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来认识政府采购的本质含义
2019年会计从业《财经法规》基础知识:政府采购概念

2019年会计从业《财经法规》基础知识:政府采购概
念
政府采购概念、原则及法律制度构成
(一)政府采购的概念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政府采购的原则
政府采购应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以及诚实信用等原则。
1.公开透明原则
公开透明原则,是指相关采购的法律、政策、程序和采购活动等对社会公开,所有相关信息都必须公之于众。
公开透明原则理应贯穿于政府采购全过程。
2.公平竞争原则
公平竞争原则要求政府采购活动在确保公平的前提下充分引入竞争机制。
所以,公平竞争原则能够进一步划分为竞争性原则和公平性原则。
3.公正原则
公正原则主要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对于作为投标人、潜在投标人的多个供应商来说,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相对于作为被监督人的多个当事人来说,应站在中立、公允的立场上,对于每位相对人都要一碗水端平、不偏不倚、平等对待、一视同仁,而不厚此薄彼,因其身份不同而实行差别对待。
4.诚实信用原则
一方面,要求采购主体在项目发标、信息公布、评标、审标过程中要真实,不得有所隐瞒;另一方面,也要求供应商在提供物品、服务时达到投标时作出的承诺,树立相对应的责任意识。
(三)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构成
我国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行政法规、国务院各部门特别是财政部颁布的一系列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组成。
政府采购讲义

1998年,深圳市率先制定了我国政府采购的 第一个地方性法规《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 例》。
1999年4月17日,财政部正式印发《政府采 购管理暂行办法》,是我国政府第一部关于政府采 购方面的规章。
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并于2003年1月1日施行,共计 9章88条内容。
纳税是每个公民向自己的国家应尽的义务, 反过来,作为纳税人,同样有权力监督政府如何 使用这些钱。政府采购可以理解为政府受纳税人 的委托,代表纳税人采购公共产品,因为采购是 政府的主要职责之一。通过政府采购这种方式, 纳税人可以全面了解到政府想做什么,在做什么, 做得怎样;反之,通过这种方式,政府要尽量做 到廉洁、透明、高效行政,取信于民,当好人民 的公仆。
三、我国的政府采购
1995 年 , 上 海 市 财 政 局 和 市 卫 生 局 联 合 下 发 了 “关于市级卫生医疗单位加强财政专项修购经费管理 的若干规定”,对已批准立项的项目,预计价格在 500万元以上的修购项目,要实行公开招标采购;500 万元以下的项目可实行非招标采购(即询价采购)形 式,用询价采购形式的,供货方不能少于3家;100万 元以上的项目,政府也要参与立项、价款支付、验收 使用、效益评估等管理过程。由此,拉开了我国政府 采购的序幕。
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 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 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 的制度。还需要强调的是,过去行政、事 业单位购买货物或服务,都是由财政部门 供应经费,再由各个单位分散购买,至于 买多少、买什么品种、买的货物的质量等 等都由单位自己掌握了。而现在是由财政 部门实行采18号令,通告了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共 计5章32条内容,自2004年9月11日起施行。 它 是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补充。
浅析我国的政府采购

浅析我国的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机构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需要,在财政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使用公共资金获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我国的政府采购历史较短,但发展迅速,短短几年的时间就已形成相当大的规模,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果,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已经引起社会各方面的重视,特别是2003年1月全国《政府采购法》的颁布,为政府采购制度的规范化建设创造了条件。
由于没有及时建立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政府采购制度,政府采购行为缺乏相应的约束,从而导致了盲目采购、重复采购等现象,采购资金使用效率低下,在一定程度上滋生了腐败现象。
虽然我国政府采购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总体上仍处于起步阶段,规模偏小,范围有限,政府采购的发展潜力还远远没有得到发挥。
当前政府采购的范围,还仅仅限于有限的一些品种,主要是围绕着对行政事业单位的日常办公用品等一些非生产性开支的采购活动,而对大型工程与劳务的采购活动还很少。
人们对政府采购的认识不深,政府机构设置不够规范,政府采购预算过于粗糙,政府的信息建设相对滞后,政府采购队伍的素质也有待提高,对政府采购过程存在的违规操作现象缺乏有效的监督。
因此,要在深入地分析现阶段我国政府采购制度存在的问题和矛盾上以及借鉴国外政府采购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与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规范、科学高效的政府采购制度,规范政府采购工作,对政府采购实施后所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分析一、采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一)采购单位意识不强出现采购单位政府采购意识不强这种情况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时间不久,宣传力度不够,而原先出台的制度又缺乏刚性,对采购人没有法律约束力;另一方面是由于我国预算编制滞后,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很难实施。
有些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的实施往往是领导说了算,想买什么就买什么,想什么时候买就什么时候买,想花多少钱就花多少钱。
浅析政府采购

浅析政府采购作者:吕懂乔冬灵郝倩来源:《管理观察》2010年第02期摘要:被世人誉为“阳光工程”的政府采购越来越受到世界诸多国家的高度重视,与此同时,政府采购作为财政支出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成为各国政府调节经济的有效手段之一,并在加强宏观调控、刺激市场需求方面发挥着重大的作用。
关键词:政府采购宏观调控国际贸易经济危机政府采购是公共财政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市场失灵”领域如国防、行政事务、公共设施、基础教育、卫生保健等作为社会公共需要的范畴,政府采购继续发挥着向广大公众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作用。
一、政府采购概述(一)政府采购的含义根据2003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成,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二)政府采购的特点与私人采购、家庭采购、企业采购相比,政府采购具有以下显著特点:第一,采购资金来源的公共性。
政府采购的资金来自于政府预算和官方贷款,主要包括纳税人的税收收入,国际金融组织和政府间贷款及其他债务收入。
第二,采购范围的广泛性。
政府采购从汽车、办公设备到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再到飞机、导弹等武器装备无所不包,在国际上按性质划分为货物、工程和服务三大类。
第三,采购规模巨大。
据统计,西方国家的政府采购指出大体相当于GDP的10%-20%。
第四,采购的政策性、非赢利性。
政府采购是为了实现政府职能,提供社会广告产品和服务,因而具有明显的政策性特征,而且采购是为了机关或部门之用,不是用于制造或转售,即不是为了赢利。
第五,采购管理的公共性、公开性。
政府采购管理石堆广告资金实用的管理,因此具有鲜明的公共性特征,而且采购必须在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进行,具有公开性和透明性。
政府采购制度的本质及其改革思路研究

政府采购制度的本质及其改革思路研究政府采购作为一种国家行政活动,具有保障国家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的重要意义。
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政府采购制度也存在着一些制度漏洞、腐败问题、效率低下等诸多问题,亟待改革。
一、政府采购制度的本质政府采购制度是指政府为公共利益,在市场上通过向厂商购买商品和服务来满足需求的制度。
与企业采购制度相比,政府采购制度更加复杂,因为政府采购不仅具有经济目的,而且政府采购还体现了政治、社会、环保、文化等多种因素。
政府采购制度的目的是保障公共利益,保证公共资源的合理利用,提高政府的效率和管理水平。
在政府采购中,政府购买的商品和服务需要符合国家标准和质量要求,同时也需要尽可能地保证价格和成本的效益性。
二、当前政府采购制度存在的问题1、制度漏洞政府采购制度的制度漏洞主要表现在法律规范不完善、政府采购主体制不科学、缺乏规范的监管和评价机制等方面。
特别是政府采购监管缺失,监管失语,使得政府采购面临着监管不力和监管不全面的局面,从而易发生利益输送和腐败问题。
2、腐败问题政府采购中的腐败问题也是制度漏洞的表现。
更为具体地讲,政府采购领域中存在一些恶意阻挠、招标作假、承揽经营、索贿行贿等不正当行为,导致未经公正、不合法、不效益的交易。
一定程度上,政府采购的一些腐败行为也会影响到国家形象。
3、效率低下当前政府采购系统中,效率低下的问题也非常严重,检查机构数量不足、流程冗长、审批复杂等因素都导致了效率低下的问题。
这些问题不仅使政府采购费用过高、成本过差、履约期滞后,甚至还会对公共利益的实现造成较大的阻碍。
三、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思路在政府采购领域中,改革是解决一系列制度漏洞、腐败问题和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的关键点。
具体来讲,政府采购改革的重点应该围绕以下部分展开:1、完善法律体系应该健全国家层面和地方层面的政府采购法律体系,规范政府采购全部流程,制定更加严格的监管机制,并对采购结果进行审查。
2、改革政府采购机构应该考虑权力清单、审批制度的透明度和规范性等方面,健全政府采购机构和制度架构,进一步优化、深化政府采购改革,杜绝恶性竞争现象,减少残余存在的权力失调,实现公平采购。
政府采购的概念与原则

政府采购的概念与原则
政府采购的概念与原则任务驱动 1.什么是政府采购?
2.政府采
购需要遵
循什么原
则?
政府采购的概念与原则
任务一:什么是政府采购?
概念: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政府采购的主体范围
财政性资金 = 财政预算资金+预算外资金+与财政资金相配套的单位自筹资金。
1.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其集中采购目录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由国务院确定并公布;
2.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其集中采购目录和政府采购限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确定并公布。
工
程
货
物服
务
政府采购的概念与原则
政府采购的原则
(一)公开透明原则
(二)公平竞争原则——站在供应商的角度
(三)公正原则——站在采购人的角度
(四)诚实信用原则
政府采购的概念与原则
每日一练【例题·多选题】下列选项中,不适用《政府采购法》的有( )。
A.某外商独资企业采购原材料
B.某国有独资公司采购生产设备
C.某体育局用体育经费拨款购买体育设施
D.某建筑公司承揽了国家的某项重点工程新建项目而采购建筑材料
谢谢大家!。
采购管理政府采购与释义及相关

采购管理政府采购与释义及相关一、引言采购管理是现代企业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对于政府采购而言更是至关重要。
政府采购指由政府机关或其他政府部门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活动。
本文将对政府采购的概念和相关释义进行阐述,并探讨其与采购管理的关系。
二、政府采购的定义与原则政府采购是指政府机关或其他政府部门为履行其职能所进行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活动。
其核心目的是提高政府行政管理效能,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现政府资源的最优配置。
政府采购的原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公开性:政府采购活动应公开、透明,遵循公众监督的原则,确保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2.平等性:政府采购应按照平等、公正的原则进行,不以地域、诚信记录等因素歧视供应商;3.公正性:政府采购过程应当公正、公平,避免以权谋私,维护公平竞争环境;4.效率性:政府采购应高效、便捷,提高行政效能,减少决策和执行成本。
三、政府采购的分类与流程政府采购根据采购对象的性质和金额的大小,可分为货物采购、工程采购和服务采购。
对于不同类型的采购,其采购流程也有所不同。
1.货物采购流程:–采购需求确认:政府机关确定所需采购的货物种类、规格及数量;–编制采购计划:制定采购计划,明确采购时间、预算和招标方式;–招标公告发布:发布采购公告,邀请相关供应商参与招标;–招标文件编制:编制招标文件,包括采购任务书、招标文件等;–招标文件发布和解答:发布招标文件,并解答供应商提出的问题;–投标: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评标:评审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并确定中标候选人;–中标公示和合同签订:公示中标结果并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货物交付验收和结算:供应商按照合同要求完成货物交付并进行验收,同时进行结算。
2.工程采购流程:–工程招标:政府机关发布工程招标公告,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施工设计:验收中标供应商的施工设计文件,并确定施工方案;–施工准备:中标供应商进行施工前准备工作;–施工实施:根据施工方案进行工程实施;–竣工验收和结算:政府机关对施工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并进行最终结算。
政府政府采购

政府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是指政府机关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等的行为,旨在满足政府机关及其下属部门的运作需求。
政府采购具有公共性、专业性和监管性的特征,对于国家的经济发展和民生福祉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政府采购的概念、原则、流程以及问题与解决途径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政府采购的概念政府采购是政府机关为履行公共职能,以公共资金购买需要的物资、工程和服务,以实现政府工作目标和服务公众的一种经济活动。
政府采购的范围包括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等多个领域,如基础设施建设、教育科研、医疗保健等。
政府采购的目的是为政府机关提供所需的物资和服务,以保障公共服务的正常进行。
政府采购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合理的价格获取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
二、政府采购的原则1. 公平原则:政府采购应公平竞争,不存在偏袒或歧视供应商的情况。
政府机关应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确保供应商具备平等的参与权利。
2. 透明原则:政府采购应公开透明,信息应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
政府机关应公布采购信息、评标结果等相关信息,确保所有参与者了解采购过程和结果。
3. 效益原则:政府采购应具有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选择价格合理、品质优良的产品和服务。
4. 诚信原则:政府机关和供应商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遵守合同约定,共同维护政府采购的公正和信誉。
三、政府采购的流程政府采购的流程主要包括需求确定、项目筹划、招标公告、投标、评标、合同签订和履约等环节。
下面将对每个环节进行简要介绍。
1. 需求确定:政府机关根据实际需要确定采购的货物或服务,并编制采购计划。
2. 项目筹划:政府机关根据需求确定采购方式,编制招标文件,包括采购公告、招标文件和合同草案等。
3. 招标公告:政府机关发布招标公告,向社会公开采购信息,吸引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4. 投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给政府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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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来认识政府采购的本质含义乡镇政府采购作为县级政府采购重要组成部分,其功能作用发挥如何,直接影响全县政府采购工作的开展,甚至影响着县乡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健康有序地发展。
本人就乡镇政府采购涉及的相关问题,结合本县实际与乡镇长作一探讨,不妥之处敬请批评匡正。
一、政府采购是什么?大家知道,采购是商品交换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即买进或租借。
自从人类社会开始从事商品交换活动,采购活动也就随之产生。
当时的采购主体主要是个人、家庭和原始部落。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说的“20码麻布=1件上衣”就是采购行为的最初形态。
随着国家的产生和发展,采购主体出现了多元化,包括政权机构、企业、团体、家庭和个人。
当时的政权机构的采购就是现在政府采购的雏形。
在我国,《资治通鉴》中记载,唐代宫庭所需要的物品,由各地官府采购。
唐代大诗人白居易的《卖炭翁》就是当时朝庭采购形为的一个缩影。
“半匹红纱一丈绫,系向牛头充炭直”。
则是对宫使到集市变象地掠夺欺压百姓的真实写照。
不难看出,自政权机构出现后的相当一段历史时期,只是存在政府采购行为,而不是一种制度。
而政府采购制度的形成最早始于18世纪末的西方自由资本主义国家,其主要特点就是对政府采购行为进行法制化的管理。
我国政府采购工作起步较晚,1996年起在深圳、上海等地开始试行并建立地方法规,以后全国一些省、市积极探索并逐步开展工作。
XX年6月29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与XX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这标志着我国政府采购工作开始步入法制轨道。
那么什么是政府采购呢?《政府采购法》第一章第二条中有这么一段表述:“本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那么,我们怎么来认识政府采购的本质含义,我想应该从以下几个层面来理解。
首先,政府采购是一项制度,它是一项法律制度。
《政府采购法》的颁布实施,使政府采购工作上升到一种法律制度,具有强制性,是人人都必须遵守的一种法律规范。
它是一项政治制度。
《政府采购法》的立法宗旨,有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促进廉政建设的目的;政府采购制度重在建立相互监督、制约权力、依法行政的一种机制,一种政治性的规定;政府采购的行为体现了政府的导向和意志。
所以说它是一项政治制度。
它是一项经济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为完成本单位管理职能或开展业务活动的需要,按照法定程序购买商品、设备、货物以及进行工程建设和接受服务,使政府消费以最经济有效的方式进行,从而降低行政成本,促进社会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
政府采购是公共部门在市场上的交易行为,它的特征表现为经济行为,所以政府采购是规定机制与体制、预算编制、程序设定、资金支付、监督检查等一系列经济制度的综合体现。
它是一项财政制度。
政府采购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由过去单一的货币分配形式,转化为货币、实物、劳务等多种分配形式,它把财政监督由价值形态向实物形态延伸,从资金的分配到消费,有效地实行全过程管理和监督,从而改变财政监督乏力、支出管理弱化的状况。
它与细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等财政制度改革配套进行,相互联系,相互作用,互促互动,密不可分的。
所以说它是一项财政制度。
政府采购作为一种制度,其功能的体现是通过制度来约束行为,通过行为的规范来提高效率,并且是经济效益、政治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综合体现。
第二,政府采购是一种手段。
政府采购是宏观经济调控的手段。
政府采购是最大的购买者。
按国际水平,政府采购规模一般要占GDP的10%,财政支出的30%。
因而对调节社会需求,启动内需等具有直接作用。
通过政府采购手段,可以促进经济增长,支持国内企业发展,调整产业和产品结构,平衡地区间经济发展,促进再就业,调动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积极性,促进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地发展。
政府采购是财政改革的手段。
政府采购作为公共财政体系之一,对财政领域内其它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具有支持和促进作用。
如帮助建立专项资金项目库、细化预算编制、制定公用经费配置标准,加强财政资金监管,节约支出,促进国库集中支付的建立和实现等都具有支持和互动作用。
一些国家将财政支出分为两大块,一块是转移支付,一块为政府采购支出。
政府采购是从源头治理腐败的手段。
政府采购制度通过建立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机制,公平竞争、公开透明、阳光操作,是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一项根本措施。
第三,政府采购是一种服务。
通过政府采购制度的实施,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完成管理职能和开展业务活动,按照法定程序购买商品、设备、工程和货物提供服务。
为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提供服务,为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提供服务,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政治制度、经济政策的贯彻实施提供服务。
二、政府采购干什么?政府采购为政府履行职能提供保证。
政府的运作需要采购来支持,政府的活动通过采购来体现,所以政府采购第一要为政府运作提供人力和物力保障。
政府机构要存在,要开展工作,首先要购买人力,即公务员。
除了购买人力资源以外,还要购买公务员开展工作所需的设备、设施、器具及其他各种办公用品。
第二,承担着贯彻落实政府的方针政策任务。
比如说宏观调控政策,保护民族产业政策,促进再就业政策,财政管理政策、稳定物价政策、保护环境政策、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政策、促进国际贸易政策等等。
可以说,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都可以通过政府采购来实现。
第三,是体现政府责任的方式。
政府采购作为政府职能之一,可以理解为政府受纳税人的委托,代表纳税人采购公共产品。
通过政府采购这种方式,使作为社会主人的纳税人能够全面了解政府想做什么,正在做什么,做得如何。
政府也可以通过这种方式,做到廉洁、透明、高效行政、取信于民、服务于民。
三、乡镇政府采购目前状况:我县乡镇政府采购工作是在XX年7月结合乡财县管财政综合改革的实施,作为县政府采购工作的延伸逐步开展起来的。
几年来,乡镇党委和政府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给予了大力支持,不少乡镇还专门成立了领导组,制定了符合本乡实际的管理办法,按制度办事,按程序运作,逐步形成共识。
从而使乡镇政府采购规模逐步扩大,效果日益显现。
乡镇政府采购额由XX年的278.6万元增加到XX年的836.5万元,增长2倍,净增557.9万元,环比增幅分别为150.6%和19.8%,累计实现采购额达1813.3万元,节约资金363.9万元,综合节约率为16.7%。
乡镇政府采购占全县政府采购总额的比重也由XX年的11.5%,上升到XX年的23.8%,为节约经费支出,落实廉政建设,促进乡镇经济建设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努力。
四、乡镇政府采购今后如何干?进一步明确乡镇政府采购管理对象和范围《霍邱县乡镇政府采购管理实施意见》文件规定: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对象主要是指纳入乡镇综合预算管理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财政安排专项经费的有关单位。
政府采购范围主要包括:办公设备、教学设备、医疗设备、文化体育设备、通用设备、专用设备、专用材料、低值易耗品、消耗性材料、办公场所房屋、建筑物、设备维修、未纳入基本建设计划的工程项目,以及与公务活动直接相关的有关服务等,对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项目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政府采购目录,明确当年纳入管理的范围和额度。
熟悉乡镇政府采购的形式与方法XX年度政府采购目录,县政府办以霍政办[XX]6号文件印发到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对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做出了明确规定:货物类:1、电器设备:摄影、摄像器材、空调以及采购批量在0.5万元以上的电视机、电冰箱等其他办公电器设备;2、办公自动化设备: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速印机、投影仪、扫描仪以及采购批量在0.5万元以上的电话机、碎纸机等其他办公自动化设备;3、家具:批量采购金额在0.5万元以上的办公家具;4、专用材料:批量采购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图书资料、实验室用品、复印纸、专业制服、应用软件等;5、专用设备:通讯设备、印刷设备、网络设备、医疗设备、计划生育设备、交通管理设备、消防设备、工程设备、园艺设备、消防设备、警用设备、广播电视设备、水利设备及施工机械、音响、灯光设备、办公场所设备、文艺设备、影像设备、体育设备等以及单项采购量在1万元以上的档案、保密设备、教学设备、实验设备等;6、物资:用于办公的专项物资,以及财政专项资金安排且批量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支农物资、防汛物资和救灾物资等;7、交通工具:各类公务车辆、警务车辆、船只及其他交通工具。
工程类:1、单项在10万元以上的市政建设项目;2、单项在3万元以上装修、装饰、改建、扩建等工程;3、单项在2万元以上的系统集成、网络工程。
服务类:1、车辆保险;2、一次性在0.6万元以上的会议、接待、培训项目;3、一次性在0.5万元以上的印刷、出版项目;4、一次性在0.8万元以上的汽车维修项目。
同时,规定了公开招标数额标准:货物类: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项目;工程类:市政工程项目在20万元以上,办公场所维修、装饰工程在10万元以上,系统集成、网络工程在5万元以上的单项项目;服务类:单项采购总额在5万元以上的项目。
文件同时强调:采购人采购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必须事前提出申请,并落实资金来源,由政府采购中心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实施。
对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可以按照一定程序,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后,由部门和单位组织实施。
对集中采购范围内的项目和达到集中采购限额的项目,未经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授权,不得自行采购,更不得化整为零擅自采购。
违者将依照有关政策法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政府采购按其管理形式分为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
《乡镇政府采购管理实施意见》中规定,集中采购是指由县政府采购中心统一组织的采购;分散采购是指由需要购买货物、工程和接受服务的项目达不到集中采购限额的经县政府采购中心批准后由购买单位自行组织的采购。
政府采购的方法主要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和询价采购。
公开招标采购是指公开发布采购信息,吸收符合投标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并按照法定程序择优选定供应商的采购方法。
一般适用于采购数量较大、质量不易确定或者采购价格波动较大的商品或者接受等值的服务。
邀请招标是指直接邀请5个以上的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并按照法定程序择优选定供应商的采购方法。
一般适用于质量与价格等容易确定的商品或者接受等值的服务。
竞争性谈判是指邀请3个以上的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按照法定程序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择优选定供应商的采购方法。
一般适用于通过公开招标,有效投标供应商达不到三家以上或所采购物品、设备技术复杂、情况特殊等所采取的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是指向供应商直接购买的方式。