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学生安全 中国启动“预防校园侵害”行动(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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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预防校园性侵工作实施方案

学校预防校园性侵工作实施方案

学校预防校园性侵工作实施方案为预防校园性侵害,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心理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的生命至上原则,切实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安全、健康、和谐的校园环境。

二、组织机构成立校园性侵害预防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德育主任、保卫科长、妇委会主任、班主任代表等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校园性侵害预防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工作目标1. 提高师生防范校园性侵害的意识和能力。

2. 完善校园性侵害预防制度,确保校园安全。

3. 营造健康、和谐的校园氛围,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四、工作措施1. 加强法制教育。

将预防校园性侵害教育纳入法制教育课程,定期开展法制讲座,提高师生的法律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2.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明确禁止任何形式的校园性侵害行为,对违法行为零容忍。

3. 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对校园的安全巡查,确保校园安全。

4. 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定期开展心理健康讲座,提高学生心理素质,增强心理防范能力。

5. 开展防范校园性侵害主题活动。

组织学生参加防范校园性侵害主题班会、征文、演讲比赛等活动,提高学生防范意识。

6. 加强家校合作。

通过家长学校、家长会等形式,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共同关注学生身心健康,预防校园性侵害。

7. 落实责任制。

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

8. 加强应急处理能力。

制定校园性侵害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工作要求1. 提高认识。

全校上下要充分认识到预防校园性侵害的重要性,将此项工作作为校园安全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1.20•【文号】教基厅函〔2021〕5号•【施行日期】2021.01.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校园安全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近年来,各地深入开展中小学生欺凌行为治理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但有的地方学生欺凌事件仍时有发生,严重损害学生身心健康,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影响非常恶劣。

为持续深入做好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巩固治理成果,健全防治长效机制,教育部制定了《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落实情况请及时报告教育部(基础教育司)。

教育部办公厅2021年1月20日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为进一步防范和遏制中小学生欺凌事件发生,切实保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努力把校园打造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现就深入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深入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切实加强中小学生思想品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集中查处通报一批情节恶劣、社会影响大的恶性事件,指导各地进一步摸排工作死角,织牢联动网络,健全长效机制,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二、工作任务(一)全面排查欺凌事件。

各地教育部门要围绕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机制、制度措施、队伍建设、责任落实、宣传引导、教育惩戒、条件保障等方面,对行政区域内所有中小学校开展全面排查,确保全覆盖、无遗漏。

学校要对全校学生开展全面梳理排查,与家长进行深入沟通交流,了解掌握学生心理状况、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及时查找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隐患点,对可能发生的欺凌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

安全教育《预防校园侵害创建平安校园》PPT课件

安全教育《预防校园侵害创建平安校园》PPT课件
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训练学生在遇到突发事件时的冷静应对和快速反应能力。
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安全意识培养
主题班会
定期召开安全教育主题班会,让学生分享安全知识和经验。
模拟演练
组织学生进行火灾、地震等模拟演练,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和应对能力。
安全知识竞赛
举办安全知识竞赛,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安全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
反馈与改进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反馈教学问题,调整教学计划和方法,持续改进安全教育质量。
评估指标

安全教育的评估和改进
05
CHAPTER
校园安全教育的未来发展
政府和学校应制定全面的安全教育政策,明确安全教育的目标、内容、方法、评估标准等,为校园安全教育提供指导和保障。
制定全面、系统的安全教育政策
制定政策后,应加强执行力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同时,应建立监督机制,对安全教育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反馈,不断完善和调整政策。
对安全教育教师进行考核,确保教师具备足够的安全知识和教学能力。
安全教育师资力量的建设和管理
师资考核
师资培训
安全教育资源的整合和利用
教材编写
组织专家编写安全教育教材,确保教材内容科学、准确、实用。
资源整合
整合各类安全教育资源,如视频、图片、案例等,丰富教学手段和内容。
VS
制定安全教育评估指标,包括学生安全知识掌握情况、安全意识提高程度等。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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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教育学生了解交通规则,掌握安全过马路、乘车等基本常识。
介绍火灾的预防和应急处理方法,让学生了解消防器材的使用和疏散逃生的技巧。
教育学生注意饮食卫生,避免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问题。

防霸凌防侵犯宣传活动方案(3篇)

防霸凌防侵犯宣传活动方案(3篇)

第1篇一、活动背景近年来,校园霸凌和侵犯事件频发,严重影响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破坏了校园和谐氛围。

为了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校园霸凌及侵犯事件的发生,我们特制定此宣传活动方案。

二、活动目标1. 提高师生对校园霸凌和侵犯的认识,了解其危害性。

2. 增强师生自我保护意识,学会防范和应对校园霸凌及侵犯。

3. 营造安全、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

三、活动时间2023年9月至2023年11月四、活动地点学校各年级、班级,以及校园公共场所五、活动对象全校师生六、活动内容(一)宣传周活动1. 启动仪式:在全校范围内举行启动仪式,由校长或德育主任发表讲话,强调校园安全的重要性,宣布宣传活动正式开始。

2. 主题班会:各班级开展主题班会,由班主任组织学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讲解校园霸凌和侵犯的危害,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3. 宣传海报制作:鼓励学生参与宣传海报制作,通过创意设计,表达对校园霸凌和侵犯的抵制态度。

4. 知识竞赛:组织全校范围内的知识竞赛,内容涉及校园霸凌和侵犯的相关法律法规、防范措施等,提高师生的法律意识。

5. 心理讲座:邀请专业心理老师开展心理讲座,帮助学生正确认识和处理校园霸凌和侵犯事件,提高心理素质。

(二)校园宣传活动1. 悬挂宣传横幅:在校园内悬挂宣传横幅,提醒师生关注校园安全。

2. 摆放宣传展板:在校园公共场所摆放宣传展板,展示校园霸凌和侵犯的危害及防范措施。

3. 发放宣传资料:向师生发放宣传资料,包括宣传手册、海报等,提高师生的防范意识。

4. 举办主题讲座:邀请专家学者举办主题讲座,深入剖析校园霸凌和侵犯的成因及应对策略。

(三)家校合作活动1. 家长会:组织家长会,向家长宣传校园霸凌和侵犯的危害,强调家校合作的重要性。

2. 家长讲座:邀请专家为家长举办讲座,指导家长如何与孩子沟通,共同防范校园霸凌和侵犯。

3. 家校联系卡:发放家校联系卡,方便家长与学校、班主任保持沟通,共同关注孩子的成长。

学校防范学生侵害工作制度

学校防范学生侵害工作制度

学校防范学生侵害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学生侵害事件的发生,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学校成立学生侵害防范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学校学生侵害防范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 各班级成立班级学生侵害防范小组,由班主任担任组长,学生家长代表、学生代表为成员。

4. 班级侵害防范小组负责本班级学生侵害防范工作,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理学生侵害事件。

三、防范措施1. 加强安全教育。

学校应当将安全教育纳入课程体系,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 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得到落实。

3. 加强校园环境整治。

学校应当加强校园环境整治,消除安全隐患,为师生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4.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

学校应当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学生心理问题,预防学生侵害事件的发生。

5. 加强家校合作。

学校应当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和沟通,共同关注学生的成长,及时发现和解决学生问题,预防学生侵害事件的发生。

四、应急处置1.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一旦发生学生侵害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

2. 学校应当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学生侵害事件,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3. 学校应当加强对受害学生的关爱和支持,为其提供必要的心理辅导和医疗救助,帮助其尽快恢复正常的学习和生活。

五、责任追究1.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导致学生侵害事件发生的相关责任人,学校应当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

2. 对在学校学生侵害防范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预防校园性侵害工作制度

预防校园性侵害工作制度

预防校园性侵害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学生身心健康,确保校园安全,预防和减少校园性侵害事件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学校,包括全日制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以及各类教育培训机构。

第三条学校是预防校园性侵害的第一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预防校园性侵害制度,明确相关职责,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第四条预防校园性侵害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教育为先、综合治理、家校共建的原则,全面提高学生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学校应当设立预防校园性侵害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德育主任、保卫主任、心理咨询教师、法制副校长等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学校的预防校园性侵害工作。

第六条学校应当设立预防校园性侵害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实施和落实。

办公室设在保卫处,保卫处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七条学校预防校园性侵害工作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完善预防校园性侵害的相关制度和措施;(二)组织对学生进行预防性侵害教育;(三)开展预防性侵害的排查和监督工作;(四)及时处理和报告校园性侵害事件;(五)组织对受害者进行心理疏导和援助;(六)定期组织教职工进行预防性侵害培训和法制教育。

三、预防与教育第八条学校应当将预防性侵害教育纳入课堂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生理、心理、法律等方面的教育,提高学生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九条学校应当定期组织教职工进行预防性侵害培训,加强法制教育,提高教职工的法律意识和保护学生的自觉性。

第十条学校应当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提高家长的防范意识和监护能力。

四、排查与监督第十一条学校应当明确一名防性侵害哨兵女教师,负责组织防性侵害排查、教育,组织落实学生防性侵害主动报告,监督教职工不良行为,发现教职工和学生异常情况要报告校长。

预防校园性侵犯工作方案

预防校园性侵犯工作方案

预防校园性侵犯工作方案
1.加强校园安保
校园安保是预防校园性侵犯的重要手段。

学校应该加强对校园安全的管理,加强校园巡逻和安保力度,增加监控设备,确保校园环境的安全。

2.提高学生防范意识
学校应该通过教育、宣传等方式,提高学生对性侵犯的防范意识。

学生应该了解自己的权利和责任,知道如何防范性侵犯,并学会及时向学校或警方报告。

3.加强师生守则教育
学校应该加强师生守则教育,让师生了解校规校纪和道德规范,并严格执行。

同时,学校应该建立投诉机制,保护受害者的权益。

4.建立性侵犯预防机制
学校应该建立性侵犯预防机制,包括制定专门的防范措施、建立性侵犯预防小组、定期开展性侵犯预防宣传、建立性侵犯预防培训等。

5.对性侵犯行为进行严惩
学校应该对性侵犯行为进行严惩,包括开除学籍、记入学生档案、移交公安机关等。

同时,学校应该加强对教职工的管理,对涉嫌性侵犯的教职工进行严肃处理。

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

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

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21.06.01•【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50号•【施行日期】2021.09.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校园安全,未成年人保护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50号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已经2021年5月25日教育部第1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教育部部长陈宝生2021年6月1日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落实学校保护职责,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对本校未成年人(以下统称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期间合法权益的保护,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法办学、依法治校,履行学生权益保护法定职责,健全保护制度,完善保护机制。

第四条学校学生保护工作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注重保护和教育相结合,适应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关心爱护每个学生,尊重学生权利,听取学生意见。

第五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落实工作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健全学校学生保护的支持措施、服务体系,加强对学校学生保护工作的支持、指导、监督和评价。

第二章一般保护第六条学校应当平等对待每个学生,不得因学生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下统称家长)的民族、种族、性别、户籍、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家庭状况、身心健康情况等歧视学生或者对学生进行区别对待。

第七条学校应当落实安全管理职责,保护学生在校期间人身安全。

学校不得组织、安排学生从事抢险救灾、参与危险性工作,不得安排学生参加商业性活动及其他不宜学生参加的活动。

学生在校内或者本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学校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及时通知学生家长;情形严重的,应当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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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学生安全中国启动“预防校园侵害”行动(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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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学生安全中国启动“预防校园侵害”
行动(最新版)
新华网北京3月29日电(记者韩乔赵晓辉)为遏制中小学生被侵害事故日渐上升的趋势,教育部、共青团中央29日在此间启动“预防校园侵害,提高青少年儿童自我保护能力”的行动,帮助中小学生提高自护自救能力,作自己的保护神,并打击犯罪,创建“平安校园”。

近两年,来自学校内外对学生的身体、心理的侵害行为逐渐上升,中小学生的各类伤害事故时有发生,来自老师、同学和陌生人的性侵犯事件也常常见诸报端,对广大中小学生造成了很大危害。

29日是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在启动仪式上,教育部部长周济强调,教育工作者要以学生的安全、健康和发展为重,要把学生的安全摆在最为重要的位置。

此次行动将以“体验教育”为基本途径,通过全国范围的“平安校园训练营”,安全急救现场模拟等活动组织广大少年儿童开展自护自救训练;通过深入模拟情境,掌握自救本领。

这次活动将持续一年,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在总结以往工作的基础上,将认真研究、分析当地校园侵害事件、案件的特点,加强中小学安全保卫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活动,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将成立“平安行动专家团”跟踪指导全年活动。

一些富有爱心,自护经验丰富的“平安使者”,包括交警、医生、法官、消防官兵也将参与到活动中来。

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制度创立于1996年,每年3月份最后一周的星期一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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