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政策补贴最新规定及其条件
县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实施方案

县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实施方案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洒在我的工作台上,键盘的敲击声伴随着思考的流转。
方案写作,是一门需要耐心与细致的艺术。
我就用这10年的经验,为大家梳理一下“县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我们得明确目标。
这次补贴资金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促进农业现代化,保障农民的利益,提高农业的综合竞争力。
具体来说,就是通过资金支持,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升农业技术水平,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补贴对象与标准1.补贴对象:全县范围内从事粮食作物种植的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
2.补贴标准:根据种植面积、粮食产量等因素进行测算,确保公平合理。
(2)粮食作物种植面积在10-50亩的,每亩补贴300元;三、补贴资金来源与分配1.补贴资金来源: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县级财政共同承担。
2.补贴资金分配:按照中央、省、县财政分担比例,合理分配补贴资金。
四、补贴资金发放流程1.宣传发动: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补贴政策,让农民了解政策、熟悉政策。
2.申请与审核: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按照要求,向乡镇政府提交补贴申请。
乡镇政府进行初步审核,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3.复核与公示:县农业部门对乡镇政府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发放补贴资金:公示无异议后,县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申请者的银行账户。
五、监管与问责1.强化监管:县农业部门、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补贴资金发放的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合规使用。
2.完善问责机制:对违规发放、截留、挪用补贴资金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问责,依法处理。
六、实施期限与效果评估1.实施期限: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三年。
2.效果评估:县农业部门、财政部门要定期对补贴政策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和完善政策。
七、配套措施1.加强农业技术培训:县农业部门要加大对农民的培训力度,提高农民的技术水平,确保补贴政策发挥实效。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和美乡村(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和美乡村(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3.11.17•【字号】皖财农〔2023〕1204号•【施行日期】2023.11.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和美乡村(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为加强和规范全省和美乡村(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促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制定了《安徽省和美乡村(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资金管理办法》。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2023年11月17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资金支持对象和支出范围第三章资金分配和预算下达第四章资金使用和管理第五章监督和绩效管理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资金支持对象和支出范围第三章资金分配和预算下达第四章资金使用和管理第五章监督和绩效管理第六章附则安徽省和美乡村(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全省和美乡村(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促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皖发〔2019〕1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和美乡村(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资金,是指省级财政安排、省财政厅与省农业农村厅共同管理的用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农村改厕、和美乡村建设等的转移支付资金。
第三条和美乡村(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其中,用于配套中央财政资金的,同时遵守中央财政相关规定。
第四条资金实施期限至2027年,到期前,由省财政厅会同省农业农村厅评估确定是否继续实施。
农业项目财政补贴申报内容与办理流程

农业项目财政补贴申报内容与办理流程1,农业项目补贴有哪些?农业类项目的补贴政策,总体可以分为三大类:(1)优惠政策类。
这是合作社普遍可以享受的,在工商局注册后,完成项目建设后,可以找相关的政策发布部门申请。
(2) 资金补贴类。
基本都是先建后补的项目,在项目建设前需要得到当地政府部门的认可,得到当地的政府支持,做好项目报备,然后再申请补贴,等项目验收通过,才能拿到补贴。
(2)专项扶持类。
一般是国家对某些农业项目或者合作社进行重点扶持,资金额度较大的项目,多要求带动性强、可行性好,社会效益好,能引导当地产业发展,对当地的自然环境及生态环境无害,获取此类项目,申报材料是重点。
2,申报农业项目补贴管理机构申请农业项目补贴可以找当地的农业局、农办、财政局、农综办、旅游局、科技局、林业局、发改委等部门。
以上部门每年都能申报,每个项目在20到60万元范围的较多,如中央财政项目一般都在几百万至上千万元。
也可以找水利局、环保局、老区扶贫办、经贸局等部门。
这些部门的项目资金少些,一般5到20万的居多。
当然,根据具体项目的不同,要针对性地选择你要找的部门和科室,下面介绍一些具体的科室职能,供大家参考(各地部门设置可能会有所不同):(1) 经营管理科这个科室主要是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
未来国家支持合作社的补贴资金是优先扶持示范社的。
假如你的合作社没有拿到示范社的牌子,那今后你申请政策的成功概率就低很多。
想申请合作社示范社,很多工作都需要和经营管理科沟通。
有些地方可能会设立一个经管站,也是主管合作社发展的部门。
(2) 市场与经济信息科这个科室主要负责实施“菜篮子工程”,如果对菜篮子这个项目不懂的,又想申报的,可以到这个科室去咨询了解,沟通工作。
(3) 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平常都称它为“扶贫办”,主要负责扶贫资金和扶贫基金的划拨、管理、监督工作。
近两年来扶贫资金不断加大,扶贫项目主要支持企业或者合作社,申请扶贫资金直接去找扶贫办。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3.12.22•【字号】皖财农〔2023〕1448号•【施行日期】2023.1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省监狱局、省农垦局:为规范和加强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耕地建设与利用的部署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2号)《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皖发〔2019〕1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安徽实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研究制定了《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2023年12月22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资金使用范围第三章资金测算分配第四章预算下达第五章预算执行、绩效管理和监督第六章附则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耕地建设与利用的部署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2号)《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皖发〔2019〕1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安徽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是指中央财政和省财政支持各地耕地建设与利用的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
安徽农村养牛补贴政策是什么

安徽农村养牛补贴政策是什么近年来,安徽省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现代草地畜牧业发展,扶持牛羊养殖企业和专业合作社,那扶持的补贴政策是什么呢?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安徽农村养牛补贴政策是什么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安徽农村养牛补贴政策省畜牧局介绍,此项目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合理开发利用我省草山草地资源,在集中连片草山草地丘陵地带,重点建设一批草地规模较大、养殖基础较好、发展优势较明显、示范带动能力强的牛羊肉生产基地。
按照中央财政资金额度和项目补助标准测算全省项目申报控制指标数,确定具有草山草坡资源优势基础的宿州市、滁州市、六安市、安庆市、池州市、黄山市、宣城市和广德县、宿松县、金寨县组织申报,公开竞争,择优实施。
项目实施主体为牛羊养殖企业和专业合作社。
项目要求单个合作社要改良天然草地3000亩以上,其中新建人工饲草地不少于400亩;单个企业要改良天然草地5000亩以上,其中新建人工饲草地不少于600亩。
第二年单个项目能繁母牛、能繁母羊存栏数量同比增长不低于20%。
2015年全省通过项目实施推动承包和流转天然草地面积不少于1.8万亩。
按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总额,单个项目将根据承包集中连片草山草坡面积给予200——300万元不等的补助,全省计划创建3——5个示范点。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是六个方面:天然草地改良、优质稳产人工饲草地建植、养殖基础设施建设、加工设施设备建设、技术培训服务、草地生态监测。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必须用于以上六方面,单个项目天然草地改良、人工饲草地建植及利用支出不少于中央财政资金的50%。
项目申报单位必须达到“三有”条件,即有一定实力承担项目配套,有一定规模草场面积并签订承包流转合同,有一定的牛羊存栏并有与之相配套的牛羊圈舍等。
具体要求如下:一、合作社申报条件。
自有集中连片承包或流转草地3000亩以上,截至2014年年底土地承包流转剩余年限不少于10年;养殖肉牛肉羊800个羊单位以上(1头牛等于5个羊单位);养殖区具有良好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条件。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扩大粮食补贴方式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皖政[2003]28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扩大粮食补贴方式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皖政[2003]28号](https://img.taocdn.com/s3/m/4eaa442b82c4bb4cf7ec4afe04a1b0717fd5b34c.png)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扩大粮食补贴方式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正文:----------------------------------------------------------------------------------------------------------------------------------------------------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扩大粮食补贴方式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皖政[2003]28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委、省政府决定,自2003年6月1日开始,在全省范围开展扩大粮食补贴方式改革试点。
现将《安徽省扩大粮食补贴方式改革试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中共安徽省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粮食补贴方式改革试点的通知》(皖发[2003]9号)精神一并贯彻执行。
扩大粮食补贴方式改革试点,是适应我国粮食市场供求关系变化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新形势,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也是我省全面进行农村税费改革后,又一项维护农民利益,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大改革。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认真领会改革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改革的基本要点,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并取得圆满成功。
安徽省人民政府2003年5月28日安徽省扩大粮食补贴方式改革试点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发[2001]28号)以及省委、省政府扩大粮食补贴方式改革试点的决定,制定本方案。
一、粮食补贴方式改革试点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扩大粮食补贴方式改革试点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切实保护粮食生产能力和种粮农民利益,促进农民收入增长;坚持以市场为取向,放开搞活粮食流通,继续发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主渠道作用,深化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搞好粮食储备,加强粮食宏观调控能力,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村经济发展,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政策性农业保险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政策性农业保险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3.03.07•【字号】财金[2013]244号•【施行日期】2013.03.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政策性农业保险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财金〔2013〕244号)各市、县财政局,省政府金融办,省农委,省林业厅,安徽保监局,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保财险安徽省分公司:根据《安徽省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民生工程长效机制的通知》(民生办〔2013〕3号)、《安徽省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生工程绩效评价的通知》(民生办〔2013〕4号)等文件要求,决定对全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进行绩效评价。
现将《安徽省政策性农业保险绩效评价办法》印发给你们,并就绩效评价基础数据采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基础数据采集工作。
开展农业保险绩效评价工作,对于加强农业保险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农业保险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作为绩效评价的基础性工作,基础数据的采集质量将直接决定绩效评价的结果。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认真做好基础数据资料采集和报表填报工作。
二、确保采集数据真实完整准确。
农业保险绩效评价主要包括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三部分内容。
请各有关部门、单位严格按照我省农业保险的规定口径和业务进展情况,及时准确地做好基础数据的收集、整理工作,不得虚报、瞒报、漏报,确保基础数据的真实、完整、准确。
省农业保险绩效评价工作组将视情采取随机抽查、实地评价、集中检查等方式赴各地、各有关单位进行现场勘验,对基础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全面核实。
三、按时完成基础数据采集工作。
请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我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政策规定和《安徽省政策性农业保险绩效评价办法》要求,认真组织填报,按时报送绩效评价基础数据采集表和证明材料。
农业项目申报与扶持补贴政策

池州学院资源环境与旅游系 胡文海
二○一三年十一月
主要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容
一、有哪些农业项目 (一)国家农业项目类型 (二)安徽农业项目类型 二、项目申报时需注意的问题 三、如何编写项目申报书
一、有哪些农业项目 (一)国家农业项目类型 1、农业部 种植、养殖类项目申报: (1)畜禽良种基地项目申报 (2)商品粮良种繁育基地项目申报目 (3)小杂粮良种繁育基地项目申报 (4)水产良种繁育基地项目申报 (5)蔬菜(食用菌)良种繁育基地项目申报 (6)茶叶良种繁育基地项目申报 (7)花卉良种繁育基地项目申报 (8)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试点项目 注:以上项目另外均可以申报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
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项目申报指南
二、项目申报条件 1、承担省农业科技服务标志性活动的县。 2、农业科技服务工作开展扎实有效的县。 三、申报范围 合肥市、淮北市各1个县按照条件第1条申报;亳州 市1个县、六安市2个县、芜湖市1个县按照条件第2 条申报。 四、申报要求 各市统一组织项目推荐申报工作,项目申报标准文 本和相关材料分别报送省农委科教处、财务处各1份。
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项目经费及农产品 进社区直供直销试点专项经费申报指南
(二)创建示范县和扶持省级示范社资金(1400万元),按 有关条件申报、审核、论证,经审批后下拨(另文通知) 1.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县1300万元; 2.扶持本年度省级示范社100万元。 (三)省本级留用资金(200万元) 1.用于示范社理事长、信息员、财会人员、试点家庭农场负 责人和农经辅导员培训以及示范社考核等100万元; 2.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监测(软件开发、人员培训、季 度数据统计、汇总分析等)及省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领 导小组会议、文印等公务开支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