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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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船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船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一、制度目的和依据本船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的制定目的在于规范和有效管理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降低公司的安全风险。

本制度的依据包括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公司自身的运营需要。

二、组织架构1.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包括公司高级管理层和安全生产负责人;–负责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年度安全生产计划;–负责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监督与管理。

2.安全生产责任部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公司整体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执行和监督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工作计划;–安全培训部门:负责组织公司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技能培训。

三、安全责任制度1.高层领导责任–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和政策;–分配和调配安全生产资源;–审查、批准和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计划。

2.安全生产责任人制度–确定安全生产责任人,明确其职责和权限;–监督安全生产责任人履行职责的情况;–定期评估和考核安全生产责任人的工作表现。

3.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始终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积极主动发现和报告安全隐患;–配合安全生产部门的工作,参加安全培训。

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安全防护设施使用和维护规定;–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程序。

2.安全风险评估和控制制度–对工艺和设备进行安全评估,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开展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3.事故应急管理制度–建立事故报告和处理的程序和机制;–设立应急救援队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响应能力。

五、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1.新员工入职培训–介绍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

2.岗位培训–根据员工的岗位需求,开展相应的安全培训;–强化员工的安全操作意识和技能。

船务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船务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船务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船务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稳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船舶及其相关的岸基设施和员工。

第三条公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四条公司总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与管理第五条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委员会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组成。

第六条船舶负责人对本船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必须确保船舶安全设备完好,遵守航行规则,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七条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包括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安全培训、安全检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八条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自觉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九条船员在上岗前必须进行专业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熟悉船舶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措施。

第十条船舶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安全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提高船员的安全意识。

第四章安全生产措施第十一条公司应定期对船舶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船舶安全设备、消防设备、救生设备等完好有效。

第十二条船舶应配备充足的安全生产物资,包括救生衣、消防器材、急救药品等。

第十三条船舶在航行过程中,船员应严格遵守航行规则,注意观察水域情况,预防碰撞、搁浅、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第十四条船舶应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船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五章安全生产培训与教育第十五条公司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六条船舶负责人应定期对船员进行安全教育,强化船员的安全意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六章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第十七条公司应建立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对安全生产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

船务公司_安全管理制度

船务公司_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船务公司安全管理,保障公司、船员及船舶的安全,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船舶、船员、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

第三条公司安全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船舶航行安全、船员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四条公司总经理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船舶船长是船舶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船舶的安全生产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七条船员应当遵守船舶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第八条相关工作人员应当积极配合安全管理,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

第三章安全管理内容第九条船舶安全管理(一)船舶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确保船舶适航。

(二)船舶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配备救生、消防、导航等设备,并保持其完好。

(三)船舶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船员职责,落实安全操作规程。

(四)船舶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提高船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条船员安全管理(一)船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技能和职业素质,持证上岗。

(二)船员应当参加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三)船员应当遵守船舶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四)船员应当关注船舶安全状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第十一条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一)管理人员应当加强对船舶、船员及设备的管理,确保其安全运行。

(二)管理人员应当定期检查船舶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管理人员应当加强对船员的管理,督促船员遵守安全规章制度。

第四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定期对船员、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第十三条新进员工上岗前,公司应当对其进行安全培训,使其了解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船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船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船务业务及与船务业务相关的各项活动。

第三条本公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将安全生产纳入公司整体发展规划,确保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

第五条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安全生产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各单位应明确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

第七条公司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八条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九条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十条各级管理人员应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一条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二条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发现的隐患进行分类、登记、上报、整改、复查。

第十三条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第五章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第十四条建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及时、准确、完整地报告事故情况。

第十五条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事故原因,追究责任。

第十六条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处理,吸取教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七条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十八条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予以处罚。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以下为部分具体内容)一、用电安全1. 严格执行用电安全操作规程,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2024年船务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船务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船务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加强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营造良好的安全作业环境,防范安全事故,建立本制度。

二、本公司主要危险因素包括:(一)用电设备较多,有触电危险;(二)其他危险。

三、公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方针,无论做什么事首先要保证安全,杜绝违章冒险蛮干。

四、全公司所有员工都要遵守本规章制度,公司将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督促检查,确保本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五、公司注重全体员工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员工安全管理意识,鼓励员工参与公司安全管理。

第二章安全管理职责及奖惩规定六、总经理是公司的安全管理第一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管理负全面的责任。

七、公司安全主任(由副总经理兼任)负责公司的安全管理具体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管理培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演练等方面工作。

安全主任在安全管理或具体组织开展安全管理有关事项、活动的过程中,经总经理批准同意后,可以寻求安全中介服务公司提供辅导服务。

八、各小组组长接受安全主任的管理,负责小组的安全管理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并检查员工日常工作,杜绝违章违纪行为。

九、各小组组员工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管理,遵章守纪,正确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养成良好的安全工作习惯,并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教育、事故应急演练等活动,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十、公司设立安全奖,凡当月未发生安全事故、未出现安全违章违纪行为的,予以奖励____元,月奖以现金形式予以奖励。

十一、对不积极履行安全工作职责或违反公司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的,第一次予以警告处分,并扣除当月一半安全奖;一年内第二次给予记过处分,扣除当月全部安全奖;第三次予以辞退,或经与当事人协商后安排转岗,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并安排岗前培训。

处分由总经理作出,办公室文员记录在案。

第三章安全培训和教育十二、新进员工上岗前须接受安全培训和教育,培训时间为____天(____学时)。

十三、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包括: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职业卫生事项、有关事故案例等。

船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船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生产副总经理职责: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 查各项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组织制定并实施安 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
安全部门职责:负责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 度和操作规程,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及时报告并处理 安全隐患
部门主管职责: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确 保本部门员工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及 时报告并处理本部门的安全隐患
员工安全生产职责
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服从管理。
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 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 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立即 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 人报告。
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
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和培训
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物资
及时进行应急处置和救援
PART 7
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
事故报告的规定与流程
事故报告的时限: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并按照规定的时 限进行上报。
事故报告的内容:报告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 财产损失等情况。
事故调查的程序:应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查明原因,明确 责任,提出改进措施。
PART 5
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
安全检查的形式与内容
定期检查: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专项检查:针对特定设备、场所或作业过程进行深入细致的安全检查,以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 日常巡查:对生产现场、设施设备等进行日常巡视,及时发现并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 员工自查:员工对自己所负责的工作区域进行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事故处理的程序:应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对责任人进行处理,同时采取措 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船务公司_安全管理制度

船务公司_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船务公司安全管理,保障公司及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责任制(1)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和组织实施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2)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生产。

2. 安全教育培训(1)公司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2)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员工每年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少于8学时。

3. 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公司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各部门应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定期进行隐患排查。

(3)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4. 安全生产投入(1)公司确保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安全生产条件。

(2)加强安全生产设备、设施的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3)提高安全生产设施标准,提高员工的安全防护水平。

5. 事故报告与处理(1)发生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

(2)及时上报事故情况,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调查处理。

(3)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6. 应急预案(1)公司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职责和应急措施。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3)确保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三、奖惩制度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 对安全生产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船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船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船务公司安全生产,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船务公司所有员工、船员及外包单位工作人员。

第三条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四条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职责。

第五条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具体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七条各岗位员工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八条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1. 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领导和决策。

2. 设立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

3. 各部门设立安全生产小组,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具体实施。

第九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 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考试,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第十条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1.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3. 对重大安全隐患,要立即上报,并采取应急措施。

第四章事故处理第十一条事故报告:1. 发生事故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向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报告。

2. 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伤亡情况、初步处理措施等。

第十二条事故调查:1. 事故发生后,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组织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

2. 事故调查组应查明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三条事故处理:1. 对事故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2. 事故处理结果要及时向员工通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四条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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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船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全体员工均有责任做好安全与预防污染工作。

第三条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主要领导责任。

各船船长是船舶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船舶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坚持生产服从安全的原则。

第二章机构设置
第五条公司建立船岸两级安全管理机构,公司设有固定的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经理任组长:副经理任副组长,各船船长和公司安全员为成员,并配备适任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随时做好应急准备,一旦发生险情,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服从领导统一指令,并在执行过程中经常与领导保持通讯联系,汇报情况或建议,听取领导的指示;事后,写出工作总结。

第六条各船按主管机关的最低安全配员要求配足适任的船员。

第七条各职能人员和船员按各自的安全岗位职责开展安全工作,并严格遵守水上交通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执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章安全教育与安全检查
第八条公司各部门全力配合,有计划地对员工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安全知识、技术业务知识的教育培训,提高员工队伍的整体素质。

第九条各船要经常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并结合实际情况定期开展安全检查。

第十条在召开各种会议或学习时,员工不得无故缺席,不得迟到早退,不做有碍会议(学习)的事。

第十一条各船舶要认真填写航行、轮机、垃圾、油类等法定记录,做好各种台账。

第十二条安全管理职能人员应深入船舶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每年汛期、重大节假日等期间,要开展综合性安全大检查。

对于查出的问题必须督促整改。

第四章事故调查与处理结案
第十三条公司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必须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确定事故性质和责任人,给处理工作提供可靠依据。

第十四条员工因违规操作导致自身伤亡的,在享受工作待遇的
同时,不影响其责任的认定;重伤的确认,必须有县级以上的医院的诊断证明,事故调查报告及证明材料。

第十五条船舶发生事故,船长应积极指挥全船员工奋力抢救,力求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并尽快向公司及航运海事主管机关报告。

第十六条凡隐瞒事故或不按时递交事故报告书者,公司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五章事故处理方法
第十七条处理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认真分析客观原因的基础上,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公正的处理。

第十八条处罚分类:批评教育(警告)、书面检查、罚款、赔偿损失、解聘。

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船舶水上交通事故是指定碰撞、搁浅、触礁、浪损、火灾、洪灾、沉没及其它事故。

第二十条事故等级分类
1、重大事故:死亡3人以上,船舶沉没,全损或无修复价值,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

2、大事故:死亡1至2人,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以下。

3、一般事故:人员有重伤,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至10万元以下。

4、小事故:人员无重伤,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下。

第二十一条事故责任划分
1、全部责任;
2、主要责任;
3、次要责任;
4、对等责任;
5、经有关部门勘测、鉴定确属非责任事故的,按有关法规处理。

第二十二条对事故责任人的处分,经过调查、分析,确认事故性质,视其事故后果及本人的态度,按公司<事故处罚标准>执行。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三条公司对安全生产做出了突出成绩的船舶、个人,本着精神奖励为主,物资奖励为铺的原则论功授奖。

第二十四条符合上列条件之一者,给予500至1000元奖励,功绩突出者,另行给予记功,优先奖励。

1、在生产工作中,及时发现和排除了重大事故隐患,避免了可能发生重大事故的。

2、发生事故后不顾个人安危,带头参加施救工作,措施得当,使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的。

3、对安全生产做出了突出贡献的。

第二十五条对不重视安全生产、不遵守安全规章制度、为履行安全岗位责任或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玩忽职守酿成各类责任事故者,均应根据事故性质及后果,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船长的责任,并进行必要的经济处罚。

第二十六条违章处理
一、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者,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警告或处以50元-1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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