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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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及报告制度

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及报告制度

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及报告制度一、引言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及报告制度是医疗机构对患者进行救治、提高医疗质量的重要手段。

通过组织专家对疑难、危重病例进行讨论,可以充分发挥多学科协作的优势,为患者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诊疗方案。

本制度旨在规范疑难、危重病例的讨论和报告流程,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二、疑难、危重病例的定义及范围1. 疑难病例:指诊断不明、病情复杂、治疗难度大的病例。

2. 危重病例:指病情危重,生命体征不稳定,随时可能发生生命危险的病例。

3. 疑难、危重病例的范围:(1)罕见病、罕见症状、罕见并发症的病例。

(2)多器官功能衰竭、严重感染、严重创伤等病情危重的病例。

(3)诊断不明,经多次会诊仍不能明确诊断的病例。

(4)治疗难度大,疗效不佳,需要特殊治疗的病例。

三、疑难、危重病例讨论的组织与实施1. 讨论组织:(1)成立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小组,由相关科室主任、主治医师、护士长组成。

(2)讨论小组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疑难、危重病例讨论会。

(3)讨论会邀请相关科室专家、护士、技师等参加。

2. 讨论流程:(1)病例筛选:各科室将符合疑难、危重病例定义的病例提交给讨论小组。

(2)病例病例报告人详细汇报病例的病史、诊断、治疗经过及目前状况。

(3)讨论:参会人员针对病例提出疑问、分析原因、探讨治疗方案。

(4)总结:讨论小组对病例进行总结,形成讨论意见。

(5)反馈:将讨论意见反馈给病例所在科室,指导后续治疗。

3. 讨论要求:(1)讨论会应充分发扬民主,鼓励参会人员积极发言。

(2)讨论内容应真实、客观、全面,避免主观臆断。

(3)讨论会应做好记录,包括病例报告、讨论内容、讨论意见等。

四、疑难、危重病例报告制度1. 报告对象:各科室发现的疑难、危重病例。

2. 报告流程:(1)病例所在科室应及时向讨论小组报告病例。

(2)讨论小组对报告的病例进行审核,确定是否纳入讨论。

(3)纳入讨论的病例,按照讨论流程进行讨论。

(4)讨论结束后,讨论小组将讨论意见反馈给病例所在科室。

病例讨论制度(医院规章制度)

病例讨论制度(医院规章制度)

病例讨论制度(一)疑难病例讨论制度入院7天诊断不明;住院期间实验室检查有重要发现,将导致诊断、治疗的变更;治疗效果不好。

须进行疑难病例讨论:1.由科主任或副主任以上医师主持,病区医师均应参加。

2.讨论前,负责床位的实习医师、住院医师或进修医师收集齐病例资料,住院医师汇报病史,介绍病情和诊疗过程;主治医师应详细分析病情,提出讨论目的及观点;科主任或副主任、主任医师结合国内、外资料综合分析制订诊治措施。

3.讨论记录应在讨论当日完成,一式两份,并由主持人签名确认后一份存科室备查,一份存病历归档。

(二)术前讨论制度1.二级及以上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讨论,应在手术医嘱下达之前完成。

2.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持,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护士长及有关人员参加,手术医师应报告病例的术前诊断及依据、手术指征、手术禁忌症、术前准备、手术时机、计划麻醉方式和术式、术中风险防范措施以及术后注意事项。

3.参加术前讨论人员应认真研究手术医师提出的手术方案,严格掌握手术指征,充分估计手术中可能遇到的问题以及解决的方法,取得共识后,主持人应对参加手术人员作合理安排,对麻醉、护理及术后观察提出要求,作出手术决策。

4.需病理等相关科室配合的手术,应邀请相关科室人员参加术前讨论。

5.要记录参加讨论医师姓名、职称、职务,发言要有层次观念,按职称从低到高,畅所欲言,有前瞻性,讨论应有主持人最后概括性小结意见。

6.术前讨论记录一式两份,并由主持人签名确认后一份存科室备查,一份存病历归档。

(三)死亡病例讨论制度1.每一例死亡病例必须进行死亡讨论,在患者死亡后一周内完成。

意外死亡或有医疗事故争议的死亡病例应及时讨论,已进行尸检的可待尸检报告结论出来后一周内进行讨论,院前死亡可不讨论。

2.讨论由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主持,科内医护人员参加。

3.经治医师介绍病情、诊断、治疗经过、抢救措施,分析死亡原因、诊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参加人员就死亡诊断、死亡原因、应吸取的经验教训等方面发表各自意见。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15篇)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15篇)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15篇)疑难病例讨论制度(通用15篇)疑难病例讨论制度篇1疑难病例讨论目的在于尽早明确诊断,制定最佳诊疗方案,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

是提高诊断率、治愈率和抢救成功率的重要措施,也是培养各级医师诊疗水平的重要手段。

一、疑难病例讨论范畴:入院3天不能确诊病例;住院期间不明原因的病情恶化或出现严重并发症、院内感染经积极抢救仍未脱离危险、病情仍不稳定者;病情复杂、涉及多个学科或者疗效极差的疑难杂症;涉及重大疑难手术或需再次手术治疗病例;住院期间有医疗事故争议倾向以及其它需要讨论的病例。

二、疑难病例讨论,先进行科室内讨论,由科主任或副主任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主持,有关医护人员尽可能参加。

如需多科讨论,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由医务科召集举行几个科室联合或院内病例讨论。

三、举行疑难病例讨论前应充分做好准备工作。

经治医师应尽可能全面收集与患者病情相关资料。

必要时提前将有关病例资料整理形成书面病情摘要,提交给参加讨论人员。

讨论时由经治医师简明介绍病情及诊疗经过。

主治医师详细分析病情变化及目前主要的诊疗方案,提出本次讨论的主要目的、关键的难点疑点及重点要解决的问题等。

参加讨论的人员针对该病例的病情进行全面分析,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可应用国内外学术理论、专业新进展,针对病情提出可行性的.诊疗建议。

最后由主持人进行总结,尽可能明确诊断,确定进一步诊疗方案。

讨论由经管医师负责记录和登记。

四、院级疑难病例讨论由科主任向医务科提出申请,并提前将有关材料加以整理,做出书面摘要,提交医务科。

由医务科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会诊时间,邀请相关科室人员参加病历讨论,必要时主管院长参加。

若病情需要或因患者家属请求,也可邀请院外专家参加。

科室均要负责做好疑难危重病例讨论记录。

五、疑难病例讨论记录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讨论日期、地点、主持人、记录员、参加讨论人员的姓名及专业技术职务、入院诊断、病情摘要、讨论目的、参加医师发言的重点内容、结论性意见、主持人签名。

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

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

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一、引言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旨在规范医疗机构内部疑难、危重病例的讨论和管理,提高医疗团队的诊疗水平,确保患者得到最优质的医疗服务。

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涉及疑难、危重病例的讨论活动。

二、组织架构1. 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小组(1)成立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小组,由相关临床科室的主任或副主任医师担任组长,成员包括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护士长、护士等。

(2)讨论小组应具备以下条件:① 具备丰富的临床经验;② 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③ 具备较高的业务素质。

2. 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委员会(1)设立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委员会,由医疗机构负责人、相关临床科室主任、医务科负责人等组成。

(2)委员会负责对全院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三、讨论流程1. 病例筛选(1)各临床科室应根据病例的病情复杂程度、治疗效果、诊断明确程度等因素,筛选出需要讨论的疑难、危重病例。

(2)病例筛选标准:① 病情复杂,涉及多个学科;② 诊断困难,需多学科会诊;③ 治疗效果不佳,需调整治疗方案;④ 有潜在风险,需加强监测。

2. 提交病例(1)提交病例的临床科室应准备好以下资料:① 病历摘要;② 辅助检查报告;③ 治疗经过及效果;④ 相关文献资料。

(2)提交病例应在讨论前一周内完成。

3. 讨论会组织(1)讨论会由组长主持,各成员积极参加。

(2)讨论会分为以下环节:① 病例由主治医师或住院医师汇报病例,包括病情、诊断、治疗经过等;② 分析讨论:各成员针对病例提出自己的观点和建议;③ 结论:总结讨论成果,制定下一步治疗方案。

4. 讨论会记录(1)讨论会应做好会议记录,包括讨论内容、结论等。

(2)会议记录应由组长或指定成员整理归档。

四、讨论内容1. 病例诊断(1)对病例的诊断进行讨论,明确诊断依据、鉴别诊断等。

(2)对诊断不明确的病例,提出可能的诊断方向。

2. 治疗方案(1)对病例的治疗方案进行讨论,包括药物治疗、手术治疗、康复治疗等。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是指为尽早明确诊断或完善诊疗方案,对诊断或治疗存在疑难问题的病例进行讨论的制度。

(一)疑难病例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出现以下情形的患者:没有明确诊断或诊疗方案难以确定、疾病在应有明确疗效的周期内未能达到预期疗效、非计划再次住院和非计划再次手术、出现可能危及生命或造成器官功能严重损害的并发症等均应组织讨论。

(二)病例讨论由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持,全科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医务科可协调相关科室或外院相关人员参加,受邀人员应由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参加。

参加讨论人员,至少应由2名主治医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参加。

(三)主管医师须事先做好准备,将有关材料整理完善,写出病历摘要,做好发言准备。

(四)主管医师应作好书面记录。

医院统一格式。

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病情报告及讨论目的、参加人员发言、讨论意见等。

主持人审阅签字。

病例讨论记录存放在科室,指定专人保管,未经分管院长或医务科同意,科室外任何人员不得查阅或摘录。

(五)结论性意见记录于病程记录中。

医院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医院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目的:规范疑难病例讨论,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范围:各临床科室。

定义:指为尽早明确诊断或完善诊疗方案,对诊断或治疗存在疑难问题的病例进行讨论的制度。

标准:(一)科室疑难病例讨论:临床科室每月至少组织2次疑难病例讨论。

1、病例选择:入院1周未明确诊断、住院1月治疗效果不佳、特级护理持续1周以上或一级护理持续2周以上时,均应组织科内会诊讨论,以尽早明确诊断,确定治疗方案。

2、准备工作:主管医师须事先收集、完善病历资料,明确讨论目的,告知患者或家属,做好讨论前准备。

3、参加人员: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持,科室初、中、高三级医师、护士长或责任护士参加。

4、讨论:由主管医师汇报病历,提出存在问题及讨论目的,并解答有关病情、诊断、治疗等方面的提问,责任护士可给予病情补充。

主持人查阅病历资料、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及精神检查,其他医师可做补充检查,主持人将病史及检查结果进行归纳报告。

参加讨论的医师及护士按职称、年限由低到高分别发言,最后由主持人总结发言。

总结发言应包括病史特点、症状体征、诊断及依据、鉴别诊断、治疗意见及需进一步完善的检查等。

5、记录:主管医师负责将讨论内容记录在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中,并审阅、签名。

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时间、地点、主持人姓名及职称、参加人员姓名及职称、讨论目的、具体讨论意见(发言人应注明职称)、主持人总结意见、记录者等。

讨论结果应记录于当日或次日的病程记录中。

(二)全院疑难病例讨论:1、病例:各临床科室提供疑难或罕见病例,由医务科甄选一例进行全院疑难病例讨论。

2、准备工作:讨论前主管医师应告知患者及家属,征得其同意与配合,并整理完善相关材料,作出书面摘要,科主任审核后报至医务科。

讨论前1〜2天,由医务科负责将病历摘要发给参加讨论人员。

参加人员应提前了解病历,查阅资料做好发言准备。

3、参加人员:讨论由医务科主持,并指定相应专业主任医师任主检。

全院临床医师、药师及相关医技人员参加。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核心制度)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核心制度)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核心制度)
一、凡遇疑难病例、入院三天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佳、病情复杂或者本院本地区首次发现的罕见病例、病情危重或者需要多科协作抢救的病例,必须进行病例讨论。

尽早明确诊断,确定诊疗方案。

二、疑难病例讨论由科主任或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持,根据病情确定参加人员范围,必要时邀请相关科室、医务科、院领导参加。

三、经治医师事先做好讨论准备工作,将有关资料整理完善,写出病历摘要。

四、经治医师报告病例,上级医师补充报告,提出本次讨论的目的,明确讨论要解决的问题。

五、参加讨论人员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最后由主持人根据讨论意见,对于诊断、治疗和必要的检查作概括总结。

六、经治医师要作好讨论记录,将讨论内容精炼,准确地记录病历中,同时记录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中。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疑难病例是指那些临床上病情复杂、病因不明或治疗困难的疾病。

在医学实践中,我们常常会遇到一些疑难病例,这些病例需要经过多学科的协作和专家的集思广益才能够找到较好的解决办法。

为了提高诊治水平,加强医疗团队的交流与合作,建立疑难病例讨论制度变得至关重要。

一、制度的目的和意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医疗团队之间的沟通和协作,为患者的诊治提供更全面和精确的信息,帮助医生更好地制定治疗方案。

通过病例讨论会,医生可以借鉴他人的经验和观点,积累更多的诊治案例,提高自身的医疗水平。

二、制度的组成和流程1. 确定疑难病例讨论的形式:疑难病例讨论可以采用线上或线下的形式,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线上形式可以利用视频会议平台,线下形式可以选择召开病例讨论会议。

2. 参与人员的确定与邀请:邀请相关科室的医生、病理学家、影像学专家等多学科专家参与讨论。

通过邀请函或会议通知将相关人员的参与意愿明确告知,并提供病例资料给与会人员进行预研。

3. 病例资料的准备:主持人负责整理患者病历、影像学资料、实验室检验报告等病例资料,并于会前发送给与会人员。

确保与会人员在会前对病例有一定的了解,提高讨论效果。

4. 会议的进行:由主持人主持会议,依次介绍案例背景、主要临床表现、影像学特征、实验室检查结果等。

与会人员可以针对病例提出自己的疑问、意见和建议,进行讨论和辩论。

主持人需要控制讨论的时间,确保每个人的意见都能得到充分的发言机会。

5. 讨论结果和建议的总结:主持人根据与会人员的讨论内容,总结出解决疑难病例的有效方法和治疗方案。

针对病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为医生的后续治疗提供指导。

三、制度的效果与评估1. 提高医疗水平:通过疑难病例讨论,医生们可以学习他人的经验和病例案例,加强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将其应用到临床实践中,提高自身医疗水平。

2. 促进医疗团队的合作与交流:疑难病例讨论为医疗团队提供了一个相互交流和合作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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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1、每科室每2月至少1份病例。

2、病例选择:疑难病例一般是指一周内未能确诊或治疗困难或疗效不佳的患者,需组织疑难病例讨论。

七天内未能确诊的疑难病例应组织科内讨论,十五天内不能确诊者,组织院内讨论,紧急情况即刻组织讨论。

3、各临床科室遇有上述患者,即刻报告科主任,决定讨论范围和时间,必要时报医务科,由医务科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院内疑难重症病例讨论,同时也可应患者家属请求吸收院外专家参加。

4、讨论方式和讨论范围:
(1)全科病例讨论:由经管医师提出,科室主任主持,全科各级人员参加。

(2)全院讨论或外院专家参加的讨论会,详细见会诊制度。

5、讨论程序:由经管医师详细介绍病史、诊疗过程及各种检查结果,以病例诊断、治疗为重点,陈述当前治疗方案、治疗后出现的病情变化,进行全面的分析和介绍,提出诊疗过程中的困难。

参加专家需对患者病历、当前病情进行全面分析,应用国内外学术理论、专业新进展及针对病情的可行性诊治方案做进一步讨论,最后由讨论会主持者归纳总结,尽早明确诊断,形成统一的诊疗方案。

6、经治科室讨论前应作好充分的资料准备。

应先由经管医师整理有关临床资料,尽可能写出书面摘要发到参加会诊和讨论的医
师手中,有病理报告者可邀请病理科医师参加,报科主任决定参加讨论人员,经科室主任同意后报请医务科备案,由医务科通知相关参加讨论的有关人员。

7、专家讨论对病情的分析,进一步诊疗方案,经治医生必须认
真记载在“疑难病例会诊讨论记录本”中,对有争议的学术观点不必记载在病程记录中(允许记录在科室保存的《疑难病例会诊讨论记录本》中)。

8、讨论内容包括,病情分析,诊断意见,进一步检查意见,治
疗方案,疗效分析及预后评估。

9、病例中疑难病例讨论规定记录以下内容:病人姓名、
年龄、住院号、讨论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讨论者姓名、职务(职称)、讨论目的、病情摘要、参加讨论者发言纪要、下一步诊疗意见、主持人总结意见、记录者签名、科主任签名,不得缺少。

上述资料科室留底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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