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学院2018年专升本考务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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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学士学位申请资格

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学士学位申请资格

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学士学位申请资格审核及有关工作的通知各学院:为认真做好2018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学士学位申请资格审核及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毕业资格、学士学位申请资格审核(一)毕业资格审核要求1、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中规定的必修课程(通识教育基础、学科基础、专业限选课程及实践教学环节)必须全部修完,并取得规定学分。

2、文化素质教育课:非艺术类专业本科学生必须修满3学分(其中两门课程必须是艺术类),艺术类专业本科学生必须修滿3学分,“专升本”学生在本科学习阶段必须修满2学分。

3、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中规定的专业任选课程必须达规定的学分要求。

(二)学士学位申请资格审核要求1、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按《湖南工程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修订)》(校教字〔2014〕35号)执行。

凡满足校教字〔2014〕35号文件第二章第五条、第六条规定条件的符合毕业资格毕业生,递交相关荣誉证书原件、复印件,经核实后,可申请授予学位。

2、各学院负责审核毕业生政治思想表现。

3、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毕业生,当年不得授予学士学位:(1)因成绩不合格未能取得毕业资格的。

(2)在校期间受记过以上处分者。

二、工作时间安排时间工作内容要求5月30~31日文化素质课补修报名文化素质课学分不足的学生5月30~31日报名,6月初开始补修文化素质课(具体时间见教务处通知)。

6月4~6日毕业生毕业资格自查各学院打印不含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的毕业生成绩档案(格式:A3横四)发给学生,由各毕业生对照人才培养计划进行毕业资格自查。

毕业生学位申请资格自查各学院通知自查符合毕业资格但不符合学位授予资格的学生,向学院递交荣誉(奖励)证书原件,学院负责核实、汇总。

6月7~8日各学院审查学生毕业资格,填写相关表格并上报各学院审查毕业生成绩档案,上报初审合格毕业生成绩档案(不含毕业设计)及《湖南工程学院2018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初审情况登记表》(附表1)。

二O一0年“专升本”工作实施办法(315)(2)doc

二O一0年“专升本”工作实施办法(315)(2)doc

湖南工程学院二0一0年“专升本”工作实施办法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高等学校普通专科毕业生‚专升本‛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09]430号),经研究决定,2010年继续从高等学校普通专科和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中选拔优秀学生进入我校本科三年级学习,在本校修满两年,成绩合格后毕业,获得本科文凭。

为组织好我校2010年的‚专升本‛学生的选拔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领导机构(一)学校成立‚专升本‛领导小组组长:刘国繁副组长:刘建强成员:黄绍平傅彩明汪建华王迎旭易兵易伟义夏学文张丛益朱登武陈金陵段辉刘涛张玉东彭学良邓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教务处),邓奕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各学院相应成立‚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本学院‚专升本‛推荐、选拔工作。

二、选拔范围及比例选拔范围为我校及与我校签订了‚2010年推荐选拔优秀专科生升入本科学习协议书‛的学校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和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

推荐参加‚专升本‛选拔考试的人数比例为选拔范围内各专业学生数的10%,各推荐学校的选拔录取比例控制在选拔范围内各专业学生总数的5%以内。

三、推荐条件推荐参加‚专升本‛选拔考试的学生需同时满足以下几项条件,各相关单位必须严格按条件、分专业在规定的选拔比例内推荐优秀专科毕业生。

1. 德智体全面发展。

2. 第一至第五学期所有课程(包括实践环节)必须合格,各门必修课程成绩加权平均分进入本专业同年级前10%。

课程成绩采取加权平均计算,方法如下:CZ=∑(每门课程期评成绩×每门课程学时数)/∑(每门课程学时数)对于课程成绩相同的,则按各专业五学期主要课程(即学院考试课程)成绩加权平均排序。

对于采用五级制(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评定的成绩按以下方法折算:优秀90分,良好85分,中等75分,及格65分。

3. 非英语专业(音、体、美专业除外)学生在校期间(取得有效学籍至2010年3月底以前)必须获得《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 级)证书或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6分以上。

2018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工作安排

2018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工作安排

2018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工作安排作者:来源:《山西教育·招考》2018年第02期为了更好地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满足优秀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继续学习的要求,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选拔优秀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升入本科学习的通知》(晋教高〔2017〕10号)精神,现将我省2018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及报考条件(一)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1.入学时经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正式录取,具有山西省普通高等教育学籍的2018年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含高职高专学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人员);2.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最后一学年课程除外);3.没有考试不及格或经补考后无不及格课程,且补考科目不超过5门;4.所在学校对其在校期间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推荐;5.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未受过纪律处分或纪律处分已解除,无考试作弊记录(二)普通高职高专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人员。

1.2017年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役的本省籍义务兵;2.入伍第二年之前取得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3.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二、报名办法及程序2018年专升本选拔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报名办法。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12月16日8时至23日18时,现场确认时间为2017年12月25日至28日。

逾期不予补报和确认。

(一)网上报名1.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http://)进行网上报名。

考生网上报名时,要根据本人所学专科专业,参照《2018年山西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本专科对应专业参考目录》选报对应本科招生专业。

所学专科专业无本科对应专业的,须由生源院校与招生院校协商,招生院校同意方可选报本科相近专业;招生院校不同意的不得选报。

各相关生源院校负责及时将“招生院校与生源院校商定同意报考意见”报送省教育厅高教处和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备案(简称“备案意见”)。

2017年湖南工学院专升本

2017年湖南工学院专升本

一报考条件:根据文件规定,湖南工学院专升本,本次选拔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1.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遵守校纪校规,文明礼貌,未受到任何处分。

2.学历要求:具有本科专业对口,无重考,无重修记录,身心健康。

3.以综合考试成绩为录取依据,首先按各专业实考人数划定分数资格线,再按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综合考试成绩将在录取前公示7天,录取过程中,如果有排名在录取名额内的考生自愿放弃,在名额外的学生按顺序递补。

5.我校采取笔试、口试或两者相兼的方式进行,以进一步考察学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具体比例由学校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安排。

二报考事项:历年真题QQ在线咨询:363.916.816张老师,各相关专业成立考试小组,确定工作中的相关原则政策和办法研究重大事项;负责本学院考试工作的组织宣传事项和实施工作;完成报考成绩统计及综合排名汇总材料并上报填表。

1.各学院要先完成报考专业的成绩综合排名,根据名单确定考生的具体范围。

2.符合上述条件的参加综合考试,按照报考专业并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审核。

3.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汇总名单后,将公示7天,期满后不再进行提示。

4.各相关专业按照考试科目的顺序依次进行。

5.考试成绩以书面通知形式发到学生本人。

三考试流程:1.参加初试并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填写相关表格,按规定时间提供自身研究潜能的材料,攻读大学阶段的研究计划、科研成果等。

2.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由领导小组进行审查,对考生料进行审阅符合报考条件的统计填表。

3.我校采取笔试、口试或两者相兼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以进一步安排加强进行考察学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各种应用能力等。

具体比例由学校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安排。

四复习方略:1注重课本很多考生会安排各种各样的资料,其实关键要能保证你进行的系统性。

每个要点段落安排以真题为主,结构分析时间布局以精读的方式对重点章节相关要点,对课本有一个纲领性的认识。

湖南工程学院文件

湖南工程学院文件

湖南工程学院文件校教字〔2018〕5号关于印发《湖南工程学院二〇一八年“专升本”选拔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校直各单位:现将《湖南工程学院二〇一八年“专升本”选拔工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南工程学院2018年3月20日湖南工程学院二〇一八年“专升本”选拔工作实施办法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实施办法》(湘教发〔2018〕1号)和《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专升本”生源择优推荐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8〕11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2018年我校继续开展“专升本”工作。

为组织好我校2018年的“专升本”学生的选拔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组织机构1. 学校成立“专升本”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国繁副组长:易兵成员:张胜期刘涛李永坚陈志斌唐勇奇魏克湘张建新邓永和杨永和陈金陵邓奕黄先威领导小组负责制定2018年学校“专升本”选拔工作方案,指导“专升本”选拔工作的实施。

领导小组下设“专升本”选拔工作办公室(设教务处),由黄先威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专升本”选拔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2. 各推荐单位成立“专升本”工作小组,组织本单位的“专升本”推荐、选拔工作。

二、推荐范围及条件推荐参加“专升本”选拔考试的学生需满足以下条件,各相关单位必须严格按条件、分专业在规定的选拔比例内推荐优秀专科毕业生。

1. 推荐范围:与我校签订了“选送优秀专科学生升入本科学习的协议书”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和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

2. 推荐比例:推荐参加“专升本”选拔考试的人数为各推荐单位选拔范围内各专业应届毕业生数的20%,按各课程平均成绩排名为序,以该课程初次考试或考核成绩为准。

因成绩不合格而降过级的应届毕业生不得推荐。

3. 外语水平要求:非英语专业(音、体、美专业除外)学生必须在进入专科阶段就读并取得有效学籍之后,至2018年3月底以前获得《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证书或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6分以上。

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做好2018年专升本工作的通知

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做好2018年专升本工作的通知

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做好2018年“专升本”工作的通知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18〕1号)精神,结合我校合作的本科院校情况,今年吉首大学继续接收我校2018届的优秀学生进入普通本科三年级学习,成绩合格后毕业,获得本科文凭。

为组织好我校2018年“专升本”学生的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机构学校成立“专升本”推荐工作小组,负责各二级学院学生的推荐报名工作,全程参与“专升本”监督工作。

组长:杨文涛成员:易兰华、易能、周伟华、刘灿勋、刘韵琴、谭燕飞、唐柳荷部门职责:(一)教务处1、网报前向各二级学院提供毕业班各专业在校成绩排名;2、对学生成绩单进行审核盖章;3、汇总并审核推荐名单报给本科院校。

(二)各二级学院1、根据在校成绩排名通知学生报名;2、在规定时间内将学生《湖南省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学生“专升本”报名表》及汇总交教务处。

(三)纪检监审处全程参与“专升本”监督工作二、录取比例本科院校组织选拔考试后的录取比例控制在该本科专业参考总人数的50%以内。

三、推荐条件(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二)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三)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四)成绩要求:1、各专业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前20%的应届毕业生(2015级中因成绩不合格而降过级的应届毕业生除外),若前20%内有学生自动放弃“专升本”选拔资格的不得依次递补,所有成绩以该课程初次考试或考核的成绩为准,取加权平均值(排名前20%的名单于2018年3月10日前在学校教务处网站公布)。

2、能正常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并按时达到毕业要求。

3、因成绩不合格而降过级的应届毕业生不得推荐。

(五)身心健康,符合有关专业体检要求。

(六)已交清学费。

推荐参加“专升本”选拔考试的学生需同时满足以上条件。

四、2018届毕业生“专升本”专科专业对应吉首大学本科专业一览表(注:报名时只能按对应专业填写)五、报名程序:网上注册后报名→填报名表→交辅导员→二级学院将报名表和汇总名单交教务处→教务处审核后报本科院校(下划线部分由学生完成)(一)网络报名: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于2018年3月15日—3月23日12:00之间登录“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网址:)注册并报名(注:如时间调整,则另行在本校教务处网站通知)。

湖南工程学院考试管理规定.doc

湖南工程学院考试管理规定.doc

湖南工程学院考试管理规定作者:发布时间:2008-8-28 8:57:04 点击次数:295 来源: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考试秩序,进一步加强对学生考试工作的管理,保证教育考试能够客观、准确地体现学生的学业成绩和教师的教学效果,促进教风、学风和考风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特修订本规定。

本规定适应我院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的各类考试。

第一章考试组织第一条考试的组织与管理由教务处负责。

第二条考试期间学校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检查全校的考试工作,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各系(部)成立考试工作小组,协助校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搞好本单位的考试工作。

第三条由系(部)安排的考试必须于考前一周将考试安排表报教务处考试中心。

并通知相关系(部)、班级,监考老师。

第二章考试方式第四条课程考核方式分为考试、考查两种。

根据课程性质、特点、内容,考核可以采用笔试(开卷、闭卷)、口试、口试笔试兼用、理论考核与实际能力考核(实验、操作、社会实践)相结合等多种形式进行。

第五条考试课程的时间为120分钟(艺术类除外),考查课程的时间为100分钟(艺术类除外),考试题量应与时间相吻合。

第六条国家级或省级考试的考试方式和时间按上级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考试资格第七条学生考试资格由任课教师和其所属系(部)审查。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参加相应课程期末考试的资格并计零分:1.缺课累计达到或超过课程规定学时数的三分之一者或抽查考勤有三次未经请假缺课者:2. 在该课程中未交作业超过三分之一者:3. 未做该课程实验及未交实验报告超过三分之一者。

第八条任课教师应于考试前一周将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姓名、学号、班级及原因报学生所在系部,各系部审核汇总后报教务处备案,学生所在系部应及时通知学生本人。

第九条国家级或省级考试的考试资格按上级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补考、重修、补修、改修、缓考、旷考第十条学生考试不及格可参加该课程的补考。

湖南工学院专升本考试科目与大纲

湖南工学院专升本考试科目与大纲

湖南工学院专升本考试科目包括:
一、通用科目:
1、政治:政治理论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基本原理等。

2、历史:中国历史纲要、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等。

3、地理:世界地理、中国地理等。

4、文科主语:普通话、英语、日语等。

5、文科选课:文学、艺术、体育、政法、经济学、哲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等。

6、计算机:计算机科学概论、计算机应用技术等。

二、专业科目:
1、机械工程专业科目:机械原理、机械结构力学、机械制造技术、机
械制图等。

2、电子信息工程专业科目:电工基础、电子学基础、数字电子技术、
模拟电子技术等。

3、自动化专业科目:自动控制原理、模拟控制、数字控制、智能控制等。

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科目:计算机系统结构、编译原理、算法分
析与设计、操作系统等。

5、软件工程专业科目:软件工程基础、软件开发环境、软件项目管理、软件设计与实现等。

6、网络工程专业科目:网络技术基础、网络编程、网络安全、网络管
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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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学院2018年“专升本”考务工作细则为确保2018年我院“专升本”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18]1号精神)和《湖南工学院2018年“专升本”工作实施方案》(湖工教[2018] 号)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在学校学籍领导小组领导下,设立“专升本”工作委员会,主任由刘俊学副校长兼任,副主任由曹执令副校长、刘龙昌纪委书记兼任;设立办公室,由何建雄兼任办公室主任,下设命题组、考务组、监察组、接待组、后勤保障组、保卫组、监控组、录取组、宣传组等九个工作小组。

其职责是:1、命题组:负责组织命题老师按考试大纲的要求命题,负责工作人员制作试卷,负责命题制卷过程的安全、保密,安排封闭命题期间的日常生活。

2、考务组:负责选调身体健康、作风正派、工作认真、业务熟悉的教师担任监考教师。

每个考场配备二名监考教师,每层楼安排流动监考员一名。

每一场考试监考员在领取考试试卷时由考务组随机安排考场。

每场考试结束后,两名监考员同时将试卷和答卷送到考务办公室,经考务工作人员清点无误后密封。

单科考试完成后,试卷应及时存放到保密室进行封存。

考试结束后,由监考教师将试卷收齐点清,试卷不得缺页。

学生不得带走试卷、答题纸。

清点完毕的试卷(含备用试卷和多余试卷),确认试卷数量后统一由考务组装订、封存、签字,由现场考务组组长签名后送入保密室保管。

安排巡考人员对整个考试过程进行全程巡查。

负责按随机原则选派校内教师批阅试卷。

3、监察组:负责对考试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工作和对违纪舞弊事件调查处理工作,考试期间设置举报箱:本校考点办公室设在建工楼三楼,长沙考点办公室设在教学楼一楼,公布举报电话。

准备保密协议,督促命题老师及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

4、接待组:负责合作院校领导和带队老师的接待工作。

做好命题、考试、阅卷期间用车安排。

5、后勤保障组:准备资金;负责考试期间工作人员工作用餐,协调学生考试期间中午食堂用餐;安排值班医生一名;保证电力供应并做好断电预案,负责考试施号、负责考场清洁卫生,安排校车接送命题、考务工作人员和送接长沙考点考务工作人员。

6、保卫组:负责考点的安全保卫工作,解决突发安全事件,负责保证校园安全的考试环境,负责外来车辆停放的指挥。

保证考试期间教学楼考点的封闭、戒严,考试期间上午8:00—10:00、10:20—12:20,下午14:30—16:30,在教学楼门前司警戒线(提前准备警戒线),考生凭准考证入场,工作人员凭工作牌入内,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7、监控组:负责考场、阅卷场地的监控和录像,录像保存至考试结束后6个月,校学籍领导小组书面同意后方可调阅考试现场及阅卷现场录像。

8、录取组:按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负责各专业录取比例、人数和具体名单。

9、宣传组:电子屏《考场规则》,滚动播出。

二、命题制卷(一)命题原则1、客观公正原则;工作人必须严格按照考务工作细则和标准,实事求是、公平合理地确定考试结果。

2、回避原则;有直系亲属参加本年度“专升本”考试及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人员和教师不得参与“专升本”考试各项工作。

3、保密原则。

工作人员不该说的秘密,不说;不该问的秘密,不问; 不该看的秘密,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不记录;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 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

(二)命题依据根据《湖南工学院2018年“专升本”工作实施方案》中的各专业选拔考试科目,按照《湖南工学院“专升本”考试大纲》范围、参考教材蓝本进行命题。

考试大纲明确了命题要求、考试范围、考试方式、考试题型及分值、考试时间、成绩评定方式等等内容,命题老师应严格按照考试大纲的规定执行,不得任意拓宽或缩小命题范围。

命题组长指定专业学科小组长,专业学科小组长负责对试卷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核,命题组长负责对考试试卷、参考答案、评分标准、双向细目表等考试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核合格相关人员签字后方可使用。

(三)命题人员1、人员资格聘请有经验丰富的人员担任命题工作。

命题人员应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了解本专业知识要点和技能要求,熟悉考试课程内容和2018年“专升本”考试大纲的规定。

2、产生方式(1)成立命题专家组:本次考试共21个专业46门课程,每门课程由五名命题老师组成命题专家组,从命题专家组中随机抽出一人作为命题人员,到封闭场地进行命题。

(2)命题人员产生方式:采用3+2,5选1方式随机产生,3指每门课程本校二级学院选拔命题老师3人,2是指每门课程合作院校选拔命题老师2人。

合作院校命题老师由专业考生多的合作院校产生(合作院校每门课程推荐不得少于2人)。

每门课程命题老师从上述五人抽签产生,5月9日上午9点随机抽签。

(3)确定学科专业命题小组长。

命题老师产生后,每个专业或学科由命题组组长指定其中一人为专业学科命题组小组长。

(四)命题方式1、命题方式:每门课程各制作一份考试试卷。

2、试卷格式:试卷及答题纸格式由工作人员现场提供。

3、命题老师请自带工作电脑,并清空电脑内容。

4、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保密协议,考试前试卷及参考答案电子文档采用专用电脑和U盘保存,设置密码,贴上密封条,考务组和监察组两人以上在场方可开启密封条启用(五)制卷与试卷交接1、制卷命题组设专人负责试卷印刷、试卷封装、试卷保管、试卷发放等工作。

制卷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并采取必要保密措施,制卷全过程采用全封闭管理,监察组派人监督。

所有试卷按科目、考场装密封;制卷完成后,废卷、印刷板纸等保密材料收集和试卷存保密室保存。

填写《湖南工学院2018年“专升本”命题、制卷流程表》(附件3)。

2、试卷交接保管试卷交接保管,填写《2018年“专升本”试卷传送清单》(附件4),传送过程中每个环节中都必须签字确认。

长沙考点:5月11日下午长沙试卷管理组接试卷,由电力职院安排人员值班,保密室钥匙交由专人保管;衡阳考点:5月11日下午衡阳试卷管理组接试卷,由保卫处安排人员值班,保密室钥匙交由专人保管。

试卷袋密封存放在保密室试卷存放保密柜中,开启监控,每天派人巡查,监控记录应保存备查。

保密室、保密柜钥匙分由不同人员保管,启用试卷时需考务组、监察组、保卫组不少于2人在场的前提下启用试卷,并作好记录。

三、考务实施本次考生1570名,共计53个考场,其中:湖南工学院考点19个,长沙考点34个。

湖南工学院考点:考生人数30名考生的考场18个,考生人数40名考生的1个考场,考点考场设在建工楼四、五、六层,考务办公室设建工楼301室;长沙考点:考生人数为27人的27个考场,考生人数为40人的7个考场,考场设在长沙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楼南楼和北楼二至五楼,考务办公室设在教学楼南楼2103室,试卷分发设在教学楼南楼2102室;考试时间:2018年5月12日上午8:00—10:00,10:20—12:20,下午14:30—16:30。

考务实施:1.考试时段各考场全程开启视频全程监控及屏蔽电子信息系统;2.监考人员:53个考场, 126名监考老师(含20名流动人员),湖南工学院考点全部由本校老师负责监考工作;长沙电力职院考点监考工作由本校和合作院校共同组成。

3.考场安排:实行滚动制安排监考老师,开考前由主考领导临时安排每个监考考场的监考老师。

四、阅卷及统分阅卷统分工作由考务组负责安排组织,监察组负责监督、监控组负责监控录像。

1、阅卷选聘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身体健康的教师组成“专升本”阅卷教师库,阅卷前考务组随机抽签产生阅卷教师,原则上命题教师与阅卷教师为不同人员。

阅卷教师按参考答案和评分细则认真阅卷,并做好卷面分数统计,各阅卷组要对每份答卷的评阅及分数统计进行核查至少一次。

阅卷过程中,修改分数必须由阅卷老师签字确认。

阅卷工作在有监控的场地进行,阅卷期间全程录像。

阅卷采用全封闭过程管理,安排保卫值班,阅卷教师及工作人员戴工作牌进入阅卷场地,无关人员严禁进入阅卷场地,确保阅卷工作顺利进行,“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对阅卷工作进行检查。

2、登分、统分登分、统分工作由考务组工作人员录入,不同工作人员实行交叉核对,确保登分、统分工作无误,监察组全程监督。

考生本人对自己的成绩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提出查分申请,填写查分申请表,经批准后由教务处会同监察处、阅卷教师、学生共同查分,经查阅试卷确有漏改、漏统、错统情况的,由阅卷老师提出成绩更正报告,经审批后可以更正。

学生对评判标准、宽严把握有异议的不予处理。

分数登记汇总后,统分工作人员、考务组长、监察组长应在汇总成绩单上签名。

汇总成绩单一式两份,一份留存考务组、一份留存监察组。

五、试卷收发、传递、保管(一)试卷收发与保密1、命题组设专人负责试卷印刷、封装、保管、发放等各环节的的保密工作。

2、命题组根据考试人数打印装订试卷。

3、考前30分钟,主考到保密室领取试卷及考场情况记录表并签字确认。

4、主考按考试人数将试卷分发给个考场监考,监考老师于开考前5分钟拆封试卷发给考生。

5、考试结束后,由监考教师将试卷收齐并清点,学生不得带走试卷、答题纸,试卷不得缺页。

清点完毕的试卷应立即交给主考,主考确认试卷数量后统一封装,确认试卷数量后统一由考务组装订、封存、签字,由现场考务组组长签名后送入保密室保管。

不得在监考人和其他人员手中留存。

(二)阅卷管理1、考务组将试卷和标准答案交阅卷老师批阅。

附带答题纸的试卷,答题纸和试卷均要保留。

2、阅卷教师要严格按照评分标准,确保阅卷准确、清楚。

阅卷时要注明每道题的得分,准确汇总,认真核对考生的答案分数。

教师批阅试卷须用红笔,否则批阅无效。

(三)试卷的保管和存档1、阅完的试卷由考务组按照《湖南工学院考试管理办法》(湖工教(2015)40号)负责保存,在保存期内试卷不得销毁和丢失。

2、试卷收发、结存、传递、保管等业务流程中须填报试卷传递表。

六、纪律要求1.所有工作人员认真履职履责。

2.违反规定者按《湖南工学院考试管理办法》处理。

附件:1、考场规则2、人员职责3、湖南工学院2018年“专升本”命题、制卷流程表4、2018年“专升本”试卷传递清单湖南工学院2018年05月02日附件1:考场规则1、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摄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液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2、考生在每科考前15分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指定考场,听从监考老师指挥,按座位号对号入座,在签到表上签名,并将身份证、准考证放在课桌左上角,以备查对。

对不听从指挥者,监考老师有权不发给考卷。

3、考生领到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等栏目。

不准在试卷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需使用同一类型和颜色的笔,在试卷规定的地方答题。

4、开考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场,考试中不得随意离开考场,特殊情况须经监考老师批准方可离开,离开后不得再回考场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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