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高级中学教育科研工作管理条例
高中教科研工作管理规定

高中教科研工作管理规定一、总则1.1 本《高中教科研工作管理规定》是为规范和加强高中教科研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而制定的。
1.2 高中教科研工作应紧密结合国家教育改革和发展大局,遵循教育教学的科学性、规律性和实践性原则。
1.3 高中教科研工作应以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社会需求为根本目标,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终身学习能力。
二、组织领导2.1 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高中教科研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明确责任和职责。
2.2 学校应设立教科研工作管理机构或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高中教科研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三、课题研究3.1 高中教科研工作应以课题研究为主要形式,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和教育教学的改进。
3.2 课题研究应紧密结合教育教学实际需要,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和改进教育教学方法。
四、研究内容4.1 高中教科研工作应以教育教学改革和创新为中心,围绕学生的学习和发展需求展开研究。
4.2 研究内容应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评价、教学方法、教育技术和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
五、研究方法5.1 高中教科研工作应立足于实践,注重观察、实验和比较研究等方法,积极探索适合高中教育教学的研究方法。
5.2 研究方法应科学合理,数据采集应准确、可靠,分析和解释应客观和全面。
六、成果评价6.1 高中教科研工作应注重研究成果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促进研究成果的推广和应用。
6.2 研究成果的评价应客观公正,针对性和全面性。
七、研究成果的报告与交流7.1 高中教科研工作的成果应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同行交流和报告。
7.2 研究成果可以通过学术研讨会、期刊发表、教育教学展览等形式进行交流和展示。
八、激励机制8.1 教育行政部门应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对高中教科研工作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团队进行奖励和表彰。
8.2 学校应设立相应的激励制度,激励教师积极参与教科研工作。
九、监督与评估9.1 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高中教科研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提出改进意见。
中学教育科研管理规则范本

中学教育科研管理规则范本一、背景介绍教育科研管理是保障中学教育科研工作顺利进行的基础,并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促进教师专业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为了规范中学教育科研管理行为,提高科研活动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管理规则。
二、科研立项与管理1. 立项审批程序中学科研项目的立项审批程序应包括项目申报、评审、备案等环节。
申报者应提供详细的研究方案、预期目标和实施计划,评审专家委员会应根据科研项目的创新性、难度和实施可行性进行评审。
立项审批结果应在规定时间内通知申报者,并按程序进行备案。
2. 科研经费管理科研经费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确保经费使用合理、合法。
各项目组成员应按照科研经费使用计划进行报销和结算,同时要做好财务账目的记录和报告。
经费使用情况应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报告,并接受审计。
三、科研活动组织与实施1. 研究课题确定中学教师参与科研活动应选择与本专业领域相关的课题进行研究,研究课题应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实践意义,符合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的需要。
课题的选择应经过认真讨论和评审,并由专门机构进行备案。
2. 实施方案制定研究项目组应制定详细的科研实施方案,包括研究内容、研究方法、时间安排和进度控制等。
实施方案应根据研究课题的实际情况进行科学调整和修改,并定期向相关部门汇报研究进展情况。
3. 勤奋工作、主动探索中学教师在科研活动中应积极主动地工作,勇于探索新的研究方向和方法。
科研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图书馆、实验室等科研资源,不断扩大知识面和提高研究水平。
同时,要定期参加学术研讨会、交流活动,与其他科研人员进行广泛的交流和合作。
四、科研成果评价与奖励1. 科研成果评价科研成果评价应以科学性、创新性、实用性和贡献度为主要标准。
科研项目组应在项目结束后及时总结研究成果,撰写科研报告并交给相关部门进行评价。
科研成果评价结果应及时向项目组反馈,并根据评价结果确定是否进行荣誉表彰。
2. 科研成果奖励对于取得重要科研成果的项目组,学校应及时进行表彰和奖励。
高中教科研工作管理规定范本

高中教科研工作管理规定范本一、总则为加强高中教科研工作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制定本规定。
二、工作目标1. 提高高中教科研工作的科学性和系统性。
2. 推动高中教科研工作的深度和广度。
3. 加强高中教科研工作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三、工作职责1. 制定高中教科研工作的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
2. 组织开展高中教科研课题的申报和评审工作。
3. 指导和督促高中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
4. 推动高中教科研工作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5. 组织开展高中教科研成果的宣传和交流。
四、工作程序1.收集和整理高中教科研工作的需求和问题。
2.确定高中教科研工作的重点和目标。
3.制定高中教科研工作的年度计划。
4.组织高中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
5.评估高中教科研工作成果的质量和影响力。
五、工作要求1. 高中教科研工作需坚持问题导向。
2. 高中教科研工作需注重实践和应用。
3. 高中教科研工作需提高专业素质和创新意识。
4. 高中教科研工作需加强团队协作和交流。
5. 高中教科研工作需形成系统和完整的成果。
六、工作保障1. 给予高中教科研工作充分的资源支持。
2. 加强对高中教师的培训和指导。
3. 设立高中教科研工作奖励制度。
4. 加强高中教科研工作成果的宣传和应用。
七、违规处理对违反本规定的工作人员,依法进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附则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相关部门所有。
以上为高中教科研工作管理规定的范本,旨在规范高中教科研工作的实施,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高中教科研工作管理规定范本

高中教科研工作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高中教科研工作的组织管理,提高教师教学水平,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高中教科研工作是指教师通过开展各类教科研活动,提高教育教学科研水平,促进学校协调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
第三条高中教科研工作应遵循科学性、实效性、创新性、规范性的原则,充分发挥教师的主观能动性,保证教研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四条学校应建立完善的高中教科研工作管理机制,制定科学合理的教研计划,明确教研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责任。
第五条学校应充分发挥各级教研组织的作用,组织开展教研活动,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和提高。
第六条教师应积极主动参与教研活动,不断丰富自己的教育教学经验,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
第二章教研任务第七条学校应制定年度教研计划,明确年度教研任务及分工。
第八条教研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教研主题、研究目标、参与教师、研究方法和期限。
第九条学校应充分考虑教师的实际情况和专业特长,合理安排教研任务。
第十条学校应定期评估教研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调整教研计划和任务。
第三章教研组织第十一条学校应建立教研组织,设立教研组长及教研组成员,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
第十二条教研组织应定期召开教研会议,安排教研活动,落实教研任务。
第十三条教研组织应建立教研档案,记录教研活动的内容和结果,方便教师借鉴和参考。
第十四条学校应加强对教研组织的指导和监督,确保教研工作按照计划开展。
第四章教研活动第十五条教研活动应以实际教学问题为研究对象,以解决实际教学问题为目标。
第十六条教研活动可以采取小组讨论、研究课堂、观摩评课、研究性学习等形式。
第十七条教研活动应尊重教师的思维方式和创新意识,鼓励教师提出新的教学方法和理念。
第十八条教研活动应注重实践操作和反思总结,及时将成果应用于实际教学中。
第五章教研成果第十九条教研成果可以采取成果报告、论文发表、教材编写等方式进行发布和应用。
第二十条学校应鼓励教师申请教育教学研究基金,支持教师开展教研工作。
高中教科研工作管理规定模版

高中教科研工作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高中教科研工作,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推动教育教学改革,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高中教科研工作应以科学、规范、有效为原则,注重教研活动的深化和成果的转化,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第三条教师是学校教科研工作的主体,应积极参与教科研活动,不断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第四条学校教科研工作的目标是调动教师的积极性,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促进学校整体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
第五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教科研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教科研人员,负责教科研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第六条学校应加强对教科研工作的宣传与引导,充分发挥高级职称教师的示范和引领作用,营造良好的教科研氛围。
第七条学校应加强教科研经费和设备的投入,为教师开展科研活动提供条件保障。
第二章教科研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八条学校应设立教科研组织机构,包括教科研部、教科研活动层级组织、教科研素材库等。
第九条教科研部是学校的教科研工作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和管理学校的教科研工作。
第十条教科研部应配备专职教科研人员,负责协调、指导和推动学校的教科研工作。
第十一条教科研活动层级组织是学校的教科研组织形式,由教科研部组织并指导。
第十二条教科研活动层级组织分为学校级、科组级和个人级三个层次,分别负责学校教科研活动的组织与管理。
第十三条教科研活动层级组织应制定合理的工作计划,并按照计划要求定期进行教科研活动。
第三章教科研工作的内容和形式第十四条教科研工作的内容主要包括教学方案的研究与设计、教材的选编与编写、教学方法的改进与创新、教学评价的研究与实践等。
第十五条教科研工作可以通过课题研究、教学观摩、教育讲座、研讨会、学术报告等多种形式进行。
第十六条教科研工作应注重理论研究和实践相结合,充分发挥实践的检验和指导作用。
第十七条教科研工作的成果应及时总结和推广,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
第四章教科研工作的管理和评价第十八条学校应建立教科研工作的管理制度,包括教科研活动的组织与计划、教科研经费的管理、教科研成果的评价与奖励等方面。
高中学校科研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推动学校科研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师、科研管理人员以及参与科研活动的相关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二)注重实践,服务教育教学;(三)鼓励创新,倡导合作;(四)公平公正,规范管理。
第二章科研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科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科研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科研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科研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科研管理工作。
第六条科研办公室职责:(一)制定和实施学校科研工作计划;(二)组织申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三)组织开展学校科研活动;(四)组织科研成果的评审、推广和应用;(五)负责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六)开展科研培训,提高教师科研能力。
第三章科研项目管理第七条科研项目分为校级科研项目和院级科研项目。
第八条校级科研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
第九条院级科研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
第十条科研项目申报应遵循以下程序:(一)项目申报人填写《科研项目申报书》;(二)所在部门审核,提出推荐意见;(三)科研办公室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四)学校科研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第十一条科研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应定期向科研办公室汇报项目进展情况。
第十二条科研项目结题后,项目负责人应提交《科研项目结题报告》。
第四章科研成果管理与奖励第十三条科研成果包括论文、著作、专利、软件、教学成果等。
第十四条科研成果的评定标准:(一)论文:在国内外知名期刊、学术会议发表;(二)著作:在出版社正式出版;(三)专利: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四)软件:在国内外市场推广;(五)教学成果:获得省级以上奖励。
第十五条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一)对获奖科研成果的作者给予奖励;(二)对在国内外知名期刊、学术会议发表论文的作者给予奖励;(三)对获得专利、软件、教学成果的作者给予奖励。
高中教科研工作管理规定

高中教科研工作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高中教科研工作,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和教科研能力,进一步推动教育教学改革,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高中教科研工作是指教师以课程标准和学科教学大纲为依据,深入研究课程内容和教学方法,提出教育教学改革和创新的建议,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发展和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的提高提供有效的支持。
第三条高中教科研工作应当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实用性、创新性和开放性等特点,注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注重教师个人的学习和成长,注重教师之间的交流和合作。
第二章教科研工作目标第四条高中教科研工作的目标是:提高教师的学科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不断提升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和整体实力。
第五条高中教科研工作的具体目标包括:(一)加深对课程标准和学科教学大纲的理解,明确教学目标和要求。
(二)研究教材内容和教学方法,探索适应学生发展特点和学习需求的教学策略。
(三)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开展教育教学创新实践。
(四)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促进个人成长和职业发展。
第三章教科研工作内容第六条高中教科研工作的内容包括:(一)研究学科的最新发展动态,了解国内外学科前沿知识和研究成果。
(二)研究学科领域的教育教学理论和方法,设计并实施教育教学改革实验。
(三)结合学科教材和课程标准,制定普及化和提高应试水平的教学活动。
(四)开展学科课题研究,提出教育教学改革和创新的方案和建议。
(五)参加教育教学培训和学术研讨活动,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
第四章教科研工作机制第七条学校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教科研工作机制,保障高中教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学校应当设立教科研部门或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协调教科研工作。
第九条学校应当制定教科研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教科研工作重点和任务。
第十条学校应当加强对教科研工作的管理和指导,提供必要的经费和资源支持。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通过组织讲座、报告、研讨会等形式,促进教师之间的交流和合作。
第五章教科研工作评价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教科研工作评价机制,对教科研工作进行定期评价和反馈。
高中教科研工作管理规定(5篇)

高中教科研工作管理规定为加强学校教科研工作的管理,不断提高我校教师的教科研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推动教师向科研型转变,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切实加强对教育科研的组织和领导工作学校成立教育科研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校的教育科研工作,由教务处具体负责全校教育科研的组织、管理和指导工作;按学科设立教研组,作为教科研的基层组织,具体落实教科研工作;教研组内按年级设立备课组。
二、大力实施“教科研‘八个一’工程”教科研工作是学校整体工作的必要组成部分,是提升学校层次、实现学校办学目标的重要保证。
为此,特制定如下暂行规定:(一)凡在我校工作的全体教职工都有权利和义务开展教科研工作。
1、全体教职工有义务研究本职工作以及与本职工作相关的规律、现象和问题。
2、每位工作人员有义务接受学校委托的研究任务。
3、每位工作人员有权利向学校申报各级各类力所能及的课题研究,并用研究成果指导学校具体工作。
4、每位工作人员有权利就合理的研究项目向学校申请经费以及必要条件的支持。
5、教科研能力是骨干老师的必备条件,教科研成绩是教师晋级职评的主要条件之一。
6、教科研成绩是年度评优的基本条件之一。
7、我校中高级职称的教师必须有与自己本职工作相关的研究项目。
(二)备课上课是每位教师重要的工作职责,同时具有丰富的教科研内涵,每位教师必须认真对待,仔细钻研。
1、备课须体现教学思路,有明确的教法、学法选择和安排,重难点突破手段确切有实效。
2、上课时讲究循循善诱、平等民主和机智灵活,要体现日趋完善的“名师”追求。
3、课后要经常撰写教后心得体会,以备研究和提高。
(三)听课评课是教师提高业务知识技能的重要途径,是教科研活动中重要内容,各位教师必须针对自身特点,认真完成听课评课任务。
1、实行推门听课制,每位行政干部、当年分配的新教师每周听课不得少于两节;每位教师每周听课不得少于一节。
2、每次听课,必须按听课要求,及时填写评价表,以备本人借鉴和提高。
(由教研组长或备课组长到教务处领取表格)3、交流评课意见时,参加者必须根据听课感受和评课要求,中肯提出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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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高级中学教育科研工作管理条例一、教育科研工作指导思想1、教育科研工作应以我国教育方针为准绳,立足于教育的“国情”与“校情”,以科学的教育理论为指导,以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师的教学业务水平及课堂教学质量为目的。
2、现代教育形势的发展,要求教师既要有较强的教育教学业务能力,还必须有较高的教育科研理论水平及较强的教育科研实践能力。
3、现代教育科研及教育教学工作要以校本教研为基础,以现代的教育媒体为依托。
全校教师应积极学习现代教育理论,积极参加现代技术教育培训,丰富自己的教育教学内涵,提高教育科研能力及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4、树立科研兴校意识,在我校形成浓厚的教研氛围,以教研促教学,以教研树名师,以名师创名校。
5、本着按劳取酬、优劳优酬的原则,对教改教研活动给予相应的活动经费和成果奖励。
二、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的管理与职责1、教研组长是教育科研的具体组织和实施者;备课组长是本年级学科集体备课及学科教学教研活动的具体组织和实施者。
2、教研组长由教科处及分管校长提名,并征求教务处意见后交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归教科处管理;备课组长由分管校长组织教科处、教务处、年级主任、教研组长一起研究决定,实行教科处教务处双重管理。
3、教研组长在教科处指导下开展工作并开拓创新;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开展本学科教育科研工作。
具体是(1)组织本组教师学习探研教育改革发展的趋势,提升教师的理论水平。
(2)集中本组力量进行课题研究。
(3)指导培养中青年教师。
(4)组织教师备课、听课、评课等常规教研活动。
4、备课组长工作职责是(1)统一规划本年级教学进度。
(2)组织单元检测、周练、月考的出题及阅考工作。
(3)组织本年级备课制度的落实。
(4)研究本年级本学科的教学常规工作。
此款由教务处管理。
5、教研组长及备课组长的待遇按学校绩效奖励办法执行。
三、实施办法及奖惩条例(一)常规教研活动:1、实施办法:(1)教研组教研活动:①每三周开展一次以教研组为单位的教研活动。
并指导同科备课组的工作。
②由教研组长负责召集和主持并做好活动记录,并做好考勤记录,教科处进行检查。
(2)备课组集体备课活动:①时间:每周星期五下午第三、四节以备课组为单位开展备课组教研活动,重点讨论下周导案。
②地点:备课组长于每期开学后第一周内确定本备课组集体备课地点,并报教务处登记,教务处统计审核并通报全校,备课组活动时,教务处安排人员到各年级备课组核查考勤。
③组织工作:由备课组长负责召集和主持活动,并做好活动记录,活动内容主要以本年级学科特点和教学工作为研究对象(包括教学计划、课程进度、教学重点、教学难点及方法、作业练习、测试命题等),以达到学科组内的相互补充及协调统一的教研教学,并将教研活动记录复印一份交教务处存档。
④集体备课是备课组的重要活动。
按《达州市高级中学“集体备课”活动实施方案》执行。
(3)听课制度:①、听课制度是学校抓教学教研工作的重要制度之一,是教学工作的要求。
校级干部每期听课不少于10节,教务处、教科处中层干部每期听课不少于12节,教研组长每期听课不少于12节,备课组长及教师每期听课不少于10节,30岁以下青年教师每期听课不少于15节。
男50岁(女45岁)以下的教师每期至少讲一节公开课,男50岁(含50岁)、女45岁(含45岁)以上教师每期至少讲一节示X课。
②、教科处每期末负责统计听课节数,统计听课量以听课记录为依据。
2、奖惩:(1)教师参加教研组及备课组教研活动,每两次迟到(或早退)算一次缺席。
每缺席一次扣一课时。
(2)全校性集中的教研会、学术报告会等每缺席一次扣两课时并通报批评。
(3)教师未完成听课任务,每少听一节,扣一课时。
(4)常规教研活动每学年度评选一次优秀,学校予以奖励。
(优秀教研组长5名,优秀备课组长10名)。
(5)教科处每期末统计并通报教师听课完成情况。
3、青年教师培训活动。
中、高级教师有责任和义务对青年教师进行“传、帮、带”工作,指定培养对象由教科处确定和安排并按《达州市高级中学“传、帮、带”实施办法》考核。
(四)其它教研活动:①鼓励教研组、备课组根据教学需要开展形式多样的教研活动。
②教研组、备课组的教研活动,若需经费支持,需先向教科处提出申请,学校领导审批。
③外出教研活动,组织者应提前一周向教科处提出申请,并提交活动的安全保障措施及周密的活动计划(注重活动实效),报学校同意后方可外出。
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向教科处提交活动总结材料及经验推广材料。
外出开会、考察、调研活动要有经验推广材料并在教研组备课组宣传后才能报帐。
(五)竞赛活动:1、教师赛课:①鼓励本校教师积极参与各级教育行政及教研部门组织的赛课活动。
②教师赛课活动若需学校相关部门支持、协助,学校相关部门有义务支持、协助,需加班时教科处根据参与协作的部门或者职员工作量的大小计发适量加班补贴。
A、40岁以下教师,三年内参加区级以上竞赛,获一、二、三等奖,作为评职的必备条件。
B、奖励办法:说明:说课竞赛及录相课竞赛参照执行,以相关部门文件为依据。
2、指导学生参加竞赛活动的指导奖①奖励标准:②说明:竞赛类别,指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科竞赛和科技发明创作。
级别以阅卷级别认定。
其它竞赛由学校及相关部门研究确定奖励方案。
3、教具制作(包括课件制作)①制作由教师设计制作方案,原则上分为集体制作和个人制作,在技术及工具设备有困难时学校给予帮助。
②制作教具所需原材料可由学校提供并给予支持。
A、奖励标准:说明:按最高获奖级别计奖。
4、指导学生参加科普活动,指导教师奖:(二)“三个一”活动:1、公开课(1)实施办法:①每位教师每学期至少讲一堂公开课或示X课,现代教学技术是必备条件。
②由授课教师确定讲课时间,并向教研组长申报及教科处登记。
③由教研组长发讲、听课通知。
④教师讲公开课时,本组教师必须到堂听课(有课自行调课),并填写听课记录。
⑤教研组长在听课后,尽快安排时间组织本组教师评课,并做好评课记录。
(2)奖惩:①教科处根据需要不定期安排骨干教师讲示X课、观摩课、研究课,主讲教师每堂课按规定计入课时补贴(规定主讲课标准和要求)。
②完成公开课规定任务的加计课时量,未完成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优。
2、论文:(1)实施办法:①教师在做好现有教学工作的同时,应结合本学科的教学及教育工作积极进行探索和总结,撰写教育教研论文。
②每位教师每学年度至少撰写一篇经验文章或论文,并交教科处存查。
③鼓励教师参加各级各类论文评比活动。
④鼓励教师参与学术书籍的编写或出版个人专著。
⑤教师经验论文获奖或论文在刊物上发表以及出版个人专著后,须及时持有效证明材料到教科处登记。
⑥学校对经验论文分别由教科处、学生处组织评选优秀论文,学校评定等级计入课时,获一等者向上推荐。
⑦学校每两年编辑一次《达高中教师优秀论文集》。
(2)奖惩办法:①未完成教育教研经验文章(或论文)撰写任务的教师,年度考核不得评优。
抄写文章扣减两课时。
③推荐到区级以上评选论文奖励办法:③在教育系统认定的正规刊物上发表论文,学校按相关稿费进行奖励。
④党报、党刊发表文章,署名达州市高级中学“ⅹⅹⅹ”,市级每篇100元,省级每篇300元,国家级每篇500元。
3、学术报告和专题讲座①每个学科教研组由教研组长组织,每期至少举办一次由全组教师参加的学术报告或专题讲座。
②学术报告先必须做好“四定”,即定主讲人、定时间、定地点、定内容。
③学术报告(讲座)内容与形式可与区教育局组织的教研联训活动结合。
④教研组长应提前发布学术报告(讲座)通知,并在教科处登记,讲稿交教科处存档。
⑤学校给学术报告(讲座)主讲人计发相应工作加班补贴。
标准由教科处提出建议,报学校审核。
(三)教改实验课题(1)实施办法①每位教师应结合本校实际及本学科教学特点,积极参加教研组的教改教研活动,学习、探索新的有效的教育教学方法。
②各教研组应该积极组织教师开展教改实验课题活动,重视实验课题的研究,打造和向外推荐我校教师。
③每个课题在教科处的指导下进行,并按实验方案要求定期开展教改实验活动,收集整理好相关实验资料及数据。
④以学校研究为主体,实验课题以各级教研主管部门批准立项为准。
说明:二级课题由区教研室审批;三级课题由市级教科所审批;四级课题由省教科所审批;五级课题由教育部相关部门审批;(2)课题项目经费及奖励①课题项目经费标准:根据课题研究工作量大小给予适当活动经费,重在向上申报获奖成果予以重奖。
对于只搞材料,未扎扎实实开展课题研究活动的项目,不给予经费。
②教师参与课题研究的情况作为年终评优及评职晋级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③参与实验课题且成绩突出的教师,年度考核同等条件下优先评优。
④参与实验课题的教师根据课题实验的需要可向学校申请外出参观学习。
⑤各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外出参观学习指标优先满足参与实验课题的教师(尤其是实验课题开展效果好的教师)。
⑥每个教研组实验课题开展情况作为考核教研组工作的重要指标之一,完成规定任务且成绩突出的教研组,教研组长年度考核优先评优。
⑦参与实验课题的教师可根据课题需要申请购买适量参考资料及书籍(由教科处审批)。
⑧教科处监督检查立项课题开展情况,并进行年度审议,对立项后未正常开展实验活动的课题,取消其课题组立项及相应的项目经费。
(3)教研组长负责督促落实课题研究工作①教研组长每月至少召集本教研组课题主研人员召开碰头会,总结当月课题研究成果,找差距,并制定下月课题研究计划。
②教研组长每两月向教科处报告一次本组课题研究情况。
③教研组长负责登记并核实课题主研人员工作量,并上报教科处,教科处以此为依据给课题主研人员计发补贴。
④教研组长与课题组主研人员共享本组课题研究成果。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达州市高级中学201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