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元朝行省制的认识

合集下载

行省制度的意义

行省制度的意义

行省制度的意义
作用:
1.加强了中央集权,巩固了多民族国家的统一;
2.行省制度的创立是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的重大改革,是中国省制的开端。

影响:元朝创立了行省制度,是行政
区划制度,也是今天我们现在省份划属分的基础。

行省制是13世纪以来中国的主要行政模式,起源于元朝,明清两朝得到发展,最终影响了现代中国的行政体制。

蒙古族在大蒙古国时期,燕京、别失八里、阿母河三断事官及归降的金朝官吏、军阀等,也称为行尚书省或行省。

不过,这些都算不上严格意义上的行省。

忽必烈建元朝后,正式在朝廷设置中书省总领全国政务,时称“都省”。

元朝在全国共设10个行省,即岭北、辽阳、河南江北、陕西、四川、甘肃、云南、江浙省、江
西、湖广。

而山东、山西、河北和内蒙古等地则称为“腹里”,由中书省直辖。

元朝中央制度和地方制度

元朝中央制度和地方制度

元朝中央制度和地方制度
元朝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重要王朝,其政治制度包括中央制度和地方制度。

下面将分别介绍这两个制度。

一、元朝中央制度
1.太祖中兴政权:元朝的建立者成吉思汗采用了蒙古草原的传统政治制
度,设立了皇帝制度,太祖成吉思汗成为元朝的第一位皇帝。

2.丞相制度:元朝设立了丞相一职,丞相是皇帝的首席辅助官员,负责制
定政策、统筹军事和管理中央事务。

3.行省制度:元朝将全国分为行省,每个行省由一个行省官员负责,行省
辖区内有多个州和县。

行省官员有权管理行省内的政务、军事和财政等事务。

4.中书省和尚书省:中书省是元朝的中央政治机构,负责处理皇帝的文
书、命令和政策。

尚书省则负责管理中央的秘书和文书工作。

5.统军制度:元朝实行了军队的统一指挥制度,将全国的军队分为左军、
右军、前军、后军等,由中央统一指挥。

二、元朝地方制度
1.路制:元朝将全国划分为十三个路,每个路由一个路官负责,路官负责
管理路内的行省和州县,监督地方政务和军事。

2.州县制:元朝的地方行政单位是州和县,每个州由一个州官负责,每个
县由一个县官负责。

州官和县官负责管理地方政务、军事和税收等事
务。

3.保甲制度:元朝实行了保甲制度,将人民按照户籍分为甲组织,每个甲
由一名甲首负责,甲首负责管理甲组织的军事和治安等事务。

总结起来,元朝的中央制度包括丞相制度、行省制度、中书省和尚书省等;地方制度包括路制、州县制和保甲制度等。

这些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中央集权和地方自治的平衡,为元朝的统治提供了一定的政治基础。

元朝行省的两个基本特征――读李治安《行省制度研究》

元朝行省的两个基本特征――读李治安《行省制度研究》

元朝行省的两个基本特征――读李治安《行省制度研究》行省是元朝统治时期广泛设立于全国的地方大行政区,在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上具有重要意义。

“省”的本意为宫禁,引伸为中枢机要、行政机构的名称,因此行省起初是指临时性的中央派出机构,取代表中央行使权力之意。

它滥觞于魏晋北朝、隋朝、唐初以及金初短期出现过的“行台省”,到金朝后期再出现时,已较频繁地使用行省的简称(以前通常简称“行台”)。

元初的行省性质与金朝类似,仍属中央派出机构,设置并不稳定。

但随着全国的统一,行省很快转化成了固定、常设的地方大行政区,“掌国庶务,统郡县,镇边鄙,与都省为表里,……凡钱粮、兵甲、屯种、漕运,军国重事,无不领之”[1]。

明朝废宰相,中央已无称“省”的官府。

地方的行省一称虽亦废止,但代之而设的布政使司在习惯上仍被俗称为行省乃至“省”。

于是“省”的含义遂由宫禁、中枢转变为地方行政机构,影响直至今日,而元朝行省正是导致这一变化的关键因素。

从制度层面而言,元朝行省辖区广阔,权力集中,地方军、政、财权无所不统,与此前宋朝分割地方权力的体制明显有异。

作为草原游牧民族建立的大一统王朝,元朝能够对空前广袤的疆域统治近及百年,行省制度在其中所起作用是不容低估的。

近期出版的李治安《行省制度研究》(南开大学出版社,2000)一书,在前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对元朝行省制度进行了更为全面、深入、细致的考察,将元朝行省的研究推进到了新的高度。

李治安教授是目前国内蒙元史研究领域最有影响的中年学者之一。

早在由杨志玖先生指导完成的博士学位论文《元代分封制度研究》(天津古籍出版社,1992)一书中,他就通过分封制度的视角对元朝政治体制进行了独到而深入的考察,已触及行省制度的一些具体内容,为这一题目的正面研究进行了初步准备。

后来又合著《中国古代官僚政治》(书目文献出版社,1993),主编并主撰《唐宋元明清中央与地方关系研究》(南开大学出版社,1996),更进一步为研究元朝行省打下了宏观考察的基础。

元代行省制度的意义

元代行省制度的意义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元代行省制度的意义篇一:元朝行省制度的主要特点元朝行省制度的主要特点、形成原因和历史影响1.主要特点:行省制度是元朝实行的地方行政制度。

京师设中书省作为全国最高行政机构,地方设行中书省作为地方行政机构。

特点在于行省长官由中央直接委派官员担任,目的是有效管辖空前辽阔的疆域,成为明清以后地方行政区划的典范。

行省制是古代郡县制的发展,是巩固统一多民族国家的成功尝试,同时又是加强中央集权的新举措。

2.行省制度形成的原因:(1)从历史上看,金因地方上战争的需要,设尚书省以分任军民之事。

而历史上,魏晋时期也曾推行过尚书台制度。

(2)从现实原因看,元朝统一中国后,疆域辽阔,需要加强中央对全国的有效管辖和统治。

(3)根本目的是元朝统治者为加强对全国的统治而采取的。

3.行省制度的历史影响:从政治上巩固了国家统一,使中央集权在行政体制方面得到保证,是中国行政制度的一大变革。

便利了中央对地方的管理,对于加强中央集权,特别是调整好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具有重要的意义。

行省制是古代郡县制的发展,是巩固统一多民族国家的成功尝试,同时又是加强中央集权的新举措,对后世的政治制度尤其是地方行政区划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篇二:元朝为什么实行行省制度元朝为什么实行行省制度元朝实行行省制度,有两方面原因。

第一:唐朝实行的节度使导致权利的分散国家动乱、宋朝时期彻掉所有武官官职全部由文官担任又太过绝对。

总结历史经验元朝实行了行省制度。

第二就是:符合当时的历史条件,元朝时期我国疆域空前辽阔,为了更好地管理国家、处理地方与中央的关系,使大权收归中央。

权利不分割,维护国家平稳元朝实行了行省制度。

进而更好地对国家进行控制管理。

行省制度的影响元朝的行省制度是秦以来郡县制的一大发展,它有利于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巩固,对明清以及后来政治制度有深远影响,行省从此成为我国的地方行政机构,一直保留至今天。

在统一的多民族国家里,各民族的接触和联系进一步加强,出现了我国历史上又一次民族融合的局面。

元代主要的行省制度

元代主要的行省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元代主要的行省制度篇一:对元朝行省制的认识元朝行省的基本特点与评价有元一代,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

其中,最突出的表现就是行省制度的开创,它为后世提供了借鉴,成为今天省制的模板,是统治者在行政区划和政治制度方面留给后世的一份重要遗产,七百年来它给中国社会带来的影响既深且巨。

行省制度的开创与统治阶层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它是为统治者服务的。

同时,它又有自身的特点所在。

这些决定着它的性质不是单一的。

下面就行省的特点做进一步论述。

(一)基本特点忽必烈建立元朝后,面对“旧俗”与“汉法”之争,采取了先进的汉法,在中央设置中书省总领全国政务,时称“都省”。

因机构设置在京师大都,故此得名。

一方面,中书省是中央最高行政机构,相当现在的国务院,管理全国事务。

另一方面,它与前代中书省的根本不同之处在于它还管理地盘。

当时称它所管辖的河北,山东等地为腹里。

它的二重属性由此初见端倪。

中书省设立不久,又沿用前朝旧例,频繁派中书省宰执带相衔临时到某一地区负责行政或征伐事务,这就是行省的由来,行省是行中书省的简称。

元朝除中书省之外,又设立了11个行省,如四川行省、河南江北行省、岭北行省、征东行省等。

开始这些行省是朝廷的临时派出机构,行(署理、代理)中书事,后来逐渐演化为常设的固定的地方最高官府,即便如此行省仍长期保留着朝廷派出机构的原有性质,如许有壬云:“都省握天下之机,十省分天下之治。

”(《至正集》卷三二《送蔡子华序》)《元史·百官志七》也说:“行中书省掌管庶务,统郡县,镇边鄙,与都省互为表里。

”以上二处明言行省“分天下之治”,“掌国庶务。

”且与朝廷都省互为“表里”,密切相连。

此外,终元一代,行省官一直属于“内任”官。

(《元典章》卷七吏部一,职品)元末柳贯、孙作、虞集又称行省为“外廷”、“政府”和“外宰相”。

(《柳待制集》卷一七《江浙行省左右司题名序》;《沧螺集》卷二《送淮南省掾梅择之序》;《道园类稿》卷四三《靖州路达鲁花赤鲁公神道碑》)这些都说明了它具有中央派出机构和地方官府的双重属性。

元朝行省制度

元朝行省制度

元朝行省制度行省一词,源于金。

金因地方上战争的需要,设行尚书省以分任军民之事,非定制。

元世祖时,开始设置中书省。

中统、至元年间,在各地分置行中书省,作为中书省的派出机构。

后逐渐成为固定的地方行政机构,掌管辖内军政要务。

行省制,就是在中央设中书省总理全国政务,枢密院掌管军事,御史台负责监察;在地方设行中书省,行省设丞相一人,掌管全省军政大事。

行省下设路、府、州、县。

元朝在全国共设10个行省,即岭北、辽阳、河南江北、陕西、四川、甘肃、云南、浙江、江西、湖广。

而山东、山西、河北和内蒙古等地则称为“腹里”,由中书省直辖。

“腹里”作为中央直属管辖的特区,它的设立是个行政区划史上的创举,它有效解决了困扰很多朝代的京畿防务及管辖问题,为都城建立了有效的缓冲带。

明、清两代都延续了元朝的做法。

行省的确立,又限制了蒙古王公贵族的权利,元法规定,贵族不得在自己的封地内征税和行使行政权,税收交由中央统一管辖,官吏由中央统一派遣,这使得元朝的中央集权得到大大的加强,行政体系与现代的十分接近。

行省制的确立,从政治上巩固了国家统一,使中央集权在行政体制方面得到保证。

这是中国行政制度的一大变革,对后世影响巨大。

省作为地方一级行政区的名称,一直沿用至今。

宣慰司“行省”的权力相当大,它负责处理境内政治、经济,诸如刑律诉讼,官吏迁转,赋税征收,甚至还包括带有军事性质的屯田、驿舗等。

不少行省因辖境过大,元王朝只好又在离“行省”首府偏远地区以及边境地区设置“宣慰司”、“宣抚司”等官府。

宣慰司、宣抚司是介于“行省”与“路、府、州”之间,起上传下达作用。

《元史·百官志七》说:“宣慰司,掌军民之务,分道以总郡县,行省有政令则布于下,郡县有请则为达于省,有边陲军旅之事,则兼都元帅府,其次则止为元帅府。

其在远服,又有招讨、安抚、宣抚等使”。

有时,它还可以代表“行省”,单独处理军政事务。

元朝为什么实行行省制度

元朝为什么实行行省制度

元朝为什么实行行省制度元朝(1271年-1368年)是中国历史上一位重要的王朝,它在统治时期实行了行省制度。

行省制度是元朝独特的行政管理体制,它在该时期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探讨元朝为何决定实行行省制度,并分析这一制度的优点和限制。

一、元朝行省制度的起因元朝作为蒙古族的政权,其统治面临着诸多挑战和难题。

为了有效管理庞大的疆域和多民族、多文化的社会,元朝决定实行行省制度。

这一决策主要由以下几个因素所驱动:1. 统一国家管理:元朝致力于统一全国的行政管理体制,以确保掌握对国家各地区的直接控制权。

行省制度被视为一种机制,能够加强对地方行政机构的掌控,避免地方势力对中央政权的威胁。

2. 整合多民族社会:元朝统治区域存在着多民族和多文化的社会格局,行省制度为中央政权提供了一种有效的方式来整合和管理这些不同的群体。

通过将不同地区的行政权力集中管理,元朝能够更好地维系各族群之间的关系,并促进国家的统一。

3. 提高行政效率:行省制度的实施使得元朝能够更加高效地管理国家事务。

相对于以往的体制,行省制度更加注重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联系与协作,提高了统治者对全国的管理效率。

这种高效的管理方式有助于更好地调动资源,推动国家的发展和繁荣。

二、元朝行省制度的特点与优点行省制度在元朝的统治中具备一些独特的特点和优点,这些特点有助于增强中央政权的稳定性和国家的统一性。

1. 行省的设立:元朝将全国分为多个行省,每个行省设立一个行省官员,负责行政和司法管理。

这些行省官员由中央政权任命,具备履行中央政策的能力。

通过这种设置,元朝能够更好地掌握各个地区的特点和需求,从而使中央的决策更加适应实际情况。

2. 行省官员的选拔:元朝行省官员采用派遣制度,也就是由中央政权派遣具备经验和能力的官员到各个行省担任职务。

这种选拔机制在当时具备一定的公正性和专业性,从而提高了行省的管理效能。

同时,由于行省官员不具备地方背景,从根本上减少了地方势力对行政机构的影响。

元朝行省制度的利弊分析及历史启迪

元朝行省制度的利弊分析及历史启迪

元朝行省制度的利弊分析及历史启迪
明清时期,元朝仿照宋代的“行省制度”改革,实施行省制度,使元朝统治领域不断扩大,总行政管理能力也得到提升。

行省制度虽有一些优点,但也存在其自身的缺点,以下是关于行省制度的利弊分析及历史启迪。

首先,行省制度可以说是元朝统治领域进一步扩大的重要手段。

行省制度可以增强朝廷对政府部门的监督,加强对统治者的控制,确保朝廷对官员的统一掌控,从而有助于加强朝廷的统治权力,并增强朝廷的稳定性。

但是,行省制度也存在自身的缺点。

在行省制度下,行省势力十分强大,使得官员的活动范围受到限制,降低了行省官员的管理能力和行动力;同时由于行省叠加,导致行省管理内容过于复杂,也增加了朝廷的行政负担,使得政府实施管理措施更加缓慢,给意料之外的政策带来不便。

从历史启迪来看,行省制度是一种具有积极意义的改革制度,但因其存在的一些弊端,其未来的发展趋势仍然要十分小心谨慎。

历史也表明,如果能够多对管理制度进行有效的完善和改革,就可以有效提高统治权力,适当弥补其自身缺陷,同时有效维护封建社会的秩序,以保护国家大体的稳定与发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元朝行省的基本特点与评价
有元一代,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

其中,最突出的表现就是行省制度的开创,它为后世提供了借鉴,成为今天省制的模板,是统治者在行政区划和政治制度方面留给后世的一份重要遗产,七百年来它给中国社会带来的影响既深且巨。

行省制度的开创与统治阶层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它是为统治者服务的。

同时,它又有自身的特点所在。

这些决定着它的性质不是单一的。

下面就行省的特点做进一步论述。

(一)基本特点
忽必烈建立元朝后,面对“旧俗”与“汉法”之争,采取了先进的汉法,在中央设置中书省总领全国政务,时称“都省”。

因机构设置在京师大都,故此得名。

一方面,中书省是中央最高行政机构,相当现在的国务院,管理全国事务。

另一方面,它与前代中书省的根本不同之处在于它还管理地盘。

当时称它所管辖的河北,山东等地为腹里。

它的二重属性由此初见端倪。

中书省设立不久,又沿用前朝旧例,频繁派中书省宰执带相衔临时到某一地区负责行政或征伐事务,这就是行省的由来,行省是行中书省的简称。

元朝除中书省之外,又设立了11个行省,如四川行省、河南江北行省、岭北行省、征东行省等。

开始这些行省是朝廷的临时派出机构,行(署理、代理)中书事,后来逐渐演化为常设的固定的地方最高官府,即便如此行省仍长期保留着朝廷派出机构的原有性质,如许有壬云:“都省握天下之机,十省分天下之治。

”(《至正集》卷三二《送蔡子华序》)《元史·百官志七》也说:“行中书省……掌管庶务,统郡县,镇边鄙,与都省互为表里。

”以上二处明言行省“分天下之治”,“掌国庶务。

”且与朝廷都省互为“表里”,密切相连。

此外,终元一代,行省官一直属于“内任”官。

(《元典章》卷七吏部一,职品)元末柳贯、孙作、虞集又称行省为“外廷”、“政府”和“外宰相”。

(《柳待制集》卷一七《江浙行省左右司题名序》;《沧螺集》卷二《送淮南省掾梅择之序》;《道园类稿》卷四三《靖州路达鲁花赤鲁公神道碑》)这些都说明了它具有中央派出机构和地方官府的双重属性。

元代蒙古族作为少数民族入主中原,要维持对全国范围的有效控制,维持其特权,势必加强地方事权,以便应付地方反抗,而且元代地域辽阔,若仍以宋、金三司分权形式,势必造成中枢机构管理的困难和地方行政的不便,也不利于地方职能的发挥。

普遍意义上讲,以往地方行政机构其职能多数是为了管理的行政事务,安抚百姓,防止暴动,为中央管理户籍,征收赋税。

元朝也不例外,然而行省的设置又有其特点,到底是为朝廷办事的。

如面对“生齿繁夥,物产富穰,水浮陆行”、“土赋居天下十六七”(《金华集》卷八《江浙行中书省题名记》《安雅堂集》卷九《浙省题名记》)的江浙、湖广、江西三行省则以搜刮财富为基本宗旨,其治所往往设在便于与朝廷联络和指挥的水陆交通要冲,而不置于该行省的中心地带。

位于中原、关中及西南边境的陕西、四川、云南、河南行省,则往往以控制军事重镇为重心。

至于“太祖肇基之地”“诸王星布棋列”(《元史》卷三一《明宗本经》)的岭北、辽阳行省则以“防范蒙古诸王,控制蒙古部
众以及供给军需”为主要使命。

从以上元廷设置行省的目的来看,主要着眼于政治上的统治和军事上的控制,而这些行省也主要是代表中央对地方进行整治控制和军事镇遏,这正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发展。

而行省具有中央派出机构与地方最高官府的两重性正是元行省制的基本特点。

(二)评价
笔者认为元代行省的积极作用还是最主要的。

偌大的区域版图靠数十个行省得以维持数载,从中可以看出它是符合当时历史实情的。

元朝中央通过一系列行政建置,实现了边疆地区的广泛而直接的管辖。

史称:“岭北、辽阳与甘肃、四川、云南、湖广之边,唐所谓羁縻之州,往往在是,今皆赋役之,比之于内地”。

(《元史》卷八五《地理志一》)这反映了元朝中央通过行政建置加强管辖边疆地区的实质性进步。

南开大学历史系教授李治安认为,元行省制是古代多民族统一国家发展壮大过程中央与地方权力结构不断调整,完善的产物。

元行省制的历史价值在于:它创立了一种以行省为枢纽,以中央集权为主,辅以部分地方分权的新体制。

该体制有三个特点:行省性质具有两重性又长期代表中央分驭各地;主要为中央收权兼替地方分留部分权力;所握权力大而不专。

钱穆先生认为行省是“元代一个极不合理的制度”,“外族用此制度来统治中国, 是不放心把政权交给地方, 也不放心把政权分散”,“元代的行中书省, 就是一个行动的中央政府, 宰相府的派出所, 分驻在这个地方来管事。

如是则地方绝无权, 权只在中央……换言之, 是中央侵入了地方。

中央需要派一个大员来镇压某地方, 就派一个外驻的宰相”(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第108、109页。

)对此,我个人还是比较赞成李治安先生的观点。

毋庸置疑,元朝统治者设置行省的初衷和直接目的,确实是“以武力维持专制统治与剥削”,确实是“为了军事控制。

”毕竟要维持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军事手段必不可少。

回顾历史,我们不难发现,两宋极端中央集权使得地方实力大为削弱以至于北方游牧民族南下却无力抵抗,加上财权被中央剥夺殆尽,缺乏了军事所需的软实力,失败在所难免,这是造成两宋“积贫积弱”现象的根本原因。

行省并非单纯的中央集权或地方分权,它的双重性使得中央与地方的矛盾得以缓和,这有利于政治的稳定。

特别行省长官权利的集中,避免了过分分权所造的行政效率的低下。

同时也避免了类似唐末五代藩镇割据的出现,促进民族的融合。

再好的事物也有弊端。

行省权力的过大,如行省将路府州县各项权力削夺大半,使其处理庶务的正常功能显著降低;行省区划面积过大,对区域经济文化的发展弊多利少等。

另外,权力过大会导致腐败等问题,这些也是不容忽视的。

总的来说,省制之所以能流传至今,是它的特性发挥了作用。

它它给地方以适度发展空间,对国家对人民来说都是有利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