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区域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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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卫生信息化建设和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强卫生信息化建设和的指导意见

内部资料注意保存关于加强卫生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初稿)专家起草组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建设适应卫生改革与发展需求的信息化体系,提高卫生服务与管理水平,现就加强卫生信息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卫生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二十一世纪是生命科学和信息技术相互交融的时代。

信息技术是现代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技术支撑。

卫生信息化是方便城乡居民获得规范、科学的医疗卫生服务,以及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药品和实时结报医疗费用的重要手段,也是做好重大疾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测预警和处置的必要保障。

于强化政府与社会对卫生服务的监管,改善卫生服务体系运行状态,升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率,促进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二、明确卫生信息化建设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一)卫生信息化建设的总体思路。

加强顶层设计,建立统一标准规范、资源合理利用、信息互通共享的全国卫生信息系统,为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强化卫生综合管理服务。

在框架设计上,利用公共平台和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实现统筹规划、资源整合、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与监管能力,有效推进医改五项重点改革任务。

在业务内容上,一方面突出服务功能,直接让居民与患者成为卫生信息化发展的受益者。

另一方面完善管理,促进医疗服务成本降低,优化医疗服务流程,规范医疗服务与管理;规范公共卫生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提高信息质量,提高医疗救治、公共卫生管理、科学决策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指挥能力。

在实现路径上,增加安全保障的能力,进各系统资源整合,加强标准化和规范化,逐步实现数据共享,避免应用系统的低水平建设和数据的重复采集,有效发挥信息系统的功能和作用。

(二)卫生信息化建设的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服务应用。

把以人为本、服务居民作为卫生信息化建设发展的出发点,以居民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远程会诊为切入,以优化流程、促进业务融合、惠及居民为宗旨,以实现公共卫生、医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和综合管理等重点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为基本要求,为医务人员提供技术支持,让城乡居民获得更加便捷、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

卫生信息化建设指导意见及其发展规划

卫生信息化建设指导意见及其发展规划
健全规章制度
制定卫生信息化建设相关规章制度,明确建设、 管理、应用和维护等方面的要求。
强化人才队伍和科技创新支撑
加强人才培训
开展卫生信息化人才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
鼓励科技创新
加大对卫生信息化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鼓励科研机构和企业加 强合作。
推动技术应用
积极推广先进的卫生信息化技术,促进新技术在卫生领域的应用 。
建设目标
加强卫生信息安全防护,保障 信息安全和体系 ,包括安全审计、入侵检测、
数据备份等。
建设要求
加强信息安全制度建设,提高 信息安全意识,确保信息安全
防护工作的有效实施。
远程医疗服务与协同平台
建设目标
01
提升远程医疗服务能力,促进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业务协同。
远期目标(7-10年)
全面实现卫生信息化,构建智慧型卫生体系, 推动卫生事业现代化。
03
重点领域与项目
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建设目标
推进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 卫生机构的信息网络建设,提 升网络带宽和数据处理能力,
满足卫生业务需求。
建设内容
加强卫生信息网基础设施建设, 包括互联网、广域网和局域网等 ,实现网络高速、稳定、安全的 互联互通。
加强信息安全管理,确保卫生信息化建设顺利推进。
核心原则
需求导向
紧密结合卫生业务需求,针对关键 环节和瓶颈问题,优先发展信息化 基础设施和核心业务应用系统。
共建共享
加强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避免重 复建设和信息孤岛。
创新引领
积极引入新技术、新方法和新模式 ,推动卫生信息化建设的持续创新 发展。
服务民生
社会参与和共建共享
社会参与

东莞市卫生信息化建设指导意见

东莞市卫生信息化建设指导意见

东莞市卫生信息化建设指导意见东莞市卫生信息化建设指导意见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卫生信息化建设已成为提高医疗机构服务质量、提升患者满意度的重要手段。

东莞市作为中国珠三角地区的重要城市,在卫生信息化建设方面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为此,我们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以期推动东莞市卫生信息化建设的稳步发展。

一、明确建设目标东莞市卫生信息化建设的目标是,以患者为中心,以医疗服务为重点,全面提升卫生信息化的水平,实现医疗资源的共享和优化配置,提高医疗效率和质量,减少患者就医的困难和不便。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1、建立全市卫生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全市医疗机构的信息共享和交换。

2、升级和完善医院信息系统,推广电子病历、移动医疗等新型医疗技术的应用,提高医院管理的智能化水平。

3、建立公共卫生监测系统,加强对重大传染病、食品安全等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和控制。

三、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1、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推广远程诊疗、互联网医疗等新型医疗服务模式,实现患者与医生之间的实时互动,提高医疗服务的便捷性和满意度。

2、加强电子健康档案的管理和应用,确保电子健康档案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提高疾病预防和控制的能力。

3、提高卫生管理的决策分析能力,利用大数据技术对卫生数据进行挖掘和分析,为卫生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1、加强卫生信息化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建立完善的人才管理体系,提高卫生信息化人才的专业素质和管理能力。

2、加强对医护人员的信息化技能培训,提高医护人员对信息化技术的应用能力和水平。

五、完善政策法规体系1、制定和完善卫生信息化的相关政策法规,明确卫生信息化建设的发展方向和规范要求。

2、加强数据安全保护,制定和完善数据安全保护的相关法规和标准,确保患者和医护人员的个人信息安全。

六、加强组织领导和资金保障1、建立由卫生、财政、科技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卫生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

2、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确保卫生信息化建设的资金保障,同时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支持卫生信息化建设的发展。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并政发[2010]37号【发布部门】太原市政府【发布日期】2010.09.25【实施日期】2010.09.2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并政发〔2010〕3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提升我市医疗卫生服务总体水平,现就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和科学管理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为目的,以推进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使用、财务监管信息化建设为着力点,加强信息标准化和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整合优化各类卫生资源,逐步实现卫生信息互联互通高效,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难问题。

二、基本原则(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以政府投入为主,鼓励多种方式投资建设。

卫生行政部门、公立医院、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医疗保障机构和医药管理机构为实施主体;具备专业能力的咨询公司、软件公司、网络提供商、设备供应商为建设主体。

(二)因地制宜、分期建设。

结合实际制定总体规划,先行试点、分步实施、逐步完善。

(三)联合共建、优势互补。

建立由相关部门、用户单位、建设单位共同参与的协调管理机构,实现联合共建、优势互补。

(四)统一标准、保障安全。

采用国家和卫生部公布的最新信息技术标准,制定标准化技术政策,规范顶层标准体系,逐步形成系统数据整合与管理标准体系,采用安全交换和控制技术,实现信息资源整合管理、访问控制和信息安全。

(五)整合资源、拓展功能。

在充分利用整合现有资源基础上,实现信息共享,拓展服务功能,使用户能够在权限范围内各取所需,发挥信息资源的最大效益。

三、总体目标按照区域卫生管理理念,采用先进成熟的信息技术,通过2-3年努力,建成系统安全、运行通畅、标准统一、应用全面、管理规范、资源共享的市、县(市、区)、乡镇(街办)、村(社区居委)4级卫生信息化网络体系,基本实现医疗服务数字化。

卫生信息化建设指导意见及其发展规划

卫生信息化建设指导意见及其发展规划

卫生信息化是深化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的重要举措
卫生信息化是改善 民生的重要保障
目的和任务
提升卫生信息化的整体水平 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率
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信息平台 加强卫生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
发展历程与现状
卫生信息化建设初见成效 卫生信息化发展仍存在不足之处
02
卫生信息化建设现状及问题
3
引进和吸收国际先进技术和经验,促进我国卫 生信息技术创新和应用升级。
06
卫生信息化建设预期效果
提高卫生信息化的整体水平
完善卫生信息化基础设施
加强卫生信息化的基础设施建设,包括网络、数据中心、云计算平台等,提高卫生信息化的整体水平。
推广数字化医疗设备
推广数字化医疗设备,包括智能医疗终端、医学影像设备等,提高医疗设备的数字化程度和智能化水平。
04
卫生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
发展思路与目标
总体思路
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指导,全面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信息技术与卫生健康服务深度 融合,优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管 理水平。
建设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立适应国情、符合新医改要求的卫生信息 化体系,实现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的信息共享与业务协 同,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建设重点
以基层为重点推进分级诊疗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县域 内医疗卫生资源整合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以疾 病控制、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为重点,完善相关 信息系统功能,提高预测预警和分析报告能力;以医 疗服务、行业管理为重点,推进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 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
实施路径与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卫生信息化建 设领导小组和工作机制 ,将卫生信息化建设纳 入医改目标和考核体系 。

公共卫生服务改进措施和意见

公共卫生服务改进措施和意见

公共卫生服务改进措施和意见1.加强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建设。

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是人民群众就医的首选,应加大对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投入,提高其设施设备和人员水平。

同时,完善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与上级医疗机构的协作机制,实现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顺畅流转。

2.推进医疗信息化建设。

建立全国统一的医疗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病历和电子处方的互通互联。

同时,加强医疗信息的安全保护,保障个人隐私权益。

通过医疗信息化建设,可提高诊断和治疗的准确性和效率,方便病人就医和用药。

3.加强公共卫生宣传教育。

增加公共卫生宣传教育的力度,提高公众的健康意识和卫生知识水平。

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渠道传播健康知识,提醒公众注意个人卫生,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

4.发展远程医疗服务。

远程医疗可以突破地域限制,为偏远地区居民提供及时、高效的医疗服务。

政府应积极推动远程医疗技术的应用,提供资金支持和政策优惠,鼓励医院和医生参与远程医疗服务。

5.完善医保制度。

医保制度是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保障,应继续加大医保投入力度,提高医保覆盖率和报销比例。

同时,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监管,防止医疗费用过高,确保公平公正。

6.加强疾病预防和控制。

加大对传染病和慢性病的防控工作力度,强化预防策略和措施。

加强疫苗研发和推广,提高疫苗接种率,防止疫情蔓延。

加强慢性病管理,提供个体化的健康管理服务,帮助居民控制病情,改善生活方式。

7.加强国际合作。

公共卫生问题涉及国际,需要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与其他国家分享经验和信息,共同应对全球性的公共卫生挑战。

加强国际援助,支持发展中国家的公共卫生服务建设。

总之,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医疗机构和公众共同努力。

通过加强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推进医疗信息化、加强公共卫生宣传教育、发展远程医疗服务、完善医保制度、加强疾病预防和控制以及加强国际合作等措施,我们可以进一步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2024卫生系统信息化建设方案

2024卫生系统信息化建设方案

2024卫生系统信息化建设方案一、背景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卫生系统信息化已经成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提升患者就诊体验的重要途径。

为了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效率和质量,我们制定了2024年卫生系统信息化建设方案。

二、目标1. 提高医疗服务的效率:通过信息化建设,提高医疗服务的效率,减少医疗资源的浪费,提高患者就诊的便利性。

2. 提升医疗服务的质量:通过信息化建设,提高医疗质量的监控和管理能力,减少医疗事故和纠纷的发生,提高患者满意度。

3. 加强医疗数据的管理和分析:通过信息化建设,实现医疗数据的全面、准确、安全的采集和管理,为医后数据分析和科学研究提供支持。

三、建设内容1. 建立统一的电子病历系统:实现电子病历的全面覆盖,推动电子病历系统在各级医院的应用。

通过电子病历系统的建立,提高医生开单和查询的效率,标准化医疗记录过程,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

2. 建设健康档案平台:建立统一的健康档案平台,实现个人健康信息的全面管理和共享。

通过统一的健康档案平台,实现不同医疗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提高医疗服务的连续性和协同性。

3. 建设远程医疗系统:建立统一的远程医疗系统,实现医生与患者之间的远程会诊、远程诊疗和远程监护。

通过远程医疗系统,提高医疗资源的分配效率,改善患者就诊的便利性。

4. 建设医疗质量管理系统:建立统一的医疗质量管理系统,实现医疗事故、纠纷的全面防控和监测。

通过医疗质量管理系统,及时发现医疗质量问题,采取相应措施,提高医疗服务的安全性和满意度。

5. 建设医疗数据分析系统:建立统一的医疗数据分析系统,实现医疗数据的全面、准确、安全的采集和分析。

通过医疗数据分析系统,对医疗数据进行深度挖掘,为医疗决策和科学研究提供支持。

四、建设步骤1. 确定建设目标和内容:根据实际需求,明确2024年卫生系统信息化建设的目标和内容。

2. 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在确定目标和内容的基础上,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包括系统架构、技术选型、工期计划等。

卫生信息化建设指导意见及其发展规划

卫生信息化建设指导意见及其发展规划

卫生信息化建设指导意见及其发展规划随着信息化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医疗水平的提高,卫生信息化建设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提高患者满意度和整体医疗效益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了推动卫生信息化建设,制定指导意见并进行规划是非常必要的。

首先,在制定卫生信息化建设指导意见时,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政策法规:确保卫生信息化建设符合国家政策法规的要求,促进卫生信息化建设与法律法规的相互配套和相互推进。

2.现有基础:评估现有的信息化基础设施和应用系统,了解现有的信息化水平和资源,为卫生信息化建设提供指导和支持。

3.用户需求:认真听取医务人员和患者的需求,确保卫生信息化建设能够真正满足用户的需求,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

4.技术能力:考虑现有技术能力和发展趋势,选择适合的信息化技术和系统,提高信息化建设的可行性和可持续发展性。

其次,制定卫生信息化建设的发展规划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基础建设:加强卫生信息化基础设施的建设,包括网络和通信设施、数据存储和处理设备、软件应用系统等,为信息化建设提供坚实的基础。

2.数据共享:推动医院和医疗机构之间的数据共享,提高信息传递和交流的效率,便于患者在不同医疗机构之间进行诊疗和用药的无缝对接。

3.电子病历:加强电子病历的建设和应用,促进医生和患者之间的信息共享和互动,提高诊疗过程的透明度和效率。

4.医疗质量管理:建立相关的信息化系统,提高医疗质量的监控和评估能力,及时发现和纠正医疗过程中的问题,确保医疗服务的安全和有效。

5.科学研究和教育培训:利用信息化技术提高科学研究和教育培训的效果,促进医学科研和人才培养的创新和发展。

最后,为了保证卫生信息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和持续发展,需要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技术支持:加强技术支持和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和患者的信息化素养,形成合力推动卫生信息化建设的良好环境。

2.安全保护:加强信息安全管理,确保患者的隐私和医疗机构的数据安全,提高信息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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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区域公共卫生信息化
建设实施意见
Ting Bao was revised on January 6, 20021
基层区域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实施意见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以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市卫生局推进全市区域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正在实施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设项目,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基层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步伐,为城市、农村居民提供统一、科学、规范、高效的公共卫生服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卫生部卫生信息化建设“十二五”规划的总体要求,在全市实施区域卫生信息化“1654”发展战略,即建立一个市级卫生信息资源管理及区域协同平台,六个县级数据中心,形成“一总六分”的信息化建设构架,开展五项业务应用(公共卫生、医疗服务、新农合、基本药物制度、综合管理),服务网络覆盖市、县、乡、村四级,构建纵横连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高效、快速、通畅的信息网络系统,实现健康信息一次采集,多方利用,互联互通,区域共享,实现全市卫生信息资源集中规划和统一管理。

二、阶段目标
(一)2011年6月30日前,扩展完善市级卫生信息资源管理及区域协同平台,搭建6个县级数据中心,在全市范围启用区域公共卫生服务管理信息系统。

(二)2011年6月30日前,全市居民健康档案实现信息化管理;2011年底,城市居民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60%以上,农村居民达到50%以上。

(三)2011年底前,全市实现健康档案、老年人保健管理、糖尿病管理、高血压管理、健康教育、重型精神病管理、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管理、免疫规划九项服务为一体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化管理和应用。

(四)2012年6月30日前,扩展平台功能,开展双向转诊、在线培训、绩效考核、信息发布、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管理等试点建设。

(五)2012年底前,整合现有信息系统资源,通过多系统集成,功能扩展,接口开发,建立统一的集成交换标准和机制,实现公共卫生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与新农合系统、集中式乡镇卫生院管理信息系统、社区卫生管理系统及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管理平台等现有数据资源的整合,形成集公共卫生、医疗服
务、新农合、基本药物制度、综合管理五项业务应用于一体的基层公共卫生管理信息平台。

三、实施范围
全市六县(市、区)。

四、近期工作任务及职责分工
(一)市卫生局
负责全市区域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的设计规划、安排部署、培训、督导与考核;负责在省卫生厅的支持和指导下,联合省、市、县信息技术人员对各县(市、区)数据中心搭建、系统安装、调试、升级和维护进行协助和指导。

1、成立德阳市卫生信息化建设行政协调组和技术专家组,成员组成如下:
(1)行政协调组
组长:市卫生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市卫生局纪委书记
市卫生局副局长
成员:
行政协调小组主要负责制定全市卫生信息化建设规划、方案等指导性文件;组织专家对各县(市、区)、各市直单位上报的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评审;依据国家统一数据标准和业务规范,组织技术人员对全市卫生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培训、指导、评估和考核。

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信息中心,办公室主任由xx兼任。

(2)技术专家组
组长:xx市卫生局信息中心主任
成员:
特邀专家:
技术专家组主要负责对全市卫生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进行审议;对各地各单位上报的卫生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评审;参与全市重大卫生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设计、研发、培训、指导和考核等。

办公室设在xx市卫生局信息中心,办公室主任由xx兼任。

2.开展应用培训(2011年3至4月)
市卫生信息中心在省卫生信息中心的指导、支持下,组织开展对各县(市、区)系统应用培训,同时组织技术人员到各县(市、区)开展现场指导;xx市卫生局负责承担具体培训任务和技术支持。

3.开展督导检查(2011年6至11月)
市卫生局组织开展对各县(市、区)区域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应用情况督导,确保系统使用的规范性、数据录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顺利完成今年医改目标规范化电子建档任务,推进区域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进程。

4.完善市级管理平台(2011年12月底前)
在现有的德阳市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平台的基础上补充、完善搭建市级卫生信息资源管理和区域协同平台,逐步实现对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统一管理。

(二)各县(市、区)卫生局
负责本地区域公共卫生服务信息化建设的组织实施,安排部署、组织协调和督导考核;建设县级数据中心及运行网络环境(网络带宽、服务器、交换机、安全设备),有条件的地方可配备移动数字处理机;在省、市技术人员指导下,负责对县级数据中心进行搭建、管理、维护和升级等;开展辖区内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培训。

1.建立工作机构(2011年3月)
各县(市、区)成立区域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并落实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科室和人员。

按照省、市卫生信息化建设的统一安排和要求,争取政策和经费保障,积极推进本地区信息化建设工作。

2.制定工作规划和方案(2011年3月)
各县(市、区)卫生局在省、市推进区域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设计框架下,根据各地信息化建设现状,制定本地区的公共卫生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

3.配备系统所需软硬件(2011年3至4月)
各县(市、区)卫生局对照新系统启用要求,着手配备完善相关设备、设施,保证区域公共卫生管理信息系统尽早启用。

4.组织开展培训(2011年3至4月)
各县(市、区)组织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有关人员参加区域公共卫生管理信息系统应用集中培训,并组织分级培训和指导。

5.安装调试系统上线(2011年4至6月)
各县(市、区)启用公共卫生管理信息系统,尽快将原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纸质数据录入新系统,实现统一信息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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