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保障建设工程质量,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目标和原则第二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目标是:确保建设工程质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利益,提高国家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第三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原则是:科学管理、依法管理、分类管理、全面管理、从严管理。
第三章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第四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包括质量监督检验、质量监督检测和质量监督评估。
第一节质量监督检验第五条质量监督检验应当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原材料及设备的检验;2. 工程施工过程的监督;3. 施工工艺和工程质量验收的检验。
第六条质量监督检验应当由符合法定条件的质量检验机构承担。
质量检验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检验能力和设备,并有相应的检验人员。
第二节质量监督检测第七条质量监督检测是指通过实验室等检测手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测。
质量监督检测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建设工程材料的抽查检测;2.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的抽查检测;3. 建设工程竣工质量的复检。
第八条质量监督检测应当由符合法定条件的检测机构承担。
检测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检测能力和设备,并有相应的检测人员。
第三节质量监督评估第九条质量监督评估是指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的定期、定量评估,以评估建设工程的质量状况和质量管理措施的实施情况。
第十条质量监督评估应当由符合法定条件的评估机构承担。
评估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评估能力和设备,并有相应的评估人员。
第四章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责任第十一条承担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责任主体包括建设单位、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等相关责任主体。
工程项目部质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行业和公司标准,提高工程质量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部。
第三条工程项目部质量管理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工程项目部应设立质量管理部,负责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第五条质量管理部的主要职责:1. 负责编制、修订和实施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制度;2. 组织开展工程质量培训、考核和监督;3. 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和评定;4. 对工程质量问题进行调查、分析、处理和整改;5. 向公司汇报工程质量情况。
第三章质量管理制度第六条工程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工程开工前的质量策划和目标制定;2.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3. 工程验收和评定;4. 质量事故调查和处理;5. 质量改进和持续提升。
第七条工程开工前的质量策划和目标制定:1. 项目经理组织编制工程开工报告,明确工程质量目标;2. 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质量计划,明确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要点;3. 对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应制定专项技术措施、施工方案和作业指导书。
第八条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1. 质量管理部对施工过程中的关键工序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质量;2. 施工队(分包单位)应配备专职质量管理人员,负责本施工队(分包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3. 实施三检制度(自检、互检、专职检),确保工程质量。
第九条工程验收和评定:1. 工程项目部应按照国家、行业和公司标准进行工程验收和评定;2. 质量管理部负责组织工程验收和评定工作;3. 工程验收和评定不合格的,应进行整改,直至合格。
第十条质量事故调查和处理:1. 发生质量事故时,项目管理部应立即启动质量事故调查程序;2. 质量事故调查组应查明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3. 对质量事故责任人进行追责,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一条质量改进和持续提升:1. 工程项目部应定期开展质量改进活动,提高工程质量水平;2. 质量管理部应组织编制质量改进计划,并组织实施;3. 对质量改进成果进行总结和推广。
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办法(三篇)

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办法一、施工安全要求1、严格控制工程的施工停电范围,线路迁改工程主要是线路架设、核相等项目,施工方需具备相应的电压等级施工资质。
2、严格控制工程的施工范围。
变电工程主要是设备安装、调试等项目,施工单位必需具备相应的电压等级施工资质。
3、变电工程配电室基础和土建工程施工方均需有三级及以上的资质方可承包工程。
4、工程实施前工程承包单位应进行认真现场查活并拟定现场安全措施、技术措施、施工方案编制,由发包方严格审核后方可对此工程进行施工。
5、承包单位在施工时使用的个人防护用品、工器具、施工机械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在施工现场使用。
严禁不合格的器械在施工现场使用。
如有发现发包方有权对承包方进行处罚。
(人民币xx元)6、发包方对承包方现场的施工项目做好不定期现场监督及安全检查,如有发现习惯性违章(工作票填写、工作服穿戴不整齐及安全帽佩戴不标准、工作票填写、工作负责人及监护人职责不清等处罚500-800元、施工现场地线接地保护不牢固及不合格工器具等处罚800-1000元)严重违章的加大处罚力度。
二、工程质量进度要求1、变电工程主要是设备安装、调试工作。
工程必需按图纸设计施工,不能私自更改施工方案施工,施工质量按照发包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
2、各专业施工队伍在工程施工前制定好施工计划,上报发包方领导及各专业负责人审核。
计划审核后应按计划进度施工、如有延期时急时与各专业负责人沟通施工计划的更改时间。
如无特殊原因不按计划施工延误工期、发包方有权对承包方进行处罚。
(人民币3000元).工程完工后撤旧工作未按计划完成造成居民投诉者,发包方有权对承包方进行处罚。
(人民币1000-3000元)三、加强报竣资料管理1、各专业施工队伍在工程按计划完成后,各项报竣资料按照发包方资料员要求格式在3-5个工作日内上报,如有延期要急时与发包方负责人沟通。
凡无故延期报竣资料的的发包方有权对承包方进处罚。
(人民币5000元)工作票、危险点控制单、安全技术交底中邻近带电部位、安全距离、危险点等关键内容与实际工作不符工作票上关键内容填写不正确(如工作地点、设备调度号、停电范围图、临近带电部位等内容填写错误)工作票、危险点控制单、安全技术交底中针对性不强(如:存在与工作无关但不会造成人员混淆的措施)现场没有必备的消防器材,或消防器材无合格证及检验日期、检验时间超期、灭火器压力低于规定要求在对检修设备执行隔离措施时,需拆断、短接和恢复同运行设备有联系的二次回路工作,不填用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在全部或部分带电的运行屏(柜)上进行工作,未将检修设备与运行设备前后以明显的标志隔开。
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是指在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和验收等阶段,为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规范各方责任和义务,保障工程质量达到预期目标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和制度。
下面就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进行详细介绍。
一、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的第一步是建立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包括设置质量管理部门、确定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等。
该部门负责统筹全面质量管理工作,由专业人士组成,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
质量管理部门是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的核心,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各个环节的质量管理工作。
二、质量管理制度建设质量管理制度是工程质量管理的基础和保证。
通过建立一套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可以明确各方的职责和义务,规范各个环节的操作流程,确保质量管理的连续性和一致性。
质量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1. 质量管理目标和原则:明确确定工程质量的目标和要求,并制定相应的质量管理原则,例如“质量第一”、“安全第一”。
2. 质量管理责任:明确各个相关方的质量管理责任,包括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
3. 质量管理体系: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计划、质量控制、质量检查、质量纠正等。
4. 质量管理文件:制定相应的质量管理文件,包括质量手册、质量程序、工艺规程等。
5. 质量培训与教育: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质量管理培训,提高其质量意识和专业能力。
三、质量控制措施质量控制是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通过合理的控制措施,可以确保工程质量的稳定和可靠。
质量控制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设计阶段的质量控制:在设计阶段,要进行专业的设计审查,确保设计方案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满足实际工程需求。
2. 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质量计划,加强对施工技术和工艺过程的监督和检查。
3. 材料和设备的质量控制:对进场材料和设备要进行严格的检验和测试,确保其质量符合要求,并建立相应的材料和设备管理制度。
4. 质量检查与评估: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建立相应的问题整改和追溯制度。
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质量管理,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兑现合同承诺留下时代精品”的方针和“质量终身责任制”的原则。
第三条各单位必须遵守国家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和行业以及所在地地方政府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机构和质量管理责任制度,配齐资源,确保建设工程质量。
第二章工程质量管理机构第四条公司和各施工单位要成立全面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第五条公司和各施工单位必须设工程质量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工程质量管理日常工作。
第六条工程质量管理人员负责对施工质量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工程质量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操作的,应立即制止。
第三章工程质量责任第七条各单位必须建立和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
1、建立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
公司法人代表对公司承建工程质量负总责,项目经理对施工项目工程质量负总责。
2、建立工程质量分级责任制。
各级管理单位和部门对工程质量逐级负责,并要将质量责任分解落实到各个岗位和员工,形成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
3、建立工程质量终身负责任制。
各级管理人员按各自的职责对承建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
凡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不管责任人调到哪里工作,也不管担任什么职务,都要追究其相应责任。
第八条公司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施工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禁止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
第九条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工程项目质量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项目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工程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在我国境内进行的各类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等工程项目。
第三条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二)科学管理,质量第一;(三)预防为主,持续改进;(四)依法依规,严格执法。
第二章工程项目质量管理体系第四条工程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项目质量目标;(二)工程项目质量计划;(三)工程项目质量保证体系;(四)工程项目质量检查与验收;(五)工程项目质量事故处理。
第五条工程项目质量目标应当明确、具体、可行,并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相一致。
第六条工程项目质量计划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质量目标;(二)质量责任;(三)质量控制措施;(四)质量保证措施;(五)质量检查与验收标准。
第七条工程项目质量保证体系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组织机构;(二)人员配备;(三)管理制度;(四)技术措施;(五)质量记录。
第八条工程项目质量检查与验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查;(二)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三)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四)竣工验收。
第九条工程项目质量事故处理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事故调查;(二)事故原因分析;(三)事故责任认定;(四)事故处理措施。
第三章工程项目质量责任第十条工程项目质量责任主体包括:(一)建设单位;(二)设计单位;(三)施工单位;(四)监理单位;(五)其他相关单位。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质量责任主体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二)落实质量目标;(三)执行质量计划;(四)加强质量检查与验收;(五)妥善处理质量事故。
第十二条工程项目质量责任主体对质量事故承担以下责任:(一)事故调查;(二)事故原因分析;(三)事故责任认定;(四)事故处理措施;(五)事故责任追究。
工程质量管理考核办法

一、工程质量管理考核办法(一)质量事故的分类1、重大质量事故:(1)主要结构倒塌。
(2)建(构)筑物基础超过规范规定的不均匀下沉、倾斜、结构开裂或主体结构强度严重不足,必须经过补强才能使用。
(3)影响结构安全和建筑物使用年限或造成不可挽回的永久性缺陷。
(4)严重影响设备及其相应系统的使用功能。
(5)严重影响下一主要工程施工,其损失金额在10万元以上或影响一级网络计划主要控制点工期15天以上者。
(6)返工损失一次在10万元以上者。
2、一般质量事故:(1)返工损失一次在1-10万元者。
(2)影响下道工序施工5-15天者。
3、记录事故:(1)返工一次损失在1万元以下。
(2)影响下道工序施工不超过5天者。
(二)考核标准1、对质量管理人员整改要求执行不力或拒不执行的视情节处以500-10000元。
对违反质量监督有关制度的责任单位视情节处以500-10000元处罚。
2、质量事故的考核:(1)造成一般事故的责任单位除承担相应的责任外,视损失的大小给以该单位一次性罚款1000-5000元。
(2)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责任单位除承担相应的责任外,视损失的大小给以该单位一次性罚款10000-20000元,损失超过50万元的,加倍罚款。
(3)各单位应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玩忽职守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任者从严从重进行经济处罚。
必要时给以行政处分,情节恶劣者,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4)作业指导书编制不符合作业指导书编制制度,造成施工顺序颠倒,施工质量不能达标,设备损坏等问题,视情节给予1000-10000元的罚款,并无偿返工。
(5)未按不符合项处理规定条款处理,擅作主张或隐瞒不符合项的责任单位除责令其改正外,并给以500-10000元的罚款。
不符合项的处理未经工程管理部和监理部的确认强行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单位除责令其改正外,并给以500-15000元的罚款。
对未按本规定的要求拒不处理或不能及时处理不符合项的责任单位,造成工期延误,视情节给以500~3000元的处罚。
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工程质量管理范围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机电工程等各类工程的质量管理。
第三条工程质量管理应坚持以质量为中心,依法依规,科学管理,持续改进,强化责任,确保工程质量。
第四条工程质量管理应遵循诚实守信、合理利用资源、绿色环保、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五条工程质量管理应实行全过程控制、全员参与、全面质量管理的原则。
第六条工程质量管理应实施分类管理、分层质量检查、主动监督的政策。
第七条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工程质量管理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八条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对工程施工和材料、设备的检验,确保工程质量。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现场作业的管理,做好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第十条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符合工程实际的设计方案,确保设计合理、施工可行。
第二章工程质量管理的组织和职责第十一条工程质量管理部门应当设立相关制度和规范,明确工程质量管理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二条工程质量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第十三条工程质量管理机构应当配备专业化的工程质量管理人员,确保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十四条工程质量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第十五条工程质量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开展工程质量管理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提高工作水平。
第十六条工程质量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反馈工程质量信息,及时处理质量问题,确保工程质量达标。
第十七条工程质量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开展对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考核和评价。
第十八条工程质量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共同推动工程质量管理事业的发展。
第十九条工程质量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的工程质量管理经验,不断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第三章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第二十条工程施工应按照图纸和设计要求进行,杜绝违章建筑,确保施工质量。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目的
1、加强施工过程的监管力度,减少质量通病和质量隐患,提高工程质量。
2、对各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实施检查、监督和指导,促使各项目部规范管理,
并为项目部的绩效考核提供量化依据。
二、质量监管体系
1,组织架构
项目总经理:为所辖项目工程质量和安全文明管理第一负责人,负责检查监督项目的建设质量、安全、文明情况,审批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方面的报告,并审批向政府管理部门上报的重要文件。
工程/项目部:工程/项目部在权限范围内具体负责工程质量和安全文明的各项组织管理工作,主要负责以下事项:
●负责管理监理单位。
●负责编制项目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和实施方案,并
按批准的实施方案组织落实。
●负责各阶段验收工作:
-组织内部验收工作;
-组织设计、监理、施工、政府质量监督部门等相关单位进行工程的阶段验收、隐蔽工程验收、专项工程验收(专业分包单位应负责验收通
过)、项目竣工备案验收等。
●组织完工验收及工程移交。
●配合物业部门做好入住及保修期内的维修工作。
●记录项目《工程日志》,记录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相关事宜。
●编制项目《工程月报》。
●工程管理过程资料的保管、存档和竣工资料的存档、移交。
2,保障体系
工程质量监管保障体系由两个部分组成:
1、过程质量控制
●工程质量管理行为
●现场质量检查
●实测实量
2、产品交付质量检验
●整改及消项
●业主意见反馈、质量问题处理速度及处理质量
三、工程质量监控采用的方法
1、过程质量控制
月度检查,公司每月将组织对项目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及配合协调方面的综合检查,月度质量检查包括质量管理行为、实体质量检查及实测实量三个方面。
2、产品交付质量检验
交付前质量检查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为五方验收阶段,该阶段由项目部对项目进行全面实测、摸底,展开预验收,将工程存在的问题分类列表,督促施工单位整改。
对于园林景观等可能涉及销售承诺的事项,需同营销部沟通确认。
第二个阶段为产品集中交付阶段,城市公司总经理牵头成立验房小组,实行一房一验一记录,并对室外工程、设备进行专门验收。
针对待交付产品提出问题清单,项目部组织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到位。
完成后,对所提问题进行销项。
对于无法完成整改的项,由项目工程部负责分类列表,说明原因,报项目交房小组确认后,送城市公司总经理签批,报集团总部备案。
公司根据最终统计数据及整改速度与整改质量等对项目实施奖罚。
3、曝光
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或其它方式发现的工程存在较大的质量隐患或工程质量管理过程中的闪光点均予以公示。
4、奖罚
对所有质量控制未到75分的项目进行处罚,对质量控制评分靠前且达到85分的项目进行奖励。
5、评奖
每年评年度工程质量控制奖。
四、质量监控体系实施细则
1、说明
1)质量监控采用月度检查评比为主要控制方式。
2)月度检查各考核参数的权重按下表分配。
2、参加人员
1,城市公司月度检查由城市公司工程部组织并实施,每次由工程分管领导、工程部经理、土建、安装工程师等参加。
2,城市公司每周应定期组织监理单位、承包单位及有关人员开展例行工程质量检查,形成检查记录和会议纪要;
3、考评标准
1)质量管理行为
质量管理行为主要检查项目部及监理部在质量管理过程中是否按公司及合同要求对施工单位进行合理的管理。
主要以资料检查为主,月度检查仅检查上一月管理过程中形成的资料。
包括会议纪要、工作联系单、现场封存的样板、样板确认、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监理日志、旁站记录等
具体考核内容及评分详附件1
2)实体质量检查
实体质量主要以目测、触摸等方式检查实测实量以外的工程实体质量。
检查主要为各专业分包工程的是否按合同及图纸明确约定的材料、工艺做法施工,工序交接是否位;检查项目包括资土建工程、门窗工程、栏杆工程、公装工程、外立面工程、保温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等。
实体质量具体情况详附表二,实体质量评分为检查各项的平均分。
3)实测实量:
实测实量方法及合格率计算方法详见《实测实量工作指引》。
主体施工阶段实测实量为各检查项目评分的平均分。
分包进场后,按土建部分70%,分包部分30%的权重综合,总分包部分的各项按检查项目评分的平均分。
实测实量评分见下表:
4)质量考评月度得分为质量检查各项得分按权重进行综合。
年度质量考评得分为各月得分的平均分。
5)产品交付质量检查阶段
项目准备交付,成立交房专门小组后,可不参加全公司范围内的月度检查,也不参加月度评比。
每个项目物业交付关成立专门验房小组,对工程进行全面梳理、督促整改消项。
该阶段由客户服务部组织,可从工程部、设计研发部、物业公司、各施工单位、各监理单位抽调人员参加检查。
该阶段检查标准为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和图集,每处质量不达标准的,均可作为一个问题记录。
A,五方验收阶段
该阶段项目工程部在正式五方前,先要求承包单位进行自检,对自检存在的
问题进行整改;
整改完毕并经监理单位复检确认后,项目工程部组织监理、设计和承包单位对项目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全面系统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分类列表,督促各承包单位整改,整改完毕并报城市公司总经理同时后,方可邀请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开展正式的各专项验收工作,各专项验收通过后,启动正式的五方验收工作;
该阶段需审核项目成果是否同报建图纸、设计图纸、销售承诺相一致,是否满足国家及地方各类强制性规范要求,确保项目顺利通过五方验收;
B、产品集中交付阶段
该阶段为交房落实阶段,根据验房小组所提出的问题清单,逐一跟踪整改,落实消项。
在业主收房阶段,对于业主发现提出的问题,作为新增加问题,分类造册,限期整改消项。
业主收房阶段,公司允许问题为平均每套2个问题,每增加0.1个问题,处5000元罚款。
如因质量问题造成业主拒绝接房的,每户直接处罚5000元。
说明:1,产品交付阶段提出的设计方面的问题不作为考核内容;
2、别墅项目按每100平方米/套进行折合套数。
支持文件:
1:月度工程质量控制评分表
2:实体质量检查表
3:实测实量工作指引
4:月度检查汇总表
5:产品整改消项表
年月项目工程质量管理行为检查评分表
检查人员:检查日期
年月混凝土实体质量检查表
项目名称:附表二-1
项目部:监理部:施工单位:
年月砌砖质量检查表
项目名称:附表二-2
检查人员:日期:
项目部:监理部:施工单位:
年月抹灰质量检查表
项目名称:附表二-3
检查人员:日期:
项目部:监理部:施工单位:
年月保温工程质量检查表
项目名称:附表二-4
检查人员:日期:
项目部:监理部:施工单位:
年月外墙装饰质量检查表
项目名称:附表二-5
检查人员:日期:
项目部:监理部:施工单位:
年月安装工程质量检查表
项目名称:附表二-6
检查人员:日期:
项目部:监理部:施工单位:
年月公装工程质量检查表
项目名称:附表二-7
检查人员:日期:
项目部:监理部:施工单位:
年月门窗质量检查表
项目名称:附表二-8
检查人员:日期:
项目部:监理部:施工单位:
年月栏杆工程质量检查表
项目名称:附表二-9
检查人员:日期:
项目部:监理部:施工单位:
大唐地产集团公司
(年月)月度工程质量控制评比汇总表
产品整改消项表项目:楼栋户号
检查人员:
20/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