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word版)高校教师刑法复习题
刑法试题 试卷

刑法试题试卷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分)1. 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不包括()A. 罪刑法定原则。
B. 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
C. 罪责自负原则。
D.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解析: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是罪刑法定原则、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罪责自负是刑法的一个基本理念,但不是基本原则。
所以本题答案为C。
2. 犯罪的最本质特征是()A. 刑事违法性。
B. 应受刑罚惩罚性。
C. 社会危害性。
D. 主观恶性。
解析:犯罪具有三个基本特征: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惩罚性。
其中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最本质特征,刑事违法性是犯罪的法律特征,应受刑罚惩罚性是犯罪的严重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的必然法律后果。
所以本题答案为C。
3.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对下列哪种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A. 盗窃罪。
B. 抢劫罪。
C. 诈骗罪。
D. 抢夺罪。
解析: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所以本题答案为B。
4. 甲欲杀乙,误将丙当成乙而杀死。
甲的行为属于()A. 对象错误。
B. 打击错误。
C. 手段错误。
D. 因果关系错误。
解析:对象错误是指行为人误把甲对象当作乙对象加以侵害。
本题中甲欲杀乙,却误将丙当成乙杀死,属于对象错误。
所以本题答案为A。
5. 下列犯罪中属于结果犯的是()A. 放火罪。
B. 故意杀人罪。
C. 脱逃罪。
D. 危险驾驶罪。
解析:结果犯是指不仅要实施具体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行为,而且必须发生法定的犯罪结果才构成既遂的犯罪。
故意杀人罪必须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才构成既遂,属于结果犯;放火罪是危险犯,只要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就构成既遂;脱逃罪是行为犯,只要实施了脱逃行为就构成既遂;危险驾驶罪是抽象危险犯,只要实施了危险驾驶的行为就构成犯罪。
所以本题答案为B。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1. 下列属于刑法的空间效力范围的原则有()A. 属地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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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复习题及参考答案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中南大学现代远程教育课程考试(专科)复习题及参考答案刑法学一、选择题:1. 下列表述中符合我国刑法理论的是()A. 没有行为就没有犯罪B. 犯罪目的是犯罪构成的必要条件C. 犯罪手段是犯罪成立的必备要件D. 犯罪客体属于犯罪客观方面的内容2.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参加劳动的()A. 按劳取酬B. 可以酌量发给报酬C. 不发报酬D. 根据劳动表现发给报酬3. 某甲将某乙打昏在地,路过此地的某丙见乙昏迷,趁机将乙装有5000元现金的提包拿走。
甲和丙的行为属于()A. 共同犯罪B. 非共同犯罪C. 事先无通谋的共同犯罪D. 任意共同犯罪4. 某甲在1997年9月盗窃巨款后外逃,于1999年4月归案。
对某甲适用刑法应采用的原则是()A. 从新原则B. 从新兼从轻原则C. 从旧原则D. 从旧兼从轻原则5. 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的过失区别的关键是()A. 行为人的预见程度不同B. 行为人的预见内容不同C. 行为人对结果是否发生的意志内容不同D. 行为人对行为是否实施的意志内容不同6. 下列人员中,因为精神因素而不负刑事责任的是()A. 没有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B. 间歇性精神病人C. 又聋又哑的人D. 完全丧失辨认能力的病理性醉酒的人7. 减刑适用的对象是被判处()A. 管制的犯罪分子B. 拘役的犯罪分子C. 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D.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犯罪分子8. 下列情形中可以实行正当防卫的对象是()A. 杀人后,正要逃离现场的行为人B. 欲实施强奸而尾随、跟踪妇女的行为人C. 驱使训练有素的动物侵害他人的行为人D. 家养动物侵害他人的动物主人9. 下列犯罪中属于危害国防利益罪的是()A. 盗窃枪支、弹药罪B. 劫持航空器罪C. 武器装备肇事罪D. 间谍罪10. 甲欲杀乙,将毒药投入乙的饭食中。
刑法考试题库及答案

刑法考试题库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 我国刑法规定的完全刑事责任年龄是:A. 14岁B. 16岁C. 18岁D. 20岁答案:B2. 根据刑法,下列哪种行为不构成犯罪?A.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B. 盗窃他人财物C. 捡到钱包后归还失主D.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答案:C3. 刑法中规定的“正当防卫”是指:A. 为了使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等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B. 为了报复他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C. 为了逃避法律追究,故意制造事端D. 为了掩盖自己的犯罪行为,故意损害他人利益答案:A二、多项选择题1. 以下哪些行为属于刑法中的“故意犯罪”?A.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伤害,仍然实施该行为B. 酒后驾驶,造成交通事故C. 为了报复,故意损坏他人财物D. 因疏忽大意,导致他人受伤答案:A、B、C2. 根据刑法,以下哪些情况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刑事责任?A. 犯罪后自首B. 犯罪中止C. 犯罪未遂D. 犯罪预备答案:A、B、C、D三、判断题1. 犯罪预备行为不构成犯罪。
()答案:错误2. 正当防卫行为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答案:错误3. 犯罪中止是指犯罪行为已经完成,但犯罪人主动放弃犯罪结果的发生。
()答案:错误四、简答题1. 简述刑法中的“犯罪未遂”。
答案:犯罪未遂是指犯罪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行为,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完成全部犯罪行为的状态。
2. 什么是刑法中的“自首”?答案:自首是指犯罪人在犯罪后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五、案例分析题案例:张某因与邻居发生争执,一怒之下将邻居打伤。
经鉴定,邻居的伤势构成轻伤。
请问张某的行为构成什么犯罪?应当如何处罚?答案:张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根据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具体处罚应根据张某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因素综合考虑。
六、论述题1. 论述刑法中关于“正当防卫”的法律规定及其适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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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复习题及答案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中南大学现代远程教育课程考试(专科)复习题及参考答案《刑法学》一、选择题:1. 下列表述中符合我国刑法理论的是()A. 刑法修正案的法律效力低于刑法B. 犯罪目的是故意犯罪的必要条件C. 刑法体系是指刑法的组成与结构D. 所有的犯罪均有犯罪对象2. 下列表述不符合我国刑法理论的是()A. 刑法的立法解释的效力低于刑法的效力B. 刑法的学理解释没有法律约束力C. 扩张解释对刑法条文的解释超过了字面的意思D. 我国有权对刑法进行司法解释的机关是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3.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是()A. 罪刑法定原则B. 正确进行司法解释原则C. 限制加重原则D. 反对株连原则4.下面那些不是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体现() A. 刑法设立了轻重不同的量刑幅度 B. 将量刑与定罪置于同等重要的地位C.量刑时应当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D. 刑法不能溯及既往原则5. 下列犯罪告诉的才处理的为()A.抢夺罪B.盗窃罪C.强奸罪D.侵占罪6. 楚某1997年3月5日犯甲罪,追诉期限应为10年,2002年3月5日又犯乙罪,乙罪的追诉期限也是10年。
这时甲罪的追诉期限应:()A.从犯乙罪之日起计算,共计20年,即以甲罪的追诉期限10年加乙罪的追诉期限10年B.从犯乙罪之日起计算,共计15年,即以甲罪追诉期限剩余的5年加乙罪的追诉期限10年C.从犯乙罪之日起计算,还有5年D.从犯乙罪之日起计算,还有10年7. 不论犯罪的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凡在本国领域内犯罪的一律适用本国刑法,被称为()A. 属地原则B. 属人原则C. 保护原则D. 普遍原则8. 不论犯罪的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也不论犯罪地在国内还是在国外,凡是侵害本国国家利益或公民利益的,都适用本国刑法被称为()A. 属地原则B. 属人原则C. 保护原则D. 普遍原则9. 下列表述中符合我国刑法理论及刑法规定的是()A. 所有不作为均是过失犯罪B. 有因果关系就要承担刑事责任C. 对单位犯罪一律采用双罚制处罚D. 对想像竞合犯按一重罪处罚10. 犯罪发生在我国境内是指()A. 犯罪行为发生在我国境内B. 犯罪结果发生在我国境内C. 犯罪行为与犯罪结果均发生在我境内D. 犯罪行为与犯罪结果有一项发生在我国境内11. 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是()A.同类客体 B.直接客体C.主要客体 D.随机客体12. 我国刑法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A.可以从轻处罚 B.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C.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D.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13. 洗钱罪的上游犯罪包括()A. 抢劫罪B. 盗窃罪C. 受贿罪D. 间谍罪14. 在犯罪客体中决定犯罪性质的是()A. 随机客体B. 主要客体C.次要客体D. 简单客体15.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连续犯或继续犯追诉期限的起算,是从()A.实施犯罪预备行为时起算 B.着手实施犯罪时起算C.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算 D.犯罪行为既遂时起算16. 我国刑法在溯及力上采用()A. 从旧兼从轻B. 从新兼从轻C. 从旧兼从重D. 从新兼从重17. 新刑法与旧刑法那一个处刑更重是以()A. 法定最高刑为比较标准B. 法定最低刑为比较标准C. 以实际可能判处的刑罚为比较标准D. 以新刑法为比较标准18. 某甲意图杀害乙,在乙在食堂就餐时乘机将毒药投入乙的饭碗。
刑法测试题及答案

刑法测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1. 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不包括以下哪一项?A. 犯罪主体B. 犯罪客体C. 犯罪动机D. 犯罪结果答案:C2. 以下哪种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A. 为了保护国家利益,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B. 为了保护他人人身权利,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C. 为了保护个人财产,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D. 为了报复,对已经停止侵害行为的人进行攻击答案:D二、填空题1. 根据我国刑法,_________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等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应有的损害,不负刑事责任。
答案:正当防卫2. 我国刑法规定,_________是指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等权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合法权益的行为,对不应有的损害,不负刑事责任。
答案:紧急避险三、简答题1. 简述我国刑法中关于故意犯罪的定义。
答案:故意犯罪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决意使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
2. 简述我国刑法中关于过失犯罪的定义。
答案:过失犯罪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状态。
四、案例分析题案例:某日,甲在公共场合故意伤害乙,造成乙轻伤。
请分析甲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并说明理由。
答案:甲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轻伤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案例中甲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伤害乙,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符合故意犯罪的定义,因此构成故意伤害罪。
五、论述题请论述我国刑法中关于犯罪未遂的法律规定及其意义。
答案:犯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完成犯罪行为的状态。
我国刑法规定,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犯罪未遂的法律规定体现了刑法预防犯罪、保护社会秩序的目的,通过处罚未遂行为,可以有效地震慑潜在的犯罪行为,减少犯罪的发生。
刑法期末复习题及答案

刑法期末复习题及答案一、选择题1. 根据我国刑法,以下哪一项不属于犯罪的构成要件?A. 犯罪动机B. 犯罪行为C. 犯罪结果D. 犯罪主体答案:A2. 我国刑法规定,以下哪项行为不构成正当防卫?A. 为了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B. 为了保护国家利益C. 为了保护本人的人身安全D. 为了保护他人财产安全答案:D3. 以下哪种情形下,可以适用缓刑?A. 犯罪情节严重B. 犯罪后果严重C. 犯罪行为人有悔改表现D. 犯罪行为人再次犯罪答案:C二、判断题1. 犯罪预备是指犯罪行为的准备阶段,不构成犯罪。
()答案:错误。
犯罪预备是犯罪行为的一部分,可以构成犯罪。
2. 犯罪中止是指犯罪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
()答案:正确。
3. 犯罪未遂是指犯罪行为人实施了犯罪行为,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完成犯罪。
()答案:正确。
三、简答题1. 简述我国刑法中关于自首的规定。
答案: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自首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司法机关尚未掌握其犯罪事实之前,主动向司法机关、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
对于自首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 简述我国刑法中关于累犯的规定。
答案:累犯是指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刑罚执行期满不满五年内再次犯罪的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四、案例分析题案例:张某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在缓刑期间,张某再次因盗窃被抓获。
问题:张某的行为构成什么罪?应当如何处罚?答案:张某的行为构成累犯。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张某在缓刑期间再次犯罪,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行和原判的罪行合并处罚。
五、论述题1. 论述我国刑法中关于犯罪中止的法律规定及其意义。
答案:犯罪中止是指犯罪行为人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
我国刑法规定,犯罪中止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复习题及答案
刑法复习题及答案一、选择题1. 刑法的基本原则不包括以下哪一项?A. 罪刑法定原则B. 罪刑相适应原则C. 罪责自负原则D. 罪责并重原则答案:D2. 以下哪个行为不构成犯罪?A.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B. 非法占有他人财物C. 因紧急避险而损害他人财物D.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答案:C3. 根据刑法规定,以下哪种情形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刑事责任?A. 自首B. 犯罪后逃逸C. 犯罪后拒不认罪D. 犯罪后毁灭证据答案:A二、判断题1. 犯罪的构成要件包括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主观方面和犯罪客观方面。
()答案:正确2. 未成年人犯罪,一律不承担刑事责任。
()答案:错误3. 正当防卫过当,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刑事责任。
()答案:正确三、简答题1. 简述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的区别。
答案:故意犯罪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行为。
过失犯罪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行为。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行为人的主观态度不同,故意犯罪是明知故犯,过失犯罪则是由于疏忽或过于自信导致的。
2. 什么是正当防卫?正当防卫的条件是什么?答案: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侵害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的条件包括:不法侵害正在进行;防卫行为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防卫行为与不法侵害的性质和程度相适应;防卫行为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
四、案例分析题案例:张某在夜晚回家途中,发现李某正在盗窃自己的自行车。
张某立即上前制止,并在争执中不慎将李某推倒,导致李某头部撞击地面受伤。
请分析张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并说明理由。
答案:张某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
理由如下:首先,李某的盗窃行为属于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其次,张某上前制止是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权益;再次,张某在制止过程中不慎将李某推倒,虽然造成了李某受伤,但张某的行为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且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刑法考试题库及答案
刑法考试题库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下列哪项不属于犯罪的构成要件?A. 犯罪主体B. 犯罪客体C. 犯罪行为D. 犯罪结果答案:D2. 我国刑法规定的完全刑事责任年龄是多少?A. 14周岁B. 16周岁C. 18周岁D. 20周岁答案:B3. 下列哪项不是刑法中规定的刑罚种类?A. 管制B. 拘役C. 有期徒刑D. 罚款答案:D4. 根据我国刑法,下列哪种犯罪行为不适用死刑?A. 故意杀人B.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C. 贪污数额特别巨大D.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答案:C5. 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预备行为是否构成犯罪?A. 是B. 否C. 视情况而定D. 部分构成犯罪答案:C二、多项选择题6. 根据我国刑法,下列哪些行为属于犯罪?A. 盗窃B. 诈骗C. 故意伤害D. 非法拘禁答案:ABCD7. 我国刑法规定的主刑包括哪些?A. 管制B. 拘役C. 有期徒刑D. 无期徒刑答案:ABCD8. 根据我国刑法,下列哪些情形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A. 自首B. 立功C. 犯罪中止D. 犯罪未遂答案:ABCD9. 我国刑法规定的附加刑包括哪些?A. 罚金B. 剥夺政治权利C. 没收财产D. 驱逐出境答案:ABCD10. 根据我国刑法,下列哪些情形不构成犯罪?A. 正当防卫B. 紧急避险C. 过失犯罪D. 意外事件答案:ABD三、判断题11. 我国刑法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错)答案:对12. 我国刑法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犯罪,不负刑事责任。
(对/错)答案:对13. 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错)答案:对14. 我国刑法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试题库及答案
刑法试题库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 根据我国刑法,下列哪种行为不构成犯罪?A.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B. 盗窃他人财物C. 捡到钱包后未归还D. 非法占用耕地答案:C2. 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预备行为,是指:A. 已经实施了犯罪行为B. 已经开始实施犯罪行为C. 已经完成犯罪行为D. 为实施犯罪行为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答案:D3. 根据我国刑法,以下哪种情形不适用死刑?A. 故意杀人B. 强奸妇女C. 贪污数额巨大D. 犯罪时不满18周岁答案:D二、多项选择题1. 以下哪些行为可能构成共同犯罪?A. 甲指使乙去盗窃B. 丙为甲提供盗窃工具C. 丁帮助甲销赃D. 戊单独实施盗窃行为答案:A, B, C2. 我国刑法中规定的“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的区别在于:A. 故意犯罪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B. 过失犯罪是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C. 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都是犯罪D. 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在量刑上没有区别答案:A, B, C三、判断题1. 犯罪未遂是指犯罪行为已经实施,但尚未造成犯罪结果的行为。
(错误)2. 我国刑法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正确)3. 我国刑法规定,对于犯罪分子的追诉时效,一般犯罪为5年,重罪为10年,特别重大的犯罪为20年。
(错误)四、简答题1. 简述我国刑法中关于正当防卫的法律规定。
答案: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个人、集体的合法权益,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采取制止不法侵害行为的防卫行为。
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但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 简述我国刑法中关于犯罪预备的法律规定。
答案:犯罪预备是指为了实施犯罪,而进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
犯罪预备行为尚未实施犯罪,但已经构成犯罪预备,依法应当受到刑事处罚。
高校教师刑法复习题
高校教师、同等学历刑法复习题1、纪某(男,1987年6月5日出生),在2001年6月之前纪某多次盗窃各类财物价值总计约40000余元。
2001年6月5日,纪某被几个朋友邀请到一酒店吃饭,席间纪某等大声喧哗导致邻座几个客人(也是年轻人)不满,双方争吵,纪某一气之下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向对方为首的一个小青年猛刺两刀,将对方刺倒在血泊中并当场死亡。
纪某见此情景,心想杀人偿命这是自古规律,顿生外逃念头。
在准备回家拿取外逃必备之物的途中,纪某看到一大款模样的人手提皮包,一边走一边打手机,心想该人肯定有钱,随即掏出匕首将持包人刺伤,把包和手机失抢走,包内有现金5000元等物。
纪某到乡下外婆家躲避了一年多。
2002年月10月份的一天,纪某出门闲逛,见路边停着一辆桑塔纳轿车,即设法打开车门,将车开走。
行驶途中,因操作生疏,将路边一摆水果摊的老人撞死并把买水果的顾客撞伤。
纪某不仅不停车,反而加大油门逃走。
当日下午,纪某将该车以4万元的价格卖出。
2003年3月27日纪某被抓捕,随后主动向司法机关交待了上述行为,而且还交待了曾经在半年前即2002年8 月,受好朋友之托捎带两包毒品,得劳务费5000元。
根据案情:(1)请分析纪某的上述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从刑法角度分析并说明理由。
1、2001年6月之前的盗窃行为,不构成犯罪,因为纪某未满14周岁。
2、2001年6月5日的杀人、抢劫行为不构成犯罪,因为纪某未满14周岁,根据司法解释,周岁计算是从生日的第二天起算。
3、2002年10月份盗窃机动车、撞伤老人、卖车等行为,根据犯罪行为构成理论分别构成盗窃罪、交通肇事罪。
但是此时纪某为15周岁,因此根据刑法第17条,纪某不构成犯罪,不负刑事责任。
4、2002年8月的捎带毒品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
属于刑罚明确规定的已满14周岁承担刑事责任的八种犯罪的范围之内(2)对纪某依法如何处理?1、只追究纪某贩卖毒品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
2、纪某主动交代属于自首行为,应从轻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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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教师、同等学历刑法复习题1、纪某(男,1987年6月5日出生),在2001年6月之前纪某多次盗窃各类财物价值总计约40000余元。
2001年6月5日,纪某被几个朋友邀请到一酒店吃饭,席间纪某等大声喧哗导致邻座几个客人(也是年轻人)不满,双方争吵,纪某一气之下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向对方为首的一个小青年猛刺两刀,将对方刺倒在血泊中并当场死亡。
纪某见此情景,心想杀人偿命这是自古规律,顿生外逃念头。
在准备回家拿取外逃必备之物的途中,纪某看到一大款模样的人手提皮包,一边走一边打手机,心想该人肯定有钱,随即掏出匕首将持包人刺伤,把包和手机失抢走,包内有现金5000元等物。
纪某到乡下外婆家躲避了一年多。
2002年月10月份的一天,纪某出门闲逛,见路边停着一辆桑塔纳轿车,即设法打开车门,将车开走。
行驶途中,因操作生疏,将路边一摆水果摊的老人撞死并把买水果的顾客撞伤。
纪某不仅不停车,反而加大油门逃走。
当日下午,纪某将该车以4万元的价格卖出。
2003年3月27日纪某被抓捕,随后主动向司法机关交待了上述行为,而且还交待了曾经在半年前即2002年8 月,受好朋友之托捎带两包毒品,得劳务费5000元。
根据案情:(1)请分析纪某的上述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从刑法角度分析并说明理由。
1、2001年6月之前的盗窃行为,不构成犯罪,因为纪某未满14周岁。
2、2001年6月5日的杀人、抢劫行为不构成犯罪,因为纪某未满14周岁,根据司法解释,周岁计算是从生日的第二天起算。
3、2002年10月份盗窃机动车、撞伤老人、卖车等行为,根据犯罪行为构成理论分别构成盗窃罪、交通肇事罪。
但是此时纪某为15周岁,因此根据刑法第17条,纪某不构成犯罪,不负刑事责任。
4、2002年8月的捎带毒品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
属于刑罚明确规定的已满14周岁承担刑事责任的八种犯罪的范围之内(2)对纪某依法如何处理?1、只追究纪某贩卖毒品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
2、纪某主动交代属于自首行为,应从轻量刑。
2、甲为上厕所,将不满1岁的女儿放在外边靠着篱笆站立,甲刚进入厕所,就听到女儿的哭声,急忙出来发现女儿倒地,疑是站在女儿身边的4岁男孩所为。
甲一手扶起自己的女儿,一手用力推乙,导致乙倒地,头部刚好碰在一块石头上,流出鲜血,并一动不动。
甲认为乙可能死了,就将其抱进自家草房里,用稻草盖好,刚要走开,发现稻草动了一下,以为乙没有死,于是拾起一块砖头猛砸乙的头部,之后用一块磨盘压在乙的身上。
案发后,经法医鉴定,甲在用石头砸乙之前,乙已经死亡。
依此情况,甲的行为构成何罪?请说明理由。
答:甲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甲用力推乙,导致乙倒地,头部刚好碰在一块石头上,流出鲜血,并一动不动。
可见甲并没有致乙死亡的故意,也不存在故意伤害的行为,由此可以推断甲的主观为过失。
结果是乙头碰石头死亡,所以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前一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行为已经终了;后面的行为是另起犯意,主观上是故意杀人的故意,客观上是针对尸体进行的杀害行为属于对象不能犯,不构成犯罪。
3、张某之妻李某与刘某曾有过通奸关系,在李某拒绝与刘某往来之后,刘某仍然去李家纠缠,曾被张某抓住并殴打过,并多次警告刘某均无济于事。
于是,李、张二人商议,假如刘某再来,将其腿打断。
某日夜,刘某又去李家,李听见门响,将张叫醒,张随即拿铁锨冲出门外,看见刘某躲在墙角处。
张仇恨满腔,当即用铁锨照刘某的头部猛打数下,刘顿时倒地,这时,李某也出来用扁担又朝刘某腿、臀部猛打,直打到刘某不能动弹为止。
张遂去派出所报案。
刘某被抬回家,于当夜死亡。
经法医鉴定,死亡原因是严重脑挫裂所致。
问:李某与张某是否构成共同犯罪?构成什么罪?为什么?不成立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但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共犯。
张某有杀人的故意,也实施了杀人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李某有伤害他人的故意,也实施了伤害刘某的行为,成立故意伤害罪。
两人在故意伤害罪的范围内构成共犯。
4、朱某、魏某同本厂工人王某有私仇,多次图谋杀害王,因王身强力壮,未敢下手。
于是他们便捏造王某曾以买音响为名骗取他们人民币8450元,逞强不还的事实,向他们的朋友蒋某、史某、尹某、杨某诉说,取得他们的同情,随即提出要他们四人帮助将王某捆绑起来,对这个“骗子”施以教训,让其还钱。
某晚,朱、魏带领上述四人乘王某看完电影独自回家之机,将其拦截捆绑,送到被告人朱某家中,使王失去了人身自由。
蒋、史、尹、杨四人参加完捆绑离开朱家时,尹某突然想起,在朱、魏同去抓王某途中,魏某曾流露身藏剧毒农药,担心朱、魏可能将杀害王,使他们受到连累。
四人商量后,两次返回朱家窥视,并告诫朱、魏“不要害人性命”,朱、魏二人表示“你们放心好了,不会出事的”。
蒋某四人信以为真,便各自回家了。
当晚,朱、魏对王施加毒刑后,撬开王的嘴,将剧毒农药灌入,致王某于次日凌晨死亡。
请根据刑法理论,析朱、魏及蒋、史、尹、杨等人行为的性质?朱、魏:故意杀人的共犯。
之前的绑架行为只是杀人行为的方法行为,二人的故意没有改变。
其他四人:非法拘禁的共犯,根据高院的司法解释为取得债务为目的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构成非法拘禁罪。
朱某、魏某捏造王某曾以买音响为名骗取他们人民币8450元,其他四人并不知情。
为取得债务为目的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构成非法拘禁罪5、一天,被告人张某在住宅区行窃,当他从阳台进入屋内的时候,看见邹某正在撬箱子,遂喊道:“你小子在这里干活!”邹受惊,弃箱欲逃,被张拉住。
邹转头一看,原来是老相识,便说:“这箱子真难撬!”两人便合伙来干,终于将箱子撬开,窃得人民币2000余元。
在逃离现场时,邹某为了破坏现场,将房内的一个电炉插上,并在上面扔了一个纸箱。
离开房间后,张问邹:“你在后面磨蹭什么?”邹回答:“我把电炉插上了。
”张听后未吱声。
当晚,该住宅发生火灾。
问,本案应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
答:张某和邹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按共同犯罪处理。
邹某的放火行为构成放火罪。
在本案中,邹某起先单独一人行窃,后与张某共同合作进行盗窃,数额较大,主观上二人具有共同盗窃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共同盗窃的行为,应构成共同盗窃罪。
尽管张某对于邹某的行为可能发生火灾的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但是他在主观上并没有与邹某共同实施放火的犯罪故意。
盗窃完成后,张某与邹某并没有形成共同故意放火的意思联络,而只是邹某一人产生了放火毁灭犯罪现场的故意。
从客观方面来看,张某没有实施或者帮助实施任何放火的行为,他无须对火灾的发生负法律上的责任。
综合以上分析,张某和邹某主观上没有共同的放火故意,客观上也没有共同放火的行为,因此,对于火灾的发生只能由邹某一人承担放火罪的刑事责任,张某的放任行为不构成放火罪和共犯。
6、甲男与乙男于2004年7月28日共谋入室抢劫某中学留守女教师丙的财物。
7月30日晚,乙在该中学校园外望风,甲翻墙进入校园内。
甲持刀闯入丙居住的房间后,发现房间内除有简易书桌、单人床、炊具、餐具外,没有其他贵重财物,便以水果刀相威胁,喝令丙摘下手表(价值2100元)给自己。
丙一边摘手表一边说:“我是老师,不能没有手表,你拿走其他东西都可以,只要不抢走我的手表就行。
”甲立即将刀装入自己的口袋,然后对丙说:“好吧,我不抢走你的手表,也不拿走你的其他东西,让我看看你脱光衣服的样子我就走。
”丙不同意,甲就以刀相威胁,逼迫丙脱光衣服。
丙一边顺手将已摘下的手表放在桌子上,一边流着泪脱光衣服。
甲不顾丙的反抗强行摸了丙的乳房后对丙说:“好吧,你可以穿上衣服了。
”在丙并背对着甲穿衣服时,甲趁机将丙放在桌子上的手表拿走。
甲逃也校园后与乙碰头,乙问抢了什么东西,甲说就抢了一支手表。
甲将手表交给乙出卖,乙以1000元的价格卖给他人后,与甲各分500元。
试根据刑法规定与刑法理论,对本案进行全面分析。
答:(一)关于甲和乙的行为1. 甲、乙构成抢劫罪共犯。
因二人有抢劫的共同故意和抢劫的共同行为。
甲、乙的抢劫属于入户抢劫,因为丙的房间属于其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由于乙与甲共谋入户,甲事实上也实施了入户抢劫行为,所以乙虽没有入户,对乙也应适用入户抢劫的法定刑。
综合本案主客观方面的事实,可以认定甲为主犯,乙为从犯,对于从犯乙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 甲、乙虽构成抢劫罪共犯,但二人的犯罪形态不同:(1)甲的抢劫属于犯罪中止。
因为在当时的情况下,甲完全能够达到抢劫既遂,但他自动放弃了抢劫行为;由于抢劫中止行为没有造成任何损害,所以,对于甲的抢劫中止,应当免除处罚。
(2)乙的抢劫属于犯罪未遂。
一方面,不能因为甲事实上取得了手表,就认定乙抢劫既遂,因为该手表并非甲抢劫既遂所得的财物;另一方面,乙并没有自动放弃自己的抢劫行为,甲的中止行为对于乙来说,属于意志以外的原因。
根据刑法规定,对于未遂犯乙,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关于甲的行为1. 甲逼迫丙脱光衣服并猥亵丙的行为,成立强制猥亵妇女罪。
2. 甲乘机拿走丙手表的行为,成立盗窃罪。
因为拿走手表的行为完全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
拿走手表已不属于抢劫罪中的强取财物的行为,因为甲最初虽然有抢劫手表的意思,但是在丙的恳求下已经放弃这个意图,事实上甲后来取得手表是趁丙穿衣服不注意的情况下取得,不属于因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压制或足以压制了被害人反抗而取得手表的情形。
所以,不能将取得手表的事实评价在抢劫罪中,而应另认定为盗窃罪。
(三)关于乙的行为1. 乙的行为不成立盗窃罪。
乙客观上为甲盗窃手表起到了一定作用(望风),但乙并不明知甲会盗窃财物,所以,乙并不与甲构成盗窃罪的共犯。
2. 基于同样的理由,乙的行为也不成立强制猥亵妇女罪的共犯。
3. 乙将手表卖与他人的行为不成立销售赃物罪。
销售赃物罪是指代为销售他人犯罪所得的赃物,对于销售自己犯罪所得的赃物的行为并不成立销售赃物罪。
乙虽在事实上销售了甲盗窃所得的财物,但乙是误以为该手表为与甲共谋抢劫所得的财物,并不知道手表是甲单独犯罪所得的财物,所以,乙没有代为销售他人犯罪所得赃物的故意,不成立销售赃物罪。
7、2003年3月30日上午7时许,被告人陆某驾驶号牌为沪A-D0191的716路无人售票车,从起点站上海浦东新区张桥向浦西风城新村行驶。
当车行至枣庄路站时,被告人张某乘上该车。
因张某上车后始终站在车门前第二台阶处影响乘客上车,陆某遂让张某向车厢里面走,但张未予理踩。
当公交车停靠张扬路起点站后,陆见车上人较多,再次让张往里走。
张不听劝告,以陆出言不逊为由,挥拳殴击正在驾车行驶的陆某,击中陆某脸部(未造成伤害)。
陆被殴击后,置正在行驶的国辆于不顾,离开驾驶座位,抬腿踢向张某并动手殴打张某,被告示倾向某则与陆某扭打在一起。
这时公交车因无人驾驶而偏离行驶路线,撞向一相向行驶的骑自行车者,撞坏一辆出租车,造成骑自行车的被害人龚某因颅脑重度损伤而死亡,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128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