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
城市轨道交通计费标准

附件: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费用取费标准(试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费用取费标准(试行)》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等有关规定,在广泛调研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编制。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GCG103-2008)缺项的,执行我省现行相应专业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其取费标准。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不区分工程类别,具体取费标准如下:一、企业管理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企业管理费按下表计算。
二、利润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利润按下表计算。
三、措施费(一)以费率形式计价的措施项目按下表计算。
注:区间采用盾构法施工的,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不计。
(二)可以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包括:环境保护,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脚手架,围堰,施工监测,施工排水降水,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二次搬运等,套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GCG103-2008)以综合单价形式计价(缺项的,执行我省现行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
(三)不以费率、综合单价形式计价的措施项目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措施项目以“项”为计量单位计算。
四、规费、税金按我省现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规定计算。
五、风险费(主要指承包人承担市场价格波动导致的市场风险)以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之和乘以风险包干系数(即风险费费率)计算。
风险包干系数按《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闽财建[2007]157号)规定,根据风险承包范围和合同工期确定,一般为1~3%。
六、为保证地下作业人员健康,按现行人工预算单价增加2元/工日计提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作业健康保护费用,只计税金,不计其他费用。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第三册“通信、信号工程”定额说明

第一部通信工程册说明一、《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第三册“通信、信号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通信工程、信号工程及措施项目共二十六章。
通信工程包括:挖、填电缆沟及敷设通信管道,敷设光(电)缆及电线、接续与测试、保护与防护,安装光(电)缆终端设备、机座、走线架及配线架,布放设备电缆及导线,程控电话交换机及附属设备、无线通信系统、光纤数字传输、时钟系统、通信设备及配线、闭路电视监视系统、广播系统、通信电源设备及接地装置、计算机网络及附属等设备安装,配管、托板托架、金属支架制作安装、通信系统调试等。
信号工程包括:挖、填电缆沟与电缆敷设及防护,信号机及室外箱、盒安装,室外设备基础,道岔电动转辙机安装,轨道检测装置安装,电源设备安装,室内设备安装,车载设备安装及调试,信号系统调试,其他工程等。
二、本定额按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地下站、地面站及高架站综合编制。
适用于新建、扩建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工程。
三、各种钢管、塑料管敷设、光(电)缆和电线的敷设以及设备安装操作高度,均按5m以下编制;超过5m时,其超过部分人工工日乘以下列系数:四、脚手架费按照单位工程人工费的3%计算,其中人工费占25%。
五、通信、信号线缆预留长度见附录一。
六、本定额中的电线、光(电)缆等材料与设计不同时允许换算。
七、设备安装,除另有规定,均包括设备本身的安装固定,引入引出端子板的接线、端子的压接全部工作内容。
不包括设备引出端子板以外的电缆、电线敷设及设备接地。
八、本定额中的其他材料费中均已包含了相关定额子目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用水、照明用电费用,其费用是按照现场有水源、电源计算的。
九、未尽事宜详见本册定额各章说明。
第一章挖、填电缆沟及敷设通信管道说明一、本章包括挖、填电缆沟,挖、砌光(电)缆槽道,管道基础,敷设混凝土通信管道,塑料通信管道,钢管通信管道,管道包封,人(手)孔砌筑等共8节67个子目。
二、挖、填电缆沟及管道沟的长度,应扣除电缆过桥、隧道的长度。
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
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建设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06.11.06
•【文号】建标[2006]279号
•【施行日期】2007.03.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预算、决算
正文
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
的通知
建标[2006]279号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交通委、建设局):
为适应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需要,提高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工作的质量,我部制定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现印发给你们。
本办法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请你们认真贯彻执行,并将工作中的问题和建议反馈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由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六年十一月六日。
2020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章节说明

总说明一、《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HAAl-31-2016)(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ZYAl-31-2015)(以下简称《消耗量定额》)、《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5)》、《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5)》;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结合我省建设领域程计价改革需要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市政工程。
三、本定额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造价计价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考核工程成本、进行投标报价、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参考。
四、本定额工程造价计价程序表中规定的费用项目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增值税。
本定额基价各项费用按照增值税原理编制,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各项费用均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五、本定额基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措施费、安文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组成,工程造价计价时可按需分析统计、核算。
其他措施费不发生或部分发生可作调整。
六、本定额中定额子目编号含有“Ha”字母的定额子目,为我省扩充标记。
七、本定额基价是定额编制基期暂定价,按市场最终定价原则,基价中涉及的有关费用按动态原则调整。
八、本定额基价中的人工费是根据《消耗量定额》与有关规定,经测算的基期人工费。
基期人工费在本定额实施期,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结合建筑市场情况,定期发布相应的价格指数调整。
九、本定额基价中的材料费是根据《消耗量定额》与本定额基价的材料单价计算的基期材料费,在工程造价的不同阶段(招标、投标、结算),材料价格可按约定调整。
2016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章节说明

K1+478~K1+5888段左侧片石混凝土挡土墙第1部分总说明一、《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HAAl-31-2016)(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ZYAl-31-2015)(以下简称《消耗量定额》)、《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5)》、《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5)》;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结合我省建设领域程计价改革需要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市政工程。
三、本定额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造价计价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考核工程成本、进行投标报价、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参考。
四、本定额工程造价计价程序表中规定的费用项目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增值税。
本定额基价各项费用按照增值税原理编制,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各项费用均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五、本定额基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措施费、安文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组成,工程造价计价时可按需分析统计、核算。
其他措施费不发生或部分发生可作调整。
六、本定额中定额子目编号含有“Ha”字母的定额子目,为我省扩充标记。
七、本定额基价是定额编制基期暂定价,按市场最终定价原则,基价中涉及的有关费用按动态原则调整。
八、本定额基价中的人工费是根据《消耗量定额》与有关规定,经测算的基期人工费。
基期人工费在本定额实施期,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结合建筑市场情况,定期发布相应的价格指数调整。
九、本定额基价中的材料费是根据《消耗量定额》与本定额基价的材料单价计算的基期材料费,在工程造价的不同阶段(招标、投标、结算),材料价格可按约定调整。
2016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章节说明

总说明一、《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HAAl-31—2016)(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ZYAl-31—2015)(以下简称《消耗量定额》)、《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5)》、《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5)》;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结合我省建设领域程计价改革需要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市政工程.三、本定额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造价计价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考核工程成本、进行投标报价、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参考.四、本定额工程造价计价程序表中规定的费用项目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增值税。
本定额基价各项费用按照增值税原理编制,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各项费用均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五、本定额基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措施费、安文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组成,工程造价计价时可按需分析统计、核算。
其他措施费不发生或部分发生可作调整.六、本定额中定额子目编号含有“Ha”字母的定额子目,为我省扩充标记。
七、本定额基价是定额编制基期暂定价,按市场最终定价原则,基价中涉及的有关费用按动态原则调整。
八、本定额基价中的人工费是根据《消耗量定额》与有关规定,经测算的基期人工费.基期人工费在本定额实施期,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结合建筑市场情况,定期发布相应的价格指数调整。
九、本定额基价中的材料费是根据《消耗量定额》与本定额基价的材料单价计算的基期材料费,在工程造价的不同阶段(招标、投标、结算),材料价格可按约定调整.本定额基价中的材料单价是结合市场、信息价综合取定的基期价。
《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HAAl)
目录总说明 (2)专业说明 (3)第一册土石方工程 (17)第二册道路工程 (13)第三册桥涵工程 (19)第四册隧道工程 (31)第五册市政管网工程 (41)第六册水处理工程 (52)第七册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62)第八册路灯工程 (69)第九册钢筋工程 (77)第十册撤除工程 (81)第十一册措施工程 (83)总说明一、?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HAAl-31-2021)〔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ZYAl-31-2021)〔以下简称?消耗量定额?〕、?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那么(2021)?、?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编制规那么(2021)?;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50500-2021)〔以下简称?计价标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工程组成〕的通知?〔建标[2021]4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21]4号〕,结合我省建设领域工程计价改革需要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市政工程。
三、本定额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造价计价根底;是编制企业定额、考核工程本钱、进行投标报价、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参考。
四、本定额工程造价计价程序表中规定的费用工程包括分局部项工程费、措施工程费、其他工程费、规费、增值税。
本定额基价各项费用按照增值税原理编制,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各项费用均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五、本定额基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措施费、安文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组成,工程造价计价时可按需分析统计、核算。
其他措施费不发生或局部发生可作调整。
六、本定额中定额子目编号含有“Ha〞字母的定额子目,为我省扩充标记。
七、本定额基价是定额编制基期暂定价,按市场最终定价原那么,基价中涉及的有关费用按动态原那么调整。
2016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章节说明
总说明一、《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HAAl-31-2016)(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ZYAl-31-2015)(以下简称《消耗量定额》)、《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5)》、《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5)》;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结合我省建设领域程计价改革需要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市政工程。
三、本定额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造价计价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考核工程成本、进行投标报价、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参考。
四、本定额工程造价计价程序表中规定的费用项目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增值税。
本定额基价各项费用按照增值税原理编制,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各项费用均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五、本定额基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措施费、安文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组成,工程造价计价时可按需分析统计、核算。
其他措施费不发生或部分发生可作调整。
六、本定额中定额子目编号含有“Ha”字母的定额子目,为我省扩充标记。
七、本定额基价是定额编制基期暂定价,按市场最终定价原则,基价中涉与的有关费用按动态原则调整。
八、本定额基价中的人工费是根据《消耗量定额》与有关规定,经测算的基期人工费。
基期人工费在本定额实施期,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结合建筑市场情况,定期发布相应的价格指数调整。
九、本定额基价中的材料费是根据《消耗量定额》与本定额基价的材料单价计算的基期材料费,在工程造价的不同阶段(招标、投标、结算),材料价格可按约定调整。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说明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的通知建标[2008]193号为适应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需要,合理确定和控制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造价,我部制定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编号为GCG-103-2008,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现印发给你们。
2001年批准发布的《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第九册(地铁工程)同时废止。
请你们将施行中的有关问题和建议反馈给我部标准定额司。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00八年十月十五日总说明一、《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共分10册,包括:第一册路基、围护结构及地基处理工程第二册桥涵工程第三册隧道工程第四册地下结构工程第五册轨道工程第六册通信工程第七册信号工程第八册供电工程第九册智能与控制系统安装工程第十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二、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是制定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地区单位估价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招标标底和投标报价的基础。
三、本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施工条件、目前多数施工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以及合理工期进行编制的。
五、本定额是依据国家有关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编制的,参考了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定额,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六、本定额消耗量的确定。
1、人工工日消耗量。
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均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和辅助用工。
2、材料消耗量。
(1)材料选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
(2)材料消耗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相应的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第二册“轨道工程”定额说明
册说明一、《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第二册“轨道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铺轨工程、铺道岔工程、铺道床工程、轨道加强设备及护轮轨工程、线路有关工程、拆除工程、措施项目共七章。
二、本定额适用于轨道交通工程新建、扩建(地下、地面、高架)的正线、车辆段、停车场工程,不适用于维修和局部改造工程。
三、本定额中的线路设计长度均为单线线路长度;铺轨工程中组装轨节、铺轨按25m钢轨编制;无缝线路按25m钢轨现场焊接成全线无缝线路编制。
四、定额中不同类型的扣件按一个节点所需的含量整合。
即将混凝土轨枕的扣配件整合成一个材料号,单位为套,每块短轨枕一套(或一根长轨枕两套)。
套用定额时根据设计类型换算。
五、本定额未特殊说明,均考虑材料100m以内从现场堆放点至操作面的工地小搬运。
六、本定额中的其他材料费中均已包含了相关定额子目未列出且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用水费用七、拆除工程按无运营影响编制。
八、轨道工程中主要包含轨道交通工程常用项目,不足部分执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以外其他册相应定额子目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九、未尽事宜见定额各章说明。
第一章铺轨工程说明一、本章包括机械铺轨、人工铺轨、无缝线路、轨料运输及其他共4节135个子目。
二、铺轨定额按道床位置、道床类型和轨枕类型不同划分,按不同扣件型1式列入定额子目。
具体扣件类型见附录一。
三、机械铺轨、人工铺轨中接头按无孔夹板过渡联接编制,若用于有缝线路时套用相应增加钢轨接头配件子目。
四、铺轨定额子目不包含钢轨接头焊接费用。
五、铺轨定额按正常情况使用机械铺轨编制,机械铺轨定额应与轨节拼装、轨料运输定额配套使用。
六、人工铺轨定额不含从上、下料点至作业面堆放点的人工倒运轨料费用。
发生时另行计算。
七、无缝线路中的钢轨接头焊接、应力放散及锁定与铺轨定额配套使用;胶结绝缘接头定额按现场制作胶结接头编制,如采用厂制胶结绝缘轨,材料可进行抽换。
八、有缝线路铺轨遇道岔、钢轨伸缩调节器等发生锯轨合拢口、钢轨钻眼内容,应根据设计数量套用第五章中钢轨钻眼、锯钢轨子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