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财务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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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项目财务制度

异地项目财务制度

异地项目财务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异地项目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出现财务风险,特制定本财务制度。

二、经费管理1. 经费支出原则(1)经费支出应符合项目预算,并原则上不得超支。

(2)所有支出必须合理、合法、真实,需有相关凭证、合同、票据等,经项目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报销。

2. 经费管理流程(1)项目负责人提出经费申请,填写经费申请表,并附上相关支出明细及相关材料。

(2)经费申请需经项目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提交财务人员进行支付。

(3)财务人员进行支付后,需将支出款项及支付凭证抄报给项目负责人。

3. 经费使用范围经费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研究经费支出、设备设施购置及维护、场地租赁、差旅费等。

4. 经费管理要求(1)不得私自挪用经费用于个人或其他用途。

(2)不得以任何方式虚报或夸大经费支出。

(3)不得接受或索取他人财物。

三、报销管理1. 报销范围(1)差旅费:包括交通费、食宿费等。

(2)材料费:包括购买研究所需材料等。

(3)会议费:包括会议注册费、差旅费等。

(4)其他:其他符合报销规定的支出。

2. 报销流程(1)报销人填写报销申请表,附上相关支出明细及相关凭证。

(2)报销人提交报销申请表给项目负责人审批。

(3)项目负责人审批通过后,报销人将报销申请表交给财务人员进行报销。

(4)财务人员审核完毕后,进行报销并将报销款项支付给报销人。

3. 报销管理要求(1)报销时需提供真实有效的凭证。

(2)不得虚报报销金额或虚构报销项目。

四、资金管理1. 资金监管(1)财务人员需定期对项目资金进行监管,确保项目资金安全稳妥。

(2)对项目资金进行专款专用,不得挪用他用。

2. 财务信息披露(1)财务信息应及时、准确地向项目负责人报告,并定期公布。

(2)财务信息公开透明,接受监督和审计。

五、财务风险管理1. 风险评估(1)定期对项目的财务风险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建立应急预案,妥善处理各种风险事件。

2. 控制风险(1)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规范经费使用和报销流程。

集团企业异地财务管理制度

集团企业异地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集团企业异地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障企业资产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企业在异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子公司、分公司等异地经营实体。

三、财务管理原则1. 集团企业异地财务管理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准则和集团企业相关规定。

2. 财务管理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权责分明、监督制约的原则。

3. 财务管理应注重风险防范,确保企业资产安全。

四、财务管理机构与人员1. 集团企业异地财务管理工作由集团财务部门统一领导,各异地经营实体设立财务部,负责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

2. 财务部负责人应具备财务、会计等相关专业知识,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3. 财务部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遵守财务纪律,严守公司秘密。

五、财务管理内容1. 资金管理(1)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制度,合理控制现金支出。

(2)加强银行账户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3)合理运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 会计核算(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规定,建立健全会计核算体系。

(2)严格执行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3)定期进行会计报表编制和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3. 成本管理(1)建立健全成本核算制度,加强成本控制。

(2)定期进行成本分析,找出成本节约潜力。

4. 风险管理(1)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识别、评估和防范财务风险。

(2)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及时采取措施降低风险。

六、财务管理监督与考核1. 集团财务部门对异地财务管理进行监督,确保各项财务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 定期对异地财务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晋升和奖惩的依据。

3. 对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等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由集团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3. 各异地经营实体应根据本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异地集团财务管理制度

异地集团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异地集团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障集团资产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在国内外的所有子公司、分支机构及其所属的财务部门。

第三条集团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规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

(二)真实性原则: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不得虚报、瞒报。

(三)及时性原则:及时反映集团财务状况,确保财务信息及时传递。

(四)安全性原则:确保集团资产安全,防范财务风险。

(五)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集团经济效益最大化。

第二章财务组织与职责第四条集团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集团财务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组织实施集团财务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制度执行情况。

(二)负责集团财务预算、资金筹措、资金使用、财务分析等工作。

(三)组织编制和审核集团财务报表,确保报表真实、准确、完整。

(四)负责集团内部审计、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

(五)指导、监督子公司、分支机构财务管理工作。

第六条子公司、分支机构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集团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行为合规。

(二)编制和实施子公司、分支机构财务预算,控制成本费用。

(三)组织编制和审核子公司、分支机构财务报表,确保报表真实、准确、完整。

(四)负责子公司、分支机构内部审计、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

第三章财务预算与资金管理第七条集团财务预算应根据集团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编制,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八条集团财务预算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年度财务预算、资金筹措和使用计划。

(二)成本费用预算。

(三)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预算。

第九条集团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规性原则:遵守国家有关外汇管理、结算等方面的规定。

(二)安全性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范金融风险。

(三)流动性原则:保持资金流动性,满足集团经营需求。

公司异地财务管理制度

公司异地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异地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异地分支机构、项目部和临时办公地点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异地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财务工作合法、合规;(二)统一管理:实行集中管理,确保财务政策、流程、标准的一致性;(三)风险控制:加强风险防范,确保财务安全;(四)高效运作:提高财务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异地财务管理部,负责异地财务管理的统筹、协调、监督和指导工作。

第五条异地财务管理部职责:(一)贯彻执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制定异地财务管理实施细则;(二)监督异地分支机构、项目部和临时办公地点的财务管理工作;(三)指导异地财务人员开展财务核算、资金管理、税务筹划等工作;(四)组织异地财务人员培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五)定期对异地财务管理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措施。

第六条异地分支机构、项目部和临时办公地点应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七条异地财务管理部门职责:(一)贯彻执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异地财务管理实施细则;(二)组织实施财务核算、资金管理、税务筹划等工作;(三)定期向上级财务管理部门报告财务状况;(四)协助上级财务管理部门开展财务审计、风险评估等工作。

第三章财务核算与报告第八条异地财务核算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财务状况;(二)按照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确保会计信息质量;(三)及时进行财务核算,确保财务报告的及时性;(四)加强财务数据管理,确保数据准确、完整。

第九条异地财务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资产负债表;(二)利润表;(三)现金流量表;(四)会计报表附注。

第十条异地财务报告应按月、季、年编制,并及时上报上级财务管理部门。

异地项目财务制度管理办法

异地项目财务制度管理办法

异地项目财务制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异地项目的财务管理,保障项目的财务安全和合法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在异地开展的各类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项目、合作项目、扶贫项目等。

第三条异地项目财务制度管理应坚持“依法合规、规范运作、风险可控、效益优先”的原则,加强对项目财务制度的落实和执行。

第四条异地项目财务管理应与公司总部的财务管理相衔接,确保各项财务活动规范有序。

第五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异地项目财务管理机构,明确各岗位职责,细化工作流程。

第六条公司应加强对异地项目财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升其财务管理水平和能力。

第七条异地项目应按规定定期报送财务报表和经济数据,接受公司总部的财务监督和检查。

第八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异地项目财务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保障财务数据的安全性和真实性。

第二章资金管理第九条异地项目的资金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进行管理,不得违法违规操作。

第十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资金申请、审批、支付的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合理有效。

第十一条异地项目应建立专门的资金管理账户,严格按照规定管理和使用资金。

第十二条公司应加强对异地项目资金流向的监控和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

第十三条异地项目应定期进行资金清查和核对,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第十四条公司应建立资金流动的审批制度,规范公司与异地项目之间的资金往来。

第三章经济合同管理第十五条异地项目的经济合同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进行签订和履行。

第十六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经济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的审批流程和责任主体。

第十七条异地项目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对方义务,不得擅自改变合同内容或违约。

第十八条公司应加强对异地项目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

第十九条异地项目应建立合同管理台账,记录相关信息并定期进行整理和汇总。

第二十条公司应建立合同的备案和归档制度,保障合同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四章财务核算管理第二十一条异地项目应建立健全财务核算制度,对项目的各项财务数据进行及时记录和统计。

异地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

异地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异地办公室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异地办公室的财务管理。

第三条异地办公室财务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二)真实性原则: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三)及时性原则:及时处理财务事务,确保财务信息及时传递。

(四)安全性原则: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五)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异地办公室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异地办公室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异地办公室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活动规范运行。

(二)编制财务预算,审核财务收支,控制成本费用。

(三)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四)进行财务核算,编制财务报表。

(五)负责税务申报及缴纳。

(六)参与异地办公室的经营决策。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六条异地办公室的资金管理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设立资金账户,明确资金使用范围。

(二)资金收支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入账。

(三)严禁挪用、侵占、截留公司资金。

(四)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确保现金安全。

(五)定期进行资金盘点,确保资金账实相符。

第四章费用管理第七条异地办公室的费用管理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严格执行费用预算,控制费用支出。

(二)合理分摊费用,确保费用合理。

(三)费用报销应当附具合法票据,经审批后方可报销。

(四)加强费用核算,确保费用真实、准确。

第五章财务核算与报表第八条异地办公室财务核算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建立健全会计账簿,确保账簿真实、完整。

(二)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三)定期进行财务报表编制,确保报表真实、准确。

(四)及时报送财务报表,为公司决策提供依据。

第六章监督与检查第九条公司定期对异地办公室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异地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制度

异地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异地工程项目的财务管理工作,加强资金管理,防范财务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异地工程项目,包括项目筹备、实施、验收及结算等各阶段。

第三条异地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应遵循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和保密性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异地工程项目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异地工程项目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异地工程项目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负责制定异地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 负责监督、检查异地工程项目财务活动,确保财务活动合规合法;3. 负责审核、审批异地工程项目各项财务收支;4. 负责编制、报送异地工程项目财务报表;5. 负责异地工程项目财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6. 负责与异地工程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的沟通协调。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六条异地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应实行预算管理、支付审批、结算审核和监督机制。

第七条异地工程项目资金预算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制,经公司财务部门审核、审批后执行。

第八条异地工程项目资金支付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未经批准不得超支。

第九条异地工程项目资金支付审批程序:1. 项目部提出资金支付申请;2. 财务部门进行审核;3. 财务总监审批;4. 财务部门办理支付手续。

第十条异地工程项目资金结算应按照合同约定和实际发生额进行,确保结算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四章财务核算与报告第十一条异地工程项目财务核算应遵循国家会计制度,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二条异地工程项目财务报告应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和要求编制,及时报送公司财务部门。

第十三条异地工程项目财务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 资产负债表;2. 利润表;3. 现金流量表;4. 财务状况说明书。

第五章风险防范与内部控制第十四条异地工程项目财务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风险防范和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活动合规合法。

第十五条异地工程项目财务风险防范措施:1. 加强财务人员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素质;2. 建立健全财务审批制度,明确审批权限;3. 加强对异地工程项目财务活动的监督,确保财务活动合规合法;4. 定期开展财务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公司异地财务管理制度

公司异地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异地财务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效率,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防范财务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全国范围内设立的分支机构、子公司及其他异地机构。

第三条异地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法规遵从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法律法规和政策;2. 风险控制原则: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确保财务安全;3. 信息透明原则: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便于监督;4. 协调统一原则:统一财务管理标准,确保财务管理的一致性。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异地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异地财务管理的整体规划、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异地财务管理中心的职责:1. 制定和实施异地财务管理政策、制度和流程;2. 监督异地机构的财务活动,确保合规性;3. 协调解决异地机构在财务管理中遇到的问题;4. 定期向公司总部报告异地财务管理情况。

第六条异地机构的财务负责人负责本机构的财务管理,具体职责如下:1. 组织实施本机构财务管理制度;2. 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3. 负责本机构财务风险的控制;4. 定期向上级财务管理部门报告财务状况。

第三章财务管理流程第七条财务收支管理:1. 异地机构应建立健全财务收支管理制度,确保每一笔收支都有合法的依据;2. 所有收支必须通过公司指定的财务账户进行,不得私设账户;3. 异地机构应定期对收支情况进行核对,确保账实相符。

第八条资产管理:1. 异地机构应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2. 资产购置、处置、报废等事项应按规定程序审批;3. 定期对资产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第九条成本费用管理:1. 异地机构应建立健全成本费用管理制度,合理控制成本费用;2. 成本费用支出应遵循必要性、合理性原则;3. 定期对成本费用进行分析,查找浪费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

第四章财务报告与监督第十条异地机构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格式编制财务报表,并及时上报公司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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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项目部财务管理规定
为规范异地经营项目资金收支管理,保障资金合法合规使用,防范和控制资金风险,保证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异地经营项目资金结算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收入结算管理
各项目部每月初按产量据实结算上月收入,所有资金一律由甲方汇入集团公司规定的账户,由本部财务统一进账,按计划安排使用。

严禁各项目部私自结算,坐收坐支。

二、周转金银行卡管理
严格执行《异地经营项目资金收支管理规定》(徐矿司[2010]77 号)文件规定,在周转金银行卡的管理上,尤其要注意以下几点:
1.财务账要与银行卡收支明细相符,余额要一致。

2.周转金银行卡为公卡,按卡号设立银行日记账,利息收入归单位所有。

3.对于具备开设临时账户条件的项目,严禁以周转金银行卡代替临时账户进行资金结算。

4.在经办人员变更时,要先销旧卡,再办新卡,旧卡资金余额要及时上交本单位财务部门。

三、备用金管理
1、这里的备用金是指项目部从公司本部借的零星开支。

项目部备用金应由专人保管,登记。

对借出的备用金要有合法手续,要有真实合理的用途。

由经办人填写借款单,2000元以下由项目部经营副总签字;2000元以上的应由项目部经营副总及总经理共同签字后方可借出。

对借出的备用金应及时清收,每月25日前对未还款的人员下发催还款通知单,30天内未交还合法的票据或现金的,应先从借款人工资中扣除。

2、严格执行现金清查盘点制度,做到日清日结,账款相符。

如出现盘盈盘亏要尽快查明原因,如有异常必须及时向项目部经营副总经理汇报。

不准用“白条”抵库,不准编造用途套取现金。

3、各项目部应在每月月底之前凭有效票据到财务部门报销或归还所借备用金。

报销应附合法的票据,报销单据应填明单位、验收人、报销日期,经部门主管签字盖章,并由项目部总经理及经营副总签字。

报销单及原始凭证不得乱画、涂改,原始凭证的粘贴要整齐、规范。

四、材料管理
1、项目部生产物资的采购:项目部生产物资的采购根据计划由单位提出申请,经经营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进行比质比价后采购并签订采购合同。

然后根据月度资金计划由物资供应方凭合同提出申请、财务科出具欠款证明经经营副总经理、总经理签字后财务科方可予以支付。

2、项目部购入的材料必须经验收员按验收制度进行验收,材料核算员以收料单记入材料明细账,财务科根据手续完备的物资采购凭证进行付款、记账和销账。

对已验收入库但票据未到的暂估材料投入使用后,必须计入当月成本,月底结账时必须办理暂估收料手续。

3、加强财产物资的清查盘点工作。

各项目部每月至少一次进行财产物资清查盘点;在年末必须对全部资产进行清查。

资产的盘盈、盘亏及毁损应及时查找原因,并将相关处理结果报公司本部考核科及财务科。

五、办公用品管理
各项目部根据年度核定办公用品费用预算额度,通过招标或比质比价的程序,集中或定点采购办公用品,并安排专人保管及发放。

对购置的办公用品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发放领用台账。

不得以办公用品的名义报销与办公活动无关的费用,没有采购明细的办公用品财务科一律不予报销。

六、修理费:各项目部车辆根据实际情况附修理明细凭合法票据,应尽可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经经营副总经理批准办理报销。

异地生产设备修理实行招(议)标或比质比价进行采购,并签订采购合同。

修理完工后由经营副总经理审批,总经理签字后方可办理报销。

七、业务招待费:业务招待费通常被界定为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直接相关"的费用支出,主要有:餐饮、住宿费(员工外出开会、出差,发生的住宿费为"差旅费")、食品、茶叶、正常的娱乐活动、安排客户旅游产生的费用等支出。

发生的招待费用,必须注明招待对象,由项目负责人确认,并由具体经办人员共同签字。

报公司总经理同意,由经营副总经理审批后财务科方可报销。

年度内不得超出年初制定的预算。

严禁报销烟草制品及礼品。

八、公司控制物品的购买一律由总经理批准。

控制物品主要指空调、电脑及单价2000元以上的附件、打印机、办公桌、文件柜、各类照相机、录像机、电视机、投影仪等。

九、税金的支付:托管项目部税金于月初按照上月实际应缴额由项目部申请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签字后财务科汇入开设的账户,单项承包项目部根据需要,由项目部申请总经理批准,经营副总经理签字后财务科将款项汇入备案的周转金卡。

十、差旅费:出差及住宿报销标准参照“徐矿司【2014】33号”文执行。

工作人员出差期间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50元。

十一、培训费:
1、经批准的短期岗位培训,学习期间的培训费据实报销,交通费、住宿费等按对应职务等级据实报销。

2、经批准的学历教育、短期岗位培训,无伙食补助费。

十二、责任考核
1、为及时准确反映月度各项费用发生的真实性,单位或个人当月发生的费用应当在当月及时到财务科办理有关报销手续,数额较大暂不能付款的也应及时入账,进行挂账处理。

财务科根据其编制的资金计划进行审核,对超出计划的部分不予报销。

2、需报销的原始凭证必须按费用的不同性质,将有关票据分别粘贴,不得人为伪造、变造费用用途,不得虚开票据、开具假票据骗取企业资产,财务科审核人员要严格按国家、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司有关文件规定要求把好审核关。

出租车票原则上不允许报销,特殊情况需要报销的要说明原因,由经营副总经理批准,财务科长在票据上签字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违反以上原则的除及时整改外,对责任单位主管及经办人分别罚款50-100元/次。

3、各借款单位要认真填写借款内容,以虚假内容办理借款的,除从经办人工资扣回欠款外,对责任人每次处以100-500元罚款。

4、个人因公借款的,应按借款时确定的借款期限到财务科报销冲账,办理还款手续。

超过一个月未还清借款的,财务科逐月将其借款金额在工资中全额扣除,并按银行半年贷款利率按天计收滞纳金。

财务科将扣款单下发给各单位后,如经办人(办事员)未按要求在工资账中扣款的,将对经办人(办事员)罚款100-200元。

对大学生购房贷款,贷款者必须通知做工资账人员进行扣款,凡没有及时扣缴的,同样要按银行半年贷款利率按天计收滞纳金。

5、对业务办理过程中弄虚作假,不按规定办理费用报销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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