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优主体结构
2014年度辽宁优质主体结构工程

工程名称:沈阳乐天世界三标段 N 3 住宅楼及地下车库 施工单位: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王巧南 33 建设单位:乐天荣光地产(沈阳)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沈阳建筑大学建设项目管理公司 工程名称:沈阳华润·幸福里 1.1 期 2#楼 施工单位:大连阿尔滨集团有限公司 34 建设单位:华润置地(沈阳)房地产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中国中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辽宁诚信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名称:沈阳辽宁省肿瘤医院门诊病房综合楼 施工单位:正太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陈林;技术负责人:沈华山 建设单位:辽宁省肿瘤医院 35 项目负责人:陈方彤 设计单位:山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监理单位:沈阳市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总监:金星 工程名称:沈阳万科城 9.1 期 9·2#楼 施工单位:沈阳天北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36 建设单位:沈阳万科永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上海原构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沈阳市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沈阳万科城 9.1 期 9·4#楼 施工单位:沈阳天北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37 建设单位:沈阳万科永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上海原构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沈阳市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沈阳保利香槟花园一期 41#楼 施工单位:广州富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38 建设单位:沈阳保利香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中国中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设计负责人:张魁 监理单位:北京翔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总监:费轶 工程名称:东北世贸广场主塔楼(沈阳) 施工单位:江苏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李伟;技术负责人:刘鹏;土建质量检查员:孟祥青 28 建设单位:世贸广场(沈阳)置业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北京维拓时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中辽国际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总监:张林军 工程名称:沈阳唐轩铂金大厦 施工单位:江苏省第一建筑安装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杨步清;执行经理:王金泽;技术负责人:王晓慧 29 建设单位:沈阳唐轩铂金房产置业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辽宁北方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单位:沈阳市振东建设工程监理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沈阳银湖雅苑一期 2#楼 施工单位: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30 建设单位:鸿鑫泰(沈阳)置业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辽宁北方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单位:沈阳市建都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沈阳金地滨河国际社区十期 1#楼 施工单位: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技术负责人: 李正东 31 建设单位:沈阳金地长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沈阳华夏易都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沈阳新佳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沈阳东方银座莱茵城一期铂尔曼酒店 施工单位: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高思冲;技术负责人:苗发领 32 建设单位:沈阳东方银座莱茵城置业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辽宁希地环球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辽宁省建设工程世纪杯、优质结构,

辽宁省建设工程世纪杯、优质结构,质量管理优秀企业、质量管理先进工作者和优秀质量检查员申报要求根据2015年修订的相关审定办法,辽宁省建设工程世纪杯、优质结构,质量管理优秀企业、质量管理先进工作者和优秀质量检查员申报要求如下:一、推荐单位择优推荐1、纸质推荐文件和附表提供原件一份。
附表包括:推荐世纪杯、优质结构、质量管理优秀企业、质量管理先进工作者和优秀质量检查员汇总表。
2、电子版推荐文件和附表采用word格式保存在光盘上。
包括《参选辽宁省建设工程世纪杯参建各方单位名称和人员信息明细汇总表》、《参选辽宁省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参建各方单位名称和人员信息明细汇总表》电子版表格。
3、推荐文件附表和信息明细汇总表①工程名称应与审批材料一致;②单位名称应与公章一致;③人员姓名应与身份证一致。
4、申报材料①“证、书、表”等扫描文件应与原件一致;②文字内容、签字、印章等清晰完整、容易辨识;③纸质申报表封面各单位名称处均加盖公章,公章不得扫描和重叠;5、推荐材料和申报材料按分类推荐顺序排列装入文件盒,文件盒标识清晰。
各项申报表首页的“推荐序号”,请推荐单位手填即可。
二、申报材料要求1、各项申报材料总体包括1)纸质申报表原件;2)复制在光盘或U盘上的电子文件;3)按申报类别分别建立的文件夹:世纪杯、优质结构、质量管理优秀企业、质量管理先进工作者和优秀质量检查员;4)群体或住宅小区(组团)工程建立的总文件夹,及所含的单位工程建立子的文件夹。
2、申报世纪杯工程1)纸质材料:申报表原件一式一份;2)电子版材料:①必须用原件复制的要件:▽省优质结构证书;▽市、地区、省管县或本行业质量奖证书、公布文件或获奖证明;▽竣工验收备案书(备案时间应在申报当年7月1日前);※交通工程:工程竣工验收文件、环境评价验收文件。
▽参选工程荣获的省、部级及以上其它技术质量管理荣誉证书;参选工程主要管理人员近三年荣获的省、部级及以上其它技术质量管理荣誉;▽如有分包单位:分包合同的第一部分协议书、第三部分专用条款和工程质量保修书;②电子文档形式材料,不得扫描:▽word格式的申报表电子文档;▽结构分部除外,反映各分部工程概貌的jpg格式电子版照片12张,应为500万像素以上。
QC成果-确保超高层组合结构劲性钢柱高精度安装

制图日期:2006年7月15日
二、小组概况
小组活动情况表
表二
2、本课题小组活动计划
制图人:王巧南
制图日期:2006年7月15日
三、选题理由
选题理由
理由一:本工程是目 前东北地区最高的型 钢混凝土组合结构; 型钢混凝土结构是目 前重点推广的建筑业 新技术之一,且处于 摸索完善阶段,有进 行科技创新和QC攻关
2×3
0
2
0.5
0
1.5
SRC3
8×3
0
1
2
0
1
SRC4
2×3
0.5
1
0.5
0
0.5
SRC5
2×3
2
1
4
3
2
GDZ1
4×3
3.5
0
1
5
4
GDZ2
4×3
1
4
1
0
1
XG
8×3
0
7
2
1.5
0.5
合格率
80%
90%
平均合格 率
81.6%
注:(1)验收规范未对劲性钢柱水平偏转的允许范围作出具体的规定; (2)表中的偏差值是该型号所有钢柱垂直度偏差的平均值。
经分类统计并进行分析,存在如下问题:
头脑风暴法
分析问题才 能解决问题
现状分析——帕累托图排列图
影响劲性钢柱安装精度的因素如下:
从排列图中可以看出,
影响钢结构安装质量的 主要问题是: (1)垂直度偏差大 (2)水平偏转角度超标。
制图人:王巧南
制图日期:2006年7月20日
劲性钢柱垂直度偏差测量成果表
表2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日期】2022.10.28•【字号】辽工信发〔2022〕209号•【施行日期】2022.10.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其他规定正文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辽工信发〔2022〕209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沈抚示范区产业创新发展局: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和《辽宁省深入推进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辽政办发〔2022〕2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为提升辽宁省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助力实现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现将《辽宁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2年10月28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评价、认定和推荐第三章动态管理第四章培育扶持第五章附则辽宁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实现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和《辽宁省深入推进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辽政办发〔2022〕22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辽宁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
优质中小企业是指在产品、技术、管理、模式等方面创新能力强、专注细分市场、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由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三个层次组成。
创新型中小企业具有较高专业化水平、较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是优质中小企业的基础力量;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发展,创新能力强、质量效益好,是优质中小企业的中坚力量;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位于产业基础核心领域、产业链关键环节,创新能力突出、掌握核心技术、细分市场占有率高、质量效益好,是优质中小企业的核心力量。
辽宁省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审定办法(2015年修订)【模板】

辽宁省建筑业协会文件辽建协[2015]9号关于印发《辽宁省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审定办法(2015年修订)》的通知各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工程质量管理协会、有关单位:为更加科学地引导我省建筑业企业创建辽宁省建设工程优质结构,促进活动规范、健康的发展。
结合近几年审定优质结构工作实际和各市提出建议,我会对原《辽宁省优质主体结构工程评选办法》(辽建协[2004]第6号)部分条文进行了修订。
现将《辽宁省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审定办法(2015年修订)》印发给你们,望组织施行。
2015年8月7日辽宁省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审定办法(2015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参选辽宁省建设工程世纪杯项目的地基与基础坚固稳定,主体结构安全、耐久,强化工程全过程质量管理,促进全省工程质量稳步提高,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辽宁省建设工程优质结构是辽宁省建筑业协会授予辽宁省建设工程结构的质量奖。
是申报辽宁省建设工程世纪杯(省优质工程)的必要条件。
第三条审定工作采取省、市分级管理、各负其责、动态管理的方式。
在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指导下,由辽宁省建筑业协会组织开展,辽宁省建筑业协会工程质量管理分会具体实施,并为参选工程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和创优过程指导。
第四条始终本着对社会和历史负责的态度,坚持优中选优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基本原则。
提倡和引导工程全过程质量管理的系统性、科学性和经济性,宣传和表彰设计优、质量精、管理佳、效益好、技术先进、绿色、节能环保的工程项目。
第二章评选范围第五条在辽宁省行政区域内建设的具有独立使用功能和生产能力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均列入参选范围。
其中:建筑工程中的房屋建筑工程主要包括单位工程、群体工程、住宅小区(组团)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主要包括:市政桥梁工程、城市道路工程、市政园林建筑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未明确列入参选范围的其他工程,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向辽宁省建筑业协会提出申请,同意申报的工程。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5.24•【字号】辽政发[2014]11号•【施行日期】2014.05.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辽政发〔2014〕11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现将《辽宁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人民政府2014年5月24日辽宁省主体功能区规划(2014年5月)目录序言第一章规划背景第一节自然状况第二节综合评价第三节机遇挑战第二章指导思想第一节开发原则第二节重大关系第三章目标和任务第一节战略目标第二节战略任务第三节主体功能区划分第四章优化开发区域第一节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第二节区域发展定位及重点第五章重点开发区域第一节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第二节区域发展定位及重点第六章农产品主产区第一节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第二节区域发展重点第七章重点生态功能区第一节功能定位和类型第二节规划目标第三节发展方向第四节开发管制原则第八章禁止开发区域第一节功能定位第二节管制原则第九章区域政策第一节财政政策第二节投资政策第三节产业政策第四节土地政策第五节农业政策第六节人口政策第七节民族政策第八节环境政策第九节应对气候变化政策第十章绩效考核评价第一节完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第二节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第十一章规划实施第一节省政府有关部门职责第二节市县级人民政府职责第三节监测评估附件:1.辽宁省重点开发的城镇名录2.辽宁省农产品主产区(点状分布)乡镇名录3.辽宁省禁止开发区域名录4.辽宁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成果图5.主体功能区规划名词解释序言国土空间是宝贵资源,是我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家园。
为了我们的家园更美好、经济更发达、区域更协调、人民更富裕、社会更和谐,为了给我们的子孙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必须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科学开发我们的家园。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法规类别】机构编制【发文字号】辽政办发[2005]11号【发布部门】辽宁省政府【发布日期】2005.03.03【实施日期】2005.03.0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辽政办发[2005]11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单位:《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并经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00五年三月三日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4〕1号)和省委、省政府决定,辽宁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改组为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厅级建制。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发展改革委)是综合研究拟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进行总量平衡、指导全省经济体制改革的省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划出的职能1.原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的农产品进出口计划的组织实施职能划给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
2.原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的老旧汽车更新改造的规划和管理职能划给省商业厅。
(二)划入的职能原省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承担的经济体制改革职能。
2.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承担的重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计划编制的职能。
(三)转变的职能1.加快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
在国家宏观调控下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对经济活动的调节作用,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规范政府投资行为,逐步建立投资主体自主决策、银行独立审贷、融资方式多样、中介服务规范、政府宏观调控有效的新型投融资体制。
把投资宏观管理的重点转到优化投资结构和产业结构、搞好重大项目布局、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提高投资效益上来。
改革项目审批制度,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条例(2020年修正)-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3届]第47号
![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条例(2020年修正)-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3届]第47号](https://img.taocdn.com/s3/m/c4103b47814d2b160b4e767f5acfa1c7aa008200.png)
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条例(2020年修正)正文:---------------------------------------------------------------------------------------------------------------------------------------------------- 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条例(1995年1月20日辽宁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04年6月30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20年3月30日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出版管理规定〉等27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质量责任第三章保修和纠纷处理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五章罚则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明确工程质量责任,保护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各方及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工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是指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中对建设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方面的综合要求。
第三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均应遵守本条例。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是同级人民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的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省、市、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具体行使监督管理职能。
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建设项目中特殊专业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其所属的特殊专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具体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建设工程质量实行政府监督、社会监理和企业保证相结合的制度。
第六条一切单位和个人有权就建设工程质量问题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检举和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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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建筑业协会文件
辽建协[2004]第6号
关于印发《辽宁省优质主体结构
工程评选办法》的通知
各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协会(建筑业协会)、有关工程质量监督站:根据我省近几年创优活动的实践,结合各市对创优活动的意见和建议,现将修改后的《辽宁省优质主体结构工程评选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辽宁省优质主体结构工程评选办法》
辽宁省建筑业协会
二ΟΟ四年三月十五日
抄报:周宏煜会长
抄送:各市建委、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辽宁省优质主体结构工程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工程结构安全,强化工程质量管理,促进全省工程质量提高,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优质主体结构工程是辽宁省建筑业协会授予施工企业的工程质量奖。
由省建筑业协会工程质量管理分会组织实施。
第三条省优质主体结构工程采取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目标管理的原则。
由施工企业自愿申报,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协会(建筑业协会)(以下简称推荐单位)负责受理企业开工前预报、创优指导、过程检查、装修前复查、择优推荐。
省建筑业协会工程质量管理分会负责控制总量、工程抽查、组织评审。
第四条省优质主体结构工程的评选对象为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的房屋建筑和市政桥梁工程。
第二章评选条件及申报材料
第五条申报省优质主体结构工程的项目,必须符合基本建设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标准及相关推荐性标准。
工程质量达到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第六条省优质主体结构工程的规模要求:
(一)房屋建筑工程:沈阳、大连、鞍山、抚顺、本溪市单位工程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其他城市单位工程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以上;县、郊区单位工程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
(二)市政桥梁工程:沈阳、大连、鞍山、抚顺、本溪市桥梁桥面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其他城市桥梁桥面面积7000平方米以上。
第七条省优质主体结构工程申报材料:
(一)工程建设相关手续:
1、工程质量监督申请受理书;
2、施工许可证;
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4、施工承包合同。
(二)基础和主体工程质量达到省优质主体结构工程标准的评定资料。
(三)由建设或监理单位出具的,采用近五年以来国家、省推广和提倡的科技成果或产品项目城市工程不少于三项;县、郊区工程不少于二项,并未使用省建设厅禁用、限用材料及产品证明。
(四)由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出具的无工程质量事故证明。
(五)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工程实体质量检测结论报告。
(六)由推荐单位提供主体结构工程施工过程中,每个阶段实体质量实测实量等有关资料。
经专家组指导的工程,应注明专家组指导次数、日期,并附阶段考核资料和专家意见。
(七)由推荐单位出具的排序推荐函件。
(八)基础、主体工程施工的主要部位及应用省推广和提倡科技成果或产品的彩色照片10张,内容要求如下:
1、回填以前的基础工程全貌;
2、主体工程形象进度达50%时的工作面全貌;
3、装修前的主体结构工程全貌;
4、主要梁柱结点、核心区钢筋绑扎情况;
5、主要结点的特写;
6、主要梁、板、柱混凝土外貌;
7、新技术在工程上的应用;
8、新工艺在工程上的应用;
9、新材料在工程上的应用;
10、展示工程亮点的其他有关情况。
第三章申报方法和程序
第八条施工单位依据评选条件,在工程开工前向推荐单位填报预报表。
(附表一)主体工程施工结束后,经验收达到省优质主体结构质量优良标准,由施工单位按申报条件要求填写申请表(附表二)及有关资料。
向推荐单位申报。
第九条对预报的工程实行过程控制、动态管理。
推荐单位按省下达的建议指标,每年四、七、十月份将该地区预报的工程报省建筑业协会工程质量管理分会。
第十条推荐单位应组织专家组对每项预报工程的基础、首层、中间层及主体结构工程质量进行实测实量和对工程技术资料核查,检查结果要记录存档。
省建筑业协会工程质量管理分会对预报工程及推荐单位的专家组资料进行不定期的抽查、核查。
第十一条推荐单位在工程装修前,组织有关人员对申报项目进行现场复查,并填写省优质主体结构工程复查意见表、(附表三)现场复查资料及项目申报资料,核对无误后加盖公章,于每年9月一并报省建筑业协会工程质量管理分会。
第四章工程评审
第十二条省建筑业协会工程质量管理分会按规定时间受理各市推荐符合要求的申报资料,结合各市复查、省抽查、局域网等有关资料,进行初审。
第十三条省建筑业协会工程质量管理分会设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评优评审委员库。
每次评审工程前从评审委员库中随机抽调单数,组成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人,委员若干人。
第十四条被推荐工程经初审合格后,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资料和听取省建筑业协会工程质量管理分会汇报工程情况,通过审查、质询、评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出并由省建筑业协会登报公示,向社会征求意见后,最终以文件形式确定省优质主体结构工程。
第五章奖励
第十五条省建筑业协会对获得省优质主体结构工程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颁发证书。
第六章纪律
第十六条申报、推荐省优质主体结构工程的单位不得弄虚作假、请客送礼,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直至取消申报或获奖资格。
第十七条检查、评审人员工作应秉公办事、廉洁自律。
对违反纪律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通报,取消参加评定工程的资格,并将违纪行为通知本人单位。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八条对于已经获得省优质主体结构工程称号的工程,若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和隐患,省建筑业协会工程质量管理分会组织专家对工程进行鉴定,并有权做出取消该工程省优质主体结构工程称号的决定。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辽宁省建筑业协会工程质量管理分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从文件下发之日起实施。
原《辽宁省优质主体结构工程评选办法》(辽建协〔2002〕18号)同时废止。
附表一:
省优质主体结构工程预报表
附表二:
省优质主体结构工程申报表
省优质主体结构工程申报表
省优质主体结构工程申报表
附表三:
省优质主体结构工程复查意见表
注:“实体质量及技术资料复查记录”栏应填写复查次数、时间、部位、内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