,企业才具备了合法经营的资格,可以在规定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总结。
通过以上的介绍,相信大家对营业执照办理的流程有了更清晰的了解。
在办理营业执照时,一定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确保办理顺利。
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掌握营业执照办理的流程,顺利开办自己的企业。
三、权力运行流程图

三、权力运行流程图(一)行政许可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及变更核准流程图(内外资)项目类型:行政许可项目编号:行政许可1号承办部门:企业注册科电话:096-8871832 法定期限:10个工作日监督投诉电话:096-8871832 承诺期限:7个工作日2、企业(公司)设立登记流程图(内外资)项目类型:行政许可项目编号:行政许可2号承办部门:企业注册科电话:096-8871832 法定期限:15个工作日监督投诉电话:096-8871832 承诺期限:10个工作日3、企业(公司)变更登记流程图项目类型:行政许可项目编号:行政许可3号承办部门:企业注册科电话:096-8871832 法定期限:15个工作日监督投诉电话:096-8871832 承诺期限:10个工作日4、企业(公司)注销登记流程图(内外资)项目类型:行政许可项目编号:行政许可4 号承办单位:企业注册科电话:096-8871832 法定期限:15个工作日监督投诉电话:096-8871832 承诺期限:10个工作日5、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流程图项目类型:行政许可项目编号:行政许可6号承办部门:工商所电话:096-8871832 法定期限:15个工作日监督投诉电话:096-8871832 承诺期限:10个工作日6、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流程图项目类型:行政许可项目编号:行政许可7号承办部门:工商所电话:096-8871832 法定期限:15个工作日监督投诉电话:096-8871832 承诺期限:10个工作日7、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流程图项目类型:行政许可项目编号:行政许可8号承办部门:工商所电话:096-8871832 法定期限:15个工作日监督投诉电话:096-8871832 承诺期限:10个工作日8、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流程图项目类型:行政许可办理地点:市场监督管理局承办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服务电话:096-8871832法定期限:15个工作日承诺期限:5个工作日监督投诉电话:096-887183211、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流程图项目类型:行政许可项目编号:行政许可9号承办部门:工商所电话:096-8871832 法定期限:15个工作日12、广告经营许可证登记流程图项目类型:行政许可项目编号:行政许可10号承办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096-8871832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监督投诉电话:096-8871832 承诺期限:15个工作日13、户外广告登记流程图项目类型:行政许可项目编号:行政许可11号承办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096-8871832 法定期限:7个工作日监督投诉电话:096-8871832 承诺期限:5个工作日14、食品经营许可项目类型:行政许可承办机构:市场监督局办理地点:市场监督局服务电话:096-8871832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承诺期限:20个工作日监督电话:096-8871832法定期限:10个工作日承诺期限:5个工作日优化期限:15个工作日15、食品经营许可项目类型:餐饮服务许可证办理办理地点:许可受理科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20 个工作日承办部门:市场监督局服务电话:096-8871832 监督电话:096-8871832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20 个工作日 优化时限:10个工作日16、医疗用毒性药品零售企业批准项目类型:行政许可 承办机构:市场监督局 办理地点:市场监督局法定期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5个工作日服务电话:096-8871832 监督电话:096-8871832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5 个工作日 优化时限:15个工作日17、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邮寄证明核发项目类型:行政许可 承办机构:食药局 办理地点:市场监督局法定期限:4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5个工作日法定时限:4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5 个工作日 优化时限:35个工作日18、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运输证明核发项目类型:行政许可 承办机构:平安市场监督局 办理地点:市场监督局法定期限:1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5个工作日服务电话: 096-8871832 监督电话:096-8871832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 个工作日优化时限:5个工作日19、开办药品零售企业许可项目类型:行政许可承办机构:食药局法定期限:10个工作日承诺期限:5 个工作日服务电话: 096-8871832 监督电话:096-8871832(二)行政处罚流程图项目类型:行政处罚项目编号:行政处罚1号承办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096-8871832 法定期限:90日监督投诉电话:096-8871832结案归档(90日办结,特殊情况可报批延长办理时限)(三)行政强制措施流程图项目类型:行政强制项目编号:行政强制1号承办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096-8871832 法定期限:30日监督投诉电话:096-8871832(四)行政裁决1、企业名称争议裁决流程图项目类型:行政裁决项目编号:行政裁决1号承办部门:企业注册科电话:096-8871832 法定期限:15个工作日2、个体工商户名称争议裁决流程图项目类型:行政裁决项目编号:行政裁决2号承办部门:企业注册科电话:096-8871832 法定期限:15个工作日(五)行政确认1、青海省著名商标认定流程图项目类型:行政确认项目编号:行政确认1号承办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096-8871832 法定期限:30个工作日监督投诉电话:096-8871832 承诺期限:25个工作日2、动产抵押登记流程图项目类型:行政确认项目编号:行政确认2号承办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096-8871832 法定期限:当场监督投诉电话:096-8871832(六)行政收费项目类型:行政收费项目编号:行政收费1号承办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096-8871832 法定期限:当场监督投诉电话:096-8871832(七)行政强制项目类型:行政强制项目编号:行政强制1号承办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096-8871832 法定期限:当场监督投诉电话:096-8871832(八)行政奖励项目类型:行政奖励项目编号:行政奖励1号承办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096-8871832 法定期限:无监督投诉电话:096-8871832(九)行政监督检查项目类型:行政监督检查项目编号:行政监督检查1号承办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096-8871832 法定期限:无监督投诉电话:096-8871832(十)其它权力1、合同争议行政调解流程图项目类型:行政调解项目编号:行政调解2号承办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096-8871832 法定期限:两个月内监督投诉电话:096-8871832 承诺期限:55日内2、受理消费者投诉流程图项目类型:行政调解项目编号:行政调解3号承办部门:市场监督局电话:096-8871832 法定期限:60日内监督投诉电话:096-8871832 承诺期限:55日内3、行政复议流程图项目类型:行政救济项目编号:行政救济1号承办单位:法制科电话:096-8871832 法定期限:60日内监督投诉电话:096-8871832 (办公室)承诺期限:55日内4、赔偿案件审理流程图项目类型:行政救济项目编号:行政救济2号承办单位:法制科电话:096-8871832 法定期限:两个月内监督投诉电话096-8871832 (办公室)承诺期限:55日内5、企业(公司)有关事项备案流程图项目类型:行政备案项目编号:行政备案1号承办单位:企业注册科电话:096-8871832 法定期限:15日内监督投诉电话:096-8871832 承诺期限:10日内6、拍卖企业拍卖活动备案流程图项目类型:行政备案项目编号:行政备案2号承办单位:市场监督局电话:096-8871832 法定期限:当场监督投诉电话:096-88718327、经纪执业人员情况及聘用、解聘合同备案流程图项目类型:行政备案项目编号:行政备案3号承办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096-8871832 法定期限:当场监督投诉电话:096-88718328、特殊标志使用合同备案流程图项目类型:行政备案项目编号:行政备案4号承办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096-8871832 法定期限:当场监督投诉电话:096-8871832上报存查意见9、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流程图项目类型:其他具体行政行为项目编号:其他具体行政行为1号承办单位:市场监督局电话:096-8871832 法定期限:当场监督投诉电话:096-887183210、实施现场检查流程图项目类型:其他具体行政行为项目编号:其他具体行政行为2号承办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096-8871832 法定期限:当场监督投诉电话:096-887183211、产品质量申诉处理项目类型:行政裁决承办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定期限: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25个工作日服务电话:096-8871832 监督投诉电话:096-887183212.计量器具强制检定项目类型:行政确认承办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定期限: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服务电话: 096-8871832 监督投诉电话:096-8871832备注:食品药品和质量监督管理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现场检查、听证程序流程图与工商行政管理程序流程图通用。
营改增个体户定税及领用机打发票流程

个体户定税及领用机打发票——定期定额申请核定(调整)纳税定额+发票票种核定+防伪税控系统发行+发票领用业务流程--流程图:(准备及填写《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申请表》+税务事项通知书(税种核定)带税务登记证(副本)找税管员打印)+房屋租赁合同+委托扣税协议书)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申报期限到主管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自行申报。
办税服务厅受理后应根据定期定额户自行申报情况打印《核定定额通知书》和《个体工商户定税等级卡》送达定期定额户暂时执行。
准备及填写《纳税人领用发票票种核定表》2 份+税务登记证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首次办理或经办人发生变化时提供)+发票专用章纳税人携带申请资料到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窗口申请核定普通发票种类数量。
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窗口对纳税人提交的资料进行查验、审核。
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后,在发放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或增值税普通发票票种核定文书的同时,向纳税人发放《增值税税控系统安装使用告知书》购买税控专用设备。
纳税人凭《增值税税控系统安装使用告知书》+税务登记证(副本)向技术服务单位(航信)购买税控专用设备并签订技术服务协议。
技术服务单位按国家规定的价格发售税控专用设备,提供技术服务。
自愿参加培训。
纳税人选派的开票人员自愿参加服务单位免费组织的培训。
(个体工商户可以不参加,建议参加培训)发行税控专用设备。
纳税人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购买的税控专用设备(金税盘等)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申请发行税控专用设备。
准备《税务事项通知书》(第一次购票提供)+出示购票经办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金税盘或税控盘或报税盘+税务登记证件。
纳税人携带申请资料到办税服务厅发票管理窗口申请领用发票办税服务厅发票管理窗口对纳税人提交的资料进行查验。
纳税人提供资料符合条件的即时受理,根据票种核定情况、发票验旧和申报情况发放发票。
安装税控开票系统。
纳税人向技术服务单位提出安装申请,在提出安装申请前必须确保防伪税控专用设备和通用设备(计算机和打印机)已配备齐全(建议购买服务单位出售专门用于开具发票的打印机)。
工商处理流程

工商处理流程
在进行工商处理时,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来进行,以确保事情顺利进行并且符合法律法规。
下面将介绍一般的工商处理流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首先,进行工商处理前,需要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解,确保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在开始处理之前,可以咨询专业律师或者相关部门,以获取必要的法律建议。
其次,办理工商登记是工商处理中的重要环节。
在进行工商登记时,需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如营业执照申请表、身份证明、公司章程等。
递交材料后,需要耐心等待审批,确保提交的材料完整准确。
接下来,办理税务登记也是工商处理中不可或缺的步骤。
在办理税务登记时,需要准备好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相关材料。
提交材料后,也需要等待审批,确保所提交的材料齐全合规。
此外,还需要办理开具发票的手续。
在办理开具发票时,需要
前往税务局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交开票资料。
办理完成后,就可以
正常开具发票,确保公司的正常经营。
最后,还需要关注公司的年检事项。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需要
进行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年度审计工作。
在年度报告编制和年度审计
工作完成后,需要按时进行年检,确保公司的合规经营。
总的来说,工商处理流程包括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开具发
票以及年检等一系列流程。
在进行这些流程时,需要耐心等待审批,确保所提交的材料齐全合规。
同时,也需要不断关注相关法律法规
的变化,以确保公司的合规经营。
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谢谢阅读!。
大城县工商局行政审批事项流程图(精)

大城县工商局行政审批事项流程图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变更、注销、备案登记大城县工商局行政审批事项流程图户外广告登记大城县工商局行政审批事项流程图商品展销会登记大城县工商局行政审批事项流程图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大城县工商局行政审批事项流程图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附:一、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及分公司设立、变更、注销提交的材料:(一) 设立登记提交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6、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7、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8、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9、住所使用证明;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1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12、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二) 变更登记提交材料:【1】名称变更登记提交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5、《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名称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2】住所变更登记提交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5、变更后住所的使用证明;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住所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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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是个体工商业经济在法律上的表现,其具有以下特征:1.个体工商户是从事工商业经营的自然人或家庭。
自然人或以个人为单位,或以家庭为单位从事工商业经营,均为个体工商户。
根据法律有关政策,可以申请个体工商户经营的主要是城镇待业青年、社会闲散人员和农村村民。
国家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不能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
2.自然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必须依法核准登记。
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机关是县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个体工商户经核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才可以开始经营。
个体工商户转业、合并、变更登记事项或歇业,也应办理登记手续。
3.个体工商户只能经营法律、政策允许个体经营的行业。
法律地位
在依法核准登记的范围内,个体工商户享有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个体工商户的正当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对其经营的资产和合法收益,个体工商户享有所有权。
个体工商户可以在银行开设帐户,向银行申请贷款,有权申请商标专用权,有权签订劳动合同及请帮工、带学徒,还享有起字号、刻印章的权利。
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应照章纳税,服从工商行政管理。
个体工商户从事违法经营的,必须承担民事责任和其他法律责任。
财产责任
民法通则第29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即:以个人名义申请登记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经营、收益也归个人者,对债务负个人责任;以家庭共同财产投资,或者.收益的主要部分供家庭成员消费的,其债务由家庭共有财产清偿;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工商户经营,其收入作为夫妻共有财产者,其债务由夫妻共有财产清偿;家庭全体成员共同出资、共同经营的,其债务由家庭共有财产清偿。
法律规定
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个体工商户的登记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依据《行政许可法》、《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个体工商户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应当依照本规定办理。
第三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管全国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本地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管理工作。
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大中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负责本辖区内的个体工商户登记。
登记机关根据需要可以委托工商所进行个体工商户登记。
第二章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申请
第四条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提交申请:(一)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工商所;
(二)直接到登记机关的登记场所;
(三)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以此方式提出申请的,申请人应在发出申请后5日内,向登记机关递交申请材料原件。
第五条申请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经营场所证明;
登记流程图
(四)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当提交有
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第六条申请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经营场所变更的,应当提交新经营场所证明;
(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当提交有
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税务
个体工商户应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正确建立账簿,准确进行核算。
对
账证健全、核算准确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查账征收;对生产
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定期定额征收;具有一定情形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实行核
定征收。
注册程序
设立个体工商户,一般要经过以下步骤:? 第一步:个体座商或需要名称的个体摊商,应先办理名称预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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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设立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身
份证件及身份核证文件。
其中,香港居民应当提交:(1)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复印件;(2)港澳同胞回乡证或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复印件;(3)由香港律师(中国委托公证人)出具的,并由司法部派驻的“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专用章确
认的身份证明书(身份核证文件)。
澳门居民应当提交:(1)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复印件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身份证明局出具的身份证明书。
2、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具体项目参见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制的《北京市企业登记前置许可项目目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第二步: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
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第三步: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
提请注意:
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设立个体工商户的,请在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登记之前,详细阅读《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及本告知单,并请到各区县分局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设立个体工商户的,营业范围为零售业(不包括烟草零售)、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中的理发及美容服务、洗浴服务、家用电器及其他日用品修理,但不包括特许经营。
其组成形式仅限于个人经营,从业人员不超过8人,营业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
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一)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含《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表》、《经营者基本情况表》、《经营场所证明》表等表格,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设立个体工商户的,应填写《个体工商户(港澳居民)设立登记申请书》);外来人员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还应提交《暂住证》复印件。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未取字号名称的个体摊商不提交);
3、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应当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二)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个体工商户变更(备案)登记、换(补)营业执照申请书》(含《个体工商户变更申请表》、《经营者基本情况表》、《经营场所证明》表等表格,请根据不同变更事项,妥相应内容);
2、《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
3、变更下列事项的,还需要提交以下文件、证件:
变更名称:《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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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经营范围:新增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提请注意:在中关村科技园区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申请不具体核定经营项目的,应提交《承诺书》。
注:个体工商户不能跨区县变更经营场所。
(三)个体工商户换(补)照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个体工商户变更(备案)登记、换(补)营业执照申请书》;
2、《营业执照》正、副本;
3、丢失营业执照申请补发的,应提交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登载执照挂失声明作废的报样。
(四)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应提交以下文件、证件:
1、《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2、经营者签署的债权债务清理完毕、税款、职工工资已结清的说明;
3、《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