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岗位人员管理规定》
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提高公司整体运营效率,保障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关键岗位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岗位人员、重要业务岗位人员等。
第三条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制度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注重人才培养和激励,确保公司关键岗位人员的稳定性和专业性。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和实施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制度,监督和管理关键岗位人员的选拔、培养、考核和激励等工作。
第五条关键岗位人员应具备以下职责: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2. 积极履行岗位职责,确保工作质量和效率;3. 积极参与公司各项活动,维护公司形象;4. 培养和指导下属,提升团队整体素质;5. 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六条关键岗位人员享有以下权限:1. 享有公司规定的薪酬待遇和福利;2. 享有公司培训和发展机会;3. 享有对工作环境、工作流程等方面的合理建议权;4. 享有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知情权。
第三章选拔与任用第七条关键岗位人员的选拔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竞聘、推荐等方式进行。
第八条关键岗位人员的任用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相应的学历、职称、资格证书等;2.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3. 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4. 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抗压能力。
第九条关键岗位人员的选拔程序:1. 发布选拔公告,明确选拔岗位、任职资格和选拔方式;2. 应聘者提交个人简历和相关材料;3. 人力资源部组织资格审查和初步筛选;4. 组织面试、笔试、实践考察等环节;5. 形成选拔结果,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四章培养与激励第十条公司应加强对关键岗位人员的培养,提高其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十一条关键岗位人员的培养方式包括:1. 内部培训:组织各类业务技能、管理能力、沟通技巧等培训;2. 外部培训:选派关键岗位人员参加行业内外知名机构的培训;3. 实践锻炼:安排关键岗位人员参与重要项目,提升其实战能力。
关键职位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的内部管理,确保关键职位人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关键职位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财务、人事、采购、研发、生产等关键岗位。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明确关键职位人员的职责、权限和考核标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单位利益。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关键职位人员职责: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2.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确保工作质量;3. 积极参与单位重大决策,提出合理化建议;4. 做好保密工作,保守单位商业秘密;5. 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共同完成单位工作目标。
第五条关键职位人员权限:1. 在职责范围内,有权独立处理日常工作;2. 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有权提出改进意见;3. 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有权要求相关部门和人员提供必要的协助;4. 在工作中遇到重大问题,有权向上级领导报告。
第三章考核与晋升第六条关键职位人员考核:1. 定期对关键职位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态度、团队协作等方面;2. 考核结果作为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七条关键职位人员晋升:1. 根据工作表现、考核结果和岗位需求,对关键职位人员进行晋升;2. 晋升程序应公开、公正、透明。
第四章培训与激励第八条关键职位人员培训:1. 单位应定期组织关键职位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2. 关键职位人员应积极参加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第九条关键职位人员激励:1. 对表现优秀的关键职位人员给予奖励;2. 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激发关键职位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五章保密与纪律第十条关键职位人员保密:1. 关键职位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保守单位商业秘密;2. 未经授权,不得泄露单位内部信息。
第十一条关键职位人员纪律:1. 关键职位人员应自觉遵守单位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2. 对违反纪律的行为,单位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本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关键岗位人员管理规定

深圳市电子有限公司
文件名称:关键岗位人员管理规定
6.4.1、制造现场作业关键岗位、关键工序人员实施工资绩效制:
6.4.1.1、装配课关键岗位绩效考核:由品质人员对关键岗位人员绩效考核,通过IPQC巡检质量检查、全检的陷阱测试、FQC入库不合格批次记录、客户投诉等指标记录在《装配课特殊岗位考核记录表》中;统计数据显示某关键岗位人员连续出现品质事故的;由生产、品质提报对该人员重新进行岗位培训及考核,考核仍不合格者取消其关键岗位的资格,调离到普通岗位。
⑸、检验与试验;全检员、检验员、测试员、产品维修员、测量员等;
⑹、体系审核:ISO9001内审员、ISO14001内审员等;
⑺、仪器校验:内部仪器校验人员;
6.1.2、各部门要对关键岗位、关键工序人员建立《关键岗位人员清单》,经部门负责人确认后交由人事课汇总,《关键人员清单》需及时更新,原则上每半年一次。
6.4.1.2品质部QC岗位绩效考核,根据客户投诉和后制程投诉指标、检验成绩(发现了多少批不良缺陷)制定绩效。
6.4.1.3、制造部对特殊岗位的激励采用集体工资中抽出1%的资金来作为特殊岗位人奖金。
6.4.1.4、制造中心每月对关键岗位人员绩效评比一次,评比优秀的员工发放激励奖金,优秀员工名单发布在部门目视管理看板上通报表扬。
⑵、人员流失会对质量造成严重影响的岗位、工序;
⑶、岗位人员短期内难培养的岗位、工序;
⑷、特种作业岗位;
公司关键岗位人员管理规定

XXXXXX有限公司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办法1.目的1. 1为加强对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管理,促进关键岗位人员勤奋工作和廉洁自律,推动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按照四川省电力公司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要求和“着眼防范、关口前移,全过程、全方位监督”的工作原则,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办法;1.2规范和强化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培养人才、防范风险,实现关键岗位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2.适用范围2.1办法所称关键岗位是指直接涉及人、财、物、纪检监察、营销、工程项目管理等具有重要性、关键性、风险性的岗位,包括:物资供应部:全体岗位;计划经营部:全体岗位;财务部:基建项目核算、成本核算、预算、费用报销、废旧物资回收处理、销售结算、固定资产管理、出纳岗位;公司办公室: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用品采购、车辆管理、会议接待岗位;人力资源部:人事招聘管理岗位、薪酬管理;纪检监察部:全体岗位;生产技术部: 质量工程师、原材料、出厂产品取样业务岗位;2. 2 其他具有重要性、关键性、风险性的岗位;2. 3 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中层干部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3. 监督责任3. 1公司党政一把手、分管领导及专业管理部门对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负主要责任;3. 2人力资源部、纪检监察部和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关键岗位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和考核;4. 聘用管理4. 1对关键岗位人员的聘用需经过推荐、考察和公司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的程序进行;4. 2 对关键岗位人员的推荐由公司领导或部门负责人从全公司适合人员中选择,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4. 3对关键岗位人员的考察由人力资源部门牵头,业务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对关键岗位人员的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的考察,专业知识的考察,业务能力的考察,组织协调及综合能力的考察;4. 4 在考察和集体研究决定关键岗位人员过程中,涉及本人及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聘用领导干部亲属为关键岗位人员时,不得与领导干部形成直接上下级关系;5.关键岗位的管理5. 1 各职能部门应加强对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要定期进行考核和民主测评,应建立和完善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档案,记录关键岗位人员的现实表现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问题,对不再适合从事关键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应及时进行调整;5. 2 对关键岗位人员应视其工作性质,在工作满一定年限后,进行轮岗和交流,也可根据工作需要或视本人情况,进行适时的轮岗、交流和淘汰;人力资源部每年负责对关键岗位人员轮岗交流情况进行清理;部门在本单位轮岗交流的由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人力资源部督促落实;6.关键岗位的轮岗、交流6. 1关键岗位员工应定期进行轮岗、交流或对工作范围定期进行轮换;6. 2 下列关键岗位员工必须定期进行轮岗、交流:6. 2. 1各部门涉及人、财、物、工程项目管理的专业技术岗位员工;6. 2. 2根据工作岗位设置变化情况以及相关政策规定确定的需进行轮岗交流的员工;以上岗位员工在同一岗位连续工作原则上不超过4年,连续在同一岗位工作满6年,必须进行轮岗交流;6. 3关键岗位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轮岗、交流:6. 3. 1距离法定退休时间不足一个轮岗交流周期的员工因岗位回避应进行轮岗交流的员工除外;6. 3. 2孕期及哺乳期内的员工;6. 3. 3其他原因不适合轮岗交流的员工;6. 4关键岗位轮岗交流可采取以下方式:6. 4. 1公开竞聘、择优录用;6. 4. 2在单位部门内实行轮岗;6. 4. 3跨部门、跨专业交流;6. 6 关键岗位员工轮岗、交流前,部门领导应与本人谈话,做好思想工作,帮助解决困难,并要求他们按时到新岗位工作;6. 7 轮岗、交流员工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组织决定,经教育仍拒不到新单位岗位报到的,作待岗处理;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 关键岗位的回避原则7. 1 关键岗位员工不得与近亲属及特定关系人形成直接上下级工作关系或风险较大的业务关联关系;7. 2 关键岗位员工原则上不得与近亲属及特定关系人同时在同一部门、班组工作;7. 3 近亲属系指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等;特定关系人系指与本人有共同利益关系的人;8.监督与考核8. 1 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按照有关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进行工作,自觉接受监督;8. 1. 1各部门领导对关键岗位人员的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实施日常监督;业务主管部门对关键工作岗位人员的工作内容和工作程序实施专业监督;纪检监察部门、总经理党委工作部、各级党组织对关键岗位人员的关键环节实施关键监督;8. 1. 2关键岗位人员在履行工作职权时,要主动接受各级监督部门和组织的监督,在处理相关需要监督的工作时,要主动向监督部门和组织报送有关会审和备查资料,听取监督部门和组织的意见和建议;8. 1. 3监督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各级党组织要主动介入对关键岗位人员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的监督,把握各类工作的关键环节和流程,对不按有关规范操作的,要给予指出和纠正;8. 1. 4被服务对象对关键岗位人员的办事效率、办事程序和办事纪律有监督责任,对关键岗位人员在工作中的违纪违规问题有权利和义务向其本人提出和上级监督部门、组织反映;8. 2 对关键岗位人员负责的重要事项必须实施过程监督,由纪检监察部负责;8. 3公司在各部门进行自查的基础上,每年将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对关键岗位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并将考核结果与所在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挂钩;8. 4 各业务主管部门每年要对部门关键岗位人员进行一次考核,作为对其进行轮岗和换岗的依据;8. 5纪检监察部、总经理党委工作部、人力资源部要利用每年对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测评的机会,同时组织对部分关键岗位人员进行民主测评,对反映问题较多、工作不称职、合格率达不到60%的关键岗位人员要按照有关程序进行轮岗、换岗、交流、淘汰和诫勉谈话;9. 附则9. 1各业务主管部门、车间要依据本办法,结合自身工作的实际,形成对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制约机制;9. 2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纪检监察部负责解释;10. 报告和记录10. 1 档案管理应形成以下记录:10. 1. 1公司部门关键岗位人员变动审批表见附录A10. 1. 2 档案管理记录由人力资源部保管,保管期限为永久%%%%%%%%%%%%%%%%%%%%%%%%%公司关键岗位人员变动审批表。
企业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确保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中担任关键岗位的员工,包括高级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核心技术岗位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方式,规范关键岗位人员的行为。
第二章岗位职责第四条关键岗位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确保以下工作: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2. 积极参与企业战略规划、决策和实施;3. 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质量;4. 加强团队建设,提升团队凝聚力;5. 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维护企业声誉。
第三章招聘与选拔第五条关键岗位人员的招聘应遵循以下原则:1. 优先考虑内部晋升,选拔具备丰富经验和优秀业绩的员工;2. 外部招聘时,注重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度;3. 招聘程序公开透明,确保公平竞争。
第六条关键岗位人员的选拔应通过以下方式:1. 竞聘上岗,通过公开竞聘、民主推荐等方式选拔;2. 考核评估,根据工作业绩、综合素质等进行综合评价;3. 择优任用,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选拔最合适的人才。
第四章职责权限第七条关键岗位人员享有以下职责权限:1. 根据岗位职责,负责所辖范围内的各项工作;2. 参与公司重大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3. 对下级人员进行考核、评价和奖惩;4. 接受公司培训和继续教育。
第五章激励与约束第八条对关键岗位人员的激励措施包括:1. 业绩考核奖金;2. 股权激励;3. 绩效晋升;4. 培训机会。
第九条对关键岗位人员的约束措施包括:1. 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2. 履行岗位职责,确保工作质量;3. 遵守职业道德,维护企业声誉;4.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第六章退出机制第十条关键岗位人员因以下原因退出:1. 因工作需要,经公司批准;2. 因个人原因,自愿提出辞职;3. 因违纪违法,被公司辞退。
第十一条关键岗位人员退出时,应按照公司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工作交接顺利进行。
关键工作岗位管理规定

关键工作岗位管理规定1. 引言关键工作岗位对于组织的运营和发展至关重要,为了确保关键工作岗位的有效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本管理规定。
2. 定义2.1 关键工作岗位:指在组织中具有关键性职责和影响力,直接关系到组织的核心业务和战略目标的岗位。
2.2 关键工作岗位管理:指对关键工作岗位的职责、要求、绩效和发展进行全方位和系统化的管理。
3. 关键工作岗位的设置3.1 关键工作岗位的设立应根据组织的战略目标和业务需求进行调研和分析,并在组织架构中明确划分出来。
3.2 关键工作岗位的设置要充分考虑到岗位职责的特殊性和复杂性,确保该岗位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要求。
4. 关键工作岗位的职责和要求4.1 关键工作岗位的职责应明确具体、清晰明了,确保员工能够清楚理解自己的工作职责。
4.2 关键工作岗位的要求应包括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和能力要求,以及与组织价值观和文化相符的个人品质要求。
5. 关键工作岗位员工的选拔和任命5.1 关键工作岗位的选拔和任命应严格按照组织的人事政策和程序进行,确保岗位的正常运作。
5.2 在选拔和任命关键工作岗位员工时,应综合考虑候选人的专业能力、工作经验、领导能力以及适应能力等多个因素。
6. 关键工作岗位的绩效管理6.1 关键工作岗位员工的绩效评估应按照组织的绩效管理制度进行,全面客观地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
6.2 绩效评估结果应作为岗位晋升、薪酬调整、培训发展等方面的依据,以激励员工提高工作绩效。
7. 关键工作岗位员工的培训和发展7.1 关键工作岗位员工的职业生涯规划和发展应得到重视,通过培训和发展计划,提升员工的专业素质和领导能力。
7.2 组织应提供必要的培训和研究资源,帮助员工不断适应岗位要求和发展需求。
8. 关键工作岗位的变更与调整8.1 如需对关键工作岗位进行变更和调整,应经过充分的调研和评估,并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和协商。
8.2 变更和调整后的关键工作岗位应及时更新相关的岗位职责和要求,确保岗位的适应性和有效性。
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规定201243号
庆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庆阳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庆建发[2012]43 号各县(区)建设局、局属各单位,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庆阳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规定(暂行)》,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庆阳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规定(暂行)》二〇一二年三月一日主题词:施工现场人员管理通知庆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2年3月1日印发共印400份庆阳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规定(暂行)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甘肃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建筑市场资质资格动态监管完善企业和人员准入清出制度的指导意见》、《甘肃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规定》以及甘肃省建设厅《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活动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从业活动的管理和考核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是指施工企业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技术质量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资料员等持证上岗的管理人员和工程监理单位派驻现场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以及监理员。
第三条市建筑业管理局负责全市建筑业从业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同时对市直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从业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从业行为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在制定投标文件时,要按照相关规定配齐配足符合要求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
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监理企业人员配备必须与中标通知相符。
关键岗位员工的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确保公司关键岗位员工的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工作效率和业务水平,保障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关键岗位员工,包括但不限于高级管理人员、技术骨干、销售精英等对公司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和作用的岗位。
三、关键岗位认定标准1. 对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有直接影响;2. 负责公司核心业务或关键技术;3. 对公司经营状况有显著影响;4. 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管理职责1. 人力资源部:- 负责关键岗位员工的招聘、选拔、培训、考核和薪酬福利管理;- 定期对关键岗位员工进行绩效评估,提出改进建议;- 建立关键岗位员工档案,跟踪其职业发展。
2. 各部门经理:- 负责本部门关键岗位员工的日常管理,确保其工作职责明确;- 定期与关键岗位员工进行沟通,了解其工作状态和需求;- 协助人力资源部开展关键岗位员工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3. 关键岗位员工:- 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 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培训和学习,提升自身业务能力;- 与同事保持良好合作关系,共同推动公司发展。
五、选拔与任用1. 关键岗位员工的选拔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2. 选拔程序包括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背景调查等;3. 对选拔出的关键岗位员工进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合格后方可正式任职。
六、培训与发展1. 公司应定期对关键岗位员工进行业务技能、管理能力等方面的培训;2. 为关键岗位员工提供国内外学习交流的机会,拓宽视野;3. 建立关键岗位员工职业发展通道,鼓励员工不断提升自身能力。
七、考核与评价1. 公司对关键岗位员工实行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2. 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团队协作等;3. 根据考核结果,对关键岗位员工进行奖惩、晋升或降职。
八、薪酬与福利1. 关键岗位员工的薪酬水平应与其岗位价值、工作业绩和公司经营状况相匹配;2. 公司为关键岗位员工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包括但不限于五险一金、年终奖、带薪休假等;3. 定期对关键岗位员工的薪酬福利进行调整,以保持其市场竞争力。
关键岗位人员管理规定
关于进一步加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各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促使关键岗位人员提高整体素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促进勤政、廉政建设,依据有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关键岗位人员的界定第二条本规定所指关键岗位人员为,财务资金管理人员;物资采购相关人员;业务相关人员;其他与本单位之外有钱、物等业务往来的有关人员。
第三章关键岗位人员的选聘第三条关键岗位人员的选聘条件。
关键岗位人员的选聘,要坚持德才兼备、择优录用的原则。
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同时,还应按照关键岗位特殊性的要求,具备相应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选聘到关键岗位任职或在关键岗位留任:(一)因犯有经济、刑事、道德品质等方面的错误,受过行政或党内警告及以上处分的;(二)存有收受贿赂或吃、拿、卡、要不良行为的;(三)曾因工作中不坚持原则、违反政策规定和企业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受到过组织处理的;(四)不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群众反映较大的;(五)其他不宜在关键岗位任职的情形。
第四条关键岗位人员的选聘方式。
关键岗位人员的选聘,可采取组织选调、公开招聘、自荐应聘三种方式。
无论采取哪种方式,人力资源部门都应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把好资格审查和任职条件审核等必要环节,坚持公开择优、逐级聘用制度。
第五条关键岗位人员的考察聘用。
凡拟聘用的关键岗位人员,都要严格执行组织考察程序,由人力资源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对其进行考察。
考察中要广泛听取拟聘人员原单位领导、一定比例职工群众和所聘单位主管领导的意见。
必要时,还要对其8小时以外的社会表现和生活经历进行综合评定,出具考察意见,并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提交有关领导决策或相关会议作出聘用决定。
第六条关键岗位人员的任职回避制度。
在公司本部及所属单位任职的关键岗位人员,凡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不得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领导的关键岗位职务或者有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关键岗位职务。
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确保公司各项业务高效、有序地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技术研发人员、市场营销人员等。
第二章岗位职责第三条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应明确其岗位职责,确保工作职责与岗位要求相匹配。
第四条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职责: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规章制度;2. 积极履行岗位职责,保证工作质量和效率;3. 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机密信息;4. 参与公司重大决策,提出合理化建议;5. 负责所在岗位的专业技能培训与提升。
第三章聘任与培训第五条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聘任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竞聘、选拔等方式进行。
第六条公司对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应进行定期培训,包括专业知识、技能培训、职业道德教育等。
第七条公司应鼓励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参加各类专业证书考试,提升个人职业素养。
第四章工作绩效第八条公司对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团队合作、创新能力等方面。
第九条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奖惩第十条对表现优秀的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给予奖励,包括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
第十一条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公司有权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解聘等处分。
第六章保密第十二条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第十三条对违反保密规定的人员,公司将依法予以处理。
第七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注:本制度为模板性质,具体内容需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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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岗位人员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各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促使关键岗位人员提高整体素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促进勤政、廉政建设,依据有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关键岗位人员的界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关键岗位是指在业务运营过程中处于关键环节且涉及风险控制点,承担较高风险责任,根据有关规定应当进行重点管理和监督的工作岗位。
关键岗位依据岗位职责、业务处理权限、业务流程环节、发生风险概率和可能发生的损失等因素认定。
第四条本规定所指关键岗位人员为,经营接单、物资设备采购、工程建设管理、外包外协管理、财务资金管理、人事管理人员;其他与本单位之外有钱、物等业务往来的有关人员。
第三章岗位轮换第五条岗位轮换是指根据风险控制工作需要,有计划地安排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定期或不定期调换工作岗位的一种制度安排。
第六条岗位轮换期限(一)定期轮换。
关键岗位人员在同一岗位连续工作时间达到轮换期限,须实施岗位轮换。
依据岗位承担的风险责任和业务复杂程度等因素,轮换期限分为1年、2年、3年、4年、5年共5个档次。
第1页(共5页)在同一职位任职满3年的中层正职原则上要进行轮岗交流,任职满5年的必须进行轮岗交流。
各办公室直接从事人、财、物管理等重要岗位的人员,在同一岗位上工作满3年的(特殊情况不超过5年),要进行轮岗交流。
岗位交流轮换,由人力资源部门组织所在部门制定具体方案。
(二)不定期轮换。
组织实施机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以不定期地安排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岗位轮换。
第七条岗位轮换方式(一)本机构或本部门内轮换;(二)跨机构或跨部门轮换;(三)更换管理或服务对象;(四)其他方式。
第八条岗位轮换流程(一)制定轮换计划。
各部门每年年初制定部门内人员的岗位轮换计划,并报人事行政部备案。
轮换计划包括轮岗人员名单、轮换岗位、轮换方式、轮换时间等内容。
(二)宣布轮换决定。
岗位轮换安排以书面形式通知轮岗人员并由其本人签收,轮岗人员应按通知要求及时到新岗位任职。
(三)落实交接手续。
岗位轮换按有关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并在主管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专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移交。
(四)变更劳动合同。
实行岗位轮换的人员须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
第九条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实行岗位轮换的人员(需经总经第2页(共5页)理批准),轮岗期限最长可延期1年。
每年实行延期岗位轮换的人员不得超过应轮换人员总数的10%。
第十条实行岗位轮换的人员必须符合拟任岗位的任职资格条件。
实行岗位轮换的人员1年内不得回原岗位工作。
第十一条岗位轮换由人力资源部、法务监督部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分工负责。
人力资源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岗位轮换计划,负责督促部门实施岗位轮换和强制休假制度,并对公司人员的岗位轮换资料进行维护和管理。
法务监督部负责监督和检查岗位轮换的进程,组织实施离岗审计并出具书面报告。
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的岗位轮换工作,以及对关键岗位人员的业务管理、岗位培训和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关键岗位人员应服从并积极配合岗位轮换工作,对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组织安排的人员要进行说服教育;对经说服教育仍拒绝服从岗位轮换决定的,符合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关键岗位人员的岗位轮换工作负总责,对因未按规定实施岗位轮换或强制休假而出现工作过失或发生案件的,要追究有关直接和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四章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第十四条建立定期学习教育制度。
学习教育的内容以政策法规知识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为主。
学习教育活动由法务监督部负责第3页(共5页)组织,每季度至少集中进行一次。
学习教育的形式可采取上党课、典型案例剖析、参观教育基地、观看电视录像等多种载体,促使关键岗位人员了解掌握法律法规知识、企业规章制度以及党风廉政制度规定,增强拒腐倡廉意识,在本职岗位上廉洁勤政,克己奉公,不谋私利,自觉维护企业利益。
第十五条建立定期的分析排查制度。
要坚持谁主管、谁考核、谁负责的原则,对关键岗位人员的岗位履职情况进行定期分析排查。
具体方法为:关键岗位人员的上一级直接考核者,要对其日常思想工作表现进行动态分析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导纠正;法务监督部会同人力资源部门每年组织一次关键岗位人员任职状况的分析,对岗位履职情况、廉洁自律情况以及工作、生活作风等,作出客观评价,作为人员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
对排查出的问题,要提出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第五章责任追究第十六条对关键岗位人员实施责任追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分清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
实施责任追究的主要方式包括: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
对关键岗位人员实施责任追究,由人力资源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依据有关权限和程序进行。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视情节轻重实施责任追究:(一)不能按照聘用关键岗位人员的规定和程序,选聘关键岗位人员,造成不良影响的。
其中情节轻微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第4页(共5页)(二)不能执行任职回避制度,本人故意隐瞒社会关系的,给予组织处理,造成不良影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三)不能认真执行学习教育制度、廉政谈话制度以及对关键岗位人员日常监督管理失职渎职的,给予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违反党纪政纪的,给予纪律处分。
(四)无正当理由不能执行岗位交流轮换制度,拒绝组织安排重新上岗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直至组织处理。
(五)工作中因个人失职、渎职、明知故犯、不按规定和政策办事、责任心不强等原因,给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六)发现问题隐瞒不报或压制不查,给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七)关键岗位的直接领导人员,在其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违法违纪案件,致使给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规定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5页(共5页)第二篇:《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轮换》《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轮换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内部控制,防范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信息网络中心各关键岗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关键岗位是指在业务运营过程中处于关键环节且涉及风险控制点,承担较高风险责任,根据有关规定应当进行重点管理和监督的工作岗位。
关键岗位依据岗位职责、业务处理权限、业务流程环节、发生风险概率和可能发生的损失等因素认定。
岗位轮换是指根据风险控制工作需要,有计划地安排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定期或不定期调换工作岗位的一种制度安排。
第四条岗位轮换和强制休假工作遵循“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加强监督、落实责任”的原则。
第二章岗位轮换第五条岗位轮换期限(一)定期轮换。
关键岗位人员在同一岗位连续工作时间达到轮换期限,须实施岗位轮换。
依据岗位承担的风险责任和业务复杂程度等因素,轮换期限分为1年、2年、3年、4年、5年共-1-5个档次。
(二)不定期轮换。
组织实施机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以不定期地安排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岗位轮换。
第六条岗位轮换方式(一)本院区本部门内轮换;(二)本部门跨院区轮换;第七条岗位轮换流程(一)制定轮换计划。
各部门每年年初制定部门内人员的岗位轮换计划,并报人事行政部备案。
轮换计划包括轮岗人员名单、轮换岗位、轮换方式、轮换时间等内容。
(二)宣布轮换决定。
岗位轮换安排以书面形式通知轮岗人员并由其本人签收,轮岗人员应按通知要求及时到新岗位任职。
(三)落实交接手续。
岗位轮换按我司有关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并在主管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专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移交。
(四)变更劳动合同。
实行岗位轮换的人员须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
第八条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实行岗位轮换的人员,需经网络中心主任批准。
第九条实行岗位轮换的人员必须符合拟任岗位的任职资格条件。
第十条实行岗位轮换的人员1年内不得回原岗位工作。
第三章管理监督第十四条岗位轮换为网络中心内部工作由网络中心分工负责。
年初制定岗位轮换计划,xx负责督促部门实施岗位轮换并对人员的岗位轮换资料进行维护和管理。
各院区副主任负责组织实施本院区的岗位轮换和强制休假工作,以及对关键岗位人员的业务管理、岗位培训和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关键岗位人员应服从并积极配合岗位轮换,对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组织安排的人员要进行说服教育;对经说服教育仍拒绝服从岗位轮换决定的,交人力资源处理。
第十六条各副主任负责人对本院区关键岗位人员的岗位轮换和强制休假工作负责,对因未按规定实施岗位轮换或强制休假而出现工作过失或发生案件的,要追究有关直接和间接责任人的责任。
附属表格: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轮换情况统计表工作交接表第三篇:关键人员岗位设置销售接单:负责销售接单仓库文员:负责仓库数据的录入仓库主管:负责整个仓库流程的数据控制生产文员:负责整个生产流程的数据收集车间主管:负责整个生产流程的数据控制财务输单:负责采购金额的录入并对接生产数据的录入财务复核:复核整个系统数据的复核销售定价:负责成品定价和成品价格的录入修改销售出单:销售单的出单、复核第四篇:中层管理岗位及关键岗位人员轮岗管理办法中层中层管理岗位及关键岗位人员轮岗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人员的管理与监督,增强各级中层管理岗位和关键岗位反腐倡廉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其勤奋工作和廉洁自律,制定了中层管理岗位及关键岗位人员轮岗管理办法,具体如下:一、中层管理岗位及关键岗位范围与条件1、中层管理岗位及关键岗位的范围,是指在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掌握重要信息和资源,具有一定职权和事权,对公司经营和领导决策有较大影响,具有潜在影响廉洁从业风险的岗位。
主要围绕公司在物资采购、工程招标、广告宣传、终端供应、成本管理、财务集中管理、重要通信资源管理、人力资源、手机入网管理、佣金和代理费发放、cp/sp合作、代理商管理等,具有建议权和决策权的工作岗位。
中层管理岗位人员是指所有中层干部、关键岗位人员是指从事关键岗位的工作人员。
2、人力资源部会同纪检监察部明确关键岗位,详见附件,根据业务情况和工作变化对关键岗位实行动态管理。
在编制关键岗位说明书时,要明确廉洁从业和反腐倡廉工作职责,对于涉密的关键岗位人员,要与其签定《员工保守公司商业秘密协议书》。
3、中层管理岗位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一般应具有以下条件:(一)政治素质好,认同企业核心价值观和企业文化,对企业忠诚,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
(二)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对自己要求严格,有较强的自律意识,敢于坚持原则,自觉抵制各种腐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