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教育局双拥工作制度
双拥工作的办公制度-双拥工作制度

双拥工作的办公制度|双拥工作制度
双拥工作的办公制度XXX中心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双拥工作的办事机构,负责承办日常工作。
1、负责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慰问活动。
2、研究制定双拥工作的计划、内容、总结、组织机构及相关工作制度,提出建议和措施。
3、开展,总结双拥工作情况,处理好办公室日常事务,推广典型经验,组织开展双拥宣传。
4、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军民共建活动,加强军民团结。
5、双拥工作档案的整理,按文书管理的要求立卷归档。
6、负责与双拥领导小组成员之间的联系、协调工作,承办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事宜。
7、负责定期和不定期召开双拥办公室会议,双拥工作会议每年不少于两次。
会议研究双拥工作计划、实施方案、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和总结工作等,遇上级安排布置的紧急任务,及时召开会议,共同协调组织实施和处置。
8、负责起草、呈报、收发、管理文电工作,编印双拥工作刊物和资料。
9、传达学习上级重要文件、指示及有关会议精神,承办太原市双拥办下达的各项工作,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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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拥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双拥工作,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参与双拥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军队、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
第三条双拥工作以“军爱民、民拥军,军民团结一家亲”为宗旨,以“服务军人、服务军队、服务国防”为原则,充分发挥军地双方优势,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浓厚氛围。
第四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双拥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内容、保障措施和监督检查,确保双拥工作有序、高效、持续开展。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五条建立健全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决策指导和监督检查双拥工作。
第六条成立双拥工作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第七条各级政府、军队和企事业单位要设立双拥工作机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的双拥工作。
第三章工作内容第八条宣传教育。
深入开展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拥军优属意识。
第九条拥军优属。
做好现役军人、退伍军人、军烈属和优抚对象的优待安置工作,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优待抚恤。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优待抚恤政策,确保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
第十一条军民共建。
推动军民共建活动,加强军地文化交流,促进军民融合发展。
第十二条应急保障。
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中,充分发挥军地双方优势,共同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第十三条维护权益。
依法维护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第四章保障措施第十四条财政保障。
各级政府要将双拥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双拥工作顺利开展。
第十五条人才保障。
加强双拥工作队伍建设,选拔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人员从事双拥工作。
第十六条物资保障。
为双拥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资支持,确保工作需要。
部门双拥工作制度

部门双拥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部门双拥工作,巩固军政军民团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部门双拥工作是指在部门范围内,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优待、抚恤、安置、慰问等活动,关心照顾军属、烈属、复员转业军人、残疾军人、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人员和其他优抚对象,支持部队建设,促进军政军民团结。
第三条部门双拥工作应遵循以人为本、服务至上、共建共享、创新发展的工作原则,充分发挥部门优势,积极为部队和优抚对象排忧解难,推动双拥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第四条部门双拥工作应纳入部门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制度,确保双拥工作落到实处。
二、双拥工作内容第五条开展双拥宣传教育。
部门应组织开展双拥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双拥知识,增强全体工作人员的双拥意识,营造浓厚的双拥氛围。
第六条优待优抚对象。
部门应认真执行国家关于优待优抚对象的法律法规,为优抚对象提供优先、优惠、优质服务。
第七条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
部门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政策,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积极为退役士兵提供就业、培训、创业指导等服务。
第八条关心军人家庭。
部门应关注军人家庭的生活困难,积极开展慰问活动,为军人家庭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第九条支持部队建设。
部门应积极支持部队建设,协助部队解决训练、生活等方面的实际问题,促进军地共建。
第十条开展双拥共建活动。
部门应与共建部队共同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增进军地感情,促进军政军民团结。
第十一条加强烈士纪念设施管理。
部门应加强对烈士纪念设施的管理,保持其庄严、肃穆的环境,为烈士亲属提供祭扫、缅怀的条件。
三、组织管理第十二条部门应设立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负责本部门双拥工作的组织领导。
第十三条部门应设立双拥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双拥工作计划,协调解决双拥工作中的问题。
第十四条部门双拥工作办公室应建立健全双拥工作档案,及时记录双拥工作情况和成果。
双拥工作实施方案

双拥工作实施方案第1篇双拥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与目的双拥工作(即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是我国军民共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旨在加强军政军民团结,促进国防建设和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为实现新时代双拥工作的新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服务为先。
紧紧围绕军政军民需求,充分发挥双拥工作优势,切实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双拥工作水平。
2.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共同推进双拥工作。
3.因地制宜,注重实效。
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双拥工作措施,确保双拥工作取得实效。
4.军地互动,共同发展。
加强军地沟通协作,促进军地优势互补,实现共同发展。
三、主要任务1.加强双拥宣传教育。
广泛开展双拥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双拥意识,营造浓厚的双拥氛围。
2.落实优抚政策。
认真落实国家有关优抚政策,保障优抚对象合法权益,提高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
3.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工作。
积极推进退役军人安置工作,落实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教育培训等方面的政策,确保退役军人得到妥善安置。
4.深化军地共建活动。
积极开展军地共建活动,促进军地文化交流,增进军政军民团结。
5.加强双拥基础设施建设。
加大双拥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改善部队和优抚对象的生活和工作条件。
6.提高双拥工作法治化水平。
加强双拥工作法治化建设,完善双拥工作制度,确保双拥工作依法依规开展。
四、具体措施1.建立健全双拥工作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统筹协调。
2.制定双拥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双拥工作目标和任务。
3.加强双拥工作队伍建设,提高双拥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4.开展双拥工作调研,及时了解和掌握军政军民需求,为制定双拥政策提供依据。
5.加强双拥工作宣传,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双拥工作成果和先进典型。
6.组织开展双拥活动,丰富双拥工作内容,提高双拥工作实效。
7.加强对双拥工作经费的管理,确保双拥工作经费专款专用。
双拥工作规章制度

双拥工作规章制度双拥工作规章制度是指为了加强对退役军人的关爱和支持,保障其合法权益,促进军地沟通合作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双拥工作规章制度的内容和实施情况。
一、双拥工作的背景和意义在社会发展过程中,退役军人是国家的重要资源,他们为国家和人民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然而,一些退役军人在转业后面临着就业、就医、安居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保障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双拥工作得以提出并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支持。
双拥工作的意义在于通过建立规章制度,明确退役军人的权益和义务,为他们提供就业机会、医疗保障、教育培训等支持,增强他们的安全感和归属感,进一步促进军地之间的良好关系和沟通合作。
二、双拥工作规章制度的内容1. 就业安置双拥工作规章制度明确了对退役军人就业安置的政策和措施。
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应优先招聘退役军人,为其提供适当的职位和岗位培训,并建立健全的就业服务机制,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
2. 医疗保障双拥工作规章制度确保退役军人享受基本医疗保障,包括定期体检、医疗费用报销等。
各级医疗机构应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建立健全的医疗保障体系,确保退役军人的身体健康。
3. 安居乐业双拥工作规章制度要求各级政府提供合适的住房保障和居住条件改善政策,确保退役军人拥有稳定的居住环境。
同时,鼓励退役军人创业和就业,为其提供相应的创业扶持政策和创业培训。
三、双拥工作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自双拥工作规章制度提出以来,各级政府和军事机构积极响应,制定并执行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
1. 就业安置通过设立退役军人就业服务中心和人才库,提供就业岗位信息、职业培训等服务,帮助退役军人顺利就业。
同时,加强与企事业单位的对接,促进就业安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医疗保障各级医疗机构建立了退役军人医疗档案,提供个性化的医疗保障服务。
退役军人可以享受到优先就诊、医疗费用报销等福利,并且参加定期的健康检查。
3. 安居乐业政府通过购房补贴、住房贷款等方式,帮助退役军人解决住房问题,并提供相关政策和扶持措施,鼓励他们创业和就业,实现安居乐业。
双拥工作规章制度

双拥工作规章制度一、总则双拥工作旨在充分发挥军地两级政府的职能作用,加强双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为军人及其家属服务,依法保障军人合法权益,促进军地双方良性互动共同发展。
根据《双拥工作暂行条例》,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双拥工作责任1.军队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军队双拥工作,落实政策法规,协调解决双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地方各级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双拥工作,建立健全双拥工作协调机制,促进军地合作共赢。
3.军属单位负责协助完成军队、地方政府的相关双拥工作,维护军属合法权益,协调处理双拥工作中的具体事项。
4.全体军人及其家属应当依法保障自身权益,积极参与双拥工作,支持和配合有关工作。
三、双拥工作内容1.关怀慰问:定期走访慰问辖区内军人及其家属,了解他们的实际困难和需求,及时协调解决。
2.帮扶优待:建立健全军人及其家属优待机制,为其提供合理补助和帮助,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
3.家庭困难:对因疾病、伤残等原因导致家庭生活出现困难的军人及其家属,给予及时帮助和支持。
4.就业安置:开展军人退伍安置工作,为新转业军人提供岗位安排和职业指导,促进其平稳过渡。
5.军事教育:加强对军人及其家属的国防教育,提高他们的军事素质和爱国意识,增强国防观念。
四、双拥工作机制1.军地合作:建立健全军地合作机制,明确各自责任和义务,共同推进双拥工作。
2.信息共享: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实时了解双拥工作进展情况,便于及时调整措施。
3.监督检查:加强对双拥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双拥工作的有效开展。
4.评优表彰:定期对双拥工作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鼓励更多单位和个人积极参与。
五、双拥工作效果经过一段时间的实施,双拥工作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效,军地合作更加紧密,军人及其家属的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全社会对军人的尊重和关爱程度不断提高。
六、总结双拥工作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为进一步做好双拥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同时也为提高全社会对军人及其家属的关注度和认同感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双拥工作制度

双拥工作制度双拥工作制度是指政府、军队和社会全体成员共同关心、支持、保障现役军人和退役军人的工作机制。
在这个制度下,全社会积极参与到双拥工作中,为军人提供各方面的支持和帮助。
本文将从双拥工作制度的概念、历史背景、实施措施和效果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概述双拥工作制度是我国特有的一种社会制度,旨在加强全社会对军人的尊崇、关心和保障,形成军地鱼水关系。
这一制度可以追溯到我国解放战争时期,毛泽东主席曾提出“致公党双拥”的口号,号召全体党员积极参与双拥工作。
随着国家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双拥工作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巩固和完善。
二、历史背景中国自古以来就有“养兵千日,用在一朝”的传统观念,军人在社会中享有较高的威望和地位。
然而,在改革开放之前,军人的待遇和福利并不完善,社会对军人的关心程度也有待提高。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进入了快速发展的历史阶段,国家对军队的建设和军人的待遇有了更高的要求。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双拥工作制度应运而生。
三、实施措施双拥工作制度的实施需要政府、军队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首先,政府要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增加军队建设经费,改善军人的生活和工作条件。
其次,军队要加强组织建设,提高军人的战斗力和技能水平。
同时,军队还要加强军事训练和教育,培养出一支高素质的现役军人队伍。
第三,社会各界要宣传军人的光荣形象,倡导全民参军、支军、助军的态度。
此外,社会各界还可以通过捐款、志愿服务等方式,为军人提供实际的帮助和支持。
四、效果评估双拥工作制度的实施对军人和社会都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首先,军人得到了更好的待遇和保障,他们的工资、福利和退休待遇得到了大幅度提高。
其次,军队得到了更加充分的培训和装备,战斗力和备战能力显著提升。
同时,社会各界对军人的关心和支持也大大增加,形成了军民鱼水情,壮大了国防力量。
总体来说,双拥工作制度的实施为我国的军队建设和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五、问题与挑战尽管双拥工作制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
双拥工作规章制度

双拥工作规章制度双拥工作,即军民融合双拥工作,是指在国家大力推进军民融合发展的背景下,积极落实军民团结共建共享的方针政策,有效推动军队和地方治安法制、社会治安工作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一项重要工作。
为了规范双拥工作,提高其专业化、制度化水平,制定一套科学完善的双拥工作规章制度至关重要。
一、背景介绍随着我国发展壮大,军队与地方社会联系日益紧密。
军民团结共筑中国梦,是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
双拥工作的目标是通过军民团结,实现国防和民生有机结合,共同推动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安定有序发展。
为此,制定双拥工作规章制度,有利于推进双拥工作,进一步激发军民团结的火热势头,构建军政军民鱼水情深的和谐局面。
二、双拥工作规章制度内容1. 双拥宣传教育制度:明确宣传教育的目标、原则和内容,加强对双拥工作重要性的宣传,依法宣传军人荣誉、佩戴军功章的意义等,提高军民团结共建共享的意识。
2. 双拥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军政军民协调机构,明确职责、权限和工作流程,形成有序高效的双拥工作机制,确保双拥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双拥工作资金管理制度:确保双拥工作的资金使用透明、合理、规范,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考核,防止资金浪费和滥用。
4. 双拥工作效果评估制度:通过定期组织评估,对双拥工作的推进情况进行量化分析,及时调整和改进工作,确保双拥工作的长效开展和稳步推进。
5. 双拥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双拥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制度,明确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提供专业培训,提高双拥工作人员素质和能力。
三、双拥工作规章制度的意义1. 促进军政军民关系的良性循环。
通过制定双拥工作规章制度,加强军政军民各方面的沟通和协调,强化军队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军民团结共建共享的社会意识,推动全社会形成良好军委军民关系.2. 加强国防和军事力量建设。
双拥工作规章制度的出台,有利于提高国防和军事力量建设水平,加强军队的作战准备和训练,确保国家安全和军事领域的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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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教育局双拥工作制度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市教育局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是教育系统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的领导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拟定年度和阶段性双拥工作计划,负责起草教育系统双拥工作的有关文件,并向县双拥工作委员会汇报工作。
(二)在全县教育系统范围内检查督办各项优抚政策的落实情况,帮助基层修订完善措施,提出整改意见,及时向县双拥工作委员会反馈信息。
(三)总结经验、通报情况,推荐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四)负责接待部队和优抚对象来信来访,协助处理军地矛盾和纠纷。
(五)走访慰问教育系统立功受奖军人家属,安排部署“八一”、春节期间的走访慰问等相关活动。
二、工作例会制度
(一)市教育局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重大节日、重要接待活动及时召开。
(二)例会着重研究制定学校新学期的双拥工作计划和传达上级会议精神,落实各项任务。
(三)对教育系统的重点优抚对象制定具体的奖励办法。
(四)年终召开总结会议。
三、联络员制度
(一)当好本单位分管领导的参谋,积极组织本单位开展双拥活动。
(二)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宣传双拥工作的方针、政策;协助督促本单位落实双拥工作的法规制度。
(三)及时反映和协调处理双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四)注意总结经验,搞好双拥新闻报道工作和环境宣传,积极向区、市双拥简报或刊物提供信息。
每年的6月、12月分别向市双拥办书面上报本单位开展双拥工作的情况总结和下步工作计划。
(五)收集保管好本单位双拥工作文件资料、图片、音像资料,搞好双拥活动登记,会议记录等。
四、走访慰问制度
(一)每年“八一”建军节和春节,市教育局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慰问组,到驻地部队和教育系统重点优抚对象家中进行走访慰问。
(二)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要按照教育局双拥领导小组的安排意见,由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带队,对本单位家庭比较困难的烈军属进行慰问。
(三)走访慰问活动应本着“热情、节俭”的原则,不铺张浪费,不流于形式,注重从关心日常生活、帮助解决具体困难出发,把军人家属和其他优抚对象享受的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四)走访慰问情况及时以信息或筒报形式报送局有关领导及市双拥工作委员会。
(五)慰问经费由各单位从教育事业经费中列支。
五、共建活动制度
(一)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要成立国防教育领导小组,以加强对全县教育系统国防教育的领导。
(二)要认真开展国防教育活动。
一是各中小学校要开设国防教育课,把学生国防教育纳入教学计划;二是全校性国防教育一年不少于两次,主要结合全区国防教育宣传周、全市双拥活动月、高一新生军训和征兵工作进行。
(三)强化国防教育宣传。
各中小学年期初要有全民国防教育安排意见,年终有总结,有教育网站的学校要开设国防教育专栏等。
(四)各中小学每学期要办一期国防教育宣传专栏,并刷写1-2幅相对固定性国防教育标语.
(五)全市高中每年秋季开学后,集中1周时间对一年级新生进行一次准军事训练,并适时进行国防以及爱国主义教育。
六、信息上报制度
为及时全面掌握全市教育系统双拥工作情况,做到互通情
报,总结经验,相互学习,促进工作。
双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直属各学校要随时掌握本校的双拥活动情况,并将情况汇集后定期向市教育局双拥办公室做出书面报告。
具体时间定为:(一)新年、春节活动情况在节后10天内上报。
(二)上半年小结在六月二十日前上报。
(三)“八一”节双拥活动开展情况在八月十日前上报。
(四)全年工作总结在十二月二十日前上报。
(五)平时活动每月一报。
(六)重大活动特殊问题,随时反映报告。
双拥办公室将情况汇集后,及时呈送领导阅示并报送市双拥办。
七、共建责任制度
(一)全市教育系统干部职工都有拥军优属的义务和职责,必须参加本单位开展的拥军优属活动。
(二)对军人家属应从政治上关心,生活上照顾,并在住房、子女入学就业、幼儿入托等方面提供优待。
(三)局党支部组织应主动为本单位的军属和其它生活有困难的优抚对象开展送温暖活动。
(四)教育系统军人家属及其他优抚对象也应维护集体利益,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本单位规章制度,不得提出优抚法规政策规定以外的无理要求。
来宾市教育局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