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内外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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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交通安全管理规定(4篇)

企业交通安全管理规定(4篇)

企业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员工和财产安全,提高企业生产经营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企事业单位及其员工在企业内外使用车辆出行的交通安全管理。

第三条企业应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提高员工交通安全意识,确保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企业交通安全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防止事故发生,减少事故的发生和损失。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企业应设立交通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企业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六条交通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一)制定并组织实施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二)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员工交通安全意识;(三)监督检查交通安全工作的执行情况,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四)开展事故调查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意见;(五)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培训,提高员工交通安全技能;(六)制定并组织实施交通事故应急预案;(七)接受交通安全监督机构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八)完成上级交通安全管理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交通安全管理机构应设有专职人员,具体岗位设置根据企业规模和实际需求确定。

第八条交通安全管理机构应定期向企业领导层报告工作情况,及时汇报重大交通事故和交通安全问题。

第三章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第九条企业应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交通安全责任制度、行车安全制度、车辆管理制度、驾驶员管理制度等。

第十条交通安全责任制度应明确企业各级领导和岗位人员的交通安全责任,形成科学合理的组织管理体系。

第十一条行车安全制度应规定员工在驾驶企业车辆或租赁车辆出行时的安全规范,包括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不酒后驾车等。

第十二条车辆管理制度应规定对企业车辆的购置、保养、维修、报废等方面的管理要求,确保车辆的安全可靠。

第十三条驾驶员管理制度应规定对企业驾驶员的招聘、培训、考核等方面的管理要求,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施工现场交通安全管理范文

施工现场交通安全管理范文

施工现场交通安全管理范文一、引言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施工现场越来越多。

然而,施工现场交通安全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

严格的交通安全管理对于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维护交通秩序、减少交通事故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施工现场交通安全管理的必要性、管理措施和效果评价等方面进行阐述,力图为施工现场交通安全管理提供一些参考。

二、施工现场交通安全管理的必要性1.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施工现场常常存在大量的交通工具和行人,各种机械设备、建筑材料在施工现场穿梭,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严格的交通安全管理能够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减少事故的发生,提高施工效率。

2.维护交通秩序施工现场交通状况混乱,缺乏交通秩序会给周边居民和过往车辆带来很大的困扰。

通过交通安全管理,能够规范施工现场交通秩序,减少交通堵塞,提高周边交通的通畅和安全。

3.减少交通事故交通事故是目前施工现场的重要安全隐患之一,严重危害施工人员和过往行人的生命安全。

通过有效的交通安全管理,可以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降低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三、施工现场交通安全管理的措施1.规划合理交通路线在施工前,应根据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合理的交通路线规划,确保施工现场各工种的交通活动井然有序。

同时,要根据交通流量和施工需要,合理安排交通管理人员,制定详细的交通流程控制方案。

2.设置明显的交通标示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交通标示,包括交通指示牌、交通标线、交通标识等,以提醒施工现场内外的行人和车辆注意交通安全。

标示的设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其可见性和可识别性。

3.划定交通分区在施工现场划定不同的交通分区,根据工程的需要和安全性要求,设立车辆通行区、行人通行区、装卸区、停车区等,明确各个区域的功能和使用规则。

通过划定交通分区,可以有效减少施工现场交通混乱的情况。

4.加强交通教育培训对施工人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技能。

培训内容包括交通规则、交通事故处理、施工现场交通管理要求等,培训形式可以选择线下培训、悬挂培训等。

体育场馆大型活动车辆管理指南干货-建议收藏

体育场馆大型活动车辆管理指南干货-建议收藏

体育场馆大型活动车辆管理指南干货-建议收藏1. 引言本指南旨在提供体育场馆大型活动车辆管理的干货建议。

大型活动车辆管理对于确保体育场馆内外安全至关重要。

本指南将提供一些建议,帮助管理者有效管理大型活动车辆的安全和流动。

2. 车辆进出管理- 建立车辆进出管理系统,包括车辆注册、驾驶员信息登记和安全检查等流程。

- 设立专门的车辆进出口,并配备安全检查设施,确保车辆进出时的顺畅和安全。

- 采用有效的通行证制度,仅允许持有效通行证的车辆进入场馆内部区域。

3. 车辆停放管理- 划定专门的停车区域,明确指示不同类型车辆的合适停放位置,确保车辆停放有序。

- 提供足够的停车位,根据活动规模和车辆数量做合理规划,以防止拥堵和混乱。

- 定期维护停车区域,确保停车位标示清晰可见,设施完好无损。

4. 车辆安全管理- 对车辆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包括燃油、轮胎、制动系统等重要部件的检查,确保车辆可以安全行驶。

- 对驾驶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确保他们能够正确操作车辆。

- 建立应急预案,包括突发事件处理和紧急救援措施,确保车辆安全的同时能够应对意外情况。

5. 车辆流动管理- 制定合理的车辆流动计划,根据场馆内外活动情况和交通状况,合理安排车辆的进出时间和路线。

- 增加交通标识和引导设施,指示车辆行驶方向,提醒驾驶员注意安全。

- 配备交通人员,指挥车辆流动,确保交通秩序井然有序。

6. 总结通过有效的车辆管理,可以提高体育场馆大型活动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本指南提供了一些干货建议,供管理者参考和收藏。

希望这些建议能够帮助到体育场馆管理者更好地管理大型活动车辆,确保场馆内外的安全和顺畅运行。

请注意,本文档仅为提供干货建议,具体实施时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厂内道路交通及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厂内道路交通及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厂内道路交通及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1、范围本规定规定了厂内交通及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管理内容。

本规定适用于龙江商联厂区内行驶的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和行人以及公司外出机动车辆的交通安全管理.2、引用标准GB4387-94《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3、定义3.1 厂内道路是指厂区内供车辆、人员通行的道路。

3.2 厂内机动车辆是指经市技术监督局检测合格,核发厂运牌照,于厂内行驶的机动车辆。

包括:汽车、叉车、拖拉机、小型翻斗车,铲车等。

3.3 厂外机动车辆是指挂有市公安交警部位核发牌照的机动车辆.4、职责4.1 安监部负责厂内外交通安全管理和监察;负责车辆驾驶员的特业培训的联系工作;负责厂内道路的日常清扫和清障检查工作;负责厂内外交通有关人身事故的分析处理工作。

参与厂内道路施工前审查和施工后的现场检查认定工作.4.2 生产设备部负责厂内交通有关设备事故的分析处理工作;负责车辆保险相关工作;负责机动车辆的技术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厂内道路、设施的维修管理工作。

参与厂内道路施工前审查和施工后的现场检查认定工作.4.3 经营管理部负责厂内道路、设施、机动车辆委外维修工作.参与厂内道路施工前审查和施工后的现场检查认定工作。

4.4 办公室负责厂内外交通事故造成工伤的善后处理工作;负责车辆驾驶员特业培训的组织工作。

4.5 电气车间参与厂内道路施工前审查工作。

4.6 各有车单位负责本单位车辆状况、驾驶人员的安全管理;负责分管区域内车辆安全行驶和道路安全状况的安全检查工作.5、机动车辆的安全技术管理5.1 车辆安全技术规定5.1.1 车辆外观整洁,零部件完好、联结紧固、无缺损并具有正常技术性能,车身周正偏差不得大于40mm,颜色协调无锈污,号牌字码清晰.5.1.2 发动机部分:动力性能良好,运转平稳不得有异响,机件齐全无泄漏,功率不得小于4.78w/t.5.1.3 转向系统:方向转动灵活、轻便、无阻、联结牢固、无裂纹、无损伤、不松旷。

风电场外来人员、车辆管理制度(3篇)

风电场外来人员、车辆管理制度(3篇)

风电场外来人员、车辆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和管理风电场内外的人员和车辆,确保风电场的正常运营和安全。

1. 外来人员管理:a. 所有外来人员(包括访客、供应商、承包商等)进入风电场前,必须提前向管理部门申请,并填写相应的入场申请表。

申请表要求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来访目的、预计停留时间等信息。

b. 所有外来人员必须配备有效的访客证或临时工作证,并佩戴在可见位置。

c. 每位外来人员进入风电场时,都需要接受安全教育和指导,并签署《风电场安全责任承诺书》。

d. 外来人员在风电场内必须始终遵守相关安全规定和管理制度。

2. 外来车辆管理:a. 所有外来车辆进入风电场前,必须提前向管理部门申请,并填写相应的车辆入场申请表。

申请表要求包括车辆牌照、车主姓名、详细车辆信息等。

b. 所有外来车辆必须携带有效的车辆进场许可证,并佩戴在车辆可见位置。

c. 外来车辆在进入风电场时,必须接受人员检查和车辆安全检查。

d. 风电场外来车辆必须在指定停车区域停放,并遵守相关停车规定和交通规则。

e. 外来车辆离开风电场时,必须按规定办理离场手续。

3. 监督和执法:a. 风电场管理部门负责对外来人员和车辆的管理和监督,并与当地公安部门、交通部门等相关部门合作。

b. 风电场内设置相关监控设备和安检设施,对风电场内外来人员和车辆的活动进行监控和记录。

c. 对违反管理制度和规定的外来人员和车辆,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并及时报告相关执法部门。

该管理制度有助于确保风电场的正常运营和安全,防止非法入侵、事故和其他不安全行为的发生。

同时,也保护了风电场的设备和设施,维护了风电场的形象和声誉。

风电场外来人员、车辆管理制度(2)1目的:为了维护公司安全,使人员、车辆、物品出入得到有效管理,依据员工守则及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风电场所有进出公司人员、车辆、物品,均应遵守本制度。

3引用标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检验技术要求》4内容4.1职责:4.1.1值班人员及车辆进出大门管理、检查访客及车辆能按照公司规定执行的监督告知访客车辆停放地点及停放要求4.1.2被访部门确保外来人员在访问时有效的得到接待、告知、管理确保和要求外来车辆按照公司要求停放和行驶____具体规定:____人员出入管理所有进出公司人员应着装整齐完整;外部人员需按照风电场要求办好手续后,方可出入。

交通汽车站站场管理办法

交通汽车站站场管理办法

交通汽车站站场管理办法一、引言交通汽车站站场是城市交通运输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乘客的接送和换乘任务。

为了确保交通的安全、便捷和有序进行,制定本《交通汽车站站场管理办法》。

二、站场规划与设计2.1 站场选址•考虑到交通便捷性、周边配套设施等因素,选择合适的地点作为汽车站站场的选址。

•考虑到未来的扩容需求,选址应具备一定的空间储备。

2.2 站场布局•根据日常运营需求,合理规划站场内的道路、候车区、检票口等设施。

•设计合理的出入口位置,确保乘客进出站的便捷性。

2.3 车辆停放和调度•设计合理的停车位布局,确保停放车辆的安全和有序。

•制定车辆调度方案,保证车辆的及时出发和到达。

三、站场设施与管理3.1 候车区•设立舒适的候车亭和座椅,提供良好的候车环境。

•设置候车区的标识,方便乘客找到正确的候车位置。

3.2 检票口•设计合理的检票口布局,确保乘客进站的顺利进行。

•配备先进的自动售票机和验票设备,提高检票效率。

3.3 安全设施•配备监控设备,加强对站场内外的安全监管。

•设置应急避难通道和灭火器材,提供安全保障。

3.4 环境卫生•定期清扫站场,保持站场的整洁和干净。

•设立垃圾箱和分类回收设施,提倡乘客的环保意识。

四、站场运营管理4.1 乘客服务•培训站务人员,提升其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

•提供便民服务设施,如充电设备、公共电话等。

4.2 运营调度•制定运营计划和车辆调度方案,保证运营的高效性和准时性。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解决运营中的问题。

4.3 安全管理•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站场内外的安全。

•建立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五、总结本《交通汽车站站场管理办法》旨在规范交通汽车站站场的建设与管理,为乘客提供安全、便捷和舒适的出行环境。

同时,要求相关管理部门加强对站场的监管和协调,确保站场的正常运营和服务质量。

基建工程交通安全管理制度(3篇)

基建工程交通安全管理制度(3篇)

基建工程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基建工程交通安全管理,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人员和过往交通参与者的人身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基建工程的建设和施工过程中的交通安全管理,包括道路、桥梁、隧道等基础设施工程。

第三条基建工程交通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责任明确、各负其责”的原则。

第二章交通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第四条每个基建工程项目应当设立交通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负责项目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该组织机构应当包括项目经理或总工程师、交通安全专员、监理工程师等成员。

第五条交通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1. 负责制定和实施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程;2. 组织交通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技能;3. 监督和检查交通安全工作的执行情况,并及时纠正存在的安全隐患;4. 销售监控交通安全设施的安装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5. 参与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提出合理的整改措施。

第六条交通安全专员是交通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关的交通安全管理经验和技能,并参加相关的培训和考核。

第三章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第七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是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规范和要求,具体制定在项目中。

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安全标志标线的设置和规范;2. 施工区域的划定和管控;3. 进出施工工地的交通流程和安全措施;4. 施工车辆和设备的使用规范;5. 施工工地的交通管理和巡查要求;6. 交通安全培训和教育的内容和方式;7. 事故的报告和处理程序;8. 质量和安全目标的设定和评估。

第八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应当向全体参与基建工程的人员宣传和解释,并强调其重要性和必要性。

第九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和废止应当经过交通安全专员审批,并报项目经理或总工程师批准。

第四章交通安全措施第十条基建工程施工区域应当进行有效的划分和管控,设立明显的安全标志和警示标志,确保施工区域与行车道、人行道的分离,防止施工人员和过往车辆的交叉冲突。

场内外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场内外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场外交通安全管理办法批准人:朱素华审核人:江先春编写人:治雷文件会签表主管部门:安全环保部1. 围本办法规定了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场外交通安全管理的职责、管理活动的容与方法、检查与考核、报告与记录等要求。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及其所属单位、项目场外交通安全管理。

各二级单位、工程项目可参照制定相关实施细则。

2. 职责2.1公司、二级单位、项目2.1.1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场交通安全的归口管理工作。

2.1.2各单位(项目)的行政正职为本单位(项目)场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副职对本单位(项目)场交通安全负领导管理责任。

2.1.3各单位(项目)机动车辆管理部门(作业队)对所管辖的场交通安全负直接管理责任。

主要职责:a)建立健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运行、维修等管理规章制度。

b)做好机动车辆日常安全检查、维修、保养和运输调配工作。

c)组织驾驶员、维护管理人员开展日常和专项安全教育技术培训活动。

d)组织专业人员对小车、面包车、客车每周一次,其它机动车辆每月一次的安全技术状况专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e)负责办理机动车辆,驾驶员运输行驶相关的证件审验和保险缴费等工作。

f)发生场交通事故应及时报告,配合事故调查,制定防措施,做好善后工作。

2.1.4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对本单位场交通安全负监督管理责任。

主要职责:a)执行国家有关交通安全法规和公司规定、指令,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各种活动。

b)定期对运行机动车辆路检,纠正违章。

c)协助交警部门做好机动车、驾驶员年度检审工作。

d)参加场交通事故的调查,提出有关责任人处理意见和防措施。

e)及时将驾驶员、机动车相关信息录入安全信息系统,不定期进行更新。

2.1.5机动车驾驶员对车辆行驶安全负直接责任。

主要职责:a)遵章守纪,严格按岗位操作技术规程和交通法规驾驶车辆。

b)爱护车辆,保持车辆良好安全技术状况和车容车貌。

c)做好出车前安全检查和收车后的保养工作。

d)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积极参加交通安全活动,礼貌行车、文明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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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外交通安全管理办法批准人:朱素华审核人:江先春编写人:治雷文件会签表主管部门:安全环保部1.围本办法规定了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场外交通安全管理的职责、管理活动的容与方法、检查与考核、报告与记录等要求。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及其所属单位、项目场外交通安全管理。

各二级单位、工程项目可参照制定相关实施细则。

2.职责2.1公司、二级单位、项目2.1.1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场交通安全的归口管理工作。

2.1.2各单位(项目)的行政正职为本单位(项目)场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副职对本单位(项目)场交通安全负领导管理责任。

2.1.3各单位(项目)机动车辆管理部门(作业队)对所管辖的场交通安全负直接管理责任。

主要职责:a)建立健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运行、维修等管理规章制度。

b)做好机动车辆日常安全检查、维修、保养和运输调配工作。

c)组织驾驶员、维护管理人员开展日常和专项安全教育技术培训活动。

d)组织专业人员对小车、面包车、客车每周一次,其它机动车辆每月一次的安全技术状况专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e)负责办理机动车辆,驾驶员运输行驶相关的证件审验和保险缴费等工作。

f)发生场交通事故应及时报告,配合事故调查,制定防措施,做好善后工作。

2.1.4 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对本单位场交通安全负监督管理责任。

主要职责:a)执行国家有关交通安全法规和公司规定、指令,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各种活动。

b)定期对运行机动车辆路检,纠正违章。

c)协助交警部门做好机动车、驾驶员年度检审工作。

d)参加场交通事故的调查,提出有关责任人处理意见和防措施。

e)及时将驾驶员、机动车相关信息录入安全信息系统,不定期进行更新。

2.1.5 机动车驾驶员对车辆行驶安全负直接责任。

主要职责:a)遵章守纪,严格按岗位操作技术规程和交通法规驾驶车辆。

b)爱护车辆,保持车辆良好安全技术状况和车容车貌。

c)做好出车前安全检查和收车后的保养工作。

d)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积极参加交通安全活动,礼貌行车、文明行车。

e)发生交通事故应保护现场,及时报告,抢救伤员,配合调查。

2.1.6维修人员应对车辆的维护保养质量负责。

2.1.7全体员工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和工程项目交通安全规定,各行其道,不准强行搭车、爬车、跳车,强行横道。

3.场外交通安全管理程序3.1 车辆管理3.1.1各单位(项目)的机动车辆应归口管理,做到专人负责、责任到人,实行“五”定,即定车辆使用围、定驾驶员、定责任、定基本行车路线、定耗油指标。

3.1.2机动车辆应按性能和用途使用,未经设备管理部门审批,不得擅自改变车辆用途。

3.1.3机动车辆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审检,做到各种证照齐全、有效。

3.1.4机动车辆制动、方向、灯光、声响、指示系统应保持齐全、灵敏、可靠。

车容车貌整洁,颜色鲜明。

3.1.5机动车辆应符合质量规技术要求,保持安全状况良好,做好日常维护、检查、保养,禁止“带病”运行或长时间超负荷运行。

3.1.6建立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性能、运行、维修、事故日常记录和档案,并及时录入安全信息系统。

3.1.7各单位(项目)应组织专业人员每周对机动车辆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性能检查,发现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应及时维修处理,每次检查结果应有书面记录并存档备查。

3.1.8依据规规定按期做好机动车辆保养工作,不得以修理代替保养。

3.1.9认真做好机动车辆夏季防暑和冬季防冻、防滑、防火措施,以保证机动车辆正常使用。

3.1.10车辆调度人员应合理安排车辆和驾驶员,不合格的“病”车不准派出,超载车辆不得派出。

3.2 驾驶员3.2.1汽车驾驶员必须持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的机动车驾驶证,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相当车辆,驾驶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3.2.2场施工用的小型前翻斗车、农用车、叉车、电瓶车等移动施工机械的驾驶人员应按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上岗从事驾驶相应机动车辆。

3.2.3驾驶公司7座及以下车辆,由各二级单位制定相应管理办法,规定驾驶围、准驾人员和管理措施,按照项目申报,二级单位审批,公司备案监管的原则,依法依规进行管理,境外车辆使用和管理,应符合当地国的法律法规规定。

3.2.4货车、客车及7座以上的小型车辆必须配备专岗驾驶员驾驶,山区项目的7座及以下车辆必须配备专岗驾驶员驾驶。

3.2.5严禁非专业驾驶员岗位人员长途驾车,行驶距离不得超过100公里。

3.2.6公司的特种车辆、大型工程专用车辆的驾驶员应经过设备部门组织专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

3.2.7驾驶员每班出车前应认真检查车辆安全技术性能状况,对安全设施不全或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辆不准出车。

驾驶员驾驶机动车辆应做到行车“三检制度”,即出车前检查、途中检查、回场后检查,保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

3.2.8倒班作业的车辆,驾驶员应做好交接班工作,填好设备运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表。

3.2.9机动车辆驾驶员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和规定,按照安全操作规谨慎驾驶、文明行车。

3.2.10驾驶员在以下情况不准驾驶机动车辆:a)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类药品或麻醉药品;b)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疾病者;c)过度疲劳。

3.2.11驾驶机动车辆时不得有下列情况:a)车门、车厢板没有关好;b)在驾驶室的前后左右围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c)拨打、接听手持、观看电视等影响安全驾驶的行为;d)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档滑行;f)向道路上抛撒物品;g)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h)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3.2.12机动车驾驶员应遵守交通安全纪律,做到八不准,即不准酒后开车、私自出车、绕道行驶、无证驾驶、疲劳行车、驾驶室超座、穿拖鞋或打赤脚驾驶、私自将车辆交他人驾驶。

3.3 场运输道路3.3.1工程项目按设计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对场交通道路的布置和实施应当既满足施工运输强度的需要,又要保证交通安全运输。

3.3.2场专项工程临时性道路(如石方开挖施工过程中的临时性出碴线路等)应符合下列要求:a)路基坚实,边坡稳定;b)根据施工机动车型选用适当的路宽。

其宽度双车道一般不得少于7m;单车道不得少于4m,并留有适当的会车处所;c)弯道半径一般不小于15m;d)纵坡一般不大于8%,个别短距离地段最大不应超过15%;e)道路的两端应修建回车场地;f)有良好的排水设施,保持路面平整、不积水;3.3.3在场道路的急弯、陡坡、狭路、视距障碍、交叉道口、桥头和地形险峻路段,应设置各种警示、限速等安全标志和护墩、护墙等安全设施。

3.4 场运输管理3.4.1机动车辆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车辆检验合格标志,并携带机动车行驶证、规费等各种规定的证件。

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遮挡、污损。

除小型乘用车外,其他车辆应在车身后面喷置放大号牌。

3.4.2客车不得超过核定的载客人数,货车运输的货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重量,不得超载;货物的装载应符合规定,绑扎牢固。

3.4.3货物运输车辆需搭载短途装卸工的,人数不得超过额定人数,车厢中须有安全的乘坐区域,车辆栏板高度不得小于1米。

3.4.4运输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车辆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运输途中应采取防止货物燃烧、爆炸、辐射、放电、泄漏等专门措施。

3.4.5运输易燃易爆等危险货物应配有押运人员,保证危险货物在运输中处于监管之下,并悬挂明显的危险货物运输标志。

3.4.6运输大型设备或大型车辆组队行驶时,应派专职安全员随同监护。

3.4.7运输“三超”货物或重型设备时,事前应组织专人对沿途路基、桥梁的承受能力,宽度、坡度、弯道半径、危险路段、洞涵净高、横跨公路架空线路和、设施的高度和其他障碍物等进行调查分析,制定可靠相应措施后方可进行运输。

3.4.8施工车辆在施工区域行驶时,要严格遵守施工区域对施工车辆的限速规定。

3.4.9自卸车、油罐车、牵引车、起重吊车、装载机、机动前翻斗车、挖掘机、农用车等机动车辆除驾驶室,其他部位不准载乘人员。

驾驶室不得超过核定人数搭乘人员。

3.4.10各种机动车辆停放应在指定的地段、停车场,不得随意停放,不得停放于斜坡路上,因故必须停放时,车辆不得脱档且必须拉紧手闸,切断电源,锁好车门,轮胎下垫好三角木,确保车辆不致溜滑。

3.4.11施工用自卸车运输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a)向低处临空边缘卸料时,后轮与边缘要保持适当安全距离,防止坍塌和翻车;在坚实地段陡坎处向下卸料时,必须设置牢固的挡车装置,挡车装置的高度不低于车轮外缘直径的1/3,长度不小于车辆后轴两外轮外侧间距的2倍。

同时必须设专人指挥,夜间应有照明并设红色警示灯。

b)车厢未降落复位前,不得行车。

c)不准在有横坡的路面上卸料,防止因重心偏移使车辆倾覆。

d)当车厢在举升状态下做检修维护工作时,必须用牢固的撑杆将车厢顶稳,并在车轮处前后两方向垫好三角木。

3.5 油罐车、炸药车运输3.5.1必须装有明显的防火警示标志,配备专用灭火器材,并装有接地金属链条。

3.5.2装卸货物时不准穿带有钉子的鞋上下车,同时必须将接地线妥善接地,以防静电产生火花,引发事故。

3.5.3 车辆附近禁止有明火或吸烟。

3.6道路交通事故机动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处理,抢救伤员,维护现场,报告事故,协助调查;安全、车管部门接到报案后应立即赶赴现场,配合交警妥善处理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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