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用车辆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单位租用员工车辆管理制度

单位租用员工车辆管理制度

单位租用员工车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单位租用员工车辆管理,保障车辆安全及合理使用,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单位内所有租用员工车辆的管理与使用。

第三条车辆租用管理应坚持“科学、合理、安全、便捷”的原则,确保车辆使用的规范性和经济性。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由单位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具体执行。

第二章车辆租用流程第五条员工在需要租用单位车辆时,需提前向车辆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并按照规定填写申请表。

第六条车辆管理部门根据申请情况,审核确认车辆可租用数量及时间。

第七条已确认可出租的车辆,在员工提前两天提出的租用申请的情况下,由车辆管理部门进行车辆预定,并通知员工相关信息。

第八条员工在预定车辆后需前往车辆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交纳押金、签署租车协议等。

第九条车辆管理部门核实无误后,为员工提供车辆使用手册及车辆使用注意事项。

第十条员工在使用车辆过程中出现违章、事故等情况,需及时向车辆管理部门进行报告和处理。

第三章车辆使用管理第十一条员工在使用单位租用车辆时,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保持车辆的整洁和安全性。

第十二条员工应按时还车,对车辆进行必要的清洁和保养,并进行简单的日常检查,确保车辆正常使用。

第十三条员工在使用车辆时,需按规定路线进行行驶,并严禁私自改装车辆结构及功能。

第十四条若员工在使用过程中对车辆造成任何损坏,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员工离职或者调离本单位时,应将租用车辆及时归还并进行结算。

第四章车辆安全管理第十六条车辆管理部门应对单位所有车辆进行定期的安全和机械检查,并按时进行维护保养。

第十七条车辆管理部门应建立车辆维修档案,并对车辆维护保养情况进行登记及备案。

第十八条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故障、事故等情况,员工应及时向车辆管理部门进行报告,并按照管理部门要求处理。

第十九条车辆管理部门应根据车辆使用情况及时调整车辆维修计划,确保车辆安全有效的使用。

第二十条车辆管理部门应建立车辆保险档案,并定期对车辆保险进行审核和更新,确保车辆在使用过程中的保障。

2024年企业内部租用车辆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企业内部租用车辆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企业内部租用车辆管理制度为强化____项目部的车辆管理,根据项目部的实际运营情况,秉持节约成本、合理使用的原则,特此制订本规定。

1. 车辆使用原则车辆主要服务于项目部主管领导的公务出行及业务活动。

其他部门员工需用车时,须事先获得主管领导的批准。

2. 适用范围(1) 执行领导指派的业务任务,且明确要求使用车辆时。

(2) 工作地点偏远或交通不便,可能影响工作效率时。

(3) 携带大量现金或重要文件,要求较高安全措施的工作。

(4) 运送重量超过____公斤的资料、材料或办公耗材。

(5) 上级领导及公司科室进行检查指导,需要接送或现场陪同时。

(6) 根据上级主管领导的指示或紧急任务需要使用车辆时。

(7) 员工因健康问题需紧急送医时。

(8) 遇到____紧急情况,需立即赶往现场处理时。

3. 租车管理规定(1) 员工不得擅自以公司名义租赁车辆,公务租车需事先获得主管领导批准。

(2) 车辆应由主管领导指定的合格驾驶员驾驶,禁止转借或交由他人驾驶。

(3) 驾驶员需持有有效的____驾驶证,按准驾车型驾驶租赁车辆,不得无证驾驶或超范围驾驶。

(4) 驾驶员必须遵守《____道路交通安全法》,严禁酒驾、疲劳驾驶和超速行驶。

(5) 租车前需对车辆进行常规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与租车公司负责人联系处理。

(6) 遵循"文明行车,安全驾驶",避免交通违章和事故。

(7) 如车辆发生刮擦、损坏等情况,须立即报告领导并按指示处理。

4. 租车服务提供商目前,____项目部指定的租车企业为神州租车____市站前店,主要车型为别克凯悦和东风雪铁龙世佳,车辆颜色以黑色为主。

如遇特殊情况需更换其他车型,须事先获得主管领导的批准。

5. 实施日期本制度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昆仑能源(____)有限公司____项目部____年____月____日2024年企业内部租用车辆管理制度(二)维修与考核管理规范一、维修奖励机制1. 维修工奖励:对于维修工成功修复的零件及自制零件,需由主修详细记录在维修单内,并经维修主管确认后,在维修流程单中申请奖励金额,该奖励依据配件价值确定,每次最低奖励____元,月底统一汇总发放。

公司车辆租用管理制度及流程

公司车辆租用管理制度及流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车辆租用行为,提高车辆使用效率,降低车辆管理成本,确保车辆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部门、子公司及外协单位因工作需要租用公司车辆的情况。

第二章租用申请第三条需要租用公司车辆的部门或个人,应向车辆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内容包括:1. 租用事由;2. 租用时间;3. 租用车型;4. 预计租用费用;5. 驾驶员信息。

第四条车辆管理部门在收到申请后,应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

第三章车辆调度第五条车辆管理部门根据租用申请,综合考虑车辆使用情况、驾驶员资质等因素,进行车辆调度。

第六条车辆调度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先急后缓,先远后近,统筹安排;2. 优先保障公司领导、重要客户、紧急公务等用车需求;3.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四章租用费用第七条车辆租用费用包括租车费、油料费、过路费、停车费等,具体费用标准由车辆管理部门制定。

第八条租用费用应在租用前由租用部门或个人支付,或由车辆管理部门垫付,后由租用部门或个人报销。

第五章驾驶员管理第九条驾驶员应具备合法驾驶资格,熟悉车辆性能和操作规程。

第十条车辆管理部门负责驾驶员的选拔、培训、考核等工作。

第十一条驾驶员应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第六章车辆归还第十二条租用车辆应在规定时间内归还,并确保车辆完好无损。

第十三条驾驶员在归还车辆时,应向车辆管理部门汇报车辆使用情况,包括行驶里程、油量、车辆状况等。

第十四条车辆管理部门对归还的车辆进行检查,如发现车辆损坏或油料不足等情况,应及时通知租用部门或个人,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八章流程图1. 部门或个人提出租用申请;2. 车辆管理部门审核申请;3. 车辆管理部门进行车辆调度;4. 租用部门或个人支付租用费用;5. 驾驶员领取车辆并驾驶;6. 驾驶员归还车辆;7. 车辆管理部门检查车辆;8. 车辆管理部门处理车辆损坏或油料不足等问题。

学校租用车辆管理制度

学校租用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车辆租用管理,确保车辆安全、高效、合理地服务于教育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各部门及教职工租用车辆。

第三条学校车辆租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经济合理、规范有序”的原则。

第二章车辆租用申请第四条学校各部门及教职工因工作需要租用车辆时,应提前向车辆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第五条申请内容包括:租用单位、用途、时间、车型、租金预算等。

第六条车辆管理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对符合租用条件的予以批准。

第三章车辆租用流程第七条车辆管理部门在批准租用申请后,应及时安排车辆。

第八条租用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车辆领用,并在领用车辆时签署《车辆租用协议》。

第九条车辆管理部门向租用单位提供车辆钥匙,并告知车辆使用注意事项。

第十条租用单位在车辆使用过程中,应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一条租用单位在租用结束后,应及时将车辆归还车辆管理部门,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章车辆租用费用第十二条车辆租用费用包括车辆租金、燃油费、过路费、停车费等。

第十三条车辆租金按实际租用时间计算,租金标准由学校财务部门制定。

第十四条车辆租金及其他费用由租用单位承担。

第五章车辆维护与保养第十五条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与保养。

第十六条租用单位应按照车辆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对车辆进行定期保养。

第十七条车辆出现故障时,租用单位应及时通知车辆管理部门,由车辆管理部门负责维修。

第六章车辆安全与责任第十八条车辆管理部门应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

第十九条驾驶员应具备合法驾驶资格,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第二十条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车辆管理部门。

第二十一条车辆管理部门应及时处理交通事故,追究相关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学校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企业内部租用车辆管理制度(三篇)

企业内部租用车辆管理制度(三篇)

企业内部租用车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内部车辆的租用管理,提高车辆资源利用效率,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各部门对车辆进行租用的管理。

第三条租车对象包括企业员工、部门之间的服务协作、客户拜访等情况。

第四条租车部门负责对车辆进行管理,除公司车队外,不得擅自租借或转租车辆。

第二章基本原则第五条租车工作应公开、公平、公正,做到公开公示、公平竞争、公正执法。

第六条租车部门应负责制定车辆租用计划,根据实际需要提前安排车辆数量。

第七条车辆租借时间应合理安排,按日计费。

超过租借时间的需要,应及时办理续租手续。

第八条根据租借用途和租用时间的长短,车辆使用费用由租车部门和租用部门双方商定。

第九条租车部门负责车辆的维修、保养和清洁工作,确保车辆在良好的工作状态下出租。

第十条租车部门应与租车人员签订租车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租车流程第十一条租车人员应提前向租车部门提交租车申请,包括车辆类型、租借时间、用途等信息。

第十二条租车部门根据申请情况,审核满足条件的租车申请,制定租车计划。

第十三条租车部门应及时通知租车人员,告知租车申请是否通过,并安排具体的租车事宜。

第十四条租车人员在租车前,应与租车部门签订租车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第十五条租车人员在租车前,应缴纳一定数量的租车保证金,作为租车履约的保证。

第十六条租车人员在租车结束后,应按时归还车辆,并完成相关结算手续。

第四章车辆保养和维修第十七条租车部门应对车辆进行定期的保养和维修,确保车辆的正常使用状态。

第十八条租车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车辆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租车部门,协助处理。

第十九条车辆保养和维修费用由租车部门负担,租车人员应积极配合,按照规定流程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章车辆安全管理第二十条租车人员在使用车辆期间,应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不得酒后驾驶或超速行驶。

第二十一条租车人员在使用车辆期间,应妥善保管车辆及车内物品,不得将车辆提供给他人使用。

企业内部租用车辆管理制度

企业内部租用车辆管理制度

企业内部租用车辆管理制度
是为了规范企业内部车辆租赁行为,确保车辆的合理使用和保护企业利益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定。

具体内容如下:
1. 车辆租赁申请:员工需要提前向相关部门递交车辆租赁申请,包括用车时间、地点、用途、车辆数量等详细信息,并注明是否需要驾驶员。

2. 车辆调配:企业应根据具体需求进行车辆调配,确保车辆的合理分配和充分利用,避免闲置或过度使用。

3. 驾驶员管理:如果需要驾驶员,企业应严格筛选驾驶员,确保他们持有有效驾驶证和良好的驾驶记录,同时驾驶员需要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驾驶。

4. 车辆使用:员工在使用租赁车辆时,需谨慎驾驶,合理使用,确保车辆安全,并严禁私自改装车辆、借给他人使用或用于违法行为。

5. 常规维护:企业应定期进行车辆保养和检修,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6. 车辆归还:租赁车辆用完后,员工应按时归还,并进行车辆的清洁和检查,确保车辆状态良好。

7. 事故处理:如发生车辆事故,员工应及时报警并通知相关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事故处理和报告。

8. 违规处罚:对于违反车辆租赁规定的行为,企业可给予相应的处罚,如扣款、停用租赁车辆的权限等。

9. 审核和监督:相关部门应定期对车辆租赁管理情况进行审核和监督,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并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通过制定和落实企业内部租用车辆管理制度,企业能够更好地控制和管理车辆资源,提高企业运转效率,降低成本,并保障车辆和员工的安全。

公司车辆租用管理制度(四篇)

公司车辆租用管理制度(四篇)

公司车辆租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车辆租用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保障公司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一切车辆的租用和使用情况。

第三条通过严格的车辆租用管理,加强对车辆使用方的监管,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减少资源浪费。

第四条所有员工在使用公司车辆时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五条经办部门或单位应为专职保管员人员,由部门负责安排。

第六条车辆管理职责由车辆保管员、车辆使用单位的负责人共同负责。

第七条车辆使用组织部门应当明确车辆的使用标准,定期对车辆的使用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第八条车辆管理应当做到规范、合理、经济。

第二章车辆使用第九条车辆的使用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条车辆的使用范围包括: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科研机构等。

第十一条车辆的使用必须向经办部门或单位提交申请。

第十二条车辆的使用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用车的事由、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二)用车人员的姓名、部门、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三)用车人员所需车辆的类型、数量等相关信息。

第十三条车辆使用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和用车申请情况,合理分配车辆。

第十四条车辆使用单位应按照规定山车辆的用车有效时间和派车的顺序。

第十五条车辆使用单位使用车辆应当确保车辆安全,不得超载、超速、违法行驶等。

第十六条车辆使用单位应负责车辆的保管和维护,并保证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

第十七条车辆管理人员对车辆的使用情况应进行跟踪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八条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调用车辆,擅自将车辆出租、出借或改变车辆用途。

第十九条车辆使用单位应按照规定及时汇总车辆使用情况,并定期向车辆管理部门报送。

第二十条车辆使用单位不得因任何原因拒绝接受车辆检查和监督。

第三章车辆租用第二十一条车辆的租用应通过正规渠道进行,不得与不合法的机构或个人合作。

第二十二条车辆的租用费用由经办部门或单位负责支付。

第二十三条车辆使用单位需租用车辆时,应向经办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租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租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车辆租用管理,确保车辆使用安全,保障租用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及对外租用车辆的所有活动。

#### 第二章租用车辆管理职责第三条公司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车辆租用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车辆租用的申请、使用和归还。

第五条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车辆租用过程中的安全监督和事故处理。

#### 第三章车辆租用流程第六条车辆租用申请1. 需要租用车辆的单位或个人,应提前向车辆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详细说明租用原因、时间、车型、预计里程等。

2. 车辆管理部门根据申请情况,结合车辆实际情况,审核并批准租用申请。

第七条车辆检查1. 租用前,驾驶员需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车辆状况良好。

2. 检查内容包括:车辆外观、发动机、制动系统、转向系统、灯光、轮胎等。

3. 如发现车辆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即向车辆管理部门报告,并及时处理。

第八条车辆使用1. 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2. 驾驶员不得超速、超载、酒后驾车、疲劳驾驶等。

3. 驾驶员不得将车辆用于非法营运、运输危险品等违法活动。

第九条车辆归还1. 租用结束后,驾驶员应将车辆及时归还给车辆管理部门。

2. 归还时,驾驶员需对车辆进行清洁,并确保车辆状况良好。

3. 如发现车辆存在损坏,应立即向车辆管理部门报告,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第四章车辆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十条公司定期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

第十一条驾驶员需参加公司组织的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 第五章事故处理第十二条发生车辆事故时,驾驶员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车辆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

第十三条事故处理程序:1. 驾驶员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如实提供事故情况和相关证据。

2. 车辆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根据事故情况,组织调查和处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租用车辆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租用车辆管理,规范管理流程,明确费用标准,经公司研究决定,对公司租用车辆的管理与租费标准规定如下:第一条总则
(一)根据工作需要,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各单位可以租用车辆用于日常运营及施工生产管理。

(二)租用车辆必须签订设备租用合同。

(三)出租方必须是设备所有者,租用方为租用单位和公司设备部,二者共同签字后合同生效。

<
(四)原则上要求所租用的车辆各项手续必须齐全,车况完好,排量在升(含)以上,已使用年限在10年以内。

(五)租用的车辆纳入所在单位或部门统一调派使用。

当所在单位或部门其他人员因工作需要需使用车辆时,由本车司机或由单位安排司机使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推辞。

第二条管理部门及人员
财务部、人资部、审计部、各部门分管副总、财务副总
第三条管理职责
(一)财务部
1、负责对车辆租赁资格的审核以及车辆租费标准的审核,建立车辆租赁管理台账;
2、负责对租赁车辆发生的各项费用进行审核,严格按照制度规定核销费用;
&
3、定期统计每台车辆费用支出情况,严格控制额度。

(二)人资部
负责对租用车辆人员的考勤,并及时提供给财务做费用核销依据。

(三)审计部
1、负责定期审计租用车辆费用报销的合规性;对违规业务进行处罚处理;
2、依据审计结果,定期编制审计报告,披露租用车辆费用的支出情况。

(四)财务副总
负责公司租用车辆费用的控制管理,定期向总经理汇报。


第四条租用车辆的范围
(一)公司级领导、运营项目经理及副经理、总监,工程项目经理及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

(二)租赁费用包括车辆使用过程中发生的燃料费、过路(桥)费、停车费、车辆保险费及维护保养费用等。

第五条车辆租费标准
(一)公司级领导4100元/月,5万元/年;
(二)公路工程项目经理4100元/月,5万元/年,副经理、项目
总工2900元/月,万元/年(外阜工作的)。

(三)市政及交通工程项目经理2500元/月,3万元/年,副经理、项目总工2010元/月,万元/年(市区内工作的)。

(四)房地产开发公司副总级领导2500元/月,3万元/年;营销总监600元/月,7200元/年;
<
(五)房建工程项目经理1250元/月,万元/年(市区内工作的)。

(六)热高乐园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500元/月,3万元/年;餐饮公司副总经理2500元/月,3万元/年;各园区副总经理1500元/月,万元/年;总监1000元/月,万元/年。

(七)各独立运营单位(包括酒店管理公司、物业公司、供热公司)经理1000元/月,万元/年。

(八)其他特殊岗位人员根据工作需要,需经公司总经理同意方可办理租用车辆手续。

第六条核算办法
(一)当月因个人原因累计缺勤超过7天(含7天)的,按缺勤天数扣回相应租金额度的金额。

(二)当月休假超出公司规定假期时间的,累计计算缺勤天数(含规定休假时间),按缺勤天数扣回相应租金额度的金额。

(三)不许将本车所发生的费用以任何理由记入其他车辆,也不再额外报销办理其他事宜发生的交通费、油料费、过路费等。

|
(四)费用依据实际发生取得的正规发票,每月25日核销一次,
全年累计计算。

(五)当月(年)票据金额不足累计至当月(年)额定标准的可以结转至下月(年)使用;
(六)当月(年)票据金额超过累计至当月(年)额定标准的可以先于挂帐,但只支付额定的标准内所欠款额,余款在下月(年)支付。

第七条审计、监督、检查
(一)要求财务部严格审核租用车辆费用支出情况,对不合理或不符合公司规定的不预核销;
(二)要求财务主管定期统计租用车辆费用,编制租用车辆统计表;
(三)要求审计部定期不定期的对租用车辆费用支出情况进行审计、监督、检查,要求每年不少于2次。

第八条惩罚处理
~
(一)各相关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制度,若发生违规、违纪行为,应承担相应经济、法律责任;
(二)未能按规定标准核销租车费用或超额支付费用,处以相关人员50-100元罚款;处以部门主管100-200元罚款,处以分管副总200-500元罚款;
(三)未能按实际出勤天数核销费用造成多支付的情况,报销人全额返回租费,并对审核人处以50-200元罚款;处以部门主管100-300
元罚款,处以分管副总200-500元罚款;
(四)财务部未按规定统计租车费用,无法及时了解费用支出情
况,处以相关人员10-50元罚款;处以部门主管50-100元罚款,处
以分管副总100-200元罚款;
(五)人资部未按规定统计上报租车人员出勤资料或漏报、错报,
造成公司资金损失的,处以责任人50-200元罚款。

处以部门主管
100-300元罚款,处以分管副总200-500元罚款。

第九条附则
(一)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制定、解释并完善;
(二)本制度自2016年11月3日起执行;
(三)原公司内部2006-2010(续编)《规章制度汇编》中租用
车辆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