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与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范文(4篇)

特种设备与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特种设备与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工作,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和特种作业的安全进行,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特种设备可以或不可以的安全许可规定》等法律法规,本制度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特种设备使用、检验、检测、维修、维护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
第三条特种设备的定义:特种设备是指依法进行安全检验,并需取得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登记证后方可投入使用的压力容器、气瓶、锅炉、起重机械、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设施、电动自行车等设备。
第四条特种作业的定义:特种作业是指需要依法持证上岗并经过专门培训合格后方可参与的高空作业、爆破作业、焊接切割作业、高压输电线路作业、危险化学品操作作业等作业。
第五条管理原则:依法、科学、严格的管理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章特种设备管理第六条特种设备的使用许可证: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依照法规规定申请使用许可证,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检验验收。
未取得特种设备使用许可证的,严禁投入使用。
第七条特种设备的检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的周期,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验,记录检验结果,并保留相关文件,以备查验。
第八条特种设备的日常维修与保养:特种设备的日常维修与保养应由专业维修人员进行,并及时填写维修记录。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私自拆除、改装特种设备。
第九条特种设备的紧急故障处理:特种设备出现紧急故障时,应立即报警并停止使用。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制定紧急故障处理方案,并在事故发生后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以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十条特种设备的报废处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周期,对特种设备进行报废处理,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第三章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第十一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参加经特种作业培训机构或特种作业单位组织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特种设备和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特种设备和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特种设备和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特种设备和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涉及的特种设备和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特种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模具、输送机械等。
第四条作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特种设备维修人员、特种设备检测人员、特种设备领导人员等。
第五条特种设备和作业人员安全管理的目标是确保特种设备和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防止事故的发生,保护生产环境和员工的人身安全。
第六条本单位应建立完善的特种设备和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教育,确保特种设备和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
第二章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第七条特种设备应经过定期的检验、维修及安全评估,并按照规定的规程进行操作。
第八条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经过特种设备操作证的培训和考核,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
第九条特种设备的维修应由经过培训和考核的特种设备维修人员进行,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维修。
第十条特种设备的检测应由经过培训和考核的特种设备检测人员进行,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检测。
第十一条特种设备的领导人员应熟悉特种设备的操作、维修和检测技术,能够正确判断和处理特种设备的安全问题。
第十二条特种设备的安全评估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估机构进行,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十三条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应建立台账,记录设备的检验、维修、检测和安全评估情况,并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归档和保存。
第十四条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并遵循安全、先进、可靠、经济的原则。
第三章作业人员安全管理第十五条作业人员应经过岗位培训和考核,并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书才能上岗作业。
第十六条作业人员应按照相关作业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变更作业方式和作业流程。
特种设备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3篇)

特种设备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一、总则特种设备是指危险性较大,使用前须经过安全审查和特殊设备安全技术监测的设备。
为了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加强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管理,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责任单位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特种设备的单位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质管理1.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在取得与其所从事特种设备类型相对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之后方可上岗作业。
2.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由特种设备技术安全监察部门颁发,有效期为五年。
证件到期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须按规定办理证件的更新手续。
3.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特种设备作业期间,应随身携带有效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并配戴身份标识。
4.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按规定参加特种设备安全培训,且应定期进行技术培训和考核。
5.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遵守特种设备作业操作规程及相关安全管理制度,严禁违章操作和违反安全规定。
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和评价1. 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特种设备作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2. 考核合格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可获得相应的荣誉称号和奖励。
3. 考核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将进行再培训和考核,达不到要求的将取消其特种设备作业资格。
五、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管理1.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设立特种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等工作。
2.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特种设备使用台账,记录特种设备的基本情况、维保情况、作业人员情况等。
3.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配备合格的特种设备维保人员,负责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检修工作。
4.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建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工作。
六、特种设备安全检查1.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定期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随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2. 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包括设备的运行状态、技术性能、安全保护装置的有效性等方面。
3. 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结果应及时报送特种设备技术安全监察部门,并将检查报告保留备案。
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四篇)

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特种设备特种作业即属危险性大的生产设备和作业工种。
为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具有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车间、三产、项目部。
第二章特种设备范围第三条特种设备范围为:一、锅炉;二、起重机械;桥式起重机;三、厂内运输机械、铲车、翻斗车等。
第三章特种设备的一般安全管理第四条锅炉。
一、制造厂家必须是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并有主管部门批准的生产许可证的单位。
二、使用时必须经市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登记取得使用证,才能将设备投入运行,并按规定进行年检。
三、锅炉设备进厂时,必须附有与安全有关的技术资料。
四、锅炉的安装必须由省级职能部门审查批准的专业单位安装。
五、安全运行:(一)机务科应指定专人负责锅炉设备的技术管理工作。
(二)司炉工必须经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专业培训、考核取得操作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三)水位计、压力表、安全阀等附件必须齐全完好。
压力表、安全阀必须经鉴定合格在周期内使用。
(四)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有关动力站及安全操作运行规程等项制度。
(五)按规定认真作好运行记录和危险点的安全检查记录。
六、保养和维修(一)机务科应根据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使用周期,编制锅炉维护、保养和检验计划,并严格执行。
(二)变动受压部件的重大修理,应有专业人员实施并制定施工技术方案,报市级管理部门批准。
七、锅炉设备的各项技术资料、合格证、修理计划、技术档案等有关资料,必须建立档案归档保存。
第五条起重机械设备一、购置的起重机械必须是具有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生产许可证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
二、安装必须是经市主管部门审核并发给安装许可证的专业单位进行。
三、安全技术性能检查,每年按要求应检查一次(电镀等有腐蚀气体的车间、起重设备每年一次)。
由机务科或主管部门统一组织。
不合格的设备应限期整改或停止使用。
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4篇)

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加强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确保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运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使用的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
第三章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第一节特种设备分类1. 根据特种设备的类型、用途和工作原理,将特种设备分为以下几类:(1)压力容器类特种设备;(2)锅炉类特种设备;(3)电梯类特种设备;(4)起重机械类特种设备;(5)压力管道类特种设备;(6)客运索道类特种设备;(7)大型游乐设施类特种设备;(8)其他特种设备。
第二节特种设备的验收和注册1. 采购特种设备前,应对设备进行严格的验收和测试,确保设备满足国家安全标准要求;2. 特种设备应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进行注册,取得相应的许可证;3. 特种设备的验收和注册由特种设备管理部门负责。
第三节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和检修1. 特种设备应按照设备制造商的要求进行日常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2. 特种设备的维护和检修工作应有专职人员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记录;3. 特种设备的维护和检修工作应定期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四节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检测1. 特种设备应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定期检验和定期检测,确认设备仍符合安全运行要求;2. 定期检验和定期检测的结果应记录并备案,以备相关部门查阅;3. 定期检验和定期检测的具体要求及周期由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制定。
第五节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处理1. 特种设备发生事故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确保人员的安全;2. 特种设备事故应及时报告当地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和处理;3. 特种设备事故后,应对设备进行维修和检查,确认设备的安全性能。
第四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第一节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认证和培训1. 执行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并定期参加培训,了解和掌握特种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2. 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进行体检,确认身体健康状况适合从事特种作业。
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一、引言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规范他们的操作行为,最大程度地降低事故风险。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行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包括特种作业许可证持有人和特种设备作业操作人员。
二、职责和权限1. 特种作业许可证持有人的职责:- 组织特种作业的实施,并确保特种作业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范和标准;- 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并检查其相关证件的有效性;- 制定特种作业计划,并负责组织落实;- 负责特种作业现场的安全措施,并保证操作人员的个人防护用品齐全且有效;- 监督特种设备的使用和维护,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
2. 特种设备作业操作人员的职责:- 严格按照特种作业许可证的要求进行作业,并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遵守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操作要求;- 及时报告特种设备的故障和隐患,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保证特种设备的正常运转;- 定期参加相关培训和考核,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和知识。
三、培训和考核1. 特种作业许可证持有人培训:特种作业许可证持有人必须参加由相关部门组织的培训,通过培训考核后方可获得特种作业许可证。
培训内容包括特种作业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和应急预案等。
2. 特种设备作业操作人员培训:特种设备作业操作人员必须参加由特种设备所属单位组织的培训,并通过培训考核后方可上岗作业。
培训内容包括特种设备的工作原理、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等。
3. 培训考核:培训考核由相关部门或单位负责组织,必须经过理论和实操考核。
考核合格者颁发相应证书,不合格者需重新参加培训并重新考核。
四、安全措施和操作要求1. 特种作业现场安全措施:- 特种作业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保持良好的照明条件;- 特种作业现场必须配备安全防护设施,如防护网、护栏等;- 特种作业现场必须保持整洁,杂物必须及时清理。
2. 特种设备操作要求:-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穿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鞋、防护手套等;-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熟悉特种设备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并按照要求进行作业;-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操作前必须对特种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其安全可靠;-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按照特种作业许可证的要求进行作业,不得超越许可范围。
特种设备与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四篇)

特种设备与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一)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目的为了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方针,提高本公司全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避免和减少各种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三级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特殊工种教育、外来人员安全教育、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及安全培训考核要求。
3、职责安全部门应根据各部门、各经营岗位上岗资格条件及培训要求,提出并组织实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培训计划,由总经理批准。
4、内容(一)本单位新进员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率应达到____%,培训学时____个学时。
(1)一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8h,其教育内容: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2)本单位的性质、经营特点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消防知识及有害气体防护常识;4)职业安全卫生有关知识;5)本单位和同行单位的典型事故教训。
(2)二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8h,其教育内容:1)本单位概况,经营特点,主要设施设备的危险源和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2)本单位安全经营实施细则及各岗位安全上岗规程;3)安全设施、工具、个人防护用品、急救器材、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等;4)以往的事故教训。
(3)三级安全教育。
由班长或班组安全员负责教育,可采取讲解和实际经营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时间不少于8h,经班组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经营服务。
1)本岗位的经营程序及经营特点和安全注意事项;2)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3)本岗位用电设备、工具的性能和安全装置、安全设施、安全监测、监控仪器的作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方法;4)发现紧急情况时的急救措施及报告方法。
三级安全教育、考试、考核情况,要逐级填写在三级安全教育卡片上,建立安全教育档案。
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经公司安全部门效果评估后,方可上岗作业。
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分配工作,否则由此而发生的事故由分配及接受其工作岗位的部门领导负责。
特种设备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特种设备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特种设备是指国家安全监管部门规定的需要在使用、检验、监督管理过程中具备一定安全风险的设备。
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国家安全监管部门认定需要经过专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特种设备操作、维护、检测等特种作业活动的人员。
第二条为了规范特种设备的使用、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管理,保障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军队等使用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组织机构。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
第五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设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特种设备的设施、安全管理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管理。
第二章特种设备的设施和安全管理第六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档案,对特种设备的购置、使用、检验、维修、报废等信息进行记录。
第七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落实特种设备的设施管理,包括设备的基础建设、安装调试、日常维护等工作。
第八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定期进行特种设备的检验,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对于需要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应当按照规定时间进行检验,并申请检验合格证书。
第九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明确设备的操作流程、注意事项和应急措施。
第十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配备专业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并确保其经过合格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第十一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设备事故的报告制度,及时上报设备事故,并采取相应的整改和防范措施。
第十二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设备维修保养的计划,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设备资料和作业人员培训档案,记录设备的维修保养情况和作业人员的培训情况。
第三章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管理第十四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管理制度,按照国家安全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培训。
第十五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委托具备培训资质的机构进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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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定义特种作业人员定义:本制度中所指的特种作业人员是根据国家安全监督管理局发布《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指在劳动过程中,易发生职业危害和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定义:本制度中所指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是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技术管理总局《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指在生产劳动过程中,使用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称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二、本公司各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包含以下几个作业内容。
电工作业:指从事送电、变电、配电和电器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继电保护、高压试验、电气仪表及维修等作业的人员。
叉车工作业:指操纵叉车进行装车、卸车、搬运等作业并对叉车进行维护保养的人员。
根据特种作业的定义,由省级安全行政部门确定的其他作业人员。
三、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必须年满18 周岁;、工作认真负责,遵章守纪;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程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按上岗要求,技术业务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并取得地、市以上安全行政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或地、市以上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门颁发的特种设备操作证,做到持证上岗。
四、凡本公司需从事特种作业或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必须经公司安全环境课审查同意后,报当地政府监管部门安排进行培训、考核、发证;操作证到期的人员要按期限进行培训复审。
五、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及复审工作,应严格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特种作业人员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和复审费用,原则上由公司
先进支付,由于学员考核不及格需进行补考或再次参加培训复审的费用, 人承担。
由个
七、特种作业人员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犯规定,强迫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八、特种作业人员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要佩证上岗,并要按操作证限定的作业内容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犯规定,强迫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九、《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是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要妥善保管,不准涂改、转借,操作证如有遗失要及时向公司安全环境课报告,声明作废,补发证等费用自理。
十、处单位来本公司作业的作业人员要服从公司安全环境课的管理。
卜一、安全环境课要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进行动态管理,应保持特种作业人员相对稳定。
十二、特种作业人员脱岗半年以上,再上岗时需重新进行安全技术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领导干部带值班制度
为强化企业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安全基础与现场管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特拟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厂。
二、带班对象:本厂全体领导。
三、带班安排工厂要列出带班人员表,实行滚动带班,每天要安排一位中层管理人员进行值班。
四、值班时间:值班为全天侯24 小时在岗。
五、值班要求:
工厂在门卫悬挂或张贴每个月的厂领导带值班,当日值班人员必须24 小时保持畅通。
当日值班人员要把保障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的责任,切实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情况,认真落实好管理的相关规定。
当值人员在值班期间排查出的隐患应要求相关岗位或部门立即落实整改,现场无法整改的问题,必须下达隐患整改的通知单。
严格落实“三违”相关规定,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
解决生产中的突发问题:现场无法解决处理的,立即报生产部。
现场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领导要求立即组织、停产、撤
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
总经理安全职责总经理是本公司行政最高领导者,是企业生产、经营、行政管理的全权负责人。
也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对公司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1、建立、健全本公司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病防治责
任制;
2、组织制定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病防治等规章制度和相关的
操作规程;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公司安全生产教育、职业病防治教育、环境保护教育和
相关的培训计划;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环境保护投入、职业病防治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职业病
事故隐患和环境违法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在 1 小时内通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政府;
8、积极组织公司部部门推广和应用安全标准化管理模式;9、根据国家安全法的要求,明确设置本公司的安全、环保、职业病管理机构
或专职管理人员;
10、领导和主挂本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并定期组织开好工厂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