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塘与水闸除险加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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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病险水闸的加固内容及除险加固技术

关于病险水闸的加固内容及除险加固技术

关于病险水闸的加固内容及除险加固技术摘要:我国现行水闸有很多是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修建。

由于受材料及施工技术限制,无论是水闸的施工保值率,还是工程设计所采用的规范充裕程度都有所欠缺,加之后期的养护工作和管理工作的不完善,造成水闸工程的混泥土出现了剥蚀、碳化,甚至是出现了渗漏的情况,水闸出现安全隐患,严重者危及涉水区当地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本文阐述了病险水闸加固的内容,重点分析了除险加固技术,希望对问题的解决提供一定的借鉴。

关键词:病险水闸;加固内容;除险加固技术前言在社会发展中,很多病险水闸由于修建的时间较长,年久失修,暴露出了很多的安全问题,存在着安全隐患。

为了提高水闸安全度及可靠性,需要对水闸工程的安全性、水闸病害程度进行实地的勘查和分析,并对掌握的真实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加固措施的探究。

一、简述病险水闸的加固内容(一)水利条件水闸除险加固设计的内容较多,特别重要的就是过流能力以及结构稳定验算。

在设计实践中,要将水利条件做为重要关注点,全面考虑影响水闸的过流能力的原因,对比原设计与现行河道规划及水位情况,结合孔口和断面进行客观、全面的分析。

同样的,水位的变化影响了过闸单宽流量,过闸水流对下游防冲设施造成不同的影响,需重点关注的是原水闸消力池结构的完整性及安全性,系统的分析海漫长度是否满足现行规范。

(二)结构安全在水闸加固实践中,非常重要的一点是,要对水闸的安全性进行细致、全面的、客观的鉴定。

具体来讲,在实施过程中,水闸要尽量保持原有的结构状态,以工程的规划要求为布置标准。

从现实情况来看,水闸中经常出现的问题是混凝土脱落或者开裂、剥蚀以及碳化等。

实践中,对于那些问题较轻,安全度比较高的水闸,经常可以采用结构补强的处理方法,维护后可以正常的使用,受影响度比较低。

而对于那些修复难度较大的水闸,则需要适度的进行拆除并进行大规模的修缮。

(三)进行科学的等级划分在进行水闸的加固设计中,首先一点就是划分水闸级别,根据水闸级别及病害程度,判定水闸安全类别。

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初步设计常用技术

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初步设计常用技术

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初步设计常用技术水闸是为城市供水、工农业生产供水、防洪、防潮、排涝等方面服务的重要基础设施,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本文从病险水闸的概述出发,介绍了病险水闸除险加固的内容以及病险水闸问题处理以及主要技术。

标签:水闸;除险加固;设计技术前言:我国大部分水闸建于20世纪80年代以前,受当时社会经济和技术条件的限制,加之水文记录历史较短,这些水闸普遍存在防洪标准与建设标准偏低、建设质量差等诸多的问题。

随着使用年限的增加,水闸又已接近建筑使用寿命,同时也出现建筑物结构老化、机电设备陈旧等诸多问题,多数水闸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致使水闸工程效益不能充分发挥,也严重威胁着保护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一、病险水闸的概述目前,我国水闸的病险问题和种类较多,要进一步加强水闸病险对水闸可靠度影响的定量研究,已更好地评价水闸安全度。

同时,从水闸的设计方法、采用材料、施工技术和工艺以及建后运行管理等方面,开展除险加固技术、监测预警系统、除险加固效果评价等方面的系列研究,形成水闸安全保障关键技术体系,如此才能从工程措施方面根本解决水闸的病险问题,为水利防洪体系的安全提供支撑。

目前,我国水闸存在的病险种类繁多,从水闸的作用及结构组成来说,主要可分为以下9种病险问题:1、防洪标准偏低防洪标准偏低,主要体现在宣泄洪水时,水闸过流能力不足或闸室顶高程不足,单宽流量超过下游河床土质的耐冲能力。

2、闸室与翼墙存在整体稳定的问题闸室及翼墙的抗滑、抗倾、抗浮安全系数以及基底应力不均匀系数不满足规范要求,沉降、不均匀沉陷超标,导致承载能力不足、基础破坏,影响整体稳定。

3、闸下消能防冲设施损坏闸下消能防冲设施损毁严重,不适应设计过闸流量的要求,或闸下未设消能防冲设施,危及主体工程安全。

4、建筑物结构老化损害比较严重混凝土结构设计强度等级低,配筋量不足,碳化、开裂严重,浆砌石砂浆标号低,风化脱落,致使建筑物结构老化破损。

5、闸基与两岸渗流破坏闸基和两岸产生管涌、流土、基础淘空等现象,发生渗透破坏。

水闸破坏形式与除险加固措施

水闸破坏形式与除险加固措施

水闸破坏形式与除险加固措施(张增慧田海军)河北省南运河管理处(以下简称河务处),主要管辖子牙河系与漳卫南运河流域的下游部分。

在主要河道上建有5座枢纽,分别为安陵枢纽、捷地分洪闸、北陈屯枢纽、子牙新河穿运枢纽、子牙新河海口枢纽。

本文对河务处所辖水工建筑物的破坏形式及相应的除险加固措施进行总结分析。

1.水闸破坏形式分类根据对河务处所辖水工建筑物损坏情况的调查,水闸破坏形式主要分为7类:即裂缝破坏,渗漏破坏,冲刷、磨损破坏,闸室的启闭设备破坏,钢筋混凝土结构碳化及钢筋腐蚀,挡潮闸闸下游河道淤积,地震灾害。

2.水闸工程除险加固措施2.1 裂缝的修复方法表面裂缝的处理。

有4种方式:①水泥砂浆、防水快凝砂浆、环氧砂浆表面涂抹。

②用环氧材料胶黏剂把橡皮或其他材料粘补在裂缝部位的混凝土表面③裂缝凿槽用水泥砂浆、环氧砂浆、玻璃钢、沥青油膏、沥青砂浆和沥青麻丝等防水材料嵌补。

④在裂缝凿毛处理的表面,采用无筋或挂网喷射水泥砂浆保护层等方法。

通过处理可达到封闭裂缝、防渗漏和提高混凝土表面抗冲能力,多用于修复对结构强度没有影响的裂缝。

如防渗铺盖、胸墙、闸墩及护坦的裂缝。

内部裂缝常用钻孔灌浆处理。

对于开度大于0.3mm的裂缝,采用普通水泥灌浆;对于开度小于0.3mm的裂缝或对渗透流速较大或受温度影响较明显的裂缝,采用改性水泥灌浆或化学灌浆。

2.2 水闸渗漏的修复方法沉陷缝止水断裂的修复方法。

沉降缝临水面凿槽清洗,将沥青石棉绳或SR止水材料等嵌入缝内,表面平整,将紫铜片(或镀锌片)涂上一层环氧基液覆盖在缝的表面,并用型钢、膨胀螺钉沿缝的两侧固定。

下游排水的修复方法。

将护坦底部的反滤层拆除,重新修复或在护坦下游的海漫段增设反滤排水设施。

闸基板桩的补救措施。

在下游加做排水设施或在上游适当延长防渗铺盖并对闸基作灌浆处理。

闸基的加固。

主要是灌浆处理。

常用普通水泥灌浆、化学灌浆和改性灌浆水泥。

2.3 水闸的冲刷、磨损及气蚀的修复方法上游防冲槽、护底及下游海漫、防冲槽冲刷的修复。

浙江省水利防灾减灾知识考试题库及答案

浙江省水利防灾减灾知识考试题库及答案

浙江省水利防灾减灾知识考试题库及答案一、单选题1.在水土保持调水保土效益计算时,一般对于小区上的治理措施比大面上完好,这一因素会影响治理后的减蚀模式的观测值()。

A、不变B、不确定C^偏小D、偏大参考答案:D2.根据《浙江省基层防汛防台体系管理暂行办法》,县级防指应按照O的要求,每年组织基层各级防汛防台组织开展预案的全面演练或专项演练,科学评估预案的可操作性与实效性,及时修订完善预案,使预案通俗、简练、有效、可操作。

A、组织健全B、责任落实C、预案实用D、预警及时参考答案:C3.《浙江省防台风应急预案》规定:防台抗灾的有关新闻稿必须经()核实后,按突发事件报道管理规定进行报道。

B、县级以上人民政府C、乡镇政府D、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参考答案:D4.根据《浙江省海塘及配套水闸除险加固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塘闸加固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应当以()结论为基础,有针对性的提出加固处理方案,并在设计方案中按规定配套完善有关监测与管理设施。

A、可行性研究报告B、现场鉴定C、安全鉴定D、安全评价参考答案:C5.水土保持效益中的各项治理措施数量,应采用()进行计算。

预测量B、实有保存量C、现场观测量D、调查结果参考答案:B6.《浙江省防台风应急预案》规定:()应当在台汛前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防台检查,发现防台安全问题的,责成有关单位限期处理和整改。

B、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C、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机构D、乡镇人民政府参考答案:C7.下列洪漫区示意图属于哪种漫灌方式()?A、串联式B、并联式C>混合式D、单一式参考答案:A8.根据《浙江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施工单位应规范施工管理,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和内部质量(),对施工质量的评定应坚持标准、实事求是。

A、验评制B、“三检制”C、审核制D、复检制参考答案:B9.《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适用于坝高15m以上或库容()m3以上水库的大坝。

宁波市防洪条例(2019年修正)

宁波市防洪条例(2019年修正)

宁波市防洪条例(2019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9.08.20•【字号】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6号•【施行日期】2019.08.20•【效力等级】较大的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防汛抗旱正文宁波市防洪条例(2000年7月19日宁波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2000年10月29日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根据2004年7月28日宁波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2004年9月17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的《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宁波市防洪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1年12月27日宁波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2012年3月31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的《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9年6月25日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2019年8月1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的《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宁波市防洪条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防洪规划的编制与实施第三章防洪工程设施的建设与管理第四章防汛抗洪的组织与实施第五章保障措施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一切防洪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本条例。

第三条防洪工作实行全面规划、统筹兼顾、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在确保防洪安全的基础上,应当充分发挥水资源的综合功能。

第四条市和区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洪规划编制、防洪工程建设管理、水情监测预警等相关工作。

钱塘江标准海塘除险加固方案研究

钱塘江标准海塘除险加固方案研究

钱塘江标准海塘除险加固方案研究【摘要】钱塘江是举世闻名的强潮河口,涌潮最大高度可达3m左右,流速一般为6~8m/s,实测最大涌潮压力为70KPa,最大流速12m/s,基动力条件强劲,为保护沿线两岸标准海塘不受涌潮侵害,本文提出丁坝加固方法对海塘基础进行除险加固,避免海塘因基础受潮水冲刷掏空而破坏,形成了经济、有效的防护方案。

【关键词】海塘;除险加固;研究1 概述1.1 工程概况钱塘江尖山围区西顺堤是海宁市尖山围区堤防的重要组成部分,亦是海宁、嘉兴、桐乡、余杭等地区防洪潮的重要屏障,该段堤防与相邻尖山围垦一起组成海宁市防御洪潮侵袭的封闭线,共同抵御台风暴潮,保护区域内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工程位于尖山围区西北侧,北起小尖山南至西顺堤排涝闸,长3.27km,1999年建成,设计标准为五十年一遇,围涂工程等级为III等,堤顶高程8.80m,挡浪墙顶高程为9.60m,堤顶路面宽度7.0m,石渣路面结构,迎水面为二级斜坡式砼护面,堤脚为砼大方脚,外有抛石潜坝护堤。

2011年6月实施了西顺堤防洪保堤工程,对西顺堤促淤坝补抛块石3.5万m3,使其断面达到顶宽5.5米,顶高程6.7米。

1.2 流域概况项目所在河流钱塘江,是浙江省第一大河,发源于安徽省休宁县境内,在杭州湾湾口断面(上海市南汇县芦潮港至宁波镇海)注入东海。

干流全长668km,流域面积5.56万km2。

工程河段位于尖山河湾北侧,河段水位除受潮汐影响外,还受风暴潮、洪水和江道变化等因素影响,最高水位一般发生在台风暴潮期的高潮位。

最低水位的变化比较复杂,主要受江道条件,特别是河床高程变化的影响。

每当大洪水作用后,江道刷深,低水位下降;反之,当枯水年份时,河床淤高,低水位抬高。

本工程河段不同重现期的高、低水位见下表。

工程地貌单元属钱塘江冲海积平原,其第四系松散沉积物上部主要为钱塘江新近冲淤相,中部为全新世海相沉积,下部为晚更新世海陆相沉积及中更新世陆相沉积。

本区地震具有震级小、强度弱、频度低、震源浅等特点,属地震相对稳定区,其区域稳定性质较好,地震基本烈度6度。

水闸除险加固设计

水闸除险加固设计
加固方案评估
对加固方案进行安全性、可行性和经济性评估,确保加固方案能够 满足水闸的除险加固要求。
基础加固施工图设计
施工图设计
01
根据基础加固方案设计和评估结果,进行详细的施工图设计,
包括施工工艺流程、施工组织方案、施工质量控制等。
施工图审查
02
组织专家对施工图进行审查,确保施工图设计的合理性和可行
加固施工图设计
施工图设计
根据加固方案和结构设计,绘制详细的施工图纸,包括施工流程 、施工质量控制等方面的要求。
施工图审核
邀请专家对施工图纸进行审核和修改,确保施工图纸的科学性和 可行性。
施工图交底
向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图交底,明确施工要求和注意事项,确保施 工质量。
05
水闸运行管理建议
水闸安全管理
针对水闸存在的问题进行除险加 固,可以避免因水闸失效导致的 自然灾害和环境问题,保障生态
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水闸除险加固的必要性
水闸除险加固是保障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必要措施,也是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 重要手段。
通过对水闸进行除险加固,可以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 。
同时,水闸除险加固也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要举措,可以保护生态环境,避免 因水闸失效导致的自然灾害和环境问题。
安全措施实施
采取以下措施来提高水闸的安全管理水平
案例三:某水闸安全管理措施的实施与效果
1. 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项安全管理 职责。
2. 加强设备维护
定期对水闸的机械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 设备正常运行。
3. 开展安全培训
对水闸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落实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作责任制有关事项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落实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作责任制有关事项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落实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作责任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14.10.17•【文号】办建管[2014]212号•【施行日期】2014.10.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落实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作责任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办建管〔2014〕212号2014年10月17日)部直属有关单位,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有关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为做好《全国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内水闸的除险加固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印发〈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农经[2014]1895号,以下简称《办法》),我部决定建立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作责任制。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按照《办法》规定,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按照中央、地方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项目管理。

地方(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负责管理的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项目属于地方项目,由项目所属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流域机构负责管理的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项目属于中央项目,由水利部和所属流域机构负责。

各地各单位要建立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作责任制,逐座水闸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二、各地各单位要按照项目隶属关系,逐座水闸落实项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地方项目需落实同级人民政府(县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工程建设单位及其责任人;中央项目需落实所属流域机构、工程建设单位及其责任人。

有关流域机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紧建立完善责任制,根据《总体方案》尽快明确所属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项目建设目标、实施计划,落实项目前期工作、建设管理、资金管理、质量与安全管理、竣工验收、监督检查、建后管护等工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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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东海塘与水闸除险加固项目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我省海塘与水闸除险加固工程的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和建设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和投资效益,提高海塘与水闸整体防御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列入省海塘与水闸除险加固计划的项目,重点是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确需加固的四级以上浙东标准海塘和安全类别为三、四类的沿塘水闸。

重要河道江堤上的大型和重要中型水闸,以及列入市、县计划的海塘与水闸除险加固项目可参照执行。

列入国家、省基本建设项目的海塘与水闸除险加固工程按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第三条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海塘与水闸除险加固项目负总责。

第四条海塘与水闸除险加固项目实行项目法人(项目责任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质量监督制和竣工验收制等制度。

第五条海塘与水闸除险加固项目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

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海塘与水闸除险加固项目的组织、指导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审批权限负责项目管理。

第六条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海塘与水闸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明确运行管理主体,加强工程建后管护,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奖惩办法。

二、设计和审批
第七条水闸除险加固项目初步设计前应进行安全鉴定或技术认定,由具有相应水利水电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综合评价报告的编制。

大中型水闸安全鉴定按《水闸安全鉴定规定》(SL214-98)执行,小型水闸按《浙江省小型水闸安全技术认定办法(试行)》进行技术认定。

经安全鉴定或技术认定安全类别为三类到四类的水闸方可申报除险加固项目。

第八条水闸安全鉴定或技术认定,大型水闸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中型水闸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小型由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

第九条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应以水闸安全鉴定或技术认定为依据,并按有关规定配套完善管理设施。

第十条海塘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应包括对海塘进行安全复核分析论证的内容。

第十一条海塘与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应由具有相应水利水电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

二级以上海塘与大型水闸应由具有甲级水利水电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三、四级海塘与中型水闸应由具有乙级及其以上水利水电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五级海塘与小型水闸应由具有丙级及其以上水利水电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

第十二条施工图设计审查。

由项目法人组织对施工图设计进行审查,对重要的图件报初设批准单位备案。

第十三条初步设计报告实行分级审批。

二级以上海塘与大型水闸的除险加固初步设计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三、四级海塘与中型水闸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报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五级海塘与小型水闸由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报省、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经济管理权限扩大的县(市)的设计审批权限按省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三、项目申报
第十四条海塘与水闸除险加固工程项目按分级管理权限逐级申报,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于当年8月底前将除险加固项目设计方案上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上报省水行政主管部门。

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地上报的除险加固年度计划,按照轻重缓急、确保安全运行的原则,经综合平衡后下达年度实施计划。

省补助资金由省财政厅行文拨付。

第十五条申报项目应提交以下文件和材料:
(1)项目所在地市县水利局、财政局联合申请补助资金文件,包括海塘与水闸除险加固项目计划表,见《浙东海塘维护加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附表三;
(2)水闸安全鉴定或技术认定报告;
(3)初步设计(海塘加固项目应包括海塘安全复核分析论证)等报告及批复文件;
(4)市县自筹资金承诺书。

四、项目管理
第十六条海塘与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实行项目法人(项目责任人)制。

对工程的质量、安全、资金筹措与使用、进度及投资效益等全面负责。

第十七条海塘与水闸除险加固项目实施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年度计划及其相关工程内容实施工程建设,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标准和主要建设内容。

第十八条海塘与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实行招标投标制。

招标工作按照《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施工招标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按管理权限对招标活动进行的行政监督和管理。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资格。

施工投标单位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专业承包三级及其以上水利水电施工企业资质及类似工程经验;其中二级以上海塘与大中型水闸除险加固工程的投标单位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水利水电施工企业资质及类似工程经验。

第二十条中标单位应严格履行施工合同,精心组织施工,不得将工程转包或违规分包。

若发现工程转包或违规分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参加除险加固工程投标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提交有关部门处罚。

对项目法人或监理单位姑息包庇或知情不报、不查的,将追究有关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海塘与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实行建设监理制。

施工监理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水利水电建设监理资质。

监理工作按《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条例》和《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五、质量管理
第二十二条各参建单位要严格执行《浙江省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试行)》等国家、省有关规定,切实加强海塘与水闸除险加固工程质量管理。

第二十三条海塘与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实行项目法人(责任人)负责、企业保证、监理单位控制与政府质量监督相结合的质量保证体系。

项目法人(责任人)在与各有关单位的合同中应有相应明确的质量责任条款和工程质量目标。

第二十四条项目法人(责任人)在海塘与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开工前,应按规定向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接受并主动配合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

如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项目法人应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认真处理。

在建设过程中和完工后,须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重点部位进行检测。

第二十五条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质量控制职责,对重要单位工程和隐蔽工程,必须实行跟班旁站监理;对施工单位的质量评定基础资料和评定结果必须通过平行抽检等方式认真复核,严格把关,不得随意放宽质量标准。

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应规范施工管理,建立健全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真正落实内部质量“三检制”,明确人员,明确职责;对施工质量的评定应坚持标准、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

项目法人、监理单位、质量监督机构要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对工程质量实行动态控制;对工程施工中暴露的质量问题认真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六、工程验收
第二十七条海塘与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实行验收制度。

除险加固完成后,并经过一个汛期考验后,必须进行竣工验收。

验收应在实施单位(或项目法人)自查合格的基础上进行,自查要逐项、逐单元对各项工程措施的质量进行查验和评价,并提出自查报告。

第二十七条按谁审批谁验收的原则落实分级管理责任。

工程验收执行《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1999》及省有关规定,五级海塘与小型水闸可适当从简,但验收材料仍须满足规程要求。

第二十八条验收报告及相关资料在验收后一个月内报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县(市、区)组织验收的同时抄送市水行政主管部门。

省水利厅可视情况参加部分项目的验收活动或对已验收的项目进行抽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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