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压空气断路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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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开关上下级规范规定

空气开关上下级规范规定

空气开关上下级规范规定
1.断路器的上下级动作为选择性时,应注意电流脱扣器整定值与时间配合,通常上级断路器的过载长延时和短路短延时的整定电流,
宜不小于下级断路器整定值的1.3倍,以保证上下级之间的动作选择性。

一般情况下第一级断路器(如变压器低压侧进线)宜选用过载长延时、短路短延时(0~0.5s延时可调)保护特性,不设短路瞬时脱扣器。

第二级断路器宜选用过载长延时、短路短延时、短路瞬时及接地故障保护等。

母联断路器宜设过载长延时、短路短延时保护。

第一级和第二级短路延时,应有一个级差时间,宜不小于0.2s。

2.当上一级为选择型断路器,下一级为非选择型断路器时,上级
断路器的短路短延时脱扣器整定电流,应不小于下级断路器短路瞬时脱扣器整定电流的1.3倍;上级断路器瞬时脱扣器整定电流,应大于
下级断路器出线端单相短路电流的1.2倍。

低压断路器选用与技术规范

低压断路器选用与技术规范

低压断路器选用与技术规范内容简介:本文针对在电气设计中低压断路器选型比较常见的问题进行分析,结合电气设计规范说明断路器各项参数以及对低压断路器进行选型。

低压断路器设计选型是我们低压电气设计人员在设计中需熟练掌握的一项基本的技术技能。

低压断路器应符合GB 14048.2—2001《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低压断路器》的要求。

下面先介绍断路器的主要特性(1)分类1)按使用类别分为A、B两类。

A类为非选择性;B类为选择性。

2)按设计形式分为开启式(原万能式或框架式)和塑料外壳式或模压外壳式。

3)按是否适合隔离分为:a)适合隔离:断路器在断开位置时,具有符合隔离功能安全要求的隔离距离,并应提供一种或多种方法显示主触头的位置。

b)不适合隔离。

4)除以上分类外,还有其他多种分类。

例如按操动机构的控制方法,按安装方式分,按外壳防护等级分等。

(2)低压断路器选型我们以施奈德产品:NSX100N TMD1003P4D为例我们可以明确该断路器壳架等级电流为100A,其他产品还有250A、400A、630A几个等级。

N为分段能力有F为36KA、N为50KA、H为70KA、L为100KA。

TMD为脱口执行器。

3P4D为极数有3P2D、3P3D、4P4D、4P3D。

1.额定极限分断能力(ICU)额定极限分断能力ICU:一般厂家出厂时附带的产品说明备注均有明细。

按相应的额定工作电压规定断路器在规定的条件下应能分断的极限短路能力值,用预期分断电流表示(在交流情况下用交流分量有效值表示)。

2、额定短路接通能力(ICM)在规定的额定电压下工作、额定频率以及一定的功率因数或时间常数下,断路器的短路接通能力值,用最大预期峰值电流表示。

对于交流,断路器的额定短路接通能力不应小于其额定极限分断能力乘以表1-1中的系数N的乘积。

(交流断路器的)短路接通和分断能力之间的比值N3、额定运行短路分断能力(ICS):按相应的额定工作电压规定断路器在规定的条件下应能分断的运行短路能力值,用预期分断电流表示,相当于额定极限短路分断能力规定的百分数中的一档,并化整到最接近的整数。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11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11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11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二OO一~二OO二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改计划的通知》(建标【2002】85号)的要求,由中机中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在原《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设计规范》(GB50054-95)基础上修订而成的。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家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7章和1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电气和导体的选择、配电设施的布置、电气装置的电击防护、配电线路的保护、配电线路的敷设等。

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有:1.将规范适用范围的电压由交流、工频500V以下修改为交流、工频1000V 及以下;2.取消了原规范总则中对于选用铜、铝导体材质的规定;3.增设术语为单独一章,删除附录中的名词解释;4.补充了功能性开关电器和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选择和安装的规定;5.补充了选用具有中性极的开关电器的规定;6.补充了IT系统中安装绝缘监测电器的规定;7.补充了等电位联结用的保护联结导体截面积选择的规定;8.将原第三章“配电设备的布置”中的第二节“配电设施布置中的安全措施”和第四章“配电线路的保护”中的第四节“接地故障保护”合并,并增加“SELV系统和PELV系统及FELV系统”一节,为第5章“电气装置的电击防护”;9.在“配电线路的保护”一章中增加了“配电线路电气火灾防护”一节;10.增加了关于“可弯曲金属导管布线”、“地面内暗装金属槽盒布线”、“矿物绝缘电缆敷设”、“预分支电缆敷设”的规定;11.对原规范部分条文进行了补充、完善和调整。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1.0.1为使低压配电设中,做到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节约能源、技术先进、功能完善、经济合理、配电可靠和安装运行方便,制订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中的交流、工频1000V 及以下的低压配电设计。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使低压配电设计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

做到保障人身安全、配电可靠、电能质量合格、节约电能、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和安装维护方便,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扩建工程的交流、工频500V 以下的低压配电设计。

第1.0.3条低压配电设计应节约有色金属,合理地选用铜铝材质的导体。

第1.0.4条低压配电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电器和导体的选择第一节电器的选择第2.1.1条低压配电设计所选用的电器,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电器的额定电压应与所在回路标称电压相适应;二、电器的额定电流不应小于所在回路的计算电流;三、电器的额定频率应与所在回路的频率相适应;四、电器应适应所在场所的环境条件;五、电器应满足短路条件下的动稳定与热稳定的要求。

用于断开短路电流的电器,应满足短路条件下的通断能力。

第2.1.2条验算电器在短路条件下的通断能力,应采用安装处预期短路电流周期分量的有效值,当短路点附近所接电动机额定电流之和超过短路电流的1%时,应计入电动机反馈电流的影响。

第2.1.3条当维护、测试和检修设备需断开电源时,应设置隔离电器。

第2.1.4条隔离电器应使所在回路与带电部分隔离,当隔离电器误操作会造成严重事故时,应采取防止误操作的措施。

第2.1.5条隔离电器宜采用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的开关或彼此靠近的单极开关。

第2.1.6条隔离电器可采用下列电器:一、单极或多极隔离开关、隔离插头;二、插头与插座;三、连接片四、不需要拆除导线的特殊端子;五、熔断器。

第2.1.7条半导体电器严禁作隔离电器第2.1.8条通断电流的操作电器可采用下列电器一、负荷开关及断路器;二、继电器、接触器;三、半导体电器;四、10A及以下的插头与插座。

第二节导体的选择第2.2.1条导体的类型应按敷设方式及环境条件选择。

空气断路器盒安装高度国标

空气断路器盒安装高度国标

空气断路器盒的安装高度应遵循以下国家标准和规范:
1.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的电气安全应用指南第1部分:成套开关设备》(GB/T 24621.1-2021)。

这份标准提供了关于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的电气安全应用的指导。

2.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1995)。

根据这份规范,配电箱应安装在安全、干燥、易操作的场所。

如无特殊设计要求,配电箱的一般暗装底边距地为1.5米,而照明配电板的底边距地不应小于1.8米。

3.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2019)。

这份标准是关于民用建筑电气设计的国家标准,自2020年8月1日起实施。

4. 有关高压电器的施工安装质量,本规范适用于交流500及以下空气断路器、油断路器、六氟化硫断路器等设备。

低压配电设规范GB50054

低压配电设规范GB50054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6年6月1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低压配电设计规范》的通知建标[1995]325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50号文的要求,由原机械电子工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低压配电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六年六月一日起施行。

原国家标准《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设计规范》GBJ54-83同时废止。

该规范由机械工业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机中电设计研究院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修订说明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划委员会计综[1986]250号文要求,由原机械电子工业部负责主编,具体由原机械电子工业部中电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设计规范》(GBJ54—83)修订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规范执行以来的经验,吸取了部分科研成果,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这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向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标准靠拢,在配电线路的保护中,为了防止人身间接电击、电气线路损坏和电气火灾,全面采用了国际电工标准,对配电设备的布置,也参照国际电工标准修订了安全措施,在线路敷设中增订了电缆桥架、电缆竖井设计的规定,以及由于电气产品更新、换代等原因增补修改了有关条文。

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机械工业部中机中电设计研究院(地址:北京广安门外莲花河胡同1号;邮政编码:100055),并抄送机械工业部行业发展司,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机械工业部一九九五年七月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使低压配电设计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保障人身安全、配电可靠、电能质量合格、节约电能、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和安装维护方便,制订本规范。

低压断路器使用的几点注意事项

低压断路器使用的几点注意事项

低压断路器使用的几点注意事项
低压断路器是电力系统中使用频率最高的一种保护设备,具有
过载保护、短路保护和地震保护等功能。

在正常运行之前,需要注
意以下几点事项来保证其正常工作和使用寿命:
1.选择合适的低压断路器
根据实际的电气负荷情况和电缆线路长度,选择适当的额定电
流容量的低压断路器。

如果容量选择不合适,可能会导致过载、短
路等故障,甚至造成设备损坏、火灾等危险。

2.安装位置和安装环境
低压断路器一般安装在配电箱内,应确保安装位置干燥、通风、无积水,且在正常温度范围内。

同时应尽量避免在摇晃、冲击或振
动较大的位置安装,以免产生不良影响或故障。

3.使用前检查
在使用低压断路器之前,必须对其进行检查。

主要包括检查连
接线路、插头插座等连接件的牢固性,检查泄漏情况等。

并对操作
机构进行检查,确保正常动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

4.严格遵守使用规范
低压断路器使用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规范操作,避免恶意损坏、乱动、更改设备等行为,避免加剧设备的损坏或带来不必要的
危险。

同时,在发现设备故障或异常时,必须立即停机处理并及时
维修。

5.定期保养和维修
低压断路器应定期进行保养和维修,清洁设备,除尘等。

特别是运行环境恶劣情况下的低压断路器,应更加重视清洗和维护的工作,以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寿命。

低压断路器在使用之前,需要注意选择合适的设备,提前进行前期清理,安装位置和周围环境的要求,严格遵守使用规范,定期保养维修等细节问题,以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寿命。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1 总则1.0.1为使低压配电设中,做到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节约能源、技术先进、功能完善、经济合理、配电可靠和安装运行方便,制订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中的交流、工频1000V 及以下的低压配电设计。

1.0.3低压配电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预期接触电压prospective touch voltage人或动物尚未接触到可导电部分时,可能同时触及的可导电部分之间的电压。

2.0.2约定接触电压限值conventional prospective touchvoltage limit在规定的外界影响条件下,允许无限定时间持续存在的预期接触电压的最大值。

2.0.3直接接触direct contact人或动物与带电部分的电接触。

2.0.4间接接触indirect contact人或动物与故障状况下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的电接触。

2.0.5直接接触防护protection against indirect contact无故障条件下的电击防护。

2.0.6间接接触防护protection against indirect contact单一故障条件下的电击防护。

2.0.7附加防护additional protection直接接触防护和间接接触防护之外的保护措施。

2.0.8伸臂范围arm’s reach从人通常站立或活动的表面上的任一点延伸到人不借助任何手段,向任何方向能用手达到的最大范围。

2.0.9外护物enclosure能提供与预期应用相适应的防护类型和防护等级的外罩。

2.0.10保护遮栏protective barrier为防止从通常可能接近方向直接接触而设置的防护物。

2.0.11保护阻挡物protective obstacle为防止无意的直接接触而设置的防护物。

2.0.12电气分隔electrical sepation将危险带电部分与所有其他电气回路和电气部件绝缘以及与地绝缘,并防止一切接触的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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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断路器技术规范
为满足当今用户对迅速发现并安全隔段故障要求而设计的空气断路器,可有效地保护输配电系统,使系统免受损坏;并将维修费用和断电时间减至最低点。

对于用户所选的低压空气断路器应满足以下技术规范:
一,低压空气断路器应符合以下标准:
GB14048.2 IEC60947-1 IEC60947-2 IEC60947-3
VDE0660中101和107款BS EN60947-2
二,低压空气断路器技术要求
1,空气断路器3极或4极包括固定式和抽出式,开关出线可垂直,水平及前置;可提供带有(或不带)微处理器的断路器;操作系统可电动和手动操作;并且全系列产品高度和深度尺寸一致,内置安全挡板,可在开关不完全抽出时锁定。

保护设置要提供全面的选择方案,同时具备接地故障保护。

附件需模块话设计,并且全系列附件通用。

2,固定式断路器需配有储能机构,弹簧的储能既可通过手动完成,也可由马达电动完成。

前面板的防护等级IP43,可选IP54。

具备自由脱扣机构;“合/分”状态,储能弹簧状态指示清晰可见,配有机械/电气防重合闸装置;易于现场安装的各种附件齐全,包括标准的辅助触点和各部分的安全锁与连锁装置。

3,抽出式断路器具备三种设定位置状态:断开/测试/连接;安全挡板完全隔离一次回路插头,并可通过挂锁锁定;断开位置可以锁定,并有清晰的合分指示;二次线路可自动断开或接通。

4,空气断路器的大脑- 微处理保护器是断路器的保护和管理单元,必须满足客户的广泛要求的易于理解的界面,具备以下基本功能:1,长延时保护;2,短延时保护;3,闭合电流释放;4,高设定值的瞬时短路;5,接地故障保护与接地故障剪切;6,中线保护;7,热量记忆;8复位性能;9,脱扣报警;10,记忆模块;11,输入输出及监视通讯功能
三,低压空气断路器参数
1,框架电流规格:400 - 4000
2,额定电流范围:160 - 4000 (A)
3,额定工作电压:690(V)
4,额定绝缘电压:1000(V)
5,额定冲击耐压:8000(V)
6,机械/电气寿命:20000/5000(次)
7,极数:3/4(P)
8,分断能力:50,70,80 (415V)
四,低压空气断路器附件部分
空气断路器应配备一系列附件,可与不同电流和框架尺寸的空气断路器配合,每个附件在设
计时应考虑安装的简便性,以便工厂或现场安装。

附件可分为:储能电机,合闸线圈,分励脱扣器,辅助开关,机械操作计数器,钥匙连锁装置,接地装置,断路器提升手车等等。

1,储能电机单元:安装定位简易,迅速储能。

2,合闸线圈:每个信号只能使断路器闭合一次,自动阻止再次闭合操作。

3,分励脱扣器:需卡口式安装,方便装卸,无需固件,需设计动作指示针。

4,机械操作计数器:记录断路器操作的累计次数,并要求能够在面板上看到记录数据。

5,钥匙连锁装置以及其它附件部分均要全系列通用。

五,厂商
参考厂家: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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