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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流电源系统运行规范

直流电源系统运行规范

直流电源系统运行规范国家电网公司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引用标准 (1)第三章设备验收 (1)第四章设备运行维护管理 (5)第五章蓄电池的运行及维护 (6)第六章充电装置的运行及维护 (10)第七章微机监控装置的运行及维护 (11)第八章直流系统巡视检查项目 (11)第九章事故和故障处理预案 (12)第十章技术培训要求 (14)第十一章设备技术管理 (15)第十二章备品备件管理 (16)第十三章直流电源系统设备更新改造和报废 (16)直流电源系统运行规范编制说明 (17)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直流电源系统的运行管理,促进发电厂、变电站(换流站、串补站、通信站)直流系统运行管理水平的提高,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依据国家、行业的有关标准、规程和规范并结合近年来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设备评估分析、生产运行情况分析以及设备运行经验而制定的。

第三条本规范对直流电源系统设备验收、运行维护、巡视检查、缺陷及异常处理、技术管理、培训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第四条本规范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所属单位直流电源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网省公司可根据本规范,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二章引用标准第六条以下为本规范引用的标准、规程和导则,但不限于此。

GB/T 13337.1-1991 固定型防酸隔爆式铅酸蓄电池订货技术条件GB 50172-1992 电气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DL/T 5044-1995 火力发电厂、变电所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定DL/T 637-1997 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订货技术条件DL/T 459-2000 电力系统直流电源柜订货技术条件DL/T 724-2000 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设备评估管理办法》国家电网公司《变电站管理规范》(试行)国家电网公司《直流电源系统技术标准》国家电网公司《直流电源系统技术监督规定》国家电网公司《预防直流电源系统事故措施》国家电网公司《直流电源系统检修规范》第三章设备验收第七条交接验收当直流电源系统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应进行投运前的交接验收试验。

DLT724-2000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维护规程资料

DLT724-2000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维护规程资料

DL/T724-2000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包括蓄电池、充电装置、微机监控器)运行与维护的技术要求和技术参数,适用于电力系统各部门直流电源的运行和维护。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的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2900.11-1988 蓄电池名词术语GB/T2900.33-1993 电工术语电力电子技术DL/T459-2000 电力系统直流电源柜订货技术条件3 名词术语名词术语除按引用标准GB/T2900.11及GB/T2900.33中的规定外,再增补以下名词术语:3.1初充电新的蓄电池在交付使用前,为完全达到荷电状态所进行的第一次充电。

初充电的工作程序应参照制造厂家说明书进行。

3.2恒流充电充电电流在充电电压范围内,维持在恒定值的充电。

3.3均衡充电为补偿蓄电池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电压不均现象,使其恢复到规定的范围内而进行的充电。

3.4恒流限压充电先以恒流方式进行充电,当蓄电池组电压上升到限压值时,充电装置自动转换为限压充电,至到充电完毕。

3.5浮充电在充电装置的直流输出端始终并接着蓄电池和负载,以恒压充电方式工作。

正常运行时充电装置在承担经常性负荷的同时向蓄电池补充充电,以补偿蓄电池的自放电,使蓄电池组以满容量的状态处于备用。

3.6补充充电蓄电池在存放中,由于自放电,容量逐渐减少,甚至于损坏,按厂家说明书,需定期进行的充电。

3.7恒流放电蓄电池在放电过程中,放电电流值始终保持恒定不变,直放到规定的终止电压为止。

3.8容量试验(蓄电池)新安装的蓄电池组,按规定的恒定电流进行充电,将蓄电池充满容量后,按规定的恒定电流进行放电,当其中一个蓄电池放至终止电压时为止,按以下公式进行容量计算:C=Ift(Ah)式中C -蓄电池组容量,Ah;If_-恒定放电电流,A;t -放电时间,h。

发电厂蓄电池的工作方式

发电厂蓄电池的工作方式

1.充电-放电运行方式:蓄电池在直流母线上对直流负荷供电,同时断开充电
装置。

当蓄电池放电到其容量的75%~80%时,为保证直流供电系统的可靠性,即行停止放电,准备充电,改由已经充好电的另一组蓄电池供电。

2.浮充电运行方式:蓄电池组与浮充电整流器并联工作,平时由整流器供给直
流负荷用电,并以不大的电流向蓄电池浮充电,使蓄电池处于满充电状态。

浮充电运行的蓄电池组承担短时冲击负荷和事故负荷。

3.浮充电工作方式:蓄电池组有充电、放电工作方式和浮充电工作方式,通常
采用浮充电工作方式。

因为浮充电流既补偿了蓄电池组的自放电损失,又可带一部分直流负荷,可使蓄电池组经常处于充满电状态,只有在合闸瞬间,才由蓄电池组提供大电流。

这种工作方式,不需频繁地充、放电,延长蓄电池的使用寿命,又减少运行维护工作量,所以得到广泛应用。

17-DLT 724-2000 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维护规程

17-DLT 724-2000           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维护规程

DL/T724-2000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包括蓄电池、充电装置、微机监控器)运行与维护的技术要求和技术参数,适用于电力系统各部门直流电源的运行和维护。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的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2900.11-1988 蓄电池名词术语GB/T2900.33-1993 电工术语电力电子技术DL/T459-2000 电力系统直流电源柜订货技术条件3 名词术语名词术语除按引用标准GB/T2900.11及GB/T2900.33中的规定外,再增补以下名词术语:3.1初充电新的蓄电池在交付使用前,为完全达到荷电状态所进行的第一次充电。

初充电的工作程序应参照制造厂家说明书进行。

3.2恒流充电充电电流在充电电压范围内,维持在恒定值的充电。

3.3均衡充电为补偿蓄电池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电压不均现象,使其恢复到规定的范围内而进行的充电。

3.4恒流限压充电先以恒流方式进行充电,当蓄电池组电压上升到限压值时,充电装置自动转换为限压充电,至到充电完毕。

3.5浮充电在充电装置的直流输出端始终并接着蓄电池和负载,以恒压充电方式工作。

正常运行时充电装置在承担经常性负荷的同时向蓄电池补充充电,以补偿蓄电池的自放电,使蓄电池组以满容量的状态处于备用。

3.6补充充电蓄电池在存放中,由于自放电,容量逐渐减少,甚至于损坏,按厂家说明书,需定期进行的充电。

3.7恒流放电蓄电池在放电过程中,放电电流值始终保持恒定不变,直放到规定的终止电压为止。

3.8容量试验(蓄电池)新安装的蓄电池组,按规定的恒定电流进行充电,将蓄电池充满容量后,按规定的恒定电流进行放电,当其中一个蓄电池放至终止电压时为止,按以下公式进行容量计算:C=Ift(Ah)式中C -蓄电池组容量,Ah;If_-恒定放电电流,A;t -放电时间,h。

DL7242000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维护规程

DL7242000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维护规程

DL 724-2000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维护规程DL 724-2000是一个关于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维护规程的标准。

下面是该标准的概述和主要内容。

一、标准概述DL 724-2000是由国家电力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一项行业标准,全称为《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维护规程》。

该标准针对电力系统中的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的运行和维护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和指导,为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提供了重要保障。

二、标准主要内容1.设备要求标准规定,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应采用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或锂离子蓄电池作为主要电源。

蓄电池容量应满足系统负荷电流和事故放电的要求,并应具有可靠的充电设备。

同时,蓄电池应具有自动充放电保护、温度补偿等功能。

2.运行要求标准要求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应按照负荷电流和放电时间进行运行。

在正常运行情况下,蓄电池组的端电压应保持在允许范围内。

同时,蓄电池应定期进行充放电试验,以检验其性能是否正常。

3.维护要求标准规定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应定期进行维护,包括对蓄电池组进行检查、清理和紧固,对充电设备进行检查和调试等。

在进行维护时,应注意安全防护措施,如佩戴绝缘手套和护目镜等。

4.故障处理标准要求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故障排查和修复。

同时,应根据故障情况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以保障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

5.记录和报告标准规定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的运行和维护记录应妥善保存,并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记录应包括蓄电池组充放电试验数据、设备运行状态、故障处理情况等内容。

三、标准的实施与应用为了确保DL 724-2000标准的贯彻与实施,电力系统的相关部门需采取以下措施:1.培训与宣传对从事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的运行和维护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他们的技能水平与安全意识。

同时,加强对该标准及相关知识的宣传,提高整个行业对标准的认识和理解。

2.监督与管理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对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的巡视和检查。

浅谈220V直流系统免维护蓄电池组的运行与维护

浅谈220V直流系统免维护蓄电池组的运行与维护

浅谈220V直流系统免维护蓄电池组的运行与维护摘要:免维护蓄电池组作为直流系统后备电源,当直流系统失电后能够为检修人员处理故障争取时间,因此在直流系统中占有重要地位。

本文通过对免维护蓄电池组的日常运行与维护进行分析,从其本身所具有的性能优势出发,结合我厂日常工作经验,对其影响安全运行的主要影响因素(包括环境温度、湿度、过电压、欠电压等)分别讨论,并对日常维护方法与定期维护作业进行总结,以最大限度地保证220V免维护蓄电池组的使用寿命,提高220V免维护蓄电池组的使用效率。

关键词:220V直流系统;免维护蓄电池组;安全运行;日常维护;定期维护;性能试验。

引言:220V直流系统作为发电厂重要组成部分,为其相关设备提供可靠的电能源。

而为了保证直流系统的可靠供电,220V直流蓄电池组在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近年来随着电厂的增多,对于蓄电池的运行与维护的研究也日渐全面,免维护蓄电池组也被普遍使用,其操作维护也较一般蓄电池简单便捷,本文通过本厂工作实际,参考相关学者及专家的经验成果得成。

1、220V直流免维护蓄电池安全运行主要因素分析1.1、环境温度免维护蓄电池组的使用寿命受周围环境温度的影响,在15℃~25℃左右的环境下,可获得较长的寿命,其性能在这个温度范围内也会达到最佳。

当环境温度高于或低于此温度范围,其使用寿命及性能都会降低。

而蓄电池所能运行使用的温度范围为-35℃~45℃,超出此范围将会使蓄电池无法满足工作要求。

这是因为当环境温度超过这一范围后,蓄电池自身进行氧化还原反应所产生的损耗增大,氧化还原反应率降低,蓄电池两端电压将会低于正常值。

因此,一般要求免维护蓄电池的运行温度在15℃~25℃范围内,超过这一范围应加装空调。

1.2、环境湿度免维护蓄电池组的使用寿命受周围环境湿度的影响,其运行湿度一般要求在5%~95%之间,这个范围要求不产生结露现象。

当环境湿度过高时,蓄电池表面会出现结露现象,容易因结露导电而出现短路,而环境湿度过低时,容易产生静电,对蓄电池的安全运行产生危险。

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维护规程

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维护规程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是电力系统中常用的备用电源,其运行维护对于系统的稳定运行至关重要。

为了保证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的正常运行和延长其使用寿命,需要制定相应的运行维护规程。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介绍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的运行维护规程。

一、日常巡检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的日常巡检是保证其正常运行的重要措施。

巡检应定期进行,一般每周至少一次。

巡检内容包括:电池组状态、电压、电流、温度等参数的检查;电池组连接线路的检查;充电设备的检查;开关设备的状态检查等。

在巡检过程中,应注意观察电池组的状态,如有异常应及时处理。

二、清洁维护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在使用过程中会产生灰尘和污垢,这些会影响其散热效果和使用寿命。

应定期对电池组进行清洁维护。

清洁方法包括:使用干净的软布或吸尘器清洁电池组表面;使用干净的水或专用清洁剂清洗电池组接线端子;使用干净的软布擦拭电池组连接线路等。

清洁维护应定期进行,一般每月至少一次。

三、故障排除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在使用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故障,应及时排除故障以保证其正常运行。

故障排除方法包括:根据故障现象进行分析判断,确定故障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修复;修复后应进行测试验证等。

在排除故障时,应注意安全,避免触电和其他事故的发生。

四、容量检测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的容量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降低,因此需要定期进行容量检测。

容量检测应在放电后进行,一般每年至少一次。

容量检测方法包括:使用容量计测量电池组的容量;根据容量计的读数判断电池组的容量是否符合要求;如不符合要求,则需要进行更换或补充操作等。

五、充放电控制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的充放电过程应受到严格的控制,以保证其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

充放电控制方法包括:设置合理的充放电电流和时间;根据电池组的状态进行充放电控制;定期检查充放电设备的运行状态等。

在充放电过程中,应注意保持电池组的温度和电压在正常范围内,避免过度充放电和过温过压等情况的发生。

6.直流系统运行规程

直流系统运行规程一、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本规程规定了黑麋峰抽水蓄能电厂直流系统的运行方式、倒闸操作、运行维护和事故处理。

2、本规程适用于黑麋峰抽水蓄能电厂直流系统倒闸操作、运行维护及事故处理。

3、黑麋峰抽水蓄能电厂全体运行人员应掌握本规程,生产技术管理人员及点检、检修人员应熟悉本规程。

二、引用标准1、DL.T 5120-2000.pdf小型电力工程直流系统设计规程。

2、DL-T724-2000《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范》。

3、珠海金电电源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智能高频开关电源系统用户手册和逆变装置电源使用说明书。

三、主要运行参数和定值1、地下厂房直流系统2、地面开关站直流系统3、上库直流系统四、运行规定1、一般规定1.1蓄电池正常情况下应在“浮充”状态。

1.2直流系统正常运行时电压允许变动范围为234±1V。

1.3蓄电池单独带负荷运行时该段直流母线电压不允许低于215V。

1.4直流母线并列操作时,极性相同,电压差不允许超过5V。

1.5严禁通过交直流控制电源分屏上母联开关将直流系统联络运行。

1.6母线分段运行时,各母线的绝缘监测仪HDM-2000均应投入。

1.7当蓄电池浮充运行时,单体蓄电池电压不应低于2.0伏,如低于2.0伏,则需进行均充。

一年内,单体蓄电池电压值与蓄电池组的平均电压值偏差不得大于0.07V。

1.8一般情况下充电装置应与蓄电池组并列运行,特殊情况下允许蓄电池组单独带负荷运行,但不允许充电装置长时间单独带负荷运行。

1.9充电装置的外壳可靠接地,保护地线必须安全可靠接地,且接地电阻小于5Ω。

1.10蓄电池室温度应经常保持在10~30℃范围内。

1.11所有直流设备均应保持清洁,无灰尘,不潮湿,环境温度不宜超过0~40℃。

1.12蓄电池室严禁点火或抽烟,室内不允许装设电炉及可能产生火花的电器,室内照明应使用设有防爆附件的白炽灯。

1.13在蓄电池室的入口处,应用大字标明“蓄电池室”、“严禁烟火”等字样。

直流系统运行规程

直流系统运行规程第一节直流系统的正常运行1、直流系统的运行:1.1直流母线由浮充硅整流装置和蓄电池供电。

蓄电池组正常在浮充方式下运行。

直流母线装设绝缘监测装置和监控装置。

1.2充电装置为1用1备方式。

1.3正常运行时浮充装置电源取自厂用400V保安I段和W段,充电机输入开关1Q1在合,各充电模块交流输入插头插好、交流开关在合闸位、直流输出插头插好、均流控制插头插好,充电机输出开关1Q2 在合闸位供直流母线运行,直流母线联络开关1Q3、2Q3在合闸位,蓄电池与直流母线联络开关Q5在合闸位。

1.4直流母线上各路电源开关按需要投入。

1.5直流系统的一般规定:1.5.1直流母线电压保持在230-235V之间。

1.5.2直流系统对地绝缘电阻应用500V摇表测量,其值不小于1M 。

,不允许测相间绝缘。

不能用摇表测充电机的绝缘。

1.5.3热工直流电源的停、送电由热工联系。

1.5.4蓄电池充、放电操作及维护。

1.6充电模块,具有均衡充电、浮充电两种充电功能。

1.6.1蓄电池避免阳光直射,远离热源和易产生明火的地方。

1.6.2蓄电池可在环境温度为一15℃~45℃范围内正常工作,适宜工作温度为5℃~45℃,蓄电池室内应配备必要的调温、通风设施,保持清洁、干燥。

1.6.3蓄电池组放充电由检修人员负责,电气运行人员负责操作和平时的巡视检查、试验及调整。

1.6.4在蓄电池充电过程中,严禁明火靠近。

在蓄电池上工作,最好使用绝缘工具,如使用金属工具,要特别注意防止造成短路。

1.6.5蓄电池组额定电压为220V,浮充运行时,直流母线电压可允许高于额定电压的3〜5%。

1.6.6当直流母线电压低于198±2V时,直流母线欠压报警。

当直流母线电压高于242±2V时,直流母线过压报警。

1.6.7当直流系统接地绝缘低于允许值时,绝缘控制装置发接地报警信号,读出接地极性,找到接地回路信号。

1.6.8正常充电时,采用恒压限流充电法,浮充作用的蓄电池充电电压为单体2.30〜2.35V。

直流系统运行规定


改,由2×11组ATC230M30III高频开关型整流器、2组1500AH免维护蓄电池组、每
组蓄电池由103只单个蓄电池串联组成蓄电池组、2台WJY-3000A型微机绝缘监测装
置、2台BATM30B型微机蓄电池巡检装置和2台JKQ-300A微机直流监控装置组成,
并由DCS进行监控,直流母线为单母线分段接线。

升压站220V直流系统电源与#1、3机一样直流装置相同,并设有1台WZJ-5A微机直
流电压与绝缘监察装置,由NCS进行监控,根据运行方式的需要可倒换电源。

220V直流电源主要供:集控、网控和公用系统控制电源,保护电源,自动装置电源,
热工控制电源,信号电源,保安系统直流电机,不间断电源UPS,事故照明等。
示良好。
整流器运行中的检查
整流器运行方式符合当前要求,整流器在浮充 电方式,无异常报警,盘面各灯光指示正常。
整流器盘内各部分清洁完整,各接点无过热变 色现象。
整流器运行参数在规定范围内。 各配电柜门锁好。 整流器运行时盘面各指示灯的状态指示正常。
直流系统的操作原则
倒闸操作时原运行的母线不可失去电压。 正常运行时蓄电池不得退出运行,整流器不可
微机绝缘监测装置WZJ-1电压和 绝缘报警设置
母线欠压报警198V 母线过高压报警242V 母线接地报警21.5KΩ
微机直流监控装置WCK-2有关蓄 电池的维护设置
电池类型:免维护蓄电池 电池容量:1500Ah 电池个数:103只 充电限流值为150A 浮充电压值为232V 均充电压值为242V 温度补偿中点:25℃ 温度补偿系数为0.31V/℃ 浮充欠压报警值为228.0V 浮充过电压报警值为239.0V 均充过电压报警值为250.0V 放电欠压报警值为185.40.0V 容量一级报警值为5.4050Ah 容量二级报警值为450Ah 母线欠压报警198V 母线过电压报警242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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