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性质分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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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房屋建筑类型分类表

上海市房屋建筑类型分类表

1990)规字发第518 号各区、县房管局:本市房屋建筑类型较多,正确划分房屋建筑类型,对制订城市改造规划,加强房屋管理,合理评估房屋价格关系很大。

由于过去我局规定的房屋建筑类型分类标准,已不能完全适应住宅建设发展的需要,为此,经广泛征求意见,在少改动的原则下,作了局部调整,现将修订后的《上海市房屋建筑类型分类表》印发给你们,希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并对原有的管理资料(包括图、册、卡等)进行修正。

一九九G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上海市房屋建筑类型分类表居住用房屋分六类宅目建筑类型分类标准11(1 )公寓1(2)具有分层住宅形态,各有室号及专门出入,成为各个独立居住单位,原始设计有正规的客厅、阳台,一套或数套卫生间或有冷暖气设备,装修精致,优质松木以上地板,房间墙面用料高级或有护墙板。

厨房有瓷盆并贴有瓷砖及配套的碗橱、壁橱等,并有公共大门或兼有电梯设备,如培恩公寓、雁荡公寓等。

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建造的为1(1)类,成立后建造的为1(2)类。

2 花园住宅一般为四面或三面临空,装修精致,备有客厅、餐室等结构较好的独立或和合式、别墅式住宅,有数套卫生间,一般附有较大的花园空地或附属建筑,如汽车间、门房等。

33(1)职工住宅3(2)(新工房)3(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建造的八层(含八层)以上的成套住宅,装修普通,各有室号及专门出入,有独用厨房、卫生间、阳台、大门及电梯等设备的为3(1)类。

如黄浦区振兴大楼。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建造的七层(含七层)以下的住宅,各有室号及专门出入,有独用或公用的厨房、卫生间、阳台为3(2)类,如徐汇区枫林新村等;其中标准较低,小梁薄板结构,设备较差的为3(3)类。

五十年代建造的二万户新工房亦归入此类。

4 新式里弄联接式住宅,结构装修较好,具有卫生设备或兼有小花园、矮围墙、阳台等设施,如静安别墅等。

55(1)旧式里弄5(2)联接式的广式或石库门砖木结构住宅,建筑式样陈旧,设备简陋,屋外空地狭窄,一般无卫生设备,为5(1)类,如建国西路建业里。

我国保障性住房主要分类及对比

我国保障性住房主要分类及对比

我国保障性住房主要分类及对比自1994年我国首次明确了经济适用住房的社会保障性质以来,我国保障性住房体系经历了以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简称“公租房”)、棚改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等为主的保障性住房供应形式。

一、经济适用住房1994年12月,建设部、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以及财政部联合颁布《城镇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成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标志着我国现代化住房保障体系开始建立。

《城镇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明确提出以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为供应对象,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于地方政府用于住宅建设的资金、政策性贷款及其他资金。

1999年4月和2006年5月分别出台了《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和《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将廉租房和限价房作为补充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一环。

受益于政策加持,我国经济适用房投资在住宅投资中的占比持续上升,直至1999年占比达16.56%,成为我国住宅投资的重要推动力量。

但此后,我国经济适用房投资占比持续下降,截至2007年降至4.56%,部分城市甚至停止经济适用房的建设,究其原因:1、随着商品住房市场的兴起和成长,多数家庭逐步实现购买或承租普通商品住房,对经济适用房的需求下降;2、部分城市提出了经营城市的理念,以出让土地获利,导致建设经济适用房的积极性逐步减弱;3、部分地区政策落实不到位,实际效果偏离预期,形成贪腐问题。

二、公租房(包含廉租房)2007年8月,国务院出台《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

初步形成了包括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等主要形式的住房保障制度和建设思路。

2010年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成为我国公租房和棚户区改造发展的标志性文件。

《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正式将廉租房和公租房并轨执行,公租房成为租赁型住房保障的核心。

此阶段就发展来看,主要问题是:1、2008~2013年,我国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开工约3,700万套,基本建成约2,400万套;其中棚户区改造新开工1,600万套,剩余为以公租房(包含廉租房)为主的其他类型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2、中央支持方面,2009~2013年,中央财政支出中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规模整体保持增长趋势,其中对公租房、棚户区改造、廉租房等支出力度相对较大,合计占各期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的比重均在60.00%以上;3、整体来看,由于廉租房和公租房具有很强的民生属性,盈利能力不佳,导致市场主体进入门槛高、财政负担重,后期发展趋势弱于棚户区改造。

上海市房屋建筑类型分类表

上海市房屋建筑类型分类表

(1990)规字发第518号各区、县房管局:本市房屋建筑类型较多,正确划分房屋建筑类型,对制订城市改造规划,加强房屋管理,合理评估房屋价格关系很大。

由于过去我局规定的房屋建筑类型分类标准,已不能完全适应住宅建设发展的需要,为此,经广泛征求意见,在少改动的原则下,作了局部调整,现将修订后的《上海市房屋建筑类型分类表》印发给你们,希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并对原有的管理资料(包括图、册、卡等)进行修正。

一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上海市房屋建筑类型分类表居住用房屋分六类宅目建筑类型分类标准11(1)公寓1(2)具有分层住宅形态,各有室号及专门出入,成为各个独立居住单位,原始设计有正规的客厅、阳台,一套或数套卫生间或有冷暖气设备,装修精致,优质松木以上地板,房间墙面用料高级或有护墙板。

厨房有瓷盆并贴有瓷砖及配套的碗橱、壁橱等,并有公共大门或兼有电梯设备,如培恩公寓、雁荡公寓等。

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建造的为1(1)类,成立后建造的为1(2)类。

2 花园住宅一般为四面或三面临空,装修精致,备有客厅、餐室等结构较好的独立或和合式、别墅式住宅,有数套卫生间,一般附有较大的花园空地或附属建筑,如汽车间、门房等。

33(1)职工住宅3(2)(新工房)3(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建造的八层(含八层)以上的成套住宅,装修普通,各有室号及专门出入,有独用厨房、卫生间、阳台、大门及电梯等设备的为3(1)类。

如黄浦区振兴大楼。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建造的七层(含七层)以下的住宅,各有室号及专门出入,有独用或公用的厨房、卫生间、阳台为3(2)类,如徐汇区枫林新村等;其中标准较低,小梁薄板结构,设备较差的为3(3)类。

五十年代建造的二万户新工房亦归入此类。

4 新式里弄联接式住宅,结构装修较好,具有卫生设备或兼有小花园、矮围墙、阳台等设施,如静安别墅等。

55(1)旧式里弄5(2)联接式的广式或石库门砖木结构住宅,建筑式样陈旧,设备简陋,屋外空地狭窄,一般无卫生设备,为5(1)类,如建国西路建业里。

住房鉴定分类

住房鉴定分类

住房鉴定分类
住房鉴定分类是根据住房的不同特点和用途进行的分类,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住宅用途分类:根据住房的用途,可以分为普通住宅、公寓、别
墅等类型。

这些类型在设计和建筑标准上有所不同,因此鉴定标准和程序也有所不同。

2.建筑结构类型分类:根据住房的建筑结构类型,可以分为木结构、
砖混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等类型。

不同类型的建筑结构有其特定的鉴定方法和标准。

3.房屋安全性等级分类:根据房屋的安全性能,可以分为A级、B
级、C级等不同等级。

不同等级的房屋需要按照相应的标准和程序进行鉴定和维修。

4.房屋使用年限分类:根据房屋的使用年限,可以分为老旧房屋和
新房屋等类型。

老旧房屋可能存在不同程度的老化和损坏,需要进行相应的鉴定和维护。

5.房屋地理位置分类:根据房屋所处的地理位置,可以分为城市房
屋和农村房屋等类型。

城市房屋和农村房屋的建筑特点和使用功能有所不同,因此鉴定标准和程序也有所不同。

总之,住房鉴定分类是为了更好地对不同类型的房屋进行管理和维护,保障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不同类型的房屋需要按照相应的标准和程序进行鉴定和维修,以确保其安全性能和使用寿命。

房屋调查表及填表说明介绍

房屋调查表及填表说明介绍

附录1 房屋调查表调查员:日期:年月日附录2:房屋调查表填写说明采用活页的形式填写调查表。

表格采用活页的形式,对整页无内容的,可不归入成果。

如原表格式与本方案规定的表格式一致,并且内容没有任何变化的,其复印件加盖“复印件”印章后,可直接利用归入成果。

1.1 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必须做到图表内容与实地一致,表达准确无误,字迹清晰整洁。

1.2 表中填写的项目不得涂改,每一处只允许划改一次,划改符号用“ \ ”表示,并在划改处由划改人员签字或盖章;全表划改不超过2处。

1.3 表中各栏目应填写齐全,不得空项。

确属不填的栏目,使用“ / ”符号填充。

1.4 文字内容使用蓝黑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亦可采用计算机打印输出;不得使用谐音字、国家未批准的简化字或缩写名称;签名签字部分需手写。

1.5 项目栏的内容填写不下的可另加附页。

宗地草图/宗海图可以附贴。

凡附页和附贴的,应加盖相关单位部门印章。

附录2.1:房屋基本信息调查填写说明(1)市区名称或代码:填写房屋所在市区的名称或代码。

(2)地籍区、地籍子区:根据附录A《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第4节的划分要求填写(见本说明附录6)。

(3)宗地号、定着物代码:根据附录A《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第8节的编码要求填写(见本说明附录6)。

(4)不动产单元号:根据附录A《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第8节的编码要求填写(见本说明附录6)。

(5)房地坐落:填写有关部门依法确定的房地坐落,一般包括街道名称、门牌号、幢号、楼层号、房号等。

(6)邮政编码:填写该区(县)的邮政编码号。

(7)房屋所有权人:填写权利人的姓名或名称,权利人为自然人的,填写身份证明上的姓名;权利人为法人、其他组织的,填写身份证明上的法定名称。

(8)证件种类:写权利人身份证件的种类。

境内自然人一般为《居民身份证》,无《居民身份证》的,可以为《户口簿》、《军官证》等。

法人或其他组织一般为《组织机构代码证》,无《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可以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房屋构造_

房屋构造_

3)非承重内、外墙的定位亦可以按图1. 2、图1. 3实行,也 可使内墙皮与定位轴线重合。
4 )带内壁柱外墙和带外壁柱外墙的定位方法,既可以使墙身 内皮与定位轴线重合(图1.4),也可以使距墙身内皮 120mm处与平面定位轴线重合(图1.5)。
二、变形缝处砖墙的平面 定位轴线
• 墙体留设变形缝时可分 为四种情况:
(二)地下室墙体为砖墙
从当前的实际情况,地下室墙体已极少采 用砖墙承重,大多采用钢筋砼墙。对于 少数采用砖墙承重的,地下室防水多采 用外包式柔性防水处理。
柔性防水有油毡防水和冷胶料加衬玻璃布 防水。
2.1.3
1、墙体的作用 (1)承重 (2)围护 (3)分隔
墙体
2、墙的分类
1. 按墙的位置分类
箱形基础整体空间 刚度较大,对抵抗地基 的不均匀沉降有利,一 般适用于高层建筑或在 软弱地基上建造的重型 建筑物。当基础的中空 部分较大时,可用作地 下室。
(5)桩基础
当浅层地基上不能
满足建筑物对地基 承载力和变形的要 求,而又不适宜采 取地基处理措施时 , 就要考虑以下部
坚实土层或岩层作 为持力层的深基础 ,桩基础应用最为 广泛。
(3)片筏基础
当建筑物上部荷载较大,所在地的地基承载能力比较 弱,采用简单的条形基础不能适应地基变形的需要时, 常将墙或柱下基础连成一片,使整个建筑物的荷载承受 在一块整板上,这种满堂的板式基础称为片筏基础。



(4)箱形基础
箱形基础是由钢筋 砼的底板、顶板和若干 纵横墙组成的,形成空 心箱体整体结构,共同 承受上部结构荷载。
(一)地下室墙体为砼墙
地下室的地坪与墙体大都采用钢筋砼材料。且以 采用防水砼材料为多。

用地性质分类表代码

用地性质分类表代码

类别代号 类别名称范 围大类 中类小类R居住用地居住小区、居住街坊、居住组团和单位生活区等各种类型的成片或零星的用地 R1住宅用地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的用地 R11 低密度住宅用地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容积率为1的用地R12 商品住宅用地以商品住宅为主的用地 R13经济适用住房用地包括以低收入者教工、公务员等特定人群为供应对象的住宅用地 R14 廉租房用地政府组织建设以租给低收入者为供应对象,不对外销售的廉租公房用地 R2公共服务设施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

如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粮店、菜店、副食店、服务站、储蓄所、邮政所、居委会、派出所等用地R3道路用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区路、组团路或小街、小巷、小胡同及停车场等用地R4绿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游园等用地公共设施用地 居住区及居住区级以上的行政、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以及科研设计等机构和设施的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C1行政办公用地行政、党派和团体等机构用地 C11市属办公用地 市属机关,如人大、政协、人民政府、法院、检察院、各党派和团体以及企事业管理机构等办公用地 C12 非市属办公用地 在本市的非市属机关及企事业管理机构等行政办公用地 C2商业金融业用地商业、金融业、服务业、旅馆业和市C场等用地 C21商业用地综合百货商店、商场和经营各种食品、服装、纺织品、医药、日用杂货、五金交电、文化体育、工艺美术等专业零售批发商店及其附属的小型工场、车间和仓库等用地 C22 金融保险业用地银行及分理处、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证券交易所和保险公司,以及外国驻本市的金融和保险机构等用地C23商务办公用地各种商务办公、写字楼等用地 C24 服务业用地饮食、照相、理发、浴室、洗染、日用修理和交通售票等用地 C25旅馆业用地旅馆、招待所、度假村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 C26 市场用地独立地段的农贸市场、小商品市场、工业品市场和综合市场等用地 C3文化用地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团体、广播电视、图书展览、游乐等设施用地C31新闻出版用地 各种通讯社、报社和出版社等用地C32文化艺术团体用地各种文化艺术团体等用地 C33广播电视用地 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和转播台、差转台等用地 C34图书展览用地 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展览馆和纪念馆等用地C35 影剧院用地电影院、剧场、音乐厅、杂技场等演出场所,包括各单位对外营业的同类用地C36 文娱用地独立地段的游乐场、舞厅、俱乐部、文化宫、青少年宫、老年活动中心等用地 C4体育用地体育场馆和体育训练基地等用地,不包括学校单位内的体育用地 C41体育场馆用地室内外体育运动用地,如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各类球场、溜冰场、赛马场、跳伞场、摩托车场、射击场以及水上运动的陆域部分等用地,包括附属的业余体校用地C42 体育训练用地为各类体育运动专设的训练基地用地C5医疗卫生用地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康复和急救设施等用地C51 医院用地综合医院和各类专科医院等用地。

房屋用途分类标准

房屋用途分类标准

房屋用途分类标准房屋用途分类标准是指根据房屋的功能和用途将其进行分类,以便于管理和规划。

在现代社会,房屋的用途多种多样,根据不同的功能和需求,可以将房屋分为多个不同的类别。

下面将详细介绍房屋用途分类标准。

首先,按照使用功能的不同,房屋可以分为住宅、商业、工业和公共设施等几大类。

住宅是供人居住的房屋,包括公寓、别墅、住宅小区等,其主要功能是提供居住空间。

商业用房主要用于商业活动,包括商铺、写字楼、购物中心等,其主要功能是提供商业服务和交易场所。

工业用房主要用于生产和加工,包括工厂、仓库、车间等,其主要功能是提供生产和加工场所。

公共设施包括学校、医院、政府机关等,其主要功能是为公众提供服务和管理。

其次,根据使用性质的不同,房屋还可以分为出租房和自住房。

出租房是指由房东出租给租客居住的房屋,其使用性质是为了获得租金收入。

自住房是指由业主自己居住的房屋,其使用性质是为了提供自己和家人的居住空间。

这两种房屋在管理和规划上有着不同的要求,需要根据其使用性质进行分类管理。

再次,根据建筑结构的不同,房屋可以分为平房和楼房。

平房是指只有一层或者几层的房屋,主要分布在郊区和农村地区,其建筑结构简单,适合于农村居民居住。

楼房是指多层或者高层的房屋,主要分布在城市和城镇地区,其建筑结构复杂,适合于城市居民居住。

这两种房屋在建筑设计和施工上有着不同的要求,需要根据其建筑结构进行分类管理。

最后,根据使用权的不同,房屋可以分为私有房和公有房。

私有房是指由个人或者企业拥有的房屋,其使用权属于私人所有。

公有房是指由政府或者公共机构拥有的房屋,其使用权属于公共所有。

这两种房屋在产权和管理上有着不同的要求,需要根据其使用权进行分类管理。

综上所述,房屋用途分类标准是根据房屋的功能、使用性质、建筑结构和使用权等方面进行分类,以便于管理和规划。

不同类别的房屋有着不同的特点和要求,需要根据其分类标准进行合理管理和利用。

希望本文能够对房屋用途分类标准有所了解,并能够在实际工作中加以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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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营企业房产
是指不同的所有制性质的单位之间共同组成新的法人型经济实体所投资建造、购买的房产。
股份制企业房产
是指股份制企业所投资建造或购买的房产。
港、澳、台投资房产
是指港、澳、台地区投资者以合资、合作或独资在祖国大陆举办的企业所投资建造或购买的房产。
涉外房产
是指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外国政府、社会团体、国际性机构所投资建造或购买的房产。
是房屋所有人在购买公房中按照房改政策以标准价购买的住房或建房过程中得到了政府或企业补贴,房屋所有人享有完全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有限的处分权、收益权。
自管房产
是指国家划拨给全民所有制单位所有以及全民所有制单位自筹资金购建的房产。
军队房产
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所有的房产。包括由国家划拨的房产、利用军费开支或军队自筹资金购建的房产。
集体所有房产
是指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所有的房产。即集体所有制单位投资建造、购买的房产。
私有(自有)房产
是指私人所有的房产,包括中国公民、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在华外国侨民、外国人所投资建造、购买的房产,以及中国公民投资的私营企业(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所投资建造、购买的房屋。
其他房产
是指凡不属于以上各类别的房屋,都归在这一类,包括因所有权人不明,由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全民所有制单位、军队代为管理的房Βιβλιοθήκη 以及宗教、寺庙等房屋。期房
是指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止,在这一期间的商品房称为期房,消费者在这一阶段购买商品房时应签预售合同。
有限产权房
房屋性质分类术语
国有房产
是指归国家所有的房产。包括由政府接管、国家经租、收购、新建以及由国有单位用自筹资金建设或购买的房产。国有房产分为直管产、自管产、军产三种。
直管房产
是指由政府接管、国家经租、收购、新建、扩建的房产(房屋所有权已正式划拨给单位的除外),大多数由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直接管理、出租、维修,少部分免租拨借给单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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