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危险源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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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危险源的管理方法(三篇)

施工现场危险源的管理方法(三篇)

施工现场危险源的管理方法一、施工现场危险源辨识编制依据:施工现场危险源辨识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进行施工现场项目部应建立以项目经理负责的危险源辨识小组,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有关工程技术、质量、安全、材料、设备等职能人员作为辨识小组主要成员,明确各自责任,施工现场危险源辨识应对施工现场的所有施工、作业(工作)及设备(设施)等因素进行充分考虑,以《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为基础,充分考虑正常、异常、紧急三种状态和过去、现在、将来三种时态。

在工程开工前对施工现场的主要和关键工序中的危险因素进行辨识。

危险源辨识可分为施工场所危险源和施工场所及周围地段危险源。

施工场所危险源主要存在于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施工装置运行过程和物质的危险源:脚手架、模板和支撑、起重塔吊、物料提升机、施工电梯安装与运行、基坑施工等失稳,造成坍塌、倒塌意外;高度大于2米的作业面因防护设施不符合要求等原因造成人员踏空、失稳等意外;焊接、金属切割施工及各种用电设备的安全防护不到位造成人员触电、火灾等意外;施工现场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等存放或使用不符合要求,防护不到位造成火灾、中毒等意外;工人饮食不卫生造成集体中毒和疾病。

施工场所及周围地段危险源存在于施工过程现场并可能危害周围社区的活动,主要与工程项目所在社区地址、工程类型、工序、施工装置及物质有关:临街或居民聚集、居住区的工程深基坑、隧道、大型管沟的施工,因为支撑等系统失稳,坍塌,往往还引起地面、周边建筑和城市运营重要设施的坍塌、塌陷等意外;基坑开挖等地下降水,造成周围建筑物因地基不均匀沉降而倾斜、开裂倒塌等意外;临街施工高层建筑或高度大于2米的临空作业面,因无安全防护设施或不符合要求,造成脚手架、滑模失稳等坠落物体打击人员等意外;工程拆除等爆破因设计方案、误操作、防护不到位等造成发生施工场所及周围已有建筑物及设施损坏、人员伤亡等意外;在高压线下方、沟边、高墙下等地段设置办公区或生活区等临建房屋,因高压放电、滑坡、倾倒、泥石流等导致房屋倒塌,造成人员伤亡等意外。

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4篇)

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4篇)

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单位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施工过程安全,保护施工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建筑施工过程中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工作,包括施工准备、施工过程和施工结束时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重大危险源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可能导致重大事故的源头,具有高风险、高危害和高后果的因素。

第四条管理人员应制定并落实一套相应的安全制度和措施,确保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工作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

第二章职责和权限第五条项目经理是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其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的识别、评估和管理工作;(二)组织制定安全管理方案和安全应急预案;(三)组织安全培训、教育和演练工作;(四)参与重大危险源事故调查,并提出改进意见。

第六条监理工程师是监督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人,其主要职责包括:(一)监督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二)检查工作场所重大危险源的情况;(三)参与安全培训和演练工作;(四)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现场的违章行为。

第七条建筑施工队伍中的安全员是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的重要执行人,其主要职责包括:(一)组织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和培训;(二)收集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数据和信息;(三)检查施工现场的工作环境和安全设施;(四)参与安全演习和应急处置工作。

第三章重大危险源识别和评估第八条在建筑施工准备阶段,项目经理应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的识别和评估工作,确定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险源。

第九条重大危险源的评估应综合考虑危险性、暴露性和易受伤害性,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进行管控。

第十条重大危险源的评估结果应及时报告给管理层,并对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源进行分类管理,确保管理措施的有效实施。

第四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十一条建筑施工过程中的重大危险源应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人员的健康。

施工现场危险源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危险源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危险源管理规定1. 引言本文档旨在制定施工现场危险源管理规定,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施工现场,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地、道路施工、桥梁施工等。

2. 安全责任2.1 施工现场所有人、项目经理和工程承包商应对施工现场安全负有主要责任。

2.2 施工现场所有人应确保施工现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并提供必要的安全设施和培训。

2.3 项目经理应负责制定并实施施工现场的安全计划,并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2.4 工程承包商应按照项目经理的安全计划进行施工,并负责工人的安全管理和监督。

3. 危险源识别和评估3.1 施工现场应对潜在的危险源进行全面的识别和评估。

3.2 危险源的识别和评估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并记录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文件中。

3.3 危险源的评估应包括对可能的伤害程度和发生频率的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4. 危险源控制4.1 施工现场应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来降低危险源的风险。

4.2 控制措施应根据危险源的特点和风险评估结果来确定,并确保其有效性和可行性。

4.3 控制措施可以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控制、行政控制、个体防护措施等。

5. 安全监督和检查5.1 项目经理和工程承包商应定期进行安全监督和检查,以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5.2 安全监督和检查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并记录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文件中。

5.3 如发现安全隐患或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记录整改情况。

6. 事故报告和处理6.1 发生事故时,应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并采取紧急救援措施。

6.2 事故报告应详细记录事故的经过、原因和伤害情况,并提交给相关主管部门。

6.3 事故处理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7. 培训和教育7.1 施工现场工人应接受安全培训和教育,了解危险源和安全措施。

7.2 安全培训和教育应定期进行,并记录培训内容和参与人员。

7.3 施工现场应提供必要的安全标识和警示牌,以提醒工人注意安全。

建筑工地作业安全危险源识别和管理制度

建筑工地作业安全危险源识别和管理制度

建筑工地作业安全危险源识别和管理制度1. 引言为了加强建筑工地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工人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危险源识别2.1 作业前的危险源识别在施工前,项目负责人应组织相关部门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危险源识别,分析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并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2.2 作业过程中的危险源识别施工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应组织定期进行危险源识别,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动态监控,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3 特殊作业环节的危险源识别对于特殊作业环节,如高处作业、电气作业、起重作业等,项目负责人应组织专业人员进行专项危险源识别,并制定严格的安全操作规程。

3. 危险源管理3.1 危险源信息的登记与建档对识别出的危险源进行详细记录,包括危险源的类型、地点、可能引发的事故、预防措施等信息,建立危险源管理档案。

3.2 危险源的评估与更新定期对危险源进行评估,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预防措施,确保危险源管理的有效性。

3.3 危险源的公示与培训将危险源信息进行公示,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定期组织危险源识别和管理培训,提升员工的安全技能。

3.4 应急预案的制定与演练根据危险源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4. 责任与考核4.1 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的危险源识别和管理负责,确保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4.2 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施工现场的危险源进行日常监督和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4.3 工人有责任了解并遵守危险源管理的相关规定,积极参与危险源识别和预防措施的实施。

4.4 定期对危险源识别和管理情况进行考核,对未按照制度执行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5. 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内容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

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

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正确辨识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实施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动态控制,降低和消除危险因素,减少安全事故,根据施工现场的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重大安全危险源是指在施工作业与管理业务活动中,由于施工过程的各种不符合要求的活动、物质条件(人、物、环境、管理),可能导致施工现场及周围社区人员伤亡、财产损坏、环境破坏等意外的潜在不安全因素。

通过对危险源进行辨识及危险评价,存在着不可容许或不可接受的危险作业、活动、设施和场所。

常见重大危险源:(一)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二)地下暗挖工程(三)人工挖孔桩(四)30m以上的高空作业(五)幕墙\网架\预应力张拉\6m以上的边坡施工(六)房屋拆除爆破或其他土石大爆破(七)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或拆卸(八)起重吊装工程(九)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卸装平台(十)悬挂式脚手架\附着式脚手架\吊篮脚手架\门式脚手架(十一)4.5m以上(含4.5m)模板工程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的施工、监督和管理活动。

第二章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的主要危害及防治要点第一条对于建筑施工中的固有危险分析。

建筑施工风险来源主要为:高处作业、地基条件、环境因素、设备条件与成品材料、其他物质等六方面;从城市建设施工安全管理组织来看,应把建筑固有风险和工程项目地处城市社区环境相结合,进行城市建设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和登记。

建设施工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的危害(事故)形成主要有以下类型:坍塌、倒塌、高处坠落、火灾、爆炸等。

第二条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防治要点:(一)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建立“企业负责,国家监察,行业管理,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落实建设施工安全责任制,有效开展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

(二)加强政府加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管,不断淘汰落后的技术、工艺和采用与经济发展水平同步,适度提高工程施工安全设施为主,从而提升建筑施工安全技术与管理水平,降低建筑施工安全风险。

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3篇)

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3篇)

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与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有关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分为三个层级:国家层面、地方层面和企业层面。

第四条国家层面负责制定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强对各地的指导和协调工作。

第五条地方层面负责制定地方性的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制定监管措施,并组织实施。

第六条建筑施工企业层面负责制定和执行公司内部的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第七条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的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和指导工作,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地方和企业的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组织施工作业,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的划定和评估第九条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爆破作业、起重作业、井下作业、电气作业等。

第十条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划定应当综合考虑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安全风险,并采取适当的防范措施。

第十一条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评估应当由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内容包括危险源性质、可能对施工人员和周围环境造成的危害程度、管理措施等。

第十二条中央和地方应当建立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的评估数据库,进行及时的更新和共享。

第三章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的备案和审批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需要进行的重大危险源必须提前向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主管部门应当对备案信息进行审核,审批通过后,发放备案证明,并进行相应的监督。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在备案之前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安全评估,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

施工现场施工危险源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施工危险源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施工危险源管理制度一、概述施工现场是一个存在各种潜在危险的环境,为了确保工人的安全和生命健康,施工危险源的管理至关重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施工现场施工危险源管理制度,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二、危险源辨识与评估1. 危险源辨识在施工现场,我们需要对各种潜在的危险源进行辨识。

从机械设备的使用到施工材料的存放,都需要进行详细的辨识。

我们将委派专门的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危险源辨识工作,确保没有遗漏。

2. 危险源评估一旦危险源被辨识出来,我们将进行详细的评估。

评估结果将根据危险程度进行分类,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

评估结果还将被记录并保留在档案中,以备日后参考。

三、风险控制措施1. 风险控制计划根据危险源评估的结果,我们将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计划。

这些计划将包括采取何种措施来降低或消除危险源的风险,并明确责任人和执行时间。

2. 安全设备和防护措施为了确保工人的安全,我们将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防护措施。

例如,为需要攀爬高处的工人提供安全带和防护网,为作业人员提供合适的防护眼镜和手套等。

3. 培训与教育我们将对所有工人进行必要的培训与教育,使他们了解施工危险源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并学习如何正确使用安全设备和防护措施。

培训将定期进行,并记录每个工人的培训情况。

四、应急预案与演练1. 应急预案在施工现场,我们将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以应对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

预案将明确各个应急小组的职责和行动方案,并明确紧急联系电话。

应急预案还将定期进行评估和更新,以确保其可行性。

2. 应急演练为了确保应急预案的有效性,我们将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演练将包括模拟各种紧急情况,并评估工人的应对能力和合作性。

演练结果将被记录,并作为改进应急预案的依据。

五、监督与检查1. 监督机构我们将委派专门的监督机构负责施工现场施工危险源的管理与监督。

监督机构将定期巡视施工现场,确保各项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2. 检查与评估除了监督机构的巡视外,我们还将进行定期的自查与评估。

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4篇)

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4篇)

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有效控制和防范重大危险源,确保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建筑施工现场,包括但不限于厂房、桥梁、道路、管道等各类建筑工程。

第三条安全生产目标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是:确保建筑施工现场没有重大危险源,经过全面的评估和控制,实现零事故、零伤亡的目标。

第四条领导责任企业顶层管理人员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负责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和控制,制定相应的安全方案,监督实施,确保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相关部门责任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本制度要求,负责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评估、控制和监督工作,做好相关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六条员工责任员工要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工作,服从企业的安排,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积极参与安全活动,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章评估与控制第七条评估工作企业应当对建筑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全面评估,评估工作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评估结果应及时报告给企业并备案。

第八条建筑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1. 高处坠落2. 电气安全3. 机械设备安全4. 施工材料安全5. 建筑物倒塌6. 施工现场火灾7. 化学危险品管理8. 施工机具使用第九条控制措施企业应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确保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有效控制。

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 安装安全网、防护栏杆等,控制高处坠落危险。

2. 设立警示标志,区分高、低电压区域,控制电气安全风险。

3. 对机械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4. 严格执行建筑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控制施工材料的品质和使用。

5. 根据建筑施工现场具体情况制定防倒塌措施,配备相应的监测设备。

6. 对建筑施工现场设立可燃物、易燃物存放区域,并配备相应的防火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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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危险源管理规定 The final edition was revised on December 14th, 2020.施工现场危险源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公司为了“以人为本、关爱生命”落实安全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管理方针。

以减少或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减少或消除设备、材料的不安全状态,改善生产环境和保护自然环境为目的编制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保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各下属各单位和施工项目。

第二章危险源类型第三条第一危险源是可能发生意外释放的能量或危险物质;第二危险源是造成约束、限制能量和危险物质措施失控的各种不安全因素。

第四条第一危险源在施工现场是客观存在的,第一危险源是安全事故发生的前提,决定危险性的大小或严重程度;第二危险源出现是第一危险源导致安全事故的必要条件,决定事故发生的发生可能性大小或可能性。

严控第二危险源的出现,是现阶段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核心工作。

第五条施工现场危险源类型有机械类、电器类、辐射类、物质类、高坠类、火灾类和爆炸类等。

又分为: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管理因素和环境因素四类。

第三章危险源的识别第六条危险源识别的方法:询问交谈、现场观察、查阅有关记录、获取外部信息、工作任务分析、安全检查表、危险与操作性研究、事故树分析、故障树分析等方法。

其中专家调查法和安全检查表(SCL)法最常使用。

第七条危险源按等级分:一般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重大又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第八条施工现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认定为重大危险源1、违反国家行业标准,规范及强制性条文规定的;2、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2011)的规定检查,分项检查中保证项目得分不足 40 分或保证项目中有一项得分为 0 分的。

第九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1、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3、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2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4、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 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2)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3)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5、脚手架工程(1)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2)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3)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4)吊篮脚手架工程。

(5)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6)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6、拆除、爆破工程(1)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2)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7、其它(1)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2)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3)人工挖扩孔桩工程。

(4)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5)预应力工程。

(6)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第十条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1、深基坑工程(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1)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2及以上。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3、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2)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 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4、脚手架工程(1)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2)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3)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5、拆除、爆破工程(1)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2)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3)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4)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6、其它(1)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2)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3)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4)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第四章危险源的评价第十一条危险源风险评估(或评价)1、方法一:风险等级评估表Ⅰ-可忽略风险;Ⅱ-可容许风险;Ⅲ-中度风险;Ⅳ-重大风险;Ⅴ-不容许风险。

2、方法二:作业条件风险性评价法(LED法)D=L*E*C其中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其中E-人体暴露在这种危险环境中的频次程度其中C-一旦发生事故造成的后果其中D-危险性分值第十二条针对被评价的具体作业条件,各单位领导、技术人员、安全员、安全监管人员、职工代表共同组织评价小组,依据过去经历,有关的知识,经充分讨论、可二选一,用评估表法或估定L、E、 C的分数值,然后计算三个指标乘积的方法。

第五章危险源风险响应基本方法第十三条风险响应指的是针对风险而采取的相应对策。

常用的风险对策包括风险利用、规避、减轻、自留、转移及其组合等策略。

总有许多不得不接受的外在风险因素,承受风险是企业成功的基础,避免、减轻风险是常见的应对措施,当暴露的风险超出企业的风险承受能力,或者企业希望消除突发事件的影响或降低成本的时候,就会采用风险转移的方法(对难以控制的风险向保险公司投保时风险转移的一种措施),智能化风险管理是最重要的策略。

第十四条风险评价后应分别列出所找出的所有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清单,对已经评价出的不容许的和重大风险(重大危险源)进行优先排序,由工程(技术)管理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风险控制策划,制定风险控制措施计划或管理方案,对于一般危险源可以通过日常管理程序来实施控制。

第十五条风险(危险源)策划按以下顺序和原则进行考虑:1、尽可能完全消除有不可接受风险的危险源;2、如果是不可能消除有重大危险的危险源,应努力采取降低接受风险的措施;3、在条件允许时,应使工作适合于人;4、应尽可能利用技术进步来改善安全控制措施;5、应考虑保护每个工作人员的措施;6、将技术管理与程序控制结合起来;7、应考虑引入安全防护装置的维修计划的要求;8、在各种措施还不能绝对保证安全的情况下,作为最终手段,还应考虑使用个人防护用品;9、应有可行、有效的应急方案;10、预防性测定指标是否符合控制措施计划的要求。

第十六条风险控制措施计划第十七条基本方法第一类危险源控制方法:采取消除危险源、限制能量和隔离危险物质、个体防护、应急救援等方法。

施工现场可能遇到不可预测的各种自然灾害引发的风险,只能采取预测、预防应急计划和应急救援等措施。

第二类危险源控制方法:提高各类设施的可靠性以消除或减少故障、增加安全系数、设置安全监控系统、改善作业环境等。

最重要的是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培训和教育,克服不良的操作习惯,严格按章办事,并帮助其在生产过程中保持良好的生理和心理状态。

第六章重大危险源控制管理第十八条工程(技术)管理部应通过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与管理, 制定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 项目部建立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登记、公示、控制管理体系,明确具体责任, 认真组织实施。

第十九条工程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应牵头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第二十条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项目经理部在第十八条的基础上,还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第二十一条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2、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3、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4、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5、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6、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7、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第二十二条专项方案应当由工程(技术)管理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

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第二十三条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工程项目经理部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部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下列人员应当参加专家论证会:1、专家组成员;2、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3、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4、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第二十四条专家组成员应当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

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第二十五条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1、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2、专项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3、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

专项方案经论证后,专家组应当提交论证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

该报告作为专项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导意见。

第二十六条工程项目经理部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公司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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