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公司资产管理制度
国企资产管理制度

国企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资产管理行为,提高国有资产利用效率和保值增值能力,保护国有资产安全,根据《公司法》、《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应该遵循“合法、合规、合理、合效”的原则,实行科学、严格、高效的管理制度,确保国有资产有效利用和保值增值。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国有企业的资产管理活动。
国有企业应当根据本制度加强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和稳定增值。
第四条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应当立足于企业整体发展战略,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强化资产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系统性。
第五条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应当依法合规,依照国家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和部门规章对国有资产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六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资产管理的责任主体和管理流程,保证资产管理活动的规范和有效。
第七条国有企业应当积极推行先进的资产管理技术和管理模式,不断提高资产管理的水平和能力。
第八条国有企业的资产管理应加强信息化管理,建立健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提高资产管理的透明度和可控性。
第九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管理的考核评价制度,对资产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改进和提高。
第十条国有企业应当加强资产管理的风险防范和控制,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稳定增值。
第二章资产管理的组织和领导第十一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资产管理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第十二条资产管理部门应当设立专业的资产管理岗位,明确资产管理的职责和任务。
第十三条资产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管理的工作制度和流程,确保资产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十四条资产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资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资产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
第十五条资产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和协调,确保资产管理工作与企业整体发展战略的一致性。
第十六条资产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管理的信息系统,提高资产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和管理效率。
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制度范本

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制度范本一、背景国有企业是国家资产的重要载体,其资产管理制度的健全与完善对于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增值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档旨在提供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制度的范本,以指导国有企业建立健全的资产管理体系,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与保护。
二、管理目标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制度的主要管理目标包括但不限于: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稳健增值;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加强对资产的监督和管理,防范风险。
三、资产管理体制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资产管理组织架构,确立资产管理的责任主体、职责和权限。
资产管理部门应按照国有企业的规模和特点合理设立,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对资产管理工作的责任,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四、资产分类管理国有企业的资产应根据资产性质、用途、重要性等因素进行分类管理,建立明细的资产目录清单,实现资产的有效管理与监控。
五、资产保护国有企业应建立资产保护制度,包括但不限于:物理安全措施、信息安全措施、风险管理和保险制度等,确保资产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六、资产增值管理国有企业应制定资产增值管理方案,通过有效的投资和运营,实现资产的增值与优化利用。
七、绩效考核国有企业应设置资产管理相关绩效考核指标,评价资产管理工作成效,不断完善资产管理体系,提高资产管理水平。
八、风险管理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识别、评估和控制各类风险,确保资产管理工作的稳健运行。
九、监督检查国有企业应建立独立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资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资产管理风险。
十、附则本范本由国有企业资产管理专家编撰,仅供参考使用。
国有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适当调整和完善资产管理制度,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有效管理。
以上为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制度范本,欢迎国有企业参考并制定适合自身的资产管理制度。
国企公司资产管理制度

国企公司资产管理制度
国企公司资产管理制度是指国有企业对其所拥有的各类资产进行管理的一套制度体系。
这套制度体系包括了资产的采购、配置、使用、保管、报废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规定和管理要求,旨在确保企业资产的安全性、稳定性和有效性。
国企公司资产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资产编制管理:对企业所有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等进行分类、编号、登记,并做好资产台账的建立和更新。
2. 资产采购管理:规定资产采购的流程、权限和标准,确保资产采购的合理性和经济性。
3. 资产领用和归还管理:规定资产领用和归还的程序和要求,确保资产领用和使用符合规定,并及时归还未使用的资产。
4. 资产使用和保管管理:规定资产的使用方式、使用期限和使用责任,确保资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5. 资产维修和保养管理:制定资产的维修和保养计划,确保资产的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
6. 资产报废管理:规定资产报废的条件和程序,确保对老化、损坏或无效的资产及时进行报废处理,并做好资产清产核资工作。
7. 资产盘点和验收管理:定期对企业资产进行盘点和验收,核对资产的数量、质量和价值,发现并解决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8. 资产监管和审计管理:建立资产监管和审计制度,加强对资产的监督和审计,防止资产的损失、浪费和失职行为。
国企公司资产管理制度的实施不仅可以提高资产利用效率,降低企业成本,还可以加强对企业资产的监管,防止资产流失和浪费,维护国企的利益和形象。
制定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制度

制定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
本制度旨在规范国有企业资产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提高资产运营效率,保障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二、资产登记与评估
1.国有企业应对其所有的资产进行统一登记,建立资产台账,明确资产的数量、价值和所在位置等信息。
2.资产登记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严格履行资产评估程序,确保资产价值的公允性。
3.资产评估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结果应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
三、资产使用与维护
1.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资产使用与维护管理制度,明确资产使用和维护的责任主体。
2.资产使用应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确保资产使用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3.资产的维护应定期进行,做好预防性维护和日常维护工作,确保资产的完好率和延长使用寿命。
四、资产处置与转让
1.国有企业处置和转让资产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进行,确保资产处置和转让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资产处置和转让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价值评估,确保资产
处置和转让价格的公允性。
3.资产处置和转让过程中应加强内部控制,防范廉政风险和法律风险。
五、监督与检查
1.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资产监督与检查制度,对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评估。
2.监督与检查应重点关注资产管理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3.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国有企业公司资产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公司资产管理制度1. 背景介绍国有企业作为国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其资产的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为确保国有企业资产的有效管理和保值增值,制定一套严格规范的公司资产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国有企业公司资产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2. 目标与原则2.1 目标国有企业公司资产管理制度的目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性;•提高资产的利用效率;•降低资产管理成本;•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
2.2 原则国有企业公司资产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合规性原则:遵守法律法规,确保资产管理活动的合规性;•安全性原则:确保资产的安全,防止盗窃、损坏和灾害风险;•有效性原则: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资产的利用效率;•透明性原则:确保资产管理的信息透明,便于监督和审计;•风险控制原则:通过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降低资产管理风险;•价值最大化原则:根据资产的特性和市场需求,实现资产价值的最大化。
3. 组织与职责3.1 资产管理部门国有企业应设立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公司资产管理工作。
资产管理部门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制定公司资产管理政策和制度;•负责资产的登记、验收和清查;•编制资产管理计划和报告;•监督和检查资产的使用情况;•负责资产处置和报废。
3.2 资产管理员国有企业应指定专门的资产管理员,负责资产的具体管理和日常监督。
资产管理员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登记和管理资产档案信息;•统计和核对资产数量和质量;•制定资产使用和保管规定;•监管资产的流转和变动;•提供资产使用信息和报告。
4. 资产管理流程国有企业公司资产管理涉及一系列流程,包括资产采购、领用、使用、维护和报废等环节。
4.1 资产采购资产采购是国有企业公司资产管理的起点,其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需求确认:根据业务需求,确认所需资产的种类和数量;•供应商选择:依据采购政策,选择合适的供应商进行询价和比较,最终确定采购供应商;•签订合同: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采购款项和交付日期等细节;•验收和入库:对采购的资产进行验收,并按照规定的步骤入库。
国资公司资产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国国有资产公司资产的管理,确保资产安全、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分支机构的资产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长期投资等。
第四条资产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原则;(二)权责明确、责任追究原则;(三)节约使用、提高效益原则;(四)公开透明、规范运作原则。
第二章资产管理组织与职责第五条我公司设立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公司资产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资产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实施资产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资产管理工作;(二)负责资产清查、盘点、评估等工作;(三)负责资产购置、验收、调拨、报废、处置等工作;(四)负责资产日常维护、保养、修理等工作;(五)负责资产信息统计、分析、报告等工作;(六)负责资产风险防控和内部审计等工作。
第七条下属子公司、分支机构应设立资产管理部门或指定专人负责资产管理工作,并接受资产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三章资产购置与验收第八条资产购置应遵循以下程序:(一)编制资产购置计划;(二)审批资产购置计划;(三)组织实施资产购置;(四)验收资产。
第九条资产验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按照资产购置计划进行验收;(二)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三)验收过程应详细记录,确保验收结果的准确性。
第四章资产调拨与处置第十条资产调拨应遵循以下程序:(一)提出资产调拨申请;(二)审批资产调拨申请;(三)办理资产调拨手续;(四)监督资产调拨执行。
第十一条资产处置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理评估资产价值;(二)公开、公正、公平处置;(三)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第五章资产日常管理与维护第十二条资产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资产台账,详细记录资产购置、使用、调拨、报废等情况。
第十三条资产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资产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通用9篇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篇一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明确部门及员工的职责,现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类别折旧计提年限净残值率1、房屋及建筑物20 10%2、机器设备10 10%3、运输工具10 10%4、计算机设备5 10%5、办公家具及设备5 10%根据内部控制制度,固定资产由设备部对生产设备及相关设备进行管理;由it部对计算机设备进行管理;由人事行政部门对办公家具及运输工具进行管理。
各具体管理部门应:1、设置固定资产实物台帐,建立固定资产卡片。
2、对固定资产进行统一分类编号3、对固定资产的使用落实到使用人(机器设备落实到组)1、财务部为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2、财务部设置固定资产总帐及明细分类帐3、财务部对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及时进行帐务处理4、财务部会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固定资产每季进行一次盘点,做到帐实相符,保持帐、物、卡一致。
1、各部门需购置固定资产,需填写“资本性支出申请单”(格式后附1),由部门经理、生产部门经理、财务部及总经理批准。
2、经批准后,由采购部门安排专人负责采购,填写“固定资产采购申请表”(格式后附2),报经部门经理、生产部门经理、财务部及总经理批准。
在此表中应详细填写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3家供货厂商报价以备合理采购。
3、固定资产收到后,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验收,并填写“固定资产验收清单”(格式后附3)一式三份,在验收清单中应详细填写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金额、供货厂商,并同时对固定资产进行编号。
一份由使用部门留存,一份交财务部进行相应的帐务处理,一份交资产管理部门填写固定资产卡片,更新台帐,落实使用责任人。
1、固定资产在公司内部部门员工之间转移调拨,需填写“固定资产转移申请单”一式四联(格式后附4),送移入部门签字,确认后交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第一联由管理部门留存,更新固定资产卡片,第二联送交会计部门,第三联送交移入部门,第四联送交移出部门。
国企公司资产管理制度

国企公司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有企业法律法规的要求,为规范国有企业资产管理行为,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有序和有效运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有企业的资产管理工作,包括资产的登记、评估、使用、处置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管理组织机构,设立专门的资产管理部门或岗位,负责资产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四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统一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便于实时掌握企业资产的信息,完善资产管理的科学化和信息化。
第五条国有企业应当加强对资产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资产管理水平和责任意识,做好资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国有企业应当加强对重要资产的保护和保险,确保资产的安全和价值,在资产管理过程中要注意风险控制。
第七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的监督和检查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保证资产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
第二章资产登记与入库第八条国有企业应当对自身的所有资产进行登记,并建立相应的档案和资料,确保资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九条国有企业应当对新购置的资产进行登记,并及时入库,建立资产清单,标明资产的名称、型号、价值、采购时间等相关信息。
第十条国有企业应当制定资产入库的管理办法,明确资产入库的程序和责任人,确保资产入库过程的合规和规范。
第十一条国有企业应当对资产进行分类管理,按照资产的性质和用途划分不同的类别,设定相应的管理标准。
第十二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规范资产登记和入库流程,确保资产管理的规范和有序。
第三章资产评估与监控第十三条国有企业应当定期对资产进行评估,核实资产的价值和净值,确保资产评估结果真实可靠。
第十四条国有企业应当对资产进行监控,及时掌握资产的使用情况和价值变动,做好资产监控。
第十五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资产管理监控系统,确保资产评估和监控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第十六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资产评估委员会或专门的评估机构,负责资产评估工作,确保评估结果的客观和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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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公司资产管理制度国有企业公司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产管理,明确资产使用与管理的责权关系,规范资产管理程序,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8号-资产管理》和省国资委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的资产管理,主要包括流动资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无形资产管理、长期投资管理以及资产评估、资产处置管理等。
公司及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未经公司董事会批准,不得以资产对外提供担保,或对限额以上的资产进行处置或对资产损失进行财务核销。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分公司以及各全资子公司的资产管理行为。
第二章资产管理组织体系与职责分工公司财务部为资产管理统一归口管理部门,履行下列资产管理职责:1.拟订公司资产管理制度和配套的资金管理办法、应收票据管理办法、应收款项管理办法;2.负责各类资产的价值管理,建立公司资产台账;3.负责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指各种有价证券)、应收票据的管理,参与各类应收款项管理与债权清理;4.负责组织或协助公司办公室、XX部定期进行固定资产、存货的盘点与账实相符核对工作;5.负责办理产权登记工作;6.负责资产评估工作;7.负责资产处置与损失财务核销的审查;8.其他与资产管理相关的工作。
公司办公室为固定资产实物归口管理单位,履行下列资产管理职责:1.拟订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2.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建立公司本部固定资产的台账,指导、监督、检查分公司、子公司建立本单位固定资产的实物台账;3.负责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固定资产盘点工作;4.根据财务部的通知,负责组织本部门与各分公司、子公司等具体保管使用单位开展固定资产的账实相符核对工作;5.负责本部门管理的固定资产的处置与损失财务核销的申报工作,对分公司、子公司的固定资产的处置与损失财务核销申请进行审查;6.其他与固定资产相关的实物管理工作。
XX部为存货实物管理单位,履行下列资产管理职责:1.拟订存货管理办法;2.负责组织本部存货实物台账,指导、监督、检查各分公司、子公司建立存货实物台账;3.负责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存货盘点工作;第四章无形资产管理根据财务部通知,本部门负责与各分公司、子公司等实物具体保管单位开展存货的账实相符盘点核对工作,以及其他与存货相关的实物资产管理工作。
第八条XX部为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权利归口管理单位,履行以下资产管理职责:制定无形资产管理办法,管理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技术成果、单独购入的计算机软件等无形资产,建立无形资产台账;对外部单位侵犯前述无形资产的行为,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负责科研设备等资产的实物管理,建立科研设备资产台账,并入公司办公室固定资产实物台账;协助公司办公室和/或财务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的科研设备资产盘点与账实相符盘点核对工作;以及其他与无形资产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九条XX部为长期投资权利归口管理单位,履行以下管理职责:制定投资管理办法;建立公司长期投资台账;负责长期投资的可研论证、股权管理等;负责长期投资的处置与损失财务核销的审查与申报;负责特许经营权、土地使用权的管理,建立相应的管理台账;以及其他与长期投资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十条审计部为资产管理监督检查单位,负责履行以下资产管理职责:对资产实物(权利)管理单位的资产管理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对资产实物(权利)管理单位的资产管理活动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对违规责任人提出处罚建议;以及其他与资产管理审计监督相关的工作。
第三章流动资产管理第十一条流动资产的管理包括对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和其他各种债权、存货的管理。
第十二条货币资产管理应严格按现金管理制度、银行结算制度和总经理办公会制定的公司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公司应严格执行现金保管制度,严禁出租、出借银行账户。
如果子公司购买交易性金融资产超过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权限,应由公司相应的决策机构按照“三重一大”确定的权限决策同意后方可执行。
第十三条应收票据的管理应按照总经理办公会制定的公司应收票据管理办法执行,加强应收票据的收、付、承兑和贴现管理,确保票据安全。
第十四条应收款项等债权的管理应按照总经理办公会制定的公司应收款项管理办法执行。
公司应加大应收账款的回收力度,建立应收款项管理台账,落实清欠责任制、明确具体责任人,防范和降低呆坏账风险。
第十五条存货管理应按照公司制定的存货管理办法执行,加强计价、采购、验收保管、定额管理和领用管理。
存货库存必须合理适度,保管单位和实物管理部门、财务部需定期稽核和盘点,确保账账、账实、账表相符。
第四章固定资产管理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的管理。
固定资产实行归口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办公室归口管理全公司的固定资产,分公司、子公司具体管理本单位的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购建、技术改造与修理和改扩建工程项目投资需按照财务预算编制要求,向公司投资管理部门提出下一年度投资计划和投资预算申报,经投资管理部门组织筛选后,严格按公司股东会批准的投资计划与投资预算执行。
固定资产零星购置和技术改造与修理必须在公司股东会批准的预算内执行,确因特殊原因需追加预算,须报公司股东会审批。
固定资产购建、技术改造与修理应根据公司采购管理制度的规定,对达到必须招标数额的项目实行招标;对未达到必须招标数额的项目,按照非招标管理方式管理办法的规定选择相关非招标方式采购。
基建项目、改扩建项目、技改工程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增加固定资产。
公司及各子公司应定期组织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对清查中发现的毁损、盘亏及待报废固定资产,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按照公司资产处置及损失财务核销的相关规定申请处置。
总经理办公会应根据本制度规定的原则,制定具体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固定资产的投资计划与投资预算的申报、投资项目的筛选、投资计划与投资预算的决策审批、资产的添置与验收、资产的领用(使用)保管、投资后评价、账实相符盘点与报废(损失)处置和核销等内控管理流程并严格执行。
第五章长期股权投资管理实行统一决策、分级管理,公司负责集中决策,各子公司经公司批准后,方可履行对外投资职能。
第二十四条规定了公司长期投资的内部控制要求,包括风险评估、效益测算、收益回笼、立项审批、投资决策、处置和监督检查等各环节,以实现投资收益的最大化。
第二十五条规定了公司在进行长期股权投资涉及实物资产转移时,应按照公司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并履行长期投资决策审批程序的报批手续。
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各单位生产经营资金不足或资产负债率达到70%的情况下,不得对外开展长期投资活动。
第二十七条要求公司对长期投资项目实行信息化管理和跟踪监督管理,及时向公司汇报投资进度、经营状况、收益实现等情况,并定期对投资项目开展投资后评价。
对于造成重大损失的投资项目,要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或处置建议。
第二十八条要求总经理办公会根据本制度规定的原则,制定具体的投资资产管理办法,明确长期股权的投资计划与预算的申报、投资项目的筛选、投资计划与预算的决策审批、立项审批与投资决策、投资后评价、股权转让处置等内控管理流程,并严格执行。
第二十九条规定了无形资产的管理范围,包括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技术成果以及单独购入的计算机软件等。
第三十条要求公司对于根据生产需要购置的无形资产,应纳入预算管理。
第三十一条规定了公司接受以无形资产投资或用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的情况下,应根据公司资产评估的规定对无形资产进行公允的评估。
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执行公司或子公司任务或主要利用公司或子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专利或技术成果属于职务专利或职务技术成果,其权利归公司或子公司所有,但直接参与开发、研制等工作的员工享有署名权。
第三十三条规定了公司与外单位协作共同研究开发所形成的知识产权的权属问题,按照合同约定确定。
第三十四条要求总经理办公会根据本制度确定的原则,制定无形资产管理办法,明确无形资产的投资计划、投资预算及其他相关管理流程。
删除了第六章的标题,因为没有内容)公司及其子公司在进行对外股权收购、合并分立、股权比例变动、产权转让、资产转让等行为时,应进行资产评估。
资产评估应由财务部根据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规定的方式和程序确定评估机构,并由公司财务部与中介机构签订评估合同。
财务部收到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后,如无异议,应将报告副本一份送投资管理部门。
资产处置是指公司对拥有所有权、使用权的法人财产进行转让、出售、转换、报废等行为。
公司建立资产处置的分级审批制度,即20万元以上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20万元以下的由总经理办公会或子公司董事会决策。
资产处置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处置挂牌价或招标价应以涉及标的的资产评估结果为依据。
总经理办公会制定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资产处置管理决策程序、职责部门、管理权限和工作流程。
资产损失财务核销是指对预计发生损失的资产,经取得合法、有效证据证明确实发生了实质性且不可恢复的事实损失,对其账面余额进行财务核销的行为。
公司资产损失财务核销应遵循客观性原则、谨慎性原则和责任清晰原则,按照程序进行。
对于公司单笔或单项资产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由公司董事会履行核销审核确认程序后还应当向公司股东会提出核销申请。
总经理应根据制度规定,制定公司资产损失财务核销管理办法,明确具体工作规则、程序、权限和责任,加强指导、监督与管理,强化责任追究机制,保障公司资产安全。
财务部及各资产实物(权利)归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资产管理的需要,对公司本部、各分公司、子公司的实物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审计部可以根据资产内控管理的需要,对公司本部、各分公司、子公司的实物资产管理进行专项审计,并向公司报告。
第46条规定,如果资产实物(权利)归口管理单位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财务部或相关职能部门应提出处罚意见,经公司批准后,根据公司相关责任追究规章制度的规定给予处分。
如果触犯刑律,应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这些情况包括:1.管理实物(权利)资产不善,导致价值受损、实物遗失或权利丧失;2.不遵守相应的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程序或超越权限、擅自转让相关资产;3.故意隐瞒应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或向中介机构提供虚假资料,导致评估结果失真,或未经评估就进行转让,造成资产流失;4.与对方当事人串通,低价转让或高价受让相关资产,造成资产流失;5.隐瞒或截留处置资产和处置收入。
如果出现以上情况,将会受到相应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