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知识要点
2023年初级会计考试知识产权法基础知识点笔记整理版

2023年初级会计考试知识产权法基础知识点笔记整理版一、知识产权法的概念和分类1. 知识产权法的定义:知识产权法是指保护人们在创造、开发和运用知识产权方面的权益的法律规范。
2. 知识产权的分类:知识产权可以分为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和商业秘密等四种主要类型。
二、著作权法基础知识点1. 著作权的定义:著作权是指对以某种形式表现的思想成果享有的专有权利。
2. 著作权保护的对象:著作权保护的对象包括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等。
3. 著作权的权利内容:著作权的权利内容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和改编权等。
4. 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一般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终身加上50年。
三、专利法基础知识点1. 专利权的定义:专利权是指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利。
2. 专利保护的对象:专利保护的对象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等。
3. 技术水平和创造性要求:专利申请必须具有一定的技术水平和创造性。
4. 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一般为20年。
四、商标法基础知识点1. 商标的定义:商标指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特殊标识。
2. 商标的注册要求:商标注册要求具有显著性、可区分性和不与既有注册商标相混淆。
3. 商标的保护期限:商标的保护期限为10年,可续展。
4. 商标侵权行为:商标侵权行为包括商标侵权使用和商标侵权销售等。
五、商业秘密法基础知识点1. 商业秘密的定义:商业秘密是企业经营活动中具有商业价值并被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的信息。
2. 商业秘密的保护范围:商业秘密的保护范围包括商业信息本身和商业信息的保密措施。
3. 商业秘密的保护要求:商业秘密的保护要求包括保密意识、保密措施和保密协议等。
以上是2023年初级会计考试知识产权法基础知识点的整理版,希望能帮助到您。
知识产权法重要知识点

知识产权法部分知识点1、知识产权的客体?知识产权的客体,是人们在科学、技术、文化等知识形态领域中所创造的精神产品。
2、知识产权的特征?(1)知识产权的独占性,是一种专有的民事权利,他和所有权一样具有排他性和绝对性的特点。
(2)知识产权的地域性,知识产权作为一种专有权在空间上并不是无限的,受到地域的限制,具有严格的领土性,其效力仅限于本国境内。
(3)知识产权的时间性,知识产权并不是没有限制的永恒权利,知识产权只是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保护3、著作权与言论自由的区别(1)权利来源不同:著作权法;宪法(2)权利性质不同:民事权利;基本权利(政治自由)(3)权利产生依据不同:创作作品(劳动);人权(4)权利主体的范围不同:创作者;公民4、著作权的合理使用是指自然人法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而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不必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的制度。
特点:(1)合理使用人不特定(2)被合理使用的客体为已经发表的作品(3)合理使用必须有法律依据(4)合理使用的目的必须是非盈利性的(5)不必许可也不必支付报酬(6)不得侵犯著作权人的权利5、作品的界定(1)定义:作品是指文学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2)特征:1、独创性2、可复制性(3)分类: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作品、戏剧作品、曲艺作品、舞蹈作品、杂技艺术作品、美术作品、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类似电影制作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类产品、计算机软件、数据库或其他材料的集合体、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其他作品。
6、商业秘密的保护要件(1)以盗窃,威逼利诱等不正当的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2)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的商业秘密(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4)第三人明知前述行为违法的情况下,任然从侵权人哪里获取使用他人的商业秘密7、商标的特征1.商标是用于商品或服务上的标志2.商标是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3.商标是可被人感知的标志-视觉识别性(1)我国商标法:商标的构成要素包括各种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
知识产权法知识点

知识产权法知识点知识产权法是指规定知识产权(包括版权、专利权、商标权、商秘权等)的产生、行使和保护的法律规范。
在当今信息时代,知识产权的保护越来越重要,因为它直接关系到创新和经济发展。
一、版权版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文学、艺术、音乐、影视作品等。
版权保护的对象是表达形式,而不是思想或者理论本身。
版权的产生是自动的,不需要进行注册或者申请,一经创作即拥有版权。
版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终身加70年,在保护期限内,作者享有对作品的复制、发行、展示、表演等权利。
二、专利权专利权是指对某种创造性解决方案的独特权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专利权的目的是鼓励创新和技术进步。
专利权的保护需要进行注册,申请人需要提交专利申请,并通过审查获得授权。
专利保护的期限一般为20年。
在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内,专利持有人可以独占使用、制造、销售和转让该项专利技术。
三、商标权商标是指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识,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颜色的组合等。
商标权的保护需要进行注册,商标注册成功后,商标持有人可以独占使用该商标,禁止他人在同类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标。
商标权的保护期限为10年,可以无限期地续展。
四、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企业为获取商业利益而采取的保密措施,包括技术秘密、经营秘密、客户资料等。
商业秘密的保护不需要进行注册,主要依靠保密协议和保密措施来实现。
商业秘密的保护期限没有固定,一般与其保密性相关。
五、知识产权的保护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有以下几种方式:1.法律保护:国家通过制定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来保护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将受到法律制裁。
2.技术保护:包括数字水印、加密技术等,在作品中嵌入特定信息,从而保护作品的原创性和完整性。
3.市场保护: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打击盗版、侵权行为,提高违法行为的成本。
4.国际合作:加强与其他国家的合作,通过国际条约和协议来保护跨国知识产权。
六、知识产权的争议在知识产权领域,常见的争议有以下几种情况:1.侵权纠纷:某个人或者企业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使用了他人的知识产权,被侵权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完整版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知识点

完整版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知识点1.知识产权的概念和种类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在实施创造性活动时所创造出的智力成果所享有的权利。
常见的知识产权种类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工业设计权等。
2.专利法律法规知识点2.1 专利保护的要件:发明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2.2 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发明专利保护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限为10年。
2.3 实施专利的权限:专利权人享有实施专利的独占权,可以授权给他人实施,并获得相应的许可费用。
3.商标法律法规知识点3.1 商标的定义:商标是用于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颜色、声音等。
3.2 商标的注册制度:商标必须经过注册才能获得法律保护,商标注册有效期为10年。
3.3 商标侵权行为:未经商标权人授权,擅自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构成商标侵权行为。
4.著作权法律法规知识点4.1 著作权的内容:著作权包括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等,例如文字、音乐、绘画等。
4.2 著作权的保护期限:著作权保护期限为著作权人终身加上50年,并且适用于法定继承人。
4.3 著作权权利:著作权人享有对著作物的复制、发行、展览、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等权利。
5.工业设计法律法规知识点5.1 工业设计的定义:工业设计是指对工业产品外观形状或者由外观形状确定的组合的创新和创造活动。
5.2 工业设计的保护范围:工业设计保护的是产品的外观形状,包括外形、图案、颜色等。
5.3 工业设计的权利:工业设计权人享有对工业设计的独占权,可以阻止他人未经许可使用、制造、销售相同或者相似的产品。
以上是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完整版知识点。
了解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对于保护自己的创造成果或者合法使用他人的知识产权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对于不同种类的知识产权,我们需要遵守相应的法律规定,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以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犯。
知识产权法基础(知识点整理)

知识产权法基础(知识点整理)知识产权法基础(知识点整理)
知识产权的概念和种类
- 知识产权是指由人类智慧创造出来的智力成果所带来的经济利益所构成的一类权利。
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
- 著作权是指作者对其所创作的文学、艺术作品拥有的法律权利。
- 专利权是指发明人或者其他权利人就其发明的技术在国家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获得排他的、禁止他人在其保护范围内从事未经许可的生产、销售、使用、进口等行为的权利。
- 商标权是指商标注册人对其所注册的商标拥有的专有权利。
- 商业秘密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技术秘密、经营秘密和其他应当保密的情报资料。
知识产权的保护
- 国家法律规定了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和方式,保护知识产权是维护创新活力,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
- 对于商标、专利等已经注册的知识产权,可以采取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 对于商业秘密等无法通过注册获得保护的知识产权,要加强对内部保密措施的管理,提高员工保密意识。
知识产权的应用
- 知识产权的应用涉及到技术创新、产品设计、品牌营销等多个方面。
- 对于企业而言,要加强对知识产权的管理,保护自身知识产权不受侵犯,同时也要避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 对于个人而言,要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不得未经授权私自使用他人的作品、发明等,也要求自己的作品、发明获得合法的保护。
知识产权的发展趋势
- 随着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发展,知识产权保护的难度和复杂度不断增加,需要制定新的法律规定和政策措施加以解决。
- 国际间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也需要加强合作,共同应对跨国知识产权纠纷等问题。
知识产权法律法规重要知识点梳理

知识产权法律法规重要知识点梳理一、知识产权的定义和种类知识产权是指对知识和创造性劳动成果的法律保护,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几个核心类别。
其中:1. 专利权:用于保护发明创造的技术成果,例如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2. 商标权:用于保护商标的独占使用权,以确保消费者可以辨别不同商品和服务的来源。
3. 著作权:用于保护文字、音乐、艺术作品等创作成果,包括文学作品、音乐作品、戏剧作品、美术作品等。
4. 商业秘密:包括商业信息、技术秘密、商务方法等,对其保密可以带来商业竞争上的优势。
二、知识产权法律法规1. 专利法:专利法是保护发明创造的法律规定,规定了专利权的取得、保护和侵权行为的追究等内容。
2. 商标法:商标法是保护商标权的法律规定,包括商标的注册、使用、维权和侵权行为的制裁等方面的规定。
3. 著作权法:著作权法是保护著作权的法律规定,规定了著作权的取得、权益的保护和侵权行为的追究等内容。
4. 反不正当竞争法:主要用于保护商业秘密和防止商业竞争中的不正当手段,如商业诋毁、商业欺诈等。
5. 技术进步促进法:主要用于规范技术转让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保护技术合同当事人的权益。
6.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用于保护信息网络传播者的权益,规定了网络传播的法律责任和违法行为的处罚。
三、知识产权维权途径和方式1. 采取法律途径:通过专利、商标或著作权侵权诉讼,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的权益。
2. 采取行政途径: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行政机关投诉举报,要求行政机关进行调查处理。
3. 通过仲裁机构:选择知识产权仲裁机构进行仲裁,解决纠纷,实现维权目的。
4. 采取和解协议:对于一些小额侵权或争议不大的情况,可以通过和解协议解决,方便快捷。
四、知识产权的保护策略和措施1. 注册申请:在可能的情况下,及时进行专利、商标或著作权的注册申请,确保自己享有相关权益。
2. 合同保护:通过技术转让、许可协议等合同方式,明确各方的权益和义务,防止纠纷发生。
知识产权法重要知识点
知识产权法重要知识点知识产权法重点总论1、*知识产权法含义*:知识产权是⼈们对于科学技术和⽂学艺术领域的智⼒创造成果和⼯商业领域的识别性标记与成果享有的法定权益。
该权利或法定权益⼀种是基于⼈的智⼒投⼊即“投智”所产⽣,另⼀种是对基于资⾦投⼊即“投资”所产⽣。
前者如对发明创造和⽂艺创作等“投智”成果依法*的⼯商业成果权。
2、知识产权的保护客体:知识和知识产品3、*知识产品特点*:(1)创造性知识产品不是现有产品的简单重复,必须有所创新、有所突破。
(2)⾮物质性(⽆形性)。
知识产品的存在不具有⼀定的形态,不占有⼀定的空间。
1)不发⽣有形控制的占有2)不发⽣有形损耗的使⽤3)不发⽣消灭知识产品的事实处分与有形交付的法律处分。
(3)公开性。
知识产品应当向社会公⽰、公布,使公众知悉[知识产权保护对象的⾮物质性⾮物质性也就是⼈们所说的⽆形性。
⼈类创造的智⼒成果或经营活动中的标记是⽆形的信息产品.正如⽇本学者富⽥彻男所⾔,“知识产权不是以具体的物为对象的权利”沪此,知识产权保护对象不具有物质形态、不占有⼀定空间、不发⽣有形控制的占有;知识产品的权利⼈往往可以实现“货许三家”或“⼀⼥多嫁”,不发⽣有形形态的损耗。
如果⽆权使⽤⼈搜⾃使⽤了他⼈的知识产品,亦⽆法使⽤恢复原状的民事责任形式承担责任;当然亦不发⽣消灭知识产品的事实处分⾏为和有形交付的法律处分⾏为。
知识产权保护对象可以脱离其所有者⽽存在,可以同时为多个主体所使⽤.在⼀定条件下不会因为多个主体的使⽤⽽使其⾃⾝遭受损耗或灭失。
上述特性决定了知识产权的保护与传统的产权权利的保护相⽐存在着较⼤差别。
从法律保护的⾓度看,对有形财产的保护,主要在于对占有的保护;相形之下,对知识财产的保护,则主要在于对权利⼈禁⽌他⼈⾮法利⽤其成果的权利的保护。
此外,智⼒成果的⽆形性同智⼒成果载体的有形性亦有区别,智⼒成果虽然⼤都体现于⼀定的物质载体之上,并通过该载体为⼈们所感受:但是,知识产权的效⼒并不及于该载体。
法学《知识产权法》重点知识总结
《知识产权法》重点知识总结第一章知识产权法概论第一节知识产权概述一、知识产权的概念知识产权:民事主体对其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成果、商业标志及其他具有商业价值的信息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含义:主体——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知识产品的创造者不一定能拥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的拥有者不一定创造了知识产品客体——智力活动产生的非物质性成果。
发明创造、商业标志以及其他具有商业价值的信息等内容——直接支配和获取利益的专有权利。
知识产权与知识的关系:知识指人们在认识和改造世界的实践中获得的认识和经验的总和。
有知识不一定有知识产权,有知识产权一定有知识。
知识产权法保护的对象是知识产权,不是知识本身知识产权是知识经济条件下的重要资源,而知识不是。
社会发展不同阶段,财富的标志不同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二、、知识产权的特征(一)是一种民事权利。
私权,产生、行使和保护适用民法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二)主要是一种无形财产权权利客体具有非物质性,不发生有形控制的占有,不发生相关有形物的消耗和转移,标的具有可分别利用性侵权判定难(三)具有财产权和人身权双重属性(四)知识产权须经法律直接确认(五)知识产权具有专有性专有权利,权利有效期内,权利人的垄断权利受法律严格保护,无法律特殊规定,他人未经许可不得利用,排斥特任的非法仿制、假冒和剽窃。
权利具有一定的相对性,受权能方面的限制,权利的排他性,同一智力成果不允许两项或两项以上同一属性的知识产权存在,专有性将特定知识产品与公有领域的知识产品区分出来(六)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知识产权没有域外效力,各国知识产权保护相互独立(七)时间性第二节知识产权的主体、客体、内容一、知识产权的主体含义广义——知识产权法律关系中,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和除权利人以外的对知识产权人权利负有不侵犯义务的义务人狭义——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包括著作权人、专利权人、商标权人等范围:原始主体、继受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本国人、外国人二、*知识产权的主体制度的特征1、原始取得以创造者的身份资格为基础,以国家认可或授权为条件(1)创造者一般是直接从事创造性智力劳动的自然人(2)创造者身份是智力创造这一事实行为的结果,又是取得知识产权的前提。
知识产权法知识点
知识产权法知识点一、知识产权法概述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在创造或体现智力劳动成果时所享有的专有权利,是维护创新和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法律工具。
知识产权法是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体系,主要包括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和商业秘密保护法等。
二、专利法知识点专利法是保护发明创造的一种重要法律保护手段。
以下是专利法的主要知识点:1. 专利的定义和要件:专利是指对新的技术、新的产品或其改进等创造性成果的独占性权利。
专利的要件包括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2.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根据专利申请中的权利要求来确定的,权利要求应明确而具体。
3. 专利权的限制:专利权并非无限制的,根据法律规定,专利权会受到合理使用、反垄断以及公共利益等方面的限制。
4. 专利申请和保护的程序:专利申请需要经过审查和授权程序,申请人需要提交申请文件、进行实质审查,最终获得专利授权。
三、商标法知识点商标法是保护商品和服务商标权益的法律体系。
以下是商标法的主要知识点:1. 商标的定义和要件:商标是用于区分商品和服务来源的标志,主要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颜色、声音等。
商标的要件包括区别性、非功能性和可识别性。
2. 商标的保护范围:商标权的保护范围是根据商标的注册类别和商品/服务的相关性来确定的,商标注册人可以享有专有权利。
3. 商标的期限和续展:商标的保护期限为10年,商标注册人可以在保护期限届满前续展注册。
4. 商标的异议和无效宣告:商标的注册可能会遭到他人的异议或无效宣告,必要时需要进行相关的诉讼程序。
四、著作权法知识点著作权法是保护文学、艺术、科学等著作权益的法律保护手段。
以下是著作权法的主要知识点:1. 保护对象和要件:著作权可以保护文字、音乐、美术、建筑、摄影、电影等各种表达形式的作品。
著作权的要件包括原创性和具体表现形式。
2. 权利的内容和保护范围:著作权人可以享有复制、发行、展览、表演等权利,保护范围根据法律规定和著作的表达形式来确定。
法律基本知识知识产权法要点总结
法律基本知识知识产权法要点总结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在科学、文化、艺术、商业等领域中创造的智力成果的法律保护。
知识产权法是保护知识产权的基本法律体系,其涵盖了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多个方面。
下面将对知识产权法的要点进行总结。
一、专利权专利权是指对发明的技术解决方案享有的专有权利。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发明创造,可以获得专利权的保护。
专利权保护的对象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享有专利权的人可以对其发明进行独占性利用,并可以阻止他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使用、生产、销售等。
二、著作权著作权是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权利。
著作权保护的对象包括文字、音乐、戏剧、美术、摄影、电影、电视等各种表现形式的作品。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的产生是与创作密切相关的,即在作品创作完成时便已产生著作权。
著作权保护的内容包括署名权、修改权、发表权、复制权等。
三、商标权商标权是指对商标的专有权利。
商标是用来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识,商标的注册可以获得商标权的保护。
商标权保护的对象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颜色组合等各种形式的商标。
享有商标权的人可以阻止他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使用与其商标相同或相近的标识,保护商标的独占性和品牌价值。
四、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企业所拥有的不为他人所知,并且具有经济价值的商业信息。
商业秘密可以包括技术秘密、经营秘密、客户秘密等。
商业秘密的保护主要依赖于保密协议和防范措施,并且需要保持在合理的限度内。
对于非法获取商业秘密的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追究。
在知识产权法领域,为了保护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还需要采取一些措施。
首先,要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宣传和教育,提高社会对知识产权的认知和意识。
其次,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的监督和维权机制,及时解决知识产权纠纷。
此外,加强国际合作,加入相关国际组织和条约,共同推进全球知识产权保护。
综上所述,知识产权法是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法律体系,包括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商业秘密等多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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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实务教程(二学历法学专业适用2013)学科特点以民法学理论为基础以多学科知识为背景以基本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为对象第一章知识产权基础学习目标通过学习本章,能够了解知识产权的范围和特征,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渊源和发展,深刻认识WTO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与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的重要性,正确理解知识产权法在我国经济生活与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地位,把握高新技术的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及趋势。
第一节知识产权的范围和特征知识产权,又称智力成果权、智慧财产权、精神产权、无形财产权范围:著作权(邻接权)、商标权、专利权特征:(1) 知识产权的专有性:第一,独占性,即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独占,权利人垄断这种专有权利并受到严格保护,没有法律规定或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权利人的知识产品。
第二,排他性,即对同一项知识产品,不允许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同一属性的知识产权并存。
(2) 知识产权的地域性:知识产权作为一种专有权在空间上的效力并不是无限的,而要受到地域的限制,即具有严格的领土性,其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
(3) 知识产权的时间性:知识产权仅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保护,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这一权利就自行消灭,相关知识产品即成为整个社会的共同财富,为全人类所共同使用。
(4)知识产权的无形性:知识产权的客体,即智力成果是无形的。
客体的无形性是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
另外,知识产权的法律确认性第二节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因创造、使用、保护知识产品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调整对象:知识产权所有人因创造知识产品而产生的社会关系。
知识产权所有人因使用其知识产品而产生的社会关系。
知识产权所有人因保护其知识产品而产生的社会关系。
一、著作权法律制度的历史沿革(一)国外的著作权法律制度的产生与发展罗马诗人、西方第一个特许令、英国《许可证法》、1886《伯尔尼公约》(二)中国的著作权制度我国历史上第一部著作权法是1910年清朝政府颁布的《大清著作权律》。
1986年《民法通则》第94条和第118条对保护著作权做了直接规定。
1990年颁布了新中国第一部《著作权法》。
200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修改<著作权法>的决定》对著作权法做了比较全面的修订。
1.市场经济的发达促成了商标制度的建立,而商标制度功能的发挥,反过来又促进了市场经济的繁荣发展。
2.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商标制度是维护公平竞争的重要制度之一,商标制度成为经济发(二)商标制度的历史发展1.(1)1982年8月23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新中国第一部商标法。
(2)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
(3)2001年10月27日经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商标法的第二次修正案。
新商标法自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
三、专利制度的起源与发展1474年3月19日威尼斯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专利法。
该法虽然比较简单,但已包括了现代专利法的基本特征和内容,因此威尼斯被认为是专利制度的发源地,威尼斯颁布的专(二)专利制度的发展1.1623年英国国会通过并颁布了《垄断法规》,并于1624年开始实施。
这个法规被认为是具有现代意义的世界上第一部专利法。
英国专利制度的产生标志着现代专利制度步入发展阶段。
2.此后,美国、法国、荷兰、奥地利、德国、日本等国相继制定和颁布了专利法。
3.1883年3月20日,英国、法国、比利时、意大利、荷兰、萄葡牙和西班牙等14国在法国4.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专利制度趋向于国际化。
《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专利合作条约》、《欧洲专利公约》等公约的签订,使得专利制度的国际化速度进一步加快,也促使专1.近代中国专利法律思想及相关制度1898年,在一些启蒙思想家的影响下,清政府颁布《振兴工艺给奖章程》,这一章程是改2.民国时期的专利制度1912年中华民国工商部制定了《奖励工艺品暂行章程》。
1928年国民政府颁布《奖励工艺品暂行条例》。
1932年颁布《奖励工艺技术暂行条例》。
1944年国民党政府公布了中国有史以来第一部专利法。
3.现行中国专利制度1984年3月12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自1985年4月1日起施行。
1978年修订了《发明奖励条例》及《自然科学奖励条例》,1985年颁布了《科学技术进步奖励条例》,并再次修订了《发明奖励条例》。
1992随着我国科技水平在短期内的迅速提高,专利法存在的某些缺陷制约着技术发展,使我国许多行业的正常发展受到限制。
随着国际技术贸易的发展,我国的《专利法》客观上需要与国际专利制度接轨,以保证我国能够履行已加入的国际公约所要求履行的义务。
1992年9月4日,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
4. WTO与知识产权的一、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简介世界知识产权日-----4月26日二、WTO(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的知识产权协议(一)协议的签订WTO(世界贸易组织)----处理国家和地区国际贸易问题的国际机构。
三根支柱: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知识产权(二)对知识产权的保护:1、版权与有关权2、商标权3、地理标志4、工业品外观设计5、专利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阅读材料:高新技术的知识产权保护一、计算机软件的知识产权保护(一)计算机软件保护概述(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主体(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内容(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五)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许可使用、转让与继受(六)计算机软件的登记(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限制(八)软件的合法复制批品所有人的权利(九)计算机软件的保护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知识产权保护三、植物新品种的知识产权保护阅读材料: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知识产权保一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概念集成电路是以蚀刻工艺技术将特定模型置于两层以上金属的绝缘物或半导体的涂层上,并使其发挥电子电路技术功能的电子产品,包括布图设计和工艺技术。
所谓布图设计是指集成电路中多个元件,其中至少有一个是有源元件和其部分或全部集成电路互连的三维配置,或者是指为集成电路的制造而准备的这样的三维配置。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必须具有原创性,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立法保护1.《关于集成电路的知识产权条约》2.《知识产权协定》3. 2001年3月28日,国务院通过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于2001年10月1三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一)主体资格1.布图设计专有权属于布图设计创作者,但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两个以上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作创作的布图设计,其专有权的归属由合作者约定;未作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其专有权由合作者共同享有。
3.受委托创作的布图设计,其专有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约定;未作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其专有权由受托人享有。
4.创作人依其职务进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而且主要利用所在的法人单位或非法人单位的设备、材料、资料、场地、经费等进行设计工作,该布图设计的专有权由创作人所在单位享有,除非雇佣合同存在相反规定。
(二)客体条件受保护的布图设计应当具有独创性,即该布图设计师创作者自己的智力劳动成果,并且在创作时该布图设计在布图设计创作者和集成电路制造者中不是公认的常规设计。
(三)取得方式: 我国采登记制(四)程序1.申请2.初审.3.登记并公告4.对驳回申请的复审.5.登记得撤销.二、布图设计权的内容及其行使(一)布图设计权的内容1.复制权2.商业利用权(二)布图设计权的利用1.布图设计权的转让2.布图设计权的许可四、布图设计的保护(一)保护的期限布图设计专有权的保护期为10年,自布图设计登记申请之日或者在世界任何地方首次投入商业利用之日起计算,以较前日期为准。
但是,无论是否登记或者投入商业利用,布图设计自创作完成之日起15年后,不再受本条例保护。
(二)侵权行为(三)救济措施1.民事责任2.行政责任一植物新品种保护概述植物新品种,是指经过人工培育的或者对发现的野生植物予以开发,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并有适当命名的植物品种。
目前,多数国家通过特别法保护植物新品种,只有少数国家对植物新品种在专利范围内提供保护。
美国对其保护自成一体,将专利法与特别法结合起来对植物新品种给予保护。
我国《专利法》第25条第(4)项将植物新品种排除在专利保护范围外。
1997年3月20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同年10月1日开始施行。
二品种权的取得1.育种者需要取得植物新品种权的,可以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
2.植物新品种权的审批机关是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部门。
农业部负责农作物新品种的审批,林业部负责林木新品种的审批。
3.审批机关在受理品种权申请后,6个月内完成对申请的初步审查并作出决定。
4.申请人对审批机关做出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5.申请人对复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自审批机关公告授予品种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认为授权品种不符合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条件的,可以向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提出书面请求,请求宣告品种权无效;或对不符合名称规定的请求予以更名。
corporal-z(1620207921) 2013/11/1 15:11:49三、邻接权(一)什么是邻接权全称是著作邻接权,又称作品传播者权,是指作品的传播者在传播作品的过程中,对其付出的创造性劳动依法享有的专有权所享有的各种与人身相联系而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
主体: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组织等法人或组织客体:图书、报刊的版本、表演活动、录音录像制品、广播、电视节目(二)表演者权(三)录音录像制作者权(四)广播电视组织权(五)出版者权第二节商标权的内容与取得一、商标权的内容,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所拥有的权利的范围。
1、专有使用权2、禁止权3、转让权4、许可使用权5、续展权6、标记权7、出质权8、放弃权二、商标权的取得(一)法定条件:1、构成要素2、显著性3、禁用标记(二)商标权取得的方式:1、原始取得2、继受取得(三)原始取得的原则(四)商标注册(五)商标注册的申请(六)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第三节专利权的内容与取得一、专利和专利权的含义专利是指经专利主管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审查批准的、符合专利条件的发明创造。
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是指法律赋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获得专利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二、专利权的内容(一)专利权人享有自己实施专利的权利(二)专利权人有禁止他人未经许可实施其专利的权利(三)转让专利的权利(四)实施许可权(五)使用专利标记的权利(六)署名权(七)放弃权(八)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获得奖励和报酬的权利三、专利权的取得(一)专利权的取得条件1、消极条件2、实质条件(1)发明和实用新型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条件: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2)外观设计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条件:新颖性、独创性、美观性、工业适用性、非冲突性(3)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不丧失新颖性的公开(二)申请专利的原则:1、先申请原则2、以书面申请为主的原则3、单一性原则4、优先权原则(三)申请专利文件(四)专利申请日的确定(五)专利申请的撤回(六)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阅读材料一、不正当竞争行为概述违反工业或商业事务中诚实做法的任何行为即为不正当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