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知识讲义(doc 8页)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讲义(doc 8页)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讲义(doc 8页)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讲义(doc 8页)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精讲班第5讲讲义

安全生产投入与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四节安全生产投入与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第五节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大纲要求:

第四节安全生产投入与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一、了解安全生产投入的要求

二、了解国家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的要求及提取标准

三、熟悉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和管理

四、了解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要求

五、了解风险抵押金存储和使用

第五节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一、熟悉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原则

二、熟悉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内容

三、掌握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方法

1、大纲变化情况:将原第四节、第五节内容进行了调换

本讲要点:

1、安全生产投入

2、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及其使用与管理

3、安全风险抵押金

4、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原则及内容

5、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方法

内容讲解:

第四节安全生产投入与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一、安全生产投入的基本要求

(一)法律依据与责任主体

保证必要的安全生产投入是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安排适当的资金,用于改善安全设施,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更新安全技术装备、器材、仪器、仪表以及其他安全生产设备设施,以保证生产经营单位达到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安全生产投人资金具体由谁来保证,应根据企业的性质而定。一般说来,股份制企业、合资企业等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由董事会予以保证;一般国有企业由厂长或者经理予以保证;个体工商户等个体经济组织由投资人予以保证。上述保证人承担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而导致事故后果的法律责任。企业安全生产投人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安全生产设施的投人必须有一个治本的总体规划,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进行,要克服盲目无序投人的现象。因此,企业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管理,要制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并纳入企业全面预算。

(二)安全生产投入的使用

安全生产投入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建设安全和卫生技术措施工程,如防火防爆工程、通风除尘工程等。

2.增设和更新安全设备、器材、装备、仪器、仪表等以及这些安全设备的日常维护。

3.重大安全生产课题的研究。

4.按照国家标准为职工配备劳动保护用品和设施。

5.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6.其他有关预防事故发生的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如用于制定及落实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

(三)违法行为行政处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 5号)对安全生产投入的行政处罚作出了明确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包括实际控制人,下同)未依法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5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未按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

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

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

(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制度的制定与实施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研究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国阅[2003]65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从2004年开始,我国相继建立了煤矿、非煤矿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和道路交通等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制度。

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与管理

(三)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与管理

安全生产费用是企业的一种生产性资金,有专门的用途,其所有权和使用权都属于企业。为了保证安全生产费用能足额使用,安全费用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任何部门不得抽调、集中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资金,企业也不得用于调剂盈亏。

1.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原则

(1)专户核算,专款专用。企业提取的生产安全费用应当设立专户核算,严格按照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并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的支出。

(2)结余结转使用,不足部分直接列支。考虑到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不均衡性,对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年度之间有可能节余,也有可能超支,因此,对年度安全生产费用结余资金允许结转下年度使用,但不能冲减成本;当年计提安全生产费用资金不足的,允许用上年结余或下年度提取的安全费用弥补,也可以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直接列人当年成本和费用。

煤矿、冶金等矿山企业已按照国家规定提取使用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的,应当继续提取,但其使用范围不再包括安全生产方面的用途。

企业为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野外、矿井等高危作业的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以及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不在安全费用列支,可以直接列入企业成本(费用)当中。

2.安全生产费用的监督管理

高危行业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费用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管理程序、职责及权限;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要接受财政、审计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的监督,煤矿企业还要接受煤矿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监督;年度终了,企业要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的具体情况。

各级财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管机构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管理、使用实施监督检查。

企业未按照规定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会同财政部门有权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逾期不改正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部门按照相关法规规定进行处理;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 5号)对违反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的行为行政处罚作出了明确规定:未按规定足额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5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未按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

投入,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

3.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

不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和事故控制具有不同要求,各类型企业必须按照规定的范围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1)煤炭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是:

1)矿井主要通风设备的更新改造支出;

2)完善和改造矿井瓦斯监测系统与抽放系统支出;

3)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支出;

4)完善和改造矿井防灭火支出;

5)完善和改造矿井防治水支出;

6)完善和改造矿井机电设备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7)完善和改造矿井供配电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8)完善和改造矿井运输(提升)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9)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尘系统支出;

10)其他与煤矿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2)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是:

1)安全设施完善和改造支出;

2)防爆机械电气设备配备和完善以及仪器检验检测支出;

3)设施设备及危险源监控支出;

4)与企业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其他支出。

(3)其他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是: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其中,

①矿山企业安全设备设施包括矿山综合防尘、防灭火、防治水、危险气体监测、通风系统,支护及边帮滑坡设备、机电设备、供配电系统、运输(提升)系统以及尾矿库(坝)等。

②危险品生产企业安全设备设施包括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

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

⑧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安全设备设施包括运输工具安全状况检测及维护系统、运输工具附属安全设备等。

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3)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5)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6)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费用制度,进一步明确了企业的安全投入主体责任,并为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建立了资金储备,有利于改变企业安全投入不足的状况,在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和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等方面必将发挥重要作用。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