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必备6篇)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模版(六篇)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模版管理制度总则为了加强公司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公司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二、公司____关系到公司的利益和安全,保密是每个员工的职责和义务,全体员工必须严格保守公司的____。
三、公司严禁任何____或个人用各种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损害公司利益或发展;严禁任何____或个人损害公司的形象、声誉。
四、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经营、管理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技术、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五、公司倡导全体员工继续教育,积极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努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业务过硬的员工队伍。
六、公司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多做贡献。
对有突出贡献者,公司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鼓励员工积极向上。
八、公司倡导员工团结互助,精诚合作,发扬团队精神。
九、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欢迎员工就公司事务及发展提出合理建议。
十、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以端正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
十一、公司提倡节约,____浪费。
十二、公司统一规定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严格执行公司作息制度和请销假制度。
十三、公司员工上班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无故离岗、串岗,不得在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模版(二)1. 招聘与培训制度:明确招聘流程,制定招聘标准和条件,对应聘者进行面试和考核;建立培训计划,包括新员工培训和在职员工培训,提升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管理能力。
2. 绩效考核制度:建立科学、公正的绩效考核体系,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奖励和晋升,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提高工作质量。
3. 工资与福利制度:制定合理的工资体系,根据员工的岗位、能力和工作表现来确定工资水平;同时提供完善的福利和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员工的权益和福利。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6篇)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6篇)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精选6篇)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篇1一、为增强企业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安全素质,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所有从事建筑施工的人员。
三、公司劳资教育部门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四、公司全体员工必须参加定期或不定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企业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每年参加建设部或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学习时间不少于30学时。
2、安全专业管理人员每年参加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时间不少于40学时。
3、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时间不少于20学时。
4、工人的安全知识、安全技能训练学习时间每人不少于20学时。
5、上述人员的学习成绩记录在安全教育培训卡上,成绩合格者方可上岗。
五、新工人入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一级、工程项目二级、班组三级安全教育:1、公司一级的安全培训教育主要内容为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企业规章制度。
2、工程项目进行第二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主要内容:工地制度、现场环境、工程特点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等。
学习时间不少于15学时。
3、班组进行第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主要内容:本工程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事故教训、本班制度等,学习时间不少于20学时。
4、以上教育培训考核成绩作为录用先决条件。
六、变换工种的职工要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是拟到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环境、劳动纪律、技能训练,经考试合格者方可变换。
七、特种工程(电工、焊工、架子工、机操工、起重工、打桩和机动车司机、塔吊司机及指挥、人货两用电梯和起重司机,司炉工、爆破工及其他从事特殊作业的工人)取得特种作业证的,仍然要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每年一次,时间不少于15学时。
八、根据本制度,每年由劳资(教育)部门列出培训计划,进行培训教材和师资准备,并监督实施。
九、凡是经教育培训的人员考试不合格者应参加第二次学习(学习时间误工费和学费自理)。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4篇)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建筑工程的施工单位、施工组织、工程监理单位及相关人员。
第三条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的原则,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政府监管责任和个人责任,形成全员参与、共同管理、持续改进的工作格局。
第四条施工单位、施工组织、工程监理单位及相关人员应遵守本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意识培养,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安全监督检查。
第五条建筑施工安全应贯彻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遵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确保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工作职责,做好安全生产组织与协调工作。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各级负责人的安全管理职责,加大安全生产责任的考核力度。
第九条施工组织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明确安全管理措施,做好施工前的安全准备工作。
第十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加强工程施工过程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纠正并做好记录。
第三章安全培训与教育第十一条施工单位、施工组织、工程监理单位及相关人员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与教育,提升安全意识。
第十二条安全培训与教育内容应包括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防护措施等相关知识。
第十三条安全培训与教育应采用多种形式,包括课堂教学、现场教学、学习交流会等。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培训与教育档案,记录培训与教育内容、时间、对象等信息。
第四章安全风险管理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安全风险评估标准和方法,及时识别和评估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采取科学合理的措施,对识别出的安全风险进行控制和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风险的降低和消除。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做好安全生产技术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及时更新相关技术文件。
建筑项目安全管理制度6篇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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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制度是文件,是命令;执行是落实,是实践;制度是执行的基础,执行是制度的实践,没有制度就没有执行;没有执行,制度也只是一只空壳。
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建筑项目安全管理制度6篇最新,欢迎大家阅读参考,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建筑项目安全管理制度(一)为规范我路段高速公路养护工程安全作业管理,根据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一章养护人员管理1、针对拟投入工程特点,对所有从事管理和生产的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没有进行培训的人员不准上岗。
2、所有现场作业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志的橘红色工作装(套装),现场施工人员不允许穿拖鞋、不允许在工地出现赤膀穿戴放光背心现象,严禁酒后上岗,酗酒闹事,打架斗殴;管理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志的橘红色背心,同时佩戴胸卡。
3、养护施工单位必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同时视工程大小配备1-3名现场专职安全保通员,在路政部门的指导下,做好道路安全保通工作。
4、现场施工作业人员必须乘坐施工单位车辆进出施工现场,不得在作业区外活动或将任何施工机具和物料置于作业控制区以外;不准擅自变更控制标志和区域或扩大作业范围;5、现场施工作业人员严禁随意出入施工作业区域,不得随意横穿高速公路;施工作业人员需在路上用餐的,餐盒等用具必须及时收集运走,不得抛弃在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避免对道路造成污染。
6、禁止作业人员骑自行车上下高速公路,不得在高速公路施工作业区内睡觉、打闹或从事其他与施工无关的工作。
7、在高路堤路肩、陡边坡等路段养护施工作业时,施工作业单位应采取防滑坠落措施,注意防备危岩、浮石滚落。
8、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专职安全员,并且配备必要通讯器材并经常性巡视工地留下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施工人员管理1.施工人员必须持有相应证件和资质,通过岗前培训和考核,了解施工安全规定和操作方法。
2.严格执行施工人员进场、离场的登记制度,确保施工人员的身份和资质合法。
3.建立施工人员的档案,包括个人身份证、资格证书、岗前培训证明等,定期更新和审查。
二、安全培训和教育1.施工人员必须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包括施工安全规定、操作方法、应急处理等方面。
2.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3.记录安全培训和教育的内容和参与人员,建立相应的培训档案。
三、施工现场管理1.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操作规程,明确施工工序、工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2.设置安全标志牌和警示标识,指明禁止通行区域和安全注意事项。
3.保证施工现场的清洁和整洁,移除不必要的杂物和障碍物。
4.组织定期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整改。
5.建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规范施工人员的工作行为和安全操作。
四、施工设备管理1.施工设备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标志和防护装置。
2.定期检查和维护施工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3.严禁未经许可私自使用施工设备,禁止误操作和拆卸设备的防护措施。
五、应急管理1.制定应急预案和演练计划,建立应急指挥机构和人员。
2.配置必要的应急设备和器材,如消防器材、急救箱等。
3.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施工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4.发生事故或突发事件时,立即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保障人员安全和施工场所的安全。
六、安全督促和违法处罚1.设立安全监督岗位,负责监督和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
2.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记录和通报,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3.对严重违法行为或事故责任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4.建立安全奖励和惩罚制度,激励施工人员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和防范工作。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范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工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本制度制定。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范本(6篇)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范本一、工地安全管理制度1.贯彻执行“国家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条例”,个班组人员都要贯彻执行。
2.开工前都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应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情况制定,防止一般化,并经公司及有关部门审批后实施。
3.开工前都必须明确工地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并签发任命书。
4.搞好现场平面管理工作,根据总平面进行系统周密的计划,保证现场交通道路、给排水的畅通,电气线路的合理假设,大型机械、材料堆放、临时附属设施的合理不止,达到安全防火、卫生、文明的要求,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5.施工现场禁止非生产人员、小孩和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的坑、井、孔洞、升降口、楼梯、通道口及易燃易爆场所。
6.高空作业要设置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
对从事高空作业者,要进行培训和体检,经考核合格和体检合格方可上岗,井字架安全防护装置、脚手架的搭设要符合有关要求,搭设完毕要经验收后方能使用,并经常检查加固。
7.各种机电设备的安全装置要安全有效,要经常检查,定期维修保养,机电设备要专人专管,操作人员要经过严格考核,持证上岗。
8.实行逐级的安全技术交底,开工前,工程技术负责人将工程的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措施向全体生产人员进行详细交底,施工员在工序前或工种变换,改变作业环境事要向操作者、新工人、民工、临时工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并作签证。
9.施工现场、宿舍和易燃易爆场所要由足够的防火设备和灭火器材,放置于适当地点,要对职工进行防火知识教育,使职工掌握一般的消防知识,严禁在工棚、宿舍生火(如拜神、燃香、纸扎等)和使用电炉、油灯及蜡烛,严禁在宿舍内乱拉乱接电线。
10.加强季节性劳动保护工作,灵活掌握季节劳动时间,如夏季要防暑降温,冬季要防寒防冻等,注意劳逸结合,改善劳动条件,各职能机构应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提供充足的劳动保护用品和防护设施,保证职工的劳动安全防护得到落实和完善。
11.经常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和安全生产与职工个人的荣誉和经济利益挂钩,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确保生产的安全,所有奖罚金归个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安排处理。
建筑公司安全技术管理制度(5篇)

建筑公司安全技术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不断提高项目部的安全技术管理水平,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消除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等危害,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项目经理、工程技术人员、有关业务人员,必须熟悉、掌握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在管理施工生产技术的同时,管理好安全技术工作。
项目技术总工技术部部长以及工程技术人员对各级施工生产的安全技术负责。
第三条、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第四条、安全生产措施的内容要全面,有针对性,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具体情况提出具体内容要求。
第五条、对于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如土方工程、基坑支护、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塔式起重机,起重吊装等必须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第六条、对于结构复杂、作业危险性大,特殊性较强的工程如:爆破、沉箱、沉井、烟囱、水塔以及拆除工程等,除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还应有设计计(验)算和详图。
第七条、必须按照公司编制施工组织(施工方案)的权限规定,按各部门、各人员的职责,编制、审批安全技术措施,未经审批的不准施工。
第八条、施工方案经审批后,必须遵照招待不得随意变更。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应由编制人员出具变更通知书,审批人签字后方可生效。
第九条、施工现场的施工负责人,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向分项作业负责人作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各持一份,工地安全员根据安全技术交底内容,检查落实情况。
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应符合施工、安装和生产的具体情况,交底内容要全面,有针对性和操作性。
第十条、施工现场架体、设备安装完毕后,必须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组织工长、项目安全员、施工安装负责人共同验收,确认符合标准、规范等要求后,认真填写验收单,履行签字手续,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一条、各项验收单的填写必须符合现场实际情况,内容要量化。
存在问题必须整改后重新验收。
建筑公司安全技术管理制度(2)是指建筑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标准制定的管理规定,用于保障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技术质量。
建筑企业安全规章制度范本(通用6篇)

建筑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建筑企业安全规章制度范本(通用6篇)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
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建筑企业安全规章制度范本(通用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建筑企业安全规章制度1第一节:安全管理制度大纲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各类人员在生产活动中应付的安全职责。
2.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网络,配备满足需要的专兼职安全员。
3.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编制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并严格履行签字手续。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并将考核目标分解到人。
5.制定安全生产与经济承包责任制挂钩办法,并严格落实执行。
6.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并严格落实执行。
7.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根据企业特点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落实执行。
8.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定性定量进行安全评价。
对查出隐患问题定人、定时、定措施落实整改,从而达到保证安全的目的。
9.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10.建立安全技术措施制度,控制和消除工程施工的隐患,从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人身事故。
11.建立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提取和使用制度,保证施工现场安全防护需要。
12.建立施工机具和大型机械设备使用、维修保养和管理制度,确保施工机具、机械设备使用安全。
13.建立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14.建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15.建立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的验收、使用和管理制度,确保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符合要求,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16.建立因工伤亡事故管理制度,进行及时抢救、事故快报、调查处理、事故分析,从而达到防止发生类似事故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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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必备6篇)建筑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第1篇1.在公司董事长的领导下工作,对公司施工安全生产负技术领导责任,协助董事长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组织落实公司安全生产所必需的技术要求。
2.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严格审查依施工组织设计所列分部分项工程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对其可行性提出决定性意见。
负责审批如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对其可行性提出决定性意见:1)地下暗挖作业;2)深度超过1.5米的基坑;沟槽土方开挖施工作业;3)人工挖扩孔桩作业;4)脚手架、水平安全网搭设和拆除作业;5)大模板和跨度超过6米的梁、板、模板施工作业;6)施工升降机、整体提升脚手架、高空作业吊篮的安装、顶升、拆除作业;7)起重吊装作业;8)拆除、爆破作业。
3.审批季节性施工技术措施时,要重点审查其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并对其可行性提出决定性意见。
4.对公司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从技术上负责,严格审查其安全技术措施和保证安全的工艺要求,领导安全技术攻关活动,确定劳动保护研究项目,并组织鉴定验收。
5.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6.完成公司领导安排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建筑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第2篇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把安全生产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做到全员、全面、全方位的安全管理。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省市有关规定,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促使安全管理目标的实施、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有关规定制定。
二、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工程项目及作业班组安全管理目标的考核。
三、安全管理目标考核实行分级考核制度,即公司经理负责对工程项目经理、项目部考核,工程项目经理负责对各施工作业班组考核。
四、安全管理目标的考核采用日常考核与定期安全检查考核相结合,即公司每季度、工程项目每月、班组每周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实行逐级审查,逐级上报。
五、考核结果分为:1.伤亡指标:低于指标,超过指标二个等级。
2.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考核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六、公司每季、工程项目每月公布安全管理目标考核结果,工程项目部要利用黑板报或图表在工地登记。
七、奖罚:1.年度内每次考核中伤亡控制指标,低于指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达到合格(或优良、双优)工程项目,作业班组、项目经理、班组长均可入围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评比、职务晋升、奖金的评定等等。
2.第一次考核不合格的工程项目及作业班组,要限期整改并达到目标要求,如限期内仍达不到目标要求的工程项目,作业班组除要通报批评外,还要进行扣发奖金或罚款等处罚。
3.第二次考核仍然不合格的工程项目经理,作业班组长视情节轻重给予撤职、调换岗位、降级使用、扣发全年奖金或增倍罚款等。
八、在限期整改期内或由于责任过失造成伤亡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者,除追究其个人责任和经济处罚外,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九、本办法与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结合执行,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建筑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第3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管理,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拆除和装饰装修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等工程的总称。
第三条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第四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建筑安全生产负责。
第五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设区的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建筑安全生产的具体管理工作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接受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对建筑安全生产的指导与监督。
第二章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和义务第六条建设单位必须执行工程建设程序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制定合理工期,确保安全生产。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发包工程,不得肢解工程。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提供作业环境,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确定建筑工程安全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费用,并将其列入工程概算。
对于有特殊安全防护要求的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在合同中约定安全措施所需费用。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向勘察、设计和施工单位提供与建筑工程相关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和邮电通讯等地下管线资料,勘察、设计和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对各类管线加以保护。
第九条建设单位不得购买或者明示、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
按照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由施工单位采购的,建设单位不得指定施工单位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第十条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拆除房屋及其他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备保证安全条件的施工单位承担。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在申请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一)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二)工程概算确定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用及拨付计划;(三)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四)拟使用的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五)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批准手续:(一)需要临时占用规划批准范围以外场地的;(二)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消防、邮电通讯等公共设施的;(三)需要临时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的;(四)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五)法律、法规规定其他需要办理报批手续的。
第三章勘察、设计单位的安全责任和义务第十三条勘察单位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加强对现场踏勘、勘察纲要编制、原始资料收集和成果资料审核等环节的管理。
第十四条勘察单位应当向建设单位提供全面、准确的地质勘查报告和相关资料。
第十五条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保证设计工程的安全性能。
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注明。
第十六条设计单位应当就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向建设、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做出详细说明。
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不能保证建筑结构和作业人员的安全的,施工单位应当向建设、工程监理单位报告,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其他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修改设计;遇有重大修改的,由建设单位报经原审批部门批准。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对工程设计有异议的,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及时作出处理,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发生事故时,勘察、设计单位应当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并在勘察、设计方案中提出防范、补救措施。
第四章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和义务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施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直接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具体的领导责任;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与其生产规模相适应的、具有工程系列技术职称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建筑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职工的教育培训情况应当记入个人业绩档案。
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组织施工,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方案,经本单位安全和技术部门审核、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三条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
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
建筑工程施工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负责;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
对城市规划区内的施工现场,施工单位应当设置围挡,对临街施工现场,应当设置硬质围挡;对在建房屋和构筑物工程,应当采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全封闭。
第二十五条施工现场的道路应当平整、硬化、畅通,并有交通指示标志。
通行危险的地段应当悬挂警示标志,夜间设有红灯示警。
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设施;在容易发生火灾的部位进行施工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的,应当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二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生产环境、生活设施、作业条件、机械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具等。
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必要的医疗和急救设施,并配备相应的急救人员。
第二十八条对用于施工的机械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施工单位必须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检查,并在使用中进行定期检查;检查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施工单位应当定期对机械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等进行维修保养,保证各类机械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的完好、有效。
第二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巡查,并对违反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行为及时制止或者纠正;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第三十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规定使用安全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设施费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资料建立档案,并确定专人管理;安全技术资料应当真实、完整、齐全。
第三十二条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时,施工单位应当立即报告有关部门,保护事故现场,并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
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护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有条件的应当拍照或者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