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贵州省考公共基础知识:《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核心考点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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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公共基础知识题库含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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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公共基础知识题库含答案公共基础知识试题练习是对考生复习知识的巩固,以下是由整理关于贵州省公共基础知识题库含答案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贵州省公共基础知识题库含答案(一)1、公民的下列违法行为中,属于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是( )。

A、不遵守合同约定,长期拖欠房屋租金B、拒不赡养年迈、丧失劳动能力的父母C、故意损毁或者擅自移动路牌、交通标志D、为境外机构、人员非法提供秘密或情报2、在公告的总体结构中,没有的一部分是( )。

A、标题B、正文C、主送单位D、成文时间3、联合行文时,作者应是( )。

A、同级机关B、同一系统的机关C、三个以上的机关D、行政主管机关与业务指导机关4、在管理学上,现场办公会这种协调方式属于( )。

A、冷处理法B、中间数法C、谈心法D、当面表态法5、一头狮子率领的一群绵羊可以打败一头绵羊率领的一群狮子,这句话的哲理在于说明( )。

A、领导群体的士气至关重要B、领导班子结构合理化至关重要C、领导班子中一把手的选用至关重要D、领导者和被领导者的合作至关重要6、根据被管理者的需要、权利需要和合群需要对其进行管理,其出发点是将被管理者视为( )。

A、经济人B、社会人C、决策人D、文化人参考答案及解析1、【答案】C。

解析:A、B为民事违法行为,D为犯罪行为,C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

故本题答案为C。

2、【答案】C。

解析:公告为普发公文,无主送机关。

故本题答案为C。

3、【答案】A。

解析:同级政府、同级政府各部门、上级政府部门与下一级政府可以联合行文;政府与同级党委和军队机关可以联合行文;政府部门与相应的党组织和军队机关可以联合行文;政府部门与同级人民团体和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也可以联合行文。

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联合发文由所有联署机关的负责人会签。

故本题答案为A。

4、【答案】D。

解析:当面表态法是指时间紧、任务重的问题,召集会议,让有关方面对面磋商,当面表态。

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最全考点总结

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最全考点总结

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最全考点总结编者前话:刑事诉讼法相对于司法考试的其它科目来说是比较好得分的,因为它的知识点没有那么复杂,也很好记忆。

小编为大家总结了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知识点,大家要把这些牢牢记住。

一、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需要重点掌握的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和刑事司法协助原则;追究外国人刑事责任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原则。

(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重点掌握该原则的含义,以及法院、检察院独立行使职权的范围。

(2)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

熟记六种法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并能正确的掌握在各个阶段出现六种情形之一的处理方法。

(3)刑事司法协助原则。

掌握狭义的刑事司法协助和广义的刑事司法协助的内容及其差别。

(4)追究外国人刑事责任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原则。

重点掌握对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犯罪的解决方法。

二、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1、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主要包括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另外还包括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监狱、走私犯罪侦查机关。

重点掌握各个机关的职权,以及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的组织体系。

2、诉讼参与人诉讼参与人是指参加刑事诉讼活动,享有一定诉讼权利并承担一定诉讼义务的司法人员以外的人,在我国主要分为两类——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了解他们各自包括的人员以及各自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结合《刑诉解释》第207~216条,重点掌握法律对单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单位被害人的特别规定;重点掌握证人的条件。

三、管辖我国刑事诉讼中的管辖包括职能管辖(即立案管辖)和审判管辖,其中前者是处理公检法等机关之间在立案方面的分工,后者确定法院上下级之间和不同法院之间地域的管辖。

理解掌握立案管辖的依据及其范围,审判管辖的分类,特殊管辖的内容。

1、立案管辖。

掌握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管辖案件的范围以及交叉管辖的处理。

2019选调生《公共基础知识》辨析历年宪法修正案

2019选调生《公共基础知识》辨析历年宪法修正案

2019选调生《公共基础知识》辨析历年宪法
修正案
宪法修正案从考情来看,也将成为选调生考试的一个常考点,大家有进行这方面的准备吗,本栏目带来了2019选调生《公共基础知识》辨析历年宪法修正案,希望帮助考生们能掌握这方面的知识点。

2019选调生《公共基础知识》辨析历年宪法修正案
考点一:宪法修改的流程。

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考法1:关键词:五分之一、三分之二
宪法的修改必须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_______以上全国人大代表提议。

并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_____以上的多数通过。

横线处填写正确的是()。

A.1/3,1/2
B.1/4,2/3
C.1/5,2/3
D.1/2,2/3
【答案】C。

考法2:关键词:全体代表
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参会代表过半数通过即可。

【答案】B。

解析:全体代表而非参会代表。

考点二:中国宪法的历史沿革
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诞生于()。

A.1949年 B.1953年
C. 1954年
D.1955年
【答案】C。

考点三:1982年宪法修正案的内容。

考法1;修正案原文对应年份
()年,我国在宪法中明确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A.1982
B.2004
C.2010
D.2012
【答案】B。

考法2:修正案内容排序。

(2022年)贵州省毕节地区公务员省考公共基础知识真题(含答案)

(2022年)贵州省毕节地区公务员省考公共基础知识真题(含答案)

(2022年)贵州省毕节地区公务员省考公共基础知识真题(含答案) 学校:________ 班级:________ 姓名:________ 考号:________一、多选题(10题)1.第33题下列有关人身保险受益人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2.现代服务业是相对于传统服务业而言,适应现代人和现代城市发展的需求,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具有高技术含量和高文化含量的服务业。

按其类型可分为()A.基础服务B.生产和市场服务C.个人消费服务D.公共服务3.第76题以下关于“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叙述正确的是()。

4.以下关于公共政策的说法正确的有( )。

A.通常公共政策对社会具有正、负面的功能B.公共政策制定的主体就是政府机关C.法律是一种公共政策,具有权威性D.不采取一种行动也是一种公共政策5.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的战略支撑,必须摆在国家发展的()位置。

A.综合国力B.重要C.核心6.公民的()是宪法的核心内容,宪法是每个公民()的根本保证。

A.权利和义务B.基本权利和义务C.享有权利,履行义务7.宪法规定,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的国家机关有()。

A.行政机关B.监察机关C.审判机关D.检察机关8.下面关于行政许可设定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A.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可以不设行政许可B.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必要时,确需实施行政许可的,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C.地方性法规可以对法律设定的行政许可作出具体的规定,必要时可以根据情况增设行政许可D.地方性法规不得设定应当由国家统一确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的行政许可9.第31题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的是()。

10.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案件时应该查明()。

A.A.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B.有无附带民事诉讼C.侦查活动是否合法D.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二、单选题(10题)11.走()发展道路,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传承和发展,也是中国人民从近代以后苦难遭遇中得出的必然结论。

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核心考点预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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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核心考点预测为方便大家复习,我为大家提供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核心考点预测,希望大家可以自己做一做题目!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核心考点预测预测考点1 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多选)202X年11月16日两高三部印发了《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办法》,推进简案快办、难案精办、宽严得当,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依法从宽处理。

202X 年10月26日通过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正式将这一制度予以固定,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面说法不正确的有:A.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B.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的,应当从宽处罚C.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意味着可以适当违背刑诉法的基本原则D.只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一律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参考答案:BCD。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故BD选项说法错误,需要注意的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不可以违背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故C选项说法错误。

预测考点2 检察院管辖范围的修改(多选)昆明市五华区莲花派出所民警一寻在侦办一起贩卖毒品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玄武拒不交代犯罪事实,一寻为了固定证据,让玄武手举20L桶装水做深蹲达3小时,玄武难以忍受,主动交代了贩卖毒品的事实。

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五华区检察院应当对一寻刑讯逼供案进行立案侦查B.五华区监察委员会可以对一寻刑讯逼供案进行调查C.玄武贩卖毒品的供述,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定案依据D.玄武贩卖毒品的供述,能够做出合理解释的,并不一定排除参考答案:BC。

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最新刑事诉讼法知识点归纳总结背诵版

最新刑事诉讼法知识点归纳总结背诵版

段取证;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程序公开和透明;按法定期限办案
公 正 是刑事诉讼的终极目标,也是刑事诉讼的本质要求。
3.公正和效率 (公正优先兼顾效率)
效率
指诉讼中所投入的司法资源(包括定司法资源处理尽可能多的案件。
【课后小测】在本次刑事诉讼法修改中,哪些修改内容体现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权的诉讼理念?3
侦查权 公安机关是主要的侦查机关。
检察权 只能由人民检察院来统一行使。
审判权 只能由人民法院来统一行使审判。
【陷阱点拨】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关联考点】其他行使侦查权的机关
国家安全机关: 对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
军队保卫部门: 对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概念——刑事诉讼的目的旨在追求案件的真实
积 极 实 体 真 积极实体真实主义认为,凡事出现了犯罪,就应当毫无遗漏地加以发现、认定并
实体真实主义 实主义
予以处罚,不使一个犯罪人得以逃脱,刑事程序以发现真相为要。
消 极 实 体 真 消极实体真实主义则认为,刑事诉讼目的在于发现实体真实,本身应包含力求避
实主义

狱:
对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也由监狱进行侦查;
海关缉私部门: 负责其所在海关业务管辖区内的走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检察机关:
对检察院自侦案件行使侦查权。
二、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刑诉法第 3 条第 2 款)
内 容 人民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①搜集证据的程序违法——非法证据的排除规则(关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两个新规定)。
于下列哪一种学说?(2013-2-22) 6

刑事诉讼法期末复习考点整理

名词解释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的调整公检法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解决被追诉人刑事责任问题的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刑事诉讼目的是指国家制定刑事诉讼法,进行刑事诉讼活动所期望达到的目标,是立法者根据国家和社会的需要,并基于对刑事诉讼固有属性的认识预先设计的关于刑事诉讼结果的理想模式。

当事人,指在诉讼中处于追诉或被追诉地位,执行控诉或辩护职能,同案件的结果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诉讼参与人。

被害人指合法权益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

在刑事诉讼中,被害人可能以不同的身份加诉讼。

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而提起赔偿请求的人是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既可以是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被害人本人,也可以是已经死亡的被害人的近亲属,还可以是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对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人是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包括:刑事诉讼被告人;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已经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其他对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单位和个人。

辩护人是在刑事诉讼中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或者接受人民法院的指定,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进行辩护、帮助其行使辩护权,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

证人是除了当事人以外的了解案件情况并向公安司法机关作出陈述的人。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只有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才不能作证人。

鉴定人是指接受公安司法机关的指派或者聘请,运用自己的专门知识或者技能对刑事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判断并提出书面鉴定意见的人。

我国刑事诉讼中的管辖,是指公、检、法三机关直接受理具体案件和人民法院组织系统内审判第一审案件权限范围的划分。

陈少文刑诉修正案考点解读(表格对比版,日知社同学帮助整理)

会就有关侦查阶段律师诉讼权利的说法进行正误判断,如侦查阶段聘请律师的时间起点是第一次讯问后(错误,应为第一次讯问),侦查阶段,非律师也可以接受委托成为辩护人(错误,只有律师可以接受委托成为辩护人 )
4
委托辩护人的主体
第33条:“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按照此规定,旧法有权委托辩护人的主体范围为“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
将犯罪嫌疑人委托辩护人的时间从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提前到了侦查阶段“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将侦查阶段律师的身份从法律帮助者改为辩护人。
之前,侦查阶段律师的辩护人身份不被承认,调查取证权、阅卷权等辩护活动无从谈起,身份极为尴尬,此次将侦查阶段的律师定位为辩护人,为扩展侦查阶段辩护律师的诉讼权利扫清了立法上的障碍。另,第一次讯问可聘请辩护律师,也为讯问时律师在场制度埋下了伏笔。
第33条增加第3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时,有权委托辩护人的主体范围可以拓展到监护人和近亲属。
实践中,一旦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处于被羁押的状态,其委托辩护人的权利往往无法行使,通常由其家属代为委托,然后得到被告人同意和确认即可,但法律本身并未明确近亲属的委托权,此次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监护人和近亲属可以委托辩护人。
外国人犯罪案件将不再是独立的判断级别管辖的标准,只有犯罪类型和可能判处的刑罚才是判断是否由中院管辖的标准。如外国人约翰涉嫌侮辱罪,一般应由基层法院管辖,但外国人约翰如涉嫌强奸罪,由于可能判处死刑,则由中院管辖。
2
回避
第31条:“本法第28条、第29条、第30条的规定也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

【法考】1_ 刑法修正案十一的考点总结

《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具有法考可考性的考点总结:从法考的考查规律衡量,不是《刑法修正案(十一)》的所有内容均具有法考可考性。

具有法考可考性的考点总结如下,其中下划线的部分是法考重点考查内容匚—、总则增设第17条第3款:'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歆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二、人身犯罪H久强奸罪增设法定刑升格条件;"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增设第236条之一;"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之罪的2■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示]即使这类未成年女性同意发生性关系,也成立本罪.也即,成立本罪,不要求使用强制手段.3.增设,猥亵儿童罪”的法定刑升格条件.刑法第237条第3款修改为:■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x(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4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四)猥亵手段悪劣或者有其他悪劣情节的。

,三、危害公共安忐靠」增设第133条之1;'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灸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按照现行司法解释,上述行为也可以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由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法定最低刑是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而新增设的犯罪的法定最高刑是一年有期徒刑,因此根据罪刑相适应原则,新增设的犯罪行为的危害程度应当低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事业单位考试核心考点之刑事诉讼法

2019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备考:事业单位考试核心考点之刑事诉讼法
中公事业单位为大家带来事业单位法律知识《事业单位考试核心考点之刑事诉讼法》,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在2018年10月份新的《刑事诉讼法》出来的时候,引起了大家广泛的讨论,在这个新的法律出现之后,也衍生出来了很多事业单位考试的热门考点。

此文会罗列出在事业单位考试的中最容易出现《刑事诉讼法》考点的三个知识点,供大家学习。

一、检察院还有没有侦查权?
《刑事诉讼法》中,将第十八条改为第十九条,第二款修改为:“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由此可见,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检察院仍然享有一部分的侦查权的。

二、什么是“从宽处理和认罪认罚”?
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刑事诉讼法》中,将第一百一十八条改为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修改为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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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贵州省考公共基础知识:《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核心考点预测
【导读】中公招警考试网为大家带来招警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刑事强制措施之监视居住。

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招警考试。

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中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限制或者剥夺其人身自由的方法。

《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有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五种。

今天我们就对监视居住进行重点学习记忆。

一、监视居住的概念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离开限定的居住区的一种强制方法。

二、监视居住的适用对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三、监视居住的决定机关
有权决定监视居住的机关包括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

四、监视居住的执行机关
公安机关有执行监视居住的权力。

五、被监视居住人的义务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6)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六、监视居住的最长期限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七、易错考点记忆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考题巩固】(多选) 以下关于监视居住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监视居住的最长时间是12个月;
B.可以有选择地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C.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D. 监视居住只能在犯罪嫌疑人的住所进行。

【答案】ABD。

解析:监视居住的最长时间是6个月。

监视居住人的义务:(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6)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但是监视居住不一定在嫌疑人住所进行,只有C选项说法正确,本题答案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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