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风险点查找指南(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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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金属非金属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分级实施指南

江西金属非金属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分级实施指南

江西省金属非金属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分级实施指南一、基础管理类事故隐患隐患类别隐患内容排查依据排查方法排查记录排查结果隐患等级1.1资质证照1.1.1资质证照1.1.1.1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过期,或超许可范围进行开采《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2条查看有效证件一级1.1.1.2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或过期,或超许可范围进行开采建设等活动《江西省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89号)第8条查看有效证件一级1.1.1.3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过期《江西省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89号)第8条查看有效证件一级1.1.1.4未取得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或未与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签订的爆破协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32条查看有效证件二级1.1.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1.1.2.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未取得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文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第13条查看有关资料三级1.1.2.2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未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预评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29条查看有关资料二级1.1.2.3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在初步设计时,未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安全设施设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第11条查看有关资料二级1.1.2.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无审查及批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第13条查看有关资料二级1.1.2.5未制定试生产方案《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第22条查看有关资料三级1.1.2.6未委托有资质的评价机构编制安全验收评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第23条查看有关资料二级1.1.2.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擅自组织生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31条查看有关资料一级1.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1.2.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未按规定设立专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含职业健康管理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21条查看有关资料二级1.2.2主要负责人和安全1.2.2.1主要负责人未取得安全资格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24条查看有效证件二级管理人员1.2.2.1安全管理人员未取得资格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24条查看有效证件二级1.2.3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地下矿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露天矿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小型露天采石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0]17号)第3条查看有关资料三级1.2.4其他未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24条查看有关资料三级1.3安全规章制度1.3.1 安全生产责任制未按规定建立、健全相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5条查看有关资料二级1.3.2安全管理制度未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重大隐患上报与整改制度、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特种作业管理制度、事故和事件管理制度、度、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地下矿山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等)《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5条查看有关资料三级1.3.3安全操作规程未按规定制定、完善安全操作规程《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第12条查看有关资料三级1.4安全培训教育1.4.1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教育未按规定进行再培训教育《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监总局令第63号)第9条查看有关资料三级1.4.2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1.4.2.1特种作业人员无上岗资格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27条查看有效证件二级员培训教育1.4.2.2未按期进行复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第63号)第21条查看有关资料三级1.4.3一般从业人员培训教育1.4.3.1从业人员无全员培训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25条查看有关培训记录三级1.4.3.2从业人员上岗前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未经考核合格;无培训计划和培训、考核记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4.4条查看有关记录1.4.3.3调换工种的人员,未进行新岗位安全操作的培训《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4.4条查看有关记录三级1.4.3.4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时,未对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4.4条查看有关记录三级1.4.3.5未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个体防护装备方面的培训《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基本要求》(GB/T29510-2013)第9.8条查看有关资料三级1.4.3.6未定期组织实施全员安全再教育,每年不少于20学时。

《非煤矿山安全风险点查找、安全风险研判指导手册(指南)》

《非煤矿山安全风险点查找、安全风险研判指导手册(指南)》
【法律】《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
【标准】《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6.1.1.3第四款。
5)井巷分道口未按规定设置路标。
2.保安矿柱的设置与管理
保安矿柱的留设;
查设计、图纸结合现场抽查。
【部门规章】《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5号)。
1)未按规定留设或开采保安矿柱;
【标准】《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6.1.1.4及6.1.1.6。
3)竖井安全出口未按规定设置梯子间;
跑矿危险作业点的安全通道;
现场检查。
【法律】《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
【标准】《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6.1.1.5。
4)跑矿危险作业点未按规定设置安全通道;
分道口路标。
现场检查结合询问相关人员。
参见【标准】《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6.1.7.1。
5)提升系统未按规定设置栅栏和阻车器等;
过卷保护装置及过卷高度设置;
现场检查。
【法律】《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参见【标准】《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6.3.3.21。
6)提升系统未设置过卷保护装置或过卷高度不符合规定要求;
钢丝绳的更换;
检查更换记录。
查阅技术资料结合现场检查。
【法律】《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参见【标准】《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6.3.2.6。
12)斜井提升未按规定设置或防跑车装置、阻车器或挡车栏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提升作业现场管理。
现场抽查结合询问相关人员。
【法律】《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标准】《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6.3.3.4及6.3.3.5。
3.提升系统运行使用及维护管理

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危险源辨识范本(2篇)

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危险源辨识范本(2篇)

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危险源辨识范本金属和非金属矿山是重要的资源开采行业,然而,这些矿山也存在着一些重大的安全隐患。

为了有效地识别这些危险源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以下是一个金属和非金属矿山重大危险源辨识范本:1. 采矿工作面:矿山的采矿工作面是一个重要的安全隐患点。

在这个位置,地质裂隙、顶板坍塌和煤层气等问题可能会对工人的安全造成威胁。

此外,矿井内的通风和通风系统也必须得到有效的管理和维护,以确保工人的安全。

2. 破碎设备:矿山使用的破碎设备在提取金属和非金属矿石时起着关键作用。

然而,这些设备的运行也可能导致事故发生。

例如,设备故障、操作错误和未经许可的维修可能会导致设备爆炸、火灾或触电等危险。

因此,对破碎设备进行定期的检修和维护是至关重要的。

3. 废水处理:金属和非金属矿石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必须进行处理,以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废水中可能含有有害的化学物质和重金属,这些物质可能会对生态系统和人类健康造成危害。

因此,必须确保矿山设备和处理系统能够有效地处理废水,确保其合规性和环境友好性。

4. 矿井透风系统:矿井透风系统的故障会导致烟雾和有毒气体在矿井内积聚,从而危及工人的健康和安全。

由于矿井中可能存在可燃气体和有害气体,透风系统必须能够及时有效地从矿井中排除这些气体,确保工人的舒适和安全。

5. 矿山爆破操作:矿石开采过程中通常需要进行爆破操作,以获得所需的矿石。

然而,爆破操作如果不正确地进行,可能会引发爆炸、坍塌和放射性物质泄漏等安全问题。

因此,必须制定严格的爆破操作规程,并运用高质量的爆炸物品和监测系统以确保爆破过程的安全。

6. 动力设备:矿山使用各种动力设备进行采矿和加工作业。

然而,这些设备的使用如果不当、维护不良或存在故障,可能会导致设备的超载、火灾和事故等危险。

因此,必须对动力设备进行定期的维护、检修和培训,以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工人的安全。

7. 高温、高湿环境:矿山作业现场通常会面临高温、高湿的环境条件。

金属和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检查重点

金属和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检查重点

金属和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检查重点近年来,金属和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巨大的威胁。

为了保障矿山企业的生产安全,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相关部门对金属和非金属矿山企业进行了安全生产隐患检查。

本文将介绍金属和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中的隐患点和重点安全检查方向。

金属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隐患点金属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隐患点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工业爆炸隐患生产中存在着许多涉及到易燃、易爆物品的作业环节。

金属矿山企业要严格控制火源,加强油品、气体、物料的储存管理,禁止在储油罐、储气罐周围进行明火作业,规范作业程序,规避安全隐患。

2. 暴露工作面的安全问题金属矿山企业中,挖掘过程需要经过一系列爆破、开采等环节,也有暴露工作面的安全问题。

地下作业中,通风设备的配备是否合格、人员聚集密度、矿井进入口的检查、排水设备的设置、顶板支护是否到位等都需要仔细检查,以确保安全。

3. 危险品的管理问题金属矿山企业中,存在很多具有危险性的化学品,如火药、炸药、油品、气体等。

危险品的管理问题,也是金属矿山企业中的一个安全生产隐患点。

危险品的储存、使用、运输等都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定和程序进行,避免意外的发生。

4. 人员管理问题金属矿山企业的人员管理,也需要进行规范。

人员的安全操作、安全技能的培训、安全用品的发放都需要保证落实到位,以防止人员的人为失误造成安全事故。

非金属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隐患点非金属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隐患点相对于金属矿山企业来说略有不同,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矿井透水、渗水非金属矿山企业中,地质条件不稳定。

矿井透水、渗水的问题也比较普遍。

矿井的排水保持是关键,矿井的排水设施也需要加强规范使用和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2. 矿井通风非金属矿山企业中,矿井通风的难题也很重要,需要加强通风设备的配备以及通风系统的改造。

矿井通风不良,会引起工人体力下降,影响人员健康,同时也会引起能源的浪费,增加企业的经营成本。

江西省金属非金属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分级实施指南

江西省金属非金属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分级实施指南

江西省金属非金属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分级实施指南一、前言为了确保江西省金属非金属矿山的生产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指南旨在对金属非金属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按照风险等级进行分级实施。

本指南适用于江西省境内的金属非金属矿山。

二、定义2.1 金属非金属矿山金属非金属矿山是指开采金属矿石、非金属矿石和构建材料石料的矿山。

2.2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是指可能导致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存在的隐患和风险因素。

三、排查程序3.1 制定排查计划矿山企业应当根据矿山的具体情况,制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计划,并报省级矿务管理部门备案。

3.2 隐患排查人员培训矿山企业应当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的培训,提高其识别隐患的能力和技巧。

3.3 隐患排查实施根据排查计划,由组织专门的人员对矿山进行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及时记录并整理,制定整改措施。

3.4 隐患整改落实矿山企业应当按照整改措施要求,限期完成隐患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记录和备案。

3.5 完成报告矿山企业应当根据排查结果,出具《江西省金属非金属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报告》,并上报省级矿务管理部门。

四、隐患排查分级4.1 高风险级具有严重隐患的矿山区域,存在可能导致重大事故的隐患。

4.2 中风险级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的矿山区域,需要及时整改。

4.3 低风险级存在一些隐患且风险相对较低的矿山区域。

五、整改措施5.1 高风险级整改措施针对高风险级隐患,矿山企业应当立即停工整改,并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

5.2 中风险级整改措施针对中风险级隐患,矿山企业应当限期整改,并不得继续生产。

5.3 低风险级整改措施针对低风险级隐患,矿山企业应当及时整改,并加强安全监管。

六、监督与管理6.1 矿山企业自查矿山企业应当定期自查隐患情况,并进行记录和整改。

6.2 矿务管理部门监督省级矿务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矿山进行检查和督促整改,并进行记录和汇报。

《非煤矿山安全风险点查找、安全风险研判指导手册(指南)》

《非煤矿山安全风险点查找、安全风险研判指导手册(指南)》
【法律】《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
【标准】《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6.1.1.3第四款。
5)井巷分道口未按规定设置路标。
2.保安矿柱的设置与管理
保安矿柱的留设;
查设计、图纸结合现场抽查。
【部门规章】《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5号)。
1)未按规定留设或开采保安矿柱;
参见【标准】《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6.3.2.2。
10)专用人车未按规定设置顶棚和断绳保护器;
运送人员的斜井的声光信号装置;
查阅技术资料结合现场检查。
【法律】《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参见【标准】《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6.3.2.3。
11)运送人员的斜井未按规定设置声光信号装置。
斜井防跑车装置、阻车器或挡车栏;
反风试验记录;
查阅记录。
【法律】《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标准】《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6.4.3.3第二款。
6)未按规定进行反风试验;
主通风机房的仪表设置使用;
查阅技术资料结合现场抽查。
【法律】《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标准】《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6.4.3.4。
7)主通风机房未按规定设置测量风压、风量、电流、电压和轴承温度等仪表;
带式输送机的保护、联锁装置等;
检查技术资料结合现场抽查。
【法律】《安全生1.16第八项。
3)带式输送机装料点和卸料点未按规定设置保护装置或保护装置不符合相关规定;
运送的材料和设备;
现场抽查。
【法律】《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4)地面塌陷、裂缝区周围未设截水沟或挡水围堤;
地表钻孔及废弃井口;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实施指南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实施指南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实施指南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行业是重要的工业领域之一,但由于其特殊的工作环境和高风险性质,安全生产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为了确保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风险分级管控体系。

本文将从建立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的必要性、具体步骤和实施指南等方面进行探讨,并提出一些建议。

建立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的必要性是现代化管理的要求。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矿山企业的规模不断扩大,安全生产风险也随之增加。

建立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可以明确不同风险的性质和等级,有针对性地进行管控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同时,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可以提高矿山企业的管理水平,减少潜在的损失和经济成本,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建立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的具体步骤如下:第一步:确定风险分级标准。

应根据相关法规和标准,结合矿山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风险分级的指标和评估标准。

通常可以从潜在危险性、暴露程度、事故后果等方面进行评估和划分。

第二步:识别风险因素。

通过对矿山企业的工作环境、设备、工艺流程等进行全面的调查和分析,识别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

包括物理因素(如高温、高压、高噪声等)、化学因素(如有害气体、有毒物质等)、生物因素(如疾病、咬伤等)和人为因素(如工作操作错误、违章行为等)。

第三步:评估风险级别。

针对识别出的风险因素,进行评估,确定其危险程度和可能产生的后果。

可以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根据评估结果将风险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一般风险以下。

第四步:制定管控措施。

根据风险的等级,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

对于重大风险和较大风险,要采取更加严格和切实可行的措施,包括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和个体防护措施等。

对于一般风险和一般风险以下,要制定相应的标准和规范,确保落实到位。

第五步:监控风险管控的有效性。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指导手册0616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指导手册0616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指导手册0616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试用版)目录一、编制目的 (1)二、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工作流程 (2)(一)准备阶段 (2)(二)实施阶段 (2)(三)编制分级报告阶段 (2)(四)管控与公告 (2)三、风险分级工作任务及实施 (3)(一)实施前的准备阶段 (3)(二)实施阶段 (5)四、风险管控 (17)五、风险公告与警示 (18)六、隐患排查治理 (19)第一节隐患排查 (19)第二节隐患治理 (23)七、附件部分 (27)一、编制目的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完善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鲁政办字〔2 0 1 6〕3 6号)与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工作方案》(鲁安办字〔2 0 1 6〕10号)等文件的通知精神,牢固树立安全进展观念,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在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企业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全面排查、辨识、评价安全风险,落实风险管控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操纵重大安全风险,对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企业风险点实施标准化管控;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全面排查、及时治理、消除事故隐患,对隐患排查治理实施闭环管理;建设信息平台,利用信息化手段对企业双重体系运行情况实施动态、精准监管,提升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固好转。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是在对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作业场所存在的岗位作业风险、矿山企业安全管理风险、特殊场所风险基础上,综合考虑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企业作业岗位风险等级、安全管理风险等级、特殊场所风险等级的因素,进行风险评价分级,并据此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

通过在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企业建立起完善、有效运行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全面推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有效促进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企业实现信息化管控,在山东省范围内构建形成点、线、面有机结合,实现标准化、信息化的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提高企业本质安全生产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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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第九条第一款。
2
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设置情况
未按有关法律、法规成立安全管理机构、无安全管理人员任命文件
1)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2)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法律】《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
【部门规章】《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20号,78号令修订)第六条。
【法律】《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
4安全生Leabharlann 责任制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
1)建立健全相关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
2)不规范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齐全、。
【法律】《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
【标准】《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4.1条第二款。【部门规章】《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78号令修订)第六条。
【法律】《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
未按规定建设项目
安全设施设计
按规定进行安全设施设计后开工;
【部门规章】《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77号令修订)第十条第一款。
没有安全设施设计
批复文件
安全设施设计要经审查合格;
【部门规章】《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十二条第一款。
【部门规章】《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1号)第七条。
没有安全设施及
职业病防护设施
验收评价报告
编制安全设施及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评价报告;
【法律】《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
【部门规章】《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无验收意见
安全设施及职业病防护设施要经过验收并验收合格。
3
“三同时”管理
未按规定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按要求进行安全预评价及报备。
1【部门规章】《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77号令修订)第七条。
【部门规章】《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1号)第六条。
四、尾矿库……………………………………………………………………………………………………………………(36)
一、综合(共同部分)
序号
场所/环节/部位
较大危险因素
易发生事故类型
主要防范措施
依据
1
安全生产相关证照
未按有关法律、法规
取得相关证照
1)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生产;
2)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等相关证照,确保在有效期内
5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各项操作规程
未落实规章制度文件,无安全作业规程;无
工种操作规程
1)制定安全生产制度、作业安全规程和工种操作规程;
2)安全管理制度要齐全、完善。
【法律】《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
【部门规章】《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78号令修订)第六条。
一、综合(共同部分)………………………………………………………………………………………………………(1)
二、地下矿山…………………………………………………………………………………………………………………(10)
三、露天矿山…………………………………………………………………………………………………………………(27)
7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
没有考核合格证书或证明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培训或培训不合格或合格证书过期失效;
【法律】《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
【部门规章】《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80号令修订)第二十四条。
没有考核记录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合格证书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
6
从业人员培训
无安全培训记录和培训情况
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教育培训;
【法律】《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
序号
场所/环节/部位
较大危险因素
易发生事故类型
主要防范措施
依据
从业人员培训
无新上岗人员培训记录和再培训记录
按规定培训时间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部门规章】《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80号令修订)第十三条第二款。
序号
场所/环节/部位
较大危险因素
易发生事故类型
主要防范措施
依据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无特种作业操作证
1)特种作业人员不得有伪造、涂改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保持真实性;
2)特种作业人员不得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
【部门规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80号令修订)第三十六条第二款。
序号
场所/环节/部位
较大危险因素
易发生事故类型
主要防范措施
依据
“三同时”管理
未有安全设施设计
重大变更及批复文件
安全设施重大变更要设计或报批;
【部门规章】《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77号令修订)第十五条。
未进行职业病防
护设施设计
要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
【部门规章】《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4号,80号令修订)第二十三条第三款。
没有培训及再培训记录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时长不够。
【部门规章】《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80号令修订)第二十四条第二款。
8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没有培训、考核记录;、持证情况记录
特种作业人员未进行特种作业培训或培训不合格;
【法律】《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规章】《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总局第30号,80号令修订)第十八条第一款。
没有培训记录及再培训记录;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时长不够
【规章】《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0号,80号令修订)第十三条第二款。
无新上岗井下作业人员实习情况
按规定满足新招井下作业人员实习期满后上岗作业;
【部门规章】《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4号,80号令修订)第十三条第二款。
无人员工资及培训费用凭证
生产经营单位要承担从业人员培训期间工资及费用。
【部门规章】《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80号令修订)第二十三条。
【部门规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总局令第30号,80号令修订)第三十六条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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