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法律的心得体会
学习法律心得体会5篇

学习法律心得体会5篇法律是维持社会秩序的工具,它是严肃的是让人敬畏的。
很多人因为不懂法而不知道自己已经触犯法律,今天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是学习法律心得体会,供大家阅读参考。
学习法律心得体会一法律永远是公正严肃的。
它捍卫着公民的权利,维护着公民的合法利益。
任何人不能跨出它所规定的方圆。
一、必须培养强烈的法制观念法制观念由来已久,作为我们处在现代社会的人,在法制建设不断健全、社会文明中不断发展的新形势下,个人的社会活动都必须依据法律而进行,因此,更应该学法、懂法,用法、遵循法律。
常常会在电视、报纸的报道中看到一些人没有法制观念,不懂得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尊严和权利,他们甚至在受到不法侵犯的时候还不知道用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有的选择暴力、有的选择忍受。
这是一种悲哀,我们要吸取教训,培养自身的法制观念,同时也员工进行普法宣传,只有大家都有法制观念了,法律才能更好的发挥它的作用。
二、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务实的态度去学习普法知识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学法的目的就是学以致用,明白什么是法律所允许的,什么是法律所禁止的,要在法律所限定的框架内做事。
学习过程中认识到培养和树立诚信守法、依法执教、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
三、要将普法学习落到实处普法的学习必须要有针对性,要有所的有所获,对于个人来讲,在普法学习中受益匪浅,通过学习不仅认识和纠正了自身所存在的一些法律盲区,同时通过学法可以很好的指导相关业务的顺利开展,对日常工作所产生的积极影响是明显的。
四、按照原文学学习任何一部新的法律法规,首先要了解这部法律法规的大体构架,也就是要搞清楚法律法规规范的是什么?立法的目的,宗旨是什么?大体分为几个章节,每个章节又是讲的什么内容等等?这都需要我们通过通读全文来了解,对照每一条文进行原原本本、逐句逐段地学习,了解法条基本内涵。
所以,学习任何一部新的法律法规,我们首先是要做的就是粗读一遍法律原文,通过对法律章节的学习,了解这部法律法规的规范的对象、范围和内容,加强自己对法律条文的印象。
学习法律知识心得体会范文五篇

学习法律知识心得体会范文五篇一、让法律法规时刻警醒自己。
在《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的相关条文中,明确指出了作为教师所不应去做的言行,以及对学生要平等对待的原则。
品读条文,对照自己,觉得自己能够按照相关规定指导自己的实践,规范自己的行为。
在教育教学中努力做到为人师表,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为学生营造了既宽松又有序,既民主又自主的学习、生活氛围,让学生在快乐与幸福中得到发展。
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始终牢记法律法规的条文,充分做到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学生,对学习或平行存在问题的学生多方想办法树立其信心,但有时也有耐心不够的时候,今后要学会寻找孩子身上的闪光点,用显微镜看其不足,我们彼此一定都会多得许多快乐。
二、以德为先,率先垂范。
教师的道德是教师的灵魂,师德是教师职业理想的翅膀,教师的工作是神圣的,也是艰苦的,教书育人需要感情、时间、精力乃至全部心血的付出,这种付出是要以强烈的使命感为基础的。
“育苗有志闲逸少,润物无声辛劳多”。
一个热爱教育事业的人,是要甘于寂寞,甘于辛劳的。
这是师德的首要条件。
教师必须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他们在品德、智力、体质各方面都得到发展。
朱小曼曾说:“离开感情层面,不能铸造人的精神世界。
”是教育,首先应该是温暖的,是充满情感和爱的事业,教师应多与学生进行情感方面的交流,做学生的知心朋友。
爱需要教师对学生倾注相当的热情,对其各方面给予关注,爱将教学中存在的师生的“我”与“你”的关系,变成了“我们”的关系。
爱使教师与学生相互依存中取得心灵达到沟通,分担挫折的烦恼。
和谐的师生关系,是促进学生学习的强劲动力。
爱生是衡量一个教师师德水平的一把基本尺子。
爱是一门艺术,能爱是一个层面,善爱则是另一个层面。
作为教师,因此,教师要做到能爱、善爱。
要爱学生成长过程中的每一微小“闪光点”,要爱他们具有极大的可塑性。
要爱他们在教育过程中的主体能动性;要爱他们成长过程中孕育出来才一串串教育劳动成果。
法律学习心得体会5篇

法律学习心得体会5篇法律学习心得体会5篇范文大家有看过法律学习心得体会吗?我们要好好地写一份心得体会,这样可以记录我们的思想活动。
下面作者给大家分享法律学习心得体会,期望能够帮助大家!法律学习心得体会篇1近日,学校展开了相干法制宣传活动,在学习了相干法律法规知识后,对于社会主义的法制体系有了更深入更全面的认识。
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诚然,“规矩”在此能够知道为束缚我们的法律法规。
法之所以能成为人们行动的规范准则,主要是透过指引、评判、教育、猜测和强制五种方式来对社会起到规范作用,这是任何社会的法都具有的。
在社会主义经济飞速发展的这天,经济发展,社会进步,而我们的生活也紧随着时期的步伐,学习相干的法律法规是十分有必要的。
透过单位组织展开的法制讲座和法制知识比赛,我有以下几点认识和体会:1、要用心主动学法、懂法。
认真学习国家的相干法律法规不仅仅能够提高我们的法律意识、规范我们自身的行动,而且有利于保护我们自身权益。
如道路交通安全法就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干,学习了该项法规后在以后的日常出行中,就会主动参照该法律规范束缚我们的行动,减少出行中显现的意外和伤害。
2、要做到自觉用法。
学会利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我的合法权益,实现法律公平,人人同等。
在学习一系列法律法规后不仅仅要“学法知法”,更重要的是学会“用法”。
比如应对突发事件时,第一要连续冷静,再者可参照《突发事件应对法》来处理所遇到的问题。
而当前建设生态礼貌也可学习和运用环境保护法和贵阳市生态礼貌城市条例来建设和保护我们的家园。
3、要规范自觉遵法,做一个合格的公民。
学法懂法是条件,怎样用法是关键,而能够自觉遵法才是真正完善地落实了这一活动。
“勿以善小而不为”,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时刻规范自我的行动活动,遵纪遵法,严于律己,为自我为单位为社会建立行动规范,从此刻做起,从我做起,从每一次身边小事做起。
自觉构成良好遵遵法律法规的观念,只要这样才能真正地知法,用法,才能把遵法落到实处。
学习法律知识心得体会5篇

学习法律知识心得体会5篇我们在单位领导的组织下,通过多种形式。
我们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使我们又得到了一次学习的机会,下面就我个人对学法的体会谈一下学习心得。
下面就是给大家带来的学习法律心得体会,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学习法律心得体会1一种道德观念,只有通过千万人的道德实践,才能蔚成风尚,成为改变社会风貌的强大力量。
知易行难,行重于言。
道德实践是培养良好道德观念、形成文明道德风尚的根本途径。
只有通过道德实践,才能把外部的道德教育转化为每个公民内在的道德品质,才能实现道德认知与道德行为的有机统一。
切实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实践活动,把“八荣八耻”的要求渗透到人们的日常工作生活之中,贯穿到各行各业的生产、经营、管理之中,我们才能使“八荣八耻”变成人们的行为准则和习惯,成为所有社会成员的自觉行动。
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实践活动只有着眼于基层,使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富有吸引力、感染力,“八荣八耻”的基本要求才能更加深入人心,内化为人们的道德追求,更加坚定自觉地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造就良好的社会风气。
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学习实践活动,重在深入人心,重在联系实际,重在弘扬正气。
要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道德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上,下大气力进行整治,使文明礼仪、公共秩序、社会服务、城乡环境、旅游出行、文化市场、互联网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不良风气有明显的改善,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教育活动的实际成果。
要注重发挥规章制度对人们道德行为的激励约束作用,发挥法律法规对道德建设的保障作用,进一步修订完善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职业规范、学生守则等行为准则以及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各种评选表彰活动的标准,使“八荣八耻”的基本要求更好地渗透到社会管理之中。
用社会主义荣辱观指导自己的行动,以自己的行动说服群众,影响群众,带动群众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
人类文明发展史表明,任何一种道德观念,要被社会普遍接受和广泛认同,都需要经历一个长期的潜移默化的过程,需要一代又一代人的实践和传承。
关于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范文3篇

【导语】法律法规是中华⼈民共和国现⾏有效的法律、⾏政法规、司法解释、地⽅法规、地⽅规章、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件以及对于该等法律法规的不时修改和补充。
以下是由⽆忧考为您带来的《关于学习法律法规⼼得体会范⽂3篇》,供您品鉴。
关于学习法律法规⼼得体会范⽂1 通过这次学习⼀系列的教育法律法规。
让我明⽩法律本⾝应当是值得崇尚的良好的法律。
这是树⽴法律权威的基础要件。
良好的法律必须能够充分表达民意。
只有当法律充分反映了社会成员的意志,社会成员才会对法律产⽣⾼度的认同,认识到法律并不是约束⾃⼰⾏为的羁绊,⽽是保护公民各种权利的⼿段,是⾃⼰⽣活中须臾不可分离的必需物。
正因为法律是⾃⼰的,社会公众才会从内⼼尊重法律,法律也才真正具有权威性。
⼀、党风廉政建设事关民⽣,⼲⼲净净履⾏职责民声所需! 党风廉政建设关系民⼼向背,关系事业成败。
党的新⼀届中央领导集体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争给予⾼度关注和重视,采取了强⼒措施,中纪委三次全会上提出了“四⼤纪律”、“⼋项要求”,中央连续出台了《党内监督条例》和《纪律处分条例》两个法规,充分显⽰了中央坚持不懈地抓反腐倡廉的⼒度和决⼼。
对于廉洁⾃律问题,要把握好两条:⼀要⼲事⼲净,⼆要⼲净⼲事,也就是既勤⼜廉。
不勤政⽆以⽴业,就没地位;不廉政⽆以⽴⾝,就栽跟头。
要把这两条统⼀起来对待,经得起考验,时刻牢记⽑泽东主席进北京时说的那句话:“我们不当李⾃成,我们⼀定要考好。
”在群众中树⽴好形象。
1、要警钟长鸣,思想重视。
珍爱⾃⼰。
任何腐化、腐败⾏为都是从思想的蜕化开始的,都有⼀个思想演变的过程。
因此,把牢思想这⼀关是最有效的预防,加强思想教育也是反腐倡廉的根本之策。
我们⼀时⼀刻都不能放松世界观、⼈⽣观、价值观的改造。
要认识到权⼒是⼀把双刃剑,⽤好了能为民造福,⽤不好也能为⾃⼰造“罪”。
我虽然只是县城管局服务中⼼⼀名普通职⼯,党教育我多年,快要退休了,也应该倍加珍惜得来不易的⼯作,不要因⼀念之差给家庭、给亲⼈带来⽆以挽回的痛苦。
学习法律知识精选心得体会【三篇】

学习法律知识精选心得体会【三篇】学习法律知识精选心得体会【一】我作为一个即将走向社会的,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是重要的基本职责。
然而许多人不懂公民基本法,所以即使有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也不懂利用这些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
教师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用法也有实际的必要。
在学习过程中,老师给我们讲解了很多鲜活生动的案例,使我们理解了经济法规,学习合同法,学习婚姻法,学习教育法等。
掌握了基本的法学知识,理解宪法和法律的基本精神、基本规范,提高对法的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法律意识,另一方面,我们更应该通过学习这门课程,加强自我修养,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
通过《法律基础》课程的学习,使我自己的法律意识有了明显提高,以前,对法律只是很表面理解,很感性的认识,现在能够领悟到法律的深层次内涵,有了理性的认识,通过学习使我的法律意识产生了质的转变。
学习结束后,我静下心来,参照课本,对照笔记,联系一些法律事例,以及观看普法宣传节目,感觉到在法制建设方面,我还有很多需要学习,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还有许多有待解决的问题需要考虑。
法律知识是我们必备素质之一,我们必须通过它,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促进和规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正确的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问题。
公平交易,平等……,在生活过程中,遵守法律,享受个人权利,履行义务。
由于我们专业的知识体系过于单一,导致我们很少接触到能使自己综合素质提高的知识。
而这门课很好的弥补了我们专业所缺乏的,并使我们的知识视野扩大。
对提高自己的综合能力很有好处。
比如:在找兼职做的时候,能够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利益等。
在这一个学期的学习中,我感觉到自己有了很大的变化。
其中实体法部分对我以后很有帮助,它主要介绍我国几大基本的部门法和几个重要的单行法的相关内容,,使大家了解包括行政法、民法、婚姻法、继承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刑法的立法目的、原则及基本规定和精神,培养大家的知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意识。
法律学习心得体会(精选7篇)

法律学习心得体会(精选7篇)法律学习心得体会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好好地写一份心得体会,这样可以记录我们的思想活动。
那么心得体会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帮大家整理的法律学习心得体会,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法律学习心得体会1近日,学校开展了相关法制宣传活动,在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后,对于社会主义的法制体系有了更深刻更全面的认识。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诚然,“规矩”在此能够理解为约束我们的法律法规。
法之所以能成为人们行为的规范准则,主要是透过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和强制五种方式来对社会起到规范作用,这是任何社会的法都具有的。
在社会主义经济飞速发展的这天,经济发展,社会进步,而我们的生活也紧跟着时代的步伐,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是十分有必要的。
透过单位组织开展的法制讲座和法制知识竞赛,我有以下几点认识和体会:1、要用心主动学法、懂法。
认真学习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不仅仅能够提高我们的法律意识、规范我们自身的行为,而且有利于维护我们自身权利。
如道路交通安全法就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学习了该项法规后在以后的日常出行中,就会主动参照该法律规范约束我们的行为,减少出行中出现的意外和伤害。
2、要做到自觉用法。
学会利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我的合法权利,实现法律公正,人人平等。
在学习一系列法律法规后不仅仅要“学法知法”,更重要的是学会“用法”。
比如应对突发事件时,首先要持续冷静,再者可参照《突发事件应对法》来处理所遇到的问题。
而当前建设生态礼貌也可学习和运用环境保护法和贵阳市生态礼貌城市条例来建设和维护我们的家园。
3、要规范自觉守法,做一个合格的公民。
学法懂法是前提,怎样用法是关键,而能够自觉守法才是真正完善地落实了这一活动。
“勿以善小而不为”,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时刻规范自我的行为活动,遵纪守法,严于律己,为自我为单位为社会树立行为规范,从此刻做起,从我做起,从每一次身边小事做起。
自觉构成良好遵守法律法规的观念,只要这样才能真正地知法,用法,才能把守法落到实处。
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通用20篇)

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通用20篇〕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通用20篇〕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1在学习法律根底的过程中,我有一点体会,就是一定要自觉维护社会法律威严。
社会法律威严的树立,既有赖于国家的努力,也有赖于公民个人的努力。
从国家角度来说,应当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消除损害社会法律树干的因素。
例如,要进一步进步立法质量,保证法律的科学性,合理性;改善法律施行的状况,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深化开展法律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
从个人的角度来说,应当通过各种方式努力维护社会法律威严。
觉得至少应做到以下三个方面:努力树立法律信仰。
一个人只有从内心深处真正认同、信任和信仰法律,才会自觉准守法律的威严。
应当通过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深化理解法律在现代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深化把握我国社会法律的精神,从而树立起对我国社会法律的信仰。
积极宣传法律知识。
在自己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同时,还要向其别人宣传法律知识。
特别是要宣传社会法律观念,帮助人们彻底铲除“权大于法”,“要人治不要法治”等封建剩余思想,宣传我国社会法律的优越性,使人们理解和认同我国社会法律,从而推动全社会形成尊重和维护社会法律威严的良好风气。
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违法犯罪行为既是对社会秩序的破坏,也是对法律威严的蔑视。
不仅要有守法意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敢于和蔼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自觉准守法律威严。
同违法犯罪行为斗争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既包括事前采取有效措施预防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也包括事中和事后制止,检举,揭露违法犯罪行为。
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2近段时间我一直在认真地学习《劳动合同法》和《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方法》,感到受益匪浅,增加了对这部法律的认识和理解,感觉一部好的法律,不仅是一种规那么,也是一场____,它是国家进步的支撑点,也是社会前行的铺路石。
首先,关于《劳动合同法》在中国的劳动关系中,不签劳务合同,劳动合同短期化,劳动者随意离岗,劳资双方冲突不断加剧,劳动争议数量近十几年间上升20倍以上,群体行争议、上访、____案件每年多达六千万至八千万以上,贫富差距大,社会安定程度呈下降趋势,农民工的权益受剥夺、受进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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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法律的心得体会
通过法律课程的学习,让我懂得了一些法律的基本知识,为以后的生活和工作打下了基础。
我们可以利用我们所学的法律知识来维护我们自己和他人的权利。
法学是一门科学学科,所谓科学是关于客观世界的知识,这些知识是系统的知识,研究人类生活中的规律及现象的科学,如政治学、经济学、法学等。
法律具有社会性、规范性、概念性、目的性、正义性、实用性:
一、社会性
法律首先是一种社会规则,如刑法学是研究犯罪学等,民法学是研究人与人之间、财产与人之间的关系。
法学作为社会科学,具有社会性,它与自然科学是不同的,表现在:1、不可计量、不可检验、不可实验,而自然科学则是可以计量、可以检验、可以实验的。
虽然我们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但实践不等于实验,实践是整个人类社会的实践而不是做实验,如马寅初的新人口论,到现在我们才认识到新人口论是一种真理,又如单一公有制计划经济,经过一百多年时间最后证明了单一公有制经济行不通。
2、研究者与研究对象不可分,研究者的教育水平、生活背景等与研究对象密不可分。
而自然科学,如化学、物理、生物等,其研究对象较少受到研究者的主观影响,而法律的研究结果则较多的受到研究者的主观因素的影响。
如许多的观点,不同的学科认识都有道理,不同的学者对同一问题有不同的观点。
我认为应独立思考,独立判断。
即不受他人影响,要自己思考,自己作出自己的判断。
在讲到独立判断时有一个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关于判断标准。
如公平、诚信等皆为生活经验,就是说当法学上的不同意见都有道理时该怎么办呢?除用基本原理外,更重要是要用社会生活经验作为判断标准。
所以对于法律理论现象中的是与非、对与错,可以用社会生活经验来作为判断标准。
只有符合社会生活经验的理论才可能是正确的。
二、规范性
既然法律是社会生活中的行为规范,因此法学也就有了规范性,它是法学区分于其他学科的特征。
如经济学讲的是效率问题,是效益最大化,而法学家讲的是合法不合法,规范不规范的问题。
因为法律的规范性,每一法律条文都可以分解为构
成要件、适用范围、法律效力。
只要我们掌握了它的构成要件、适用范围、法律效果,那么我们对这个法律条文也就掌握了。
法学特别强调的是规范性、逻辑性、体系性。
规范性也就是我们说的可操作性。
如我们将要制定民法典,是要制定一种松散性的呢?还是制成规范性、逻辑性的呢?江平教授说要制定一种开放性的民法典体系。
民法典如何开放呢?我认为一定要有逻辑性和规范性。
三、概念性
法学之概念性来源于法律规则。
如欺诈行为,欺诈、行为分别为两个概念,欺诈行为又是一个新的概念;再如损害赔偿,直接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为三个不同概念,只有掌握了概念才能很好地理解法律规则。
法学说开了就是一套概念体系。
掌握了概念体系我们就可以建立起一套法律思维,就具备了法律人的资格。
因此我们的学习方法就是从概念入手,一定要掌握概念,要理解概念,切记不可死记硬背,先记忆,然后要理解。
如欺诈行为,我们先要弄清什么叫欺诈,才能进一步理解欺诈行为。
这种方法在法律解释上叫文义解释。
文义解释就是指每一个法律条文都是由语言文字组成的,所以要先把语言文字弄清楚了才能把握概念之含义。
同时语言文字又有多义性和模糊性。
如法律上所说“产品”与社会生活中所说“产品”就不一致。
所以我们就不能仅*字面意思来理解,应该有多种其他的理解方法。
一个法条就可能有多种理解,因此法律人在现实生活中就大有用武之地。
四、目的性
法律是行为规则,是人制定的。
在我国是由人民代表代表人民来制定各项法律的。
既然是人制定的,就一定有目的。
法学当然也有目的性,在历史上曾不被人注意,特别是德国的概念法学,它们过分注意概念问题,而忽略了目的性。
直到德国著名学者耶林,他本是个概念法学派的学者,到中年时逐渐意识到概念法学派有僵化的缺点,于是写了一本书。
在这本书中,他指出每部法律都是有特定目的的,我们要了解、掌握、运用一门法律,必须先搞清楚它的目的性,我们学习任何一部法律,不能只是搞清它的构成要件、适用范围、法律后果,还要思考这个法律制度、法律规则的目的,这样才能真正掌握它,如果只讲概念,就会成为“概念”法学。
耶林说,光讲“概念”的法学,会成为概念游戏,他说,法律的目的就好像天上的北极星一样。
而法律的目的正像天上的北极星一样,引导我们学习、掌握、运用法律。
对每一个法律制度、规则,我们都从目的入手,这就构成了现在法学上的一种新的法学研究方法——目的解释方法,即解释、运用每一个制度、规则,一定要紧紧扣住立法目的,如果有两种解释,则只有紧扣立法目的的那个解释才正确。
五、正义性
法学正义性源于法律正义性,法律规则因为有正义性才能区分于技术规则,同时法律也就有了良法、恶法之分。
我们评价法律的好、坏、先进与落后就是依据法律的正义性。
同时,现在还存在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问题。
现在很多人过分关注形式正义而忽略了实质正义,但是形式正义只是获取实质正义的手段,只有在无法获得实质正义时退而求其次满足于程序正义。
实质正义是目的,程序正义是手段。
一旦我们将形式正义强调过分,我们就悖离了法律的正义性。
法官、律师这些法律人不同于社会上其他的人,他们是为了维护社会的正义之道,是社会正义的维护者。
所以,不能把法律混淆于其他职业。
我们不能用金钱来衡量它,因为我们选择了法律,我们就选择了正义!
六、实用性
我们学习法学是为了用法律来解决问题,所以我们就不能只知道闭门读书,我们还要关注社会生活中的案件,讨论实际发生的和假设的案件,讨论它应怎样判决。
像我们在家的时候,可能会有左邻右舍拿一些案件来请教我们拿什么回答他们呢,所以在我们平常学习中就要注重法学的实用性,不断锻炼自己的实际能力,有人向我咨询什么是投案自首?如何才能从轻处理?通过对刑法知识的学习我了解到:
根据刑法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审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
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罪行的;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经查实确已准备投案的,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也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又逃跑的,不能认定为自首。
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
犯有数罪的犯罪嫌疑人仅如实供述所犯罪部分犯罪的,只对如实供述部分犯罪行为,认定为自首。
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除如实供述犯罪行为,还应该供述所知的同案犯,主犯则应当供述所知其他同案犯的共同犯罪事实,才能认定为自首。
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不能认定为自首,但在一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的,应当认定为自首。
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不同的罪行的,以自首论。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对于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具体确定从轻、减轻还是免除处罚,应当根据犯罪轻重,并考虑自首的具体情节。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或者判决确定罪行属同种罪行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如实供述的同种罪行较轻的,一般应当从轻处罚。
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的,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罪行的,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的,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
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分子到案后,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事实的,可以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犯罪分子有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的,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重大案件的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重大嫌疑人,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等表现的,应当认定为有重大立功表现。
通过对法律的认识和平时的学习,我更加了解到了法律的重要性,无论走到哪,都离不开法律。
法律对人人都是平等的,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我们每个人都要知法、懂法、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