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分册说明

合集下载

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总说明

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总说明

2009年《陕西省安装工程价目表》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总说明一、《陕西省安装工程价目表》(以下简称“价目表”)是根据2004年《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消耗量定额”)编制的。

价目表中只反映价格,不反映消耗量,须与消耗量定额配套使用。

主要作为招标人编制招标最高限价、确定社会平均价格及投标人自主报价的参考依据。

三、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中的给水、排水、燃气、采暖热源管道以及附件配件安装、小型容器制作安装工程。

四、人工费的确定:1.人工工日不分列工种和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2.综合工日的人工费单价,每工日42.00元。

五、材料费的确定:1.本价目表中的材料费,是指直接消耗在安装工作内容中的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并计入了相应的损耗。

2.材料单价是按2009年建筑安装材料市场信息价格综合取定的。

除另有规定外,均不调整。

3.凡价目表中“()”内所列的材料用量均为主材,应按当地的材料价格计算。

六、机械费的确定:1.本价目表中的机械费,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和大多数施工企业的机械化装备程度综合取定的。

2.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是按2009年《陕西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价目表》计算的。

七、以下内容执行其他册相应项目:1.工业管道、生产生活共用的管道、锅炉房和泵类配管以及高层建筑物内加压泵间的管道执行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

2.管道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执行第十四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

3.室内、外管道沟土方及管道基础、井室等,应执行《陕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八、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1.脚手架搭拆费应按下列系数计取:(1)给排水、燃气工程按人工费的6%计取。

其中人工费占25%,材料费占65%,机械费占10%。

(2)采暖工程按人工费的8%计取。

其中人工费占25%,材料费占65%,机械费占10%。

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

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

册说明一、第五册《采暖、给排水、燃气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室内、室外、站类管道,阀门及法兰、卫生、采暖器具、消防设备及附件,燃气管道、附件及器具、低压容器、器具、锅炉及附属设备,泵类及减震装置,冷、暖、热附件及工程仪表,套管及管道、设备支架,管道试验及探伤,刷漆、保温等共十五章。

二、室内外管道界限的划分:站类管道以站或机房的外墙皮为界,其它管道以建筑物外墙皮1.5m为界。

三、无缝钢管管外径>159mm、铸铁管公称直径>250mm、其它钢管公称直径>150mm的室外管道,按设计要求,执行第八册《市政管道工程》定额。

四、本定额压力划分(除各章另有规定者除外):低压:p≤1.6mpa;中压:p≤10mpa;高压:p>10mpa五、本定额中的操作高度(指操作物高度距楼地面的距离),除各章节另有规定者外,均按5m以下编制的,如超过5m时,其超过部分的人工工日乘以下列数:六、本定额的工效是按建筑物檐高25m以下编制的,超过25m的高层建筑物,按下表计算高层建筑超高费(以人工费作为基数):七、下列项目按系数分别计取:1、采暖系统调试费按单位工程人工费的14%计取,其中人工费占78%(不含热源费用)2、脚手架使用费按单位工程人工费的2%计取,其中人工费占20%。

第一章室内管道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一、说明(一)本章包括:低、中、高压管道安装等18节共245人子目。

(二)本章适用于室内给水、排水、雨水、采暖、消防、空调水等管道安装,不分架空、地沟和埋地敷设,均执行同一定额。

(三)DN32以内丝接钢管及铝塑复合管安装定额中,已综合了管卡;DN32以外管道及其它形式管道的支吊架另行计算,执行第十三章管道支架制作安装相应子目。

(四)PVC-U给水塑料管(粘接)、铝塑复合管安装项目中已综合了钢塑转换接头和管件的安装费,但未包括其本身价值钢塑转换接头、铝塑复合管管件应按设计图纸用量并计取1%的损耗率计算。

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16定额总说明【最新版】

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16定额总说明【最新版】

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16定额总说明一、界线划分及与其他专业关系1.与工业管道界线1.1.以与工业管道碰头点为界。

1.2.与设在建筑物内的泵房、空调机房、制冷(热)站等工业管道以机房外墙皮为界。

2.与市政管网工程的界线划分2.1.给水、采暖管道以与市政管道碰头点或以计量表、阀门(井)为界。

2.2.室外排水管道以与市政管道碰头点(井) 为界。

2.3.燃气管道,以与市政管道碰头点为界。

3.与其他专业关系3.1管道、生产生活共用的管道,锅炉房、泵房、站类管道以及建筑物内加压泵间、空调制冷机房、消防泵房的管道,管道焊缝热处理、无损探伤,医疗气体管道执行第八册《工业管道工程》相应项目。

3.2.本册定额未包括的采暖、给排水设备安装执行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第三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等相应项目。

3.3.水暖设备、器具等电气检查、接线工作,执行第四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3.4.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执行第十二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项目。

二、总体变化概况1.本册主要项目设置变化为管道安装分别设置给排水、采暖、空调水(室内)、燃气管道安装项目。

这是本册定额项目设置变化最大之处,是根据相关设计、施工、验收规范不同而分别设置的项目。

设置原因如下:(1)08定额除燃气管道另设项目外,同材质的给排水、采暖管道均使用同一项目。

现行工程技术标准规范对给排水、采暖、空调水等不同专业的管道工程有不同的设计、施工、验收要求,且不同专业管道的管件个数、种类,密封材料以及试压冲洗等方面具有不同的消耗量,分别设置能够正确反映各自的工程实际。

(2 )管道安装分专业单独列项目有利于维持定额的稳定性。

当给排水、采暖、空调水管道设计与施工规范发生变化时,各专业管道分别列项,方便调整相应专业管道安装定额的消耗量,而不影响其他管道项目,更有利于定额的稳定性,便于定额的管理、使用。

2.16定额新增了第二章采暖管道、第三章空调水管道、第四章燃气管道、第九章采暖、给排水设备、第十章医疗气体设备及附件,原来的“管道支架制作安装”章节变更为“支架及其他”。

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计算规则

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计算规则

C.H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分册说明一、C.H 《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项目的生活用给水、排水、燃气、采暖热源管道以及附件配件安装,小型容器制作安装。

二、本定额主要依据的规范、标准有:1.《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2.《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5;3.《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4.《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5.《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JJ33-2005。

三、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 1.脚手架搭拆费按定额人工费的5%,其中人工工资占25%;2.采暖工程系统调整费按采暖工程定额人工费的15%计算,其中人工工资占20%;3.设置于管道间、管廊内的管道、阀门、法兰、支架安装,人工乘以系数1.3;4.超高增加费:本定额中工作物操作高度均以3.6m为界限,如超过3.6m时,按其超过部分(指由3.6m到操作物高度)的定额人工费乘以下列系数:标高(±m)3.6~83.6~123.6~163.6~20超高系数1.101.151.201.25檐口高度30m以下40m以下50m以下60m以下70m以下80m以下90m以下100m以下110m以下按人工费的% 2346810131619檐口高度120m以下130m以下140m以下150m以下160m以下170m以下180m以下190m以下200m以下按人工费的% 222528313437404346五、本分册和相关分册关系:1.工业管道、生产生活共用的管道、锅炉房和泵内配管以及高层建筑物内加压泵间的管道,执行C.F、《工业管道工程》相应项目;2.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执行C.N、《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项目;3.室外埋地管道的土方及砌筑工程应按A.《建筑工程》相关项目执行;室内埋地管道的土方应套用本定额相关项目;4.各类泵、风机等传动设备安装执行C.A、《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相关项目;5.锅炉安装,执行C.C、《热力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6.消火栓、水泵结合器安装执行C.G、《消防工程》相应项目;7.压力表、温度计执行C.J、《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相应项目;六、本定额的工作内容除各章节已说明的工序外,还包括工种间交叉配合的停歇时间、临时移动水电源、配合质量检查和施工地点范围内的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工器具的运输等。

定额解释说明(第八册 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

定额解释说明(第八册 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

第八册说明一、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项目中的生活用给水、排水、燃气、采暖热源管道以及附件配件安装,小型容器制作安装。

二、以下内容执行其他相应定额:1、工业管道、生产生活共用的管道、锅炉房和泵类配管以及高层建筑物内加压泵间的管道应使用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相应项目;2、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执行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项目。

三、关于下列名顶费用的规定:1、脚手架搭拆费按人工费的5%计算,其中人工工资占25%。

2、高层建筑增加费(指高度在6层或20m以上的工业与民用建筑)按下表计算:3、超高增加费:定额中工作物操作高度均以3.6m 为界限,如超过3.6m时,其超过部分(指由3.6m至操作物高度)的定额人工费乘以下列系数。

4、采暖工程系统调整费按采暖工程人工费的15%计算,其中人工工资占20%。

5、设置于管道间、管廊内的管道、阀门、法兰、支架安装,其定额人工乘以1.3。

6、主体结构为现场浇注采用钢模施工的工程;内外浇注的定额人工乘以1.05,内浇外砌的定额人工乘以1.03。

第一章管道安装说明一、本章适用于室内外生活用给水、排水、雨水、采暖热源管道、法兰、套管、伸缩器的安装。

二、界线划分:1、给水管道:(1)室内外界线以建筑物外墙皮1.5m 为界,入口处设阀门者以阀门为界。

(2)与市政管道界线以水表井为界,无水表井者,以与市政管道碰头点为界。

2、排水管道:(1)室内外以出户第一个排水检查井为界。

(2)室外管道与市政管道界线以与市政管道碰头井为界。

3、采暖热源管道:(1)室内外以入口阀门或建筑物外墙皮1.5m为界。

(2)与工业管道界线以锅炉房或泵站外墙皮1.5m为界。

(3)工厂车间内采暖管道以采暖系统与工业管道碰头点为界。

(4)设在高层建筑内的加压泵间管道与本章界线,以泵间外墙皮为界。

三、本章定额包括以下工作内容:1、管道及接头零件安装。

2、水压试验或灌水试验。

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

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

第八册说明一、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 ( 以下简称本定额 ) 适用于新建﹑扩建项目中的生活用给水﹑排水﹑燃气﹑采暖热源管道及附件配件安装﹑小型容器制作安装。

二、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 , 规范有 :1. 《采暖与卫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242-82 。

2.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 GBJ13-86 (97 版 ) 。

3.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J15-88 (97 版 ) 。

4. 《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GBJ302-88 。

5.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50028-93 (98 版 ) 。

6.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33-89 。

7. 《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 (2001 年 ) 。

8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GYD-208-2000 。

9.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3 。

三、内容执行其它册的相应定额 :1. 工业管道﹑生产生活共用的管道﹑锅炉房和泵类配管以及高层建筑物内加压泵间的管道执行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相应项目。

2. 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执行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项目。

3. 各类泵﹑风机等执行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4. 压力表﹑温度计执行第十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5. 消火栓及消防报警设备执行第七册《消防工程》相应项目。

6. 室内外管道沟及井类的土石方开挖﹑回填﹑余土 ( 石 ) 外运﹑垫层﹑基础﹑砌筑﹑抹灰﹑各类井盖 ( 板 ) 及混凝土 ( 钢筋混凝土 ) 管道支墩的予制﹑安装和运输﹑路面开挖及修复执行《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相应项目。

四、本定额取定的材料损耗率见下表。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 , 参照本定额投标报价的 , 投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 , 自主决定是否采用本定额取定的材料损耗率。

五、下列费用属直接工程费范围 , 采用定额计价模式的工程 , 可按本定额规定标准计算 ;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工程 , 投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 , 自主选择或调整取费标准。

1、册说明

1、册说明

1、册说明一、第十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以下简称“本册定额”,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生活用给排水、采暖、空调水、燃气系统中的管道、附件、器具及附属设备等安装工程。

二、本册定额编制的主要依据有:1.《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50013-2006;2.《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2006(2011修订);3.《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2010;4.《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5.《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2006;6.《给水排水工程基本术语标准》GB/T50125-2010;7.《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2002;8.《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2011;9.《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2008;10.《建筑中水设计规范》GB 50336-2002;11.《建筑给水聚丙烯管道工程技术规范》GB/T 50349-2005;12.《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GB 50364-2005;13.《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 50494-2009;14.《太阳能供热采暖工程技术规范》GB 50495-2009;15.《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2012;16.《医用气体工程技术规范》GB 50751-2012;17.《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GB 50788-2012;18.《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28-2004;19.《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33-2005;20.《城镇供热管网设计规范》CJJ 34-2010;21.《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 63-2008;22.《城镇供热直埋管道技术规程》CJJ/T 81-98;23.《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94-2009;24.《建筑给水排水薄壁不锈钢管连接技术规程》CECS 277-2010;25.《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6-2013;26.《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GYD-2000;27.《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安装工程》LD/T 74.1~4-2008;28.《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GJD-2006;29.现行国家建筑设计标准图集、协会标准、产品标准等其他资料。

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分册说明

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分册说明

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分册说明一、C.H 《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项目的生活用给水、排水、燃气、采暖热源管道以及附件配件安装,小型容器制作安装。

二、本定额主要依据的规范、标准有:1.《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2.《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5;3.《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4.《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5.《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JJ33-2005。

三、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 1.脚手架搭拆费按定额人工费的5%,其中人工工资占25%;2.采暖工程系统调整费按采暖工程定额人工费的15%计算,其中人工工资占20%;3.设置于管道间、管廊内的管道、阀门、法兰、支架安装,人工乘以系数1.3;4.超高增加费:本定额中工作物操作高度均以 3.6m 为界限,如超过3.6m时,按其超过部分(指由 3.6m 到操作物高度)的定额人工费乘以下列系数:标高(±m)3.6~8 3.6~12 3.6~16 3.6~20 超高系数1.10 1.15 1.20 1.25 檐口高度30m以下40m以下50m以下60m以下70m以下80m以下90m以下100m以下110m以下按人工费的%2 3 4 6 8 10 13 16 19檐口高度120m以下130m以下140m以下150m以下160m以下170m以下180m以下190m以下200m以下按人工费的%22 25 28 31 34 37 40 43 46五、本分册和相关分册关系:1.工业管道、生产生活共用的管道、锅炉房和泵内配管以及高层建筑物内加压泵间的管道,执行C.F、《工业管道工程》相应项目;2.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执行C.N、《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项目;3.室外埋地管道的土方及砌筑工程应按 A.《建筑工程》相关项目执行;室内埋地管道的土方应套用本定额相关项目;4.各类泵、风机等传动设备安装执行C.A、《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相关项目;5.锅炉安装,执行C.C、《热力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6.消火栓、水泵结合器安装执行C.G、《消防工程》相应项目;7.压力表、温度计执行C.J、《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相应项目;六、本定额的工作内容除各章节已说明的工序外,还包括工种间交叉配合的停歇时间、临时移动水电源、配合质量检查和施工地点范围内的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工器具的运输等。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分册说明
一、C.H 《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项目的生活用给水、排水、燃气、采暖热源管道以及附件配件安装,小型容器制作安装。

二、本定额主要依据的规范、标准有:
1.《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2.《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5;
3.《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
4.《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
5.《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JJ33-2005。

三、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 1.脚手架搭拆费按定额人工费的5%,其中人工工资占25%;
2.采暖工程系统调整费按采暖工程定额人工费的15%
计算,其中人工工资占20%;
3.设置于管道间、管廊内的管道、阀门、法兰、支架安装,人工乘以系数1.3;
4.超高增加费:本定额中工作物操作高度均以 3.6m 为界限,如超过3.6m时,按其超过部分(指由 3.6m
到操作物高度)的定额人工费乘以下列系数:
标高(±
m)
3.6~8 3.6~12 3.6~16 3.6~20 超高系

1.10 1.15 1.20 1.25 檐

高度30m
以下
40m
以下
50m
以下
60m
以下
70m
以下
80m
以下
90m
以下
100m
以下
110m
以下





%
2 3 4 6 8 10 13 16 19




120m 以下
130m 以下 140m 以下 150m 以下 160m 以下
170m 以下 180m 以下 190m 以下 200m 以下





% 22 25 28 31 34 37 40 43 46
五、本分册和相关分册关系:
1.工业管道、生产生活共用的管道、锅炉房和泵内配管以及高层建筑物内加压泵间的管道,执行C.F 、《工业管道工程》相应项目;
2.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执行C.N 、《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项目;
3.室外埋地管道的土方及砌筑工程应按 A.《建筑工
程》相关项目执行;室内埋地管道的土方应套用本定
额相关项目;
4.各类泵、风机等传动设备安装执行C.A、《机械设
备安装工程》相关项目;
5.锅炉安装,执行C.C、《热力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6.消火栓、水泵结合器安装执行C.G、《消防工程》相应项目;
7.压力表、温度计执行C.J、《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
程》相应项目;
六、本定额的工作内容除各章节已说明的工序外,还包括工种间交叉配合的停歇时间、临时移动水电源、配合质量检查和施工地点范围内的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工器具的运输等。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