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收付汇操作流程
进口付汇操作流程图

进口付汇操作流程
进口付汇分为预付货款和货到付款两种方式。
以“预付货款”为例:
一、打开“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输入企业代码、用户名及密码,登陆。
四、输入“合同号”、“签约时间”、“币种”、“合同金额”、“预计付汇日期”、“币种”、“预计货款金额”等,点击“添加”,生成一个合同序列号,记下该。
五、点击“预付货款付汇登记”,输入上述“合同登记序列号”,输入“收款人”、“收款人地区国别”、“币种”、“付汇日期”等,点击“确定”,生成一个“付汇登记号”,记下该。
此操作完成1天后,再进行下一步操作。
六、点击“付汇银行的指定、变更”,输入上述“付汇登记序列号”,输入“付汇登记日期”。
一般,当天就付汇,去银行取回付款通知单,进行账务处理。
剩余的货款同货到付款的处理方式一致,货到付汇分为保税区付款和国外付汇,
保税区付汇流程如下:
①报关单正本
②合同、形式发票、境外汇款申请书(银行提供,公司填写)
③到银行柜台办理付汇,取回付款通知单,进行账务处理。
保税区付款流程如下:
①合同、发票、提单、报关单正本
②物权证明(物流公司开的)、外汇登记证、仓储协议(与货代公司签订的)
③到银行,填写境付款申请书,拿单回来做账。
收款人为保税库,如海洋。
收付汇核销业务流程

出口收汇核销的流程第一步,出口单位到商务部或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第二步,出口单位到海关办理“中国电子口岸”入网手续,并到有关部门办理“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法人IC卡和“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操作员IC卡电子认证手续;第三步,出口单位持有关材料到注册所在地外汇局办理核销备案登记,外汇局审核无误后,为出口单位办理登记手续,建立出口单位电子档案信息。
出口单位办理核销备案登记时,应当向外汇局提供下列材料:①单位介绍信、申请书;②《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正本及复印件;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④《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及复印件;⑤海关注册登记证明书正本及复印件;⑥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外汇局审核上述材料无误后,为出口单位办理登记手续,建立出口单位电子档案信息。
如果出口单位出口登记的信息变更或不再经营出口业务,应在一个月内到外汇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或注销登记手续。
第四步,出口单位通过“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系统”在网上向外汇局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以下简称“核销单”);第五步,出口单位凭操作员IC卡、出口合同(首次申领时提供)到注册所在地外汇局申领纸质核销单;第六步,出口单位报关前通过“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系统”在网上向报关地海关进行出口核销单的口岸备案;第七步,出口单位出口报关;第八步,出口单位报关出口后通过“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系统”将已用于出口报关的核销单向外汇局交单;第九步,出口单位在银行办理出口收汇后,到外汇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
出口收汇核销的流程:①出口企业提前到外汇管理部门领取出口收汇核销单。
②出口企业报关时,向海关提交事先从外汇管理部门领取的有顺序编号的外汇核销单,经海关审核无误,在核销单和与核销单有相同编号的报关单上盖“验讫章”。
外贸流程图

办理备案
取得报关单
收汇核销
取得收汇核销单
单证齐全申报
开具收入退还书
⑾ 退税
十、 出口订货业务流程
十一、 进口订货业务流程
⑩出口企业向货运代理支付运费,取得全套已装船提单,凭以结汇。
九、 出口退税业务流程
出口企业设专职或兼职办理出口退税人员,按月填报出口货物退(免)税申请书,并提供有关凭证,报外经贸主管部门签章;外经贸主管部门稽查签章后,再由专制或兼职办理出口退税的人员退税的人员报国税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办理退税手续。
业务流程
一、 汇付流程图
1、电汇业务流程
汇款人填写电汇申请书,并交付汇款款项和相关费用给汇出行,取得电汇回执。
汇出行根据电汇申请书的内容,以电讯方式向汇入行发出支付委托书。
汇入行收到支付委托书后核对密押,确认其真实性后,通知收款人取款并向收款人解付汇款。
汇入行将付讫借记通知书寄汇出行,通知解付完毕,电汇业务完成。
海关放行后,在核销单及进口报关单上加盖放行章,并退给企业;
进口企业在报关后60天内,将进口报关单、进口付汇核销单及发票交外汇管理局备案;
进口企业向银行办理交单结汇,并在所提交的汇票和发票上注明核销单号;
付汇后,银行在进口付汇核销结汇税单/付账通知上填写核销单号并交进口企业;
进口企业持注有核销单号的进口付汇核销专用联到外汇管理局办理销案核销手续;
外汇局审核无误后,为出口企业办理登记手续;
出口企业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
海关在核销单上加盖章,并退给企业;
交外汇管理局备案;
进口企业向银行办理交单结汇,并在所提交的汇票和发票上注明核销单 号
收汇银行在出口收汇核销单通知上填写核销单号并交出口企业;
进出口收付汇核销管理政策与操作实务.

4、其他特殊情况,外汇局认为需要“禁用”的。
二、业务操作---收汇核销报告
出口单位应当在货物报关出口后 180 天内收汇, 并于不迟于预计收汇日期起 30天内,持核销单、 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及其它规定的核销 凭证,到外汇局进行出口收汇核销报告。 出口单位报告的数据不齐全的,应当补充; 出口单位报告的数据与海关、银行传送的电 子数据不一致,出口单位应当到相关部门办理核 对、修改和补办手续。
进出口收付汇核销管理政策与操作实务
基础培训
第一部分
出口收汇核销
一、 出口收汇核销概念
出口收汇核销制度建立于 1991 年 1 月 1 日,是 以出口货物的价值为标准,核对是否有相应的外 汇收回国内的一种管理措施。
海关报关单 银行的收汇凭证 外汇核销单 出口单位的出口货款
二、业务操作---流程
境 外 境
二、业务操作---口岸备案及报关
出口单位到海关报关前,应当通过“中国电子 口岸出口收汇系统”向报关地海关进行核销单的 口岸备案。 未进行口岸备案的核销单不能用于出口报关, 对已备案成功的核销单在实际报关前可以撤消备 案。 出口单位报关时应当应如实向海关申报成交方 式,并按成交方式申报成交价格、数量、运费、 保费以及加工贸易合同协议号等信息,保证报关 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六、遗失单证的处理
核销单遗失
(三)已办理核销手续后遗失核销单退税专用联的, 出口单位应当凭税务部门签发的退税情况证明向外汇局 提出核销单退税专用联挂失、补办申请。对税务部门证 明未退税的,外汇局在“出口收汇系统”进行挂失处理 后,于三个工作日内为出口单位签发“出口收汇核销单 退税专用联补办证明” 。
银行进口付汇流程客户端

银行进口付汇流程客户端进口付汇是指客户以外汇形式将货款支付给海外供货方的一种金融交易方式。
在银行进行进口付汇时,需要经过一系列的流程。
以下是一个银行进口付汇流程的客户端的详细描述:1.客户申请:首先,客户需填写进口付汇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材料,如进口合同、发票等。
申请表中应包括付款金额、收款人信息和汇款银行等基本信息。
2.审核发起:银行接收到客户的进口付汇申请后,由相关人员对申请表和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付款金额是否与合同一致、收款人信息是否准确、汇款银行是否合规等。
3.付款授权:审核通过后,银行将向客户发送付款授权书,要求客户签署确认。
付款授权书中包括付款金额、收款人账户信息和汇款银行账户等。
4.汇率确定:在客户签署付款授权书后,银行将确定汇率。
汇率的确定通常会以当时市场上的实际外汇牌价为准。
5.涉外资金申请:在汇率确定后,银行将向外汇管理部门申请涉外资金。
申请材料主要包括客户的付款授权书和相关进口合同等。
6.资金冻结和调查:外汇管理部门受理银行的涉外资金申请后,将对申请进行资金冻结和调查。
这一过程主要是为了防止非法资金流出,并确保资金安全。
7.流程审批:经过资金冻结和调查后,外汇管理部门将根据相关规定完成流程审批。
若审批通过,银行将收到相应的外汇许可证。
8.汇款操作:在获得外汇许可证后,银行将通过外汇市场进行汇款操作,将客户支付的货款以外汇形式付至海外供货方的账户。
9.办理手续:银行在完成汇款操作后,将会向客户提供相关的汇款凭证和经办单据,以备客户备查。
10.结束流程:通过以上流程,银行进口付汇流程客户端完成,并将向客户通知支付结果。
总结:以上所述的是一个银行进口付汇流程客户端的具体操作步骤。
在整个流程中,银行将会审核申请、确定汇率、进行资金申请、资金冻结和调查、流程审批、汇款操作以及办理手续等环节。
客户只需要填写进口付汇申请,提供相应的材料,并根据银行的指示签署相应的授权书。
银行将完成后续的流程,并最终通知客户支付结果,确保资金安全和顺利完成进口付汇交易。
进出口收付汇核销管理政策与操作实务

进出口收付汇核销管理政策与操作实务1. 引言进出口收付汇核销管理是指国家制定的针对进出口企业的外汇管理政策和相关操作实务。
该政策旨在规范进出口企业的收付汇行为,保障国家外汇储备的稳定和国际收支的平衡。
本文将介绍进出口收付汇核销管理政策的背景和基本原则,并详细解析相关的操作实务。
2. 政策背景和原则2.1 政策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对外贸易的日益扩大,进出口收付汇核销管理成为了外汇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逐步放开了对外贸易的管制,并出台了一系列的外汇管理政策,以适应市场需求和国际经济秩序变化。
进出口企业作为外汇管理的主体,其收付汇核销行为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外汇储备和经济的稳定发展。
2.2 政策原则进出口收付汇核销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合规性原则:进出口企业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外汇管理政策和程序进行收付汇核销操作,确保合规性;•公平性原则:政府要公平、公正地对待各类进出口企业,不歧视不公平待遇;•便利性原则:为了促进进出口贸易的发展,政府应提供便利的收付汇核销服务和政策支持;•风险控制原则:政府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防范和控制进出口企业的外汇风险。
3. 政策及操作实务解析3.1 进出口收付汇核销管理政策解析3.1.1 出口收汇核销管理政策出口收汇核销是指出口企业依法收取外汇款项到国内,并按照规定程序完成核销的行为。
根据我国的外汇管理政策,出口收汇核销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出口货物的核销范围和条件;•出口货物的核销申报和审核程序;•出口货物的核销证明和报告备案要求;•出口收汇的结汇方式和核销期限等。
3.1.2 进口付汇核销管理政策进口付汇核销是指进口企业根据合同约定,将应付外汇款项支付给外国供应商并完成核销的行为。
根据我国的外汇管理政策,进口付汇核销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进口货物的核销范围和条件;•进口货物的核销申报和审核程序;•进口货物的核销证明和报告备案要求;•进口付汇的购汇方式和核销期限等。
进口付汇流程

进口付汇流程进口付汇是指境内企业或个人向境外付款的行为,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资本项目等多种形式。
进口付汇流程是指在进行进口付款时,所需要经过的一系列程序和步骤。
下面将详细介绍进口付汇的流程。
首先,进口付汇流程的第一步是签订合同。
当境内企业需要进口商品或服务时,首先需要与境外供应商签订进口合同,明确商品或服务的品种、数量、价格、质量标准、交货地点、付款方式等内容。
合同是进口付汇的基础,也是双方权利和义务的约束。
第二步是办理结汇核销。
结汇核销是指企业向银行提交相关单据,办理购汇手续,将人民币兑换成外汇。
在进口付款之前,企业需要向银行出具进口合同、发票、提单等单据,办理相应的结汇核销手续,确保有足够的外汇用于进口付款。
第三步是办理进口付款。
办理进口付款是指企业根据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通过银行向境外供应商支付货款。
在办理进口付款时,企业需要向银行提供进口合同、发票、提单、结汇核销单据等资料,经过银行的审核和核准后,完成付款手续。
第四步是办理货物清关。
货物清关是指进口货物到达境内口岸后,需要进行报关、查验、交税等手续,确保货物合法进入境内市场。
企业需要向海关提交进口货物清单、报关单、商检单等单据,按照规定办理进口货物的清关手续。
最后一步是办理货款核销。
货款核销是指企业向银行出具进口货款核销单据,确认货款已经支付给境外供应商。
在货款核销后,进口付汇流程就正式完成,企业可以取得进口货物,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进行销售或使用。
总的来说,进口付汇流程包括签订合同、办理结汇核销、办理进口付款、办理货物清关和办理货款核销等多个环节。
在整个流程中,企业需要与境外供应商、银行、海关等多方进行沟通和协调,确保进口付款的顺利进行。
同时,企业还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操作,确保进口付汇的合法合规。
通过规范的流程和操作,可以有效降低企业的进口风险,促进进口贸易的顺利开展。
一般贸易进出口流程

进出口贸易的流程
进口流程:
取得进出口权→准备资料,物流→进口报关→运输→付汇
出口流程:
备案,准备出口报关货物→运输→报关→结关→外汇核销→出口退税
一,进口报关资料:
1,箱单发票
2,合同
3,进口货物的成分,结构,性质,用途,规格,品名等详细资料。
4,司机纸
注意:进口付汇期限180天。
二,一般贸易出口流程(例:保护膜)
1.物流:订车,订柜,订舱(制作海运订舱单)
2.报关:领核销单去代报关地点报关(制作购销合同,箱单发票,核销单,法人卡,公章,司机资料-物流提供)
3.物流:到港后拼柜装船(提供物流箱单发票制作提单,确认提单内容正确无误,出提单正本给我司)
4.提货:给越南提供资料(装箱单,发票,正本提单各三分)
三,一般贸易退税流程(例:保护膜)
取得企业进出口权30日内,到外管局备案,方能出口,
第一次出口到外管局领核销单的资料
1,登记手册(新企业备案时已发放)
2,核销员证(去外管办理此业务的人员身份)
3,电子口岸IC卡
4,条码章(规格6*1.8cm,上:企业名称,下:组织机构代码)
5,出口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随后每次出口要在外管局网备案。
出口报关资料:
1,购销合同2,箱单发票3,核销单4,法人卡
5,公章6,司机资料
退税资料:
1,报关单2,出口发票3,出口合同4,核销单
2,5,司机纸6,海运提单7,订舱单
8,购入发票及送货单
9,外汇收入单。
注意:出口结汇期限是9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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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收汇操作:
一、进口付汇
1.1进口付汇业务管理内容
1.1.1进口单位在银行办理进口付汇业务时,应按以下规定提交相应有交凭证和商业单据。
1.1.2 以信用证方式结算的,提交进口合同、开证申请书。
对于信用证项下信汇银行与付汇银行不一致的,还需提交信汇银行签注的审单结论和外汇划转凭证。
1.1.3 以托收方式结算的,提交进口合同。
1.1.4以预收货款方式结算的,提交进口合同、形式发票。
1.1.5 以货到汇款方式结算的,按《进口货物报关单“贸易方式”分类付汇代码表》提交相关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
凭“可以对外售付汇”进口货物报关单付汇的,提交进口合同、加盖海关“验讫”章的进口货物报关单正本(付汇证明联如图1)、商业发票;凭“有条件对外售付汇”进口货物报关单付汇的,还需根据进口货物报关单的贸易方式,提交相应凭证;“不得对外售付汇”进口货物报关单,不能凭以办理进口付汇。
(目前我司用于货到汇款方式结算)
图1
1.1.6进口付汇后因合同取消等原因产生的退汇业务,原则上退款人应当为原付汇收款人。
进口单位办理相关收汇手续时,应当提供原进口合同、退汇协议以及其它退汇证明材料。
对于退款人不是原付汇收款人等特殊情况,进口单位还需提供退款人与原付汇收款人不一致的情况说明。
1.2进口付汇业务信息填写
1.2.1 进口单位在银行办理进口付汇时,应根据结算方式和资金流向填写付汇核查凭证。
向境外付汇的应填写《境外汇款申请书》(如图2)及提供付汇证明联原件、进口合同、形式发票;境内付汇的应填写《境内汇款申请书》(如图3)及提供合同、发票;根据实际对外付款交易性质,按照“国际收支交易代码”(如图4)准确填写交易编码;按照付款性质选择本笔付款是否为“预付款货款”、“货到付款”、“退汇”及“其它”性质;对于货到汇款结算方式项下付汇的,应填写相应进口货物报关单(如图1)信息;依据货物实际装运日期在境内/外汇款申请书填写“最迟装运日期”,预付货款业务,其最迟装运日期填写合同约定装运日期,一笔进口付汇对应多份合同的同,其最迟装运日期应按最迟一笔货物装运日期填写写(应准确填写“最迟装运日期”,填写错误将影响总量核量结果,(如图5)
图2 图3 图4 图5
1.3延期付款流程图: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平台(如图6)——延期付款合同登记(如图7)——延期付款提款登记(如图8)——查询已登记的合同及提款状态(如图9)——指定付汇银行(如图10)
图6 图7.1 图7.2 图7.3
图8 图9 图10.1 图10.2
图10.3
1.4预付货款流程图: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平台(如图6)——预付货款合同登记及合同查询(如图11)——预付货款付汇登记及查询、撤单(如图12)——指定付汇银行(如图13)——注销申请(如图14)
图11.1 图11.2 图11.3 图12.1 图12.2 图12.3 图12.4 图12.5
图13 图14.1 图14.2
二、出口收汇
2.1.1 先出货后收款:先出货给客户——收到客户货款——向银行提供核销号——银行根据相应收款金额出具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给至船务到外汇局核注
2.2.1预收货款:企业新签约出口合同中含预收货款条款和合同中未约定而实际发后预收货款的,应在合同签约之日起实际收货款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预收货款合同登记手续,企业合同中未约定而实际收到预收货款的同时办理预收货款提款登记手续。
企业按合同约定收到预收货款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预收货款提款登记手续。
预收货款的管理实行网上登记管理制度,网上登记系统:国家外汇服务应用服务平台——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
企业需要在网上应预收货款进行逐笔的登记和注销手续。
预收货款流程图: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平台(如图6)——预收货款合同登记及合同查询、修改(如图7)——预收货款提款登记及查询、修改(合同登记同时办理)(如图8)——隔天登陆电子口岸系统(如图9)——出口收汇中指定收汇银行(如图10)
图7.1 图7.2 图7.3 图7.4
图7.5 图7.6 图7.7 图7.8
图7.9 图8.1 图8.2 图8.3 图8.4 图8.5 图9.1 图9.2
图10.1 图10.2 图10.3 图10.4
2.2.2预收货款核注: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平台(如图6)——预收货款登记管理中的有关单注销登记(如图11)——预收货款注销查询、修改(如图12)
注销对象:1.已登记预收货款项下货物报关出口的(包括出口后退汇);
2.已登记预收货款下货物未出口退汇的;
注销时点:货物报关出口之日及退汇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注:企业办理预收货款的注销后,系统将恢复相应数额的预收货款可收汇额给企业。
2.3延期收款:
2.3.1延期收款内容概要:1.企业自2008年12月1日(含)后货物出口而发生的期限超过90天(不含)的延期收款,须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服务平台上的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
办理分笔延期合同登记和对外债权登记。
2.延期收款将实行余额管理,但根据目前的情况,国家外汇管理局暂不对企业的延期收款额度进行控制。
3.企业的服务贸易及非贸易收汇、货物出口项下期限在90天(含)以内的延期收款的结汇或划转手续,不纳入延期收款管理。
企业自2008年12月1日(含)后货物出口而发生的期限超过90天(不含)的延期收款,须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服务平台上的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办理分笔延期合同登记和对外债权登记。
4.延期收款将实行余额管理,但根据目前的情况,国家外汇管理局暂不对企业的延期收款额度进行控制。
5.企业的服务贸易及非贸易收汇、货物出口项下期限在90天(含)以内的延期收款的结汇或划转手续,不纳入延期收款管理。
6.境外银行为境外进口方开立的信用证,其项下境内出口企业的延期收款应办理延期收汇登记手续。
7.企业办理货物贸易收汇时,应主去向银行申报2008年12月1日后出口且期限90天(含)以上的延期收款。
银行根据企业申报登陆系统核对与该笔报关单对应的债权登记信息,并按此次结汇或划转金额为企业延期收款登记注销手续。
8.银行从待核查账户为企业办理2008年12月1日后出口且期限超过90天的延期收款项下资金结汇或划转手续时,应审核企业提交的出口日期在2008年12月1日之后,且资金到账日期晚于出口日期90天以上的,应登陆系统核对与此笔报关单对应的债权登记信息,并按此次结汇或划转金额为企业办理延期收款债权登记注销手续。
如系统中显示无此笔报关单,银行不能为此笔报关单办理办汇资金结汇或划转手续。
2.3.2延期收款流程图:
注:1.根据出口合同约定企业不以货币形式结算的延期收款(如加工贸易进料抵扣),企业只
需对以贷币形式结算的延期收款办理登记和注销。
2.企业境内收取外汇或人民币且按照要求应当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的,应当按上述规定办理延期收款登记和注销。
3.对预计延期收款期限超过1年且延期收款余额规模超过500万美元的企业,外汇局可对其延期收款的登记、使用和注销情况定期进行事后监督和非现场检查。
4.对企业超过预计收汇时间90天仍未办理延期收款债权登记注销手续的,外汇局将进行重点关注,必要时将组织对其进行现场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