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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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

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

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
尊敬的各位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安徽省实际情况,现就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作出
以下通知:
一、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1.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确保农民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2. 对于征收的耕地、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等,应当按照土地征收补偿标准进
行合理补偿,保障农民的生活和生产权益。

3. 针对不同类型的土地征收,应当制定不同的补偿标准,确保补偿金额合理、
公平。

二、补偿标准调整。

1. 对于已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调整,应当充分考虑土地利用、土地质量、地区
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补偿标准的调整幅度。

2. 补偿标准调整应当经过合法程序,听取相关利益相关方的意见,确保补偿标
准的公平、合理。

三、征地补偿资金管理。

1. 征地补偿资金应当专款专用,严格按照规定用于农民的土地补偿、安置补助
等费用。

2. 征地补偿资金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规范。

四、加强宣传和督促落实。

1. 各地政府应当加强对征地补偿标准的宣传,让广大农民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

2. 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征地补偿标准的监督检查,确保补偿标准的落实。

希望各相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本通知,确保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合理、公平,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推动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特此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六安拆迁赔偿标准明细

六安拆迁赔偿标准明细

一、安徽六安征地拆迁赔偿多少钱,标准明细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二、对旧城区改建征收房屋有何特殊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旧城区改建征收房屋的特殊规定,除征收房屋的其他规定外,还规定:(1)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2)实行旧城区改建,应当尊重房屋所有权人的意愿。

启动房屋征收程序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组织征求房屋所有权人的意见,进行先行协商。

房屋所有权总面积过三分之二且总户数过三分之二的房屋所有权人明确同意改建的,方可纳入旧城区改建范围,并按规定启动房屋征收程序。

(3)实施旧城区改建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组织被征收人根据补偿方案,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补偿协议。

在签约期限内,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补偿协议的户数达到规定比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征收决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终止征收程序。

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补偿协议的户数比例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但不得低于百分之九十。

三、被征收人不积极配合评估活动是否承担相应责任?被征收人有义务向评估机构如实提供征收评估所必需的资料,协助评估机构进行实地查勘,如果被征收人不按要求履行义务,不向评估机构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如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或者不协助评估机构进行实地查勘而造成评估失实或者其他后果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

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皖政〔2009〕132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规范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有关规定,现将《安徽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和《安徽省征地统一年产值及补偿标准》(以下简称新征地补偿标准)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2010年1月1日起,本省行政区域内征收集体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均按新征地补偿标准执行。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标准,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各市、县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特殊地类提高征地补偿标准。

二、使用国有农(林、牧、渔)场土地,参照农(林、牧、渔)场所在乡(镇、街道)的区域(区片)征地补偿标准执行,农(林、牧、渔)场周边有多个区域(区片)的,按周边区域(区片)的最高标准执行。

三、各市、县人民政府要切实做好新旧征地补偿标准的衔接过渡工作,加强政策宣传解释,妥善解决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确保新征地补偿标准顺利实施。

对于新征地补偿标准施行前已依法获得征地批准的,市、县人民政府已制定并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补偿标准按照公告确定的标准执行;未制定或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且未实施征地的,原批准补偿标准低于新征地补偿标准的,按新征地补偿标准执行,原批准补偿标准高于新征地补偿标准的,按原批准补偿标准执行。

四、各市、县征地补偿标准,由省人民政府统一制订,并根据国家规定和各地经济发展状况,每两年调整一次。

各市人民政府应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情况,制订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后执行,每两年调整一次。

五、新征地补偿标准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解释。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安徽省征地统一年产值及补偿标准岳西县人民政府文件岳政〔2010〕9号岳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岳西县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规范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县经济平稳较快的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

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

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土地征收过程中,政府依法对被征地农民和土地所有者进行补偿的标准。

征地补偿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障被征地农民和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征地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一、征地补偿范围。

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适用于各类土地征收项目,包括城市建设用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村宅基地等。

在征地补偿范围内,被征地农民和土地所有者可以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金和其他补偿措施。

二、征地补偿标准。

1. 土地征收补偿金。

根据安徽省有关规定,土地征收补偿金的计算标准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瓦工石工费、临时安置费等。

其中,土地补偿费按照被征地土地的类型、土地利用年限、土地评估价值等因素进行计算,确保被征地农民和土地所有者能够获得合理的补偿。

瓦工石工费和临时安置费则是针对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和工作需求而设定的,旨在帮助他们顺利过渡。

2. 生活补偿费。

在土地征收过程中,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和生产将受到一定影响,因此政府还会给予相应的生活补偿费。

生活补偿费的标准将根据被征地农民的家庭人口、生活水平、生产状况等因素进行评估,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3. 其他补偿措施。

除了上述补偿金外,政府还将为被征地农民提供其他补偿措施,包括就业安置、技能培训、社会保障等。

这些措施旨在帮助被征地农民顺利融入新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实现持续稳定的发展。

三、征地补偿程序。

在征地补偿过程中,政府将依法进行征地补偿协商,听取被征地农民和土地所有者的意见,保障他们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在补偿协议达成后,政府将及时足额支付补偿款项,并落实其他补偿措施,确保被征地农民和土地所有者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四、征地补偿监督。

为了确保征地补偿工作的公平公正,安徽省将建立健全征地补偿监督机制,加强对征地补偿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评估。

同时,政府还将积极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征地补偿标准和程序,促进征地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发展。

安徽省土地征收标准

安徽省土地征收标准

安徽省土地征收标准
安徽省土地征收标准是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安徽省实际情况,对土
地征收所涉及的补偿、安置、补助等各项标准的规定。

土地征收是指政府为了公共利益,依法征用土地,并给予相应的补偿和安置,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首先,安徽省土地征收标准对于被征地农民的补偿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
国家相关政策,安徽省对被征地农民的土地补偿标准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包括土地补偿款的计算方法、支付方式以及时间安排等。

同时,针对不同类型的土地征收项目,安徽省也对补偿标准进行了分类和细化,确保被征地农民能够得到应有的补偿。

其次,安徽省土地征收标准对被征地农民的安置问题进行了规定。

在土地征收
过程中,政府需要为被征地农民提供合适的安置地,并提供相应的安置补助。

安徽省土地征收标准对于安置地的选择、安置补助的发放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保障了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和生产条件。

此外,安徽省土地征收标准还对于其他补偿和补助进行了详细规定。

包括对于
临时安置费、搬迁补助、过渡期生活补助等方面进行了规定,确保了被征地农民在土地征收过程中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总的来说,安徽省土地征收标准的出台,为土地征收工作提供了明确的依据,
保障了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同时,也为土地征收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提供了重要的保障,有利于推动安徽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安徽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安徽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安徽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安徽省作为一个经济发达的地区,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一直备受关注。

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安徽省对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做出了明确规定,以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首先,安徽省对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确定是依据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农田水利
设施补偿费、迁坟补偿费、临时安置补助费、生活困难补助费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考虑的。

具体而言,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根据土地的位置、用途、规模等因素确定的,而农田水利设施补偿费则是根据被征收土地上的水利设施种类、数量、质量等因素确定的。

迁坟补偿费是指对被征收土地上的坟墓进行迁移和修葺所支付的费用,临时安置补助费是指对被征收农民临时安置所支付的费用,生活困难补助费是指对因土地征收而生活困难的农民进行的一次性帮扶。

其次,安徽省在确定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时,注重公平合理原则。

在实际操作中,政府部门会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土地利用情况、农民收入水平等因素,进行适当的调整和补偿。

同时,政府还会通过听取农民意见、开展社会评估等方式,确保补偿标准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再次,安徽省在执行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时,加强了监督和管理。

相关部门会对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对于发现的问题和不合理之处及时进行整改和调整,以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总的来说,安徽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确定是一个复杂而严谨的过程,需要考虑
多方面因素,注重公平合理原则,并加强监督管理。

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确保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为农民谋福祉,为社会创造更大的价值。

安徽省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怎样的-

安徽省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怎样的-

安徽省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怎样的?在安徽省,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包括耕地、农田以及其他土地类型的补偿,其中耕地的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征收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一、安徽省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怎样的?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二、农村征地赔偿流程怎么走1、征地告知。

这里的征地告知,是我们常说的“拟征地公告”2、土地现状调查及确认。

通俗一点讲,这个环节就是量地、量房,确定你家被划入征地红线范围内的土地面积、房屋面积、地上青苗、附着物的情况等等,把要征收的这块的情况摸清楚,用于制作征地审批文件,报请上级政府审批。

3、征询意见,组织征地听证。

征地预告要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户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这些都与被征收人的利益息息相关,因此,如果被征收人对适用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不满意的,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书面提起听证,切记只征地听证需要书面提出。

4、征地材料的组织、审核及上报。

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征地情况调查结果和市县人民政府拟定的征地补偿标准、安置方案,以及建设项目的相关材料,依法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编制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简称一书四方案),经过县级人民政府初步审核同意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正式行文报批。

5、征地的审批和下发文件6、发布征地公告经依法批准征地项目后,市县人民政府在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布征地公告。

安徽房屋拆迁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安徽房屋拆迁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安徽房屋拆迁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一、安徽省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一、安徽省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安徽地区的土地被征收,被征收方可能会获得几十万元的补偿金。

具体的补偿金数额,结合以下规定确定:《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四条征用耕地以外的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一)征用鱼塘、藕塘、苇塘、灌丛、药材地等,为其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倍。

(二)征用果园、茶园、桑园等,为其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7倍;未曾收获的,为其同类土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倍。

(三)征用耕种不满3年的开荒地,为其所在村(组)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至4倍;耕种3年以上的,按照耕地补偿。

(四)征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为其所在村(组)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5倍。

(五)征用其他土地的,为其所在村(组)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2至3倍。

征用林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征用耕地以外的其他土地的,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一)征用农用地的,为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至4倍;(二)征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为其所在村(组)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2至3倍。

征用荒山、荒地的,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二、被征收方一定可以获得青苗补助费吗?1、被征收方不一定可以获得青苗补助费。

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和附着物的补偿费标准:(1)被征用耕地上的青苗,按照当季作物的产值补偿;多年生作物,按照其年产值补偿;无青苗的,不予补偿。

(2)鱼苗放养2年以上的,不予补偿;不足2年的,按照放养鱼苗费的3至4倍补偿。

(3)用材林、防护林、特种用途林主干平均胸径大于20厘米的,按照其实有材积价值的10%至20%补偿;主干平均胸径5至20厘米的,按照其实有材积价值的60%至80%补偿。

(4)苗圃苗木、经济林、薪炭林按照其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2倍补偿;尚无产值的,按实际造林投资2倍补偿。

幼龄林、新造林按实际投资2倍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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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00
28840
43260
地区
区 片
征地补偿标准(元/亩)
编号
行政区域范围
综合
标准
其 中
土地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补偿费
安置
补助费
合肥市

瑶海区大兴镇其他村;新站开发区瑶海社区其他村,磨店社区(原属瑶海区),七里塘社区其他村;庐阳区杏花村街道其他社区,大杨镇其他村,三十岗乡,庐阳工业园其他村;蜀山区井岗镇其他村,蜀山产业园;高新开发区其他社区;经济开发区其他村;包河区骆岗街道其他社区(村),义城镇、大圩镇。
37500
15000
22500
地区
区 片
征地补偿标准(元/亩)
编号
行政区域范围
综合
标准
其 中
土 地
补偿费
安 置
补助费
淮南市

田家庵区舜耕镇,安城镇;大通区洛河镇胡圩村。
68000
27000
41000

谢家集区唐山镇,望峰岗镇;八公山区八公山镇;大通区洛河镇其他村。
58000
23000
35000

田家庵区三和乡;八公山区山王镇;大通区九龙岗镇,上窑镇张郢村、方楼村、云南岗村、红光村、马庙村、余巷村,李郢孜镇赖山村。
34440
5
5.5
17220

杨庙镇,下塘镇,朱巷镇,庄墓镇,义井乡,陶楼乡。
1560
6
14
31200
5
5
15600

其他地区。
1510
6
14
30200
5
5
15100
肥东县

店埠镇,新城开发园区。
1660
8
15
38180
5
6.5
19090

撮镇镇,桥头集镇,长临河镇。
1620
7
15
35640
5
6
17820
44800
17920
26880

相山区渠沟镇小集村、油坊村(城市规划区外)、大梁楼村;杜集区高岳街道韩楼村、双楼村、李洼村、任庄村,朔里镇锉楼村、官庄村、葛塘村、坡里村、罗里村、段庄村,矿山集街道;烈山区烈山镇土楼社区、吴山口社区、烈山社区、洪庄社区、土型社区、蔡里社区、华家湖社区、新北社区、新南社区、凤凰社区,杨庄街道。
52000
21000
31000

田家庵区曹庵镇,孔店乡;谢家集区李郢孜镇其他村,孤堆乡许桥村、孙老郢村、孤堆村、大洼村;大通区上窑镇其他村。
44000
17000
27000

田家庵区史院乡;谢家集区杨公镇、孤堆乡其他村、孙庙乡。
38000
15000
23000
马鞍山市

金家庄区慈湖乡联农村、昭明村、杨家村、曙一村、曙二村、团结村、林里村、太来村、同意村、蔡村、高潮村、恒兴村;雨山区佳山乡安民村、汤阳村、陶庄村、平山村、九华村、宋山村、芦场村、南村、前庄村;花山区霍里街道三姚村、红东村。
附件1
安徽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区 片
征地补偿标准(元/亩)
编号
行政区域范围
综合
标准
其 中
土 地
补偿费
安 置
补助费
合肥市

瑶海区铜陵路街道;庐阳区杏花村街道四河社区;蜀山区南七街道,五里墩街道;包河区望湖街道五里庙社区、王卫村、分路口村。
136400
54560
81840

瑶海区东七里站街道,城东街道唐桥社区,七里塘社区站塘村、板桥村(原属于新站开发区);庐阳区杏林街道,海棠街道,杏花村街道五里社区,大杨镇五里拐社区、草塘社区;蜀山区井岗镇兴民社区、十里庙社区、十里店社区、卫楼社区,西园街道;包河区淝河镇贾大郢社区、老官塘社区、葛大店社区,望湖街道王大郢村,常青街道仰光村、凌大塘村、竹西社区、姚公社区。
63300
25320
37980

包河区烟墩街道,蜀山区南岗镇,新站开发区三十头社区、站北社区,其他地区。
58600
23440
35160
淮北市

相山区渠沟镇油坊村(城市规划区内)、桥头村、河北村、土楼村,任圩街道李桥村、陈庄村、新兴社区、代庄社区、光明社区、红星社区、任庄社区、余庄社区,曲阳街道;杜集区高岳街道孙庄村、徐暨村博庄社区、高岳社区、刘庄社区。
42700
17080
25620

相山区渠沟镇鲁楼村、郭王村、张集村、刘楼村、张楼村、钟楼村、徐集村;杜集区段园镇,石台镇;烈山区宋疃镇雷山社区、马场社区、宋疃社区、和村村、费寨村、太山村、新园村,烈山镇青谷村、蒋疃村、榴园村、南庄村。
40600
16240
24360

烈山区宋疃镇马桥村、黄营村、东风村、军王村、古饶社区,古饶镇太山村、秦楼村、王店村、双河村、草庙村、张庄村、大何村、半峭村、山南村、南园村、新村村、赵集村、山西村、山北村、山前村、谷山村、殷楼村、土山村、平山村、况楼村、刁山村。
106400
42560
63840

瑶海区城东街道其他社区,大兴镇漕冲社区,龙岗开发区罗岗社区、新站社区、史城社区;新站开发区瑶海社区方桥村(原属瑶海区瑶海工业园),七里塘社区新华村、星火村、七里塘村;庐阳区杏花村街道桃花社区、松竹社区、林店社区,大杨镇龙王社区、大杨村;蜀山区井岗镇蜀山社区;高新区开发区天乐社区;包河区淝河镇平塘王村、席井村、卫乡村、黄巷村,常青街道其他村,骆岗街道大墙社区、义兴社区。
49000
19600
29400
附件2
安徽省征地统一年产值及补偿标准
地 区
区 域
统一年产值标准 (元/亩)
农用地
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编号
行政区域范围
土地
补偿
倍数
安置
补助
倍数
征地补
偿标准
(元/亩)
土地
补偿
倍数
安置
补助
倍数
征地补
偿标准
(元/亩)
长丰县

水湖镇,双凤工业区,岗集镇,双墩镇,吴山镇。
1640
7
14
84500
33800
50700

瑶海区大兴镇东岗社区、兴集社区、双圩社区,龙岗开发区其他社区;新站开发区瑶海社区东站村、站北村、勤劳村(原属瑶海区瑶海工业园),七里塘社区张洼村、淮肥村;庐阳区杏花村街道陈塘社区、园艺场社区,庐阳工业园刘冲社区、邵大郢社区;蜀山区井岗镇十八岗村;高新开发区兴园社区;经济开发区枣庙村、习友村;包河区骆岗街道官塘社区、院塘村社区,淝河镇其他村,望湖街道其他村。
60000
24000
36000

金家庄区慈湖乡上湖村;花山区霍里街道丰收村、前进村;雨山区佳山乡印山村、兴和村,银塘镇宝庆村、陈家村、前进村,向山镇杜塘村、向阳村。
55000
22000
33000

花山区霍里街道赤口村、张庄村、霍里村、杨坝村、凤山村、黄里村、濮塘村、双板村、苏里村;雨山区向山镇锁库村、陶村、石马村、南庄村、落星村,银塘镇缷巷村、超山村、金山村、岱山村,佳山乡三联村、马塘村。

梁园镇,众兴乡,牌坊回族满族乡,石塘镇。
1560
7
15
34320
5
6
17160

其他地区。
1510
7
14
31710
5
5.5
15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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