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河水上安全应急预案

合集下载

水上活动安全应急预案

水上活动安全应急预案

水上活动安全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了加强水上活动的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水上活动中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1.3 工作原则本预案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

2. 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2.1 应急组织机构设立水上活动安全应急指挥部,由市政府领导统一指挥,相关部门、单位、救援机构和志愿者组织参加。

2.2 应急职责(1)市政府领导:负责统一指挥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各部门、单位、救援机构和志愿者组织参与救援。

(2)相关部门、单位: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水上活动安全管理工作,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3)救援机构:负责现场救援工作,包括人员搜救、伤员救治、事故调查等。

(4)志愿者组织:协助救援机构开展救援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资、技术等支持。

3. 应急预案3.1 预防措施(1)加强对水上活动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2)定期对水上活动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服务水平。

(3)加强水上活动的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3.2 应急响应(1)一旦发生水上活动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力量进行救援。

(2)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协调救援资源。

(3)救援机构根据事故情况,制定救援方案,组织人员、设备进行救援。

(4)志愿者组织根据救援机构的安排,提供必要的物资、技术等支持。

4. 救援措施4.1 人员搜救(1)立即组织救援人员前往事故现场,展开搜救工作。

(2)利用搜救设备、器材,进行水面、水下搜寻。

(3)与当地公安、消防、交通等部门协同作战,共同开展搜救工作。

4.2 伤员救治(1)救援现场设立临时医疗救治点,对受伤人员进行初步救治。

内河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内河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内河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目录1 总则 (5)1.1 编制目的 (5)1.2 编制依据 (5)1.3 适用范围 (5)1.4 工作原则 (5)1.5 内河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分级 (6)2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7)2.1 应急指挥机构 (7)2.2运行管理机构 (8)2.3 应急现场指挥部 (8)2.4 主要成员单位职责 (8)2.5 若干应急小组 (10)3 预警和预防机制 (11)3.1 信息监测与报告 (11)3.1.1 预警信息内容 (11)3.1.2 预警信息来源 (11)3.2 预警分级 (11)3.3 预警信息发布 (12)4 信息处置 (13)5 应急响应 (14)5.1 先期处置 (14)5.2 启动预案 (14)5.3 基本应急 (14)5.4 分类处置措施 (16)5.4.1 安全防护 (16)5.4.2 人员伤亡事件 (17)5.4.3 船舶火灾爆炸突发事件 (17)5.4.4 干线航道堵航事件 (18)5.4.5 船舶污染水域事故 (18)5.4.6 主要干线航道桥梁倒塌 (19)5.4.7 自然灾害 (19)5.5 扩大应急 (20)5.6 应急结束 (20)5.6.1 应急解除判别指标 (20)5.6.2 应急终止程序 (20)6 后期处理 (21)6.1 人员安置、物资征用与补偿 (21)6.2 善后处理 (21)6.2.1 伤员的处置 (21)6.2.2 获救人员的处置 (21)6.2.4 船舶或设施残骸处置 (21)6.2.5 保险 (21)6.3 总结评估 (21)7 应急保障体系 (22)7.1 应急队伍 (22)7.2 应急物资保障 (22)8. 综合管理 (22)8.1 应急培训 (22)8.2 应急演练 (22)8.3 责任与奖惩 (23)9 附则 (23)9.1 预案管理与更新 (23)9.2 周期性评审与备案制度 (23)9.3 制定与解释部门 (23)9.4 预案实施时间 (23)附件1 AA市内河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组织机构图 (24)附件2 AA市内河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 (25)附件3 AA市内河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体系通讯录 (26)附件4 内河水上交通突发事件报告主要内容及报送途径 (27)附件5 全市地方海事系统应急保障队伍 (28)附件6 全市打捞应急保障队伍 (31)附件7 公安、航道以及其他社会救助等应急保障船艇 (32)附件8 全市地方海事系统防污应急器材和设备 (35)附件9 社会防污应急器材和设备 (37)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了快速、有效地做好AA市内河(长江除外)水上交通突发事件的处置和应急工作,提高水上交通安全保障和救助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干线航道畅通,防止船舶污染内河水域,保障我市内河水上交通运输安全。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江苏省内河交通管理条例》、《江苏省水上搜寻救助条例》、《江苏省内河水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定》、《江苏省内河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以及《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江苏省水上搜救应急预案》、《AA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AA市水上搜救应急预案》等。1.3 适用范围在本市内河(长江除外)通航水域和水上风景游览区(长江、濠河风景游览区除外)内发生较大及以上水上交通事故、重大险情、船舶污染水域、自然灾害等方面的突发事件所采取的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行动。1.4 工作原则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在AA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整合水上搜寻救助应急资源,形成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群策群应的联动工作局面,及时高效开展内河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反应行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根据内河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发生区域、性质、程度与实施救助投入的力量所需,实行市、县(区)分级管理,由突发事件发生地的水上搜救机构就近实施应急指挥,确保及时分析形势、准确决策、相机处置,确保应急反应行动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以人为本,科学决策。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优先救助人命。建立健全水上搜寻救助决策体系,充分发挥专家咨询作用,尽力控制灾害损失,保证搜救决策的科学性。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应对内河水上交通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和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应急科技水平,确保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反应灵敏、运转高效。1.5 内河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分级I级(特别重大)内河水上交通突发事件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100人以上重伤的;2、船舶溢油1000吨以上致水域污染的;3、重要港口瘫痪或遭受灾难性损失的;4、危险化学品船舶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造成特别重大生态环境灾害或公共卫生危害的;5、需要启动国家应急预案,调用本省以外资源予以支援的;6、其他对国家或区域的社会、经济、外交、军事、政治等产生重大影响的。II级(重大)内河水上交通突发事件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2、船舶溢油500吨以上1000吨以下致水域污染的;3、重要港口遭受严重损失,一般港口瘫痪或遭受灾难性损失的;4、危险化学品船舶发生火灾、爆炸、沉没或严重泄漏,造成重大生态环境灾害或公共卫生危害的;5、调用本省内资源能够控制的;6、对本省社会、经济等产生重要影响的。III级(较大)内河水上交通突发事件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2、船舶溢油100吨以上500吨以下致水域污染的;3、重要港口局部遭受严重损失,一般港口遭受严重损失的;4、危险化学品船舶发生火灾、爆炸、沉没或泄漏,造成较大生态环境灾害或公共卫生危害的;5、调用本行政区域内资源能够控制的;6、对本行政区域内社会、经济等产生重要影响的。IV级(一般)内河水上交通突发事件1、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10人以下重伤的;2、船舶溢油1吨以上100吨以下致水域污染的;3、一般港口局部遭受严重损失的;4、对当地社会、经济产生重要影响的。上述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2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应急组织机构由应急指挥机构、办事机构、应急现场指挥部、若干应急小组等组成。2.1 应急指挥机构市内河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是全市内河水上交通突发事件搜寻救助工作的应急指挥机构,在AA市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研究议定内河搜救工作中的重要事宜,组织领导全市内河水上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工作。当发生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事件时,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指挥,分管领导担任副总指挥;发生较大(Ⅲ级)事件时,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总指挥,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总指挥。成员单位:主要职责:,指挥内河水上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进行应急反应各阶段的决策,向各成员单位和现场指挥部下达命令;向省水上搜救中心和省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内河水上交通突发事件信息及处置情况,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请求市水上搜救中心和邻近市的支援;决定应急经费安排、审定应急经费预算;指导全市内河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完善工作;开展其他相关重大工作事项。2.2办事机构市内河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交通运输局局长兼任。主要职责:,及时向应急指挥中心报告;组织突发事件损失调查和快速评估,了解、汇总应急工作情况;制定、完善管辖内河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组织开展水上搜救演练,对突发事件应急反应队伍进行培训;建立和更新全市内河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专家库;组织交流和推广突发事件应急反应工作经验,表彰、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办理市应急指挥中心交办的其他事宜。2.3 应急现场指挥部市内河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视情组建现场指挥部,按照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指定并确定现场指挥部成员。被指定的现场指挥(员)按照应急指挥机构的指令承担现场指挥协调工作。主要职责是:,确定现场通信方式,负责现场信息的采集和传递,及时向应急指挥中心汇报内河水上交通突发事件现状、发展趋势、采取的措施和损失情况。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向应急指挥机构提出下一步搜救应急行动及中止、终止行动的建议等。2.4 主要成员单位职责(1)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协调各市直新闻媒体对事故情况进行宣传报道,指导、协调职能部门对外发布信息,澄清不实信息。(2)市政府办(市应急办):,做好信息汇总、值守应急、综合协调等工作。(3)市交通运输局(市地方海事局):,组织、协调相关船舶、设施参加水上搜寻救助行动,负责组织开展、参与管辖水域内水上交通事故的调查;承担市内河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日常工作。(4)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5)市公安局:,搜寻救助现场的治安管理,陆上交通秩序维护和道路交通管制,以及遇难人员遗体处理等相关工作。(6)市民政局:,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中国籍遇难人员遗体处理的相关工作。(7)市财政局:(8)市城乡建设局:(9)市水利局:,及时通报特殊水情、汛情,为内河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提供便利条件。(10)市农业委员会:,通知相关管理部门采取应急反应措施,防止受到直接污染和废弃物的间接污染。(11)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必要时在突发事件水域建立临时救护站,做好防控疫情、卫生监督和健康教育等工作;按规定要求向应急指挥中心报告人员伤亡、抢救、防疫等情况。(12)市环境保护局:,提供监测数据和必要的环境保护技术支持。对回收的危险废弃物提出安全处置意见。(13)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对造成渔业污染事故或渔业船舶造成水污染事故进行处理。(14)市经信委:(15)市外侨办:(16)市旅游局:(17)市质量技术监督局:(18)AA海事局:,协助征调应急救助船舶和设备。(19)市气象局:,提供近期天气预报和气象灾害警报;并提供水上搜寻救助所需的气象服务。(20)市消防支队:(21)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负责为水上搜寻救助工作提供GPS、手机信号定位等技术支持,负责跨河通讯线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22)供电公司:,负责跨河电力线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2.5 若干应急小组(1)综合协调组成员单位:(2)事故救援组成员单位:(3)安全保卫组成员单位:(4)专家咨询组成员由安监、海事、救捞、消防、医疗卫生、环保、石油化工、水文、气象等行业专家、专业技术人员组成。(5)医疗救护组成员单位:(6)后勤保障组成员单位:,以及突发事件发生地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7)事故调查组成员单位:(8)宣传报道组成员单位:(9)善后处理组成员单位:3 预警和预防机制本着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做好信息的搜集、整理及风险分析工作,对高风险区、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情形、造成危害的类型和规模、所需要的应急力量等,采取预警预防行动。3.1 信息监测与报告3.1.1 预警信息内容内河水上交通突发事件预警预防信息包括:3.1.2 预警信息来源公众信息相关部门(水利、气象、环保、卫生、公安、新闻媒体等):交通运输系统相关部门(海事、港口、航道及通航建筑物运行管理部门):其他来源:3.2 预警分级根据突发事件的紧急程度、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等确定预警级别。预警级别原则上分为Ⅰ级预警(特别重大预警)、Ⅱ级预警(重大预警)、Ⅲ级预警(较大预警)、Ⅳ级预警(一般预警),依次用红、橙、黄、蓝表示。Ⅰ级预警(特别重大预警):,且事件的影响范围、严重程度、可控性有进一步恶化的趋势;Ⅱ级预警(重大预警):,且事件的影响范围、严重程度、可控性有进一步恶化的趋势;Ⅲ级预警(较大预警):,且事件的影响范围、严重程度、可控性有进一步恶化的趋势;Ⅳ级预警(一般预警):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级别应及时升级、降级或解除。3.3 预警信息发布预警信息发布实行严格的审签制。市内河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应根据情况及时研判,必要时组织有关专家、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会商,形成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后报市内河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审批。发布红色(Ⅰ级)、橙色(Ⅱ级)预警信息由市政府主要领导签发,同时向省政府报告;黄色(Ⅲ级)预警信息经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签发,同时向省政府报告;蓝色(Ⅳ级)预警信息由事发地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发,同时报市政府办公室和市内河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备案。涉及到跨市、县界的,应向相邻地区通报。预警信息发布一般由市内河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扎口,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发布、调整和解除。3.4 预警预防措施发布黄色(Ⅲ级)、蓝色(Ⅳ级)警报,宣布进入预警期后,市政府、市各有关部门或事发地政府应根据即将发生事件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下列措施:,加强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2)组织对突发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和预测;(3)定时向社会发布与公众有关的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并对相关信息报道工作进行管理;(4)及时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布可能受到危害的警告,宣传避免、减轻危害的常识,公布咨询电话。发布红色(Ⅰ级)、橙色(Ⅱ级)警报,宣布进入预警期后,市政府、市内河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办公室和事发地政府除采取黄色(Ⅲ级)、蓝色(Ⅳ级)预警期的措施外,还应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措施:,并动员备勤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2)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3)加强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维护社会治安秩序;(4)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通信、供电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5)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危害的建议、劝告;(6)转移、疏散或者撤离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7)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场所,控制或者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的活动;(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4 信息处置发生内河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后按照《内河水上交通突发事件报告主要内容及报送途径》(附件4)立即逐级上报。内河水上交通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内容要简洁、明了、全面,尽可能准确,并不断掌握最新情况,做好续报和确报工作。比较敏感或可能扩大升级的突发事件信息,不受分级标准限制。涉及多个部门的突发事件,相关部门之间要完善信息交换机制,加强沟通,及时通报、共享突发事件相关信息。发生一般突发事件(Ⅳ级),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应立即报告市政府办公室和市内河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在应急处置过程中,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应及时续报事件处置进展情况;应急结束后,报送事件总结材料(包括事件基本情况、事件性质、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已采取措施和下一步工作等)。发生较大突发事件(III级),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应立即书面报告市政府办公室和市内河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报告时间最迟不得超过事发后1小时;紧急情况下可先电话报告。市政府办公室按规定流程在时限范围内向省政府办公厅初报(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影响范围和初步原因等)。应急处置过程中,市内河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和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应及时向市政府续报事件处置进展情况;应急结束后,报送事件总结材料(同上),经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报省。发生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突发事件,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应立即报告市政府办公室和市相关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15分钟内电话报告,30分钟内书面补报。市政府办公室按规定流程在时限范围内向省政府办公厅初报(要求同上)。应急处置过程中,市相关专项指挥机构办公室和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应及时向市政府续报处置进展情况信息;应急处置结束后,报送事件总结材料(要求同上),经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报省。5 应急响应5.1 先期处置对本辖区内发生的内河水上交通突发事件,无论级别高低、规模大小、损伤轻重,事发地政府或有关职能部门应迅速调集应急救援力量,尽快判明事件性质和危害程度,及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全力控制事态发展,减少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切断事件传播、扩大的渠道与途径。先期处置措施主要包括:(1)事发单位(船舶)立即采取措施自救互救;(2)先期到达的相关职能部门和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开展抢险救助、水上交通管制、水污染控制等工作;(3)事发地政府第一时间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防止次生衍生事故发生。5.2 启动预案接报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突发事件,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市相关部门、事发地政府主要负责人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接报较大(Ⅲ级)突发事件,市政府分管领导、分管秘书长和市相关部门、事发地政府负责人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接报一般(Ⅳ级)突发事件,事发地县(市)、区政府负责人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市相关职能部门派员赶赴现场指导。5.3 基本应急发生较大(Ⅲ级)突发事件,市政府分管领导组织指挥市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按市相应专项应急预案规定,实施综合协调、事故救援、安全保卫、专家咨询、医疗救护、后勤保障、事故调查、宣传报道、善后处理等基本应急工作。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按预案规定职责,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突发事件,立即向省政府报告,在省应急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下,市政府主要领导组织指挥市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实施综合协调、事故救援、安全保卫、专家咨询、医疗救护、后勤保障、事故调查、宣传报道、善后处理等基本应急工作。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按预案规定职责和省应急指挥中心、市专项应急指挥部的指令,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1)综合协调组:,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等相关单位(部门)参与,负责突发事件的综合协调工作,协调各专业处置组的抢险救援工作,收集并报告突发事件的事态发展情况、救助处置措施的实施情况、采取措施的有效性情况等信息。(2)事故救援组:,安全生产监督局、AA海事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市卫生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委员会、市城乡建设局等相关单位(部门)配合,迅速调派救助设备赶赴现场,组织对遇险人员和财产的抢救。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交通所属应急救援力量的调拨和先期处置,做好管辖水域搜寻救助现场的水上交通管制工作;市公安局负责暴恐事件处置及案件侦破等工作;AA海事局负责对长江进入我市内河船舶的管理;消防支队负责水上交通突发火灾爆炸事件时的抢险救援工作;市卫计委负责事故现场受伤人员的应急救援和医疗救治;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船舶大面积污染水域应急反应行动的组织、协调、指挥;城乡建设局负责参与所管辖水域桥梁、过河自来水管道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市安全生产监督局负责组织、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资源参加水上搜寻救助行动;市海洋与渔业局及时通知或敦促可能受污染损害的水产养殖区作好防备;市水利局做好相关水利枢纽的运行调度,为水污染控制和清除提供便利条件;市农业委员会负责采取相关应急反应措施,防止农业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农业生态保护区,受到直接污染和废弃物的间接污染。(3)安全保卫组:,市交通运输局等相关单位(部门)配合,负责突发事件水域的治安管理、安全保卫以及陆上交通管制等工作。(4)专家咨询组:,成员由应急办、安监、海事、救捞、消防、医疗卫生、环保、石油化工、水文、气象等行业专家、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处置内河水上交通突发事件时,应急指挥机构根据水上搜寻救助需要从专家库抽调专家成立咨询专家组,为应急指挥机构提供水上搜寻救助行动的技术咨询和决策参考。(5)医疗救护组:,市交通运输局等相关单位(部门)配合负责组织医疗救治;在突发事件水域大量船舶长时间滞留时,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疫情产生;对受伤人员和受灾群众进行心理疏导和心理危机干预。(6)后勤保障组:,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中国电信AA分公司、中国移动AA 分公司、中国联通AA分公司、AA供电公司等相关单位(部门),以及突发事件发生地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负责做好应急搜救通讯、物资调配、现场救助人员的后勤保障以及安排好遇险或滞留船员的生活。市经信委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应急物资的调度;市财政局负责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的资金安排,监督资金使用;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协调应急运输、护送应急、受灾人员;移动公司AA分公司、联通公司AA分公司、电信公司AA分公司负责应急处置通信保障工作和特殊情况下的通讯应急恢复工作,保证应急处置现场及区域的通讯联络畅通;供电公司负责应急处置过程中处置现场及区域的应急用电支持。(7)事故调查组:,并由该单位(部门)牵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海洋与渔业局等相关单位(部门)配合,负责水上交通事故或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处理,查明原因、明确事故性质、判明责任,提出安全管理和对责任人处理的建议。(8)宣传报道组:,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和事发地政府参与,负责突发事件处置的信息发布、新闻报道和舆情导控工作。(9)善后处理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等相关单位(部门)配合。市民政局负责获救人员临时安置,并协助市公安局做好遇难人员遗体处理工作;市卫计委负责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船舶残骸打捞工作。5.4 分类处置措施5.4.1 安全防护(1)应急人员安全防护进入现场的应急人员应经现场指挥批准;。

内河水域安全防范应急预案

内河水域安全防范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提高内河水域安全防范能力,预防和减少内河水域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区域内所有内河水域的安全防范工作。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内河水域安全防范指挥部,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指挥内河水域安全防范工作。

2.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信息收集、协调联络、应急处置等工作。

3. 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参与内河水域安全防范工作。

四、安全防范措施1. 加强内河水域巡查。

对内河水域进行全面巡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位进行整改。

2. 宣传教育。

加强内河水域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安全防范意识。

3. 严格执行船舶进出港制度。

对船舶进出港实行严格审批制度,确保船舶安全。

4. 加强水上作业管理。

对水上作业项目进行审批,确保作业安全。

5. 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成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6. 配备应急物资。

储备充足的应急物资,确保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五、应急处置1. 事故报告。

发生内河水域安全事故时,事故单位应立即向指挥部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

2. 事故调查。

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3. 事故处理。

根据事故情况,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确保事故得到妥善处理。

4. 事故善后。

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六、应急保障1. 资金保障。

各级政府应设立内河水域安全防范专项资金,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开展。

2. 人员保障。

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 物资保障。

储备充足的应急物资,确保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4. 技术保障。

引进先进技术,提高内河水域安全防范水平。

七、附则1. 本预案由内河水域安全防范指挥部负责解释。

2.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内河水上安全应急预案

内河水上安全应急预案

内河水上安全应急预案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落实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水上安全生产事故,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如下应急预案:一、目的为了迅速、有效的处理水上交通运输过程中遇到的各种突发时间,尽可能的为人员、船舶及其他设施设备提供救援和帮助,保护人员、船舶及其他设施设备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我市水上安全运输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预案。

二、使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库尔勒天鹅河风景旅游带水域内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突发事件而发生的重大安全隐患和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水上突发事故。

三、编制依据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预案。

.四、指导思想(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把抓好水上交通安全提高以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位置,深刻认识抓好水上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把日常安全工作、节假日安全工作抓紧抓好。

要把事故苗头消除在萌芽状态,在隐患整改上态度要坚决,错事要有力,行动要果断。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认真抓好水上安全生产工作,防止重特大沉船死亡事故的发生,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级水上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坚持一把手、船主驾长负责制,把水上交通汛期安全生产的责任真正落实到船头和人头,把事故隐患消灭在源头。

五、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内河交通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内河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由库尔勒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合力,根据突发内河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应急资源以及影响范围等因.素,启动相应预案,组织对突发内河交通事故监控、报告、联动、响应、处置及保障等工作。

内河水上运输事故应急预案

内河水上运输事故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提高内河水上运输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4.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5. 《内河船舶污染防治法》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内河通航水域发生的各类水上运输事故,包括船舶碰撞、触礁、搁浅、火灾、爆炸、泄漏、污染等事故。

四、组织机构与职责1. 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负责水上运输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下设办公室、现场指挥组、救援组、医疗救护组、物资保障组、信息宣传组、后勤保障组等。

2. 办公室负责协调各部门工作,收集、整理事故信息,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

3. 现场指挥组负责现场指挥、协调救援工作,确保救援行动有序进行。

4. 救援组负责组织救援力量,开展现场救援行动。

5. 医疗救护组负责伤员的救治、转运和现场救护。

6. 物资保障组负责提供救援所需的物资、设备。

7. 信息宣传组负责发布事故信息,做好舆论引导。

8. 后勤保障组负责保障救援人员的生活、工作条件。

五、应急处置程序1. 报告与启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 现场救援现场指挥组根据事故情况,组织救援力量开展现场救援。

3. 伤员救治医疗救护组负责对伤员进行救治,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救治。

4. 物资设备保障物资保障组负责提供救援所需的物资、设备。

5. 环境保护针对事故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应急指挥部协调相关部门进行环境监测和治理。

6. 信息发布信息宣传组负责发布事故信息,做好舆论引导。

7. 后续处置事故得到控制后,应急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后续处置,包括善后处理、事故调查、责任追究等。

最新水上救援应急预案

最新水上救援应急预案

最新⽔上救援应急预案最新⽔上救援应急预案 在现实⽣活或⼯作学习中,有时会发⽣突发事件,为了避免造成重⼤损失和危害,时常需要预先制定应急预案。

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应急预案呢?以下是⼩编帮⼤家整理的最新⽔上救援应急预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家。

最新⽔上救援应急预案1 1、总则 1.1⽬的 积极应对可能发⽣的全市辖区内⽔上(内河)交通事故,⾼效、有序地组织应急救援⼯作,最⼤限度地减少⼈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作原则 统⼀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反应灵敏、运转⾼效、整合资源、信息共享。

1.3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中华⼈民共和国安全⽣产法》制定本预案。

1.4适⽤范围 本预案适⽤于本市⾏政区域内所发⽣的⽔上(内河)交通事故。

本预案作为《汉中市⽣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分预案,完全服从总预案。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组织机构及职责 汉中市⽔上(内河)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组由市交通局局长、安委会主任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安委会副主任副组长,局企运科、市地⽅海事局有关⼈员为成员。

领导⼩组的主要职责:研究确定全市⽔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作重⼤决策和指导意见;指导全市⽔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作,并检查落实;在发⽣重⼤以上⽔上交通事故时,决定启动市⽔上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并实施组织指挥。

汉中市⽔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作为其⽇常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由市地⽅海事局副局长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市地⽅海事局航政科长兼任。

其机构设在市地⽅海事局。

市⽔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执⾏市⽔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组的决定,负责全市⽔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和组织协调⼯作;督促、检查本市⽔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宣传、教育⼯作;建⽴健全市⽔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及时掌握、分析重要信息并提出处置建议报应急救援领导⼩组,承担本预案修改和管理⼯作。

水上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水上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水上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提高水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水上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4. 《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5. 《地方水上搜救应急预案》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水上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船舶碰撞、火灾、爆炸、污染、沉船、搁浅、人员落水、搜救行动等。

四、工作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 政府领导、统一指挥3. 分级负责、属地管理4. 快速反应、协同作战5. 科学决策、依法规范五、组织体系1. 指挥机构成立水上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水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2. 专项工作组根据水上突发事件的性质,成立专项工作组,负责具体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 支援力量协调公安、消防、海事、航道、渔政、卫生、环保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参与水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六、应急响应1. 预警(1)加强水上安全监测,及时发现和报告水上安全隐患。

(2)根据预警信息,采取相应预防措施,降低水上突发事件发生的风险。

2. 应急响应(1)接到水上突发事件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程序。

(2)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根据突发事件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3. 应急处置(1)现场处置:立即组织力量,开展现场救援、疏散、灭火、污染控制等应急处置工作。

(2)后续处置:对突发事件进行评估,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次生、衍生事件发生。

七、保障措施1. 人力资源保障:确保应急队伍数量充足、素质过硬。

2. 物资保障: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确保应急物资供应。

3. 技术保障:提高应急处置技术水平,引进先进装备。

4. 资金保障:设立专项资金,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开展。

水上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水上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水上安全应急救援预案一、编制目的为确保我国水上交通的安全稳定,提高应对水上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旨在建立一套快速、有序、高效的水上应急救援体系,为水上事故提供及时、科学的救援保障。

二、编制依据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内河、沿海及海上水域的水上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主要包括船舶碰撞、触礁、搁浅、火灾、爆炸、溢油、人员落水等突发事件。

四、事件分级(1)特别重大事件(I级):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

(2)重大事件(II级):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

(3)较大事件(III级):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

五、组织架构1. 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整个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各部门、单位的力量,实施救援行动。

2. 救援协调组:负责协调各部门、单位之间的救援工作,确保救援行动的顺利进行。

3. 救援实施组:负责具体的救援行动,包括搜救、灭火、溢油处理等。

4. 医疗救护组:负责伤员的救治和救护工作。

5. 后勤保障组:负责救援物资、设备、食品、住宿等后勤保障工作。

6. 通信联络组:负责救援过程中的通信联络工作,确保信息畅通。

7. 事故调查组:负责调查事故原因,总结事故教训。

六、应急救援流程1. 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应急救援指挥部迅速成立,各组成员迅速到位。

2. 救援协调组协调各部门、单位的力量,统一指挥,实施救援行动。

3. 救援实施组根据事故类型和现场情况,制定救援方案,迅速展开救援行动。

4. 医疗救护组及时救治伤员,确保伤员得到妥善安置。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内河水上安全应急预案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落实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水上安全生产事故,及时采取有用措施,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如下应急预案:一、目的为了迅速、有用的处理水上交通运输过程中遇到的各种突发时间,尽可能的为人员、船舶及其他设施设备提供救援和帮助,保护人员、船舶及其他设施设备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我市水上安全运输的优良形象,特制定本预案。

二、使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库尔勒天鹅河风景旅游带水域内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突发事件而发生的巨大安全隐患和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水上突发事故。

三、编制依据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预案。

.四、指导思想(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企业要牢靠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把抓好水上交通安全提高以讲政治、保安定、促发展的高度和实践“三个代表”严重思想的位置,深刻认识抓好水上安全工作的严重性和紧迫性,以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把日常安全工作、节假日安全工作抓紧抓好。

要把事故苗头消除在萌芽状态,在隐患整改上态度要坚决,错事要有力,行动要果断。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认真抓好水上安全生产工作,防止重特大沉船死亡事故的发生,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级水上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坚持一把手、船主驾长负责制,把水上交通汛期安全生产的责任真正落实到船头和人头,把事故隐患消灭在源头。

五、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内河交通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内河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由库尔勒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合力,根据突发内河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的危机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应急资源以及影响范围等因.素,启动相应预案,组织对突发内河交通事故监控、报告、联动、响应、处置及保障等工作。

3及时报告、信息通畅。

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采取应急措施,向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

同时采取简单的现场救援,并发出救援信号,及时处理和做好有关善后工作。

4科学决策、反应迅速。

应急处置体现民主科学,发挥指挥部成员的作用,决策果断,措施行之有用。

启动应急预案后,应急程序各环节体现反应的快速性,保证应急资源以最快速度到达突发内河交通安全事故水域。

5预防为主,平战高效。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预防与应急工作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内河交通安全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和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采用优秀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应急科技水平,确保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反应灵敏、运转高效。

六、水上交通安全预案建立水上交通安全预案制度,是为了熟练掌握预案行动方案,在遇到突发事故时,真正做到临危不乱、指挥有方、抢险有序,最大限度的降低事故损失,减少事故伤亡。

、水上应急救援队(后附岗位职责分布图)1.职责:1.1、认真贯彻国家水上交通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时传达事故应急工作的文件、指示和领导讲话。

事故发生后,按规定时限和程序及时上报并启动事故应急指挥应急预案。

1.2、根据州、市主管部门的安排意见,结合本地区实际,及早建立抢险预案,并指导有船企业和业主落实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及措施。

1.3、开展船员水上安全思想教育,增强“防重于抢”、“防大洪、救大灾”的思想意识,构建水上安全群防群治和管理网络。

1.4、组织开展冬季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进行冬季、节假日巡逻监督,及时排查险情。

1.5、发生水上安全事故时,救援中心应统一协调各部门、各单位的应急救援工作。

统一调配救援设备、人员、物资、器材。

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救援队下设办公室、综合协调组、救援组、后勤保障组、装备管理及保障组及宣传组。

2.1办公室(1)主要职责a、承担救队赋予的日常工作;b、协调指挥内河水上救援工作;、负责发布航行通告;cd、保证信息渠道通畅,确保水上交通事故信息及时传递;e、迅速了解掌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初步原因等基本情况,及时组织医疗救治队伍,实施救助;f、负责救援队交办的其他工作。

2.2综合协调组(1)主要职责a、负责事故应急处理的综合协调工作;b、负责事故详尽施救的人员、物资、器材等调配;c、负责协调救援队其他各组工作;d、承办救援队交代的其他工作。

2.3救援组(1)主要职责a、详尽制定并实施防止事故扩大的安全防范措施;b、迅速查明重、特大事故的时间、地点、性质、初步原因等基本情况,制定救援详尽方案报指挥中心审定后实施;c、统一指挥救援队伍,迅速联系随时待命的救援船一号、救援船二号,实施水上救援活动。

救援船配备买买提·孜牙吾东、胥迎迎、孙斌、郭艳超四个船员实行轮岗制度,随时待命;、指挥事故现场人员进行简单自救,并迅速拨打求救d 电话,组建抢险救灾队伍。

e、组织指挥现场抢险救灾、伤员救治及转送工作;f、承办救援队交办的其他工作。

2.4后勤保障组(1)主要职责a、组织安全员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维护事故发生区域内治安、水上交通秩序。

b、统一指挥后勤保障队伍;c、指挥疏散事故影响区域人员;d、筹措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的交通工具、器材和通信设备;e、负责组织未经批准的现场拍摄和采访;f、承办救援队交办的其他工作。

2.5装备管理及保障组(1)主要职责a、负责抢险物资、器材的准备、保管,船舶必备安全救生设备的准备,抢险船舶检查维修保养工作,使之处于优良的战备状态。

b、根据水上安全现场情况,及时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施救和打捞工作,安排船舶、车辆护送伤员到就近医院抢救或治伤。

、在实施救助中应实行“先重后轻”的原则,尽最大努c 力,减少伤亡人数,降低受灾损失。

d、及时对事故进行全面调查,作好现场勘险和调查笔录,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e、及时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或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安全事故情况和调查结果。

f、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6宣传报道组a、按照新闻报道的有关规定,客观的报道事故、险情事实和水上抢险情况。

b、负责联系接待新闻媒体的现场拍摄、采访及有关报道事宜。

七、险情应急及处理接到水上交通事故报告后,按照事故等级,应急小组应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采取措施组织救援工作,实施本预案,在事故现场,应服从地方海事局领导的指挥。

在人命和财产均有损失的情况下,应以先救人为原则,及时组织协调将伤员送往附近医院,如遇到运送困难或伤势危机无法运送时,可通知急救中心或附近医院派员赶赴现场处理。

需调遣救助船舶、设施赴现场参加施救的,救援队应立即组织人员、救助船舶和设施赶赴现场施救。

、本水域内发生的巨大事故或险情如下:1船舶交通事故是指在航行、停泊、作业过程中发生的碰撞、搁浅、火灾、机器故障、人员落水及其他造成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的事故。

根据事故人员伤亡或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进行施救。

2、险情处理a、有巨大人员伤亡、落水的事故或险情时,船上人员应积极利用船上相关设备组织自救,维护好游客秩序,必要时及时疏散。

立即联系总调度,组织调动救援船一号、救援船二号实施救援,并通知装备管理及保障组立即提供相应装备实施救援。

立即联系救援队伍,拨打救助电话120实施救援。

b、船舶失控、机器故障或碰撞时,船上人员应及时发出救助请求,并实施自救,及时通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

机器故障时,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发生碰撞或失控时,立即组织拖轮施救,强制脱离主航道。

c、发生火灾时,船方应立即利用船上相应器材实施自救,首先抢险遇险人员维护好秩序,利用船舱内的消防器材实施救援,打开通风口,使船舶起火部位处于下风,向安全地点或上风疏散后来船舶,并立即联系救助队,在火势无法控制的情况下,立即拨打消防急救电话119,安排救援组实施救援。

、发生水上事故导致水体污染时,应迅速联系救援队,d 由康占立调集清污船只、设备和人员到场紧张清污,通知环境检测机构对水体进行检测。

七、抢险施救原则1、奔赴现场原则:收到水上安全险情报告,按照规定应急抢险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应带领抢险队及时赶赴现场。

2、科学处理原则:处理险情灾害事故,处理要果断,施救措施要得力。

3、自发参与原则:凡发生水上重特大事故,企业各部门必须无条件服从指挥调度,参与抢险救灾。

否则,根据灾情大小,追究单位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4、先重后轻原则:抢险救灾过程中,相关单位部门必须紧密配合,按照“先危险、后大凡”的原则,全力以赴减少和消灭事故损失。

八、水上安全事故报告制度1、水上安全事故发生后,各单位必须按规定及时逐级上报,否则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其单位领导的责任。

2、报告水上安全事故,可用电话、书面或口头上报,有条件的使用传真、文件专题上报。

3、水上安全事故上报应对事故发生的单位(船名)、地点、被困人数、危害程度、损失情况以及伤亡情况,确凿详实上报,切忌误报、错报。

、对水上交通事故隐瞒、虚报、迟报或故意不报的,按有4.关规定追究其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5、保障信息通畅,各单位安全责任人必须全天24小时开启手机,确保信息通畅,如信息不通畅或遇重特大险情不到现场,将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九、水上交通事故的处理凡发生重特大水上安全事故,在查清原因和责任的基础上,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管理者和当事人的责任,情节危机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库尔勒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园林绿化科技服务中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