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有计划停风(停电)安全技术措施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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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煤矿有计划停风(停电)安全技术措施示

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解决方案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为保证大河煤矿井上下的安全供电,消除井上下的安

全隐患,需要对井上下电气设备进行定期检修或在特殊情

况下需要停电,有计划地造成井下全部停电,为了确保停

风(停电)和恢复通风期间的安全,特制定停风(停电)

通风期间的安全技术措施。

一、成立有计划停风(停电)领导指挥小组

组长:张长发

副组长:张忠强、苏江南、朱长贵

成员:冯佳、石满江、徐贤富、唐春、文永厚、彭

德英、文永交、文昌尧、文永臣、杨树林、李二成、任

辙、柳文良、苏秋艳、柳光琴、张红

有计划停风(停电)领导指挥小组设在调度室。所有有计划停风(停电)领导指挥小组成员必须于规定时间内到调度室集中待命。

矿井停、送电命令人:张长发。

二、停风(停电)领导指挥小组职责

组长职责:负责停电、停风期间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停送电安全操作,对停电和送电、风机停开操作安全负责。

副组长职责:

张忠强:负责停风及恢复通风期间“一通三防”工作,负责安排指挥专职技术人员对井下有害气体检测及排放措施的落实。

朱长贵:负责命令全矿井井下人员的撤离,并核对井下人员撤离人数及恢复生产入井作业。

苏江南:负责停、送电期间坚守调度室值班,传达领

导指挥小组及上级领导命令;整理记录井下负责点人员的井下情况汇报工作。

成员:负责井上下停风(停电)停送电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负责风机停开的正规操作;负责井下停风(停电)期间矿井自然风流测定,送电后采掘面井下瓦斯及有害气体排放工作。

二、停风(停电)时间、范围及操作顺序:

1、按规定时间停风(停电),先停电后停风。

2、停风(停电)范围:全矿井上下或指定范围。

3、停风(停电)操作顺序:由里向外(各工作面-集中配电室-主扇)

4、送风(送电)操作顺序:先送风再送电,由外向里(主扇-集中配电室-各工作面)

三、停风(停电)前的准备工作

1、停风(停电)前由机电队长负责组织对井下所有机

电设备、风机房、井上下电话,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杜绝失爆,保证各排水点运转、备用设备正常,通讯畅通。

2、停风(停电)前由通风队长负责组织对井下所有通风设施进行全面检查,不合格的设施在停风(停电)前全部处理完。

3、由各队各班班队长负责开始撤人,由调度员在井口负责人数核对。通风队瓦检员、机电队值班电工在中央变电室或者安全地点待命。

4、通风队瓦检员在中央变电室电室电话处等候调度室通知,接到调度室通知以后,立即对井下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汇报调度室,于规定到达井口,到达井口以后,立即汇报调度室。

5、机电队值班电工接到调度室通知以后,按规定要求进行停电。停电完毕后,汇报调度室,立即撤到达井口。

6、瓦检员、机电队值班电工撤到井口后,由机电队长

下达停止主扇运转命令。停电必须严格执行具体的停电程序。

四、停送电安全技术措施

1、各配电点停送电人必须听从停送电命令人的指挥,按制度和操作规程、相关规定及措施进行停送电。

2、配电点停送电后,必须向调度室汇报,并作好记录。

3、停送高压电时,必须按要求穿绝缘靴和戴绝缘手套。

五、停风(停电)期间的安全措施

1、主扇停止运转后,由机电队长负责在10分钟内把防爆门打开,确保矿井有自然风,并由专人看管,严禁人员进入。

2、停风(停电)期间由检身工负责在副平峒口专人看守,没有调度室同意,严禁任何人员入井。

六、恢复正常通风及排放瓦斯安全措施:

1、停风(停电)结束后,由停送电联系人通知调度室,调度室得到通知后先通知机电队,由机电人员负责将防爆门关闭,关闭后立即汇报调度室。再由机电队长通知主扇司机启动主扇恢复井下通风,主扇正常运转30分钟后,由调度室通知通风队人员下井检查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并将检查结果汇报调度室,一切正常后调度室方可安排给井下供电。

2、恢复井下和各工作面供电,必须在瓦检员、测风员对机电峒室及工作地点进行检查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风量后,确认各机电峒室、各工作面的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气体浓度均小于规定警报值,方可进行送电,送电命令由机电队长下达,并严格按送电程序送电。

3、局部通风的各工作地点,必须由瓦检员检查确认局扇开关附近1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均不超过0.5%时且巷口

6米内CH4小于0.8%、二氧化碳小于1.5%、一氧化碳小于24ppm时,向调度室汇报,领导指挥小组同意后,由调度室下达送电命令。瓦检员方可给局扇供风巷道中送电,未经领导指挥小组同意不得盲目送电。

4、各点送电正常、排放瓦斯后,由机电人员和瓦检员向调度室汇报情况,确保井下全部正常后,由领导指挥小组命令恢复工作。

七、排放瓦斯措施:

1、排放瓦斯期间,位于回风流中的电气设备必须全部断电,巷口设专人警戒,严禁行人,并有专人看守配电站,未经调度室允许配电工不得送电。

2、排放瓦斯期间回风流经过的工作面及巷道应撤离人员。

3、排放瓦斯工作由技术员负责组织通风队人员作业。通风队指定人员负责对局部通风的巷道进行控制风量,瓦

检员检查瓦斯,进行排放工作。排放瓦斯完毕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情况。

4、排放瓦斯方法:采取局扇供风、风筒对接控制风量的方法排放瓦斯。

5、排放瓦斯坚持由外向里逐步推进的方法,依次完成,严禁“一风吹”。

6、启动局扇前,先检查风机及开关前后20米范围内瓦斯的浓度,瓦斯浓度均不超过0.5%时,方可启动风机,将风筒连接好,然后调整风筒对接断面进行排放,排放时确保进行系统风流中的瓦斯不超过1%,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

7、排放工作结束后,由通风队专职瓦检员现场盯住现场;检查瓦斯、二氧化碳、,稳定30分钟后,瓦斯、二氧化碳无异常时,方可进行工作。

8、如果巷道内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达3%以上,或其

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第100条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立即汇报调度室,采取措施,按相关规定进行排放。

9、该措施只使用于CH4浓度小于3%的排放巷道,若CH4浓度大于3%,必须由救护队负责排放,矿通风科、队长、机电科长参加排放、矿总工程师在现场统一指挥,安全矿长现场监督安全措施落实,禁止排放。

10、停风(停电)期间停风(停电)领导指挥小组全体成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遇到特殊情况立即组织处理。

11、本措施发放相关领导、队组并贯彻执行。

12、其他未尽事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制度及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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