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科急救中心孕产妇急救小组工作制度
产科应急预案工作制度

产科应急预案工作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产科急救管理,有效控制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确保母婴安全,提高产科应急处理能力,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院危重孕产妇的急救应急工作。
三、应急原则1.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2. 统筹协调,分级负责。
3. 反应及时,措施果断。
四、组织结构与职责1. 产科急救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医院产科急救的领导和指挥,负责产科急救应急措施的重大决策。
2. 产科急救应急办公室:制定产科急救的对策、措施及应急预案,建立与完善产科急救原则与流程,组织协调产科急救工作,负责将会诊及抢救的危重孕产妇情况及时上报。
3. 产科急救应急专业小组:负责本院危重、疑难孕产妇的抢救工作,根据孕产妇死亡及急救中诊治、抢救的薄弱环节,及时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并指导落实,及时完善各种抢救记录。
五、应急预案1. 院前产科急救:(1)妇产科或急诊科接到呼救电话后,询问并记录地点、发病时间、初步诊断、目前病情、需求、联系电话等。
(2)不需要产科现场紧急处理的,由急诊科出诊。
(3)需要产科紧急处理的,通知妇产科,由产科主任指派医师出诊接患者回院。
(4)产科急救工作组根据急救工作状况进行人员、物资、设备调配,必要时报告分管院长和医务科统一调配。
2. 院内产科急救:(1)首诊医师积极处置,同时立即报告二线医师或科主任,必要时报告应急办,由应急办组织各专业协同制定治疗方案。
(2)妇产科负责产妇的整体状况的把握和控制。
(3)麻醉科负责术中患者安全。
(4)相关科室及时会诊,负责器官功能维护及并发症处理。
(5)妇产科指定一名医师负责记录病情并随时与患者家属沟通。
(6)妇产科指定一名护士负责记录口头医嘱及计算出入量等,必要时指定其他护士负责液体通道通畅、医疗物资供应及执行医嘱等。
(7)产科急救工作组负责现场协调及内外联络。
六、培训与演练1. 定期组织产科急救知识培训,提高医护人员的急救意识和能力。
2. 定期开展产科急救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实施效果,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妇产科急救工作制度

标题:妇产科急救工作制度第一篇:总论第一章:宗旨为了提高围生保健水平,降低围生期死亡率,特别是新生儿和孕产妇的死亡率,加强产儿科医生产前、产时及产后各时期的密切合作,依据上级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院妇产科急救工作的管理和操作,以及所有参与妇产科急救工作的人员。
第二篇:具体制度第三章:产儿科合作制度1. 高危孕妇定期会诊制度:对高危孕产妇,当宫内条件不适宜胎儿生存,并威胁到孕妇生命安全时,根据医院现有技术力量,产科与儿科医生共同协商,决定使胎儿及时娩出还是宫内转运。
2. 产儿科每周交班会:为了使新生儿医生掌握孕妇,尤其是高危孕妇的情况,做好新生儿出生后的观察,产儿科的医生与护士长每周定期召开一次交班会,对重点的孕产妇情况进行通报,使儿科医生掌握即将出生的高危胎儿情况,做好相应的准备措施同时将高危新生儿的情况及时汇报给产科医生。
3. 高危孕产妇分娩时均有儿科医生到场,24小时随叫随到,做好复苏和抢救准备,并做好及时转运准备。
4. 儿科医生坚持每天到产科查房,密切观察新生儿生命体征的变化,及时发现新生儿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第四章:急救知识的培训制度1. 所有妇产科医护人员应定期参加急救知识的培训,提高急救技能。
2. 新入职的妇产科医护人员必须在入职后三个月内完成急救知识的培训。
3. 急救知识的培训内容包括:心肺复苏、新生儿窒息复苏、急救药品的使用、急救设备的操作等。
第五章:急危重症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1. 对于急危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必须立即进行抢救,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死亡病例讨论,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2. 死亡病例讨论必须在抢救结束后一周内完成。
3. 死亡病例讨论的结果必须全院通报,以提高医护人员对急危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的救治水平。
第六章:急危重症抢救报告制度1. 所有急危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的抢救过程必须进行详细记录,并由抢救负责人签字。
2. 抢救报告必须在抢救结束后24小时内提交。
产科危急重症工作制度

产科危急重症工作制度一、目的为了提高我院产科危急重症的救治质量,保障母婴安全,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原则1. 坚持首诊负责及就地就近抢救原则,尊重病人知情选择的原则。
2. 建立急危重症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凡有急危重症孕产妇急救优先安排。
三、急危重症孕产妇院内抢救组织架构1. 急危重症孕产妇院内抢救由我院产科急救小组负责,急救小组组长由产科主任担任,副组长由主治医师担任,组员由具备丰富临床经验的医师、护士、助产士等组成。
2. 急救小组负责制定危急重症孕产妇的救治方案,指导临床救治工作,组织救治过程中的培训和演练。
四、抢救流程1. 抢救人员应严密观察孕产妇病情,详细记录病情变化、治疗经过及效果。
2. 对于病情中出现的新问题难以处理时,应及时通知急救专家组成员进行院内、院外会诊,同时继续采用各种有效措施进一步诊治。
3. 其他相关科室如:药剂、辅检、后勤等应全力配合抢救,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
五、急救药品管理制度1. 抢救用药应做到“四及时”:及时备齐、及时传递、及时使用、及时补充。
2. 抢救药品应定点放置,标识清晰,保持有效期内,定期检查,确保抢救时药品的使用安全。
六、危重病人抢救报告制度1. 抢救结束后,抢救负责人应及时向产科主任报告抢救经过,并将抢救情况记录在病历中。
2. 产科主任应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对抢救情况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
七、孕产妇急救小组工作制度1. 孕产妇急救小组定期开展危急重症孕产妇救治培训和演练,提高救治能力。
2. 急救小组成员应掌握孕产妇危急重症的识别、处理流程,提高急救技能。
八、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制度1. 建立孕产妇急危重症病例库,对急危重症孕产妇病例进行收集、整理、分析,为临床救治提供参考。
2. 定期对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情况进行统计分析,评估救治效果,制定改进措施。
产科抢救小组工作制度

产科抢救小组工作制度一、总则为确保孕产妇及新生儿的生命安全,提高产科急救水平,加强产科抢救小组的管理,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院产科抢救小组的组织、工作、培训、考核等方面。
二、组织结构1. 产科抢救小组由科主任、护士长担任组长,医师、护士若干人组成。
2. 产科抢救小组成员应具备较高的业务水平、丰富的临床经验和良好的职业素养。
3. 产科抢救小组设立副组长,负责日常工作和紧急情况的协调与指挥。
三、工作职责1. 严格执行各项急救规章制度,确保急救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
2. 负责孕产妇及新生儿的急救工作,及时处理各种突发情况,确保母婴安全。
3. 参与危重孕产妇的诊断、治疗、护理和转运工作,提供全方位的急救服务。
4. 定期对产科急救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5. 参与急救药品的管理,确保药品充足、有效,及时供应。
6. 组织急救培训和演练,提高小组成员的急救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
7. 负责急救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为临床决策提供依据。
8. 参与产科急救工作的质量控制和持续改进工作。
四、培训与考核1. 产科抢救小组成员应定期参加急救培训,掌握最新的急救知识和技能。
2. 开展急救演练,提高小组成员的应急处理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3. 设立考核机制,对产科抢救小组成员的急救知识和技能进行定期评估。
4. 鼓励产科抢救小组成员参加各类专业培训和学术交流,提高专业水平。
五、工作流程1. 产科抢救小组成员24小时待命,确保随时应对突发情况。
2. 接到急救电话后,小组成员迅速到位,进行紧急救治。
3. 救治过程中,严格遵循急救操作规程,确保救治措施的正确、及时实施。
4. 救治结束后,对急救过程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六、协调与沟通1. 产科抢救小组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急救工作的顺利开展。
2. 建立产科抢救小组内部沟通机制,提高团队协作能力。
3. 定期召开产科抢救小组会议,讨论急救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产科急救中心工作制度

产科急救中心工作制度一、总则产科急救中心工作制度是为了提高产科急救水平,确保孕产妇及新生儿生命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规范,结合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适用于产科急救中心全体工作人员。
二、急救工作原则1. 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医疗规范,确保孕产妇及新生儿生命安全。
2. 坚持以患者为中心,及时、准确、有效地开展急救工作。
3. 实行多学科协作,提高急救救治成功率。
4. 加强急救设备、药品和物资管理,确保急救工作需要。
5. 不断提高急救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三、急救工作流程1. 遇有急危重症孕产妇,抢救小组成员必须立即到达现场,由科主任统一指挥组织进行紧张有序的抢救。
并报告急救中心急救小组组长。
2. 护士长带领有关护士,密切配合医生进行抢救,准备好一切抢救药品及器械。
3. 由一名护士专人严密观察患者生命体征及各种监护数据变化,准确记录,随时向有关医生报告,及时处理。
4. 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负责详细随时记录病情变化,开出医嘱及有关项目检查。
5. 严格执行医嘱,精心做好各项护理,防止交叉感染。
6. 保持抢救室安静、整洁。
7. 医生、护士认真做好交接班,除交接班记录外,还须做好床前交班。
四、孕产妇转运急救制度1. 具备各种难产诊疗技术、产科及新生儿危重症的抢救、麻醉等技术和相应设备以及急救药品,而且急救物品随时处于功能状态。
2. 向全社会公布急救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免费接诊孕产妇。
接电话后5分钟内出车,危重孕产妇到达医院后5分钟内进行救治。
3. 在偏远地区或交通不便的地区,应动员社区力量来解决转诊所需要的交通工具和人力,必要时一面用人力转运产妇,同时由医院派出救护车,两种方法相结合,尽量缩短转运时间。
4. 转诊、接诊的医务人员在转运过程中必须做好病情观察和急救处理,确保患者安全。
五、多学科联合救治制度1. 对于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产科急救中心应立即启动多学科联合救治机制,组织相关科室人员进行联合救治。
妇产科抢救工作制度

妇产科抢救工作制度一、目的为了提高妇产科急危重症患者的抢救质量,保障母婴安全,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妇产科急危重症孕产妇的抢救工作。
三、要求1. 抢救工作在科主任、护士长领导下进行。
科主任负责组织和指挥抢救工作,护士长负责组织和指挥护理人员对急危重症患者进行抢救护理。
2. 妇产科抢救小组由科主任、护士长、主治医师、护士等组成。
抢救小组成员应具备丰富的临床经验和应急能力。
3. 妇产科抢救工作应遵循首诊负责制和就地就近抢救原则,尊重患者及家属的知情选择权。
4. 建立妇产科抢救绿色通道,确保急危重症患者得到及时救治。
5. 抢救物品和药品应做到“五定”:定数量品种、定点放置、定专人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
抢救物品不准挪用或外借,必须处于应急状态。
6. 抢救过程中,医护人员应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准确、及时填写病历和护理记录,确保抢救过程的详细记录。
7. 抢救结束后,及时清理抢救现场,整理抢救物品,登记抢救情况。
8. 定期对妇产科医护人员进行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抢救意识和水平。
9. 加强妇产科抢救工作的质控管理,定期评估抢救工作质量,持续改进。
四、抢救工作流程1. 急危重症患者一经诊断,立即通知妇产科抢救小组成员。
2. 抢救小组成员迅速到位,进行病情评估,制定抢救方案。
3. 按照抢救方案,分工合作,密切配合,执行医嘱。
4. 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抢救措施。
5. 抢救过程中,确保患者及家属的知情权,尊重其选择。
6. 抢救结束后,对抢救过程进行总结,分析抢救成功的经验和不足之处,提出改进措施。
五、考核与奖惩1. 妇产科抢救工作纳入医院年度考核,对抢救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和团队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抢救工作制度,导致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妇幼保健院危重孕产妇急救管理制度

妇幼保健院危重孕产妇急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我院危重孕产妇急救能力,确保孕产妇及胎儿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危重孕产妇的急救管理,包括急救组织架构、急救流程、急救药品和器械管理、急救培训等方面。
第三条我院应当建立健全危重孕产妇急救管理制度,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确保急救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我院应当成立危重孕产妇急救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危重孕产妇急救工作的领导、组织与协调。
急救领导小组由院长、副院长、医务科主任、产科主任、护士长等组成。
第五条产科是危重孕产妇急救工作的主要部门,负责危重孕产妇的接诊、诊断、治疗和转诊等工作。
产科应当设立急救小组,负责日常急救工作的开展。
第六条医务科负责危重孕产妇急救工作的组织与协调,监督急救措施的落实,确保急救药品和器械的配备与使用。
第七条护理部负责危重孕产妇急救护理工作,确保急救护理质量。
第八条其他相关部门应当积极配合产科开展危重孕产妇急救工作,确保急救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三章急救流程第九条危重孕产妇的急救流程如下:(一)接诊:产科急救小组接到危重孕产妇就诊通知后,立即安排医护人员进行接诊。
(二)诊断:医护人员对危重孕产妇进行快速诊断,确定病情及救治措施。
(三)治疗:根据诊断结果,立即实施救治措施,包括药物治疗、手术治疗、转诊等。
(四)观察:救治过程中,医护人员应当密切观察孕产妇和胎儿的生命体征,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五)转诊:根据病情需要,将危重孕产妇转诊至相应的医疗机构,确保救治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第十条产科应当制定危重孕产妇急救预案,明确急救流程、救治措施、责任人和联系方式等,确保急救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
第四章急救药品和器械管理第十一条医务科应当根据危重孕产妇急救需要,制定急救药品和器械清单,确保急救药品和器械的品种、数量和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二条急救药品和器械应当放置在便于取用的位置,并由专人负责管理,确保急救药品和器械的及时供应。
产科工作制度

危重孕产妇抢救服务流程为确保孕产妇安全分娩,提高危重孕产妇抢救成功率,切实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我院制定如下的制度:一、成立危重孕产妇的会诊和抢救领导小组,负责对危重孕产妇的会诊和抢救的领导和管理。
日常工作由主管医生及值班医师所负责,住院24 小时值班制度,组织协调各科对危重孕产妇病例进行会诊、抢救。
二、建立危重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发生危重孕产妇抢救时,各相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到位,并按照要求积极组织会诊、抢救,提高抢救成功率。
三、遇危重孕产妇病例时,产科主任及抢救小组成员必须马上到场,首先组织院内会诊、抢救,会诊医师接报后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会诊、抢救。
会诊时先由经治医师或值班医师介绍病情,专家进行详细检查,提出明确的诊治意见或建议,参照会诊意见拟订医嘱,认真组织实施。
最后由主治医师协助经治医师整理填写专家会诊记录。
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制度1、对危急重孕产妇必须立即组织抢救,及时安排和制定抢救措施,并及时向科主任报告,科主任根据病情及时通知急救中心(产科)小组相关人员。
2、抢救过程中,抢救人员应保持镇静和信心,不谈论抢救以外的话题,禁止在病人家属面前对抢救措施提出不同意见,亦不能在病人家属在场时对其他抢救人员指责。
3、抢救过程中,应安排人员分别负责下达记录医嘱和书写抢救记录,各项操作应分工明确。
4、抢救专用的药品、安瓿、药瓶、药袋、一次性用品等医疗废物,应单独放置,待抢救结束,清点无误后再予以处理。
5、情况允许的情况下,应及时组织参与抢救的医师进行讨论,对抢救作阶段性小结,拟定下一步的抢救措施。
6、注意做好家属的病情告知和思想工作,一般情况下病情告知及家属思想工作由抢救组织者负责进行,特殊情况时,思想工作可由医务科负责。
孕产妇死亡报告制度1.了解辖区内妇女健康状况,掌握孕产妇死亡情况,分析死亡原因,制订有效的干预措施。
2.监测对象为监测地区所有孕产妇,包括有正式户口的孕产妇、计划外的孕产妇,非正式户口及流动人口死亡的孕产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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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产妇急救小组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县急危重症孕产妇的抢救质量,保障母婴安全,达到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的目的,特制订我院孕产妇急救小组工作制度:
一、产科急救中心设立孕产妇急救小组,急救小组成员由妇产科、儿科、内科、外科、急诊科、医务科、麻醉科、辅助科室等相关人员组成,组长由业务院长担任。
急救小组承担院内抢救、现场抢救及转运任务。
二、产科急救中心接到急救电话后,了解病情,迅速通知抢救小组值班人员,携带急救设备与药品,5分钟内出诊,迅速赶赴现场,实施抢救或转运。
三、危重孕产妇到达我院急救中心后,5分钟内由当班产科最高职称的医师到场负责组织抢救,并立即通知急救小组组长及小组其他成员。
四、急救小组成员应保持24小时通讯通畅,在接到急救或会诊通知后,应10分钟内赶到抢救现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迟到。
五、急救小组对每例抢救病人均应进行分析,总结成功经验和教训。
将抢救结局反馈转诊单位,填写《高危孕产妇转诊与反馈通知单》
六、急救小组成员需定期进行业务、操作技能培训及考核,不断提高业务及抢救水平,考核结果纳入当年年终评优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