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注意事项

合集下载

工程监理合同签的相关规定

工程监理合同签的相关规定

工程监理合同签订的相关规定一、前言工程监理合同是指监理人与委托人之间,就委托监理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等方面达成的一种协议。

通过签订工程监理合同,明确监理人的责任和义务,确保监理工作按照委托人的要求进行,从而保障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

为了规范工程监理合同的签订,维护双方合法权益,国家有关部门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文本。

本文将对工程监理合同签订的相关规定进行详细解析。

二、法律法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3.《建设工程监理规定》4.《建设工程监理规范》5.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等有关部门制定的其他相关法规和政策。

三、工程监理合同签订的基本原则1. 平等自愿原则:合同双方应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工程监理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2. 公平公正原则:合同内容应公平公正,确保双方合法权益。

3. 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双方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4. 合法合规原则:合同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四、工程监理合同的主要内容1. 合同主体:明确委托人和监理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

2. 监理工程范围和内容:具体包括监理的项目、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等方面。

3. 监理期限:明确监理工作的起止时间,包括试用期和正式监理期。

4. 监理费用:约定监理人的报酬,包括固定报酬和变动报酬。

5. 监理人的责任和义务:包括监理人的基本职责、权利和义务。

6. 委托人的责任和义务:包括委托人的基本职责、权利和义务。

7.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条件。

8. 违约责任:约定双方在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9. 争议解决方式:明确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采取的解决方式,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

10. 其他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的签订地点、时间、签字盖章等。

五、工程监理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1. 仔细阅读合同文本,充分了解合同内容。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GF -2012 -020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工程名称:委托人:监理人:签订日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全称):监理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2. 工程地点:;3. 工程规模:;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 协议书;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4. 专用条件;5. 通用条件;6. 附录,即: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号:。

五、签约酬金签约酬金(大写):(¥)。

包括:1. 监理酬金:。

2. 相关服务酬金:。

其中:(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六、期限1. 监理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2. 相关服务期限:(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七、双方承诺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1. 订立时间:年月日。

2. 订立地点:。

3.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00-0202)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00-0202)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建[2000] 4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工商行政管理局,各计划单列市建委、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务院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解放军总后营房部,中央管理的有关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我们对1995年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颁布的《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95-0202)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00-0202)印发给你们,请做好推广使用工作。

原《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同时废止。

附件:《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00-020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二○○○年二月十七日附件:GF-2000-0202GF-2000-0202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第一部分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委托人与监理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规模:总投资: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①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②本合同标准条件:③本合同专用条件;④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年月日开始实施,至年月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

委托人:(签章)监理人:(签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编:邮编:电话:电话:本合同签订于:年月日第二部分标准条件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⑴“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新3篇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新3篇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新3篇篇1甲方(业主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监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要求,现就甲方委托乙方就甲方的建设工程实施监理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监理范围及内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建设工程实施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成本控制、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综合协调等。

乙方应按照监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职责,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三、监理期限及进度安排监理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止。

乙方应根据工程进度和甲方要求,制定详细监理计划和进度安排,并按计划执行。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进度延误,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四、监理费用及支付方式监理费用按照实际工作量结算,具体金额根据工程规模、复杂程度等因素确定。

支付方式按照双方约定执行。

甲方应按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监理费用,否则乙方有权暂停监理服务。

五、保密条款双方应妥善保管与本合同相关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违约责任及赔偿损失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延误或发生其他违约行为,乙方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履行监理职责,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具体违约责任及赔偿方式按照双方约定执行。

七、合同变更及解除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遵守。

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

任何变更或解除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八、争议解决方式如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建设工程合同应注意

建设工程合同应注意

建设工程合同应注意的事项建设工程合同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就完成一定的工程建设任务,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在签订和履行建设工程合同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主体资格审查1. 发包人:应具备法人资格,具有投资建设项目的权利和能力。

2. 承包人:应具备法人资格,具有承担工程建设任务的权利和能力。

同时,还需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如施工资质、设计资质等。

二、工程范围和内容明确1. 工程范围:应明确工程项目的内容、规模、地点、工程性质等。

2. 工程内容:应明确工程建设的具体任务,包括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等。

三、建设工期和进度1. 建设工期:应明确工程的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及工期长度。

2. 工程进度:应明确各阶段工程进度要求,如设计完成时间、施工完成时间等。

四、工程质量要求1. 设计质量:应按照国家图纸标准进行设计,确保设计质量符合国家规定和合同要求。

2. 施工质量:承包人应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规定和合同要求。

3. 材料质量:承包人应采购符合国家标准的建筑材料,确保材料质量。

五、合同价款和支付方式1. 合同价款:合同价款应明确,包括工程总价款、预付款、进度款、竣工结算款等。

2. 支付方式:应明确支付方式,如银行转账、现金支付等。

六、合同履行和管理1. 合同履行: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2. 合同管理:双方应建立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等情形的处理方式。

七、违约责任和法律适用1. 违约责任:双方应明确违约责任,包括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2. 法律适用:合同争议解决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八、其他事项1. 合同的签订、修改、解除、终止等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2. 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

3.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之,在签订和履行建设工程合同时,各方当事人应充分了解和关注上述事项,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及双方的合法权益。

监理和施工单位合同怎么签

监理和施工单位合同怎么签

监理和施工单位合同签订流程及注意事项一、前言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在建设过程中,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工程质量的符合要求。

在这个过程中,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需要签订一份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那么,监理和施工单位合同怎么签呢?本文将详细介绍监理和施工单位合同的签订流程及注意事项。

二、监理和施工单位合同签订流程1. 确定合同类型监理和施工单位合同主要包括委托监理合同和施工监理合同两种类型。

委托监理合同是指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对整个建设过程进行监督管理;施工监理合同是指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在签订合同前,首先要明确合同的类型。

2. 准备合同文件在签订监理和施工单位合同之前,需要准备以下文件:(1)合同草稿:包括合同条款、合同价格、合同期限等内容;(2)资质证书: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复印件;(3)营业执照: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5)其他相关文件:如工程建设项目的批准文件、设计文件等。

3. 协商合同内容双方根据准备好的合同文件,就合同条款、合同价格、合同期限等内容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在协商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点:(1)合同条款要明确:合同条款应详细规定监理单位的职责、权利和义务,以及施工单位的安全、质量、进度等方面的要求;(2)合同价格要合理:合同价格要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市场行情来确定,确保双方利益;(3)合同期限要合理:合同期限要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度和要求来确定,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4. 签订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监理和施工单位合同。

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其余两份分别送相关部门备案。

5. 合同备案签订后的监理和施工单位合同,需送相关部门备案。

备案部门对合同进行审查,确认合同符合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要求后,合同生效。

签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注意事项

签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注意事项

签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注意事项在建设工程项目中,签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是一项至关重要的工作。

这份合同不仅明确了委托方和监理方的权利与义务,还为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法律保障。

然而,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存在着许多需要注意的事项,稍有疏忽就可能引发纠纷,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

下面,我们就来详细探讨一下这些注意事项。

一、明确合同主体首先,要确保合同主体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委托方应具备相应的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手续和合法的建设资格,监理方则应具备国家规定的工程监理资质和相关的从业经验。

同时,要核实双方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的准确性,避免因主体信息错误而导致合同无效。

二、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这是合同中的核心条款之一。

要明确监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包括工程的地点、规模、类型等。

例如,是对整个建设项目进行监理,还是仅对某个阶段或某个部分进行监理。

同时,要详细规定监理工作的内容,如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方面的具体职责和工作要求。

在质量控制方面,要明确监理对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检验标准和程序,对施工工序和施工质量的检查和验收要求。

在进度控制方面,要确定监理对工程进度计划的审核和调整权限,以及对工程延误的处理方式。

在投资控制方面,要规定监理对工程变更、索赔的审核程序和责任,以及对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监督职责。

三、监理服务期限明确监理服务的起始时间和结束时间。

起始时间一般应从监理单位收到委托方的书面通知或双方约定的时间开始计算,结束时间则应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或保修期满等为标志。

同时,要考虑到可能出现的工程延期情况,约定在工程延期时监理服务期限的相应调整方式和费用补偿办法。

四、监理费用及支付方式监理费用是合同中的重要经济条款。

要明确监理费用的计算方法和总额,是按照工程总造价的百分比计算,还是按照固定金额计算。

同时,要约定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节点,例如是按月支付、按阶段支付还是在工程竣工后一次性支付。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标准条件是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标准条件是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标准条件1. 合同目的本合同的目的是为了明确双方在建设工程监理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和进度的合同。

2. 合同主体3. 合同内容3.1 建设工程信息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完整的建设工程信息,包括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图纸、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等。

3.2 监理范围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建设工程信息,对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理,并对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监控和检查。

3.3 监理报告乙方在监理工作过程中应及时向甲方提交监理报告,包括工程进度、质量问题、安全隐患等情况的汇报,以及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3.4 变更和索赔管理如发生工程变更或施工中的索赔事宜,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管理,并及时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和评估意见。

3.5 纠纷解决对于因本合同履行发生的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可采取法律途径解决。

4. 合同执行4.1 甲方权利和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职责,并按时提供监理报告和相应的技术支持。

甲方应提供足够的施工信息和资源,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4.2 乙方权利和义务乙方有权依据甲方提供的建设工程信息进行监理工作,并对施工过程中的问题提出处理建议。

乙方应保证监理报告的准确性,并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时提供技术支持。

5. 合同变更和终止5.1 变更任何一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过双方协商,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

5.2 终止•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一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使得对方无法履行合同义务。

6. 合同生效和解释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对于本合同的解释和争议解决,应适用相关法律法规。

7. 合同附件本合同附件包括建设工程信息、监理报告模板等,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签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注意事项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是一种专业性很强的服务合同,为此建设部和国家工商局联合颁布了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范本。

但是委托人在与监理人签定合同时,不能机械地套用范本,一定要结合实际情况加以灵活运用。

总结起来,一般需要注意以下问题:一、监理单位及其监理人员必须具有相应资质根据《工程建设监理规定》规定,监理单位实行资质审批制度。

设立监理单位,须报工程建设监理主管机关进行资质审查合格后,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企业法人登记。

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核准的经营范围承接工程建设监理业务。

其次,《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对各类监理人员都作了相应的资质要求,作为合同一方的监理单位派出的监理人员,要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

二、应该包括对质量、造价、进度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的条款在监理合同范本专用条件部分有关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的内容的条款中,委托人往往只要求监理人对工程质量进行监控。

而在有关监理人权利的条款中,却根据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范本赋予了监理人有关工程造价和进度的一系列权利,显然造成了权利义务的不对称。

还应注意的是,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与建设工程合同有关的联系活动应通过监理单位进行。

三、注意保持前后条款的协调性在监理合同范本中,都有“按合同约定或需要专用条款另行约定的”内容。

而合同主体在套用范本时,往往遗漏了需要再行约定的实质部分,使上述条款存在约定不明或没有约定的问题,因此,我们在使用监理合同范本时,要注意保持前后条款四、区分监理人责任条款中的过失和故意对监理人没有监理资质、与承包人串通损害委托人利益或拒绝履行监理义务等故意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固然要求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而对于监理人的过失行为,只要造成损失,就推定其主观上存在故意,除非监理人有足够证据证明此行为是由其过失所致。

委托人在与监理人签约时要对这一点明确约定。

五、委托人的代位求偿权根据范本规定,监理人在处理委托业务时,因非监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补偿损失。

但是,如果因第三人侵权导致监理人遭受损失,委托人在补偿监理人后,有权代替监理人向第三人追偿。

范本并没有委托人代位求偿权的规定,为了保证委托人能够顺利行使代位求偿权,在签约时应对委托人代位求偿权作出明确约定。

六、合同解除权的约定监理合同是一种提供服务的格式合同,当服务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需要或是损害委托人的利益时,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监理合同范本没有规定委托人的合同单独解除权,我们认为监理合同可以约定在下列情况下,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1、监理人及其派出的监理人员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2、监理人与承包人恶意串通损害委托人利益的;3、监理人转包或分包本合同项下的监理服务。

七、合同价款的计算问题范本专用条件部分规定了监理人正常工作报酬、附加工作报酬和额外工作报酬的计算方法,这是出于合同签定后实际情况可能发生变化,导致监理业务需要延长时间、暂停或终止。

这实际上意味着委托人要单方面承担将来可能出现的风险。

我们在签订或者审查监理合同时通常建议委托人采取总包价的方式,多不退,少不补,不论监理工作是否需要延长时间、暂停或终止,总之,监理人的各种报酬都这个价款内。

符合性审查部分未采用2013版合同范本(GF-2013-0201),主要合同条款的完整性、内容的详尽及准确性不符合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要求;备案合同不一致,合同中存在手写修改的地方,需经合同双方加盖公章确认,合同主体不是独立法人,合同上单位名称和印章不一致;双方未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双方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若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不具备权限及资格,双方所加盖公章为扫描件或传真件;联合招标或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各方未同时与另一方签订合同;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未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合同协议书部分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来源、工程内容、工程承包范围等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质量标准、项目经理等与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不一致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与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不一致;签约合同价大小写不一致,合同价格形式与专用条款12.1条中约定的价格形式不一致,安全文明施工费金额不符合招标文件或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合同工期与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不一致,未填写具体的开、竣工时间,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与工期总日历天数不一致;未填写合同生效条件专用合同条款部分未明确施工图纸名称、工程号、版本、出图日期、目录等;项目经理与中标通知书不一致,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超过项目经理执业范围;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未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存在违法分包和肢解法宝的约定;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低于国家标准中的强制性标准;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预付款最低比例、支付期限与招标文件不一致? 工期延误的约定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罚款与7.9.2条提前竣工的奖罚未对等;变更估价原则约定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工程量清单数量有误差以及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计价原则、计价方法未明确;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方式、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基准价格的约定未包括人工、材料、机械价格,且未明确其风险内容和幅度;价格调整相关约定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在选择合同价格形式后,当事人双方未根据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填写风险范围、风险费用计算方法以及风险以外合同价格调整方法。

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预付款的支付约定与招标文件不一致,预付款的支付比例或金额、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方式等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计量原则约定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工程量计算规则未进行填写,并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进度款支付约定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未明确工程款支付过程中办里的工程量、价格签字在工程结算中的效力;缺陷责任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期限最长超过24个月,未区分工程保修期,缺陷责任期满后发包人未退还质量保证金工程保修期约定低于法定最低年限:《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1) 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的防渗漏,为5年3)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4)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理、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合同中违约责任条款不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未明确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包括计算基数、利率以及计息日的约定等。

专用条款16.2.2条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的约定与其他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篇二:签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注意事项签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注意事项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是一种专业性很强的合同,为此建设部和国家工商局联合颁布了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范本。

但是委托人在与监理人签定合同时,不能机械地套用范本,需要注意以下一些问题:一、监理单位及其监理人员必须具有相应资质根据《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监理单位实行资质审批制度。

设立监理单位,要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

二、应该包括对质量、造价、进度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的条款在监理合同范本专用条件部分有关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的内容的条款中,委托人往往只要求监理人对工程质量进行监控。

而在有关监理人权利的条款中,却根据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范本赋予了监理人有关工程造价和进度的一系列权利,显然造成了权利义务的不对称。

还应注意的是,建三、注意保持前后条款的协调性在监理合同范本中,第4、6、10、11、15、16等条款中,都有“按合同约定或需要专用条款另行约定的”内容。

而合同主体在套用范本时,往往遗漏了需要再行约定的部分,使上述条款存在约定不明或没有约定的缺陷,因此,我们在使用监理合同范本时,要注意保持前后条款协调一致,对需要补充的条款,必须另行作出具体详细的约定。

四、区分监理人责任条款中的过失和故意监理合同范本第二十六条规定了监理人的过失导致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即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

此条款对委托人有失公平,因为要证明监理人主观上责任是非常困难的,且合同范本中并没有规定证明责任由谁承担。

我们认为,对监理人没有监理资质、与承包人串通损害委托人利益或拒绝履行监理义务等故意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固然要求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而对于监理人的过失行为,只要造成损失,就推定其主观上存在故意,除非监理人有足够证据证明此行为是由其过失所致。

委托人在与监理人签约时要对这一点明确约定。

五、委托人的代位求偿权根据范本第二十九条,监理人在处理委托业务时,因非监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补偿损失。

但是,如果因第三人侵权导致监理人遭受损失,委托人在补偿监理人后,有权代替监理人向第三人追偿。

范本第二十九条并没有委托人代位求偿权的规定,为了保证委托人能够顺利行使代位求偿权,在签约时应对委托人代位求偿权作出明确约定。

六、合同解除权的约定监理合同是一种提供服务的合同,当服务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需要或是损害委托人的利益时,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监理合同范本没有规定委托人的合同单独解除权,我们认为监理合同可以约定在下列情况下,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1、监理人及其派出的监理人员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2、监理人与承包人恶意串通损害委托人利益的;3、监理人转包或分包本合同项下的监理服务。

七、合同价款的计算问题范本专用条件部分第三十九条规定了监理人正常工作报酬、附加工作报酬和额外工作报酬的计算方法,这是出于合同签定后实际情况可能发生变化,导致监理业务需要延长时间、暂停或终止。

这实际上意味着委托人要单方面承担将来可能出现的风险。

我们在审查监理合同时通常建议委托人采取总包价的方式,多不退,少不补,不论监理工作是否需要延长时间、暂停或终止,总之,监理人的各种报酬都这个价款内。

篇三: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合同编号:------合同编号市项目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工程名称:------工程名称委托方(业主):------建设单位监理方(监理单位):------监理单位签订日期:------日期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方------委托方名称(以下简称“业主”)与监理方------监理方名称(以下简称“监理单位”)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委托监理合同。

一、业主委托监理单位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1. 工程名称:------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3. 工程规模:4. 监理范围:二、本合同中的有关措词和用语含义与本合同所属合同条件(包括标准条件和专用条件)及有关附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