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建设贯穿反腐工作始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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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倡廉心得体会高校

反腐倡廉心得体会高校

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根本出路在于不断深化改革,不断推进制度创新,使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的全过程,形成体现科学性与时效性的惩治与预防腐败的制度体系,下面是带来的反腐倡廉>高校,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篇一:反腐倡廉心得体会高校今天听了关于中国反腐的课,深受感触,身为大学生,很少关注这一类问题,过去感觉离我们比较遥远,可今天看来却不是。

腐败就在我们身边,无论是“老虎”还是“苍蝇”,都慢慢的在腐蚀我们的生活,我认为不能再坐以待毙,应该拿出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

腐败问题是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最大障碍和瓶颈。

总有部分大小干部工人总在利用职务之便捞取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好处,特别是有权、管钱、管事、收费和专营性质的国家机关和事企业单位更是吃拿卡要,敲诈勒索。

除了个人腐败以外,更为严重的是出现了行业、部门、机关的集体腐败。

腐败对人们具有很大的诱惑,就像今天教授讲的一样,人们可能每个人都特别讨厌腐败,反对腐败,却很难做到不腐败,它隐隐的藏在人心的另一面。

就比如说有一天有一个朋友当上了什么职位,升了官,就会想着可以在他那儿得到点什么等等,事情看似很平常,却也在向着腐败靠近。

人们何渴望别人不腐败,却不注意自身的思想规范,我认为教授说得非常有道理,所以我们平时在抵制腐败的同时也要反省自己。

腐败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一下几个:第一、用人不透明。

比如“靠关系”、“走后门”在一定范围内仍广泛存在。

第二、防范不周到。

防范体系过于单一,对于官员,我们要学习西方,时刻把他们当作小人来防范,与其说是防止干部腐败,不如说是对干部保护,因为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腐败。

作为“屋漏在上,屋下必知”的人民群众,虽然对一些官员的腐败有切身感受,但由于害怕打击报复,对反腐斗争缺乏必胜的信心,或者因为没有关键证据而不得不长期忍气吞声。

第三,惩治不力。

官员的腐败行为不能及时发现和处理。

百姓发现了信了抱不平却忍气吞声,谁说谁倒霉。

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精选】

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精选】

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

中国共产党中央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是包括经济、政治、文化全面发展的目标,是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的目标。

要顺利实现这一目标,我们不仅要扎扎实实的推进经济发展、推进物质文明建设,而且要扎扎实实的推进政治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保持良好的政治环境和社会环境,就必须把坚决反对和防治腐败作为我们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的落实好,不坚决惩治腐败,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就会受到严重损害,党的执政地位就有失去的危险,党就会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

不坚决惩治腐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就没有政治基础和领导力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就不可能实现。

一、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贯彻落实发展第一要务的重要政治保证。

我们要坚持自觉抓经济建设与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起来;坚持反腐倡廉同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协调发展;坚持把是否有利于促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全面发展,作为衡量反腐倡廉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坚持改革开放同经济建设新的实践,切实保证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

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任务。

深入有效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利于维护党的领导,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捍卫党的性质和宗旨;有利于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促进人民当家作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有利于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推进党和国家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秩序化,推动依法治国。

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塑造领导班子执政形象和领导干部履职形象的根本要求。

我们必须落实“两个务必”的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塑造领导班子的良好执政形象和领导干部的履职形象,“水能载舟,亦能覆舟”,领导干部要牢记“生于忧患,死于安乐”的古训,时时警戒,处处谨慎,事事笃行,自觉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堤坝”,始终保持共产党员和领导干部政治本色和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

浅谈反腐倡廉中的制度建设

浅谈反腐倡廉中的制度建设

称 的“ 官 ” 国家 出 台 了相 应 管 理 规 定 ,但 我 们 在 具 体 操 裸 , 作 上 ,就 得 分 别 对 待 , 即对 不 同领 域 的“ 官 ” 裸 ,应 有 不 同
的 防控 重 点 。从 职务 犯 罪 大 要案 的查 办规 律来 看 ,对 于 国 家机 关 的“ 员 型 裸 官 ” 官 ,应 加 强 贿 赂 犯 罪 的预 防 ;而 针 对 大 型 国有 企 业 、金 融 证 券领 域 的 “ 管 型 裸 官 ” 高 ,则 应 加 强 对侵 吞 、挪用 型 职 务犯 罪 的 预 防 和 管 控 。 三 是 在 反 腐 制 度 的执 行 上 ,刚 性 化 和 约 束 力 不 坚 硬 。
过 组 织 考 核 、 民主 评 议 等 方 式 ,建 立 起 同级 对 同级 、下 级
制 宜 进 行 细 化 ,形 成 符 合 本 单 位 本 部 门情 况 、有 利 于 操 作 的具 体 规 定 ,保 持 制 度 体 系 上 下 的统 一 ,增 强制 度 的 实 效
性 。 二是 连 续 性 和 开 创 性 的结 合 。开 创 性 是 在 连 续 性 基 础 上 的 制度 创 新 。既 要 保 持 被 实 践 证 明 是 行 之 有 效 的 制 度 , 不 因人 而 变 ,又 要 以 发 展 的眼 光 和 与 时 俱 进 的态 度 ,审 视
“ 力 阳光 运 行 ” 监 督 机 制 。在 权 力 的制 约 和 监 督 上 ,强 权 的 调 推 进 党 务 公 开 ,完 善 政 务 公 开 、厂 务 公 开 制 度 。以 公 开 、透 明 求 得 公 平 、公 正 ,在 知 情 权 得 到 保 障 的 前 提 下 , 对 权 力 运 行 进 行 有 效 监 督 。 目前 ,对 公 众 的知 情 权 缺 乏 具 体 规 定 ,办 事 公 开 、制 度 透 明 的 工 作 刚 刚 起 步 ,权 力 运 行 有 不 少 还 处 于 “ 秘 化 ” 态 。 因 此 ,在 强 化 “ 力 阳 光 运 神 状 权 行” 的监 督 机 制 方 面 ,需 要 结 合 本 单 位 本 部 门 的实 际 做 大 量扎 实 有 效 的 工 作 ,加 强 对 领 导 干 部 和 权 力 部 门权 力 运 行 的全 方位 、全 过 程 监 督 ,把 决 策 的 内容 、决 策 程 序 和 决 策 结 果 予 以 公 开 或 公 示 ,让 广 大 群 众 享 有 知 情 权 、参 与 权 和 监 督 权 ,做 到 有权 必有 责 、有 权 必 受 监 督 、违 规 违 法 用 权 必 受 追 究 ,真 正从 源 头 上 遏 制 腐 败 现 象 的 发 生 。

怎样做好纪检监察工作

怎样做好纪检监察工作

规范制度、强化监督做好新形势下的纪检监察工作新形势下,我市加大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力度和强度,成立了四个监察分局,我们胶河生态林场要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力配合监察四分局做好当前和今后的纪检监察工作。

一、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制度具有规范和导向作用,具有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双重功能,是惩治和预防的有机统一。

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各个环节,体现到各个方面,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约束干部行为,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制度约束就延伸到哪里。

在完善制度上,特别要健全对重点部门、重点人员、重点岗位、重点工作环节的制度建设,不断地完善管理办法。

一是进一步落实和深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二是进一步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建立和落实责任制,调动各部门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反腐败斗争的整体合力。

三是进一步落实好巡视检查和廉政谈话制度。

完善廉政谈话情况报告、情况反馈、跟踪监督、档案管理制度,形成任前谈话、定期谈话、信访谈话、诫勉谈话相衔接,集体谈话和个别谈话相结合的廉政谈话机制,确保取得良好的效果。

二、强化监督工作,优化权力运行机制要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努力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

在强化监督上,要充分发挥纪检检查和行政监察两项职能,重点加强对管人、管钱、管物的领导干部的监督以及行政执法权力相对集中的重要岗位和重要环节的监督。

一是建立监督工作责任制。

将监督的所有内容一一细化,按照科室工作职责分解到各职能部门,建立权责一致的监督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制度,严格检查和监督,真正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对权力的规范、监督、制约就延伸到哪里,确保监督贯穿工作全过程。

二是积极开展行政效能监察。

要通过行政效能监察,以解决行政不作为为重点,认真解决好对上级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敷衍拖拉、效率低下、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力的问题;认真解决好好大喜功、做表面文章、弄虚作假、搞虚假政绩的问题;认真解决好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和不干一个样的问题;认真解决好不依法行政、乱作为、工作推诿扯皮的问题。

反腐倡廉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建议

反腐倡廉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建议

反腐倡廉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建议反腐倡廉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建议近年来,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紧紧围绕经济建设,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的职能,积极推进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经济健康发展。

但总体而言,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在廉政教育、制度建设、监督检查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

一、基层反腐倡廉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1、监督工作存在“盲区”。

从目前党内监督的现状看,对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仍然比较薄弱,特别是乡镇基层表现的尤为突出,甚至成为一个“看得见的监督不了,监督得了的看不见”的监督“盲区”。

中央和省已经成立了专门机构,并开展了扎实有效的巡视工作,而县市以下的巡视工作大部分都是由临时性的检查所代替,比如每年开展的治理“节日病”的巡视检查,没有一种稳定的、规范的、权威的制度,更没有一个明确的责任目标,巡视督察效果很难显现。

2、党风廉政教育经费不足。

中央纪委提出的“大宣教”格局的形成在基层很难实现。

主要是由于党风廉政教育的对象的年龄、层次不同,社会经历、文化素养不同,是一个庞大社会群体,党风廉政教育的形式必须寓教寓乐,制作公益难开展工作。

5、群众的政治权利、民主权利意识淡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每个公民在政治上享有平等的权利。

《党章》、《劳动法》、《工会法》以及《国家公务员管理条例》等都有关于“权利”的规定。

但这些由法律和法规赋予的政治权利或民主权利,在基层单位尚未得到很好的尊重和保护,主要表现在两个层面:一是自上而下的“侵权”行为。

基层单位在思想政治教育方面长期以来存在着“重义务”“轻权利”的倾向,无论“红头文件”还是“领导讲话”,绝大部分篇幅都是要求干部职工如何履行义务的,很少强调如何行使权利。

二是自下而上的“弃权”行为。

有相当数量干部职工的政治权利意识和民主权利意识还处在“朦胧”状态,他们并不清楚自己在政治上享有哪些利,也不珍惜这些权利的存在。

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坚决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立和反腐败工作是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

中国共产党中央提出的全面建立小康社会的目的,是包括经济、政治、文化全面开展的目的,是使经济更加开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的目的。

要顺利实现这一目的,我们不仅要扎扎实实的推进经济开展、推进物质文明建立,而且要扎扎实实的推进政治文明建立和精神文明建立,保持良好的政治环境和社会环境,就必须把坚决反对和防治腐败作为我们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实在的落实好,不坚决惩治腐败,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络就会受到严重损害,党的执政地位就有失去的危险,党就会有可能走向自我消灭。

不坚决惩治腐败,全面建立小康社会就没有政治根底(jīchǔ)和指导力量,全面建立小康社会的目的任务就不可能实现。

一、深化认识党风廉政建立(jiànshè)和反腐败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决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立和反腐败工作是贯彻落实开展第一要务的重要政治保证。

我们要坚持自觉抓经济建立与抓党风廉政建立和反腐败工作结合起来;坚持反腐倡廉同改革开放、经济建立协调开展;坚持把是否有利于促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全面开展,作为衡量(héng liáng)反腐倡廉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坚持改革开放同经济建立新的理论,实在保证改革开放和经济建立的安康开展。

坚决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立和反腐败工作(gōngzuò)是建立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任务。

深化有效地开展党风廉政建立和反腐败工作,有利于维护党的指导,保证权利的正确行使,保卫党的性质和宗旨;有利于开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视,对于开展社会主义民主,促进人民当家作主,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有利于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推进党和国家工作的制度化、标准化和秩序化,推动依法治国。

坚决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立和反腐败工作是塑造指导班子执政形象和指导干部履职形象的根本要求。

我们必须落实“两个(liǎnɡ ɡè)务必〞的要求,实在加强和改良党的作风建立,塑造指导班子的良好执政形象和指导干部的履职形象,“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指导干部要牢记“生于忧患,死于安乐〞的古训,时时戒备,处处慎重,事事笃行,自觉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堤坝〞,始终保持共产党员和指导干部政治本色和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

当前农村基层反腐败斗争形势分析材料

当前农村基层反腐败斗争形势分析为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需要,加强对十七大以来反腐败斗争形势的综合分析,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我们从分析研究本镇当前农村基层违法违纪案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等方面,提出有效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对策建议。

一、反腐败斗争成效明显十七大以来,经过全镇上下的共同努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在继承中发展,在创新中提高,取得新成效,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1、湾井镇认真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农村党风建设的组织领导,反腐倡廉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惩处等各方面工作正扎实地向前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情况是好的,农村党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也是好的,绝大多数农村党员干部能够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开展工作,自觉约束规范自身行为,切实履行职责,为全镇各村(居)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2、坚持把教育作为反腐倡廉的基础性工作来抓,认真治理党风政风方面突出问题,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3、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近年来,能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实行镇民生信访部门会商制度,重点解决群众在医保、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等方面突出问题,纠正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4、改革体制创新,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进一步推进了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和办事公开制度,认真执行干部人事制度,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落实“收支两条线”制度,推行“村帐镇理”制度;深入推进“两项制度”;从源头上铲除腐败滋生的条件;5、反腐倡廉的环境和氛围越来越好。

通过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开展和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的逐步发挥效应,党员干部廉政意识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度和认可程度逐年提高,反腐倡廉思想基础越来越好。

6、查处了一批违法违纪案件。

反腐倡廉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建议

反腐倡廉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建议近年来,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紧紧围绕经济建设,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的职能,积极推进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经济健康发展。

但总体而言,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在廉政教育、制度建设、监督检查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

一、基层反腐倡廉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1、监督工作存在“盲区”。

从目前党内监督的现状看,对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仍然比较薄弱,特别是乡镇基层表现的尤为突出,甚至成为一个“看得见的监督不了,监督得了的看不见”的监督“盲区”。

中央和省已经成立了专门机构,并开展了扎实有效的巡视工作,而县市以下的巡视工作大部分都是由临时性的检查所代替,比如每年开展的治理“节日病”的巡视检查,没有一种稳定的、规范的、权威的制度,更没有一个明确的责任目标,巡视督察效果很难显现。

2、党风廉政教育经费不足。

中央纪委提出的“大宣教”格局的形成在基层很难实现。

主要是由于党风廉政教育的对象的年龄、层次不同,社会经历、文化素养不同,是一个庞大社会群体,党风廉政教育的形式必须寓教寓乐,制作公益广告牌、电教片、开辟廉政书屋等喜闻乐见、多种多样、生动活泼的廉政文化建设。

而这些建设必须要有必要的经费投入,因此,党风廉政教育必须有大的投入。

3、基层纪检监察职能履行不够。

乡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因班子分工兼顾其他工作较多,其主抓的纪检监察工作没有认真开展,致使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有弱化现象。

体制改革后续监管不力。

中央提出的“通过深化改革,逐步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经过几年的探索,我们针对一些容易产生腐败现象的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进行了体制、机制和制度上的创新,建立了社区服务中心、会计核算中心、招投标中心等,积极推进行政审批、财政体制、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等,解决了一些诱发腐败的问题。

但由于体制上的原因造成,有形建筑市场没有完全与政府管理部门脱钩,政府采购管理机构与执行机构没有分开设立。

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摘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复杂的而又艰巨的任务。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共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指出,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把我们党建设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党的建设的重大任务,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权才能赢得人心。

长期以来,党中央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重要任务来抓,旗帜是鲜明的,措施是有力的,成效是明显的,为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发挥了重大作用,为我们党领导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有力保证。

关键词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党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是关系到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大事,是我党在新时期将长期坚持的一项重要工作,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和建立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重要保证,是党和国家制度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

党的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强调,全党同志要按党的十八大的部署,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更加科学有效的防治腐败,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改革开放30年来,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重要任务来抓,旗帜是鲜明的,措施是有力的,成效是明显的,为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发挥了重大作用,为我们党领导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有力保证。

一、党风廉政建设的渊源及现状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和反腐倡廉制度虽然是近年来中国反腐败斗争实践中应运而生的措施,但它的思想却源远流长,先秦时期就建立了巡视制度,明朝朱元璋为惩治官场腐败,曾亲自主持修订了《大明律》,以加大对贪官污吏依法惩治的力度。

在街道纪工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街道纪工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在街道纪工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要:一、年主要工作情况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历来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党的建设各个领域。

街道党工委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全街道反腐倡廉工作情况汇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历来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党的建设各个领域。

街道党工委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全街道反腐倡廉工作情况汇报,分析全街道反腐倡廉工作形势,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指导,并对全街道反腐倡廉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决策部署,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拓展了思路、指明了方向。

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五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反腐倡廉建设新要求,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发展第一要务,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履行职能,更加坚决地惩治腐败,更加有效地预防腐败,更加坚定地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经过全街道上下共同努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年全街道未发生违法乱纪的问题,为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上渡提供了重要保证。

()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街道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党工委、办事处中心工作,严明政治纪律,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抓好维护安定稳定工作的督促检查,主动融入全街道大信访工作格局,认真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协调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由街道纪工委领导挂点重点社区,对维稳工作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加强对防抗台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督查,保障人民生产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坚持改革创新,促进源头防腐。

把预防腐败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入推进制度建设,拓展预防腐败工作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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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贯穿反腐工作始终
作者:发布时间:2011-06-30 13:38
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2011年1月10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更加注重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更加注重完善制度、规范权力,更加注重维护民利、保障民生,更加注重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更加注重深化改革、开拓创新。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2011年4月8日出席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座谈会并讲话。

他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精神,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提高查办案件工作水平,不断以惩治腐败的新成效取信于民,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中国共产党从建党之日起,就把反腐败斗争作为一件大事,同党内不同时期的各种腐败现象进行了长期坚决的斗争。

正值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之际,回顾反思中国共产党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同腐败作斗争的成功实践,梳理探讨中国共产党为预防腐败而采取的新举措,对于目前加强党的建设,开展反腐倡廉建设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规矩也就是规章制度,是我们应该遵守的,用来规范我们行为的规则、条文,它保证了良好的秩序,是各项事业成功的重要保证。

党的制度建设是指通过建立健全党内法规和制度严格执行党的纪律使党的工作和活动逐步实现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

党的制度建设不仅是党的建设的手段和途径,也是党的建设的目的和根本出路,制度建设具有强制性、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特点,既是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又为实施有效监督和惩治越轨者提供了准绳和依据。

因此,在反腐败斗争中,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始终注重制度建设与创新。

1949年11月9日,中共中央作出了《关于成立中央及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决定》,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也告成立。

1952年,中央人民政府在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里对贪污腐化、行贿受贿等罪行,根据不同情况,分别规定了明确的处理办法,这是新中国刑事立法领域的第一部重要法律条例。

1955年3月,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通过了《关于成立党的中央和地方监察委员会的决定》,代表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藉以加强党的纪律,主要任务是检查处理党员违反党纪国法的案件。

改革开放以来,党在反腐败斗争中更加突出了制度建设,制定出台了一系列配套制度。

就领导干部生活、工作待遇等问题,先后出台了《关于高级干部生活待遇的若干规定》(1979年11月13日)、《关于新任副部长、副省长以上干部生活待遇的几项暂行规定》(1983年5月21日)、《关于严格控制领导干部出国访问的规定》(1989年8月17日)、《关于中央党政机关汽车配套和使用管理的规定》(1989年9月6日)、《关于在国内公务活动中严禁用公款宴请和有关工作餐的规定》(1989年9月18日)、《关于对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中收受的礼品实行登记制度的规定》(1995年4月30日)、《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1997年5月25日)等。

就经商、办企业问题,先后出台了《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决定》(1984年12月3日)、《关于禁止领导干部的子女、配偶经商的决定》(1985年5月23日)、《关于清理整顿公司的决定》(1988年10月3日)、《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退(离)休干部经商办企业问题的若干规定》(1988年10月3日)、《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2004年12月12日),等等。

目前来看,以上各项制度都在良好运行当中,着力解决干部“不能”腐败、“不敢”腐败、“不想”腐败的问题,逐步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化,这对于保持党和国家机关的廉洁,堵塞滋生腐败的漏洞发挥了重要作用。

2004年9月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进一步提出“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抓紧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作出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对党的反腐倡廉方针的坚持、完善和发展,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反腐败斗争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2005年1月中央颁布的《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提出:到2010年,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

这既为反腐倡廉建设的程序化、规范化、法制化提供了有力保障,也为中国各项事业的顺利开展创造了良好的政治环境和社会环境。

最近一段时间,为了预防腐败,党和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新举措。

为加强反腐败的国际合作,借鉴国外反腐败有益经验,中国还批准加入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2008年1月胡锦涛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会议上进一步强调,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深化改革和创新体制,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努力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

2008年5月中央发布《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作为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性文件。

2009年召开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对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又作了具体部署,它主要包含四个子系统:一是教育,二是制度建设,三是监督,四是惩治。

这些能产生巨大的政治压力、道德压力和社会效应,从而起到遏制腐败、监督党员干部廉洁从政、依法办事的作用。

党的反腐败斗争取得了前所未有的进步。

改革开放30多年来,全国纪律监察机关共立案400多万件,处分违纪党员370多万人,仅2009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1—11月份就查处106626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85353人,给予政纪处分29718人,如陈绍基、王元华等15位省部级高干纷纷落马,创下了改革开放30多年来反腐败工作的最新纪录,为党风廉政建设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国家统计局调查结果表明,2007年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问题受关注程度在热点问题排行中降到第8位,而1997年—2000年曾连续4年位居榜首。

可见,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极大认可。

(侯晋雄作者来自中共重庆市委党校党建教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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