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规定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规定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规定为了加强我国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规避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工人和专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订立本规定。
一、总体要求1、加强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确保建设项目在设计、施工和使用阶段,全部安全设施均能充足《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以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对涉及项目安全的设备、材料、工艺等,要坚持“牢靠性、安全性、适用性”的原则进行评估和选择。
3、严格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的过程和程序,开展必要的安全技术交底和风险评估,确保安全设施设计、安装、验收等工作符合标准规范要求。
4、通过不断完善安全设施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和不断提升各方安全意识,形成有效的安全保障体系,保证建设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二、管理职责1、项目建设单位是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的责任主体,应承当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安全设置工作。
2、建设总承包单位是建设工程安全性质的实施主体,应切实加强建设项目施工前安全设施设计和急救预案编制工作,布置专门人员进行施工现场安全组织检查和日常监督检查。
3、勘察设计单位应依据业务领域,依照标准规范的要求,开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工作。
4、建筑施工企业应加强现场管理和安全监督,做好施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与培训,依照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适时予以矫正,确保安全设施的有效性。
5、监理单位应依照施工图、合同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进行监督检查,发觉实在成果与标准不符合,应适时指出,要求业主进行整改。
三、安全设施要求1、施工期安全设施包括周边围挡、施工堆场、临时建筑物、施工用电、不安全品存放、设施维护、安全提示、紧急避险和人员防护等。
2、使用期安全设施包括停车场、锅炉房、不安全品库房、地下车库、电梯、高空和悬挑作业、不安全机械设备防护、高压、强弱电系统、消防排烟等配套系统安全设施。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规定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规定一、前言在建设项目中,安全设施是保障工程质量和人身安全的关键要素之一。
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中的“安全”要素,主要是针对工程建设过程中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环节,保证项目按照相应标准建设,所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规定的制定,对于规范建设项目建设、保障人身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基本原则建设项目的“三同时”管理必须遵守以下基本原则:1.安全优先原则:安全是建设项目的基本要求,工程质量与人身安全不可偏废。
2.确保三同时原则:设计、施工、验收等阶段必须确保项目的安全、合理、有序进行。
3.公开透明原则:建设单位、设计、监理、施工等各方当按照标准规范履行职责,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公开相关信息,消除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4.主体责任原则:各方在整个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过程中,各自需承担相关责任。
三、管理体制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的组成部分主要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
3.1 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的责任主体,主要职责包括如下内容:1.依法独立承担项目的法律责任并承担主体责任。
2.在项目建设前,要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内部管理机制,确保建设过程的安全。
3.要审慎选择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并进行有效的管理,防止造成安全隐患。
3.1.1 建设项目审批阶段在建设项目的审批阶段,建设单位需要对项目,特别是安全设施的设计和效果满足相关法律规定的标准,至少应该满足以下要求:1.针对不同类型的建设项目,按照相关法规制定相应的安全设施要求和指标标准。
2.在建设项目立项阶段,需要向有关部门申报安全设施建设方案,并获得审批通过。
3.1.2 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在建设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主要需要做到以下工作:1.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安全设施要求,并进行记录。
2.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教育,并在施工现场配备安全人员,保障工人人身安全。
3.确保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报告中列明安全设施的验收情况。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确保员工和设施的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全部建设项目,包含新建、改建、扩建等项目,旨在规范安全设施的启用时间、使用期限和管理要求。
第二章安全设施“三同时”的概念第三条安全设施“三同时”指项目在开工、进场、试生产阶段必需配备与工程规模、质量、技术要求相适应的安全设备,并实现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规定,即时间上、位次上、质量上与主体工程形成“三同时”。
具体要求如下:1. 时间上“三同时”:安全设施的启用时间不晚于主体工程的开始施工时间;2. 位次上“三同时”:安全设施的位置布置要与主体工程同步,并能满足施工、生产需要;3. 质量上“三同时”:安全设施的质量实现国家相关标准,能够有效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
第三章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要求第四条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管理由项目负责人负责,并委托安全管理部门具体执行。
第五条在项目启动前,项目负责人应组建安全设施管理团队,明确各成员职责,订立认真的安全设施管理计划,并报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管理团队应包含安全设施的设计、采购、安装、验收等相关人员。
第六条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应依据项目的规模、性质和施工工艺的特点,订立适合的安全设施配备方案,并依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确保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的搭配度,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
第七条安全设施的采购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产品应具备相关合格证书,并经专业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八条安全设施的安装应由专业人员进行,依照设计要求进行布置,并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九条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应定期进行,确保设施处于良好状态。
安全设施显现故障或破损时,应及时报修或更换,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第十条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应对安全设施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设施的有效运行。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是指,在建设项目中,要求在项目开工阶段同时进行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1. 设计、施工、使用等各个阶段的安全设施应同步进行,确保各个阶段的安全设施达到相应的标准要求。
2. 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的设计、施工和使用应同时进行,不得出现先有施工后有安全设施的情况,以防止施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
3. 建设项目中的各个施工单位和管理单位应在设计、施工和使用过程中同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确保施工现场和周边环境的安全。
为了确保建设项目的安全,相关管理部门可以制定和执行一系列的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1. 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在编制项目设计和施工方案时,应同时考虑安全设施的设置和使用。
2. 施工单位应按照安全设施的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并确保安全设施在施工过程中的正常使用。
3. 监理单位应对项目设计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设施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4. 相关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评估,对那些未按照“三同时”要求开展工作的项目进行整改。
通过建立和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可以有效提高建设项目的安全性,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并保护工人和社会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管理制度(4篇)

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管理制度为了保障建设项目的安全和顺利进行,促进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工作,企业应建立并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其中之一就是建设项目的安全三同时管理制度。
一、安全三同时的概念和重要性安全三同时,即规划同时、设计同时和施工同时。
它是指在建设项目的全过程中,规划、设计和施工三个环节要同时进行,并相互协调,以确保项目的安全和工期等要求的同时实现。
安全三同时可以保证项目的安全性、质量和进度,减少施工事故的发生,提高工程质量。
二、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管理制度的制定目的和依据制定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工作,确保项目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管理制度,为项目的安全生产提供指导。
三、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管理制度的内容1. 规划同时管理(1)项目建设规划阶段,要进行安全论证和风险评估,确定施工期间的安全目标和措施。
(2)规划部门要参与施工组织设计,对现场环境、设备、材料等进行安全评估和预防措施的制定。
(3)组织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综合论证和编制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2. 设计同时管理(1)设计时应考虑安全性、可操作性、维修性等因素,避免设计存在安全隐患。
(2)设计部门应与规划部门、施工单位等密切合作,沟通安全需求和措施。
(3)设计单位要编制施工图纸,明确安全技术要求、施工工艺和操作规程。
3. 施工同时管理(1)施工前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施工人员的安全责任和操作规范。
(2)施工单位要配备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安全管理制度,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和监督。
(3)施工单位要开展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4)施工单位要落实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定期检查和维护。
四、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管理制度的实施步骤(1)制定安全三同时管理制度的目标和要求,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条件“三同时”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条件“三同时”管理制度一、前言在当前的建设项目中,如何保证施工过程的安全性,降低建设过程中的风险和事故率,成为了浩繁相关单位和人员投入了大量的精力和资源来解决的问题。
其中,一项紧要的措施就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条件“三同时”管理制度,对项目的安全施工进行严格的监管和管理,保证“三同时”各条件达到要求,进而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建筑工程的顺当进行。
二、“三同时”条件“三同时”即指建设工程施工中必需具备的技术、安全、环保条件:1.技术条件:即施工所需的机具设备、工艺、工具等配备完善,技术人员娴熟把握及实践的条件。
2.安全条件:即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标志、警示牌,保证工人的人身安全,消防通道、疏散通道畅通等保证建筑物的安全。
3.环保条件:即施工现场应落实环保措施,施工后的污染排放得到有效整治,确保环保达标。
保证“三同时”条件的达成,是保障施工工人和建筑物安全的基本前提,是施工项目运行的保障之一。
因此我们需要建设健全管理“三同时”条件的措施和制度。
三、安全设施与条件管理制度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条件“三同时”管理制度是为了保证施工项目施工过程中的“三同时”条件达成,实行的一种有效的管理方法。
1. 制度的订立与修订安全设施与条件管理制度,是建设项目管理规范的紧要构成部分。
它要求在施工中针对项目特点进行制度的订立,同时也需要随着项目的推动,对制度进行定期评估和修订。
2. 各方责任的明确建设项目的诸多运行方面,必需明确各方的责任划分和相应的人员。
在安全设施与条件管理制度中,需要明确施工方、监理方、业主方及各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保证各方都有相应的引导原则和工作条款。
3. 相关工作管理制度的建立在完善安全设施与条件的管理制度中,我们需要对一些实在的工作进行认真的规定和管理。
例如,在安全设施方面,需要建立一套工地安全排查制度和应急方案制度;在安全标示方面,则需要订立认真的标示内容和标示设备使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以此来规范全部的安全管理工作。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规定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规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管理规定一、总则为规范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保护人员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建、装修等。
同时,禁止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不按照本规定要求建设和管理安全设施。
三、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一)安全设施的建设应符合“三同时”原则,即在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中,应与工程建设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如遇需要分期开展的项目,安全设施应按分期情况进行建设,做到分期使用和实施。
(二)建设项目必须在开工前完成安全设施的规划和设计,并按照设计方案逐步建设。
设计方案应包括安全设施的种类、布置、数量、标志标识、维护等方面的细节。
建设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并报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三)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安全设施的建设责任,明确项目安全设施建设与投资比例,切实保证安全设施的质量和功能。
施工单位应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建设安全施设,并与建设单位一同对质量进行监管。
(四)建设单位应确保建设过程中的安全设施与现场施工工作密切配合。
监理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建设要求进行监理和协调,确保安全设施的合格性和有效性。
(五)建设单位应按照实施方案完成安全设施的验收工作,确保安全设施达到要求,有必要时应邀请有关部门进行抽验。
上述验收工作应在工程竣工前完成。
(六)建设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安全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工作,按照要求制定维护计划并实施。
维护工作包括清洗、维护、检查等方面,以保障安全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应与建筑竣工定期改造一并进行。
四、安全设施建设的具体要求(一)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建设要根据实际情况分类设置:如公共场所中,要特别设置紧急疏散通道、消防器材、电气设备以及出入口等方面的设施;在工地建设过程中,要根据工程特点,增设安全防护网或者安全带等安全设施等。
(二)建设单位应按照设计方案设置规范的标识和标志,以帮助工作人员发现和正确使用安全设施。
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管理制度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管理制度是指在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投产使用三个阶段,必须同时考虑安全因素,实现安全与建设的同步进行。
为了确保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的落实,制定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从组织管理、规划设计、施工安装、监督检查等方面,详细阐述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管理制度的要点。
一、组织管理1. 成立建设项目安全委员会,负责对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工作的全面领导。
安全委员会由企业负责人、技术人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工会代表组成。
2. 设立建设项目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的具体管理工作。
安全管理部门的职责包括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安全措施、检查安全状况、处理安全事故等。
3. 明确建设项目安全责任人,实行安全责任制。
安全责任人应对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工作负总责,确保安全措施的落实。
二、规划设计1. 安全评估: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应进行安全评估,确保项目设计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2. 安全设计:项目设计应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充分考虑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风险,采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和设备,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3. 安全布局:项目规划设计应合理布局生产设施、辅助设施和生活设施,确保生产区域与非生产区域分离,减少安全风险。
4. 安全设施:项目设计应包括必要的安全设施,如消防设施、防护设施、警示标志等,确保项目投产后能正常运行。
三、施工安装1. 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向建设项目安全管理部门提交施工安全方案,经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
2. 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安全方案进行施工,确保施工安全。
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确保施工人员了解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技能。
4. 施工单位应与建设项目安全管理部门保持密切沟通,及时报告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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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规定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设备引进、技术改造过程中的安全设施的设计、施工、投用阶段的管理,根据法律法规相关管理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2、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以下建设项目管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新置生产、辅助设备及设备重大改造项目;生产工艺、原料变更、引进建设项目。
3、说明
3.1“三同时”是指在建设项目中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3.2 建设工程项目组是对公司独立运行的建设工程项目组或公司临时成立的建设或技改工程项目组的统称。
4、相关文件
4.1《浙江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59号)
4.2《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改投资[2003]1346号)
4.3《浙江省冶金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暂行实施办法》(浙安监管矿[2008]11号)
4.4《关于进一步做好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监总管四
[2009]159号)
5、职责分工
5.1 安全组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5.2 安全组负责公司建设项目各阶段安全、消防设施和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三同时”报审材料的预审和报审工作。
5.3 安全组负责组织委托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验收评价及符合性检测工作。
5.4 项目组负责组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时对安全方面进行论证;负责落实“三同时”实施中所需费用。
5.5 项目组负责组织并落实设计单位在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将安全设施论证内容编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专门章(节);负责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安全设施的设计质量。
5.5 项目组负责组织对建设项目设计阶段安全“三同时”的设计变更及修改的确认、委托和审查。
5.6 项目组负责公司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实施的全过程管理。
5.7 项目组负责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必要资料准备和提供工作。
5.8 项目组负责提供安全设施验收阶段有关资料和现场验收的工况条件。
5.9 各使用单位配合“三同时”的相关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及相应措施与主体设备同步投入使用。
6、工作流程
6.1管理原则
6.1.1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6.1.2所有建设项目须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6.2竣工验收
6.2.1建设项目试生产负荷达设计负荷的75%以上时,由项目组、其他项目部门或项目组向安监科申请组织安全评估,合格后向安全行政监督部门申报竣工验收。
6.2.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后,工程项目组、其他项目部门或项目组应当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预验收,并由安监科负责向审查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申请。
6.2.3工程项目组、其他项目部门或项目组负责填写《浙江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审批表》,并将相关报送的验收资料准备齐全,经安监科预审后分别向上级安全监督部门申请验收,危险化学品项目向安全行政监督部门申请验收。
6.3建设项目申请竣工验收必须具备的条件
6.3.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需提交的资料
6.3.1.1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6.3.1.2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6.3.1.3设计、施工、监理竣工总结报告。
6.3.1.4试生产期间安全设施运行情况及事故情况报告。
6.3.1.5消防、质监、防雷设施检测所等相关单位部门意见、报告。
6.3.1.6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安全管理制度资料。
6.3.1.7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等安全资质证书。
6.3.1.8年安全投入计划。
6.3.1.9应急救援预案及应急演练资料。
6.4 安监科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预评价,项目组、其他项目部门或项目组负责与设计单位联系配合预评价单位工作,并提供有关资料。
6.5 验收评价应在建设项目试运行正常后进行,由工程项目组、其他项目部门或项目组书面通知安全组,安全组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工程项目组、其他项目部门或项目组负责提供安全验收评价所需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本、现场验收的条件和有关资料。
6.6建设项目建成进入热负荷试车后,安全组代表公司在3个月内向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试生产申请报告,工程项目组、其他项目部门或项目组负责提供试生产相关资料。
6.10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建设项目,应当自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的6个月内,安全组根据工程项目组、其他项目部门或项目组申请,向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6.11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若不合格,工程项目组、其他项目部门或项目组必须尽快组织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申请验收。
6.12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不得投入生产和使用。
6.13工程项目组、其他项目部门或项目组负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所需费用的预算和报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