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
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解读精选全文

精选全文完整版(可编辑修改)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水平标准解读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水平标准水平标准为中小学老师信息技术应用确定了水平标尺。
从两个方面、五个维度描述了教师的信息技术应用水平。
这两个方面分别是应用信息技术优化课堂教学;应用信息技术转变学习方式。
五个维度,分别是技术素养、计划与准备、组织与管理、评估与诊断、学习与发展。
五个维度也是标准的主体结构。
应用信息技术优化课堂教学,包括一些基本要求,主要是注重教师利用信息技术实行讲解、启发、示范、指导、练习与反馈等教学活动所应具有的水平;应用信息技术转变学习方式,包括了一些发展性的要求,主要是注重教师利用信息技术支持学生展开交流合作、探究建构、自主学习与个性发展等学习活动所应具有的水平。
水平标准有三个特点:面向差异、面向应用、聚焦专项。
首先看我国的教师所在的信息化环境:它主要分为四类:第一类是简易多媒体教学环境。
由计算机+电视机、多媒体计算机+实物展示台、多媒体计算机+投影仪等形式组成,主要是用来表现数字化教学资源的。
第二类是交互式多媒体教学环境。
主要由多媒体计算机、交互式电子白板、触摸电视等构成,在支持数字化教学资源表现的同时还能实现连接交互,比如说,教师在上课时能够实行点击屏幕操作,也能够邀请学生实行操作。
第三类为多媒体网络教学环境。
在网络教学环境中,学生们或者用交互式多媒体教学环境+上网本、交互式多媒体教学环境+IPAD,或者是平板电脑都能够实行上课。
实际上全能的网络机房,也能够做为多媒体网络教学环境使用。
第四类环境是移动教学环境,通过情况下是由无线网络+学生的移动设备,把学生的学习空间扩展到课内课外或者是校内校外,它是移动的,甚至能够支持泛在学习。
那么信息化教学环境是与要求相对应的,应用信息技术优化课堂教学这个基本要求,它与第一类和第二类教学环境相对应;而应用信息技术转变学习方式,它与第三类和第四类教学环境相对应。
两者虽然有交叉或模糊,但两者之间的界限很明显,也就是能上网的和不能上网的。
最新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试行)

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试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是信息化社会教师必备专业能力。
为全面提升中小学教师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特制定《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试行)》(以下简称《能力标准》)。
一、总则(一)《能力标准》是规范与引领中小学教师在教育教学和专业发展中有效应用信息技术的准则,是各地开展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养、培训和测评等工作的基本依据。
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参照执行。
(二)《能力标准》根据我国中小学校信息技术实际条件的不同、师生信息技术应用情境的差异,对教师在教育教学和专业发展中应用信息技术提出了基本要求和发展性要求。
其中,I.应用信息技术优化课堂教学的能力为基本要求,主要包括教师利用信息技术进行讲解、启发、示范、指导、评价等教学活动应具备的能力;II.应用信息技术转变学习方式的能力为发展性要求,主要针对教师在学生具备网络学习环境或相应设备的条件下,利用信息技术支持学生开展自主、合作、探究等学习活动所应具有的能力。
本标准根据教师教育教学工作与专业发展主线,将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区分为技术素养、计划与准备、组织与管理、评估与诊断、学习与发展五个维度。
二、基本内容三、实施要求(一)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能力标准》作为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能力标准》的引领和导向作用,将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纳入教师全员培训,开展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建立并完善推动教师主动应用信息技术的机制,切实提升广大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为全面推动教育信息化,深化课程改革,实现教师专业自主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有关高等学校和教师培训机构要将《能力标准》作为教师培养培训工作的重要依据,加强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完善培养培训方案,科学设置培养培训课程,创新培养培训模式,加强师资队伍和课程资源建设,开展相关研究,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三)中小学校要将《能力标准》作为推动教师专业发展和教师管理的重要依据。
《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教育部2

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试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是信息化社会教师必备专业能力。
为全面提升中小学教师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特制定《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试行)》(以下简称《能力标准》)。
一、总则(一)《能力标准》是规范与引领中小学教师在教育教学和专业发展中有效应用信息技术的准则,是各地开展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养、培训和测评等工作的基本依据。
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参照执行。
(二)《能力标准》根据我国中小学校信息技术实际条件的不同、师生信息技术应用情境的差异,对教师在教育教学和专业发展中应用信息技术提出了基本要求和发展性要求。
其中,I.应用信息技术优化课堂教学的能力为基本要求,主要包括教师利用信息技术进行讲解、启发、示范、指导、评价等教学活动应具备的能力;II.应用信息技术转变学习方式的能力为发展性要求,主要针对教师在学生具备网络学习环境或相应设备的条件下,利用信息技术支持学生开展自主、合作、探究等学习活动所应具有的能力。
本标准根据教师教育教学工作与专业发展主线,将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区分为技术素养、计划与准备、组织与管理、评估与诊断、学习与发展五个维度。
二、基本内容三、实施要求(一)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能力标准》作为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能力标准》的引领和导向作用,将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纳入教师全员培训,开展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建立并完善推动教师主动应用信息技术的机制,切实提升广大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为全面推动教育信息化,深化课程改革,实现教师专业自主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有关高等学校和教师培训机构要将《能力标准》作为教师培养培训工作的重要依据,加强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完善培养培训方案,科学设置培养培训课程,创新培养培训模式,加强师资队伍和课程资源建设,开展相关研究,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三)中小学校要将《能力标准》作为推动教师专业发展和教师管理的重要依据。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

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试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是信息化社会教师必备专业能力。
为全面提升中小学教师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特制定《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试行)》(以下简称《能力标准》)。
一、总则(一)《能力标准》是规范与引领中小学教师在教育教学和专业发展中有效应用信息技术的准则,是各地开展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养、培训和测评等工作的基本依据。
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参照执行。
(二)《能力标准》根据我国中小学校信息技术实际条件的不同、师生信息技术应用情境的差异,对教师在教育教学和专业发展中应用信息技术提出了基本要求和发展性要求。
其中,I.应用信息技术优化课堂教学的能力为基本要求,主要包括教师利用信息技术进行讲解、启发、示范、指导、评价等教学活动应具备的能力;II.应用信息技术转变学习方式的能力为发展性要求,主要针对教师在学生具备网络学习环境或相应设备的条件下,利用信息技术支持学生开展自主、合作、探究等学习活动所应具有的能力。
本标准根据教师教育教学工作与专业发展主线,将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区分为技术素养、计划与准备、组织与管理、评估与诊断、学习与发展五个维度。
二、基本内容(一)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能力标准》作为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能力标准》的引领和导向作用,将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纳入教师全员培训,开展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建立并完善推动教师主动应用信息技术的机制,切实提升广大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为全面推动教育信息化,深化课程改革,实现教师专业自主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有关高等学校和教师培训机构要将《能力标准》作为教师培养培训工作的重要依据,加强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完善培养培训方案,科学设置培养培训课程,创新培养培训模式,加强师资队伍和课程资源建设,开展相关研究,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三)中小学校要将《能力标准》作为推动教师专业发展和教师管理的重要依据。
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试行).doc

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试行).doc一、基本概念本标准包括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和信息技术教育知识标准两个部分,是为了规范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而制定的。
本标准是以中小学教师岗位职责为基础,以“教育信息化”的理念和方法为支撑,根据教师教育信息化工作的需要和实际情况制定的。
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一)信息资料的获取与利用能力1.了解如何使用Windows系统进行文件操作;2.掌握搜索引擎使用方法,能够快速、准确地检索所需信息;3.掌握网络资源的查找和使用;4.可以利用多媒体资源,制作课件、清单等电子文档;5.了解计算机病毒防治的基本知识,能够使用杀毒软件进行安全防护。
1.了解基本的媒体技术原理和技术规范;2.掌握如何使用媒体技术进行教学活动;3.能够使用一些常用的媒体技术软件,如PPT等;4.掌握音、图、影的制作和编辑技术。
(三)多媒体教学软件应用能力2.能够运用多媒体教学软件制作具有教育意义的教学软件;(四)计算机硬件与系统维护能力1.能够从硬件层面上进行计算机的基本维护操作,如键盘清洁、风扇清洁、灰尘清洁等。
2.熟练掌握安装和卸载软件的方法。
3.能够分析和解决系统遇到的常见故障。
4.能够进行系统备份和恢复,保证数据的安全。
(五)教育信息化的思维能力1.能够思考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2.具备从信息技术角度审视教育实践的能力;(六)信息化安全管理能力1.具备防范网络攻击的知识和能力;3.能够有效地管理和保护电子信息。
三、信息技术教育知识标准(一)信息化教育和教育信息化的概念和方法2.了解教育信息化的现状和发展趋势;3.掌握信息化教育的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
1.理解多媒体教学的原理和特点;2.了解多媒体教学软件的分类和功能;3.掌握多媒体教学软件的制作过程和技术规范。
(三)教学多媒体材料的选择和制作2.了解教学多媒体制作工具的使用方法和技巧;3.能够制作教学多媒体材料和动画效果。
(四)计算机网络技术和网络教育2.熟悉计算机网络的分类和技术规范;3.掌握计算机网络教学的主要特点和运作方式。
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试行

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试行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试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是信息化社会教师必备专业能力。
为全面提升中小学教师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特制定《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试行)》(以下简称《能力标准》)。
一、总则(一)《能力标准》是规范与引领中小学教师在教育教学和专业发展中有效应用信息技术的准则,是各地开展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养、培训和测评等工作的基本依据。
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参照执行。
(二)《能力标准》根据我国中小学校信息技术实际条件的不同、师生信息技术应用情境的差异,对教师在教育教学和专业发展中应用信息技术提出了基本要求和发展性要求。
其中,I.应用信息技术优化课堂教学的能力为基本要求,主要包括教师利用信息技术进行讲解、启发、示范、指导、评价等教学活动应具备的能力;II.应用信息技术转变学习方式的能力为发展性要求,主要针对教师在学生具备网络学习环境或相应设备的条件下,利用信息技术支持学生开展自主、合作、探究等学习活动所应具有的能力。
本标准根据教师教育教学工作与专业发展主线,将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区分为技术素养、计划与准备、组织与管理、评估与诊断、学习与发展五个维度。
二、基本内容三、实施要求(一)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能力标准》作为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能力标准》的引领和导向作用,将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纳入教师全员培训,开展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建立并完善推动教师主动应用信息技术的机制,切实提升广大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为全面推动教育信息化,深化课程改革,实现教师专业自主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有关高等学校和教师培训机构要将《能力标准》作为教师培养培训工作的重要依据,加强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完善培养培训方案,科学设置培养培训课程,创新培养培训模式,加强师资队伍和课程资源建设,开展相关研究,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

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引言随着信息技术在社会的广泛应用,中小学教育领域对教师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旨在明确教师在信息技术方面应具备的基本能力,以便教师能够更好地进行教学工作并适应不断变化的教育环境。
一、基本概念和术语1.信息技术:包括计算机硬件、软件、网络以及与其相关的技术和知识。
2.中小学教师:指在中小学任教的教师,包括教学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核心能力要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核心能力要求:2.1 信息技术知识与理解能力教师应具备以下基本知识和理解能力:•掌握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包括操作系统、文件管理、软件安装等。
•理解计算机网络的基本概念和工作原理。
•了解常用的办公软件和教育软件,能熟练使用Word、Excel、PowerPoint、Photoshop等。
•理解互联网的基本原理和使用方法,了解网络安全知识。
2.2 教育教学应用能力教师应具备以下教育教学应用能力:•能根据教学需要运用信息技术开展多媒体教学设计和教学资源开发。
•能运用信息技术辅助教学,提供丰富的教学活动和教学资源。
•能根据学生的个别差异,灵活运用信息技术进行差异化教学。
•能使用各种信息技术工具对学生学习进行评估和反馈。
2.3 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教师应具备以下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具备信息获取和信息分析能力,能有效地利用互联网等信息资源进行教育教学相关问题的研究。
•具备自主学习能力,能够持续学习新的信息技术知识和应用技能。
•具备创新精神,能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运用信息技术创新教育教学模式。
2.4 伦理和安全意识教师应具备以下伦理和安全意识:•了解信息技术伦理的基本原则,能够正确使用信息技术。
•了解信息技术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能够保护学生个人信息和学校信息安全。
三、能力评价和培训教师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评价:1.学历和学位:教师应具备与信息技术相关的学历和学位。
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规范

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规范1. 引言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规范旨在规范中小学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对于信息技术的应用能力,并提供相应的指引,以确保教师能够有效地利用信息技术促进学生的研究和发展。
本规范适用于中小学教师以及相关教育管理者。
2. 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要求2.1 硬件和软件基础能力中小学教师应具备基本的硬件和软件使用能力,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操作、文件管理、互联网使用、办公软件应用(如Word、Excel、PowerPoint等)、教育软件应用等。
教师应熟悉各类硬件设备的操作方法,能够运用各类软件进行教学和管理工作。
2.2 教育教学应用能力中小学教师应具备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能力。
教师应了解和掌握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相结合的方法,能够运用信息技术丰富教学内容,提高教学效果。
教师应具备设计和开展信息技术教学活动的能力,包括制定教学计划、设计教学资源、评估学生表现等。
2.3 网络安全与信息素养能力中小学教师应具备网络安全和信息素养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教师应了解网络安全的基本概念和常见威胁,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教师应具备信息检索和评估的能力,能够有效地获取和利用网络上的信息资源。
教师还应具备信息分享和合理使用信息的能力,遵守版权和知识产权的相关法规。
2.4 研究和创新能力中小学教师应具备持续研究和创新的能力。
教师应不断提升自己在信息技术领域的知识和技能,积极参与专业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
教师还应具备探索和创新的精神,能够运用信息技术开展教学创新,提升教学质量。
3. 评估和发展相关教育部门应建立有效的评估和发展机制,对中小学教师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进行评估和指导。
教师应定期参加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的评估,并通过评估结果进行自我反思和提升。
教育部门应为教师提供相应的培训和发展机会,促进其在信息技术领域的发展。
4. 结论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规范旨在提高教师对信息技术的应用水平,推动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广泛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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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试行)
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是信息化社会教师必备专业能力。
为全面提升中小学教师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特制定《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试行)》(以下简称《能力标准》)。
一、总则
(一)《能力标准》是规范与引领中小学教师在教育教学和专业发展中有效应用信息技术的准则,是各地开展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养、培训和测评等工作的基本依据。
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参照执行。
(二)《能力标准》根据我国中小学校信息技术实际条件的不同、师生信息技术应用情境的差异,对教师在教育教学和专业发展中应用信息技术提出了基本要求和发展性要求。
其中,I.应用信息技术优化课堂教学的能力为基本要求,主要包括教师利用信息技术进行讲解、启发、示范、指导、评价等教学活动应具备的能力;II.应用信息技术转变学习方式的能力为发展性要求,主要针对教师在学生具备网络学习环境或相应设备的条件下,利用信息技术支持学生开展自主、合作、探究等学习活动所应具有的能力。
本标准根据教师教育教学工作与专业发展主线,将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区分为技术素养、计划与准备、组织与管理、评估与诊断、学习与发展五个维度。
二、基本内容
三、实施要求
(一)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能力标准》作为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能力标准》的引领和导向作用,将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纳入教师全员培训,开展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建立并完善推动教师主动应用信息技术的机制,切实提升广大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为全面推动教育信息化,深化课程改革,实现教师专业自主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有关高等学校和教师培训机构要将《能力标准》作为教师培养培训工作的重要依据,加强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完善培养培训方案,科学设置培养培训课程,创新培养培训模式,加强师资队伍和课程资源建设,开展相关研究,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三)中小学校要将《能力标准》作为推动教师专业发展和教师管理的重要依据。
制订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规划,整合利用校内外培训资源,做好校本研修,为教师提升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供有效支持。
要完善教师岗位职责和考核评价制度,推动教师在教育教学
和日常工作中主动应用信息技术。
(四)中小学教师要将《能力标准》作为自身专业发展的重要依据。
要主动适应信息化社会的挑战,充分利用各种学习机会,更新观念、补充知识、提升技能,不断增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要养成良好的应用习惯,积极反思,勇于探索,将信息技术融于教学和师生交流等各个环节,转变教育教学方式,促进学生有效学习和个性化发展。
要善于利用信息技术,拓宽成长路径,实现专业自主发展,做终身学习的典范。
附录:
术语表
1.多媒体教学环境:包括简易多媒体教学环境与交互多媒体教学环境。
简易多媒体教学环境主要由多媒体计算机、投影机、电视机等构成,以呈现数字教育资源为主。
交互多媒体教学环境主要由多媒体计算机、交互式电子白板、触控电视等构成,在支持数字教育资源呈现的同时还能实现人机交互。
2.通用软件:是指广泛应用于教育教学活动中的通用性软件,例如办公软件、即时交流软件、音视频编辑软件等。
3.学科软件:是指特别适用于某些学科的软件,如几何画板、在线地图、听力训练软件、虚拟实验室等。
4.数字教育资源:是对教学素材、多媒体课件、主题学习资源包、电子书、专题网站等各类与教育教学内容相关的数字资源的统称。
5.信息化教学:与传统教学相对而言,泛指以信息技术支持为显著特征的教学形态。
6.技术资源:是对通用软件、学科软件、数字教育资源和网络教学平台等资源的统称。
7.网络教学平台:是对能够为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提供支持的网络平台的统称,如网络资源平台、网络互动平台、课程管理平台、在线测评系统、在线教学与学习空间等。
8.移动设备:是对便携式计算通讯设备的统称,如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智能手机等。
9.评价工具:是指开展评价所使用的各种支持工具,如试卷、调查问卷、测试量表、评价量规、观察记录表、成长记录或电子档案袋等。
10.教师网络研修社区:是指支持教师进行学习、交流、研讨等活动的网络平台,一般具备个人空间、教师工作坊等功能,能够建立不同类型的学习共同体,汇聚与生成研修资源,支持教师进行常态化研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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