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二建法规数字考点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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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与相关知识 时间相关考点总结 便于记忆 占30分

2014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与相关知识 时间相关考点总结 便于记忆 占30分

1、最低保修期(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期限(2)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3)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4)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2、诉讼时效期限(1)短期诉讼时效(1年)情形: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

(2)普通诉讼时效期间:2年。

3、知识产权保护期限(1)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发明20年。

(起算时间:申请之日)(2)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保护期:10年。

(起算时间:申请之日)(3)著作权保护期:自然人:生前加上死后50年。

法人:发表之日起50年。

(4)商标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算。

(5)商标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限期,可以无数次续期。

4、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情形(1)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5、民事诉讼中涉及的时间(1)民事诉讼的受理:收到起诉书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2)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3)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4)管辖权异议: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受诉法院应当在受理异议之日起15日内作出裁定。

(5)举证时限:普通程序的举证时限不少于30日,但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可以少于30日;简易程序的举证时限可以少于30日。

(6)一审简易程序: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7)申请再审的时间: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6个月内提出。

(8)一审普通程序: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2014年二建法规第四版新教材记忆重点

2014年二建法规第四版新教材记忆重点

2014年二建法规第四版新教材记忆重点1.法律体系也叫法的体系,由国家各部门法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2.法律部门是根据一定标准,原则所制定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

3.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4.民法:乌合招亲民法(物权,合同,招投标法,侵权责任法,民法通则)。

5.行政法:房地产建筑规划环境,许可其处罚复议。

6.经济法:统计法,土地管理法,标准化法,预算法,税收征收法,节能法,审计法,采购法,反垄断法。

7.社会法:残疾人保障法,矿山安全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

8.宪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法律(立法法)由全国人代会常委制定,行政法规(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设计管理条件)由国务院制定,地方法规你懂的(地名+条例),部门规章(暂行规定),地方政府规章(办法、规定、实施细则)。

9.宪法至上,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

10、新旧法不一致时,由全国人代会常委裁决,同一机关由制定机关裁决,地方法规和部门不一时,国务院提意见,地方法规国务院说了算,适合部门规章的,提请常委裁决,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之间由国务院裁决。

11、法人分为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

12、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授权的项目上的管理者,非委托代理,项目经理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

13、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是法定代理(区别指定代理)。

14、无权代理:自始未经授权、超越代理、代理权终止。

15、委托书授权不明,被代理人应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连带责任。

16、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最基本权利,所有权的核心)。

17、有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

18、土地所有权由国务院行使,耕地承包期限30年,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

19、城市土地属国家所有,家村和城市郊区土地,除法律规定外(一定要注意这句话的有无),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山属农民集体所有。

二级建造师2014年法规及知识考前必背

二级建造师2014年法规及知识考前必背

二级建造师2014年法规及知识考前必背义务17、建设用地的权利:A对建设用地上的物享有所有权B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抵押权C获得赔偿的权利D住宅用地期满续期的权利建筑法1、申请施工许可证的条件:A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首席B已经取得所在规划区的规划许可证C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D已经确定施工企业E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及技术资料F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G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H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后果:A将被责令整改B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进行罚款(没有说必须罚款)C对于符合开工条件的不需要停工,也不可以罚款3、不需要申请施工许可证的工程类型:A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30万以下,300平米以内)B作为文物保护的工程C抢险救灾工程D临时性建筑E均用房屋建筑F根据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工程4、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对工程维护和管理5、施工合同无效:A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的B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他人资质的C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而没有招标的6、《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违法分包界定如下:A 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资质条件的单位B 总承包合同中未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将部分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C总包将工程的主体结构分包给其他单位D分包单位进行再分包的7、当工程出现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的问题时,建设单位可以根据总包合同向总包追究违约责任,也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直接要求分包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分包单位不得拒绝8、工程监理的依据:A法律法规B有关的技术标准C设计文件D建设工程承包合同9、工程监理的内容:进度、质量、成本的控制,安全、合同、信息的管理和沟通协调10、监理人员如发现工程设计不合格,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院改正。

做到*立监理、公正监理招投标法1、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2、必须招标的是:单项合同在200万以上、设备材料款估算在100万以上的、设计监理勘察单项合同在50万以上的、低于以上规定但合同总价在3000万以上的3、下列情形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A涉及国家安全、国家机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B属于利用扶贫资金行驶工代赈要使用农民工的C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的技术D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E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4、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曾令整改,可以处1-5元罚款5、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投标的其他情况,或者泄露标的的,给予警告,并处1-10万元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人或其他直接负责人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6、投标保证金可以是现金、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套兑支票、银行汇票和现金支票,一般不得超过总价的2%,最高不超80万7、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文件可以补充、修改、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人8、在截止时间后到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不得补充、修改、撤回投标文件,如撤回投标文件,保证金被没收9、联合投标体各方的责任:A履行共同投标协议中约定的责任B就中标项目承担连带责任C 不得重复投标D不得随意改变联合体的构成E 必须有代表合体的牵头人10、投标人串通投标:A投标人之间互相约定抬高或者降低报价B投标人之间互相约定在招标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C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投标D投标人之间其他串通投标报价行为11、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诉其他投标人,或者协助投标人更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B招标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C招标人与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者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招标人额外补偿D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E其他串通投标的行为12、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5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专家不得少于总数的2/313、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人一般应当在15日内确定中标人,最迟应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期前确定14、招标人对已经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少于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单位15、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16、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安全生产法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存储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的经济保障措施:A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B抱枕安全设施所需要的资金C保证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培训所需要的资金D保证工商社会保险所需要的资金安全生产保障措施:A组织保障措施B管理保障措施C经济保障措施D技术保障措施不满足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要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刑事处罚的,对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2-20万的罚款生产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法律受刑事处罚或者撤销处分的,自刑法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配备合格安全生产人员的单位要限期改正,如不改正责令停业整顿,可以处2万以下罚款不符合安全设施管理设备的单位要限期改正,如不改正责令停业整顿,可以处5万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安全生产从业人员的权利:知情权、批评权和检举控告权、拒绝权、紧急避险权、请求赔偿权、活的劳动防护用品劝、活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劝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特大事故: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或1亿以上直接损失重大事故:10-30人死亡,或50-100人重伤,或5000万-1亿直接损失较大事故:3-10人死亡,或10-50人重伤,或1000-5000万直接损失一般事故: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以下直接损失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特大、重大事故逐级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监管部门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监管部门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重大、较大、一般事故政府部门应当在15日内作出批复,特大事故30日内批复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20万罚款发生较大事故的,处20-50万罚款发生重大事故的,处50-200万罚款发生特大事故的,处200-500万罚款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一年年收入30%罚款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一年年收入40%罚款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一年年收入60%罚款发生特大事故的,处一年年收入80%罚款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并应当在15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建筑生产中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所有安全规章制度的核心2、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是预防为主3、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下列资料送至县级以上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备案:A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B 拆除建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C拆除施工组织方案D堆放、清楚废弃物的措施4、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整改,处20-50万罚款:A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的B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合同约定工期的C将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5、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工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工,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停工的,监理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6、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A 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B土方开挖工程C模板工程D起重吊装工程E脚手架工程F拆除、爆破工程G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7、施工现场暂时停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做好现场防护,费用由施工方承担,或按合同约定执行8、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有产品合格证9、施工单位使用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由总包、分包、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验收10、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应当对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和安全性能进行检测,出具检测合格证明11、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A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错做规程B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的资金投入C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D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12、建设单位应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不得使用。

2014二建法规时间知识点汇总学习资料

2014二建法规时间知识点汇总学习资料

2014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全书关于时间知识点的汇总2Z201000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1、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之日起计算。

2、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3、一般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4、留置的时间至少2个月。

5、安装工程一切险对考核期的保险责任一般不超过3个月。

2Z202000施工许可法律制度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至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2、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

3、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中止施工满1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4、对于实行开工报告制度的建设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5、建造师初始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

建造师执行资格注册有效期一般为3年。

注册期届满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

延续注册有效期为3年。

6、申请人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注册:①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②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收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③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④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⑤年龄超过65周岁的。

7、因非承包方的原因致使工程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可以同时担任两个项目的项目经理。

2014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笔记[1]概要

2014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笔记[1]概要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讲义(一般不考)★★(一般不会每年都考)★★★(一般每年考一题)★★★★(一般每年必考至少一题)★★★★★(一般每年必考一题以上);仅供参考。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1.1法律体系和法的形式(1020 P4)1020是指该部分内容在大纲中的编号2Z201020的最后四位数字;P4,该内容见教材第4页 1.1.1法律体系(部门法体系)简表(1021P4)★★将一国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一定标准和原则(主要是根据调整对象或者适用领域)划 【真题示例】(2009-01)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建筑法》属于( )部门。

A .民法 B .商法 C .经济法 D .诉讼法 2 二级2009-01-C1.1.2法的形式(法律渊源)(1022P5)★★★法的形式也称为法律渊源,实质是法的效力等级问题——把握原则:位高-权重-法力高 1.1.2.1我国法的形式【口诀】宪、法、行,地、行、司,还有国际与其他1.1.2.2规范性文件效力的一般原则不同机关制定:上位法优于下位法(上下具有相对性)。

——位高—权重—法力高同一机关制定:新法优于旧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1.1.2.3规范性文件效力冲突的解决同一机关制定:新的一般法与旧的特别法之间冲突;由制定机关裁决。

不同机关制定:1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冲突;由国务院裁决。

2部门规章与地方性法规冲突,由国务院提出意见,若国务院认为应该适用部门规章,应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真题】(07-100)《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设定的行政处罚包括()A.罚款B.拘役C.行政拘留D.责令停业整顿E.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一级09-16)《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属于( )A. 行政法规B. 一般法律C. 司法解释D. 部门规章二级2010-03-A一级2007-01-C一级2007-100-ADE一级2009-16-D1.2宪法(1030P7)★★基本知识:我国现行的是1982年通过的宪法,此后的1988/1993/1999/2004年四次通过修正案共31条。

2014年二级建造师《法规》数字考点重点总结汇总

2014年二级建造师《法规》数字考点重点总结汇总

2014年二级建造师《法规》数字考点重点总结一、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1.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在公布后30日内报有关机关备案;宪法和法律不需要备案。

2.农民集体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经营,经营期30年。

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承包土地进行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报建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农业部门批准。

3.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发明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为10年。

保护期均自申请日起算。

4.注册商标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算;可无数次地提出续申请,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

应在到期前6个月内申请,还有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从核准注册日起算。

5.一般职务作品(工作任务但未用单位条件)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单位可以优先使用2年。

6.著作权的保护期(关注50年即可)(1)作者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的保护期不受限制;(2)公民的作品,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保护期,终生+死后50年;(3)单位作品或单位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发表权、使用权、获得报酬权保护期,为50年,截至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

7.计算机软件的保护期限,如果涉及到自然人,为自然人终身+死后50年;如果是单位,首次发表后的50年,开发完成50年内未发表,不再保护。

8.保证期限当事人无约定,履行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有约从约。

9.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数量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10.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期限一般应该包含一个试车考核期,试车考核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安装工程一切险对旧机器设备不负考核期保险责任。

二、施工许可法律制度1.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之一: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2014二建法律法规重点(精)

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重点P8下数第三四段:一、项目经理部的概念和设立项目经理部是施工···········是一次性的具有弹性的现场生产组织机构。

项目经理部不具备法人资格··················组织和领导本项目经理部的全面工作。

P9上数第一段:三、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P12下数第一段:无权代理存在的三种表现形式(1(2(3P13下数第一段:表现代理具备的特别构成要件(1(2(3P14下数第一段案例P15中间:一物权的种类,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P16上数第三段:(二用益物权,用益物权包括···················地役权。

(三担保物权P18上数第2、3、4段: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不影响合同效力。

2014二建法规 第一章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考前重点整理版资料

2Z201000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2Z201010建设工程法律体系2Z201011 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要点】国家对民事活动、经济活动的监管需以“公共利益、公众安全”为界限不得越位。

(一)宪法及宪法相关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宪法相关法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

(二)民法商法民法是规定并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间、法人间及公民与法人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商法是调整市场经济关系中商人商人及其商事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权责任法》、《公司法》、《招标投标法》等属于民法商法。

(三)行政法行政法是调整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过程中而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作为行政法调整对象的行政关系,主要包括行政管理关系、行政法制监督关系、行政救济关系、内部行政关系。

《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城乡规划发》、《建筑法》等属于行政法。

1(四)经济法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干预经济运行的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审计法》、《统计法》、《标准化法》、《预算法》、《反垄断法》、《节约能源法》、《土地管理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等属于经济法。

(五)社会法社会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社会法是在国家干预社会生活过程中逐渐发展起来的一个法律门类,所调整的是政府与社会之间、社会与不同部门之间的法律关系。

《残疾人保障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劳动合同法》等属于社会法。

(六)刑法刑法是关于犯罪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是这一法律部门的主要内容。

2014年二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知识必记112个 考点 (1)

个人资料整理 仅限参考。

报 内上 天 7 有变化 事故 火灾 , 道路 , 报 补 的,应 数有变化 人 亡 日内,伤 30 之日超 生 发 自事故 、 19时。

小 2 过 时间不超 报 上 事故每级 、 18。

报告 时内 小 24 事故 质量 , 报告 督部门 监 产 安全生 政府 以上人民 级 县 向 时内 小 1 于 后应 生 发 安全事故 、 1710伤, 下重 人以 10 , 下 人以 3 , 一般 , 万 20-50 罚 失, 万损 -5000 万1000 伤, 重 10-50 , 死亡 人 3-10 较大 , 万 伤 重 人 50-100 , 死亡 人 10-30 重大 , 万 200-500 罚 失, 亿元经济损1 伤, 重 人 100 或 , 死亡 人以上 30 特重大 、 16 。

职安全员 人,应设专 300 超 员 人 业 、从 15。

下) 以 万 6000暂定级< 、 亿) 1 乙< 、 甲 为 工程招标代理分 、 14 提交投标文件人 至投标 出之日起 发 自招标文件开始 , 天 15 投标文件提交前 在 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要 人 招标 、 13日。

工作 个 5 少 发售时间最 招标文件 、 12金。

证 保 退 人 中标 未 向 日内, 工作 个 5 后 同 合 签 人在 与中标 人 招标 、 11。

10% 的 额 金 同 合 过中标 超 得 金不 证 保 约 、履 10日。

30 迟 人,最 确定中标 日内 15 在 一般 人 招标 、 9。

同 合 签订书面 日内 30 人应在 中标 人和 招标 、 8。

) 3丙 2 <业级<甲乙 合 监理分综 , 乙丙丁级) 业<甲专 业 ,行 <甲级) 合 分综 ,设计 业<甲乙丙级) ,行 <甲级) 合 勘察分综 、 7 。

理开工报告 办新 重 个月的, 过六 超 开工 期 能按 不 因故 , 证 可 核验许 年, 施工满一 止 中 个月, 3过 不超 每次 为限, 次 期以两 延 , 开工 个月内 3 证 可 领取施工许 、建设单位 6 、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两个月以上履行债务时间。

2014年5.24二建法规数字记忆知识点必看内容范文

二级建造师法规数字记忆:关于数字的知识点1.P3注册有效期3年。

2.P10民事行为能力年龄:18、16、10。

3.P19专利权保护期限20(发明)、10(实用新型与外观设计)。

4.P20诉讼时效:普通2年;短期1年(4种情况:身体、租金、质量、寄存);特殊:涉外合同4年、海运1年;最长20年。

中止:法定事由(不可抗力、其他障碍)、6个月、继续计算。

5.P22抵押权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6.P23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2个月以上履行债务的时间,鲜活易腐烂物品除外。

7.P24预告登记失效:3个月。

8.P28资金落实:工期不足一年的,50%,超过一年的,30%。

9.P29不需申请施工许可证: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30万或300m2)。

{文物保护、抗灾救险、军用、临时}10.P30施工许可证延期与中止:11.P39强制监理范围:公用(3000万),5万m2住宅,3000万基础设施。

12.P42强制招标规模标准:施工200万,设备、材料采购100万,勘察、设计、监理50万,总投资额3000万。

13.P53自招标文件出售至停止,最短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P54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15日内确定中标人。

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还未中标投标保证金。

14.澄清、修改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

15.P44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16.P47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17.P57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300人,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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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1.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在公布后30日内报有关机关备案;宪法和法律不需要备案。

2.农民集体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经营,经营期30年。

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承包土地进行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报建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农业部门批准。

3.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发明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为10年。

保护期均自申请日起算。

4.注册商标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算;可无数次地提出续申请,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

应在到期前6个月内申请,还有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从核准注册日起算。

5.一般职务作品(工作任务但未用单位条件)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单位可以优先使用2年。

6.著作权的保护期(关注50年即可)(1)作者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的保护期不受限制;(2)公民的作品,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保护期,终生+死后50年;(3)单位作品或单位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发表权、使用权、获得报酬权保护期,为50年,截至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

7.计算机软件的保护期限,如果涉及到自然人,为自然人终身+死后50年;如果是单位,首次发表后的50年,开发完成50年内未发表,不再保护。

8.保证期限当事人无约定,履行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有约从约。

9.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数量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10.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期限一般应该包含一个试车考核期,试车考核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安装工程一切险对旧机器设备不负考核期保险责任。

第二章施工许可法律制度1.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之一: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2.施工许可证颁发条件之一: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标准为: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

3.与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有关的时间4.施工企业资质的法定条件之一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净资产)5.施工企业资质的法定条件之一有符合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6.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可届满延期,应在届满60日前申请办理手续;可延续5年。

7.建筑业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名称、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 30 日内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8.中外合资经营建筑业企业、中外合作经营建筑业企业中方合营者的出资总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9.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是注册建造师的执业凭证,由注册建造师本人保管、使用。

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

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有效期为3年。

10.注册建造师变更聘用企业的,应当在与新聘用企业签订聘用合同后1个月内,通过新聘用企业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变更后延续原有效期。

11.年龄超过65周岁的建造师不予注册。

12.二级建造师的继续教育在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120学时,其中必修60学时,选修60学时。

每增加一个专业增加60学时继续教育,其中必修30学时,选修30学时。

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冲抵继续教育选修课学时累计不得超过60学时。

13.二级建造师可以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的负责人情况之一: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第三章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1.建设工程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3)勘察、设计、监理,单项合同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4)单项低于上述规定,但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邀请招标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能力的特定法人发出邀请。

3.招标人需澄清或者修改招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依法必须要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不少于20日。

5.自招标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

6.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7.对于评标委员会来说,人数为5人以上的单数,其中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2/3。

8.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推荐合格的1~3人名中标候选人,并排序。

9.招标人和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订立书面合同。

10.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11.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自收到书面撤回通知的5日内退还。

投标截止后撤销的,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12.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1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14.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15.认为不符合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6.《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不良行为在行政处罚决定做出后7日内公布,公布期限一般为6个月至3年(可申请缩短的,但不得少于3个月;整改不利可延长);良好行为公布期限一般为3年。

17.《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公布自招标违法行为行政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期限为6个月;限制招标投标当事人资质等方面的行政处理决定,从其决定。

第四章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1.工程师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

2.承包人实施工程师的处理意见后,可书面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未48小时答复的,承包人可自行复工。

3.工期可以顺延的情形之一: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 8 小时。

4.工期顺延的程序:(1)承包人在工期可以顺延的情况发生后 14 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

(2)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 14 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5.工程承包人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工程竣工之日或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6.在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中,权利人行使撤销权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并应当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

7.应该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情形:(1)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3)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无特殊情况(即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4)单位自用工之日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8.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未同时签订劳动合同的,应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

9.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的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10.关于试用期【注意】只能约定1次试用期。

11.试用期内的最低工资①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②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③不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注意】三者的逻辑关系是,1和2是或的关系,1、2和3是并且的关系。

12.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13.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4.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单位须支付经济补偿。

15.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经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16.对于经济性裁员来说,用人单位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人员。

17.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之一: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18.终止合同的经济补偿:(1)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2)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3)工资高于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按3倍支付,补偿的最高不超过12年;(4)月工资指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低于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标准计算。

19.劳务派遣单位依公司法的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200万元。

20.女职工保护之一: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21.女职工保护之一: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的产假。

(劳动法规定为不少于90天,目前执行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为98天)。

21.领取失业金的期限与规定(1)累计缴费1~5年的,领取最长12个月;(2)累计缴费5~10年的,领取最长18个月;(3)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最长24个月;(4)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期限与前次应领而未领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22.对于劳动争议仲裁不服的,自收到仲裁裁决书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逾期不起诉的,仲裁即发生法律效力。

23.在买卖合同中,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有权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24.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率的,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

25.在租赁合同中,关于支付租金期限。

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补充协议;按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租赁期不满1年,租赁期届满时支付,1年以上的,每届满1年支付。

26.租赁合同的租赁期不得超过20年,超过部分无效;期限在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五章建设工程施工环境保护、节约能源和文物保护法律制度1.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15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环保部门申报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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