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分类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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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草剂分类大全

(一)、按除草剂的作用方式分类

1、选择性除草剂

除草剂在不同植物间具有选择性,即能毒害或杀死杂草而不伤害作物,甚至只毒杀某种杂草,而不损害作物和其他杂草,凡具有这种选择性作用的除草剂称为选择性除草剂。通俗地讲就是能用于某种作物、杀死其中的一部分杂草的除草剂。如精喹能用于花生、大豆、西红柿等阔叶作物田防除狗尾草等禾本科杂草,而不能用于玉米田,否则它会将玉米当成禾本科杂草杀死,它也不能杀死阔叶杂草。再如莠去津能用于玉米田防除阔叶杂草和部分禾本科杂草,而即使用量稍高也不伤害玉米。精喹和莠去津的这种性质就叫选择性。

但是选择性对用量是有要求的,如果提高莠去津的用量到一定程度,不仅可以轻易地杀死玉米,甚至可以杀死大片的灌木林。

2、灭生性除草剂

这种除草剂对植物缺乏选择性或选择性小,草苗不分,“见绿就杀”。灭生性除草剂能杀死所有植物,如百草枯见绿就杀,既不区分作物和杂草,也不区分杂草所属种类。再如前面所述的提高莠去津用量杀死灌木林,这时的莠去津就成了灭生性除草剂。

(二)、按使用方法分类

1、土壤处理剂

土壤处理剂也叫做苗前封闭剂,施用于土壤中,通过杂草的根、芽鞘或下胚轴等部位吸收而发挥除草作用,可防除未出土杂草,对已出土的杂草效果差一些,一般在作物播前、播后苗前或移栽前施用,如乙草胺、异丙甲草胺、氟乐灵等。

2、茎叶处理剂

指用于杂草苗后,施用在杂草茎叶上而起作用的除草剂,如精喹、烟嘧磺隆。

很多除草剂既可作为土壤处理剂也可作为茎叶处理剂,被称为土壤处理剂是因为它在土壤中的药效更强些,如氰草津,以根吸收为主,也可由茎叶吸收。

应该说明,这种分类中所讲的苗前苗后中的“苗”严格地讲是“杂草苗”,而不是“作物苗”。“作物苗前”施用的不一定全是土壤处理剂,比如玉米田播后苗前为了杀死已经出苗的大草,可以喷施百草枯,这是在作茎叶处理而不是土壤处理;同样,“作物苗后”施用的也不一定全是茎叶处理剂,比如在玉米苗后早期施用莠去津,此时的莠去津仍多为杂草根部吸收,所以仍然应归为土壤处理剂。

(三)、按传导性能分类

按药剂在杂草体内传导性的差异,将其分为触杀型和传导型,触杀型造成的是外伤,药效表现迅速,但是当喷雾不匀时杂草会死而复生;传导型造成的是内伤,药效表现相对慢一些,但杂草所受的伤害不易恢复。

1、触杀型除草剂

这类除草剂与杂草接触后,只对接触部位起作用,而不能或很少在植物体内传导。这类除草剂在施用时要求尽量均匀。如百草枯,如果只覆盖了少量杂草叶面,其余的大量叶面仍能正常进行光合作用,杂草会表现出受害症状,受到一定程度的抑制,然后又慢慢恢复生长能力。

2、内吸传导型除草剂

这类除草剂在被杂草吸收后,能够在其体内传导,药剂能到达未着药部位,甚至传遍全株。如草甘膦,可以由杂草茎叶吸收,经传导到达其余的部位,甚至到达根部,而使杂草彻底死亡。

有的除草剂既可触杀,又可内吸,但会有一种方式是主要作用方式。比如虎威,可以触杀叶片,也可以被根吸收,但在应用中以触杀叶片为主。

与杂草的分类相同,上述分法应联系起来看待,如百草枯是触杀型灭生性茎叶处理剂,乙草胺是内吸传导型选择性土壤处理剂。

(四)按化学结构分类

对除草剂的化学结构分类法的了解,有助于详细了解除草剂除草的作用机制,对于除草剂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的处理非常有帮助。

1、苯氧羧酸类(苯氧乙酸类)(羧酸类)

羧酸类除草剂主要包括三大类:苯氧羧酸类、喹啉羧酸类和苯甲酸类。苯氧羧酸类除草剂均是在2,4-D结构基础上研制的,共有20个品种,其中近年来开发的新品种很少,仅有BASF公司开发的2个品种:高2甲4氯丙酸和高2,4-滴丙酸,并且都属于旋光活性异构体,前者于1987年投产。苯氧羧酸类除草剂的选择性问题比较复杂,因使用剂量和植物种类不同而有较大差异。喹啉羧酸类除草剂也是由BASF公司率先开发成功,目前只有两个品种:二氯喹啉酸和喹草酸,前者于1984年投产。苯甲酸类除草剂开发较早,共有7个品种,如麦草畏等。羧酸类除草剂的作用机理属于激素型除草剂,杂草中毒症状与生长素物质的作用症状相似。自1942年发现2,4-D至今,羧酸类除草剂已有60余年的历史,但这类除草剂仍占有一定地位。如2,4-D、麦草畏等,其中2,4-D的销售额达1.2亿美元,麦草畏的销售额在除草剂中居11位。

主要包括2,4-D,2-甲-4-氯苯氧乙酸和它们的钠盐、胺盐等,这是生长素类除草剂,在低浓度下,具有促进植物生长的作用,在高浓度下能杀死双子叶植物,但对单子叶植物影响很小。这类药剂可促进植物体内核酸和蛋白质的合成,使细胞过度分裂和伸长,组织因过度生长呈畸形,从而阻碍物质运输,导致植物死亡。

通常用于茎叶处理防除一年生与多年生阔叶杂草,进行土壤处理时,对于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种子繁殖的多年生杂草幼芽也有一定的防效。但出土后效果不好。此类除草剂可被阔业杂草的根和茎叶迅速吸收。当其盐或者酯类喷布于杂草后,杂草将其变为相应的酸而发生毒害作用。属于激素类除草剂,几乎影响植物的每一种生理过程与生物活性。施于土壤中,主要被土壤微生物进行降解,在温暖而湿润的

气候条件下,他们的残效期为1-4周,而在冷凉、干燥的气候条件下,则可达1-2个月。

1)2,4-滴丁酯在麦田杂草施用适期为小麦穗分化生长锥伸长期到单棱期和小花分化期至雌雄蕊分化期两个阶段。由于这两个阶段的气温低,小麦解毒过程慢,用药量大易出药害,小麦穗分化二棱中、后期用对小麦最不安全。玉米在4叶期前或7叶以后施药易出药害。应设50-100米的隔离区。药剂能穿国角质层和细胞质迅速传导到植物的各个部位,影响蛋白质的合成,当传到生长点时,使其停止生长,幼嫩叶片不能展开,抑制光合作用的进行,传导到茎部,能使细胞异常分裂,根茎膨大,丧失吸收能力,形成层膨大成团状物时,韧皮部坏死,筛管堵塞,有机营养受阻,造成植物死亡,这是对双子叶植物敏感的原因。

2)、2甲4氯钠盐作用速度比2,4-D慢,禾本科杂草对其很敏感,3-4叶期后抗性逐渐增强,分蘖末期最强,到幼穗分化期敏感性又上升。如施药后12小时内小中-大雨应重施。

2、苯甲酸类

通常用于禾本科作物田,进行茎叶处理防除一年生与对年生阔叶杂草。多数品种具有除草活性,还有植物生长调节剂的活性。施药后能被植物迅速吸收,积累于植物代谢活跃的部位。具有类生长素的作用和干扰内源生长素的作用,他们影响植物根与芽的生长,造成畸形。苯甲酸类除草剂的盐在土壤中易被淋溶,残效期因品种不同而差异很大,从2-3周到1年以上。

麦草畏(百草敌)用于禾本科作物内吸传导,根茎叶都可吸收,阻碍植物激素的正常活动。小麦4叶前和拔节后禁止施用,安全临界期为小麦拔节期

3、二苯醚类??

1960年罗姆哈斯公司首先发现了除草醚的除草活性,它是在酚类除草剂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旱田选择性除草剂。后来日本又将除草醚成功地用于水稻田除草,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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