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交发[2011]57号)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 于调整我省公路工程概算预算人工工日单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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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公路工程规费及概预算补充规定

各省公路工程规费及概预算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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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继续执行全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的备案报告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继续执行全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的备案报告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继续执行全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的备案报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公布日期】2017.11.08
•【字号】黑交规备〔2017〕16号
•【施行日期】2017.11.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其他规定
正文
《关于继续执行全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的备案报告
黑交规备〔2017〕16号
省政府:
现将《关于继续执行全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黑交规〔2017〕16号)及说明报请备案。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17年11月8日关于继续执行全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一、制定依据
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2004年417号令)收费审批的有关规定,报经省政府同意后,省交通运输厅、物价监督管理局联合发文。

二、继续执行收费标准的必要性
2011年11月,我省制定了新建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并实施了计重收费,该标准对加快公路建设步伐,提高通行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良好作用。

综合考虑我省高速公路收费额度、债务总额等因素,继续执行该收费标准是必要的。

三、与物价协调情况
该收费标准与省财政厅、物价监管局联合审核,报省政府批准后,按《关于继续执行全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黑交发〔2012〕515号)收费标准继续执行。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公路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公路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公路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8.03.20•【字号】黑交规〔2018〕5号•【施行日期】2018.03.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公路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黑交规〔2018〕5号各市(地)交通运输局,省农垦、森工总局交通运输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现将《黑龙江省公路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对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有关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函告厅建设管理处,以便修订时研用。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18年3月20日黑龙江省公路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试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我省公路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质量,加强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设计文件审查监督制约机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路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是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公路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工程建设各方必须严格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除报交通运输部审批外的新建和改(扩)建的国省道、农村公路、单独立项桥梁以及其他公路项目的设计文件审查,其中:国省道项目设计文件审查应严格执行本办法,农村公路、单独立项桥梁及其他公路项目设计文件审查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公路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是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照国家和省级地方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和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对公路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方案合理性、结构安全性和强制性标准、规范执行情况及造价控制等方面进行监督和审查。

第五条设计文件编制必须符合交通运输部现行《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设计文件图表示例》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黑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13)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黑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13)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黑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13)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3.06.05•【字号】黑交发[2013]230号•【施行日期】2013.06.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黑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黑交发【2013】230号)各市(地)交通运输局,省农垦、森工总局交通运输局,绥芬河市、抚远县交通运输局,厅机关各处(室、办),厅直有关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11年第613号),结合我省实际,厅对《黑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黑交发〔2008〕464号)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修订的具体条款和内容见附件。

现将新修订的《黑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并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上发布,请认真贯彻落实。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13年6月5日修订的具体条款和内容主要修改了以下七个条款:一、第十一条修改为:“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采用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或《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发布招标(资格预审)公告,除在以上媒介发布外,还应同时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http//)上发布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采用邀请招标的,招标人应当以发送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三家以上具备相应资格的特定的法人投标”。

二、第二十一条修改为:“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

二级及以上公路和大型桥梁、隧道工程的主体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应当按照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格式和要求编制。

本条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公路工程和公路附属设施工程的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可参照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格式和内容编制,并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简化”。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重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指南的通知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重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指南的通知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重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8.03.19•【字号】黑交规〔2018〕6号•【施行日期】2018.03.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重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指南的通知黑交规〔2018〕6号各市(地)交通运输局,省农垦、森工总局交通运输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现将《黑龙江省重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指南》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请各有关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将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函告厅建设管理处(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72号;邮编:150040;联系人:赵国强,电话*************;E-mail:*****************),以便下次修订时参考。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18年3月19日黑龙江省重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指南(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公路工程管理,规范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黑龙江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公路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独立桥梁、隧道(以下简称公路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适用本指南。

公路大中修、桥梁加固及其他公路项目实行设计施工总承包,可参照本指南执行。

第三条本指南所称设计施工总承包(以下简称“总承包”),是指将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图勘察设计(以下简称“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和缺陷责任期修复等工作,由具备相应资格的总承包单位统一实施的承发包方式,总承包单位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交规〔2018〕7号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交规〔2018〕7号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正文:----------------------------------------------------------------------------------------------------------------------------------------------------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交规〔2018〕7号各市(地)交通运输局,省农垦、森工总局交通运输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厅直有关单位:现将《黑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对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有关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18年3月19日黑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加强公路建设市场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新建、改(扩)建的国省道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是指与公路工程建设的项目法人或受其委托的建设管理单位(以下简称“发包人”)签订合同的公路施工企业(以下简称“承包人”)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项工程发包给其他专业施工企业(以下简称“分包人”)完成的活动。

第四条除施工分包以外,承包人与他人合作完成的其他以劳务活动为主的施工活动统称为劳务合作。

劳务合作不属于施工分包。

禁止承包人以劳务合作的名义进行施工分包。

第五条鼓励公路工程施工依法进行专业化分包,禁止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

第六条承包人对管辖工程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工作负总责,应通过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3.06.25•【字号】黑交发[2013]254号•【施行日期】2013.06.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黑交发〔2013〕254号)各市(地)交通运输局,省农垦总局交通运输局,绥芬河市、抚远县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呼兰养路总段: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管理,提高公路养护管理水平,现将《黑龙江省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3年6月25日黑龙江省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公路养护管理水平,规范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原交通部《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交公路发〔2001〕327号),结合我省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黑龙江省境内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的管理,农村公路的大中修工程管理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大修工程是指对公路及其沿线设施的较大损坏进行周期性的综合修理,以全面恢复到原技术标准的工程。

中修工程是指对公路及其沿线设施的一般损坏部分进行定期的修理加固,以恢复公路原有技术状况的工程。

第四条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管理。

列入省厅计划的技术工艺较复杂、投资额度较大、工程性质特殊的大修工程项目,采取“双业主”制,省公路局为业主,项目所在市(地)县(区)为地方业主,其他大中修工程项目,业主为所在地公路管理处或公路管理站(段),省公路局负责管理和监督工作。

大修工程的开工申请由省公路局批准。

第五条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应引入竞争机制,积极推行项目责任单位负责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的“四制”管理模式,养护大中修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实行公开招投标。

全国公路工程人工费工日单价汇总表(2016-11-30)

全国公路工程人工费工日单价汇总表(2016-11-30)

13 福建 67元/工日(除厦门)、72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调整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 闽交建[2014]162号 元/ 工日(厦门)、86元/ 估算概算预算定额人工费标准的通知》 工日(船员)、130元/工 日(潜水员)
2014年11月17日
14 江西 44.72〜55.90元/工日 15 山东 61.07元/工日 16 河南 53.87元/工日
23 四川 42.81- 79.29元/工日 《四川省交断关于贯彻执行交通部2007年《公路基本 川交函[2008]412号 2008年7月1日
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及配套定额有关事项的
通知》
24 贵州 48.07元/工日
贵州省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预算编制补充规定 黔交价管[2008]39号 2008年7月1日
19 广东 59.74〜79.33元/工日 《关于调整我省公路工程概算预算人工工日单价的通 粵交基函[2010]1915号 2010年9月6日 (潜水工149.94元/工 知》
20 广西 日 45).00元/工日 (潜水工 《关于印发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广西 桂父基建发[2008]62号 2008年7月1日
全国公路工程人工费工日单价汇总表(2016-11-30)
序号 省份 人工费现行标准
批准文件
文号
执行时间
备注
1 北京 72.5元/工日
_
_
2012年8月
2 天津 99.6元/工日
关于调整天津市公路工程人工费单价的通知
定[2014]05号
2014年4月1日
3 河北 57.00元/工日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我省公路工程人工费工 冀交基[2012]104号 日定额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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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调整
我省公路工程概算预算人工工日单价的通知
黑交发[2011]57号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黑政发[2010]66号)要求和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2007)的有关规定,现就调整我省公路工程概算预算人工工日单价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黑龙江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概算、预算的编制应按本通知执行,具体取定标准见附件。

二、本通知下发之前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不再调整。

三、本通知解释权归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具体由黑龙江省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

四、执行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函告黑龙江省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附件:黑龙江省公路工程各市(地)生产工人每工日人工费表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一日
黑龙江省公路工程各市(地)生产工人每工日人工费表
备注: 1、人工工日单价仅作为编制公路工程造价文件的依据,不作为施工企业实发工资的依据。

2、公路工程机械(含工程船舶)台班定额中人工工日单价按本工日单价执行。

3、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跨不同地区时,人工工日单价按路线里程加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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