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批质量验收程序和记录表填写标准
贴饰面砖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贴饰面砖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一、引言在建筑装饰工程中,面砖作为一种重要的装饰材料,其质量和使用效果直接影响到整个工程的质量和外观。
因此,对贴饰面砖检验批的质量进行严格验收,是确保建筑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详细介绍贴饰面砖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的填写方法和注意事项,为相关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参考。
二、贴饰面砖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的内容和填写方法1、检验批编号:此项由验收单位填写,通常按照工程名称、专业类别、检验批顺序等划分。
2、贴饰面砖种类:填写所使用的饰面砖的种类,如陶瓷砖、大理石等。
3、规格尺寸:此项应填写所使用的饰面砖的规格尺寸,如长、宽、厚等。
4、粘贴方法及工艺:填写采用的粘贴方法和工艺,如湿贴、干挂等。
5、外观质量:此项主要检查饰面砖的表面质量,如是否有裂纹、缺棱、掉角等现象。
应逐块检查,并记录不合格的数量。
6、粘结质量:此项主要检查饰面砖与基层之间的粘结质量,如是否有空鼓、脱落等现象。
应逐块检查,并记录不合格的数量。
7、平整度及垂直度:此项主要检查饰面砖的平整度和垂直度,使用靠尺和塞尺进行检查,并记录不符合要求的位置和数量。
8、阴阳角方正:此项主要检查饰面砖的阴阳角是否方正,使用方尺进行检查,并记录不符合要求的位置和数量。
9、检验根据以上各项检查情况,给出检验结论,如合格或不合格。
如不合格,应注明需要整改的内容和要求。
10、验收人员签字:此项由验收单位的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
三、贴饰面砖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的注意事项1、在填写表格前,应认真阅读相关规范和标准,了解对贴饰面砖检验批的质量要求。
2、在填写表格时,应认真核对每一项内容,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3、对于不合格的项目,应及时进行整改,并重新进行验收。
4、对于重要的质量指标,如粘结质量、平整度及垂直度等,应进行抽样复验,以验证整体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5、在验收过程中,应注意保护个人安全和环境卫生,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四、结论贴饰面砖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是确保饰面砖施工质量的重要工具之一。
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记录表填写要求

九、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记录表填写要求检验批是工程验收的最小单位是分项工程乃至整个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基础。
检验批通常按下列原则划分:检验批内质量均匀一致,抽样应符合随机性和真实性的原则。
贯彻过程控制的原则,按施工次序,便于质量验收和控制,关键工序质量的需要划分检验批。
我们监理单位一定要作好此部分工作,公司要求如下:1、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必须由施工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监理单位确认,施工单位必须明确施工验收部位,监理人员必须认真核对。
2、检验批质量验收分为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主控项目是对检验批的基本质量起决定性影响的检验项目,主控项目应全部合格,一般项目允许允许一定的偏差,但不得影响分部工程的整体质量,监理员在监理单位验收记录一栏填写,填写时须注明资料检查情况和主控项目、一般项目质量情况,监理工程师在验收结论一栏填写,首先对该检验批给出“合格”、“不合格”的结论,对原不合格的通过加固补强或重新制作达到合格应有说明。
3、分项工程验收在检验批的基础上进行,将有关的检验批汇集构成分项工程,构成分项工程的各检验批的验收资料文件完整且合格,分项工程验收合格。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须详细核实各检验批的情况,最后得出结论“合格”、“不合格”。
监理工程师在验收结论一栏可写“构成该分项工程的各检验批的验收资料完整且均已验收合格,该分项工程合格”。
4、分部工程在各分项工程验收基础上进行,分项工程全部合格且相应的质量控制资料文件完整,另外涉及 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有关安全及重要使用122功能的安装分部工程应进行有关见证取样实验或抽样检测,此部分工作监理应根据监理台帐记录做好评价。
总监理工程师在分部工程验收可写“构成该分部的各分项工程验收资料完整且均已验收合格,感观质量验收良好,构成分部工程验收合格”。
5、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汇总表)。
监理人员对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质量资料进行核查意见由监理人员填写,基本用语“齐全”、“基本齐全”、“不齐全”。
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程序

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程序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程序是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合同和相关规范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和验收的程序。
以下是一般的程序流程:1. 检验批程序:1.1 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合同的要求,确定需要进行质量检验的工作内容,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检查;1.2 检查过程中,对于发现的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及时整改,并记录整改情况;1.3 检查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填写检验批验收报告,并提交给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1.4 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对检验批的质量验收报告进行审核,并根据规定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2. 分项工程程序:2.1 施工单位根据工程合同的要求,将整个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工程;2.2 在每个分项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质量检查,并填写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报告;2.3 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对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报告进行审核,并根据规定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2.4 完成所有分项工程后,施工单位应将所有分项工程的验收报告整理成总工程的质量验收报告。
3. 分部工程程序:3.1 施工单位根据工程合同的要求,将每个分项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部工程;3.2 在每个分部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质量检查,并填写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3.3 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对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报告进行审核,并根据规定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3.4 完成所有分部工程后,施工单位应将所有分部工程的验收报告整理成总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报告。
值得注意的是,具体的检验批、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程序会因项目、合同和规范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上流程只是一个一般性的参考。
在实际操作中,应根据具体的项目要求进行调整和实施。
(工程验收)验收表格填写说明及范例精编

(工程验收套表)验收表格填写说明及范例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表格填写说明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表格填写说明(一)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表填写说明本表为《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壹标准》GB50300-2001第3.0.1条的附录A.0.1表。
壹般壹个柡段或壹个单位(子单位)工程检查壹次,在开工前检查,由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填写,由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验收。
下面分三个部分来说明填表要求和填写方法。
1.表头部分介绍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概况,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负责人填写。
(1)工程名称栏应填写工程名称的全称,和合同或招投标文件中的工程名称壹致。
(2)施工许可证(开工证)应填写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施工许可证(开工证)的编号(3)建设单位栏填写合同文件中的甲方,单位名称应写全称,和合同签章上的单位名称相同。
(4)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栏应填合同书上签字人或签字人以文字形式委托的代表—工程项目负责人。
工程完工后竣工验收备案表中的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和此壹致。
(5)设计单位栏填写设计合同中签章单位的名称,其全称应和印章上的名称壹致。
(6)设计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栏应是设计合同书签字人或签字人以文字形式委托的该项目负责人,工程完工后竣工验收备案表中的单位项目负责人也应和此壹致。
(7)监理单位栏填写单位全称,应和合同或协议书中的名称壹致。
(8)总监理工程师栏应填写合同或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监理负责人,也能够是监理单位以文件形式明确的该项目监理负责人,此负责人必须有监理工程师任职资格证书,专业要对口。
(9)施工单位栏应填写施工合同中签章单位的全称,和签章上的名称壹致。
(10)项目经理栏、项目技术负责人栏填写的人名应和合同中明确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壹致。
(11)表头部分可统壹填写,不需具体人员签名,只是明确了负责人的地位。
2.检查项目部分填写各项检查项目文件的名称或编号,且将文件(复印件或原件)附在表的后面供检查,检查后应将文件归仍。
高速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检验批示例电子版表格41144

检验批质量验收程序和记录表填写标准一、单元划分质量验收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
路基、桥梁、涵洞、隧道具体划分详见各章分项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及编号附表。
当本专业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缺项时,可借用其他专业相同或类似工程表格填写。
二、验收程序工程质量验收采取分层次、逐级验收。
检验批验收→分项工程验收→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
所有验收的基础就是检验批验收记录。
㈠、检验批验收组织: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专职质量检查员、技术负责人、工程负责人验收。
监理单位检查全部主控项目,一般项目的检查内容和数量可根据各项验收标准及设计文件的要求确定。
验收内容:验收内容包括实物检查和资料检查。
⑴实物检查①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的检验,按进场的批次和本标准规定的抽样检验方案执行。
②混凝土性能指标的检验,按验标规定的抽样检验方案执行。
③验标中采用计数检验的项目,按抽查点数符合验标规定的百分率检查。
⑵资料检查包括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的质量证明文件(质量合格证、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等)和检验报告、施工过程中重要工序的自检和交接检验记录、平行检验报告、见证取样检测报告等。
验收标准:质量验收标准为合格,主要取决于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检验结果。
⑴主控项目:是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⑵一般项目:是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不合格的处理:⑴经返工重做的或更换构配件、设备后的检验批,重新按验标验收。
⑵当试块试件的试验结果有怀疑时,或因试块试件丢失损坏、试验资料丢失等无法判断实体质量时,应邀请有资质的法定检测单位对实体质量检测鉴定,凡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标准不统一的处理:当涉及结构安全和系统功能的部分设计规范条文和设计文件对质量的要求与验标不一致时,应以设计文件为准。
㈡、分项工程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分项工工程负责人、专职质量检查员、技术负责人验收。
工程施工验收程序规范

工程施工验收程序规范一、前言为确保我国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工程安全,规范工程施工验收程序,提高工程质量管理和控制水平,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二、验收程序及组织1. 检验批验收(1)施工单位完成检验批施工后,应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报告,并提交相关验收资料。
(2)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施工单位专职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对全部主控项目进行检查,对一般项目的检查内容和数量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3)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按表1填写记录。
2. 分项工程验收(1)施工单位完成分项工程施工后,应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报告,并提交相关验收资料。
(2)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施工单位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按规定填写。
(3)地基处理、沉降观测、路堑开挖及支挡结构基坑开挖等重要分部工程验收时,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参加。
3. 分部工程验收(1)施工单位完成分部工程施工后,应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报告,并提交相关验收资料。
(2)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按表3填写。
(3)重要分部工程验收时,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参加。
4. 单位工程验收(1)施工单位完成单位工程施工后,应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2)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组织施工、设计、监理单位进行单位工程验收,并按规定写各项记录。
(3)单位工程验收包含综合质量验收的内容,综合质量验收应符合有关规定。
三、验收标准及要求1. 检验批验收(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查合格。
(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2. 分项工程验收(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3. 分部工程验收(1)分部工程(子分部)所含的分项工程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检验批、分项、分部及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三、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2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第6.2.13款规定:项目经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单 位工程竣工报审表及竣工资料,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存在问题的,应要求施工单 位及时整改;合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
3、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
规定
2、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
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4、主要功能
3、有允许偏差值的最大偏
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
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
差不得大于规定允许偏差值
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验收规范的规定。
的1.5倍。
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五、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填写、签认的注意事项
1、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由施工单位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填写,大部分检验批的表格内 分为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个别检验批表只有主控项目;有些项目的检验批内容较多,将 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分为两张表,监理人员在签认时要注意,防治漏报、漏签。
2、定量项目,直接填写验标要求的检测数据。 3、定性项目,应按验标(规范)规定的质量要素描述全面。当符合验标规定时,填写 “合格”、“符合要求”、“符合规定”等;当不符合(规范)验标时,填写“不合格” 、“不符合要求”、“不符合规定”。 4、既有定量又有定性的项目,填写验标要求的全部检验数据,并按验标规定的质量要 素描述全面,当符合验标规定时,填写“合格”、“符合要求”、“符合规定”等;当不 符合(规范)验标时,填写“不合格”、“不符合要求”、“不符合规定”,并简要注明 不合格的情况。
5、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检验批、分项、分部及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检验批、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的填写及签认
四、勘察设计应参加的分部工程验收
建筑工程:地基与基础分部、主体结构分部; 铁路路基工程:地基处理分部、基床以下路堤分部、基床分部、路堑边坡分部; 铁路桥涵工程:桥梁的地基与基础、墩台分部、梁部分部; 铁路轨道工程:基桩分部; 铁路给排水工程:水源工程的各分部、储水构筑物的基础、结构等分部。 铁路站场工程:地道地基与基础分部; 铁路电力工程:综合自动化系统调试分部、远动系统调试分部; 铁路通信工程:运输调度通信系统检测分部; 铁路信号工程:正线道岔转辙机安装、连锁试验分部; 电力牵供电工程:综合自动化系统调试分部、远动系统调试分部。
检验批、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的填写及签认
七、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的填写、签认注意事项
3、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表的签字人: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不参加时,用“/”划掉; 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以验标表格为准); 建设单位:一般由专业工程师。 4、安全和功能检验、检测报告要尽量放在分部工程施工过程中检测;如 桩基无损检测、桩基的钻芯取样等。审核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时,要 逐一检查每个检测报告,核查检测方法、程序、结果等是否符合要求, 全部检查合格后,签署验收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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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批质量验收程序和记录表填写标准一、单元划分质量验收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
路基、桥梁、涵洞、隧道具体划分详见各章分项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及编号附表。
当本专业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缺项时,可借用其他专业相同或类似工程表格填写。
二、验收程序工程质量验收采取分层次、逐级验收。
检验批验收→分项工程验收→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
所有验收的基础就是检验批验收记录。
㈠、检验批验收组织: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专职质量检查员、技术负责人、工程负责人验收。
监理单位检查全部主控项目,一般项目的检查内容和数量可根据各项验收标准及设计文件的要求确定。
验收内容:验收内容包括实物检查和资料检查。
⑴实物检查①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的检验,按进场的批次和本标准规定的抽样检验方案执行。
②混凝土性能指标的检验,按验标规定的抽样检验方案执行。
③验标中采用计数检验的项目,按抽查点数符合验标规定的百分率检查。
⑵资料检查包括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的质量证明文件(质量合格证、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等)和检验报告、施工过程中重要工序的自检和交接检验记录、平行检验报告、见证取样检测报告等。
验收标准:质量验收标准为合格,主要取决于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检验结果。
⑴主控项目:是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⑵一般项目:是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不合格的处理:⑴经返工重做的或更换构配件、设备后的检验批,重新按验标验收。
⑵当试块试件的试验结果有怀疑时,或因试块试件丢失损坏、试验资料丢失等无法判断实体质量时,应邀请有资质的法定检测单位对实体质量检测鉴定,凡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标准不统一的处理:当涉及结构安全和系统功能的部分设计规范条文和设计文件对质量的要求与验标不一致时,应以设计文件为准。
㈡、分项工程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分项工工程负责人、专职质量检查员、技术负责人验收。
合格标准:⑴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⑵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是其所含检验批质量的统计汇总,主要是检查核对检验批是否覆盖了分项工程范围、检验批验收记录的内容及签字是否齐全准确。
㈢、分部工程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验收。
下列工程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参加:⑴路基工程的地基处理、沉降观测、路堑开挖及支挡结构基坑开挖。
⑵桥梁工程的地基和基础分部工程。
⑶隧道工程的衬砌分部工程。
⑷轨道工程的线路基桩分部工程。
⑸无砟轨道的工程测量分部工程。
合格标准:⑴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验收合格。
⑵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⑶实体质量和主要功能核查结果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㈣、单位工程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自行组织有关人员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收到单位工程验收报告后,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对单位工程实体质量和主要功能进行核查,并填写记录。
合格标准:⑴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验收合格。
⑵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⑶实体质量和主要功能核查结果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三、表格填写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工作,都要按验标规定的表格来填写,质量验收结果和结论均应反映在各类表格上。
㈠、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是各分项工程分批验收的专用表格,其中的检验项目(主控项目、一般项目)要按各验标所规定的全部项目数量列全,做到一一对应,防止漏项。
验标中规定的质量指标和质量控制要求,应简要反映在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格上,便于与实体检查验收结果对照,直观地判定合格与否。
所填检验项目和质量数据,需经各方签字认可,方可质量验收有效。
1.编号统一采用12位及以上数字编码,式样如下:专业代码(01-10)+单位工程(01-06)+分部工程代码(01-…)+分项工程代码(01-…)+□□□□(检验批顺序号,其中:第一位为作业队或工区代码,后三位数为检验批顺序编号)。
2.表头⑴单位工程名称:按验标划分的单位工程名称填写。
⑵分部工程名称:按验标划分的分部工程名称填写。
⑶分项工程名称:按验标划分的分项工程名称填写。
⑷验收部位:一个分项工程中每个检验批的验收范围或抽样检验范围或所处部位。
⑸施工单位:填写该单位工程的具体施工单位(工区或作业队)。
⑹项目负责人:填写该单位工程的工区区长或作业队队长。
⑺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名称及编号:填写所执行的验标全称及标准号或批准号。
3.验收内容检验批表的核心是验收内容,从左至右分三部分:⑴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
分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是验标中相应条文内容的归纳或简化描述;对于质量要求,直接标列验标指标,或因内容较多而只列验标条文号;内容和编号分列描述。
⑵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由专职质量检查员填写,填写要求:①定量项目,当检查点少时,可直接在表中填写检查数据。
当检查点数较多填写不下时,可在表中填写综合结论,如“共检查20处,不大于7mm,符合设计要求”。
②定性项目,按验标条文所规定的质量要素全面描述。
填写“合格或不合格”、“符合设计要求或不符合设计要求”、“符合验标要求或不符合验标要求”等。
③既有定量又有定性的项目,填写验标要求的全部检验数据,并按验标条文所规定的质量要素全面描述。
④对于有允许偏差的抽查点,将实测数据直接填入。
⑤对于有试验要求的项目,可填写试验报告的编号。
⑥对于混凝土、砂浆强度等级,可先填报份数和编号,待试件养护至28或56天试压后,再对检验批判定和验收。
对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情况的描述,需填写数值,可分列描述。
⑦在同一项分项工程或规模较小的单位工程,当第一次填写《混凝土(原材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以后的工序、部位、分项工程所使用的混凝土原材料生产厂家(含砂,石)、生产批号、进场抽检指标均与第一次一致时,可不再填写《混凝土(原材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但必须在该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的底部注明当第一次《混凝土(原材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的编号,《混凝土(配合比)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亦比照上述原则办理。
⑶监理单位验收记录。
对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情况的描述。
①主控项目:除核对施工单位的检查评定记录外,还要填写监理单位按验标规定采用平行检验、见证取样检测、见证检验等方法取得的质量数据与施工单位的检验结果互为对照,监理单位的检验数量须符合验标规定。
②一般项目:按验标规定,监理单位的检查数量和方法自定。
一般项目的监理单位验收记录可填具体数据,也可填写“符合要求或规定、合格”。
对于原材料的质量结论,或者具体定量数据的判定,填写“合格”;对于一些定性要求的结论,填写“符合要求”;对于不符合验标规定的项目,可暂不填写,待处理后再验收,但应做出标记。
4.验收结论由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和监理单位验收结论两部分组成,特殊情况加上“勘察设计单位现场确认地基地质条件情况”一栏。
⑴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由施工单位负责该分项工程的专职质量检查员填写“检查评定合格或自检评定合格”结果,分项工程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签名。
⑵监理单位验收结论。
由监理工程师填写“同意验收或验收合格”结论并签名。
5.验收时间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字的时间是检验批表所含项目均合格以后的时间。
对于特殊试验,试验的时间通常滞后,为体现检验批表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评定的完整性,待完成试验之后,施工单位凭试验报告,约请监理工程师确认,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合格后,由监理工程师填写验收时间。
㈡、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表每个单位工程检查一次,由监理单位现场填写,相关文件、证件、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备齐并装盒保存。
1.表头各方负责人无须签字。
⑴单位工程名称:填写按验标划分的单位工程名称。
⑵开工日期:开工报告中的开工日期。
⑶建设单位:承包合同中的甲方单位全称,项目负责人为合同的签字人或委托人。
⑷设计单位:勘察设计合同中签章的单位全称,项目负责人为合同的签字人或委托现场负责人。
⑸监理单位:委托监理合同中的监理单位全称,总监理工程师为机构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
⑹施工单位:承包合同中的乙方单位全称或现场项目机构全称,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与合同一致。
2.检查部分主要内容按项目逐项填写检查情况。
3.检查结论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合格”或“不合格”并限期整改的结论。
㈢、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在检验批验收合格后进行归纳整理,实质上是统计表。
1.表头⑴标题填写具体分项工程名称。
⑵单位工程名称、分部工程名称、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填写与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一致。
⑶检验批数:填写整个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的总数量。
2.验收内容⑴检验批部位:按检验批逐一注明检验批所处(属)部位和区段,可合并。
⑵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和监理单位验收结论:按检验批评定结果和验收结论,直接抄列即可。
3.验收结论⑴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由分项工程技术人员填写“质量合格”并签字。
⑵监理单位验收结论:如同意,由监理工程师填写“同意验收”并签字;不同意,应指出存在的问题。
㈣、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1.表头⑴标题填写具体分部工程名称。
⑵单位工程名称、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质量负责人填写与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一致。
2.验收内容⑴分项工程将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按顺序逐一分列,并分别填写各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数量,评定结果和验收结论由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直接抄列,并将各项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按顺序附在表后。
⑵质量控制资料按“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表”的内容,在检验批栏中填写质量控制资料项目;施工单位在评定结果中填写“合格”、“完整”等;监理单位在验收结论栏中填写“符合要求”、“完整”等。
⑶实体质量和主要功能检验(检测)报告按“单位工程实体质量和主要功能核查记录表”的内容,在检验批栏中填写项目;施工单位在评定结果中填写“合格”、“符合要求”、“符合规定”等;监理单位在验收结论栏中填写“符合要求”。
3.验收单位签字只需签字、填写日期,无需填写其他。
施工单位由该单位工程负责人签字。
勘察设计单位由项目现场负责人签字,不参加时此栏用“/”划掉。
监理单位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字。
㈤、单位工程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1.表头单位工程名称、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质量负责人等填写与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一致。
2.验收内容⑴分部工程:验收记录栏填写汇总,验收结论由监理单位填写“同意验收”。
⑵质量控制资料核查:验收记录栏填写汇总,按“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表”进行,验收结论由监理单位填写“齐全完整”。
⑶实体质量和主要功能核查:统计核查的项数、抽查的总项数,并分别统计符合要求的项数,填入验收记录栏中,按“单位工程实体质量和主要功能核查表”进行,验收结论由监理单位填写“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