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共广播的国家标准规范操作()
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规范-条文说明

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XXXX – 2008条文说明(报批稿)1目次1总则2术语3公共广播系统工程设计3.1一般规定3.2系统应备功能3.3 电声性能指标3.4系统构建3.5传输线路3.6广播扬声器3.7 广播功率放大器3.8公共广播信号源设备4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施工4.1一般规定4.2广播传输线路敷设4.3广播扬声器安装架设4.4设备安装4.5系统调试4.6系统试运行5公共广播系统电声性能测量方法5.1 一般规定5.2应备声压级、声场不均匀度和传输频率特性的测量5.3漏出声衰减的测量5.4系统设备信噪比的测量5.5扩声系统语言传输指数的测量附录A、B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施工验收表21总则1.0.1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参考了以下相关标准和规定:《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5号)2001-12-03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一部分:通用要求》GB 3836.1-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二部分:隔爆型“d”》GB 3836.2-2000 《剧场、电影院和多用途厅堂建筑声学设计规范》GB/T 50356-2005 《体育馆声学设计及测量规程》JGJ/T 131-2000《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2004《应急声系统》GB/T 16851-1997《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200-1994《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T 50198-1994《厅堂扩声特性测量方法》GB 4959-1995《声学名词术语》GB/T 3947-1996《厅堂扩声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1-2006《声频放大器测量方法》GB 9001-1988《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 3096-199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19981.0.2公共广播系统的电声部分和相关的建筑声学部分应互相协调。
如果互不协调,不仅会引起许多争议,而且会使系统不能发挥应有的实际效果,严重浪费资源。
关于公共广播的国家标准规范操作

关于公共广播的国家标准规范操作附录一:国家标准有线广播及火灾事故广播设计安装规范(摘录)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布的《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中对有线广播和事故广播的设计、安装等有许多具体规定,现摘录如下,供设计和日常管理工作作为参考:1.有线广播1.1公共建筑应设有线广播系统。
系统的类别应根据建筑规模、使用性质和功能要求确定。
有线广播一般可分为:业务性广播系统。
服务性广播系统。
火灾事故广播系统。
1.2 办公楼、商业楼、院校、车站、客运码头及航空港等建筑物,应设有业务性广播,满足以业务及行政管理为主的语言广播要求。
业务性广播宜由主管部门管理。
1.3 一至三级的旅馆、大型公共活动场所应设服务性广播,满足以欣赏性音乐类广播为主的要求。
旅馆的服务性广播节目不宜超过五套。
2.4 从功放设备的输出端至线路上最远的用户扬声器箱间的线路衰耗宜满足以下要求:业务性广播不应大于2dB(1000Hz时)。
服务性广播不应大于1dB(1000Hz时)。
2.6 采用定电压输出的馈电线路,输出电压宜采用70V或100V。
2.8 节目信号与电话线合用一条电缆时,节目信号的传播电平不应大于7.8dB。
当节目信号线路数较多时,宜采用专用电缆。
3.2有线广播的功放设备宜选用定电压输出。
当功放设备容量小或广播范围小时,亦可根据情况选用定阻输出。
3.3 功放设备的容量一般按下述公式计算:P=K1 ·K2 ·ΣP0式中P——功放设备输出总电功率(W)P0——Ki·Pi,每分路同时广播时最大电功率Pi——第i支路的用户设备额定容量Ki——第i分路的同时需要系数:服务性广播时,客房节目每套Ki取0.2~0.4背景音乐系统Ki取0.5~0.6业务性广播时,Ki取0.7~0.8火灾事故广播时,Ki 取1.0(同时广播范围应符合本规范第24章的有关规定)K1——线路衰耗补偿系数:线路衰耗1dB时取1.26线路衰耗2dB时取1.58K2——老化系数,一般取1.2~1.4。
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标准

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标准公共广播系统是指在公共场所、城市街道、交通枢纽、商业中心等区域内建设的用于传播信息、发布警报、播放音乐等功能的广播系统。
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标准是为了规范公共广播系统的建设与运行,保障其正常运行和服务质量,提高广播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为公众提供更好的服务。
首先,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标准应包括系统设计、设备选型、安装调试、运行维护等方面的规范。
在系统设计方面,应考虑到覆盖范围、声音清晰度、音量均匀性、抗干扰能力等因素,确保系统在不同环境下都能正常工作。
设备选型要求符合国家标准,保证设备的性能稳定可靠,且具备一定的抗灾能力。
安装调试和运行维护要求有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及时维护。
其次,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标准还应包括对声音质量、信号覆盖范围、应急广播能力等方面的要求。
声音质量是公共广播系统的核心指标之一,应保证声音清晰、音质良好,不失真、不杂音。
信号覆盖范围要求覆盖范围广、信号强度均匀,避免出现死角和盲区。
应急广播能力是公共广播系统的重要功能之一,要求系统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发布警报和指导信息,保障公众的生命安全。
另外,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标准还应包括对系统运行稳定性、节能环保性、信息发布灵活性等方面的要求。
系统运行稳定性要求系统在长时间连续运行时不出现故障,保证信息发布的连续性和可靠性。
节能环保性要求系统在设计和运行中考虑节能环保因素,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信息发布灵活性要求系统能够根据不同场景和需要发布不同类型的信息,满足公众的多样化需求。
综上所述,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标准是保障公共广播系统正常运行和服务质量的重要依据,其内容应包括系统设计、设备选型、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声音质量、信号覆盖范围、应急广播能力、系统运行稳定性、节能环保性、信息发布灵活性等方面的规范要求。
只有严格按照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建设和运行,才能保证公共广播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为公众提供更好的服务。
公共广播操作手册解读

智能化管理系统工程(公共广播)操作手册目录1.系统简述 (2)2.系统功能 (2)3.系统概述 (2)4.DVD播放机AS-DV (3)4.1功能描述 (3)4.2性能参数 (3)5.MP3播放机AS-10MP3 (4)5.1功能描述: (4)5.2性能规格表 (5)6.十分区寻呼器 AS-1210P (6)6.1性能特点 (6)6.2性能规格表 (6)7.寻呼麦克风 AP-9810R2.0 (8)7.1性能特点 (8)7.2性能规格表 (8)8.前置放大器 AS-1211P (9)8.1功能描述: (9)8.2性能规格表 (9)9.监听器 AS-1212M (10)10.十分区矩阵器 AS1213D (12)11.警报器 AS-1215E (13)12.时序电源控制器 AS-1228S (14)12.2性能规格表 (15)13.功放 AS-2500 (15)13.1功能描述 (16)13.2中文性能规格参数表 (16)14. 系统开/关机 (17)15. 播放操作 (18)背景音乐及紧急广播系统操作手册1.系统简述本系统集成语音疏导广播管理系统专为建筑物通用广播和紧急广播两种用途设计,完全符合中国消防法规及国际IEC60849/EN60849火灾报警规范要求,具有背景音乐广播、公共管理广播、火灾事故广播等功能。
公共广播系统可以起到宣传、播放通知、找人、紧急情况下广播疏散作用。
火灾事故广播作为火灾报警及联动系统在紧急状态下用以指挥、疏散人群的广播设施,要求扩声系统能达到需要的声场强度,以保证在紧急情况发生时,可以利用其提供足以使建筑物内可能涉及区域内的人群能清晰的听到警报广播语音、紧急疏散的事故广播语音或者人工指挥撤离的广播语音信息。
2.系统功能紧急广播功能具有自动/手动强切功能:一旦紧急广播被遥控话筒或其它外接设备(火灾报警系统)紧急启动,公共广播系统的其它功能(背景音乐、一般广播等)将被暂停。
公共广播系统检测操作方法

GB50371-2006 厅堂扩声系统设计规范GYJ25-86 厅堂扩声系统声学特性指标SJ/T10406-93声频功率放大器通用技术条件什么是传声增益?传声增益--在扩声系统中处于最高可用增益状态,观众席上的声压级与话筒处的声压级之差即:传声增益=20lgP观众/P标准,传声增益反映了扩声系统的放声功率,一般情况下传声增益>-6db增益:指放大量或提衰量,放大器对信号放大能力的指标,等于放大器输出信号与输入信号之比的对数,正增益为提升,负增益为衰减,有功率增益、电压增益和电流增益三种。
通过调整音响设备增益量,可以对音频信号电平进行调节,使系统的信号电平处于一种最佳水平。
公共广播系统检测方法一、声压级参数概念:是指该点的声压P与基准声压Po的比值取以10为底的对数乘以20的值,其结果用分贝(dB)表示,声压级缩写为SPL,也可以用符号Lp表示。
按终端设备的安装位置的不同,其各自的技术参数要求也不同:吸顶式扬声器:功率6W,声压90dB,频率范围100Hz-16kHz壁挂式扬声器:功率20/30W,声压(1W/1M) 94dB/92dB,频率范围100Hz/65Hz-20kHz室外号筒扬声器:功率15W,声压112dB,频率范围250Hz-10kHz测量仪器:AWA5633A型声级计测量方法:1. 灵敏度的校准将声级校准器配合在传声器上,开启校准电源,读取数值,调节声级计灵敏度电位器,完成校准。
2. 测点的确定在每个广播分区内选距离该区内扬声器最远点测量,相邻两个广播分区的边界也应该作为测量点进行测试。
3.传声器的设置测量传声器可以手持,也可以固定在三角架上,其位置应处于距地面1.2m的边界线敏感处,如果边界处有围墙,为了扩大监测范围也可将传声器置于1.2m以上的高度,但要在测量报告中加以注明4.按设计的标准计算出测量点的SPL:由公式SPL=LM+10lgP-20lgrdB 计算出设计时的声压级值,其中,LM:扬声器的灵敏度级,P:馈给扬声器的电功率,r: 听音点与扬声器的距离5.在选定的测量点用仪器检测与上一步的计算值进行对比,检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6.与设计标准对比在被测公共广播系统中播放粉红噪声,把系统增益置于最高可用增益(当系统不会啸叫时,则置于系统最大增益-6dB处),在选定的测量点上测出稳态峰值声压级,以各测量点的平均值为该系统的最大声压级。
【设计规范】公共广播系统设计规范

公共广播系统设计规范摘要:智能建筑的广泛应用,给公共广播系统带来了新的课题。
本设计规范旨通过理论分析并结合实际提出公共广播系统的设计规范。
并对日后公共广播系统的设计提供技术依据和指导作用。
由于时间及编者水平有限,本文在撰写过程中参考了***国标规范。
关键词:节目源设备、信号的放大和处理设备、传输线路和扬声器系统关于本文:烽火科技集团·武汉虹信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市场部本文目录1 总则 (1)1.1 系统概述 (1)1.2 广播系统分类 (1)2 术语 (3)3 系统架构设计 (6)3.1 设计原则: (6)3.1.1先进性和扩展性 (6)3.1.2科学性和规范性 (6)3.1.3安全性和可靠性 (6)3.1.4音质优化 (7)3.1.5消防联动 (7)3.2 系统组成: (7)3.3 系统组网结构: (8)4 系统配置设计 (11)4.1 设计顺序 (11)4.2 声场设计 (11)4.2.1集中供声 (12)4.2.2分散式供声 (13)4.2.3分区式供声 (16)4.3 广播分区的设置 (17)4.4 公共广播系统监控中心 (17)4.5 扬声器的配置 (17)4.6 传输线路设计要求 (18)4.7 功放配置要求 (19)5 系统功能要求 (20)5.1 功能技术要求 (20)5.2 功能要求规范 (20)5.2.1业务广播 (21)5.2.2背景广播 (21)5.2.3紧急广播 (21)6 系统电声性能指标 (23)7 系统重点技术参数 (25)7.1 传声增益 (25)7.2 声音清晰度 (26)7.3 最大声压级 (27)8 公共广播发展历程 (29)1 总则1.1系统概述公共广播系统(PublicAddressSystem简称PA),这种是有线广播系统,它包括背景音乐和紧急广播功能,通常结合在一起,平时播放背景音乐或其他节目,出现火灾等紧急事故时,转换为报警广播。
这种系统中的广播用的话筒与向公众广播的扬声器一般不处同一房间内,故无声反馈的问题,并以定压式传输方式为其典型系统;二是厅堂扩声系统,这种系统使用专业音响设备,并要求有大功率的扬声器系统和功放,由于传声器与扩声用的扬声器同处于一个厅堂内,故存在声反馈乃至啸叫的问题,且因其距离较短,所以系统一般采用低阻直接传输方式;三是专用的会议系统,它虽也属扩声系统,但有其特殊要求,如同声传译系统等。
中国公共广播标准

中国公共广播标准-广播厂家,广播工程商要看任何行业都需要规范标准,不然恶劣竞争,劣质制造只会阻扰行业发展,中国公共广播行业经过长时间发展,已成为使用公共广播最多的国家,在公共广播生产和出口上也是当之无愧的第一,为了规范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2010年我国发布了“GB 50526 - 2010”。
中国公共广播标准《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526 - 2010自2010年12月1日颁布实施,已有4个年头。
该标准是我国第一个公共广播领域的国家标准,同时也是世界上第一个国家级的公共广播标准。
标准的颁布实施除确立我国在该领域的自主知识产权外,还起到规范市场、保护国家资源、保护环境、保护用户合法利益以及引导行业发展的作用;同时填补了世界公共广播领域标准的空白。
中国是公共广播大国,公共广播工程遍布于中国大地,其规模堪称世界第一。
2008年的北京奥运会就是根据《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规范》中规定的一级广播系统的要求进行设计。
世界级大型盛会的公共广播工程证明《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526 - 2010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协调性和可操作性,体现了公共广播系统当今先进的工程技术水平,能够很好地满足用户的使用要求。
我国不仅是最大的公共广播的使用大国,也是最大的公共广播设备生产和出口大国。
目前,由中国企业自行研发制造的、符合《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规范》要求的公共广播产品直接应用于国外知名工程的案例已不在少数,如新加坡历史最悠久的医院——中央医院、2014年俄罗斯索契冬奥会、亚洲最大的水上乐园——阿联酋迪拜水城等等。
毫无疑问,《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526 - 2010必将成为规范国际公共广播工程的重要借鉴。
在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科技领域的国际话语权为西方所垄断。
发展中国家想根据自己的新成果说话,必须设法加入他们的俱乐部,以他们俱乐部的名义发言。
而这种努力却多半被扼杀,于是发展中国家的新产品不得不接受西方“标准”的强制。
GB50526-2010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规范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526 - 2010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枇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0年12月1日中国计划出版社2010 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称准公共广播系统工裎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608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526 2010,自2010年12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 3.2.5(1、2)、3.5.6、3.5.7⑴、4.2.4、4.2.5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0—0年五月三十一曰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2006〕136号)的要求,由中国电子学会声频工程分会和广州市迪士普音响科技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吸收了国内外的先进技术和经验,对有关技术及其指标进行了论证和实验验证,并在全国范围内向有关专家广泛征求意见,最后经审査定稿。
本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公共广播系统工程设计、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施工,公共广播系统电声性能测量、公共广播系统工程验收。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曰常管理,由中国电子学会声频工程分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有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以及相关资料奇送中国电子学会声频工程分会(地址:北京743信箱,邮编:100015、E-mail:aesc@),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耍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员名单:主编单位:中国电子学会声频工程分会广州市迪士普音响科技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笫三研究所广东省电子电器产品监督检验所广州大学声像与灯光技术研究所中国传媒大学传播声学研究所广州声雅音响器材有限公司杭州嘉声视听料技有限公司上海飞乐电声器件有限公司北京益泰电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云南艺丰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北京易思奥达声光电子设备有限公司桂林市申氏专业音响弱电工程设计安装部安恒利(国际〉有限公司广州天歌电子技术有限公司1 总则1.0.1 为了规范公共广播系统工程设计和工程施工,做到安全适用,节省能源、节省资源、保护环境、保证质量,制定本规范。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公共广播的国家标准规范操作
附录一:国家标准
有线广播及火灾事故广播设计安装规范(摘录)
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布的《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中对有线广播和事故广播的设计、安装等有许多具体规定,现摘录如下,供设计和日常管理工作作为参考:
1.有线广播
1.1公共建筑应设有线广播系统。
系统的类别应根据建筑规模、使用性质和功能要求确定。
有线广播一般可分为:
业务性广播系统。
服务性广播系统。
火灾事故广播系统。
1.2 办公楼、商业楼、院校、车站、客运码头及航空港等建筑物,应设有业务性广播,满足以业务及行政管理为主的语言广播要求。
业务性广播宜由主管部门管理。
1.3 一至三级的旅馆、大型公共活动场所应设服务性广播,满足以欣赏性音乐类广播为主的要求。
旅馆的服务性广播节目不宜超过五套。
2.4 从功放设备的输出端至线路上最远的用户扬声器箱间的线路衰耗宜满足以下要求:
业务性广播不应大于2dB(1000Hz时)。
服务性广播不应大于1dB(1000Hz时)。
2.6 采用定电压输出的馈电线路,输出电压宜采用70V或100V。
2.8 节目信号与电话线合用一条电缆时,节目信号的传播电平不应大于7.8dB。
当节目信号线路数较多时,宜采用专用电缆。
3.2有线广播的功放设备宜选用定电压输出。
当功放设备容量小或广播范围小时,亦可根据情况选用定阻输出。
3.3 功放设备的容量一般按下述公式计算:
P=K1 ·K2 ·ΣP0
式中P——功放设备输出总电功率(W)
P0——Ki·Pi,每分路同时广播时最大电功率
Pi——第i支路的用户设备额定容量
Ki——第i分路的同时需要系数:
服务性广播时,客房节目每套Ki取0.2~0.4
背景音乐系统Ki取0.5~0.6
业务性广播时,Ki取0.7~0.8
火灾事故广播时,Ki 取1.0(同时广播范围应符合本规范第24章的有关规定)
K1——线路衰耗补偿系数:
线路衰耗1dB时取1.26
线路衰耗2dB时取1.58
K2——老化系数,一般取1.2~1.4。
3.4 有线广播功放设备应设置备功率单元,其备用数量应根据广播的重要程度确定。
备用功率单元应设自动或手动投入环节,用于重要广播的环节,备用功率单元应立即投入。
3.5民用建筑选用的扬声器除满足灵敏度、频响、指向性等特性及播放效果的要求外,尚宜符合下列规定:
办公室、生活间、客房等,可采用1~2W的扬声器箱。
走廊、门厅及公共活动场所的背景音乐、业务广播等用3~5W。
在建筑装饰和室内净高允许的情况下,对大空间的场所宜用声柱(或组合音箱)。
(4)在噪声高、潮湿的场所设置扬声器时,应采用号筒扬声器,其声压级应比环境噪声大10~15dB。
室外扬声器应采用防潮保护型。
3.8 在一至三级旅馆内背景音乐扬声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扬声器的中心间距应该根据空间净高、声场及均匀度要求、扬声器的指向性等因素确定。
要求较高的场所,声场不均匀度不宜在于6dB。
根据公共活动场所的噪声情况,扬声器的输出,宜就地设置音量调节装置;当某场所有可能兼作多种用途时,该场所的背景音乐扬声器的分路宜安装控制开关。
与火灾事故广播合用的背景音乐扬声器,在现场不得装置音量调节或控制开关。
3.9 建筑物内的扬声器箱明装时,安装高度不宜低于2.2m(扬声器箱底边距地面)。
4.5 有线广播控制室的各种节目信号线应采用屏蔽线并穿钢管。
管外皮应接保护地线。
5.1 建筑物内的有线广播配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旅馆客房的服务性广播线路宜采用线对为绞型的电缆,其他广播线路宜采用铜芯塑料绞合线,广播线路需穿管或线槽敷设。
不同分路的导线宜采用不同颜色的绝缘线区别。
5.2 室外广播线路的敷设路由及方式应根据总图规划及专业要求确定。
当采用埋地敷设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埋设路由不应通过预留用地或规划未定的场所。
埋设路由应避开易使电缆损伤的场所,减少与其他管路的交叉跨越。
直埋电缆应敷设在绿化带下,当穿越道路时,对穿越段应穿钢管保护。
2. 火灾事故广播
2.1 区域——集中和控制中心系统应设置火灾事故广播,集中系统宜设置火灾事故广播。
2.1火灾事故广播扬声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2. 2.1 走道、大厅、餐厅等公共场所,扬声器的设置数量,应能保证从本层任何部位到最近一个扬声器的步行距离不超过15m。
在走道交叉处、拐弯处均应设扬声器。
走道末端最后一个扬声器距墙不大于8m。
2. 2.2 走道、大厅、餐厅等公共场所装设的扬声器,额定功率不应小于3W,实配功率不应小于2W。
2. 2.3 客房内扬声器额定功率不应小于1W。
2. 2.4 设置在空调、通风机房、洗衣机房、文娱场所和车库等处,有背景噪声干扰场所内的扬声器,在其播放范围内最远的播放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15dB,并据此确定扬声器的功率。
2.1.3 火灾事故广播系统宜设置专用的播放设备,扩音机容量宜按扬声器计算总容量1.3倍确定,若与建筑物内设置的广播音响系统合用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2. 3.1 火灾时应能在消防控制室将火灾疏散层的扬声器和广播音响扩音机,强制转入火灾事故广播状态。
2. 3.2 床头控制柜内设置的扬声器,应有火灾广播功能。
2. 3.3 采用射频传输集中式音响播放系统时,床头控制柜内扬声器宜有紧急播放火警信号功能。
如床头控制柜无此功能时,设在客房外走道的每个扬声器的实配输入功率不应小于3W,且扬声器在走道内的设置间距在宜大于10m。
2. 3.4 消防控制室应能监控火灾事故广播扩音机的工作状态,并能遥控开启扩音机和用传声器直接播音。
2. 3.5 广播音响系统扩音机,应设火灾事故广播备用扩音机,备用机可手动或自动投入。
备用扩音机容量不应小于火灾事故广播扬声器容量最大的3层中扬声器容量总和的1.5倍。
2.1.4 火灾事故广播输出分路,应按疏散顺序控制,播放疏散指令的楼层控制程序如下:
2层及2层以上楼层发生火灾,宜先接通火灾层及其相邻的上、下层。
首层发生火灾,宜先接通本层、2层及地下各层。
地下室发生火灾,宜先接通地下各层及首层。
若首层与2层有大共享空间时应包括2层。
2. 5.1 应按疏散楼层或报警区域划分分路配线。
各输出分路,应设有输出显示信号和保护控制装置等。
2. 5.2 当任一分路有故障时,不应影响其他分路的广播。
2. 5.3 火灾事故广播线路,不应和其他线路(包括火警信号、联动控制等线路)同管或同线槽槽孔敷设。
2. 5.4 火灾事故广播用扬声器不得加开关,如加开关或设有音量调节器时,则应采用三线式配线强制火灾事故广播开放。
2.1.6 火灾事故广播馈线电压不宜大于100V。
各楼层宜设置馈线隔离变压器。
附录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摘录)(GB50116-98)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1999年6月1日实施
1火灾应急广播
1.1控制中心报警系统应设置火灾应急广播,集中报警系统宜设置火灾应急广播。
1.2火灾应急广播扬声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25m。
走道内最后一个扬声器至走道末端的距离不应大于12.5m。
1.3火灾应急广播与公共广播合用时,应符合下列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