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程医疗项目终端战略合作合同协议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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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合作背景:本项目的宗旨是帮扶基层医疗机构建立特色门诊,依托中卫莱康远程医疗设备及专业技术指导(是卫生部国际紧急救援中心和保健协会共同发起、倡导和主办的中国远程心电监测网络体系唯一授权执行机构),按照每个乡镇1家,每个县区不超过12家的原则重点帮扶打造基层医疗心血管内科定点指导机构,全面建立江西省心血管疾病的诊治的三级网络体系,为江西省各级患者提供专业及时的诊疗服务,同时也为合作的基层战略合作诊疗终端在本地提升其影响力:1、专业远程监测设备的检测可以帮助基层医生防范风险;2、开展远程心电的检测的专业增值服务,帮助定点门诊提升其门诊量;3、为定点门诊转诊病人提升专业的转诊服务,提升其门诊的美誉度。

为促进合作、实现共赢,甲、乙双方依据《合同法》、《药品法》的相关规定,本着互惠互利、公平自愿的原则,甲方作为专注特色门诊项目的专业化推广公司,所销售产品均由陕西医药控股集团山海丹药业有限公司进行销售配送,现就甲方负责推广的“远程心电监测”基层医疗特色模式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甲乙双方合作的条件约定

二、合作内容

(一)本协议签订后,远程心电诊断服务由心博士®远程心电监测系统提供商中卫莱康公司提供,具体如下:

1、24小时实时远程心电监测诊断服务;

2、24小时实时远程心律失常预警服务;

3、针对接收到的远程监测心电图出具远程心电监测诊断报告;

4、监测档案保存、管理服务;

设立24小时患者咨询热线,为患者提供咨询服务。

(二)本协议签订后,乙方通过远程心电监测服务筛选出的紧急情况下的病人享有甲方协助建设的绿色就医通道的服务和心血管疾病的多向转诊。

特别说明,此优先安排只针对远程心电监测发现需要到上级医院就诊或手术的心内科方面的病人。

三、其他合作内容根据双方协商认同后共同执行。

四、合作时间及公司回款账号

(一)甲乙双方合作从从乙方首批进货款到账之日开始一年时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到期后如需继续合作则双方协商重新签约。

(二)户名:

(三)账号:

五、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拥有投放的远程心电监测仪的所有权,乙方拥有其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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